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干股分红协议书(汇总9篇)

时间:2023-09-22 19:55:10 作者:文轩 条据书信 最新干股分红协议书(汇总9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干股分红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在仓储行业的优秀工作业绩,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1干股:指(公司)名义上的分红比例,干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2、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____________的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_____________分配给乙方。

2、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可得分红全额支付给乙方。

2、4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2、5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__________的股权,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6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当年的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月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当年乙方工作的月份为当年最终分红利润。

2、7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1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3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4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1本协议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4、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干股分红协议。

5、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6条的规定处理。

5、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干股分红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以往在旅游行业的优秀工作业绩,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1 干股:指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 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2.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的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20%分配给乙方。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 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可得分红全额支付给乙方。

2.4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2.5 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的股权,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6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当年的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月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当年乙方工作的月份为当年最终分红利润。

2.7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1 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3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4 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1 本协议期限为于并于年月日届满。

4.2 协议到期终止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干股分红协议。

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 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6条的规定处理。

5.4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干股分红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以往在旅游行业的优秀工作业绩,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 干股:指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 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2. 分配方式:

2.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的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20%分配给乙方。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 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可得分红全额支付给乙方。

2.4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2.5 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的股权,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6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

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当年的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月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当年乙方工作的月份为当年最终分红利润。

2.7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 权利义务:

3.1 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3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4 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 协议期限:

4.1 本协议期限为于并于年月日届满。

4.2 协议到期终止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干股分红协议。

5. 协议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 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6条的规定处理。

5.4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干股分红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开办得店得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得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得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得方式对乙方得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得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虚拟股(干股):指店(个体经营者)名义上得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得实际股东,虚拟股得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店(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得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得净利润。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得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得20%分给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得经营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认可,并每年为甲方取得税后净利润万元及以上,则甲方每年分配给乙方得虚拟股(干股)可以提升至30%,具体约定双方可另行协议。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得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得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取得得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得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得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得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得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得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得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得,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得,基于本协议得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得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得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得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得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得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1、乙方获得虚拟股(干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得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得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得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得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得业务。

5、甲乙双方对甲方得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得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得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得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1、本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得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得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得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得,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3、除以上两款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得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得其他事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得规定处理。

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六条得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乙方对本协议得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得书面许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因本协议引起得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得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干股分红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以往在旅游行业的优秀工作业绩,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 干股:指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 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2. 分配方式:

2.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的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20%分配给乙方。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 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可得分红全额支付给乙方。

2.4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2.5 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的股权,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6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当年的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月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当年乙方工作的月份为当年最终分红利润。

2.7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然后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 权利义务:

3.1 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然后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3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4 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然后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 协议期限:

4.1 本协议期限为于并于年月日届满。

4.2 协议到期终止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干股分红协议。

5. 协议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 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然后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6条的规定处理。

5.4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然后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

干股分红协议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共 4 人。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 .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 .虚拟股(干股):指__________________厂(个体经营者)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__________________厂(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 .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1.3. 乙方:指以上具体 4 人,协议中关于乙方的约定对乙方中任意 1 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2. 分配方式:

2.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 36% 的虚拟股(干股),乙方 4 人每人平均分配 9% 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 36% 平均分配给乙方 4 人。若当年 4 人每人按 9% 的比例分红所得少于人民币 1.5 万元的,则甲方将当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干股)提高到 40% ,即乙方 4 人每人分红 10% ,无论每人 10% 分红所得是否高于人民币 1.5 万元均为最后分配结果。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 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 36% 或 40% 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4 乙方任意 1 人或多人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中任意 1 人或多人离开甲方,则本协议对乙方已离职的具体个人自动失效,对乙方其他在职人员继续有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已离职的具体个人,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乙方其余人仍按每人 9% ,不足 1.5 万元的按 10% 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会在乙方有人离职的情况下,选择新的符合条件的人加入奖励行列,尽量使乙方人数长期维持在 4 人。如有新人加入,则甲方和乙方重新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的新协议,仅在乙方具体名字上有所变更,若有其他变更则以新协议所述为准。

2.5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人民币 2500 元 / 月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 权利义务:

3.1 .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组织、管理甲方技术服务和业务拓展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

3.3.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4. 在执行协议过程中 , 由于乙方的过错 , 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 由此发生的损失 , 由乙方承担。

3.5. 乙方 4 人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6. 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 协议期限:

4.1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度及_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__年底协议终止。

