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回访报告(模板5篇)

时间:2023-09-26 12:46:53 作者:影墨 工作报告 审计回访报告(模板5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审计回访报告篇一

优秀作文推荐!委托单位名称:

我单位接受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于20xx年1月到20xx年5月,对xxxxx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查。这些工程结算资料由xxxxx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资料提供者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提出审查意见,提交审查报告。

:工程大概情况,坐落位置、结构建筑标准描述,建筑面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竣工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方式。

xxxxx工程。

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客观公正的原则。拒绝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要求。以遵守职业道德为准则,不受干扰,公正、独立地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0xx)第xx号。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河南省关于转发建

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xx]50号)。

3、《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中价协20xx第015号)。

4、施工发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xx)》及其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和相关解释、《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20xx.3季度)》。

8、有效的工程结算文件。

10、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在对该项工程进行审查时,我们按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结合现场实测实量数据,进行工程量按实结算,按前述审查依据资料进行结算审查,编制审查计算书。

在对发生调整的工程单价进行审查时,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按已有的单价结算;

2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作为结算依据;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按河南省清单综合单价执行或按双方确认的合理的签证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此段不同情况的报告应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4.4.2及5.4.1的相关内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本次工程结算审查按准备、审查和审定三个工作阶段进行,并实行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查人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内部审查制度。

1、结算审查准备阶段

(1)审查工程结算手续的完备性、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限时补正;

(2)审查计价依据及资料与工程结算的相关性、有效性;

(3)熟悉招投标文件、工程发承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

(4)熟悉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状况,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索赔情况等。

2、结算审查阶段

(1)审查结算项目范围、内容与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的一致性;

(2)审查工程量计算准确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或定额保持一致性;

(4)审查变更签证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核准变更工程费用;

(6)审查取费标准时,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费用定额标准及有关规定,并审查取费依据的时效性、相符性。

3、结算审定阶段

(2)由我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对结算审查的初步成果文件进行检查、校对;

(3)由我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

(4)发承包双方代表人和审查人应分别在“结算审定签署表”上签认并加盖公章;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委托人提交经结算审查编制人、校对人、审核人和受托人单位盖章确认的正式的结算审查报告。

经审查:

(一)施工单位原报结算价:元

(二)审查后的结算价:元

(三)审减额:元

详见各楼之《工程造价汇总表》

从费率、无效签证、工程量虚报、定额套用错误等多方面逐行分析。可以加

1.本结算未扣除施工所用水电费,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自行结算。

2.本结算未考虑工程质量与工期对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

审查报告仅供委托方为办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结算,同时作为内部审查依据使用。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审查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审查人员无关。

附件:

1、结算审查签署表;

2、工程造价汇总表;

3、工程结算书。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所需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中国郑州审查人员:

审计回访报告篇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结算(预算)的审核(编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委托项目: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业务范围、内容:所有项目内的结算审核

第一条 受托人依委托人的委托,对 项目的结算(预算)进行审核(编制)。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公平、公正 。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7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需要外出调查、取证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3、因委托方原因影响审计审核(预算)工作时间的,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4、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受托方结清服务费。

第五条 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受托人有将委托项目实施情况向委托方通报和报告的义务;

2、依照法律、法规,对委托项目实施必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3、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行业准则,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

4、非委托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必须由委托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证;

6、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业务,出具相关报告书。

第六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双方签定本业务协议书时,委托方须预交 无 元审核费(标底、预算编制费),在受托方交付审核表及资料时委托方付给受托方审核费的80%(含预交审核费),其余部分待出具报告书时一次结清;编制标底、预算时,在受托方交付标底、预算书时委托方一次付清受托方标底、预算编制费。

3、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方式为 转帐 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式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2、本约定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

第十条 本业务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托方出具报告书,委托方结清服务费后终止。

本业务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单位执三份、受托单位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审计回访报告篇三

甲方:                       

工程项目关于                         结算及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望共同遵守:

一、经双方结算总工程款为          元,已付款        元,余款       元尚未支付。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权利,甲乙双方再无纠纷。

三、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全额付款,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为维护权益向甲方追偿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为方便接收催收函、法律文书、文件等现约定以下送达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通过邮寄方式未能实际被接收退回的,相关文书及文件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收件人:                电话:             

收件人:                电话: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审计回访报告篇四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委托的 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 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 × ‰ + 乙方审减额 × %,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 × ‰,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其他: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受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审计回访报告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结算编制(审核)服务之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工程,进行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二、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需审核的结算资料。

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提交的某项工程完整的结算编制(审核)资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工程结算造价200万以上的工程或结算资料不完整的工程,双方根据情况另行协商编制(审核)需要的时间)完成审核工作并向甲方提交一式 壹 份的审核成果文件初稿或电子文件,并在双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向甲方提交一式 叁 份的审核成果文件正稿及1份电子文件,同时将甲方提交的资料退回给甲方。

四、乙方应严格按现行的工程计价定额及其他相关计价标准完成本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并保证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对成果文件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参与本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服务费计算及支付

单项工程结算编制的服务费=结算造价的千分之贰点伍(2.5‰)计取; 单项工程结算审核的服务费=基本审核费+效益审核费。基本审核费按审定金额的千分之壹点伍(1.5‰)计取;效益审核费按核减金额的5%计取;单项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的服务费少于1000元人民币的则按1000元计付审核费用;在乙方提交成果文件正稿后5个工作日,甲方将审核费用转入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南宁市工商银行开投支行;银行账号:2102108509300005318)。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审核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欠付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审核成果文件初稿或正稿的,每逾期一天按审核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诉讼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