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旅行社合同(大全7篇)

时间:2023-09-08 19:16:20 作者:文锋 合同 最新旅行社合同(大全7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旅行社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身份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20 年11月1日起至 20 年10月31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三)为旅游者提供旅程服务;

(四)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一)实施旅行社的接待计划,监督各地接待单位的执行情况和接待质量;

(五)耐心解答旅游者提出的问题;

(一)认真做好旅游者在本站的接送服务;

(三)热情做好导游讲解工作,积极向旅游者介绍和传播中国文化;

(五)维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做好事故防范和安全提示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二)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岗位工资制,按企业工资制度支付工资。

(三)甲方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一)试用期内不符合工作要求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六)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劳动合同终止;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抑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在两个月内不为甲方团队担任领队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或者拒不支付的。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在工作过程中,如果由于乙方行为不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旅行社合同篇二

附件二

广州地区诚信旅行社测评活动标准体系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旅行社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行社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强化旅行社业的市场信用意识,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引导旅游消费者理智明白消费,逐步推进旅游市场信用体系构建,努力营造诚信守约的发展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

二、测评范围

广州地区正式营业1年以上的旅行社

三、测评项目

(一)行业自律

(二)经营规范及业绩;

(三)服务质量;

(四)旅游合同签订与履行;

(五)企业信用。

四、测评标准

(一)基本得分140分,另有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基本得分低于100分则属于不合格。测评总分140分(基本得分+加分项目得分)或以上,为诚信旅行社。

(二)基本得分(140分) 1、行业自律(25分)

1.1 加入广州地区旅行社协会。(10分)

1.2 积极参加市旅游局和旅行社协会组织的各项主题活动。(5分)1.3 自觉执行市旅游局和旅行社协会的各项决议。(5分)

1.4 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旅游质检部门和本旅行社的服务监督及专线投诉电话和广州旅游紧急救援电话。(5分)2、经营规范及业绩(25分)

2.1 旅游线路报价(包括广告)必须包含游客随团活动必须支出的(吃、住、行、游、签证/注等)全部费用,包括旅游组团合同(政府示范文本)中列明的所有包价项目所需的费用。(10分。备注:如发现旅行社报价不符合上述规范,测评工作组有权责成其公布价格构成,并责令其改正。)2.2 组团社应按要求与接团社签订书面接团协议,并从严审验其履约能力并建立接团信誉档案。(5分)

2.3 从严从优选择饭店、餐厅、车(船)公司、景点(景区)、商店等相关接待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如有佣金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佣金比例,有专门佣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5分)

2.4 企业经营业绩水平。(5分。亏损企业不得分。)3、服务质量(35分)

3.1 设立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和监督机制,及时受理投诉,24小时专人负责联络,加强对旅游团队动、静态的质量监控。(5分)3.2 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各部门(含门市部)、各岗位的职责、操作规程等,有较为完善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5分)

3.3 已经聘请社会质量监督员。(5分)3.4 已经实施文明服务承诺制度。(5分)

3.5 在接到广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转办的旅游投诉信件后,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5分)

3.6 建立投诉档案、合同履行记录、质量处理记录及分析处理报告书、陪同日志等。(5分)

3.7 建立旅游安全、卫生安全、财物保管的应急预案和提示制度,旅行社的出团会和导游上团时,有向旅游者详细介绍注意事项,重要问题有双方签名确认。(5分)

4、旅游合同的签订与履行(20分)

4.1 必须使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旅游组团合同规范文本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所签的合同应对旅游行程安排(包括组团形式、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旅游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15分)

4.2 因客观原因旅行社和旅游者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建立在与对方当事人意见一致的基础上协商解决。(5分)5、企业信用(35分)

良好,无恶性拖欠行为。(10分,有拖欠到期应付款项等不良记录不得分。)5.2 实行明码标价,企业宣传、促销、组团、接待等实事求是,无欺诈行为。(10分,以旅游质监部门查处为准。)

5.3 尊重旅游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杜绝各种强迫交易。(5分,以旅游质监部门查处为准。)