4.2. 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两个年度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5. 协议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 除以上 5.1 、 5.2 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 2.4 条的规定处理。

5.4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 6 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 .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规定。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每人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干股分红协议书篇七

干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以往在旅游行业的优秀工作业绩,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 干股:指(公司)名义上的分红比例,干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 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2.分配方式:

2.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的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20%分配给乙方。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 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可得分红全额支付给乙方。

2.4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2.5 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法律效力;

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当年的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月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当年乙方工作的月份为当年最终分红利润。

2.7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权利义务:

3.1 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3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4 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协议期限:

4.1 本协议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开始,并于 年 月 日届满。

4.2 协议到期终止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干股分红协议。

5.协议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 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6条的规定处理。

5.4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合伙人干股分红协议书

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

干股协议书

干股分红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以往在旅游行业的优秀工作业绩,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 干股:指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 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2. 分配方式:

2.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的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20%分配给乙方。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 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可得分红全额支付给乙方。

2.4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2.5 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的股权,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6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当年的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月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当年乙方工作的月份为当年最终分红利润。

2.7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然后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 权利义务:

3.1 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然后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3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4 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然后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 协议期限:

4.1 本协议期限为于并于年月日届满。

4.2 协议到期终止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干股分红协议。

5. 协议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 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然后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6条的规定处理。

5.4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然后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

干股分红协议书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一条 合作宗旨和目的:

为了促进高科技生物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高技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上市工作,现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其科技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共同进行涉及良种牛的胚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

第二条 拟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况为:

1. 研究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

4. 注册地: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_大厦________楼

6. 职能和经营范围:为_______公司进行配套的_________牛和其他良种牛进行胚胎技术开发推广应用。

第三条 甲方出资条件及享有的权益条件约定如下:

1. 甲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的投入。

2. 甲方以其专有的技术投入研究所,如系专利或专利技术则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3. 乙方同意甲方技术折成研究所股份_______%,即乙方拥有研究所的________%的股权。

4. 甲方投入的技术必须达到以下条件:(1)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 。

5. 如甲方的技术无法办理转移手续,则乙方需为研究所工作满3年以上才可以拥有本条第3款规定的完全股权,否则,依年份的长短计算,即甲方在研究所工作第一年为实现股权拥有率比例为研究所总股权的1/3,第二,第三年依此类推,未满1年以实际月份计算。

6. 甲方每满1年,于该年的会计年度末的最后珊瑚可以依据其拥有的_______%的股份权享有研究所的利润分成,如不参加研究工作或拒绝参加工作则不能享有。

第四条 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项规定,乙方拥有甲方依约减少的股份。乙方_______元注册资金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位。

第五条 甲方根据勤勉原则以其拥有的技术为研究所工作。甲方到研究所工作的基本要求为:

1.组织胚胎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以便能够适应甲方经营生产的_______;

2.组织乙方为研究所招聘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相关技术3年;

3.甲方在经营生产中需积极配合乙方;

4.甲方拥有的技术描写为:(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_ 。

第六条 乙方拟将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够上市,乙方也同意将公司股份的10%送给甲方参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请上市,乙方也同意依前述比例赠送股份给研究所;甲方根据其在研究所持有有股权比例享有相关权。

乙主将本条规定10%的公司股权赠送给研究所,需甲方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无需承担上述义务:

1. 甲方必须为研究所工作满3年,实现乙方拥有总股权的5%,满6年后,有实现总股权的10%。

2. 甲方由乙方聘任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托,主任缺位工作时,由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职。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书为准。聘任的工作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之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场地为工作场地,乙方以市场价格为准。

第八条 乙方负责研究所的成立注册事宜。研究所最迟到不得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成立。

第九条 研究所为营利性机构.甲、乙双方对研究所得分红根据《公司法》的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条 研究所的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双方共同聘任。乙方有责任要求其委派的会计每月出一份研究所的会计报表供甲方查阅。

第十一条 当本协议第六条规定和条件满足之后,乙方必须依法对研究所进行分红和依法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以整体的研究所作为股东)。

第十二条 研究所股份的转让需股东全体同意。乙方不能在5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研究所的股份。

第十三条 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干股要求研究所或甲方折成现金退出。

第十四条 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1. 不得利用其技术和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盈利性的工作;

2. 甲方不得免费为其他盈利性机构进行相关技术性工作。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守约方1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纠纷的解决途径: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在_______市各级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