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国资委工作计划公示(模板5篇)

时间:2023-09-14 09:53:37 作者:文锋 工作计划 岳阳市国资委工作计划公示(模板5篇)

计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领域。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岳阳市国资委工作计划公示篇一

摘要:内控审计作为保障企业有效完成组织目标,落实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防线,其重要性日益突出,内控审计体系的建设成为我国企业当前的重要课题。为此,结合实际,对企业如何改善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构建一个合理完善符合企业发展现状和需求的内控审计体系提出些许构想和建议。

关键词:风险导向;内控审计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f83

文i标识码:a

doi:

1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各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面临的系统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合理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风险管理也应运而生。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种保障企业有效完成组织目标,落实内部控制体系的企业内在机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发展,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审计成为必然。内部审计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全新内审领域,其基于企业的全面风险评估报告确定审计方向和审计重点,将风险分析渗透到审计的整个流程中。将风险概念融入审计中,加速了内部审计的发展。

风险导向的内控审计体系建设已经得到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重视和广发的发展与运用,相比较而言我国企业在这方面的建设依然处于探索阶段。我国企业虽然已经开始意识到管控风险对于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大多数企业仍然只停留在事后审计,并没有针对性的存在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审计体系,同时,学术界对于内控审计的研究也没有可观的成果。因此,基于前沿的理论基础,并结合相关的具体实际工作经验,构建一套科学完整的以风险导向的内控审计体系是我国企业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这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价值,同时也能够推动我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

2内控审计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作为近几年新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模式,已经引起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重视,并在现实实践当中得到广泛应用。与之相对应的审计理论体系和审计方法也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引起国内外学者对风险导向审计展开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与研究。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iia公布的“基于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的新定义”以及“内部审计职业准则新框架”中着重突出了内部审计是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以达到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进而达到实现企业价值提升的最终目标。随后,其又多次对《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具体内容做出修订和完善,而多次修改中仍然强调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审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奠定以风险为导向的内审基础,使得其成为了审计发展的总体趋势。

岳阳市国资委工作计划公示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v^)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企业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规定、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省^v^依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

第八条企业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议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三)监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四)监督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

(五)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

(六)审议其他重要内部审计事项。

第九条未建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监察(纪检)、财务、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企业总经理负责;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内部审计岗位资格证书;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五)组织对企业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十)对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来源、使用和结算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监督应当根据企业的内部职责分工,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二)依据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在境外进行审计的境外所属单位;

(三)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内部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评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及其所属单位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做好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的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六)企业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应当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方案,做好审计准备。

第二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

第二十三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上报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企业应当根据审定意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报告(决定)。

第二十五条被审计单位若对企业下达的审计决定书有异议,可以提请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省^v^申诉。

第二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

第二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每年向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主要审计项目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监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第三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及时落实内部审计报告(决定),给企业造成损失浪费的,企业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机构及时反映情况。

第三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下列工作事项应当报省^v^备案:

(一)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企业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应向省^v^报送专项报告。

第三十三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按照省^v^有关工作要求,对企业及所属单位发生重大财务异常等情况组织进行的专项审计,应当向省^v^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省^v^、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三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三十九条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企业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对于企业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企业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除按规定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者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外,同时还相应追究企业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企业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省^v^报告相关情况。

第四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企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各企业可根据本暂行办法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相关工作规范。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省^v^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岳阳市国资委工作计划公示篇三

20xx年,张家口市^v^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提速、增效、进位”的总要求,在没有出资人企业的情况下,顺应单位性质的转变(从政府特设部门转变为政府组成部门),以部门机构改革、职责重新调整为契机,大胆推进思维创新、工作创新,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提出了推进“五化”化解难题的总体思路,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创新思维 ,深化改革

二、夯实基础 ,强化监管

从这次调查摸底来看,全市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还很不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存在一些隐患和漏洞,我们所统计的国企数量,和市工商局注册的国企数量还有非常大的差距,既有部门和县区漏报的问题,也有该注销的没有注销的问题,甚至有的国有企业没有主管部门,游离于监管之外,存在着“有利大家管,有责没人管”的现象。加强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强化国资监管,推动国资监管的全覆盖迫在眉睫。近日,我们正在起草《关于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规定》,该规定拟在国有资产原有的管理基础上,突出^v^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突出^v^的基础管理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宏观掌握国有资产的变动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融入企业 ,优化服务

