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客车承包合同起诉状 客车承包合同(大全5篇)

时间:2023-09-22 10:46:17 作者:念青松 合同 最新客车承包合同起诉状 客车承包合同(大全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客车承包合同起诉状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绿化栽植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向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工程内容:乙方的工作内容为甲方所承包工程的绿化栽植劳务,乙方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完成苗木栽植的工作任务。

2、本项目工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工程变更及追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3、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甲方与业主合同)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项目经理定)

(二)竣工日期:/(项目经理定)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数项目经理定个月。

第三条、合同价款

(一)合同总价包含:

1)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所有工程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费用;

2)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变更及追加的零星工程费用;

3)乙方的养护人工费用;

4)合同总价=各分项合价扣除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费用的金额。

(二)分项单价:

1)在绿化种植期间所发生的整地、起挖、挖树洞、下苗、栽植、修剪、裹干、浇水、保墒、养护等工作内容均由乙方完成。在结算时甲方按照本合同后绿化单价附件给予乙方办理结算(包含起挖、栽植、绕干、支撑,起吊不计算,养护工作按照以下方式计)。

2)本合同绿化工程养护,根据双方协商,在种植期间的养护由乙方代为管理,并不计费用。若该同批次进场绿化种植完毕(零星的补植除外)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未给甲方办理竣工验收,则自动进入养护期,养护费用按照4.5元/m2计费,时间为栽植养护期后壹年(暂定)。

3)本合同后所附绿化单价表,包含种植及养护期间发生的人工费、施工工具、措施费、食宿费以及交通通讯费等其他一切不可见费用,是办理此项工程结算的统一标准。

4)乙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苗木种植风险,乙方对于甲方到场的苗木有权验收,并对于不合格的苗木有权退货。不需要经过施工员的同意,如果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同意乙方收货或种植,乙方在结算时必须提供甲方管理人员有效的签字确认手续,否则,甲方视同苗木乙方已验收通过。

5)普通苗木,乙方保证成活率,特殊大乔木(20cm以上)或有特殊原因经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确认的原因造成的情况发生,双方各承担一定风险,但乙方必须保证不低于90%的成活率,若乙方责任心较强,养护管理到位,成活率达到95%以上,甲方将在最终结算时直接给予乙方经济奖励。

6)养护期间,不包含以下材料:草绳、杉木棍、营养土、生根剂、伤口涂抹液、薄膜、遮阳网、铅丝、浇水用器具;小型工具、材料为乙方自备,但有反季节以及不适宜当地生长的大乔木在冬季保暖时搭架保暖时,甲方给以乙方补偿一定的措施费,但特殊处理措施及材料申请要经过甲方绿化技工审核。

7)不包含吊机、挖机、拖拉机等机械费用;种植期间原则上胸径15cm以上乔木由甲方提供吊机,若却因甲方要求采购苗木土球变大,需要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才能起用吊机。

8)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变更或增加工程费用需经过甲方项目经理确认,甲方以项目经理签字为准。如若出现乙方代为甲方做合同外的工作内容,甲方按照95元/工日给予签证核算。包含工人每天正常上班的出工时间为9小时,上下班时间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会作出适当的调整,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以9小时为准,超出9小时的按加班计算,少于9小时的按时间扣回,如遇加班,男工则按10元/小时计,女工则按9元/小时计。乙方不经过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加班,加班的工程量需要乙方事先通知甲方项目部及合约部,如未及时通知,则视加班情况未发生。

(三)工程量的确认及确认程序

1、所有工程量测量或点工、机械台班的确认方式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决定。按照如下方式:甲方组织验收计算工程量,施工员、乙方相关人员参与,共同签字确认,后由甲方项目部后由项目部上报到合约部复核;若最终合约部复核确认后的工程量和乙方报量相差3%以上,视情况严重程度,除了扣除多余的工程量外,将给予乙方20xx-10000元人民币经济处罚。

2、变更项目、点工、机械台班等工程量确认项目所发生的项目变更、点工、机械台班,由乙方提出确认申请,再经施工员或第一知情人审核签字确认,最终由项目经理审核确认。变更、点工、机械台班等情况发生后,乙方应该及时请甲方项目部确认,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逾期或结算时后补工作量,合约部不与确认。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乙方必须按园林绿化栽植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精心组织工人认真工作,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栽植效果。栽植养护之日算起的时间为“每批次苗木进场种植完毕后3个月”,养护标准按一级标准执行。

