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保障了各方的权益。承包合同的范文收录了一些常用的条款和表格,供大家参考和使用。
合伙承包种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郎溪县飞鲤镇张湾点美好乡村工程建设事宜,达成如下一致,须各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工程项目范围。
合伙承包工程项目范围:以安徽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郎溪县飞鲤镇振兴村委会签定的张湾点美好乡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为准;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该工程项目,对外以安徽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合伙施工的项目开工至完工、各方结算完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结束后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出资额为,占全部出资比例的%。
2.乙方出资额为,占全部出资比例的%。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共同承担。
六、权利与义务。
2.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部全部管理工作;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4.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由该工程产生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七、禁止行为。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八、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并承担工程完工后由法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九、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诸于法院。
十、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年月日。
合伙承包种植协议书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建设项目内容和范围为准。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方式及比例: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以各方均20%分配(如违约出资,按实际出资比例进盈余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约定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原则上不得退伙;如遇到特殊原因确需退伙的,应经各方协商同意;。
七、项目日常管理。
1、某某某聘请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的技术工作;。
2、每月三十日为双方商定的.结账日,由双方和会计共同下账,所有的支出均需双方签字后方能下账。
3、重大支出和重大合伙事项应由双方事先共同决定,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协议。
八、成本费的核算范围。
建筑成本核算的范围包括:工程介绍费、建筑工程资质挂靠费、税金、施工劳务费、施工机械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施工不电费、临时办公设备和用房租赁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执行费、材料费及与工程有关的合伙人均认可的其他费用。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各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进行分配、承担;一方分配的应收款其他方有协助收回的义务。
十、合伙人行为禁止条款:
1、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开发区与其他人合伙。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禁止合伙人在合伙期间实施损害合伙人利益的行为。
十一、违约责任:
1、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造成的损失无法计算的,按承接工程总价的15%计算损失。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他:
1、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和修改合同,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作出书面修改意见,其他修改无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合伙人各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各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年月日。
合伙人:年月日。
合伙承包种植协议书
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聘请土地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员根据土地情况,测土施肥、制定种植计划;并定期免费为乙方做技术培训,并帮助乙方建立田间生产管理档案。
二)甲方免费派技术人员到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在地膜覆盖、施肥、灌溉、施药等农事方面活动。
三)甲方全部收购乙方符合标准的无公害大蒜。既甲方指定的乙方种植基地种植的,符合无公害质量标准的大蒜。乙方农户增加的农膜费用、减产等农资费用,甲方承诺补贴农每亩150元左右的补偿,在协议有效期的每年10月31日前结清一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提供亩耕地全部用于种植无公害大蒜,自月日起至月日止,共期限五年,落实甲方要求的无公害大蒜种植。
二)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种种植,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各项标准进行操作,并完整的记录存档(甲方监督)。
大蒜基地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禁用药品,使用由甲方技术中心指定的农资站统一供应的专用药品肥料,最大限度满足甲方所要求的无公害蔬菜之目标。
四)乙方生产出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无公害大蒜,无其他原因必须全部售予甲方。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情况。
一)若甲方技术中心认为乙方所种植大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发现乙方使用禁用药品,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本协议撤销。
二)乙方施用有机肥,少用尿素等无机肥,未满足甲方所要求的无公害蔬菜之目标,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本协议撤销。
三)甲方未及时结清款项于乙方,乙方有保留销给其他客户的权利。
四)若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其解释权归甲方。
五)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到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或提交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签名(章)。
法人:签名(章)住址:
地址:手机: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承包种植协议书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a:b:
二、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由合作各方作价按股份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年限内的所有权,并按所投资金的比例享有“承包地”的除正常运营所开支后的盈余。各人需经常不定时到现场进行办公以解决问题。
三、合作各方的责任。
1、a负责全局的管理和调度,根据前期的运作经验作出以后的大体工作方向,负责当地民风、民情、民事考察和处理。以前经营成果作价45万元股金入股合伙人。
2、b以60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人。并以最大股东的名义负责“承包地”的法人身份,需对合作事宜的资金走向、流动、使用做出明确的安排或意向。负责正常合作条件的资金统筹安排。
3、c: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需对“基地”管理人员的使用有明确计划和安排,对一年四季的管理有明确的措施和建议。保证“基地”的生产管理正常运作。每个生产忙季都需有一段较长时间驻地办公,进行现场管理。
4、d:以2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人。负责“基地”生产技术;负责安排一位技术扎实、为人可靠的技术人员到位,长期驻地管理;负责苗木的生产管理。
四、合作各方的权利。
合作各方在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目标即最大程度地,最低期限里获得利润,由此明确各方的权利。
1、a:协议生效前的所有农作物收益归其支配,完全归其所有。现场地内的苗木基础设施、生产机械和工具等物资归“基地”集体所有,属于合作体的共同财产。在“基地”收益偿清合作各方所投资金后,并留足“基地”的正常开支后,按所占股资比例(所列后附)分得红利。
2、b: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有其绝对的监督权和建议权。“基地”在偿清各方所投资金,并留足“基地”正常开支后,按比例分得红利。
