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退回派遣公司的函(通用13篇)

时间:2023-10-24 20:41:02 作者:梦幻泡 行政公文 最新退回派遣公司的函(通用13篇)

在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就职的选择将对我们的未来产生重要影响。就职应该是一个学习和成长的过程,我们需要主动寻求反馈和改进,以完善自己的工作能力。在新工作中,我们要注重自我提升和进步,以下是一些个人成长的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公司简介

说到劳务派遣公司就不得不提人力资源公司了,很多人在来咨询办理的时候就说自己要办哪种哪种,了解下来会发现哟部分人是不清楚这个之间的区别的,但是对于自己的经营模式还是知道的。

劳务派遣公司也就是从事一些派遣工作,派遣工的工资是劳务派遣公司发的。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武汉的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核名是任何公司的第一步流程,劳务派遣公司要经营业务不仅是要办营业执照,还需要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且是必须先办许可证,再办营业执照的。

第二步就是验资,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两百万的注册资金实缴,并且必须出具验资报告。等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出来,许可证领取前,公司必须开社保户才能领原件,先是领的复印件。

1、劳务派遣单位须依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既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2、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5、许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件。

最后说下办理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法人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注意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切勿提交虚假材料,否则材料被打回来再去申请会很麻烦。

武汉瑞正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提供工商注册、代理记账、涉税鉴证、商务秘书、会计实训等服务。公司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同时为了便于更好的服务客户,目前在武汉各区设立了分公司,公司目前拥有专业工商注册人员多达100多人,专业会计师和税务师多达60多人。武汉瑞正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合法、规范、诚信、正直为核心价值,为了更快捷服务于客户,在武汉多个行政区设立办事处,目前办公总面积1000平方,在专业人才方面,瑞正商务不但拥有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还有多位员工被多所大学聘任为客座教授及讲师,我们在这里期待你的到来!

劳务派遣公司简介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望江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望江县天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所:*******号。邮政编码:

条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数额:2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十条股东承诺: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经理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议报告。第十三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部分出资。第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部分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表决权的股东全体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监事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各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二月十五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公司法》及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年**月**日。

劳务派遣公司简介

烟台邦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劳务与人才派遣服务,可为客户提供按需选派、全程服务及灵活派遣等各种派遣模式,帮助客户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全面满足客户弹性用人需求,彻底解决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的岗位以及大量临时性、项目性人员用工问题。劳务与人才派遣服务涵盖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绩效、入离职管理、人员的补充、员工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等,是全方位一体式的员工管理服务。客户无需承担员工在被派遣期间所有的人事风险,包括工伤、生育、医疗报销等。劳务与人才派遣服务能够简化客户的用工程序、减少人员管理成本、降低用工风险,使客户从烦琐的人员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关注在核心业务上。

服务内容包括:

1、人员招聘。

招聘简章制订、招聘渠道选择、招聘信息发布、应聘简历收集、应聘简历筛选、人员初试筛选、复试协助工作等。

2、入职手续。

入职信息采集、入职体检安排、劳动合同签订、岗前培训教育、后勤服务安排、员工背景调查、工作档案建立等。

3、日常服务。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档案管理、法定社保管理、商业补充保险、员工薪酬发放、个税代扣代缴、后勤服务管理、人事档案托管、党团关系挂靠、员工户籍管理、员工职称评定、员工户籍调动、计划生育手续、员工卡证办理、员工节假慰问、员工生活关怀、员工活动举办、日常出勤管理、员工绩效考核、员工在岗培训、人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调解、出国政审手续、失业退休手续、员工建议调查、员工职业指导等。

4、离职手续。

员工离职面谈、物品资金结算、员工工作交接、劳动合同终止、社会保险停缴、商业保险停止、人事档案转出、开具离职证明等。

更换劳务派遣公司

对于存在劳务派遣用工需求的企业来说,如何选择合格的派遣公司与之合作,是关乎企业合法用工、保全员工利益、和谐劳资关系的重要元素。企业应选择实力强、口碑好、正规化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合作,通过诚信、合法、规范的派遣服务维护员工的各项权益及用工安全。

一、案例:

甲企业与刘有森(天津红日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签订《外包协议》,双方约定:由刘按照甲企业的生产要求组织30名职工,在甲企业厂区内利用甲企业的生产设备、工具及原料进行产品活件加工。刘为该30名职工雇主,工作外包费用由甲企业支付,除协议规定的责任外,甲企业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义务。上述职工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需立即上报甲企业,由刘参照国家、地方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事故人员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此份协议由甲企业人资部门主管人员和刘有森签字,并加盖了甲企业公章。

协议履行过程中,派遣职工乙在乘坐红日升公司租赁车辆上班途中,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由于红日升公司作为乙职工的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事故发生后,刘有森及红日升公司一直躲避乙职工家属的赔偿追索,致使乙职工家属多日围堵在甲企业厂区门口,要求甲企业对乙职工的死亡进行赔偿。乙职工家属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甲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同时也给企业的声誉带来了不良的负面影响。经多次协商,甲企业与乙职工家属达成代垫赔偿费用协议,由甲企业参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支付乙职工家属人民币61万元。

二、案情分析:

本案中甲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以表面上项目外包方式,实质上的劳务派遣模式,使用派遣员工进行产品活件的加工生产。由于甲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劳动保障法律意识淡漠,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致使企业在对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劳动用工协议的签订、职工权益的核查与维护、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依法参保缴费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甲企业引发劳动争议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经营,而且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三、本案反应出的问题:

1、派遣协议签订主体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的第五十七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本案中刘有森为自然人,不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不能以自然人身份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借用注册资本10万元的红日升劳务执照,没有达到上述规定的最低要求,不具备资格条件。这也是乙职工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有森及红日升公司无力赔偿且一直逃避职工家属赔偿追索的重要原因。

2、未依法约定社会保险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缴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本案中双方未就30名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问题在协议中做相关约定。而这是由于这个关键节点的缺失,造成刘有森和红日升公司不为派遣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一祸根,致使死亡职工家属无法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终导致甲企业61万余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3、责任条款约定不明确、不全面。

在协议中双方未就“任何其他责任、义务”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明确约定,为今后协议履行过程中争议的产生埋下隐患。对“因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形未作明确约定。由于条款中限定范围过窄、且不全面,为刘有森在乙职工死亡事故发生后推卸、逃避赔偿责任提供了可乘之机。

4、未核实派遣职工参保缴费情况。

甲企业以外包方式与刘有森合作,并未对对方向派遣职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进行核查。

5、合约不规范。

本案协议落款中,有甲企业人资部门员工和刘有森的签字,并加盖甲企业公章,并未有红日升公司的公章。

四、本案几点启示。

2、强化协议合法性审查。

3、充实内容防控风险。

4、完善用工管控体系。

5、依法进行审核备案。

一、注册资金。

《劳动合同法》的第五十七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二、资质情况。

企业(要派单位)可以通过审查派遣供应商以上资质证书来确认其基本资质上的合法性,这是使用劳务派遣的底限,也是基础。如果以上在资格上审核都不能过关,一旦发生劳务纠纷,企业将完全陷入被动状态。

三、品牌知名度。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既在用工过程中,只要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无论是派遣单位和要派单位哪一方的过错,全部责任都由这两方共同承担。在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要注重考察劳务派遣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在该行业的品牌和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专业知识深度以及对主要客户的服务和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情况。而选择本地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大的派遣机构更有利于抵抗用工风险。

四、经营规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其中,二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工成本上的风险。此时企业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就可以降低风险,更重要的是可以“灵活用工”。一些特殊的岗位不需要员工在一家企业中工作二年,那么如果通过派遣这种形式雇佣这样的员工,当用工单位在使用被派遣员工不足两年就退还给派遣机构时,就增加了派遣机构的成本压力。遇到这种情况,经营规模相对大的派遣机构由于人才需求数量大、服务企业丰富,更容易将这部分员工改派到其他企业,消化这部分风险;而小的派遣机构由于应对能力相对较弱,要消化这种压力,可取的方式要么提高对用工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用,要么就从被派遣员工的工资或者非法接触劳动合同上打算盘,而这是违法的。

五、业务范围和专业能力。

企业选择劳务派遣机构可以实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用工单位的hr可以集中精力做核心业务、核心人才的经营。因此,企业在选择派遣公司时要注重派遣公司的业务范围的丰富性、预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对国家劳动政策把握的准确程度和处理经验,专业人员特别是劳动法关系协调专业人员的数量等都是企业在选择派遣机构时应该慎重考量的。企业只有选择业务范围丰富,更富有专业处理能力的派遣机构才可以防范不可预见的风险发生。

