最新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精选10篇)

时间:2023-09-05 18:10:22 作者:笔砚 工作总结 最新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精选10篇)

总结的内容必须要完全忠于自身的客观实践,其材料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东拼西凑,要真实、客观地分析情况、总结经验。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篇一

搞好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春,为了进一步贯彻上级相关部门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的文件精神,同时为我校构建平安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学校决定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纳入常规管理以形成长效机制,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及部分教师代表为组员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立以后,成员迅速深入到广大师生中去展开调查,了解情况,并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年级组的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梳理,同时要求各年级组适时召开家长会,成立家长委员会,以便及时和随时向广大群众了解情况。

今春,我校在该领导小组的组织和带领下,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一、关于“三乱”问题的排查

1、在收费问题上,学校严格依照物价局的规定,统一收取,收费标准与教委下发的新一费制标准相吻合。面对基础教育收费改革,我校积极做好了收费宣传工作,贯彻先张榜公布后收费的方针,将国家免去西部地区学杂费的通知,结合图片予以宣传,并通过各年级分别召开的家长会,加大对收费改革的宣传度,以便增强我校收费的透明度。

2、学生的课本,我校县新华书店提供,经费由学校统一划拨。

3、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行课,规范办学秩序,无乱办班、乱补课现象。

二、关于师德师风问题的排查

1、据调查,我校目前未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也没有侮辱学生人格的现象,各年级纷纷组织广大教师重温“一纲四法”的部分内容,并与所有教师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2、我校校园环境良好,校内无赌博打牌现象,绝大部分教职工爱岗敬业。我校通过政治学习、领导讲话和集体培训等多种途径,培养广大教职工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指导他们追求高雅而有情趣的生活娱乐方式。

三、关于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

通过问卷调查,教师与学生个别谈话等方式,发现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诸多困惑。针对此现象,学校专门成立了心理咨询室,除学生自愿咨询外,该室还对心理问题较突出的学生,跟踪谈话,及时给予心理指导,此举效果明显,通过此工作的开展,目前我校学生未出现任何过激行为。

四、对教师考核,评优选模矛盾的排查

对于学校教师的考核、评优、选模等方案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行“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此举让教职员工心悦诚服,有力地避免了我校在这一问题上的矛盾倾向。

五、关于学校设备设施与学校发展的矛盾排查

近年来,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学生寝室严重缺乏,学校功能室基本没有,差教师宿舍100套,学生食堂、教师食堂仅各一套等,这些问题引起众多学生家长的不满,也严重制约了我校的发展。因此,我校正在想办法多方筹措资金解决这些问题。

六、关于安全隐患的排查

1、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经过领导小组的深入调查,认真排查,我校目前设备设施隐患仍然较为突出。学校所处山体有滑坡趋势,导致学校堡坎及女生院围墙裂口,操场外大堡坎已变形,男生院与两综合楼间天桥,因男生院房屋沉降导致结合处裂口。此外,我校还存在消防设备设施严重不足,各通道无应急灯,教学楼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

2、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排查

我校地处山镇,校园周边环境较为复杂,给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埋下隐患。基于此,我校政教处拟定了“安全一日常规”,并将此作为学生晨训的必讲内容。节假日各年级组安排大量教师到车站、码头、路口要道接送学生,并将此项工作形成了长效机制。保卫科也制定了夜间校园巡查方案,确保校园环境安定、安宁。

七、关于与校园周边矛盾的排查

我校校园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进行了排查,发现在我校周围仍有无证经营的网吧、商店多家,这些场所严重影响了我校师生的身心健康,特别是无证商店向学生出售的“三无”食品更是极大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此外,校园周边还存在非法行医、给学生播放黄色录像的窝点。基于此,该小组汇同相关部门已对排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做出了严肃处理,目前校园周边环境还在进一步整顿之中。

以上是关于我校20xx年春季学期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的汇报。这次的工作可以用几句话概括,即:建立了机构,健全了机制,落实了工作,发现了问题,采取了措施。相信有了这些工作经验,定能为我校创建“平安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篇二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组织干部真正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农牧民当中,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排查化解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苗头隐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把存在的医药矛盾和问题隐患查清,把凸显的医药矛盾问题及时化解,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任务:

1.及时组织干部排查掌握矛盾纠纷的底数,建立统一的工作台帐,为动态掌控和化解社会矛盾问题提供基础依据。

2.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问题,理顺群众情绪。

3.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对于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做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上报化解、第一时间处置。

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组织职能转变,使广大干部真正深入基层,到田间地头、农牧民家中、企业内了解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一)坚持“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卫生局统一领导下,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负责组织抓好本单位和所联系嘎查村(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齐抓共管、注重实效。