3、c:享有各股东协议的10份股权(其中a占5股,b占3股,d占2股),充分享有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在“基地”收益偿清各现金投资人,并留足“基地”的正常开支后,按其合伙人名义下的股份分得红利。
4、d,权利同上述,享有自己所占比例的分红。
五、合作各方的共同财产——基地。
合作各方对“基地”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共同的责任权。合作各方必须全心全意经营,使之早日正常运转,早日盈利。必须明确的是,经营所得在偿清各投资人后,基地的所有财产归属合作各方的集体所有,各合伙人按所投资资金比例享用。如有其他变动可在偿清所有投资后另立协议。六、合作各方的解散:如果在若干时间后,合作各方的合作基础已不存在,则由各方协商解除彼此的合作关系和义务。并由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合作各方的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在未盈利前已没有各方的的合作基础,则各方友好协商对当前财产的作出合理评估或妥善处理。按比例偿还各投资人的资金,不足按亏损处理。
七、合作集体—基地的具体管理办法。
合作集体由合伙集体共同协商,另行出具一切实可行的办法,由专人负责付诸实施。
八、协议的生效。
合作各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acbd。
附分红股资比例:a(a)肆拾贰股:b(b)伍拾伍股:c(c)壹拾股:d(d)壹拾捌股:
甲方:乙方:日期:
合伙承包种植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有限公司++苗圃基地)。
三、占地面积:100亩。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的土地100亩。
2、甲方免费提供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预计每亩株,共计株。
3、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的后期种苗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种植的葛根块根,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
(1)、产品质量: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乙方负责购买相应的农机,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对葛根种植和育苗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质量关。
七、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原则:双方对葛根种苗销售收入,依据双方确定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计算销售利润,并进行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分配。
2、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定义:经过葛根枝条培育而成的全部种苗销售收入,除去双方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定额成本核算见附件)及因此发生的税费(如果有)后所得的税后净利润。
3、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对税后销售净利润按5:5分成。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协商。
解决,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因此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各自承担约定的合作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其它:
1、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种植协议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确保河道常年保洁,解决水污染的环境问题。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对全村所有河道实施分段承包,现落实专人专段管护保洁,现将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河道承包给乙方常年保洁。全年工资为。
元,甲方分两次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
二、乙方义务:
1、确保所管护的河道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杂草水花生;。
2、割掉高草和倒入河道内的杂树;。
3、告诫他人不要将垃圾和草木灰倒入河道;。
4、确保所管护的河道三天内清管一次。
三、乙方清理河道时一切安全因素自负,与甲方无涉。清理工具及除草农药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四、甲方组织检查时,发现一次不达标的扣除工资总额的5%,每次检查都达标的奖工资总额的10%。
五、本合同暂定________年,________年中甲方每次检查都达标的,甲方继续与乙方续签下轮合同;甲方检查出两次不达标的,则另用他人。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见证单位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见证单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承包种植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共同承包“申通”开福区网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___________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___________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申通”快递开福区网点。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___________。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50%。
2.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50%。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暂由甲方保管,甲方不得挪做它用,否则按照银行利息即3%比例支付乙方违约金。乙方亦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份额为依据,均分。具体如下:___________。
1.1甲乙双方每月底最后一天确认本月营业收入、纯利润等金额,甲乙双方按照纯收入的____%发放基本生活费。其余营业收入存入对公账户,再另行分配。
1.2甲乙双方每季度末最后一天确认本季度营业收入、纯利润等金额,甲乙双方按照本季度纯收入的20%发放季度分红。其余营业收入存入对公账户,再另行分配。
说明:以上收支情况由甲方登记整理电子版明细,由乙方登记整理纸质版明细,每日一清,每周一结,月底最后一天就当月相关金额签字确认,另任何一方可不定时查看另一方账目及现金总额。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为据,均担。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___________暂不允许他人入伙,业务稳定后如需入伙需经过另一方同意方可。
2.退伙:
2.1甲乙双方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2.3一方退伙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并经另一方同意方可;。
2.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以现金形式进行结算;。
2.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转让:
3.1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3.2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六、禁止行为。
1.未经另一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另一方决定除名。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其他。
甲乙双方仅限甲乙双方的房租费、伙食费暂由甲方在出资额中承担,计入营业成本中。其他发生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自理。
甲方:___________乙方:
地址(户籍):___________地址(户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合伙承包土地种植协议
发包方:甲:
承包方: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己四十八顷村的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年承包费,合计人民币元。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四邻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合同到期后,乙方要保证甲方土地的.完整。
第六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期限的承包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满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__年__月__日。
合伙承包土地种植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将土地承包给甲方从事柠檬种植,且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田亩按合作社划分到户的面积计算(以分地册子为准),共计田亩,土亩,田土名称,亩分清单见附表。
二、乙方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将土地承包给甲方,共计年,每年每亩田稻谷斤,土每年每亩斤稻谷,并以当年当地市场均价折算付给乙方,由队长领取发放。