5.4 建立完善的管理人员、导游人员、外联人员及门市部负责人年度考核档案。(5分,以企业对员工年度考核为准。)

5.5 与员工签订规范劳动合同,按规定投保劳动保险,或在劳动合同中按当地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对养老、医疗等保险问题有明确约定。(2分,导游员工资含个人缴纳劳动保险部分,低于劳动部门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分。)

5.6 员工诚实守信,严格履约并按照企业规定业务流程和服务规范进行操作。(3分,检查质检记录,检查电话回访,在门店现场抽查游客意见。)

(三)加分项目

1、积极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5分)

2、旅游产品设计具有安全保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应急预案,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对旅游者有吸引力,连续两年无重大投诉。(5分)

3、组织境外和省外旅游者广州游前5名。(第1名5分。以下按名次加分)

4、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5分)

5、被市级以上工商等有关部门评为“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每单项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

6、获市级以上质协、用户委员会等授予“用户满意服务”、“用户满意企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或“用户满意鼎”等荣誉(每单项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

7、游客对旅行社诚信度的数据统计。(旅行社向省市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等权威中介机构提供其接待量20%的游客资料,由权威机构从中抽取10%进行回访并统计;诚信度为60%得1分,每增加10%加1分,满分5分)

(四)减分项目

1、使用“黑导”。(减10分,以旅游质监部门查处为准)2、租用“黑车”。(减10分,以旅游质监部门查处为准)

3、出现游客有效质量投诉。(减5分,出现1次减1分,以旅游质监部门登记为准。)4、企业广告宣传不符合《旅行社诚信广告宣传规范》(见附件1)的要求。(减5分)

5、门市部的管理和运营不符合《诚信旅行社门市部管理规范》(见附件2)的要求。(减5分)

6、线路报价(含广告)不符合基本得分2.1要求。(减5分)7、导游须向旅行社交纳人头费。(减5分)

旅行社诚信经营倡议书

一、树立诚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增强诚信服务意识,树立重信誉、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遵守法律。坚决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自觉接受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协会管理和指导。杜绝承包挂靠、超范围经营、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等经营行为,对于“黑车”、“黑导游”,一经发现将不再使用。

三、信守服务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信守合同约定,决不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不随便增加自费项目和进购物点次数,不组织质价不符的旅游团队,以质量上乘、价格合理的多样化产品为广大游客热诚服务。

四、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坚决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不欺诈经营、不做虚假宣传、不搞任何形式的恶意削价竞争,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六、各旅游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旅游安全防范与教育,坚

决杜绝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不断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强诚信建设。建立诚信机制,把诚信建设贯穿接待服务的各个环节之中。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在办公场所公示服务承诺,增强服务项目的透明度,使游客有充分的知情权,不折不扣地兑现承诺,保证诚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八、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认真听取广大游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旅游消费者的咨询、监督和批评,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主动加强与业界同仁的信息沟通和合作,相互监督,共同为促进我省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

各位同仁,诚信是影响社会经济运行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它所包含的契约和信用既是市场游戏规则的基础,也是我们旅游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出发点及归宿。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没有信用就不会有我们旅游行业规范、健康、持续的发展。

让我们全体同仁携起手来,真抓实干,真正树立起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风气,以诚待客,以信兴旅,共同打造安徽旅游行业诚信经营的品牌,为建设“诚信安徽”、“诚信旅游”和做强、做大我省旅游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导游员诚信服务倡议书

全省导游员:

一、坚决响应安徽省旅游局的号召,积极投入到“诚信旅游在安徽”的活动中去,认真按照“诚信旅游在安徽”活动方案的要求,做好导游服务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遵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服务行为,抵制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树立导游的良好形象。

三、率先垂范、文明待客,争做旅游优质服务的标兵。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围绕“让游客满意,玩得开心、游得安心、消费放心”的宗旨,严格做到尊重游客、规范服务、诚信服务、细微服务、贴心服务,认真接待好每一个旅游团,照顾好每一个旅游者,一切为旅游者着想,让游客满意放心。