六、资源储备情况。

高质量、高效率的人才招聘、甄选能力和灵活的用工机制,以实现人力资源的迅速组织与优化配置,是用工单位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重要目的。因此,劳务派遣单位的人才储备与人才招聘渠道是否能够满足用工单位的人才招聘需求十分重要。

最后,提醒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者,在派遣谈判过程中,派遣服务价格是重要的,但不应当作为唯一标准,无论从派遣员工考虑,还是企业内部关系调整,都需要一个优质的供应商从中协调、组织来完成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您的派遣供应商是否合格,关系着企业整个人力资源工作的健康发展。

天津市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180家中介服务机构名称予以参考。作者:姚文燕(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

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我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管理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各部门负责人。

芜湖鑫翔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和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 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 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定。 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 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

(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处分或惩戒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第十一条、 我公司聘用的员工实行效益奖励工资(或者其他的工资形式),其中行政辅助人员采取岗位定额工资形式。我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的情况和个人的工作实绩、业务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可以适当发放奖金。对工作失误可采取一定的工资惩罚措施。具体额度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第十二条、 我公司为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对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兼职人员,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决定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我公司人员依法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由我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员工素质,我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有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另行制定较详细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 我公司按有法律关规定建立财务制度,采用并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开设银行帐户,建立帐目和会计科目,选聘合格财会人员,规范管理财务收支。

第十六条、 我公司每年度进行财务决算,决算情况提交总经理审议。我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受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第十七条、 我公司统一收取的费用一律入帐,我公司的收入主要用于

下列开支:

(一)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的成本性支出;

(二)人员的工资、参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奖金、福利;

(三)议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投入;

(四)交纳税费;

(五)其他业务活动的正常支出。

(六)利润分配

第十八条、 公司的各项开支,均应有合法的凭据,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十九条、 我公司的资产由公司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挪用、转移和私分,非法性的摊派应予拒绝。我公司采取积极的措施和办法,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

第四章 劳务派遣管理

第二十条、 我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二十一条、 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工,经考核合格后,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保证派遣员工在合同期限内的就业岗位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第二十二条、 对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用工、劳务承包、聘用委托,由我公司按规定受理,依法收取有偿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更不得超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我公司划拨工资、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2%的工伤保险和服务费用;我公司按月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双方均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第二十四条、 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依法决定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或者接续变更。

第二十五条、 我公司应当协助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对派遣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与工种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并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应在劳动条件、强度、工时等方面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同工同酬,用人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押金,不得扣留有关身份证件。

第二十七条、 需要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技能、管理知识培训的,用人单位应当事先与我公司和派遣员工协商约定培训期限、培训期待遇和培训费用分担办法。

第二十八条、 我公司员工在劳务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救助,并将实际情况通知我公司,依照相关法规协同我公司为员工办理工伤索赔等善后事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至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芜湖鑫翔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 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 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四)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前,应认真阅读公司的《告知书》,并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五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六条 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的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组织和活动。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 派遣员工享有用工单位按国家规定的福利、学习、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评先评优等权利。

第二十条 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派遣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培训考核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的需要,需对派遣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根据被派遣员工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派遣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有关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工单位可与负有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的派遣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关竞业限制内容、赔偿、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六)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确定(月薪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需按派遣员工工资足额缴交。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确定实发金额,并及时发给派遣员工本人。

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或公司办事处查询,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在次月工资造表时给予纠正。

(七)社会保险

第二十七条 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转交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公司及时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时间,根据用工单位发放工资时间及当地各经办机构的办事时间,当月缴交或者次月缴交。派遣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减员手续。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依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职业病防治规定以及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由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及时转帐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后,由我公司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 第三十一条 派遣员工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的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二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 派遣员工因岗位变动后,按用工单位新岗位的工时工作制度执行。

第三十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第三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我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

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

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管理部、业务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 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

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 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 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 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

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

第八条、 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 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

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

(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处分或惩戒的;

深圳市聚豪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第十一条、 我公司聘用的员工实行效益奖励工资(或者其他的工资形式),

其中行政辅助人员采取岗位定额工资形式。我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的情况和个人的.工作实绩、业务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可以适当发放奖金。对工作失误可采取一定的工资惩罚措施。具体额度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第十二条、 我公司为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定办理