(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解决面上浮现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又要注重研究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路和办法,做到标本兼治、统筹兼顾。

(三)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抽调干部驻嘎查村(社区)、驻企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又要着眼长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长抓不懈。

1.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2.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排查化解公共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头隐

患。

4.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

本次活动从2013年5月28日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8日—6月5日)。召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动员部署会议,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二)动态摸排阶段(6月6日—6月15日)。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旗卫生局相关责任股室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启动矛盾纠风和问题隐患“日报告”制度,坚持按月、按周定期排查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分析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动态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摸清矛盾纠纷底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分析和研判,做到群众诉求底数清、情况明,有稳控措施、解决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于6月15日前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登记表(总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月15日前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台帐(分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在重大政治节日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和信访形势“日研判”机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三)集中化解阶段(6月l6日—9月30日)。

1.分解任务,调处化解。“三驻”干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上级交办案件,妥善化解,确实无法化解的采取“代理群众信访”的做法,主动协调、争取有关部门解决。按照“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要求。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及化解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组织调处化解,对重点信访案件和重点教育对象,要落实“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

2.深入走访,公开接访。“三驻”干部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到农牧户、居民家中,问冷暖、问疾苦,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涉稳苗头。特别是走访困难群众和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尽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领导信访工作日制度,领导班子全员参与、轮流接访,将接谈的信访事项详细登记,及时转入“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要把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基层巡访相结合,深入群众,听取多方面意见。“三驻”干部要认真填写“**托克前旗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带案下访登记表”,并于每月20目前将登记表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3.集中化解,解决问题。“三驻”干部要将走访、排查、稳控、化解工作贯穿排查化解全过程,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在排查中,对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问题,及时汇总和梳理。对诉求合理的,及时组织解决,不留隐患;对诉求合理但基层无法解决的,逐级报告,按职能、权限、期限解决;对诉求无理的,做好政策解释、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对缠访、闹访、非访的,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逐件分析研判。谁制造矛盾,谁负责解决,不得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4.案件归档,核查终结。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隐患,要及时整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并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结案备案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1.跟踪回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所进驻嘎查村(社区)、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进行回访,对本次“三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对问题处理不彻底的案件,要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2.强化督查。督查工作要将面上督查和重点督查结合起来。旗卫生局将组织督查组将适时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视情况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必要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办,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一级一级抓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不推诿、不扯皮、不“梗阻”。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要采取走下去检查、请上来约谈等形式进行重点指导。通过督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稳控管理。对一些不合理、不具备解决条件和结案后上访人仍不服,还有上访苗头的,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并落实“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和“五包”责任制,防止到市赴区进京上访。对继续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依法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问题要亲自包案解决。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完成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严格责任查究。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将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严格奖惩。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13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2196件,调解成功率为99%。

在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网络建设

一是按照“五有” “四落实”“六统一”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目前全县10个乡镇、152个行政村、4个社区的调委会的建设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积极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今年新增建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11个。通过这两项建设,目前全县共有177个调委会,调解人员633人,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解决了有地方调解,有人调解,有制度规范运行的的问题。为迅速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抓队伍建设

调解队伍素质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关键,因此,我们时刻注重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设。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局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一级,村级培训屯组调解员,一级培训一级,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三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排查工作

一是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络化大排查工作格局: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二是采取普通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对村组、社区、厂矿、企事等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重点排查相结合主要是对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屯、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的排查,专项排查主要是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排查。

四、抓调解工作:

一是坚持以前创新的“三种方式”,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1.坚持以百育镇九合村“流动调解”为示范,指导乡镇、村调委会推广“流动调解”和“调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收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坚持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三是坚持“以农事村办”为平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更趋于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要求各调委会就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或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相应的调处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健全“三项机制”,发挥“三项机制”作用。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工作主体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员,及早发现矛盾纠纷,采取多种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及时普法预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做到小事不出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一般纠纷,由村(社区)及调解小组及时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调处。三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门工作汇报,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了排査调处工作的连续性。。

五、抓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工作经费保障有力。我县将人民调解业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还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下拨业务经费。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安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县委办发„20-‟47号文件精神,**县质监局决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线,以“案结事了,是要解决”为目标,紧密结合当前质监系统正在深入开展的“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重心下移、强化基层、超前排查、及时化解”的基本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巨野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进一步摸清矛盾纠纷的底数,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科,大事不出局,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防止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事件和政治性事件,进一步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这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从5月17日开始,到6月28日结束,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7日–5月18日)。结合质监部门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对排查调处活动作出全面安排。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阶段((5月19日–5月23日)。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不漏掉一个涉及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方面的苗头、隐患,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并登记造册、分类建档,为彻底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同时,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于当时当地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就地予以解决。

