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低保巡察工作总结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总结(实用5篇)

时间:2023-10-07 20:23:20 作者:梦幻泡 工作总结 2023年农村低保巡察工作总结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总结(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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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巡察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 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我镇20xx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1549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xx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xx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xx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xx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xx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七)20xx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八)20xx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 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的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

农村低保巡察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我乡的低保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各村委的支持下,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全员覆盖、应保尽保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确实保障我乡最低生活保障线下居民生活问题。

根据县纪委、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的通知要求,我乡于20xx年8月1日至8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低保工作自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为了确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村委会成立低保评议小组。

2、我乡凡申请享受低保生活保障待遇的,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户口薄、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3、村委会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实际生活状况进行审核,对其家庭收入进行计算,由评议小组评议,经评议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后填写审批表,上报乡民政所。

4、乡民政所通过持证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法,对申请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生活水平等进行调查核实,合理计算其家庭实际收入,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委会。

截止20xx年6月底全乡享受低保1225户,1731人,通过入户调查与公示,整改问题户45户,退出户数45户、47人,新增户数45户、47人。

针对以上自查情况,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自纠,共取消、整改问题户45户,全乡共调整低保85户、97人,使我乡的低保自查自纠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农村低保巡察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我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乡20xx年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以来,我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措施,以农村低保为工作重点,严格低保操作规程,把入户调查作为审批程序的重中之重,成立由乡纪委、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到村入户,入户调查率达98%以上。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目前全乡共有4046户4316人申请了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新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始终把它当成一件“保民生、促稳定”的大事来抓。按照市、县关于农村低保工作的统一安排,乡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低保工作,并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的新街乡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在低保提标扩面调整期间,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由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并与各村签订低保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督促各村提高认识,认真抓好低保工作,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穿到农村低保工作的全程中去。

各村在办理低保时严格程序,坚持低保审批“十一流程”(户主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村民评议--张榜公示--村评议小组评议--张榜公示--报乡领导小组审核--张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示--发低保资金),全面推进村民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制度,坚持以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为依据对低保户进行审核,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行为。在乡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下,各村都成立了由村“三委”成员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11人,全程参与本村低保审定工作。在县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低保中出现的问题,我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对已参加低保的4046户4316人农村居民逐户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建立统计台账,同时,要求各村进一步建立健全低保档案,真正做到信息真实,资料完整。

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乡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20xx年,我乡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保障对象由原来的3066人增加到了4316人,全年新增了1250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在动态管理下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通过不断完善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健全保障机制,我乡目前已将最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

虽然我乡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与不足:

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我乡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新街乡民政办只有两个人,要管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两千人,再加上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 “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第一,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公共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民政办落实各项低保政策,如监督、检查等都会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农村低保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因此,农村低保工作要想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

第二,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是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问题,只有完善的低保网络才能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让保障金切实发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上。因此,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就要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加强低保业务培训,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县政府、县民政局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领导,加强学习,精心组织、猜抓落实,全力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真正把农村低保工作抓成解民忧、排民难、得民心的“得政工程”,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平安新街做出新的贡献。

近年来,我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大力推进以农村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经济发展。

xx镇辖21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439个村民小组,39个居民小组,全镇344平方公里,有25513户86636人,其中农业人口17684户65297人,少数民族704户3522人。我镇辖区内最高海拔 2947米 ,最低海拔 365米 ,所以地方差异、贫富不均明显存在。全镇共有贫困户8758户29864人,占全镇农业人口45.7%。其中,残疾784户836人占贫困人口2.8%,少数民族281户923人占贫困人口3.1%。近年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群众生活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

20xx年以来,全镇共有2781户5358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590.76万元。

1、一类共有706户1204人。其中病退军人3户占0.42%、3人占0.23%;复员军人28户占3.96%、31人占2.57%;烈属3户占0.42%、3人占0.23%;伤残军人10户占1.41%、11人占0.91%;退伍军人13户占1.84%、21人占1.74%;重病451户占63.88%、762人占63.28%;重残198户占28.04%、373人占30.98%。

2、二类共有1642户2950人。其中病489户占29.78%、1009人34.2%,残96户占5.84%、220人占7.45%;退伍军人634户占38.61%、678人占22.98%;无劳动力100户占6.09%、247人占8.37%;因灾315户占19.18%、781人占26.47%;特困8户占0.48%、15人占0.5%。

3、三类共有433户1204人。其中病69户占15.93%、167人占13.87%;残1户占0.23%、3人占0.23%;贫困355户81.98%、1006人占83.55%;灾8户占1.84%、28人占2.32%。

(一)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农村低保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改变过去临时救济阶段性生活安排,建立定期定量长效救助机制的社会保障工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政府文件(溪政通〔20xx〕31号)专门成立了xx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长邓福贵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黄祥波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民政所,所长赵晓兰兼任办公室主任。20xx年,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村低保各项工作,调整充实了我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张劲松任组长,副镇长李远发任副组长,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确保了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进行第三次张榜公布。确无异议的,将正式批准为农村低保户。我镇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符合操作规程,无人情保、关系保、该保未保等违规现象发生。

