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专项整治方案(通用9篇)

时间:2023-09-18 13:42:59 作者:纸韵 方案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专项整治方案(通用9篇)

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运输车辆运输作业秩序,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抛、撒、滴、漏及扬尘现象,维护道路市容环境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整治活动,强化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1、调查摸底及宣传教育。各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对各企业的工程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更新档案。对各企业开展相关的法规宣传及教育,并督促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传达,营造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城市道路整洁有序的和谐氛围。

2、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1、摸底检查阶段(xx日-16日)。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逐一统计,更新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2)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渣土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3)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撒、滴、漏及扬尘;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xx月17日-31日)。由各区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

(1)车辆是否办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

(3)是否存在抛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

3、落实长效阶段(20xx年1月1日-xx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每周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联勤联动。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贴近一线,利用各种形式,再掀宣传高潮,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采集、编报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二

组长:

副组长:

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深入彻底开展河道水葫芦集中打捞,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从即日起至8月17日前打捞结束。

(一)强化工作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河道水葫芦打捞清理,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业打捞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水葫芦整治任务。

(二)强化长效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常抓不懈的原则,实行河长负责制,在全面清理水葫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保洁机制,明确日常管理职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责任河段水葫芦整治工作督查,对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三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四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信息管理部要对各头面及巷道的瓦斯探头、数据线路、通讯设施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要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对每个瓦斯探头安装的数量、地点进行确认,存在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好有效性。

地质测量部要加强井下地质水文预测预报,优化排水方案,制定有效的防治水计划并严格实施;机电管理部要完善井下排水系统,根据各头面涌水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水管理。

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开展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各项工程逐个进行排查,必须做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同时要开展基建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监督成建制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基建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选煤厂要开展洗选系统、煤山、煤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查找设备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标准加强煤山、煤仓的治理,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调度指挥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矸山的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安全监察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全矿各类重大危险源重新排查摸底,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演练。安全监察部要定期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完整有效。

调度指挥部要加强辅助运输和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对照《赵庄矿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赵庄矿辅助运输各种车辆操作规程》,对井上下辅运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监督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杜绝辅运事故的发生。

调度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制定应急救援技术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完毕要写出总结;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及矿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要注重实效,通过演习真正提高矿井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演习完毕要将相关记录、总结整理归档。

调度指挥部要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矿井的带班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每天必须保证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不得空班。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对照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对全矿井上下各单位劳动用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队组(班组)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在4月1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安全监察部;二是要对自建队伍和成建制单位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的配备、资质等进行检查,杜绝无证上岗。

保卫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开展地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杜绝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车辆带病运行等现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除防火、防电等各类隐患,落实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对宿舍楼和办公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五

根据矿安全办公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矿领导专题研究布署在全矿集中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顶板管理各项规定、制度,有效防范和杜绝顶板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安全办公会议”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扎实开展顶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推动我矿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总体要求及目标

1、杜绝重伤及以上顶板事故;

2、完善矿井顶板管理制度,形成及时有效的顶板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矿顶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切实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矿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运输科、皮带科及采掘区队党政领导。

四 、顶板集中整治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矿安全办公会议进行布置、安排、发动,各职能科室及采掘区队召开班组会议,利用班前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全矿所有职工都深刻领会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2、第二阶段:3月份对全矿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巷道进行全面检查,全月不低于2次,对所检查出的隐患落实专人、业务科室进行集中整治。采掘头面由生产技术科牵头组织落实,其余巷道由调度室牵头组织落实。

3、第三阶段:对顶板管理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

五、工作重点

(一)检查采掘及巷修敲帮问顶工具和支护材料

1、检查敲帮问顶使用工具,确保长钎、短钎齐全。

2、每个掘进工作面配备足量水单体、背板及前探梁用于临时支护。

(二)强化矿井技术管理

1、确保《作业规程》合格、管理制度有效。

(1)、《作业规程》的编制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结合实际选择先进适用的采、掘、支等技术,能有效指导现场生产作业,确保生产作业人员安全。

(2)、有健全的编制、审批和贯彻《作业规程》的管理制度,总工程师应每两月至少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复查,形成复查结论性意见。

2、工作面有顶板控制的专项措施,有开切眼和工作面收尾时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3、生产矿井新的开拓、准备巷道和建设项目的所有开拓、准备巷道布置在稳定的岩体中。

4、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报废巷道和井筒必须按规定封闭。

5、失修巷道维修必须制定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的专项安全技措施。

(三)强化现场管理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开工前,跟班和班组长人员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