第三阶段:集中化解阶段(5月24日–6月24日)。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区分情况,明确责任,因情施策,一件一件加以解决,确保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这一阶段得到彻底化解。

第四阶段:健全机制、总结验收阶段((6月25日–6月28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查找问题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顺领导体系、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建立起更加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准备接受县上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一)深化细化排查。本着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务必把排查矛盾纠纷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逐个企业、逐个经营户进行排查,把存在于本地的各种有关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排查清楚,深入掌握矛盾和问题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矛盾纠纷比较集中或问题突出的乡镇和地区、企业,加强工作力量,选派得力的领导干部负责,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特别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在认真分析研判、提前做好工作的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县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贻误处置时机,酿成大的事端。

(二)突出解决问题。将突出解决问题、解决突出问题作为这次集中活动的核心,把解决问题贯彻于集中活动的始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努力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别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工作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激化升级的重大矛盾和疑难复杂问题,要采取交办、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明确主办领导、主办科室的责任,限期办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并适时通报,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三)强化部门责任。主动履行职责,认真排查化解本部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特别要认真研究那些涉及面广、矛盾长期积累、容易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切实做好思想疏导、完善政策、解决困难、教育管理等工作,实现本部门的和谐稳定。

这次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是县委、县政府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我局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有力、解决问题彻底。成立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领导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篇五

(二)、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要定期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各级调处组织都应按户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三)、包案机制。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县、乡镇领导包案落实,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乡镇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落到包村干部和包片、包行业、包单位、包分管领域的领导身上,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

(四)、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治安中心户长(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居)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镇调委会及时调处;跨乡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县级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调处。涉及到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各级调处组织分流到部门限期调处。同时实行集体会议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各级调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制定调处方案,确保调处成功。

(五)、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县级主管领导对分管部门,乡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部门督查,对本行业本系统内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督查。三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四是会议督查,县级每季度、乡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六)、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七)、报告机制。村(居)、每月向乡镇,乡镇及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每月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司法局)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由司法局每月25日将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上报县委、政府及市司法局,并附当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通报全县,宣传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进行。乡镇、部门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

(八)、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县司法局负责每年对乡镇、机关、厂矿企业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镇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篇六

今年,我镇围绕“平安罗渡”建设总体目标,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罗渡镇的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工作成效

我镇继续加大在对各级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今年,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25个,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在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建成了“杨甲银”老干部调解活动室、315消协调解室、工青妇调解室及宙龙化工调解室等。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镇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全年我镇共录入85件矛盾纠纷,每件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调处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有效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维护了我镇的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镇综治办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镇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季度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镇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的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镇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镇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镇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3月、5月、6月、8月、11月、12.4都在镇十字路口开展了大型的综治、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制资料1万余份及平安建设门板报3000余份),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宣传形式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镇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级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劳资关系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区劳资纠纷比较突出,与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加强劳动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劳资纠纷。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构建充实了劝调员队伍。继续充实了劝调员队伍,规范了劝调员的职责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矛盾纠纷相关情况。强化了调解文化大院的硬件建设,在各村落实1个调解文化大院试点,完善了文化大院的调解员、劝调员的公示及职责,继续开展了和谐文化大院建设活动,并制定计划正在落实。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3月,我镇召开了调解员、劝调员及综治维稳防邪信息员培训工作会,邀请罗渡司法所所长为参会的所有调解员、信息员及劝调员代表等进行了精彩的讲课。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镇调解员、劝调员的业务素质,为大力弘扬调解文化构建“和谐稳定罗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村、社区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篇七

接到文件后,我们及时组织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家质检总局、省市局文件精神,切实领会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了干部职工思想,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

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并立即组织人员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分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抓领导,明确责任。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是关键。我们明确了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

(二)坚持原则

我们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在排查过程中,有的群众不理解,不配合工作,工作组就耐心细致地为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得到了群众的有力配合。

(三)找准重点。

根据文件指示,本次活动排查重点是因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行政审批以及历史遗留的、长期纠缠没有解决的人事、劳资纠纷等问题引发重复上访、进京上访、闹访缠访等问题。特别是对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我单位工作组成员分头行动,迅速展开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质量检疫部门,为人民群众把好商品、食品质量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此次我积极与当地司法部门、信访等部门配合,通过查找信访部门登记在册上访记录、排查现有上访苗头及对所辖地区产品进行突击大检查等方式,严肃行动。