(三)、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农村低保救助体系。根据《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政府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通知》(溪政通〔20xx〕75号)中有关动态管理的规定,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户数有进有出,人员有增有减,标准有升有降,努力构建符合我镇镇情的农村居民低保救助体系。20xx年,一类停发101人、二类停发410人、三类停发324人,一类新增101人、二类新增410人、三类新增324人;20xx年,一类停发231人、二类停发245人、三类停发177人,一类新增231人、二类新增245人、三类新增177人。低保保障金以存折的方式由镇民政办和村两委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无违规现象发生。

(四)、以人为本,分类施保,解决受保人员实际困难。按照农村低保工作突出重点的原则,我镇对五保户、残疾人、单亲家庭、重病人员、老年人、优抚对象、计生户、以及其它特困户八类人员,进行了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了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重病人家庭三种类型。

(五)、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平台。我镇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注重创新,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农村低保工作制度,优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农村低保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镇民政所从农村低保信息化网络入手,建立农村低保电子台帐,内容完善,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优化了工作平台。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按照低保户申报评议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监督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民政部门优质服务承诺标准等执行,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里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20xx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4件,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取消了1户家庭的低保资格,该户户主王正发,经调查,该户经济收入远远高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均纯收入693元,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六)、落实责任,严格追究,从严查处工作不力不到位。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在申报、审核保障对象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故不报或拖延申报或者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作为保障对象上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程序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小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部分低保户对低保的政策和标准不清楚、不了解,基层干部也有一些不够端正的意识,由于这些低保对象大多缺乏知识且有残疾,认为说也听不明白。

(三)档案管理不完善,基础工作欠扎实。突出表现为建档工作薄弱环节,镇、村两级的会议记录不够完整,公示缺少相应的图片资料。

(四)工作督查力度不到位。由于镇民政所、镇督查办工作繁多且人员不足,很难按时督查检查到位。

农村低保是国家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一项惠民政策,不仅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更要从制度上、从实际操作中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要规范操作行为,注重低保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增强困难群众的主动性和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尽可能地减少主观操作行为;二是要注重公示的实效,三榜公示的程序要完善,公示地点扩大到涉项村民小组;三是要使真正贫困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非常进入”; 四是对低保的申请、入户核查、审批公示和审核工作,应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以多种形式提高农村群众对于低保工作的知晓度。部分的困难群众对低保政策缺乏了解,为此,要广泛地开展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宣传的方式尽可能地贴近农村实际,易于接受,通俗易懂,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能够基本了解低保的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定,使享受对象能够基本知晓低保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保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客观而言,也与镇村两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手不足分不开。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相应的爱心和耐心。必须照顾到救济对象的尊严,在人格平等前提下进行救助,要避免施舍、恩赐等错误的想法及态度。

(四)加大督查接访的力度,把好监督环节关。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做好低保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建立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全程跟踪监督制度,各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大查处的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国家这项利民惠民制度良性运行。

(五)科学合理用好农村低保指标,确保农村低保指标落到实处。

(六)多方筹措,积极争取农村低保指标,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贫困、弱势群众体为重,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环境。

农村低保巡察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我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乡20xx年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以来,我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措施,以农村低保为工作重点,严格低保操作规程,把入户调查作为审批程序的重中之重,成立由乡纪委、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到村入户,入户调查率达98%以上。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目前全乡共有4046户4316人申请了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新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始终把它当成一件“保民生、促稳定”的大事来抓。按照市、县关于农村低保工作的统一安排,乡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低保工作,并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的新街乡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在低保提标扩面调整期间,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由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并与各村签订低保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督促各村提高认识,认真抓好低保工作,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穿到农村低保工作的全程中去。

各村在办理低保时严格程序,坚持低保审批“十一流程”(户主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村民评议--张榜公示--村评议小组评议--张榜公示--报乡领导小组审核--张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示--发低保资金),全面推进村民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制度,坚持以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为依据对低保户进行审核,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行为。在乡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下,各村都成立了由村“三委”成员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11人,全程参与本村低保审定工作。在县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低保中出现的问题,我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对已参加低保的4046户4316人农村居民逐户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建立统计台账,同时,要求各村进一步建立健全低保档案,真正做到信息真实,资料完整。

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乡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20xx年,我乡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保障对象由原来的3066人增加到了4316人,全年新增了1250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在动态管理下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通过不断完善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健全保障机制,我乡目前已将最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

虽然我乡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与不足:

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我乡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新街乡民政办只有两个人,要管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两千人,再加上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 “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第一,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公共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民政办落实各项低保政策,如监督、检查等都会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农村低保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因此,农村低保工作要想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