(二)在施工中甲方不定期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整改,因返工给予甲方造成的材料、人工、机械等各种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业主的质量罚款,且工期不予顺延。

(三)卸车:苗木卸车时要注意保护,因操作不当造成散土球、树干脱皮、树形严重缺冠由乙方承担成活和损失。

(四)挖种植坑和放有机肥:种植苗木必须按甲方要求下机肥,放机肥时必须和种植土充分搅拌均匀。

(五)浇定根水:苗木种植完成后必须浇透定根水,如发现苗木因缺水或病虫害至死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六)支撑:苗木支撑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七)平整场地:在种植地被及铺草皮前必须经过甲方检查才能进行施工。(八)质保期:一年。

第五条、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原则上本工程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采购供应,但确因甲方原因,授权委托乙方代为购买的材料,乙方必须在甲方材料部提供的指导价的基础上购买。

(二)由于乙方原因需甲方帮助代购施工零星材料(如施工用的铁锹、刨子等),要报甲方批准,发生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扣除。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人身及设备等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

(四)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创“零事故”工程。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负责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与业方之间的协调,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宏观控制和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施工顺利、正常。

2.按计划及时组织各项甲供材料(苗木)进场,负责本工程项目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及半成品材及部件的试验、检验工作。

3.负责由业主、监理或质检站提出或要求的所有试验检测项目的检测、检验。

4.负责组织业主、监理及时进行中间检查、中间交工验收、中间计量等,以及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5.负责工程资料(即所有的自检资料、鉴定资料、试验测量资料、竣工资料等)的填写、整理、报批、归档等全部工作。

6.负责解决施工现场动力用电的供电、施工现场用水到指定位置。

7.负责工程款项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计量与支付。

8.甲方质量部组织检查组对乙方进行控制,施工技术、质量、现场协调管理;

9.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不合格或违规工人和不称职工地代表。

(二)乙方的职责

1.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单、身份证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2.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

3.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及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4.乙方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不少于9小时/天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5.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

6.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场地垃圾清运,修剪枝条的清理。

7.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苗木,在交工验收前负责保养并清理好场地。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刑事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10.在本项目工程中,乙方要履行甲方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全部责任,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时,需经甲方授权。

11.乙方应按甲方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出施工计划、工程计量资料等,报甲方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方生效。

12.点工工作期间,若乙方出现消极怠工现象,乙方要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罚。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乙方办理签认收款手续并提供应付款名单,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代乙方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二)工程款的支付:

1、甲方按照公司标准即按照工人1000元/月.班组长1500元/月.人的生活标准支付给乙方。

2、半年度公司结算一次人工费,按照结算后人工费总价的80%支付给乙方。

3、当年年底,完工、甲方验收通过并已和业主结算的项目按照结算人工费的95%进行支付。栽植养护之日算起的时间为“每批次苗木进场种植完毕后3个月”,(零星的补植除外),养护标准按一级标准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业主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施工养护,甲方视情况予以罚款。

(二)乙方;

2.未按本合同工期或甲方项目要求如期完成项目,每拖延一天将处以500元罚款,罚款额不超过栽植总价的15%。

3.养护效果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监理(或甲方)的要求,出现一次罚500元罚款,罚款额不超过栽植总价的15%。

4.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业主检查、监督发现一次罚500元,并由乙方返工重做直到达到质量要求,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5.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人员、工人、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6.若乙方在合同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批次栽植费支付过程中扣除。

7.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和工期滞后或栽植、养护效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并不予结算,所造成损失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要承担因其单方终止合同给予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甲方法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履约保证金:暂无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变更与追加的费用按全约定的方式计量与支付。

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由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其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5、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合约部、事业部、财务部各执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客车承包合同起诉状篇二

甲方: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班车公司化、规模化、集

第一条: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对乙方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自己全额出资购臵

第二条:承包经营者及车辆

1.乙方必须是经甲方公开竞聘被聘用后的合格驾驶员,乙方

2.车型:车号:车架号:发动机号:

3.车辆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经营期限届满,车辆下线或报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押金和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其中:安全风险抵押金叁万元;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贰万元),该押金不计利息。

2.经营期限内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车辆折旧及税金元。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缴清当月费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总额1%的滞纳金,管理费标准甲方有权在上年度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度调整,其他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险费,由甲方统一购买保险,此后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额逐月向乙方预收下年度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按有关规定和甲方统一要求,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保险等所需费用。

5.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涉及营运相关费用项目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另行不再做补充。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经营所需燃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国家政策性燃油补贴,由乙方享受,甲方统一办理。车辆维修、保养原则上在甲方指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厂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客运班车线路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合同期满,乙方无条件将车辆报废或下线。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司乘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3.为乙方车辆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协助乙方处理营运过程中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

5.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赔付。若甲方垫付有关费用,乙方全额承担;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6定期组织乙方及聘用驾驶员、乘务员进行安全例会学习,讨论、分析事故案例,奖评优秀驾驶员。

7.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要求乙方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8.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动等情况时,甲方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9受理乘客投诉,按照责任情况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各项承包费用。

2.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文明服务,设备完好,安全行车,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相关会议。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

4.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手续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5.爱护、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非聘

6.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信誉考核和年度审、检等工作。

7.乙方不得私自转包、买卖承包车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本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未缴纳各项费用的;

2.乙方擅自停运或罢运、聚众闹事、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不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排班,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包他人的;

5.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绝配合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

6.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性质恶劣的;

7.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8.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用甲方车辆为犯罪分子提供运输或进行犯罪活动的;

第十条:合同终止

1.甲方按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2.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过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合同起诉状篇三

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为加强企业管理和规范运输行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经营承包车辆

1、车辆湘ky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提供至客运线路牌给乙方使用,

2、汽车牌证及其它营运手续齐全,符合车辆行驶、运营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壹年。

第三条合作经营承包方式

1、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购车上户和办理营运手续,由乙方承包、甲方所经营管理的公路旅客运输,但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省、市交管部门核发的客运线路从事公路旅客运输,(必要时甲方可根据经营状况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客运线路作出调整)。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公路客运的全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承包期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单车费用

1、每月向甲方交纳企业管理费200元。

2、每月交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税费、规费、保险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收取,代收代缴。

3、有关费用的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整(大写:伍千元),合同终止三个月后,在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乙方。

(2)各种费用的计算期以该车上户日或转入日算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止,期间不间断。因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提高收费标准和新增收费项目,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则作相应调整。

(3)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保险机构对承包车辆进行及时足额的办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值不低于20万元整,承运人责任险保值不低于50万元整,其保费由乙方承担。重大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后,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未及时按甲方规定续保,乙方必须停止车辆运行,否则,乙方要承担事故全部费用及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经营权。

(4)交纳费用的时间为每月的26至28日,所交费用为次月的费用。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甲方为办理承包车辆的交通肇事、治安、违章、临时性事务等所需支出及有关部门应收取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享有对合作经营车辆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合同终止,车辆户籍权及经营证照归甲方所有。

(2)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并按国家规定上交各种费用。

(3)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对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调整和修改;有权监督乙方及其聘用人员遵章守纪,依法经营;有权对乙方及其聘用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规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提出整改并按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经济制裁等处罚。因乙方的行为,损害甲方利益或信誉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权向乙方追偿,并加收5%的信誉赔偿金。

(5)承包期间如政策或经营需要,由甲方按需添臵车辆附属设施,乙方必须支付添臵的设施费用和安装费用,乙方不得自行添臵。

2.甲方的义务:

(1)传达贯彻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精神,组织评先创优活动。

(2)组织交通法规、安全技术学习。

(3)建立驾驶员、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

(4)协助乙方调处交通事故和营运纠纷。

(5)安排车辆、驾驶员年度检审。

(6)组织办理合同期内客运车辆的营运手续。

(7)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规定,选择有利于营运车辆利益的险种,统一办理车辆的保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取得其合法经营收入。

(2)自觉遵守营运线路和各站点、所在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信誉,做到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依法经营。

(3)乙方须确保车辆行车安全,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妥善保管各类营运证件(牌、照),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相关损失费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4)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外,乙方无违约行为,不得终止本合同或转让承包经营车辆。