社会保险等。对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兼职人员,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决定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我公司人员依法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等的,由我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员工素质,我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有的

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另行制定较详细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 我公司按有法律关规定建立财务制度,采用并遵守企业会计准

则,开设银行帐户,建立帐目和会计科目,选聘合格财会人员,规范管理财务收支。

第十六条、 我公司每年度进行财务决算,决算情况提交总经理审议。我公司

支:

(一)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的成本性支出;

(二)人员的工资、参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奖金、福利;

(三)议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投入;

(四)交纳税费;

(五)其他业务活动的正常支出。

(六)利润分配

法性的摊派应予拒绝。我公司采取积极的措施和办法,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

第四章 劳务派遣管理

第二十条、 我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

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二十一条、 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工,经考核合格后,与派

深圳市聚豪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保险等待遇。

第二十二条、 对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用工、劳务承包、聘用委托,

资总额2%的工伤保险和服务费用;我公司按月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双方均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第二十四条、 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依法决定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解

除、终止或者接续变更。

第二十五条、 我公司应当协助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对派遣员工的安

全生产教育。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与工种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并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应在劳动条件、强度、工时等方面与

本单位同岗位职工相同对待,用人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押金,不得扣留有关身份证件。

第二十七条、 需要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技能、管理知识培训的,用人单位应当

事先与我公司和派遣员工协商约定培训期限、培训期待遇和培训费用分担办法。

第二十八条、 我公司员工在劳务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

组织救助,并将实际情况通知我公司,依照相关法规协同我公司为员工办理工伤索赔等善后事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至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聚豪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015年1月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

第九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条 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应与被派遣员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员工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若派遣员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七条 公司的员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若发现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可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派遣员工到达工作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积极协助进行处理。符合国家工伤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额度依据工伤条例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被派遣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被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代替本人上岗。若发现代岗行为,公司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被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另外,代岗人在代岗期间出现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被代岗人员承担。

第二十一条 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将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培训考核

第二十二条 派遣员工的培训,根据各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三条 根据被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实施公司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劳动报酬

第二十四条 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参照用工单位的薪酬标准,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

第二十五条 被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的规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记录,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社保经费、个人所得税等,次月的8号之前将上述所需资金足额划拨到公司财务账上。应在规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之前7个工作日内与公司做好相应的衔接,保证员工的工资正常到位。公司按照工资表代发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等。

被派遣员工在领取工资后,如果员工对所发工资有任何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由公司核实之后,调整到下个月内进行结算。被派遣员工不得以此为由,故意迟到早退或者煽动其他被派遣人员,或者旷工。否则,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六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宁波xxx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一、 员工纪律

7、强化安全意识,树立防盗防火,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确保用人单位安全

二、劳务派遣管理

1、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以保障双方利益,对于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公司行政部有权对员工的资料进行核实,考查,派遣员工必须保证其所持身份、健康、学历、职级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假冒、过期等情况而又未提前与公司有关部门说明的,公司有权对其按照员工手册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派遣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调遣,派遣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做出的合理工作安排。

4、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保险等福利报酬由公司统一结算、发放。

5、派遣员工不得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私下与用人单位签订与公司利益、形象相悖的任何劳动协议,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派遣员工档案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7、派遣员工有责任配合公司行政部或督导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绩效核查和管理。

8、坚决拥护公司形象和利益,时刻保持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理念和个人素质文化。

9、派遣每个员工都有为公司做正面宣传的义务,且必须正确清楚地了解公司的各项情况及管理结构体系。

10、派遣员工因身体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在合同期满之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11、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维护用人单位与公司的形象,对于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对于不服从管理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其作出合理处罚。如后果严重或有损用人单位和公司形象和利益的,用人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公司,公司保留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12、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管理,日常管理,休息休假管理及考勤管理等由用人单位负责,公司行政部及督导人员监督、整理与考核。

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因为派遣员工自身因素(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自身身体家庭等因素)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4、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与劳务派遣员工产生的劳动纠纷,由公司和用人单位及派遣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三、考勤制度

1、上下班时间

执行行政部关于作息时间的通知。

2、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员工上班前必须到指定处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他人代理签到,否则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每人每次处罚50元。因公外出或确有合理原因,不能及时签到,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

3、考勤表由综合科专人负责统计,每月 日将统计结果报主任签字后,作为发放员工工资、奖金的重要依据。

4、违反考勤制度的情形和处理

(1)迟到:晚于上班时间签到的,且未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迟到;超过上班时间60分钟的,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旷工一天。