第二,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是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问题,只有完善的低保网络才能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让保障金切实发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上。因此,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就要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加强低保业务培训,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县政府、县民政局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领导,加强学习,精心组织、猜抓落实,全力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真正把农村低保工作抓成解民忧、排民难、得民心的“得政工程”,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平安新街做出新的贡献。

农村低保巡察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我镇民政工作在去年所取得的成绩上,紧紧围绕着“为上分忧,为下解困”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创新,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xx年我镇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我镇镇委镇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把低保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将低保制度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使困难户的生活得到了救济和保障,较好地维护了我镇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目前我镇共有低保户27xx、68xx申领了保障金122739xx,医疗救助金36710xx;同时由镇财政拨款统一为低保户购买b档农居民医疗保险。在落实保障金方面,镇财政分局在每月3号前直接把低保金打入低保对象的银行帐户,使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另外在服务和帮扶弱势群体的工作中,我们积极创新,通过建立“慈善超市”不断加大服务弱势群体的力度,为此我们积极争取镇委镇政府的支持,在文化大楼划出一个商铺来创建“慈善超市”。慈善超市通过接收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捐资捐物,整合我镇现有的社会扶贫济困资源,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让社会各界善心人士有方便的渠道帮助困难家庭,而困难家庭能得到最实际的帮助,按自己需求挑选商品,这为我镇贫困市民搭建一个新的救助平台,同时亦得到了上级领导及其他兄弟市的充分肯定。超市自今年3月开张以来,不断收到热心人士的捐款捐物,使得超市有足够的物品来维持正常的运作,为此我们正逐步尝试扩大帮扶对象的范围,从今年5月份开始,将伤残军人等纳入到帮扶对象的范围内,下一步计划将低收入的家庭也纳入到帮扶对象的范围内,让更多的弱势群体能得到实惠,为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

另外在开展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我们与xx人民医院党总支部开展了“百名党员救治百名贫困患者”活动,为10xx名困难户义诊并发放“惠育卡”。9月初,xx镇民政就“惠育卡”的内容对中山东、中xx×、兴龙社区的困难户又作了调查,了解因病致贫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主要病者的疾病情况和每年因病的'经济负担情况,然后在石龙人民医院为每个困难户建立了档案,制作了“惠育卡”,发放到他们手中。贫困户凭卡就医一年内免挂号费和诊金,家庭成员可以进行一次免费体检。为此人民医院还特设了特诊室,全部由副主任以上高级医师为持“惠育卡”的贫困患者服务,帮助他们早日解脱病困。

1、抓好财政救灾预备金的落实。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5-1xx的标准,安排了年度救灾预备金6xx元,增强了救灾救济储备能力。

2、落实“千干扶千户“。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千干扶千户,扶贫送温暖”的号召,我镇27xx干部参与了扶贫工作,每人每年不少于50xx帮扶一户困难户。

3、认真及时做好上报灾情工作。在今年6月份的洪水和“8?19”特大内涝灾害中,我镇民政部门迅速准确地向上级部门上报了各个时段的灾情,使上级部门能及时准备地开展救援工作,同时我镇民政还组织各社区开设临时庇护站,让部分困难户入住,确保他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使灾害降至最低。

4、做好冬令、春夏荒救济。今年我镇为低保户和残疾人166xx发放大米24915公斤、生油8305公斤、棉被92张、蚊帐29张、暖风机14台、冷气机4台、冬衣30xx件,共近5xx元。

5、做好临时救济和医疗救济工作。今年共为群众申请临时救济金1510xx。为3xx提供了医疗救助,发放救济金14200xx,解决了这些患者的燃眉之急。

6、解决困难户子女读书难的问题。为解决部分困难子女读书问题,我们协同镇宣传科教办、镇财政和镇团委,对于困难户的子女,先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由民政部门核实,再由镇财政拨款减免学费;对于低保户的子女则由市、镇两级财政共同发放助学金来解决,今年上半年共发了助学金95xx;对于部分因经济困难而未能读大学的学生,则由共青团采取结对子一帮一或多人帮一的形式解决,今年共解决了1xx大学生的学费问题。

7、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在捐赠活动前,我们给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层层发动,认真做好募捐工作,并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横幅、标语、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捐赠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由于宣传到位,工作做得细,群众参与的热情非常高涨,全镇共募集了各类衣物300xx袋16600xx件,现款795xx。另外在今年年初发生的东南亚大海啸,我们在群众当中积极开展筹款活动,共筹得款项近6xx元。还有在正在开展的慈善筹款中,我们召开了全镇的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筹款,先从群众中筹集一部分,再从镇财政拨出一部分,支持我市的慈善工作。此外,为方便群众我镇还在敬老院建立了长期捐赠接收仓库。

8、积极为困难户解决住房问题。今年我们与房管部门紧密合作,共同解决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先由民政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困难户进行摸底,向房管部门提供资料,然后由房管部门统一做方案,每完善一个困难户资料的就补助一个,彻实解决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帮扶、救助,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促进了经济的协调发展。

民政工作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每一项工作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