(5)甲方应提供车辆经营、调度、安全管理、站点协调、营收结算等多方位服务,协助乙方作好车辆年检、证照年审、车辆保险、事故处理等工作。

2、乙方的义务

(1)驾驶人必须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学习,获得《从业资格证》方能上岗。

(2)在承包期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政府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规定,严格履行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依法经营、热情服务,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每月向甲方交清各项费用,并承担其它相关费用。

(4)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维护甲方和乘客的利益。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包经营车辆转让、租赁、抵押或设定他项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另行发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特殊情况需要转包的,乙方应写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交纳20xx元的安全服务转包费,办理有关手续之后,方可转包。

(6)乙方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不得擅自在车身上乱贴异物。

第六条:车辆事故营运的处理

1、发生事故或营运纠纷,由乙方负责垫付医疗费、维修费等所需预支的费用以及处理事故所需的全部费用。

2、发生事故或营运纠纷,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应积极主动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做好协助处理工作。

3、如因事故或营运纠纷酿成诉讼,致甲方应诉时,乙方需负担甲方的诉讼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并对法院的判决、裁定履行全部义务。如因上诉原因法院或仲裁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甲方承担责任时,甲方有权依此向乙方追偿相应的损失。

4、乙方不得因事故、营运纠纷或交通管制而少缴、缓缴应上缴的所有费用。

5.发生交通事故后,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由甲方负责与保险公司联系。乙方应及时把索赔材料交甲方,由甲方统一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不及时交索赔材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拖欠应交甲方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甲方按拖欠额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3、不论何种理由和原因,罢运、停运、聚众上访等均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如因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违规经营行为,造成甲方线路牌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的后果,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车辆残值归甲方所有。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出租车转包给他人经营,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收回车辆和牌证。未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请人代营,第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400元,第三次支付违约金800元,第四次则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牌证。乙方所请代营人所发生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7、乙方将承包车辆私自用于抵押、质押、变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和牌证,造成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元给甲方。

8、乙方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每缺席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9、乙方擅自改变车身颜色、车身标识、车身广告,应立即改正,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和牌证。

10、乙方不按时交纳合同中规定的费用或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时,甲方立即收回车辆,每次收取500元扣车费。停运期间和各项费用不减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在关经济责任可依法处理,但当事人必须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未尽力的要对放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车辆牌照和营运证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因违法或其他原因被吊扣驾驶证执照一个月以上;

2、因违法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处罚的;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

4、经催缴连续三个月未缴清当月费用;

5、累计欠费金额达到当月应缴纳的费用;

7、不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意见和要求,煽动、组织、聚众闹事或集结上访停运;

8、不服从甲方管理,采取谩骂、欧打、威胁、恐吓甲方管理人员;

9、私自调整票价,违反物价规定擅自提价的;

10、乙方不如实提供其身份证明等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九条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届满;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提前终止;

3、承包车辆报废(或不符合营运条件)、灭失,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

2、若国家税金、规费增加,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数缴纳。

3、合同期满,甲、乙的权利和义务均完全履行完毕后,乙方须在合同到期日的次日将车辆及其附属设施与营运牌证上交甲方。到期车辆由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处臵,处臵所需费用从车辆残值中支付,剩余部分归乙方。如果乙方不按政府和甲方的规定处理到期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4、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调不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经营指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客车承包合同起诉状篇四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签定营运出 租汽车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乙方承包甲方营运出租汽车一辆(长安新羚羊130型轿车),车内发动机号为b7dy20xx2,车架号为064238,牌照贵du20xx,承包期间: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2日止,共壹年。

二、承包形式及费用:乙方自行承担风险、爱护、保养承包甲方的出租汽车,按期进行二级维修、年审、车辆等级评定,费用乙方承担,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规范驾驶、安全行车、每天做到检查油、水、自动、轮胎等主要部件是否良好,不开带“病”车上路行驶,乙方开车不准跑路况不好刮到底盘的地方,如发现零部件损坏,乙方要及时负责修复和更换零件。合同期满,乙方自行应把车维修、保养好,交还甲方车况良好的车辆和所有证件。

