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幼儿园 幼儿园师德师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8篇)

时间:2023-09-12 01:18:25 作者:念青松 心得体会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幼儿园 幼儿园师德师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8篇)

当我们经历一段特殊的时刻,或者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时,我们会通过反思和总结来获取心得体会。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幼儿园 幼儿园师德师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篇一

一个学期很长,但在我们眼前就这样溜过了,一转眼又是假期的来临。这一个学期,孩子们个长高了,本领增加了,师幼之间的感情也升温了。本学期,我觉得我班有两点工作做的不错,一是家园联系,二是班级特色,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一、家园联系——勤问、勤说,拉近你我关系

我们和家长经过两年的相处,相互之间都已经非常了解了,而且家长们都很年轻,所以大家都比较聊得来。我们班还建立了qq群、微信群,群里的很多爸爸妈妈都很活跃,碰到节假日时都会纷纷发来祝福,有时碰到什么问题,也会通过这些途径向其他家长询问意见或向我们老师打听,爸爸妈妈们平时工作比较忙,这个群算是一个很方便我们沟通的管道。

我们又是怎样在其他时间发展良好的家长资源呢?这就要靠平时。晨间碰到爷爷奶奶来园送孩子上幼儿园,我们老师时常就会找机会话话家常,例如:今天起的可真早啊,比昨天进步了,昨晚在家肯定睡的很早吧?针对孩子在家爱看电视,所以有晚睡的现象,爷爷奶奶们非常关心,有时会主动和我们老师沟通,希望我们帮助想想对策。而我们老师不仅在孩子面前要进行一番教育,更要帮助孩子改掉经常看电视晚睡的习惯,述说其中的一些危害,过后也会向爷爷奶奶询问最近孩子的表现如何,就会听到奶奶们向我们反映:“还是你们说的话孩子爱听,现在每晚都会自己控制时间,到时间了就睡。”就是因为这样一些不起眼的小事,让我们在爷爷奶奶面前博得了良好的印象分。对孩子好了,使得在后来的活动中或者平时需要从家里带来一些材料就方便很多,因为我们老师是用真心换取家长们的主动配合。

对于孩子们的年轻父母,我们老师也有一定的交流技巧。家长会是一个沟通的好时机,每次家长会时,家长来的时间总有先后顺序,我们老师就会趁这个空挡,主动约爸爸或妈妈聊聊天,有时说说他们的工作,有时又会问问周末有没有带孩子去哪里玩,最近有没有和要好的朋友组织家庭聚会什么的。这些话题都是家长们感兴趣的,但是我们还会偶尔提及到孩子的教育问题,毕竟关注孩子的学习问题是什么重要的。

二、班级特色——多看、多听、多折,提高动手能力

折纸是一个手脑并用的过程,利用折纸开发儿童的想像力和创造力,锻炼他们的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培养正确的成就感都极有好处。一张小小的纸片,可以变化出千百种不同的形状,这就是折纸的魅力和乐趣所在。孩子在父母的指导下在一起做简单的折纸游戏,对父母来说,是享受天伦之乐的良机;对孩子来说,是一件十分欢乐和愉快的事情,有的孩子独立去折出一个形状来也许很困难,但是通过家长和老师的指导,或与同伴交流,也是能够得到许多乐趣的。我们折纸的时候常常和同伴、老师、家长一起交流,不仅增进同伴间的友谊,而且发展孩子的表达能力,加强亲子之间的沟通。孩子从简单的纸飞机等开始做起,对培养孩子的动手动脑以及协调能力都有着其他玩具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班级学生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家长比较溺爱,所以学生动手能力比较差。另一方面,由于很多家长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去,从而忽略了孩子的成长,缺乏与孩子的交流,直到家长与孩子之间出现了代沟,交流困难了再着急。我们不如选择一项非常有益的活动,以此为载体,培养孩子与家长之间的感情,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因此,本学期我们将班级特色的方向定为折纸特色。

保持习惯,求于实效,相信我们的闪光点会更多!

抓住重点,突出优势,相信我们的闪光点会更亮!

幼儿园师德师教育法心得体会3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幼儿园 幼儿园师德师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篇二

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我了解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要深刻理解强调第一要义是发展是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同时我们也必须牢记,发展应该是又好又快地发展,这也是党的十七大强调的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持续的科学发展。

就我校十五年职业教育发展史,尤其是在近三年快速发展的特殊时期,提出“打造职业教育品脾”的战略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

学生管理:

在严格学生入口与出口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管理。从课堂出勤率、课堂听讲、完成作业等方面入手,严格与学生的德育考评相联系,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同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接轨,使理论教学为实践教学服务,采取理论教学阶段考核机制,对于理论不过关的学生不予参加实践学习,进而促进理论学习。围绕“科学发展要以人为本”这一中心,开展“人文教育”,重点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教育中贯穿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帮助学生确定自我发展的方向,使学生一入校就有目标,并始终保持足够的信心,成为促使学生成长的内驱力。把教书和育人、成才与成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使毕业生在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培养过硬的专业技能以外,还能做到人格健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教师管理:

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师资队伍是关键,学校应始终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教师业务学习,引入竞争机制。使教师的学历进修、业务学习与教师考评相结合,实行课程竞争上岗,加强教师的竞争意识。

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轮流把教师送到对口生产单位专业技能训练,要求教师做好课堂教学的同时,参加校内外生产实践,参与课程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并积极参与行业和社会的科技服务。力争改变以往的照本宣科,而是进行适用性、实践性的技能和知识的讲解。定期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到校讲座,更新理念,提高水平。持之以恒地开展师德师风系列教育活动,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鼓励广大教师成为学生的“人格示范者、发展促进者、心理支持者”。

