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 延期开庭审理申请书(大全5篇)

时间:2023-10-05 22:18:18 作者:雨中梧 评语寄语 申请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 延期开庭审理申请书(大全5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申请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岁,____族,________省________县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厂职工,现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

关于__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民初字第125号“申请人____诉____债务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申请人____诉____债务纠纷一案,________区人民法院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开庭审理。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右腿骨折,现住院治疗,故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敬礼!

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申请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河南某某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某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总经理。

请求事项

关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xx)开民初字第283号“被申请人李某某诉申请人河南某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李某某诉申请人河南某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受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因眼部受伤造成一只眼睛失明,现在北京住院,拟在本周实施手术,若本周能安排上,则20xx年6月30号可以出院,若本周安排不上,则出院日期暂无法确定,故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且本案中张某某最清楚案件具体情况,其不出庭不便查明事情真相。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南xx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8日

申请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张律师,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诉人高某某的辩护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对上诉人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诈骗、单位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件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开庭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高某某不服某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某刑初字第93号刑事判决书,已上诉至贵院。

上诉人高某某的上诉理由中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了众多异议。申请人经过认真阅卷后认为上诉人高某某提出的异议足以影响对其的定罪量刑。比如: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高某某贪污8万元的公款来源于20xx年某市一院的单位受贿款,但是在一审判决书中又认定该笔受贿事实的证据不足,不予认定。那么必然产生的一个疑问是:高某某贪污的8万元的来源到底是什么?高某某是否实施了贪污8万元的犯罪行为。

20xx年12月16日,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开庭审理申请书,然而至今一直却未接到开庭通知。

鉴于上述事由,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再次申请贵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篇四

尊敬的新闻出版局领导:

为了繁荣市场经济,满足本市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也为了促进就业,解决一些人的就业问题。本人经过多方调查及研究,现决定向新闻出版局提出图书零售企业行政审批申请,拟开设××××书店,望审批通过。

企业拟用名称:××××书店

企业性质:

企业拟设地址:

经营项目:图书零售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二〇一x年月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申请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律师。

申请事项:延期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请法庭延期审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