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3-09-28 21:43:08 作者:紫薇儿 工作报告 最新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模板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篇一

 在职教职工党员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二)实行年薪制的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四条在职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按基数的 0.5%交纳党费;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按基数的 1%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 元)者,按基数的 1.5%交纳党费; 10000元以上者,按基数的 2%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可不包括其他津补贴)。 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者按基数的 0.5%交纳党费, 5000 元以上者按基数的1%交纳党费。

第六条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

第七条其他党员:毕业未就业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八条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在职教职工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须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离退休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第九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条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 1000 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 1000 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收缴党费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各级党组织都必须使用《党费缴纳登记簿》。

第十二条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对其按自动脱党处理。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篇二

各位党员:

现将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如下(截止2020年8月31):

一、收入情况

(1)2019年结余党费9057.28元,2020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17900元,共收入26957.28元。

(2)2020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3000元(五星级支部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专用),2020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10000元(全国样板支部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专用),共收入13000元。

二、上缴情况

共上缴师生党员党费共12189.68元。

三、使用、结存情况

(1)发放党员业务能力培训班辅导课酬1000元,扶贫党建活动租车费用3686.50元,用于慰问困难师生党员1800元,用于党校培训班考务费、专家课酬2400元,结余18071.3元。

(2)用于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到桂林市戒毒所开展党建活动2348元,结余10652元。

四、管理情况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实行“党费日”制度,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坚持落实党费有关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立项目、专项审批、专款专用;定期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向党员公布,强化了党费管理的监督。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篇三

为贯彻落实**年3月23日全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交叉检查的通知》(铜教发〔**〕64号)精神,根据县教育局**年3月2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暨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筹备会议工作安排,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看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铜委办字[**]14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根据县局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场中学校长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华松任副组长,冉隆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投入情况

**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02.2万元(以自然年度计算,下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3.1657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8.75万元;**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13.6425万元(含**年提标6.282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78.302605万元(含学生缴纳提标资金12.5605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含秋季学期追加500个名额62.5万元);**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5.4032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06.25万元(学校还未收到银行汇款通知)。

(二)支出情况

**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146.35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9825万元、基础设置建设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553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51.8373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54.984153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59.20**万元。

**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291.603553万元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76553万元、基础设置建设59.5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2.2521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147.2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26.295849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11.0866万元。

**年截至2月底教育经费支出39.751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751538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28.66786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61.8750万元。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方可入帐。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金额超过1万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并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拟出采购计划,大米、菜油和猪肉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蔬菜等自行购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公司购买,并且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学校每次购买必需有学校监督委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进出库台账。食堂所有产生的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才允许进入报销程序。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提供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2、账务不规范。由于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加之电算化中账套分类不太科学,造成学校经费使用分类比较混乱,特别是营养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帐上统计混乱。不能及时、准确和清晰的反应两项专款支出和结余。

3、账务处理滞后。由于报账程序繁杂,会计员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记账工作,导致学校每月账务情况没有及时反映。

4、贫困寄宿生生活款学生卡上余额清算不及时。由于营养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的卡是实行编号管理,但是学生由于保管等问题,换卡比较频繁,造成一个学生出现多张卡,而且每张卡上的余额不能合并到同一张卡,加之学生私自转卡,导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难,无法将剩余生活款按时兑现给学生,同时也导致不能准确计算出学生刷卡消费金额。

5、贫困寄宿生评审不到位。虽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申报表一律由学生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但是由于教师对每个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完全了解,导致部分应该享受的学生没有享受到该项补助。

6、**年11月份国家追加500名贫困寄宿生指标,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过银行发放给享受对象家长账户,但是由于家长提供信息有误,导致50户无法上账,造成资金滞留。

7、食堂采购入库登记不及时,出现部分采购漏登,造成食堂台账金额、会计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不符。

8、食堂储藏室太小,采购分类困难,排气设备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乱。

1、学校有财务室牵头,由各办公室拟出本部门资金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在需求项目后面定出a、b、c、d四个属性。财务室根据沿教发[**]306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将需求经费分成办公费、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安全经费、小型维修五个板块,拟出预算方案提交校委会讨论,预算一旦通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本着既要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开支。

2、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要求上级部门升级和规范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食堂账务单独核算,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处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学生换卡不换号,这样每月能清楚看到每个学生生活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清算剩余生活费。

4、为了明确营养餐款和学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结存金额,决定在**年底结账时统计出来的学生卡上余额数作为贫困寄宿生活费的余额,其余余额作为营养餐款的余额,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明确分清两种款项打下基础。