四、倡导文明旅游,传播文明之风,积极宣传安徽,做“爱我安徽、宣传安徽”的文明使者。以良好的文化内涵、优美的语言、优质的服务,向海内外游客宣传安徽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以及名胜古迹、悠久的历史,不做损害国格、人格的任何事情,要自尊、自爱,向游客奉献诚心和爱心,当好旅游“形象大使”。

五、加强旅游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增强文化和品格的涵养,不断提高文化和思想素质,争做一名业务精通、思想过硬的导游员。接待旅游者时,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雅、落落大方、严以律己、真诚待人。

六、认真执行《导游服务质量》等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诚信待客,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在实施导游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导游工作程序,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不擅自改变行程,不随意增加、减少或者中止旅游项目,决不欺客宰客。

旅游诚信存在问题及建设对策

《 人民论坛 》(2013年第20期)

石维富 李东

【摘要】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各类不诚信行为日益凸显。我国旅游诚信建设主要存在旅游法制建设滞后、旅游管理体制不完善、旅游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需要采取加强公民诚信道德教育、加大旅游法制建设、加大旅游普法和维权宣传、健全旅游信息建设、建立旅游诚信评价和奖惩机制等措施,加强旅游诚信建设,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旅游诚信 旅游法制 旅游投诉

旅游活动是一种跨地区、跨国界的活动。游客到异地、异国旅游多为一次性消费行为,在长距离大范围的空间内,当失信获利大于守信成本时,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往往会选择铤而走险,产生种种不诚信行为,旅游投诉、争端甚至恶性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旅游业发展,而且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实现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对我国旅游诚信现状有一个全面的把握,并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加强我国旅游诚信建设的发展对策和建议。

我国旅游诚信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进入新世纪以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和“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2012年11月,党的十八指出“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进一步提出“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诚信建设,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对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

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主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关联带动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处于社会道德建设特别是诚信建设的前沿。面对日益显露的旅游不诚信行为,为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全国旅游行业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诚信旅游活动,倡导旅游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引导顾客明白消费。2008年,在合肥市举办了中国旅游诚信建设论坛。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2011年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旅游行业“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2012年春节前后“天价海鲜”“天价房费”等欺诈事件进一步引发公众对诚信的严重怀疑,我国旅行社行业首个“诚信年”活动—中青旅“2012诚信年”活动正式启动。在地方层面,部分地区制定了旅行社、旅游饭店等旅游经营主体诚信等级规范和标准,开展了旅游诚信创建活动。

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此外,还有消费者保护法、价格法等,这些均对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经营行为作了相关规定。同时,发展市场经济也离不开诚信政府的建设,《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在旅游法制建设领域,1985年《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依法管理旅游业的开始。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旅游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活动作了规定和要求,也为游客的旅游活动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法规保障。我国旅游业综合立法—《旅游法》,从1982年开始起草,酝酿30多年,历经3次审议,于2013年4月通过,其中第六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旅游法》为解决旅游不诚信行为和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的旅游市场监管主体主要有旅游、工商、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各地均成立了旅游质监所并公布了电话,北京、四川省成立了旅游执法总队,负责进行旅游执法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受理旅游投诉和举报。针对旅游市场监管多头执法的问题,《旅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三亚市旅游标准化宣传标语

1.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打造最佳旅游目的地

年份 旅游主题 宣传口号

1992中国友好观光年 “游中国、交朋友”

1993中国山水风光游 “锦绣河山遍中华,名山圣水任君游”

魄”等 2002中国民间艺术游

生活”等

2003中国烹饪王国游 2004中国百姓生活游

2005中国旅游年 2006中国乡村游

旅行社合同篇三

乙方(承租方):

1、租车线路:

2、租车时间:

3、租车金额(大写):

4、租车定金(大写):

5、付款方式:

6、车牌号及司机联系方式:

7、车辆燃油费用,车辆过桥过路费,车辆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8、车辆停车费用,司机餐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9、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行车线路和行车时间;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严禁超载,车辆载客不得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人数,如有超载、超员,造成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必须严禁携带“三品”上车,由此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10、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11、甲方所提供车辆符合运营手续车辆、含车辆承运人责任险,且车内各种设施齐全有效,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到达,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要合理赔偿乙方。

12、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乙方的合理调度。甲方委派的驾驶员有权利督促车上客人遵守乘车须知。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

13、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车辆负责。

14、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5、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6、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7、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xxx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辆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1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旅行社合同篇四

一、车辆使用地点及时间: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项目工地搅拌站,搅拌车租赁合同期限为20_年3月20日起20_年3月20日止。

二、车辆设备情况:甲方租赁乙方搅拌车运输,乙方车辆需具备合法有效证件(如牌证、保险等手续齐全)。

三、承租内容:甲方租赁乙方搅拌车作为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项目工地搅拌站运输混凝土之用。

四、承租距离: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项目工地搅拌站至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工地。

五、运输费用价格:搅拌车运输价格每方量计算,搅拌站至工地泵点运费24元/m,固定油价8000元/t(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六、搅拌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在合同期间享有租赁3

使用权,没有对车辆的转租权,更不准对车辆进行抵押,否则造成损失及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油品的质量和数量。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并在次月10日以前付清全部运输费用(不开启发票,乙方将费用收据,工资报表为结算收款依据,不足部分由乙方开具发票,费用由甲方出)。

八、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司机提供免费食宿及搅拌车停放和加油, 油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司机的上岗资格证由甲方统一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结算时返还乙方。

3、甲方协助乙方在站内停放车辆时间内安保看护。

4、甲方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章作业。

5、甲方对乙方搅拌车司机进行安全指导。

九、乙方职责:

1、乙方提供车辆须性能良好、维修、保养、确保搅拌车良好状态,负责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工地车辆充足不影响生产,乙方派驻

工地车辆不少于7台,每车配备司机人数人。

3、服从甲方管理人员调度及指挥,遵守搅拌站规章制度,协调施工单位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司机和进行处罚。

4、乙方应为乙方驾驶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十、合同期间责任及违约:

1、搅拌车进场,甲方支付乙方车辆至福建宁德搅拌站路上行驶柴油款及过路费用一台车3000元,分三个月付清,每月7000元。

2、合同期内甲方按时付款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砼。

3、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提出搅拌车离场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支付一个月运费,若因甲方单方面原因提出终止合同,甲方须按合同约定一台车补1500方运费补给乙方,并补回深圳车辆耗用柴油款及路桥费用。

4、合同期满后,甲方结清乙方运费搅拌车离场。若甲乙双方搅拌站发展须求继续合作,可协商补签合同。

含燃油费,燃油费双方测定后再签订具体合同)。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应,双方签字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

甲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乙方): 出租方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搅拌车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

一、 按照之前约定,甲方保底乙方每台车每月1500方。

二、 甲方应按流水发车方式发车。

三、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应,双方签字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旅行社合同篇五

乙 方:住 所: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一、 基本情况

1、 会议(活动)时间:20xx年 月 日—— 月 日

2、活动安排: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由授权代表盖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3、活动人数:350人(具体人数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4、活动地点:济州岛

二、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20xx高层专家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应严格执行。

三、 费用

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 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费用明细见行程表。

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20xx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 元人民币;本委托事项履行完毕后,乙方提交实际费用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费用明细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会议(活动)期间,应甲方要求或客观情况变化,在不增加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上述费用因会议(活动)有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如果该项变化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乙方提出该项变化给甲方造成损失,并且该项损失无法挽回时,提出方应当对此损失予以赔偿。

四、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会议)活动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授权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确定后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务项目的要求,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若该等取消或变更产生实际损失时,则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2. 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确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3. 为保障参加人员在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为参加活动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 甲方的义务

1. 事先明确对活动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会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尽到管理职责。因非乙方原因,参加会议(活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时,应当先行履行赔付义务。

