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介绍 全国法制宣传日策划书(精选9篇)

时间:2023-10-14 05:31:25 作者:MJ笔神 策划书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介绍 全国法制宣传日策划书(精选9篇)

爱国标语是激励人们为国家的发展献力献策的精神风尚,我们应该积极传承和弘扬。如何在有限的文字中传递出对国家的热爱和对民族的自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感人至深的爱国标语,希望能够唤起我们每个人对祖国的无限热爱和敬意。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介绍篇一

四(1)班辅导员:徐洁洁

11月28日

教室

通过活动让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能使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

2、排练文艺节目

1、出旗敬礼

2、主持人宣布《精彩人生,与法同行》主题班会活动开始。

3、向学生讲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

4、小品表演《我与小偷》。

5、诗歌朗诵《法在我心中》。

6、歌曲《欢乐中国年》。

7、相声《闹着玩》

8、宣布《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结束。退旗敬礼。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介绍篇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又在向我们走来,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进行法制知识的交流,我感到很高兴,从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至今,这一天已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今年的法制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积极的参与法制宣传活动,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争做一名知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本次的法制宣传活动以签名宣誓、公益宣传标语设计、板报、法制电影宣传等多种形式展开,从各方面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为法制宣传营造一个的良好气氛。组织这次法制宣传活动,不仅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也弘扬了法治精神,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综合素质,为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

法制宣传活动要求我们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不仅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还记得作家柳青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有必要学会面对矛盾,并正确处理各种矛盾,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我们不能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我们在课堂上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或许不是太全面,所以我们可以自己拓展学习的途径,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介绍篇三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欢迎来到七(7)班的主题班会,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制是我们生活中的一根弦,这根弦时时刻刻都被绷得紧紧的,一秒都不能放松,所以今天我们主题班会的内容就是法制在我心。”回想到初一时举办的主题班会,那些情景和片段仿佛就在昨天。是啊,法制一直在我们身边,它就像一台监控摄像一直监视着我们的生活,只是哪里做错了,会向我们指出罢了。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所以我们青少年应该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乃至于祖国的希望。

记得当时主题班会所编排的小品就是很好的例子,那个男孩,因为很早之前父母离异,男孩就跟着父亲,父亲因为要支撑起家庭的经济收入和支出,并没有花太多的精力来照顾和关心他,因为在父亲的眼里男孩一直是一个很乖巧的小孩,没有让他操心。但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以及那所谓的的叛逆。男孩在父亲不在家时出去溜达,正巧经过一家网吧,看着手表上的时间还早,就怀着好奇心进入了网吧,之后沉迷在那网络的游戏世界,不堪入目。

后来,父亲在上班的时候听到学校老师打来的电话,说他的孩子因为殴打他人,勒索钱财。当时的父亲很是吃惊,便连忙到学校,得知事情的起因经过,父亲当时也对自己进行了反思,和男孩进行了沟通,化解了之间的矛盾。

但是。这个社会有回头是岸的,当然也有一意孤行的。女孩以前是一个成绩很有优异的学生,因为遭到了校园暴力,敲诈勒索,对方强迫她不准说出去,内心极度恐惧以至于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因为有一次的失误让这个女孩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而那些殴打她的人也都有了牢狱之灾。他们当时录口供时,对方声称因为没有重视学业,所以导致没有钱去网吧,看她不敢反抗,就对她进行了勒索,没有想到会这样。

好一个没有想到,法制的公平的,公正的,即使你再无意,拥有再多的理由,错了就是错了,无法改变的事实。既然错了,就应该接受惩罚。在守法的公民眼里,法制就是这般的公平,在那些拥有牢狱之灾的人眼里,法制便是残酷,强大的。

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不去做它,因为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应该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内心铭记着法律,铭记法律的法制,铭记法制的尊严。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介绍篇四

各位同学,你们好!