(四)深人开展领导亲自接访和主动约访活动。

领导定期深入到所管的辖区,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曾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单位领导亲自带队积极约谈了曾经有上访苗头群众,了解到了他之所以有此想法的真正原因,并认真听取了她的诉求,并动员各方力量将矛盾遏制在了萌芽状态,最后使该群众满意而归,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五)及时化解新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及时排查化解新出现的矛盾纠纷,是减少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产生的基础性工作。及时化解是基础,如果发现问题又不能及时解决问题,那么将产生新的积案,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行动中,我单位干部对排查出的新矛盾纠纷,做到了及时予以协调和化解,对能够解决的矛盾问题当场予以了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矛盾纠纷问题,向群众耐心做好了解释工作,并进行备案、上报,配合司法部门予以了协调解决,努力做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六)坚持走群众路线。

在整个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我们坚持以小区为单位,以社区为基础,进行认真清理检查,防止发生重大的恶性事故,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进行了认真摸排分类统计。

一是精心制定了调查问卷,并在社区进行了发放,把调查问卷作为此次大排查的线索之一。

二是随即对群众进行访谈,从群众口中尝试找出可用的信息。

三是设定意见箱为给群众提供有效地申诉渠道。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单位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单位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其一,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防止出现赴京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其二,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了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工作预案能迅速启动并得到有效处理。其三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对每一个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其四,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每月定时召开分析例会,听取前个月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方法创新性不够,排查效率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自己摸索、外出考察等途径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继续在本系统内深入开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继续全面排查和分析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再化解一批突出的、重大的、危险性的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处理中心工作,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委综治办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委综治办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整合力量,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形成上下联动、群众参与、强化排查、重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调解和民事或刑事案件。

一、领导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稳定是第一要务。我局把积极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当作维护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在局每月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全年综治中心工作,深入排查、宣传教育、集中整治,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及公共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促进无线电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排查、调处、整治工作,层层抓落实。

二、发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如黑板报、宣传栏、会议学习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和综治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和家属参与此项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体干部群众参与的工作氛围。

三、深入排查了解,集中整治防控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对存在的治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无线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摸清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重点对无线电管理核心环节局办公楼、机房等部位进行排查,加强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和密级文件管理。针对各种重要时期无线电安全保障问题,一是严格日常监测值班制度,要求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二是对容易造成纠纷的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我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检测;三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和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单位安全管理,对出入单位人员进行登记;五是加大对机场、广播、电视等重要部门的频率进行保护性监测;六是加强技术防范,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确保万无一失。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内部管理,重点加强车辆、办公场所、机房的管理,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人人参与,人人知晓。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继续加大排查工作,强化排查工作力度,实现排查工作常态化。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篇九

一、学校矛盾纠纷排查是指学校对本单位的内部矛盾和纠纷,依法进行排查、调解和处理的非诉讼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由学校领导、政教处或工会负责并实施。

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依法处理,避免激化”的方针。

三、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对学校出现的矛盾纠纷应认真分析出现的原因,认真协调处理。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从下到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先由班主任、当事教师负责调处,调处无效者上报政教处调处。对未成年人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应由其监护人代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教师(家属)、教师家庭矛盾纠纷,先由政教处或工会调处,必要时交由学校领导出面调处,学校领导调处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五、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政策为准绳。法律和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可依据法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道德规范进行调解。

六、矛盾纠纷的调解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得违法给予当事人人身或财产处罚。

七、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如因报告不及时,贻误时机,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要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篇十

会议记录

王明口镇20xx年3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记录

时间:20xx年3月25日

地点:王明口镇政府会议室

主持人:田松庆

参加人:全镇各村调解主任及司法所人员和综治办主任等 内容:

一、 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具体件数

本月全镇共排查2件。具体包括李庄村树段纠纷1件,王老庄村邻里纠纷1件,均已成功调处。

二、 归口承办单位及责任人

这2件纠纷由镇调委会调处1件,王老庄村调解员调处1件。

三、 调处结果

2起矛盾纠纷至本月29日已调处终结.现均已登记归档以备查。

四、 今后矛盾纠纷调处注意以下几点

1、 注意调处期限。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稳定事态基础上,尽快结案,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

2、 对于比较典型的矛盾纠纷,在调处时可以发动有关群众旁听,以增强调处透明度。

3、 调解与法制宣传相结合

会议记录

时 间:20xx年8月19日上午

地 点:政府一楼会议室

参 会:镇党政领导、驻村组长、各村主任、镇属、辖部门负责人等

主 持:齐长军(党委书记)

内 容:矛盾纠纷排查部分

一、市领导带领市信访办、督察一组、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等十个单位和部门于本月十六日到本镇进行群众大接访活动,共接待228人次,53件次,主要涉及民政、社保、交通、占地、违章建筑等方面,要求对于53件信访案件要于六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

二、通过各村(居委)和单位排查,6月共出排查矛盾纠纷一起。 闫寨村反应:闫汝中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超生一孩,属于二胎。现法院仲裁其有划分土地的资格,需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齐书记要求各相关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本月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抓紧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