3. 按照约定支付活动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费用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 协议的变更

1.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 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行为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七、 第三方责任

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因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给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造成损失时,乙方负有赔偿义务。但对于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在获得乙方赔偿的同时,应当将其追偿权利书面转让给乙方。前款所述的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不包含负责运输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从居住地(或出发地)到会议(活动)地,以及从会议(活动)地返回居住地(或出发地)的航空、铁路、轮船及其长途汽车的承运人,乙方只是代购此项运输的相关运输服务,不产生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因提供此项服务的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损失时,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运输票据向责任人及相关保险机构行使赔偿主张,乙方不负任何赔偿义务。

八、 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守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赔偿。

九、 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 其他约定

1、成团人数为参考人数,具体旅游者人数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人数计算,但甲方最迟不能晚于20xx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人员名单。

2、活动费用单价为固定价格,即 元人民币/人;暂估总费用为 元(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人数*固定单价的方法进行核算)。

4、乙方保证甲方所有参团人员能够成行,如果因机票、酒店房间或其他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人员未能全部成行,乙方除应立即双倍退还未能成行人员的所有旅游费用。如未能成行人员超过20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给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

5、实际抱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将甲方已经缴纳的费用全部返还(已经发生的费用可以予以扣除)。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补充协议可以由双方授权代表或会议(活动)负责人签署。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之前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旅行社合同篇六

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宗旨,将“诚信经营” 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诚信服务贯穿于旅游服务的各个环节。

1.旅游企业签订自律承诺书,强化行业自律的作用,自觉遵守自律公约,自愿接受失信惩罚。

2.在旅游产品的制作过程中,做到诚信经营,提供精品线路、合理价格,做到统一产品、统一价格,自觉抵制零负团费现象。

3.在销售过程中,做好与旅游者签订旅游主管部门推出的规范旅游合同,明确价格和服务细节。

4.坚决不使用“黑社”、“黑车”、“黑导”。

5.在企业内部管理中,坚持诚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诚信评比机制,将诚信服务的要求落实到旅游服务的各个环节。

在旅游产品的发布、销售过程中,做到坚持统一广告宣传、统一企业形象、统一产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质量。在旅游线路的发布过程中,坚持不做虚假宣传和过分宣传,不使用带有不实之词的广告语诱导消费者。

与旅游者签订旅游主管部门核准的规范旅游合同,明确价格和服务细节。国际组团社出境旅游团队应配备合格领队。

1.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备案制度,筛选资质高、信誉好的地接旅行社、饭店、餐厅、景点、汽车公司、商店并对其各项资质进行调查、核实、备案。

2.在目的地旅游部门指定或推荐的范围内,选择接团旅行社并进行评审,信誉和业绩优良者优先选用,以确保组团社所销售的旅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承诺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旅行社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集合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

出发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

费 用:_____元/人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_人,单价见附表,总金额为(___________元)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预付定金(__________元)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签约地点:

监督、投诉电话: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签订协议时未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协议。

如甲方在出发前四天还未支付预付款的,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协议总价20%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乙方需付完旅游总价除预付款外的剩余款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到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到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甲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乙方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到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到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擅自减少行程活动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协议总价2%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3、乙方作为有别于旅行社的专业户外公司,行程中不得设置任何购物地点。

4、乙方领队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用并支付旅游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

第六条 特别约定

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当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应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如面对乙方的关于安全方面的警告,甲方不听劝阻的,则甲方负相应产生的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对于甲方个别队员拒绝购买的,可以尊重对方意见,但是该队员必须私下自行购买相关保险。

4、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不得设置任何购物环节。

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为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约定。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附加解释】

1、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游览景点变化或景点减少,敬请谅解!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2、请如实申报儿童、孕妇、老人或患特殊病史者的实际情况,若因报名情况与实际不符合造成无法接待,乙方不承担责任。

3、在以上行程中各景点地区的局限性,请听从领队安排,以免走散。

4、行程之区域性景点可能调换顺序,乙方不能擅自减少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