2、加强临时支护管理,,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及时架设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3、回采工作面控顶范围内,无顶板失控现象。

4、回采工作面顶板暴露面积沿工作面2m长的范围内局部空顶面积大于0.5m2,必须支护接顶。

5、回采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足够的备用支护材料(保证在先支后回的条件下备用不少于在用支柱量的10%和一定的坑木量)和处理顶板事故时必要的工具、器材。

6、回采工作面两道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7、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按作业规程要求支护完善。

8、回采工作面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挡矸有效。

9、回采工作面有伞檐时,必须有贴帮支护。必须及时找除,防止片帮伤人。

10、巷道维修时,必须坚持先支进行临时支护后,再拆除原有已坏的支护和 “由外向里”依次维修的原则。

11、-785轨道大巷、iv1人行ii1人行及通道、-375大巷i5-i6要求每周找顶2次,其它人行每周找顶1次。皮带大巷、轨道上下山2周找顶1次。回风巷每月检查找顶一次。各责任范围内的找顶,各单位自行负责(包括车场、甩道口、操作硐室、机电硐室、重要场所、存用巷道等)。特殊情况下听从调度室临时安排进行找顶。

12、每次找顶要有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找顶人员、找顶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要汇报调度室做好记录 ,同时本队做好详细记录备查,对找顶不如实向调度室汇报的月底一律不计算工资。

(四)加强矿井顶板管理工作

1、建立顶板管理汇报制度,并制定汇报、处理、监督检查的程序。对施工班组、检查员反映的地质构造变化、顶板压力变化、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要有汇报记录,有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处理时间和负责人,对处理结果有检查落实措施。

2、对顶板管理,要划分区段、明确责任,工作面负责人必须随时对工作面安全状况,特别是对工作面顶板进行检查,对顶帮的活石、危岩要指定专人进行处理。

3、开展班评估工作。每个生产作业班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有记录并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矿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开展顶板管理集中专项整治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落实。

2、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狠反“三违”,减少事故。对“三违”人员必须加强教育,严管重罚。

3、强化培训,遵章守纪。

要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矿要切实履行员工培训职责,从本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出发,提高矿工应知、应会能力,提高矿工自救互救能力。

4、发动群众,群防群治。

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参与顶板专项整治活动,组织职工学规程、找隐患、不违章,采取“人盯人”、举报违章有奖等制度,紧紧依靠基层矿工的力量,强化管理,使职工逐步自觉养成严格按《作业规程》、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的好习惯,减少违章因素,杜绝事故发生。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六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xx)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七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作为一名高校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要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的教师要立德树人,对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新时代的高校教师要有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更要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更要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要践行如下几点。

1、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作为教师应知法、懂法,认真学习贯彻各项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并在教育工作实践中带头遵纪守法,严格履行教师的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受教育者和教育者本身的正当权利。同时,教师还应通过教育活动使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这也是现代社会对学生的一项的基本要求。

2、大力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教师必须为人师表,言行一致,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必须率先做到。

3、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爱生亲徒,乐教不倦。孔子曾以“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作为教育门生的座佑铭。教师对学生崇高的教育爱和耐心引导、循循善诱之道,正是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体现。

4、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5、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正如孔子所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为人师表可以说是师德的价值的升华。端庄优雅的举止、儒雅的风度、礼貌博学的谈吐、大方得体的着装和整洁的仪容仪表等,都是教师良好素质的外部表现。教师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它还要求教师本人具有良好的个性修养和心理素质。教师的个性心理品质不仅影响着学生思想人格的形成,也直接影响教育教学的效果。因此,教师的人格,教师对社会、对他人以及对学生的态度,都会对学生的现在及将来产生深刻的影响。

6、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教师不单是传授知识、训练技能,更应该是一种对学生潜能的开发。教师要激励学生敢于创新的意识,培养他们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

7、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做一名高校教师要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八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机关相关股室、直属机构:

根据xx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全市监管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阜市监发〔20xx〕42号)要求,为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毫不妥协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推动作风转变,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持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政治责任,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着重解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积极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一)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结合企业数量、分布、风险分级和监督检查情况,综合企业生产工艺水平、生产过程控制能力和食品安全状况等内容,紧紧围绕冷冻食品、肉制品、小麦粉、饮料、白酒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监督检查,严把许可准入,切实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为重点区域,在前期开展的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质量水平。严格农村集体聚餐全过程管控,防范食物中毒事故。(责任单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推进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xx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等要求,重点检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互联网+视频厨房”实施率100%;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80%以上;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率100%;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率100%;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覆盖率100%。(责任单位: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实施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对入网餐饮服务实体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备案率)100%;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率100%;开展“你点我查,随机查餐厅”活动不少于2家;推广采用4d、5常、6t等管理方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少于2家;培育一批餐饮名店、名厨、名菜,保护和发展一批餐饮老字号,本地特色饮食得到进一步传承和发展,“太和美食”餐饮文化得到进一步弘扬。(责任单位: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检查。一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主体经营资质,特殊食品是否设立专区(专柜),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广告宣传是否合法等。二是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过程控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完好,生产现场控制是否规范合理,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委托生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用非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原辅料以及食品添加剂以外的物质生产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说明书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或者备案内容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否有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违规内容;产品名称是否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保健食品标签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是否规范。(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有关要求,严厉打击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严厉打击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配食品或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标签标识不规范,冒用套用批准文号制售假冒伪劣特殊食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七)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按照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管要求,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信息登记上传、“四证一码”销售。做好涉疫食品核查处置和应急处置,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和管理,加强对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安全协调股、各市场监管所)

(八)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兼顾重点食品品质指标和营养指标。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幼儿园周边和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覆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不同业态,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等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力度。以“你点我检”抽检活动为抓手,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时核查处置。(责任单位:食品药品安全抽检检测股、各市场监管所)

(九)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处置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进行及时受理、处置等工作,并及时汇总相关资料。(责任单位: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整治阶段安排

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准备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各责任单位要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商超、农贸市场、学校等平台以海报、板报、广播、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自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整治规范阶段(6月上旬—10中旬)

要组织力量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小作坊、小餐饮、食杂店、小超市、学校及幼儿园、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在食品生产环节突出重点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生产加工主体;在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突出经营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主体;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要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6月至9月,每月28日报送整治行动小结和全县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不累计),10月底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全县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累计)报至县局食品安全协调股。联系人:xxx、xxx,电话:xxx,邮箱:xxx。

县局各相关股室、直属机构对口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工作。

食品生产监管股联系人:xxx;

食品流通监管股联系人:xxx;

餐饮服务监管股联系人:xxx;

食品药品抽检股联系人:xxx;

网络交易监管股联系人:xxx;

12315投诉举报中心联系人:xxx;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人:范吉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结合职能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全面查找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整治成效。各责任单位要把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与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对照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落实整改,不断扎紧织密规范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笼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

县局将组织督查组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20xx年度食品安全考核。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篇九

为落实_号文件精神,推动食品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确保我乡食品安全,我乡做了如下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和风险,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乡食品安全。

二、成立善广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以主管副乡长李仕利同志为组长,安全与经济管理办全体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抽查和例会制度,听取各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检查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食品经营主体必须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扩大监管范围对食品生产加工网点的室内外卫生进行严格要求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对从事食品行业人员健康证进行严格检查及进货台帐的检查力度,对无台帐和健康证的单位或个人立即限期整改,并联同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全乡的食品生产制度场所、学校、幼儿园、企事业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如存在问题则令限期整改,继续加大程各庄、大城子、墙子路三个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我乡。

(二)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力度

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乡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三)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1、抓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我乡整治小组开展了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抓好餐饮业专项整治。我乡组织了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全乡开展餐饮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重点解决沿街食品摊点乱搭乱、乱摆乱占,以及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违法经营现象。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我乡与卫生、工商、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团伙,要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四、与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签订责任书。

善广乡现有个体工商户174家,旅游餐饮服务业12家。主要分布在乡内,比较分散,根据实际情况,乡政府于三月分别与22个行政村、各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目标、责任。责任书要求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把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五、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大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落实区域监管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六、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全乡启动突发食品安全检查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遇到食品中毒和传染病等,发现后立即到乡卫生院治疗或卫生部门及公安部门紧急到事发现场急救,调查并上报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做到及时上报,如遇到大的事件,由乡领导小组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做到村、乡、县三级联网,层层抓落实。

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由于我乡地处偏远山区并与兴隆县接壤,人口流动性大,造成了对餐饮企业食品操作人员卫生检查难度大,因此我乡今后食品安区工作将把工作重点放在餐饮企业的外来人口食品操作人员的卫生检查工作上。

由于工作到位,检查力度大使我乡在整治期间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我乡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