今天来到贵校是为了宣扬《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让我们的同学们更早更透彻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则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健康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情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享有权利。

大家都知道近两年发生多起女大学生失联遇害的案件。学生的安全问题成了关注的焦点。而在座的各位,都还在成长期,在遇到不法侵害时,你们的力量还不够成熟,还不能完全的保护自己,尤其是女同学。女生常常给人一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的感觉,这对来说女生坏人更容易控制。所以,在座的女同学们,你们必须谨记第一条就是防人之心不可无。要时时刻刻保护好自己。

那么未成人应该怎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呢?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其次,未成年人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同学们应当尽量不与校外那些不务正业的人往来。他们往往喜欢逞能耍威风,这些不良习性会影响到同学们的健康发展,因此,在选择朋友时,一定要看清楚他是不是值得你去深交。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我们要克服在你们这个年龄阶段,还不能很好地明辨是非,会盲目的仿照一些暴力不健康的电视情节,这时会出现逞强好胜,打架斗殴以及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在这里呢,给大家讲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叶某和李某于20xx年8月,两人首先预谋抢劫开塔吊机的李某也就是他们的师傅,随后邀约另一名同村老乡李某,叶某提出抢劫的方式,三人准备了作案用的风油精。在8月6日18时,三人以邀约吃饭为由,将其师傅李某从工地骗出,在经过一个路口时,叶某将事先准备好的风油精抹在李某眼睛上使其无法睁眼,然后其他两人将其钱包抢走,三人逃离现场,将钱挥霍。

20xx年1月警察将三人全部抓获。三人以抢劫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叶某、李某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另一同村老乡李某有期徒刑一年。本案中未成年人叶某、李某由于父母忙于生计,缺乏家庭帮教的条件,加之自身过早进入社会,欠缺法律意识,故而走上犯罪道路。在这么好的年纪里,遭受牢狱之灾,同学们可以从别人的遭遇里总结教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让自己避免悲剧。

所以,当同学们遇到这些问题时,应当以保护自身安全为主,关键时刻大声呼救或者报警。不要害怕报复而默默承受,你的懦弱态度只会增强别人的嚣张气焰,应当及时报告学校或者家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与人交往要谨慎。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对经常夸张地称赞你的美貌、吹捧你的能力,有事无事总是纠缠你、或是言行低级庸俗的人要特别提高警惕。在马路上行走时,对陌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当有人下车问路时,应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回答,千万不可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在座的各位都是含苞待放的祖国花朵,防人之心不可无,应随时提高警惕,避免灾难的发生。

下面我再着重讲讲毒品问题。

不知道我们的同学们对于毒品有怎样的认识呢?现在社会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毒品种类:1,鸦片 又叫阿片,俗称大烟。2,吗啡是从鸦片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生物碱。3,海洛因 俗称白粉。4,大麻分为有毒大麻和无毒大麻等。它们对人体的损伤非常大,全国因吸毒而死亡的达10余万人,我县因吸毒而死亡的已有60多人。吸毒不仅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而且对家庭也是无情的伤害。

它可让百万富翁变得一贫如冼;它能把一个福祉美满的家庭变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大家可能会觉得毒品离我们很远,我们怎么可能会接触到呢?下面我们来分析青少年是如何走上吸毒的?毒贩子有他们惯用的几招招式,对付社会经验不足又对社会新鲜事充满好奇心的未成年人。

毒招之一:谎称“毒品吸一两次不会上瘾。”但是实验证明,这是诱骗你上钩的谎话。众多吸毒者的亲身经历是:一日吸毒,永恒想毒,终身戒毒。 毒招之二:免费尝试。几乎所有吸毒者首次吸食毒品,都是接管了毒贩或其它吸毒人员“免费”提供的毒品。或者把含有毒品的香烟送你吸食,在你上瘾后,毒贩们再高价发售毒品给上瘾的青少年。 毒招之三:哄骗你的好奇心。毒贩们瞄准一些青少年好奇心强,好胜心强的特点,宣扬“吸毒是有钱人的标志”,让青少年误认为以吸毒为骄傲。 毒招之四:哄骗女小伙子爱美之心,编造“吸毒可以减肥”的谎话。实际情况是,吸毒不仅损害面容和身体,还摧残人们的意志。毒品是个危险的东西,没有人在危言耸听,现实生活中很多青少年因为吸毒走上犯罪的道路是活生生的例子,同学们,你们正值青春,在最美好的年纪里,应当充满志气,奋发上进,为自己的未来好好拼搏一番。