(2)早退:早于用人单位规定下班时间下班,且未经部门、科室相关负责人批准的,视为早退。提前下班时间60分钟(含)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脱岗:在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脱岗。脱岗时间超过60分钟(含),视为旷工半天。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缺勤。

(5)处理办法(以用人单位实际管理办法为主导)

〈1〉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2〉旷工半天,扣发一日工资;

〈3〉旷工一日,扣发两倍日工资

〈4〉连续旷工3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10天,均予开除。

5、加班(费):双休日、法定节日或遇紧急任务需要安排加班,由相关部门科室通知,记录加班考勤,加班费当月累计,与当月工资一齐发放。

双休日加班费=日工资*2*加班天数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日工资*3*加班天数

6、病假:员工因病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须本人填写请假单,出具相关医院证明,由科室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须向单位出具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请假单由科室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主任审批;请假条统一交综合科备案。

〈3〉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务关系。

7、事假:员工事假需持本人书面说明申请,经逐级批准后,方可休息。员工请假半天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员工连续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主任审批;请假条统一交综合科备案。

〈1〉当月事假3天内(含),扣20元/天;

〈4〉全年累计事假15天以上(含),年终奖下浮20%;

〈5〉以此类推,累计事假每增加5天,年终奖下浮10个百分点。

8、婚假:员工婚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婚假为10天;符合法定年龄、领取结婚登记证的婚假3天,凭结婚登记证和本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婚假期间工资不变。

9、产假(流产、保胎、哺乳、计划生育手术)

女职工生育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法定年龄,领取生育证,享受顺产假90天、难产另加15天休假;符合晚育年龄生育享受产假98天(男性员工享受7天陪护假,需提交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生育证、医院证明、书面申请),难产另加15天休假。女职工产假、男职工胡产假期间,工资不变,不享受任何奖金。育龄女职工保胎由职工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一次性休息,视作病假处理,工资按病假期间支付;女职工哺乳期一年内(自哺乳期)课享受工作日内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工资、奖金不变)。所有休假都必须由甲级医院开具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接受人工流产(含药流)的已婚女职工凭手术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说明书》享受30天休息假(工资不变,不享受任何奖金)。已婚女职工未经节育措施意外怀孕流产的,做病假处理。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外戚直系亲属(配偶的父母)及自己的隔代祖辈死亡,可享受1天丧假。请假手续按程序办理。

11、工伤:凡在工作期间非主观责任因素(含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安全和交通事故,由综合办公室(劳动保障)调查、确定,出具书面材料,经领导集体讨论通过,上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安全鉴定,作出工伤决定,享受工伤待遇。

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下属外部派遣人员。

2、本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3、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以保障双方利益,对于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员工的资料进行核实,考查,员工必须保证其所持身份、健康、学历、职级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假冒、过期等情况而又未提前与公司有关部门说明的,公司有权对其按照员工手册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调遣,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做出的合理工作安排。

6、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保险等福利报酬由公司统一结算、发放。

7、员工不得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私下与用人单位签定与公司利益形象相悖的任何劳动协议、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9、员工有责任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督导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绩效核查和管理。

10、坚决拥护公司形象和利益,时刻保持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理念和个人素质文化。

11、每个员工都有为公司做正面宣传的义务,且必须正确清楚地了解

公司的各项情况及管理结构体系。

12、员工因身体或其它不可抗柜的特殊原因在合同期满之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13、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维护用人单位与公司的形象,对于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对于不服从管理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其做出合理处罚。如后果严重或有损用人单位及公司形象和利益的,用人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公司,公司保留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14、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管理,日常管理,休息休假管理及考勤管理等由用人单位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及督导人员监督、整理与考核。具体规则与办法参考公司绩效考勤管理制度与员工手册。

15、员工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自身状况,安排到其他客户单位工作或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变更劳动合同,待培训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因为员工自身因素(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自身身体家庭等因素)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6、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与劳务派遣员工产生的劳动纠纷,由公司和用人单位及劳务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17、公司人力资源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派遣公司的辞职报告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申请,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份辞职申请的。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提出辞职。来到单位近半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单位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但由于我自身能力的不足,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我知道自己很不适合这份工作。

尊敬的*总经理: 