围绕^v^的监管工作职能,我们提出监管就是服务的思想。一方面,拓宽了监管的外延,我们不仅要为基层企业、市属企业服务,同时也要为中省属驻张国有企业服务,“服务一上,天地广”;另一方面,提升了监管的内涵,监管就要把发展壮大作为目标,优化服务就是要让企业发展壮大,优化服务就要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优化服务首先要融入企业,了解他们的困难、他们的疾苦、他们的喜怒哀乐,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与他们悲喜共鸣。上半年我们深入宣化工程、宣钢、盛华化工、张矿集团、篮鲸企业有限公司等单位,主动担当企业的综合协调处、后勤保障处、群众工作处,帮助张家口市下花园晨光集团、河北宣化化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破产改制,帮助企业积极跑办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努力争取省^v^的支持,将宣化防腐钢管总厂申报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企业。今年,我们还担负了5户省属企业棚户区改造的督导任务,得知工矿棚户区项目可以获得国家补助资金的消息,上报的材料要求复杂,时间非常紧迫,我们连夜安排搜集汇总有关政策规定,在天亮之前给下花园、宣化、蔚县的企业传真过去……。我们耐心细致的做好职工群众的信访稳定工作,接待高新区中贸发公司破产上访;化解中地装探矿机械职工上访;石油机械厂的上访也在^v^的运作下趋于平稳,“把困难留给^v^”,已经成了我们对企业的承诺,继而也赢得了企业的信赖。唱响服务歌,为我们提高国有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有效法宝。即使是已经改制的企业,也愿意和^v^诉说企业发展的历程和艰辛,宣化已经改制和仍未改制的十多家企业,他们自发组织,每月邀请^v^参加,相聚在一起,谈工作、展望未来;忆过去,共叙友谊,为^v^的服务提供了平台,为^v^的工作赢得了掌声。

四、争创一流, 细化工作

五、对接京津, 亮化国资

上半年,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许多工作才刚刚起步,后续的任务更加艰巨,面临的问题也更加棘手和复杂。主要问题,一是机构改革人事安排问题,^v^从76个编制缩减到22个,人员如何分流,如何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二是如何处理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和其他部门管理企业的矛盾。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做好对接津京工作,把中铁资源、金隅集团的合作项目落地生根。

二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实现机构改革的平稳过渡。

三是继续做好国资监管的基础管理,下半年完成《规定》的起草、征求意见、发布执行工作。

四是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联系央企和省企,推动县区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岳阳市国资委工作计划公示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国资委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主线,围绕主业、强化管理,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整合优化国有资源,市属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国有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截至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共有x家,下设各级子公司x家,行业主要分布在建筑建材、商业开发及运营、经营性投资及管理、净土健康、现代商贸服务、民生保障供应、旅游文化、酒店、金融押运、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等领域。一是资产规模不断增加。主要几家国有企业资产总量增长较快,xx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达x亿元,xx市暖心燃气热力有限公司达x亿元,xx净土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达x亿元。二是发展质量不断提升。近年来,市属国有企业主动对接市场,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多元发展,企业发展质量得到快速提升,效益稳步增长。如市城投公司相继与万科集团、万达集团、红星美凯龙等知名企业开展战略合作,通过技术交流、成果共享等形式,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最大限度实现了优势互补、共赢发展。三是社会贡献成效明显。市属国有企业在稳增长、促就业、防风险、保稳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1–10月,各市属国有企业向xx籍农牧民提供x个就业岗位、实现增收x万元,通过产业发展、工程建设带动xx籍农牧民短期务工x人、促进增收x万元。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工作总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及时制定并实施《xx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深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为中心,以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国有资本规范有序运营,促进国有经济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全力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国有企业。

