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模板5篇)

时间:2023-09-26 12:10:15 作者:飞雪 合同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模板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篇一

答辩人:重庆xxx清洗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xx支路xx号28—4#。

法定代表人:xx,职务:经理。

因于杨x诉答辩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1、原告所称双倍工资补偿的主张不能成立。

答辩人从用工之日起就一直主动要求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但原告总是借口工资低,要求涨价,所以一拖再拖,但是这个过程中原告又不提出辞职申请书,答辩人就认为她还是正在考虑的过程中,因此,就一直等待她的答复,由此可知是原告自身的原因导致了劳动合同无法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答辩人无须给其双倍工资的补偿。

2、原告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尽的义务,无权要求给予月2月份的工资。

原告20月2月28日不辞而别,在公司主管通知其应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事后,仍然不来上班或来办理离职手续,由此给答辩人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恶劣影响。

公司在其旷工多日后,决定将其开除。

其工资折低因其不辞而别行为给公司造成的财产损失。

3、原告主张加班费没有任何凭据。

4、原告本可以主动来答辩人处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双方协商处理所产生的矛盾,很多问题是可以理清的,可是其却无视答辩人的利益,对答辩人的'劝告置之不理。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求无凭无据,刻意而为,当属恶意诉讼,请求法官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xxx区人民法院

重庆xxx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年xx月9日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 ________

鉴证人:(签章) ________

鉴证时间________________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篇三

劳动合同争议咨询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为深度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尤其是在实施“兴企业促发展”、“兴三农保增收”两大工程中,省工商局在合同监管执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

建立帮扶网络引导社会风气

在合同帮农的工作中,省工商局在全省338个涉农工商分局(所)建立了“合同咨询服务指导站”,在村屯或较大的涉农企业设立联系点多个,形成了工商部门指导协调下的合同帮农组织,使农业生产经营者的需求及时得到反馈,诉求及时得到处理。

这时候,工商执法者的指导师的角色得到了充分地发挥。镇赉县工商局通过发放合同维权宣传册、上门现场指导、免费印发合同示范文本等多种方式,积极做好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长岭县工商局实行帮扶组织、行政指导、参照文本推广、合同调解监管等机制,依托28个合同帮农咨询服务指导站,发挥合同宣传、培育、审查、调解、查处等职能作用,大力促进订单农业发展,为农民带来直接经济效益3000多万元。

目前,合同咨询服务指导站已成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涉农企业发展致富的智囊站、依法经营的培训站、为“三农”保驾护航的维权站。

省工商局大力推进“企业+合同+农户”生产模式,引导农民改口头约定的习惯为签订规范合同,增强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法规和签约基本知识,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把签约行为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始终。以来,指导签订涉农合同68.58万份,履约合同68.16万份,合同履约率达到98.1%。

帮助企业掌握动产抵押融资知识

在合同帮农行动中,省工商局执法人员既是指导师,又是宣传员,还是培训师。长岭县工商局除了自身举办培训外,还拨出专项培训经费,从劳动、司法、农业、商务、扶贫等部门请来授课教员,组织全县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负责人及种植、养殖大户和农村经纪人举办“涉农合同专题培训班”,重点讲解《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市场营销管理等政策法规知识,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参加培训的农户详细讲解常见的合同违约案例、如何规避合同风险,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企业包括农村经济组织掌握动产抵押融资知识,,省工商局组织到各市州进行巡讲,组织了13期3100多家企业参加融资培训班,编辑并免费发放《商标权质押动产抵押股权质押融资知识问答》手册2万册。各市州局还将授课实况刻制成光碟登在网上,实施远程宣传、培训。

泛宣传工商能助企融资的服务措施、公示咨询服务责任人及电话,产生一种规模效应。年底统计,办理中小企业动产抵押融资150亿元,同比增加了39%,助企融资工作受到吉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充分肯定。

指导农民签订订单合同书

为了规范基层工商分局所合同帮农工作的内容,省局在基层工商分局所全面推行“一所五书”工作法,指导签订农业订单合同书、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书、出具解决合同争议调解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考核推荐书、查处合同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书。珲春市工商局专门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研究制定涉农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制度、涉农合同签约履约备案制度、调解涉农合同争议制度、建立涉农合同案件协查和上报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加强对涉农合同条款的检查,规范统一订单合同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企业和农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篇四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一、支付__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_______________工资______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

四、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被上诉人应支付上诉人_______________元

三、请求判令被上诉人为上诉人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针对主要上诉请求事项的上诉事实与理由的具体阐述,上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上诉至贵院,恳请贵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____份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篇五

本文目录
  1. 2019争议合同
  2. 公路货运保险合同争议案代理词
  3.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4. 胶合板进口合同争议仲裁案

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除应遵循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规定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处理劳动合同争议应首先确认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法》第18条规定了无效劳动合同的条件,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部分条款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根据这一规定,在确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如果在确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应首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然后再处理其他合同争议。