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拥有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所有权,甲方有权随时对出租汽车承包者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承包驾驶员,专人专开,乙方无权将车辆变卖、抵押、转包他人。其车辆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只负责出租车公司的费用和保额以下的保险费,超出其他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担保:乙方定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合同风险担保金壹人承包共贰万元,以甲方收据为准,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风险担保金不给退还,甲方同时收回车辆和证照。合同期满,双方无纠纷,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合同担保本金不付息,继续承包,仍以本合同为准。乙方交车时,甲方有权检查,发现损坏的配件、车身、电瓶、灯光等,乙方要负责更换、修理。更换所有配 件必须是正规产品,租车前方已查车辆没有问题。

五、月租金肆仟肆佰元,每月3日内交清,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燃油补助全部归甲方,甲方只承担公司每月的费用和每年正常的保险费,其它费用由乙方 全部负责,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如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停驶,乙方仍应按合同按期交承包费给甲方(集体停车经甲方同意出外),如遇交通事故较大,给甲方车辆造成较大后果的乙方应补给甲方一定损失。

七、非法经营过失。因违章造成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和甲方,甲方告知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以便及时处理事故及索赔事宜,涉及事故处理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或对方索赔、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无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较大,对方赔款减去租金的余款归甲方。 如乙方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仍由乙方 承担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准用出租车从 事违法乱纪行为,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做到文明行车, 如违反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自行负责承包期间的车辆保管、维修、等级评 定:二级维护、保养责任,在承包期间,并严格按甲方与出 租车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执行,否则乙方负责。发生各种 原因导致车辆毁损灭失,被盗被窃,火灾、爆炸、停驶、破 碎等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更换车辆的,由乙方 以甲方名义购新车,并报公司同意批准,办理相应的营运手 续,继续承包经营。购臵车辆及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更新车辆所有权归甲方。

九、乙方对甲方车辆相关手续证件应妥善保管,因保管 不善造成毁损灭失,补办证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注:移交证件: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纳税证、营运证、营运车辆维护卡,甲方车辆钥匙一把。

十、为维护甲方车辆经营权,承包合同期间,乙方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车辆证件,终止合同,甲方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押金不予退还。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车辆变价抵押、转卖、转包他人。

2、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承包费,拖欠时间达十天者。

3、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违法经营。此车只允许本人开,不能有它人开者。

4、不爱惜车辆,营运出现事故。路况不好的路造成车 辆损坏者。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对以上各条双方都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双方签字和手印生效,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合同起诉状篇五

甲方:

乙方:

为加强企业管理和规范运输行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经营承包车辆

1、车 形: 牌 照 号: 自 编 号: 核定座位: 营运证号: 购置证号: 车 架 号: 发动机号: 行驶证号:

2、汽车牌证及其它营运手续齐全,符合车辆行驶、运营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 合作经营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三条 合作经营承包方式

1、乙方以自有的资金为乙方出资的全额资金,以甲方名义购车和上户、办理营运手续,由乙方承包经营从事公路运输。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省、市交管部门核发的客运线路从事公

3、本合同有效期内,合作经营的车辆为甲方单位的法人财产。乙方在公路客运生产的全过程中,服从甲方对人事、财务、生产、经营、安全、车管、机务、治安、消防、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对乙方实行单车承包经济责任制管理。乙方对经营亏损、经营中的债务及安全责任等承担完全责任。单车承包经济责任制的内容为:定额上交、成本自理、超收自留、亏损自补。

(1)定额上交:承包经营期内,无论盈亏乙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上交承包经营费、企业管理费等费用。

(2)成本自理: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成本及其他费用开支。经营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参营车站的收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修理及保养费、燃油费、安检费、年审费、保险费、各种罚款、事故赔偿、雇佣驾乘人员费等。

(3)超收自留:合同期内单车每月收入超过向甲方缴纳费用及经营成本后的余额归乙方。

(4)亏损自补: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风险(如事故赔偿、经营亏损等)由自己全部承担,应交费用不变。

第四条 承包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单车费用

1、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费元。

2、每月向甲方交纳企业管理费元。

3、每月向甲方交纳以下税费:

(1)按营业收入的3.42%交纳营业税;

(2)按元/月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3)车船使用税 元/件;

(4)代扣代缴的国家其它临时征收的税或费用;

(5)站务公司代理业务综合服务费,按营收的2.5%计算;