按照“主业不超过3个、层级不超过3级”的原则,研究和认定市属国有企业主业范围,并针对内部资源分散、同质化发展共性竞争等问题,通过实施关闭清算亏损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等方式,对企业内部相同业务板块进行整合,对长期沉淀的存量资产包括股权、债权和实物资产进行了梳理排查,对“僵尸企业”“空壳企业”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子企业户数已由x家减少到x。认真落实市委、政府安排部署,稳步实施将xx圣地生态园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整合到xx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各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应对市场发展变化,大力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及时将xx市净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更名为xx净土数字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调整主业为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数字经济,提高企业信息化专业能力。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全面推进以管资本为主实现职能转变,积极探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今年立足国资监管相继出台了《加强xx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xx市政府国资委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等8项制度,着力加强投资管理、负债管控等方面监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取得显著成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国有资产总量大幅增加,运营质量明显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显著增强,为全市经济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建立完善“总额管理、分类考核、一企一策、市场激励”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不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与动力。积极探索推进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指导企业科学制定年度预算目标,结合企业实际,逐户确定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不断优化考核指标,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原则,体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鲜明导向。修订发布《xx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起草并由两办名义《xx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国企负责人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健全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相适应、与业绩贡献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汲取精神伟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认真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权力清单,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讨论重大事项规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和落实党委在公司中的法定地位,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在全面实现党建要求进企业一级公司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企业二级全资及控股企业党建要求进公司章程工作,实现党的建设制度化、章程化全覆盖。全面规范企业管理人员身份,截至去年10月所有交流到企业任职的人员均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制定中层人员管理办法,对企业中层人员的引进、培养、选拔、使用、管理等予以规范。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继续深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焦的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国企改革的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区市党委、政府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激发活力、提高效率,打好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这一专项战役,牢牢把握国企改革正确方向,认真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和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董事会报告制度,依法有效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决策作用。明确董事会决策责任,落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决策权利。二是加强企业内设监事会建设。强化监事会监督力量,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机制,明确监事会的法定地位、职责边界和履职要求。三是探索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企业经营管理者实现聘任制和任期制,由董事会与经营管理者依法建立契约关系,按照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考核定薪,明确责任和权利。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按照商业类和公益类的不同类别,企业主业不超过3个的原则,引导和支持企业聚焦主业发展,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主业业务优、竞争能力强、盈利水平高、贡献作用大的市属国有企业。二是加快企业瘦身健体。有效压缩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将企业层级严格控制在3级以内;全面梳理非主营业务和从事非主营业务的子企业,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式,逐步有序退出不具备发展优势的非主业资产和业务。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确保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以管资本为主,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对监管主体不明晰或处于失管失控的情况,加强与其他市直部门的沟通,从而解决国企监管时多人伸手,出现问题相互推卸责任的问题,为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可靠保证。

始终以积极的姿态正视问题,分清主次,妥善处理国有企业不良金融债务偿还、国有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变性等问题,进一步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最大限度的发挥国有资产的潜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稳定工作,切实为企业发展服务。

一是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战略计划。实施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的高效机制。实施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企业家成长和激励政策。二是强化对企业人才的培养。建立企业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企业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来完成企业人才的培养。三是注重企业负责人能力素质的整体提升,充分利用援藏省(市)的资源,定期选派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到区外学习研修或挂职锻炼,建设一支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相关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防止专业技能人才流失。

一是制定和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建立健全以战略管控为主导的集团管控制度,优化完善财务、投资等集团公司一体化管控制度体系,实现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的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二是强化企业负债管控。分类管控企业负债规模,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一企一策”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确保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企业要加强对资金占用规模大、回收期长的业务管理,确保现金流安全。将企业防范风险主体责任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对出现重大风险事件的企业进行追责。三是推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对权利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集聚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建立健全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国有企业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追究力度,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禁入限制、党纪政务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对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未正确履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

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建立完善跟进督办制度,健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重大决策部署的机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国有企业坚定维护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二是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企业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岳阳市国资委工作计划公示篇五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现公布《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v^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加强对^v^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v^)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本企业及子企业(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v^依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企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熟悉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应当由外部董事担任。

第八条企业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议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三)监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四)监督企业社会中介审计等机构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

(五)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

(六)其他重要审计事项。

第九条未建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监察(纪检)、财务、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子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一)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六)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子企业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十一)对本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来源、使用和结算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监督应当根据企业的内部职责分工,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二)依据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在境外进行审计的境外子企业;

(三)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内部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评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本企业及其子企业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做好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的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应当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权或者处罚权。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做好审计准备。

第二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

第二十三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四条被审计单位若对审计报告有异议且无法协调时,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应当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报审计委员会协调处理;尚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应当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协调处理。

第二十五条审计报告上报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决定)。

对于报请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协调处理的审计报告,应当根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审定意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决定)。

第二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

第二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每年向本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主要审计项目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监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第三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及时落实内部审计意见,给企业造成损失浪费的,企业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机构及时反映情况。

第三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下列工作事项应当报^v^备案:

(一)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重要子企业负责人及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应向^v^报送专项报告。

第三十三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按照^v^有关工作要求,对企业及其子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等情况组织进行的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向^v^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v^、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五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三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三十九条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企业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对于企业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企业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除按规定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者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外,同时还相应追究企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企业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v^报告相关情况。

第四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企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各中央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相关工作规范。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