2.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主要依据应是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来讲比较具体,而且法律上没有规定或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写入合同,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应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比如:有关分房、调离单位退房的问题,违约赔偿经济损失的标准,计算方法的问题,只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发生劳动争议都应按合同执行,否则将很难处理。然而,目前由于人们的合同意识较差,法制观念淡薄,签订劳动合同的质量不高,因此劳动合同是处理合同争议主要依据的地位还不明显。

3.劳动合同无效时,处理合同争议应依据法律规范。

当确认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后,处理合同争议应依据相关的劳动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规范,尽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4.何为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争议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因此,双方因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由于某种原因已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后又因补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所以这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部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338号)中,明确规定这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条件等等,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也很广泛,主要有《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集体合同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2019争议合同(2) | 返回目录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为便于合议庭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兹归纳本案基本事实如下: 

6月托运人收到原告赔偿款人民币130,722元(原告证据8)。 

一 本案保险合同因原告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而无效。 

二 本案货损原因是因为承运人绑扎不当及因为包装不当。 

三 本案货损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公司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2019争议合同(3) | 返回目录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解读】本条是关于如何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方面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况多种多样,只要是集体合同有规定的,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就构成了对职工劳动权益的侵犯。例如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规定,侵犯职工休息休假或者保险福利等约定权益的;违反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侵犯女职工月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等权益的,用人单位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1993年10月30日全国总工会颁布实施的《中国工会章程》明确提出,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决定了工会可以对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等进行监督。

三、工会在集体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

从法理上讲,工会与用人单位是集体合同的法律主体(当事人)。集体合同对企业所有劳动者(关系人)和用人单位、工会都(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由于集体合同的签订目的和双方当事人的性质不同,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职责,但其所承担责任的性质不同,当事人双方的义务具有不对等性。对企业来说,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都是它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企业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代表全体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来说,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具有法定性,只具有道义性。保证全体职工履行义务靠的是职工的觉悟、舆论的力量和企业行政方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采取的行政手段。如果个别职工或部分职工不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无法承担法律责任,而只承担道义、政治责任。另外一种情况,工会组织及其所代表的全体职工都能够自觉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在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时候,工会作为职工权益代表,作为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律主体,也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还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四、工会在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方面的程序

工会在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时遵循什么样的程序?首先,劳动者、工会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根据本条规定,协商解决是处理履行集体合同争议的必用方式和必经程序。由工会出面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避免单个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能够与用人单位更平等、更有效地进行协商。工会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并对之前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代表全体职工,将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定了工会选择或裁或审的两种途径,仲裁不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这与劳动法的规定明显不同。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有依据《集体合同规定》,这一类集体合同争议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993年颁布实施的)处理,包括当事人双方协商、仲裁解决、诉讼解决三个环节。以往的实践表明,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所规定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的体制变得冗长拖沓,容易造成劳动者权益遭受侵害的状况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在发生集体合同争议的情况下,众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会遭受损害,这种状况长期得不到解决,会危害到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安定。

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受理该集体合同争议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部1993年10月18日颁布实施)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处理。或者在不申请仲裁的前提下,协商解决集体合同争议不成的,工会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受理该集体合同争议案件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9争议合同(4) | 返回目录

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购买4,000立方米胶合板。申请人付款后,被申请人未交货。由于被申请人仅退还部分货款,申请人提请仲裁。仲裁庭认为:被申请人未交货,构成违约,申请人要求退还货款的请求应予支持。被申请人还应当赔偿申请人的预期利润损失,按交货地的市场价与合同的差价来计算。申请人在明知被申请人不能交货的情况下,仍然与下家签订转售合同,由于申请人违反了减轻损失的义务,申请人向下家支付的违约金不应由被申请人赔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圳分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号货物进口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1998年5月10日施行文本,下称仲裁规则)的规定,于1998年11月25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上述合同的争议案。

申请人指定了仲裁员。因被申请人未在规定的20天内指定或委托指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仲裁员。因双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共同指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以上三名仲裁员于1999年3月1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1999年4月21日,仲裁庭在深圳开庭审理本案。申请人的代理人出席了庭审。被申请人没有出席。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庭进行了缺席审理。

庭后,申请人补充了材料。

深圳分会秘书处依仲裁规则的规定,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有关仲裁程序的一切文书、通知、材料均邮寄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后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1999年5月28日,仲裁庭对本案作出书面裁决,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见及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情

1997年1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签订"××号货物进口合同",合同标的为马来西亚胶合板4,000立方米,合同总金额1,980,000美元,装运港为马来西亚港,目的港为汕头港,装运期在1997年3月1日前。合同同时还约定:1.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1998年10月29日,申请人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退还因未按约定提供货物而占用申请人已付的货款526,961.15美元及该笔资金的银行信用证垫款利息106,314.41美元,本息合计633,275.56美元;并要求被申请人赔偿未提供货物而给申请人造成不同的直接利益损失98,501.58美元。上述各项总计731,777.14美元。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本次仲裁的全部仲裁费。

申请人称:

1997年3月24日,被申请人将商业发票、装箱单、提货单等1套寄至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支行的进口付款通知书于4月2日予以承兑,(申请人仲裁申请书中原为:申请人遂按对方提单金额于4月2日开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后在庭后提交"仲裁申请书内容更正"中予以更正--仲裁庭注)总金额1,980,405.50美元。因申请人未收到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对方于1997年4月15日退还申请人1,453,444.35美元,却将剩余货款526,961.15美元扣压至今,不予返还。此外,申请人还从1997年4月10日起,一直为该笔款项支付银行信用证垫款利息至今。

申请人基于对被申请人的信任,将全部货款如数支付。但由于申请人一直未收到对方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致使申请人未能实现订立合同预期的利益。事实上,申请人于履行了申请人支付义务后,即与国内需方订立了以该批货物为标的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每张胶合板的销售价为37元人民币,而申请人该批进口胶合板的成本价为每张36.19元人民币。依此计算,申请人损失因合同可产生的合理利益399,168元人民币,以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算为48,501.58美元。不但如此,申请人还因无法履行该购销合同之供货义务而向需方支付了50,000美元的违约金。预期利益与违约金之和为98,501.58美元。

被申请人没有进行答辩。

二、仲裁庭的意见

(一)关于法律适用

本案争议合同的签订地点在中国××。按照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本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关于剩余货款526,961.15美元及其利息106,314.41美元经查,1997年1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本案争议合同。1997年3月7日,经申请人申请,中国工商银行开出以被申请人为受益人,总金额为1,980,000.00美元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编号为lc44605970087。1997年3月26日,被申请人开出一张商业发票,编号为df1-63012,金额为为1,980,405.50美元。1997年4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支行向申请人发出"进口付款通知书",并附上有关单据(包括提单、装箱单、品质证书、重量证书等),要求申请人审核。1997年4月2日,申请人根据上述付款通知书,对编号为lc44605970087信用证下的1,980,405.50美元予以承兑。但此后申请人未得到被申请人的提货通知。申请人于1997年4月初与被申请人通过电话交涉,在得知被申请人无法交货的情况下,要求被申请人退款并由申请人在香港的客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代收。1997年4月17日,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的指示汇款1,453,444.35美元予××公司。

仲裁庭认为,被申请人没有依"××号货物进口合同"的约定,向申请人履行交货义务,已构成违约,应将上述申请人已支付的金额1,980,405.50美元全部返还申请人。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已经向申请人返还1,453,444.35美元。被申请人在其给许××先生的函中承认lc44605970087信用证下的尚欠款为526,961.15美元,而认为银行费用、180天银行利息、政府税务应由申请人承担而不返还,但是并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庭认为,银行费用、180天银行利息、政府税务应由被申请人自己承担。因此,除被申请人已经返还的1,453,444.35美元外,剩余款526,961.15美元也应由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

被申请人还应承担因其拖欠该笔资金而产生的银行信用证垫款利息。中国工商银行××市分行××支行出具的证明表明,截止至1998年10月19日,申请人在该支行有信用证垫款66.7万美元(信用证号为:446059760087),垫款利率:1997年10月21日至1997年12月15日为12.3%,1997年12月16日至1997年12月30日为10.26%,1997年12月31日至今为14.4%,据上述证据,对于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偿还自1997年4月10日至1998年10月9日的垫款利息106,314.41美元的请求,仲裁庭予以支持。

(三)关于因合同可产生的合理利润及其申请人向国内需方支付的违约赔偿金申请人称由于其一直未收到对方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致使其未能实现订立合同预期的利益,计人民币399,168元,以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为48,501.58美元。经查,1998年9月10日,申请人在给其律师的函中,称:"我公司订合约时,马来西亚胶合板国际市场价格为每立方米450美元,国内市场价格每立方米4,150元人民币(每立方米以112张板计算,每张37.00-37.30元左右)。"被申请人没有答辩,也没有对申请人提供的市场价格提出异议。仲裁庭认为,以每张人民币37.00元确定当时的市场价格比较合理,申请人该项主张应得到支持。

申请人称其因无法履行国内购销合同而向国内需方支付了50,000美元的违约赔偿金。经查,1997年4月28日,申请人与××工贸公司在深圳签订了以本案争议合同项下货物为标的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下称购销合同),约定售价每张人民币37元。但是,申请人在此之前(据申请人方许××先生书面证言,约在4月6日左右)已得知被申请人不能交货;且被申请人已经于1997年4月17日依申请人指示向××公司汇出1,453,444.35美元。而在其后的1997年4月28日,申请人仍签订了上述购销合同。申请人在明知对方无法交货而且也收到被申请人归还的部分货款的情况下,仍然与第三方签订了合同。申请人称这是由于其内部不同部门之间未及时沟通而造成的,这说明由此产生的损失理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据此,申请人无权要求被申请人赔偿50,000美元。

三、裁决

综上所述,仲裁庭裁决如下:

(一)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40天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尚欠的申请人已付货款526,961.15美元及利息106,314.41美元,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利益损失中的预期利润48,501.58美元。合计为681,777.14美元。

(二)驳回申请人要求赔偿利益损失中的违约金的请求。

(三)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四)上述第(一)、(三)项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的所有款项,被申请人如逾期支付,按年利率8%计付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