5、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档案,为学生享受贫困生活补助提供可靠依据,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从本学期起,贫困寄宿生补助款生生活费不再由学校直接将金额上到学生卡中,而是采取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生再根据用餐需求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款作为食堂暂收款处理,再根据用餐金额确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时清退学生剩余生活款。

6、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多方联系未兑现贫困寄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及时将款项兑现给学生,是在通过银行无法兑现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放现金给学生本人。学校控制学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改善食堂用餐条件,不得用着学校办公等经费,更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核准营养餐款使用金额,将剩余款项根据教育局要求上缴教育局专户中。

7、积极督促新食堂的建设工作,尽快启用新食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篇四

**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直工委、农林水系统党委的领导与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现将我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与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我局机关党支部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较好地完成了**、**、**度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无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一)**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年,我局共有党员72名,合计收缴党费12496.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8月份新增2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年,我局共有党员71名,合计收缴党费12355.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10月份1名党员调入开始缴纳。

(三)**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至**年11月,我局共有党员74名,合计收缴党费11264.18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一名党员于7月份调入8月份开始缴纳,9月份调出停止缴纳,7月份新增5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三年来,现将我局收缴与管理党费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机关党支部,要认识到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的重要性。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相应措施,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每月按时收缴、统计、上缴。

(三)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我局机关党支部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定期自我检查。我局机关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设想

**-**年,我局机关党支部虽然按照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但在完成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完善,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克服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

1、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宣传教育不够。个别党员对党费的认识不够深入,忙于工作,不能积极主动按时交纳,有时会出现在提醒和催促下交纳。

2、党费收缴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党费收支情况有时不能及时公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及时了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情况。

(二)今后工作设想

3、加强与兄弟单位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学习与交流,不断改进与完善我局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方式。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共***组织部《关于中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国***xxx第xx次代表大会以来乡内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至2020年,全乡各党支部上缴党费共计:xxxxx元,其中,2016年收党费xxx元、2017年收党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费xxx3元、2018年收党费xxx元、2019年收党费xxx元、2020年收党xx元。均已全额上缴。

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员按照规定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于加强、改进和巩固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要求,使每位党员了解党费的基数、比例等标准,深刻认识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教育党员自觉交纳党费,乡党委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做好党费管理工作。

(二)按照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乡党委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核算党员缴纳党费的基数、比例和数额,并由各党支部告知党员本人,确保各党员均知晓自己每月应缴纳党费的具体数额,按规定及时缴纳党费,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以带头交纳党费的模范行动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为便于各党支部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按月收缴党员党费、按季度将党费上缴党委。党委将每年的党费收入严格按照100%的比例全额上缴县委组织部,无截留、挪动党费现象。

(三)严格规范管理

党费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专人做账,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做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二是党费专账管理。建立党费专账,准确无误的做好每笔党费的收入支出记录;三是党费检查自查。乡党委定期对党费的收缴和使用进行检查核对,党费管理人员对每笔党费收支记明细账,经常核对账目,做到账据相符、账款相符。

在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乡党委及基层各级党组织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少数基层党组织对个别迟交党费的党员未能及时提出批评教育;个别党员组织观念不强,未能按时上缴党费等。今后,乡党委将继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篇六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收费、管理和使用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工商外语学校委员会2012年至2016年以来的党费收费、使用和管理状况报告如下

目前,上海市工商外语学校共有党员164人(其中正式党员162人,预备党员2人)。2012年1月至2016年底共收党费162470.70元2008年4月至2016年12月支付党费283498.20元利息收入815.38元党费147028.52元(其中包括退休党员活动、新党员训练、党员学习资料、优秀党员奖励、慰问党员等)截至2016年12月30日,收支相抵后共存款178608.90元。
我校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党费收支核对,票据一致,账目一致,无挪用,滥用党费。

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坚持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渐建立了比较规范、完善的套装。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党费实行独立账户管理。党费以单独立户存放的模式,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将党费完全用于党的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自觉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按时交纳党费作为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确保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党费收缴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每月按规定比例缴纳。广大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将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详细登记,及时如数上缴党组织,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
3.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校党委在党费收缴、管理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操作,一名党办同志和一名财务科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在党费的使用上,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4.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制度。为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统一购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所需的各种簿、册、表,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支部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票据的归档工作,以便长期备查,通过完善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了党费及时上缴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党费在促进党建工作中的作用。
今后我校将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不断提高我校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篇七

**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上半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我局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及省旅游局的具体安排,全面部署“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验收年”活动,加大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由于局领导班子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局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成立了由温秀美局长任组长、修明、葛毅、钱升亮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周林科长任主任,并及时公布了旅游安全监督电话:*******。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动员宣传,部署落实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根据国家、省、市的通知精神,年初,我局就下文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立即行动起来,把各级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将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落实到基层企业,并在3月25日全市旅游工作大会上,温秀美局长向10个县(市、区)旅游局局长下达了《xx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2、制定各项活动实施方案