此致 敬礼 

报告人: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之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1、乙方向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签订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劳务人员,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经乙方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后,乙方将决定录用人员的名单、工作期限、拟安置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地点、岗位要求、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提供正常工作之情况下的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各项_____、住房公积金额以及劳务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等具体列明,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关记载着被乙方决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名单、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书面材料,分别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办理缴交社会_____、退工、工伤等手续。

第三条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自劳务人员应向乙方工作报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届满且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止。

2、劳务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内。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乙方对同一劳务人员只能试用一次。

第四条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_____及福利待遇等。

1、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与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由甲方与劳务人员具体协商确定并书面载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符合规定要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应采用面洽或预先告知等适当方式与劳务人员进行协商,并依法给付加班工资。

2、甲方依照厦门市有关社会_____规定的标准,为劳务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_____、特种行业_____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应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缴纳的社会_____费、住房公积金。当月日前报到的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全月标准支付;当月_______日后报到的工资按半月标准支付,但社会_____费和住房公积金需按全月标准支付。因劳务人员报到日期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给付劳务人员第一个月工资及社会_____费的,乙方应于次月_______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当月的工资清单及社会_____、住房公积金额,在次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劳务人员,并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社会_____费、住房公积金缴交手续。根据岗位考核,个人工资有出人的,在本人下月工资中进行清算。

4、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或其他事故,乙方负责抢救,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办理工伤_____待遇的申请手续。除由社会_____机构承担劳务人员和第三人的部分_____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劳务人员和第三人承担的各种相关费用由提供岗位的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保障劳务人员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其培训费用由乙方和劳务人员直接商定。

7、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享有法定的节假日、_____、产假等待遇。

第五条甲方的管理费收取。

1、乙方依据甲方实际派遣的劳务人员人数,按月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管理费。乙方使用派遣人员在_______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人以上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_______元;_______人以上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_______元。当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全月的标准计算;当月_______日后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半价支付。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将甲方上月应得的劳务管理费和劳务人员上个月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_____、特种行业_____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汇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因双方与劳务人员均可谅解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给付的各项费用,乙方应于次月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

1、乙方负责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和管理劳务人员的规章制度并书面告知劳务人员,该规章制度应提供给甲方备案。

3、乙方应加强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劳务人员和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劳务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直接追究劳务人员责任并承担岗位管理不善责任。

第七条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解除。

(一)协商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征得劳务人员同意,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可以提前解除。乙方提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劳务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或劳务人员不同意乙方调换工作岗位、工种或加大工作强度而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但乙方可要求甲方在_______日内补充新的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

(二)乙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劳务人员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并可就劳务人员的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向劳务人员主张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_____、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以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劳务人员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劳务人员不能胜任乙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决定录用劳务人员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需再录用劳务人员,经甲、乙双方及劳务人员协商不能达成新合意的。

(三)乙方不得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否则,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甲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可随时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乙方应按劳务人员实际工作天数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_____费用及甲方应得的管理费等。

2、乙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劳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人员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而使劳务人员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_____费、管理费及档案管理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经协商一致乙方不得变更,劳务人员与甲方发生劳动争议,经相关机构处理应支付给劳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如果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离职手续。

在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督促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离职交接手续,交还从乙方领取的物品等。因乙方原因拖延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征缴部门、住房公积金征缴部门征收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3、乙方违约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除应承担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赔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给付就该被解除劳务人员在剩余工作期限甲方应可收取的管理费及档案管理费之总额。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司法解决。

第十一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更换劳务派遣公司

主营业务:劳务派遣、代理招聘。

运作:劳务派遣-----业务员同客户谈业务签约,签约成功后,跟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每月核算保险人数、员工工资,给派遣员工缴纳保险,然后同客户核算本月费用,收取管理费。后续给员工发工资、办理医保卡等等。

代理招聘-----业务员同客户签约代理招聘协议,由公司招聘部门招聘员工推荐到客户面试,成功进入客户公司后,收取管理费。

劳务派遣公司运行特别需要一个良好团队的配合,前期制定劳务派遣协议,中期同员工签合同,后期核算费用,开具发票,工伤、生育的报销,其实也挺简单,找个人去专业劳务派遣公司卧底3个月就能把那个公司的业务流程复制。