(6)按甲方管理规定按月向甲方交纳安全互助金元;

(7)小件快运分成 元。

4、有关费用的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信誉保证金 ),合同终止三个月后,在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乙方。

(2)乙方在各参营车站应班交付的劳务费、治安费、安检费等,按车站收取数由甲方代支并向乙方收取。

(3)遇国家法定节日和高峰运输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4)甲方为乙方组织包车、旅游等客源,参照车站收取车辆应班费的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5)乙方应承担甲方为维护经营参加协会所分摊的协会费用。

(6)各种费用的计算期以该车上户日或转入日起。

(7)承包经营车辆的各种保险,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保险机构保足各种险种,所有保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加强管理和服务。

(8)因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提高收费标准和新增收费项目,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则作相应调整。

(9)交纳费用的方式:由甲方在乙方的月营运收入中扣收,若乙方月营运收入款不足以抵扣当月应交费用,其差额部分乙方应以现金补足。

(10)甲方为办理承包车辆的交通肇事、治安、违章、临时性事务等所需事务支出,或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临时性收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或乙方派员携款同往支付,确需甲方经办人直按办理的,由乙方预支给甲方经办人,办案(事)完毕,经办人与乙方结算。

(11)因客观原因事前不能通知乙方,甲方代乙方办案(事)垫付的费用,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合作经营车辆作为本单位法人财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合同终止,车辆户籍权、经营证照归甲方所有。

(2)享有交通管理部门赋予的线路牌的所有权。

(3)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并按国家规定上交各种费用。

(4)车辆属乙方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甲方有权按乙方与银行方的约定、甲方与银行方的约定,协助银行向乙方收款并支付给银行。因连续三个月未付银行本息贷款的,甲方将协助银行扣押车辆,并将车辆交银行按事先约定处理。

(5)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对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调整和修改;

(6)有权责令乙方辞退其不按规定雇佣的驾乘人员,其雇佣的驾乘人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乙方按合同约定交清各种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发放营运手续。

(8)甲方应提供车辆经营、调度、安全管理、机务车管、站点协调、营收结算等多方位服务,协助乙方作好车辆年检、证照年审、车辆保险、事故处理等工作。

(9)组织乙方参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交通安全、优质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政治、安全、业务学习和培训。

(10)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外,乙方无违约行为,不得终止本合同或转让承包经营车辆。

(11)车辆车身、内饰等的广告发布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所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收益权。

(2)合同终止,无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有权办理车辆过户,甲方应予协助,过户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清各项费用,并承担其它各项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包经营车辆转让、租赁、抵押或设定他项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因交通肇事、违章扣车(证)、脱班、治安处罚等造成车辆停运、罚款、经济赔偿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加收5%的信誉赔偿金。

(6)自觉遵守营运线路和各站点、所在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信誉,做到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依法经营。

(7)乙方须确保车辆行车安全,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妥善保管各类营运证件(牌、照),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相关损失费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8)按甲方的规定参加各类政治、安全和业务学习。

(9)不得伙同其他车辆经营者进行聚众闹事、停运、罢运等违反国家运政管理的行为。

(10)乙方所雇佣的驾乘人员须符合甲方关于驾乘人员条件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得截留乙方应获得的收益。如无正当理由截留、占用乙方应得的收益,除全数退还外,另向乙方每月支付截留额5%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拖欠应交甲方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甲方按拖欠额每月加收5%的违约金,如乙方拖欠累计达一个月应交费额,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停止车辆运行,其停运期间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各种费用,仍由乙方全额交纳。乙方不得以停运为由,拒绝履行乙方与贷款银行方、乙方与甲方的各种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

4、不论何种理由和原因,罢运、停运、聚众上访均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如因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服务质量或其他严重违规经营行为,造成甲方线路牌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的后果,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车辆残值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届满;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提前终止;

4、承包车辆报废(或不符合营运条件)、灭失,本合同终止;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其他事项的约定

1、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

2、若国家税金、规费增加,其增加部门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数缴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

4、是甲方的下属单位,受甲方法人代表全权委托代表甲方签订本合同,并享有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本合同生效前甲乙双方签订的与合作经营承包车辆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全部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6、因本合同履行发生,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向配合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购车资金及按规定交纳的各类费用交付甲方时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