(1)6月2日,根据福建省旅游局和**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发动各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活动。

(2)制定xx年**市“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各项责任制,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督查到位,积极整改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局文件精神,我局部署开展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旅游企业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按照省、市政府和省旅游局的文件要求,我局下发了《今冬明春冰雪天气和xx年“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南旅发[xx]97号)、《关于开展旅游系统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实施方案》(南旅发[xx]4号)、《关于春节期间防范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南假日办[xx]1号)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旅游星级饭店:根据**市城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从1月起至xx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各旅游星级饭店的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消防装备得到有效完善,为夯实我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奠定坚实基础,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旅游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提示,加强安全防范;采取灵活、有效的举措,尤其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根据情况,适时封闭旅游景区,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的景区旅游环境。

通过此次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使旅游安全秩序得到改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四)方法得体,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通过深入企业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整改,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求其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求企业提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531人次,共督查旅游企业304个(次),排查一般隐患18项,已整改18项,整改率达100%。

(一)少数旅游企业抓旅游安全工作力度不够大,存在着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二)有的单位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对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时紧时松,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

(三)有的单位安全设施老化,不够完备,安全档案登计、安全总结不够及时准确,个别单位重形式,轻内容,工作标准不够高。

(四)少数旅游企业负责人工作作风不够务实,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抓落实存在虎头蛇尾现象。

(一)针对少数旅游企业存在的问题,下半年将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旅游行业中树立“人人关心旅游安全”的观念。

(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重点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继续以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负责制为主导,抓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旅游市场整治规范工作,并将整治情况与企业评a、评星挂钩。

(五)继续开展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与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复评结合落实。

(六)积极督促旅游企业做好迎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验收准备工作。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篇八

 勐腊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云财农〔20**〕147号、云族发〔20**〕58号文件要求,勐腊县民宗局对20**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年初,勐腊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20**年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西民宗发〔20**〕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西财农字〔20**〕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50万元(西民宗联发〔20**〕01号。

20**年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25号、西财农字〔20**〕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0**〕278号)和《关于下达20**年度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01号)等文件下达了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20**年,勐腊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

如勐捧镇曼诺董自然村;回伞、曼暖远克木人自然村,勐腊镇曼岭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644人。

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

20**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320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3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100%。

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1.没有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以上是我县20**年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320万元,勐腊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篇九

根据《关于对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委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下面就我委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认真筹划

首先,精心组织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会议,认清这次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白了这次监督检查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其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再次,健全组织,成立了由发改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摸清底细、专心自查

我委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以来的.惠农政策和惠农资金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摸底,在自查过程中,主要是自查以工代赈资金管理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问题;是否有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和其他经费混帐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从自查情况看,我委对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管理比较规范。20xx年安排我县以工代赈资金640万元,其中新农村直接统筹152万元,已拨付578万元。20xx年的以工代赈资金尚未下达到我县。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拨付,即开工前拨付项目资金30%、项目竣工前按项目进度进行拨付、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90%,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使用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一次性拨付完。拨付程序:由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情况申请拨付,我委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审核,有关部门及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部门才能拨付项目资金。从这次自查情况,我委不存在挤占、挪用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梳理,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篇十

各位代表: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和大会安排,我就中国共产党凉水镇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以来全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大会报告.

我镇各级党组织23个,其中:党委1个,党支部22个.2011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9643.6元,2012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9103.4元,2013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10417.2元,2014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11972元,所收党费按年度均已全部上缴至阆中市委组织部,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近年来,党委坚持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市委相关通知精神,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党费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二是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党委指定党政办主任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保证账目清晰,所收党费每年12月底前全额上介至市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四是定期自我检查.每半年对全镇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结合实际重新核算党员缴纳党费的基数、比例和数额并告知其本人,督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缴纳、所收党费是否足额上缴、账目是否规范明白等,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当前,在党费收缴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二是少数党员党费缴纳意识不强,不能自觉、及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个别单位支部刻意隐瞒收入,不按党费收缴比例交纳党费;三是少数负责党费收缴的同志在执行党费收缴标准上把关不严,计算方法简单,没有严格审核;四是少数单位党组织对党员不及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现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党员的思想教育不到位;五是少数党支部党费收缴力度不够,有的只是象征性的收点党费,存在漏收欠缴党费的现象.存在的这些问题,有待今后改进.

各位代表,党费是加强党的建设、搞好党的教育、开展党内活动的重要经费.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更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我们必须把缴纳党费的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让党员真正理解党费缴纳的重要性,自觉、及时、按标准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同时,镇党委将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党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