一个新的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刚起步,应该怎样开展工作,怎么运营。这样的经营模式是一个突破,目前在中国这样的公司很少,大部分是职业中介的模式,在国外叫猎头。刚刚起步是很困难的,你们目前要做的是收集资料,比如:哪几种行业公司的流动性很大的,那种公司企业正为找适合的人才头痛,这个很有必要的,因为任何公司新的开始就是要做好准备,这样的话,才会有1个好的开始,接第1个单。这样的公司是,开个人力部门,帮助企业找人才,难就难在,你所找到的人才是不是真是企业他们所要的,这个条件怎么出,就看你出的公平不公平。

第1首先了解行业的分类分析。

第3增加自己本企业的宣传力度。

第6实习使用期(是利润的考虑段)。

派遣公司劳务合同

本劳动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风险告知: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双倍工资。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必须是正式劳动合同,不得以试用期合同“搪塞”,若签订合同为试用期合同的,该试用期合同期限视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限,薪资水平按同等岗位的水平发放。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_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____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休息___天。

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_____小时。

(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二)甲方承诺每月_____日为发薪日,月工资____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风险告知: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俗称五险),合法缴纳五险属于强行法的范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若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不缴纳五险规定的相关约定无效,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换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我们常说的“一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_________。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管辖范围方面,劳动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当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民事争议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派遣公司的辞职报告派遣公司的辞职流程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租赁单位不得退还乙方:

1、乙方患病或负伤,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系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租赁单位按照国家、施市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一次性经济补偿,同时解除本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租赁单位召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租赁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租赁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作报酬或提供合同规定的工作条件的;。

4、租赁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人才租赁管理服务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被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管理。

(一)甲方依照有关规定,管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内容包括:

2、认定乙方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

3、为乙方办理转正定级,代办初聘职称,核定、记载档案工资。

4、为乙方代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考);。

5、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

6、管理、接转乙方党组织关系;。

7、认定并保留乙方原身份,流动时按国家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8、协助租赁单位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10、为乙方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11、其他与档案、户口有关的代理服务。

(二)乙方遵守现行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和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和租赁单位做好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和租赁单位将其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转入甲方,以便办理托管手续;。

4、若乙方在租赁单位特殊岗位上工作(如会计、出纳、营销等),还需提供担保材料;。

5、乙方系党员的,如租赁单位有党组织,应积极参加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如租赁单位无党组织,其党费缴给甲方党组织。党员还应于每年底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交一份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汇报材料,如实反映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乙方系预备党员的,由甲方或租赁单位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6、乙方应积极参加年度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交甲方存档。

十一、派遣人员管理费的分担。

(一)乙方的人事档案管理费、户籍管理费和租赁人员管理服务费由租赁单位承担;。

(二)乙方办理流动手续的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三)由甲方为乙方代办的单项人事代理业务(如职称评审或职称资格考试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续签和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前,乙方如愿意续签合同,至少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

(二)如租赁单位通知甲方不再租赁乙方,本合同终止,乙方到甲方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三)如甲方主管部门要求不再开展人才派遣业务,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本合同解除。

(四)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善后事宜。

十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故辞退乙方,应按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根据约定的工资、保险费标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给甲方、租赁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

(一)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派遣合同之前,要与租赁单位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持租赁单位通知单,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个月内,应保守租赁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后,可以向甲方申请派遣新的单位,也可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和租赁单位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甲方:市人才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租赁单位:(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派遣公司劳务合同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一)合同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1)患职业病或因工风传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不论任何原因,只要乙方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的,甲乙双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向过错方追偿损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其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服务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服务单位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及服务单位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及服务单位,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务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不愿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与服务单位。经甲方核实后,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务单位一旦没有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乙方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权选择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选择的,则视为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因乙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4、乙方因上述列举事由外的原因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务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服务单位因此向甲方主张赔偿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与甲方和服务单位及时办妥离职手续,交还从甲方或服务单位领用的工具、劳保用品等,理清与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债权、债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2个月工资的标准计付。

3、乙方参加甲方或服务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却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的培训费用。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事故,除由保险机构承担部分的保险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乙方给付,因第三人承担的工伤、事故保险待遇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服务单位承担;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损害服务单位的利益或其他纠纷,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鉴证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派遣公司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派遣公司的辞职报告派遣公司的辞职流程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申请,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份辞职申请的。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提出辞职。来到单位近半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单位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但由于我自身能力的不足,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我知道自己很不适合这份工作。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