三、甲方承包范围内及周边土地的竹木、树木完全由乙方自行砍掉(在柠檬苗种植之前即年月日之前)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承包乙方的土地期满时、地内柠檬树、道路、水利设施归乙方,甲方不还耕,甲方购置机器、设备、建的库房属甲方所有。
五、甲方在承包范围内进行种植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在期满时不得故意损坏承包土地上的项目,如基础设施、水池、水沟、柠檬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为难甲方。
七、乙方有协助看管和保护甲方财产安全义务,并团体协助收好周边土地用水(堰塘河由取水、水渠自由过水)等有关纠纷解释工作。
八、乙方团体或个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甲方场地,不得在甲方租地范围内种植任何农作物,任何人不得生事、闹事损坏毁坏物品,如设备、设施、果子、树木等。
九、甲方用人由甲方自行安排,乙方不得干涉,工资按市场价取其自愿。
十、荒地第一年不赔产量,从第二年开始赔偿。
十一、电自由使用,按电表计量付费。
十二、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地方项目规划、或战争、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土地不能承包则不得算违约、毁约,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政策调整项目规划,进行土地赔付时属甲方的由甲方享受,赔付乙方土地的由乙方享受。
十四、道路甲方自由通行,乙方在承包时限内不得干涉甲方通行,道路建设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年水稻散子,由乙方放干稻谷田内的水。
十六、承包期未满甲乙双方均不得毁约,若甲方毁约应赔偿乙方承包租金至期满,若乙方毁约每年则赔偿甲方12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至期满。
十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农村土地承包种植协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土地承包民法典全文内容。欢迎阅读与参考!
(20__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家庭承包。
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家庭承包。
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四)承包程序合法。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第二十九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十一条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第四十三条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第五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第五十九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围内砍树、开荒种地等有损承包者利益的活动,如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损害者追查责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实际损失一至三倍赔偿给乙方损失。
2、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种费用,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宽、改直原有道路时,如有损坏现耕田地及农作物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如遇阻挠、调处不下,造成长期间不能经营的,甲方按不能经营期间顺延受损面积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关费用,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五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
七、其它条款:
1、国家有关该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属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换届、换人、基层组织名称更改及户主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此地,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土地及管理权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含家主)签字按印公认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山地承包种植合同书
甲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和村委会西村经济社(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即从20xx年三月三日至20xx年三月三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山地承包种植合同书
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山地承包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开发经营活动,如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经营山地范围内进行有碍乙方生产经营的行为。
4、甲方应将所承包给甲方经营的山地林权转给乙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自主独立经营,不爱他人干涉。
2、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生产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开发生产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按有关政策缴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有转包自主权。
5、乙方应按时足额将承包费交甲方。
6、承包经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包权。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格守合同的约定,自觉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对方经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赔偿。
六、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计年。
七、其他。
1、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协商解决,作出决定,所做的决定与本合同有同行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鉴证单位:
甲方:从化市鳌头镇政府。
乙方:冯金田。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政府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从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种植协议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现承包方姓名(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村承包土地一块,地名和四至界线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地名东邻:_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共计亩土地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费为每亩元,合计元。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
三、转让期限为二轮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约定为土地经营权彻底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土地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五、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养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甲方应当协助办理。
八、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土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九、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优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转让土地面积领取集体的其它补偿、补贴。
十、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补偿以防。十一、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两份,交村里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耕地承包种植合同书
承包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_________大队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发包责任人:__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