毛主席说过: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早晚会是你们的。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祖国的脊梁,为了保障你们的健康成长,国家做了很大的努力,我们也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的期望,将来建设好祖国家园。

谢谢!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介绍篇五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为进一步推进事业部及中心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员工服务行为,减少法律隐患和法律纠纷事件的发生,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本幼儿园利用晨会活动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并且进行了法制教育考试。在红旗下饶老师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例举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醒小朋友们,文明过马路,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等等。

本园还结合幼儿实际情况,将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渗透组织各班教师结合幼儿年龄特点从幼儿生活入手,从身边入手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指导,使幼儿对“法”有比较具体的认识,知道“法”就在我们身边,并初步形成从小做起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介绍篇六

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

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

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

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

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律知识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其它利益。

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

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介绍篇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们:

首先,我想告诉大家,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题目,是因为伟大诗人歌德的一句话,他这样说过:“能够带来安定的无非是两种力量,一种是道德,而另一种就是法治。”当我们谈及“法治”这个严肃的词汇时,大家联想到的可能是厚厚的法典,或许还有冰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但我想说,“法治”并非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存于无形、温暖地守候在我们的身边。它是人类自由翱翔的风筝线,是和谐校园的守护神。《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让成千上万的失学儿童圆了读书梦;《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使大批被漠视的女童迈进了学堂;《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使广大青少年触摸到了法律的温暖。同样,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也紧紧握住了法治这双亲切而有力的手,为学生、家长、老师、学校系上了一条携手进步的安全带。

古人云:“天下从事者,不可无法仪。”然而近年来,在教育的神圣世界里,阴暗可耻的黑影频频闪现,从北航大学的招生勒索到高考的泄露答案;从厚颜无耻的学术腐败到令人寒心的师德沦丧;从老师体罚学生到学生殴打老师,从虐待儿童到对无辜幼儿的残害,这些嘈杂的声音时时袭扰着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环境,学校、家庭无不从心底呼唤,我们需要用法治的力量,来肃净学风;用法治的力量,来规范教学;用法治的力量,来创造和谐校园。

请看一看我们身边的事:我有位同事因为学生问题与家长发生意见分歧,家长蛮横无理,出口大骂,甚至还想动手打人,我们的老师只能忍受满肚子的委屈而无处“伸冤”,全心的付出换来得却是恶语相加,她那红肿的双眼和委屈的泪水,让我永远无法忘记。老师们,那是一种痛啊!那是伤及内心深处的痛啊!而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出台,让这样的往事不再重现。《教师法》第三十五条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我们当然可以依法疾呼:教师的尊严不容侵犯!

亲爱的老师们,我们曾经用粉笔塑造过一批又一批学生的灵魂,我们同样能用“法治”撑展起一片属于学生、属于你我、属于整个社会的教育蓝天!教育迎盛世,风好正扬帆!让我们继续携起手来,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发展中的伟大祖国,再次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介绍篇八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上午春湾镇组织司法所、阳江赢信律师事务所在该镇好邻居超市门前开展了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活动主要就宪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普法工作者们走上街头向辖区居民发放学习宪法宣传单,在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处,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此次法制宣传日活动,共发放法制宣传画500余份,法制书刊400余本,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介绍篇九

12月4日是全国宪法宣传日,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颍上县“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平安和谐颍上”精神,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妇联积极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颍上”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颍上县妇联通过悬挂条幅,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形式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并在活动现场设置专门展台,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向群众普及“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积极营造家庭享和睦、社会共发展的良好氛围。

颍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法委书记汪同志到展台慰问指导宣传活动,并勉励县妇联做好普法工作,在法制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实现颍上县和谐发展新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