教学改革:

教学改革是职业学校发展的突破口。学校的专业设置应始终紧跟市场需求与时俱进,采用诸如“定单式”、“校企联合”等多种培养方式,建立骨干专业结构体系,逐步实现专业与市场的“零距离”对接。针对不同专业课程,推行模块教学,学生在完成专业基础课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及就业形式进行选修,(如计算机专业)以拓宽职业适应面。学校逐步对实习基地进行调整与改造,按照企业实际状况设计和布置,实训期间模拟企业管理模式运作,使学生获得实际工作的感受和经验。

总之,打造职业教育品牌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统筹兼顾,各个部门通力配合,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共同努力!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幼儿园 幼儿园师德师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篇三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行政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我们应该熟读新的《义务教育法》,在不断的理解和应用中,为学生们真正的发展和成长尽一份心,效一份力。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幼儿园 幼儿园师德师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篇四

幼儿阶段是人生的奠基阶段,而幼儿教师是年轻一代最初的启蒙教师,在幼儿成长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幼儿园不同于中小学,幼儿教育形式是以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之中,是幼儿共同的活动形式。

作为教师首先应该是孩子的朋友,在平等的关系中,教师是幼儿的伙伴,使幼儿在心理上到安全,放松,让他益生活在自由、尊重、平等、合作的气氛中,在这气氛中,让幼儿充分的活动,获得表达自己欲望和能力的机会。

我们班每个孩子的个性都不相同,有的孩子活泼大方,他们能主动表现自己,见到客人能主动打招呼,听到音乐就能翩翩起舞,为大家表演,这样的是我们所倡导的。但是有些孩子,他们在里比较活泼,一旦离开了们们熟悉的环境,或家里来了客人,或者幼儿园来了陌生人参观等等,他们变利很胆怯,不敢说话。这种胆怯性格的形成,大多因为缺乏锻炼的机会,缺少表现自己的勇气的条件,如果不及时加以引导,将严重影响幼儿一生的发展。

胆怯的幼儿往往没有勇气在众人面前讲话,或说话声音很小,为改变这种胆怯的性格,我们努力为幼儿提供“说”的机会,让幼儿在每个人面前表达自己欲望和自己的感情。

第一、现在的教育观,要求教师与幼儿的地位是平等的。

教师要尊重第一位幼儿,作为朋友坐下来与幼儿谈心,了解他们的性格特征。这些来容易的话,做起来却很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包括幼儿自己的权利,所以做什么都不要强制幼儿去做,可以去引导幼儿动做。教师以亲切的话语,关心他们喜欢,做什么,需要什么。这样既拉近了师生关系,又使我们目标得以实施。

第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游戏,让幼儿从中得到知识。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就尽量多设计一些与教育内容相一致的游戏。真正做到“规程“所要求的“以游戏为基础的活动,寓教育于硌项活动之中。

第三、抓住幼儿的闪光点。

让幼儿充满自信做好每一件事,教师应多鼓励幼儿,包括一些很小的事,对进行赞美,他们定会有所发展,有所进步,本班有个小朋友发音清准,我益不断纠正,只要他有点进步,我们就给予表扬,树立他们的自信心,现在,发音有很大进步,这些赞美的高速就像一个个小光环一新,老师新手替他们带上。

所以,做为一名幼儿教师,既要当好老师,又要做幼儿的朋友,保证他们幸福的成长。

幼儿园教育感悟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幼儿园 幼儿园师德师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篇五

新义务教育法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交学费和杂费,这对农村孩子来讲意义重大。缴纳学杂费,这些钱对于城里孩子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贫穷的农村家庭来说,每年的收入是800元至1200元,学杂费是一个不小的负担。现在中西部地区已经实行了“两免一补”,这样能公平的让每个孩子接受教育。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幼儿园 幼儿园师德师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篇六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幼儿园 幼儿园师德师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篇七

教育法是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近年来教育法学研究的重要命题。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吧。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有着深刻的感悟。尤其,书中第三章:教师执教中的法律问题给我的教育教学事业点亮了一盏明灯。

我们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 《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利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第26条规定: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节能自由的尊重。很明显,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无论是作为人的学生,还是作为人的教师,被尊重的权利是由于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教师作为教育者在七职业范畴内,更应从教育目的出发,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并加强对学生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没有任何可能在选择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寻找尊重或不尊重学生的理由。 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二、受教育权的发展

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治实践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现代社会,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了它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它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的重要意义。依法规定和保证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表现在想追求学习权发展、向报章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发展的态势。 学习权是基于现代社会对受教育权的新认识而对受教育权的一种新的表述,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利益。

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不是以教师与学生占有只是多少的相对关系为前的,也不是以学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为教育者为条件的。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利,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虽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法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永无止境。

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幼儿园 幼儿园师德师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篇八

5月13日—14日在教育局领导的安排下,我们聆听了由骨干教师和老师们一起分享的六大领域的教科研讨,让我们在学习中受益匪浅,在日常生活中弄不懂的问题,经过培训老师精细的讲解,使我在教育教学中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问题得到了迎刃而解,学习了骨干教师们的先进经验和学习方法。

怎样不要以固定的知识点为目标来设计教学活动,对我们在平时的科学教学中用处非常大,科学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在一日活动中,教师要多带孩子们观察各种事物、自然现象等。

李老师的《保证健康活动,保护幼儿安全》,孩子们感兴趣的就是体育课和游戏活动,而这些活动我们平时很少上,活动量根本达不到,通过刘老师精细的讲解,上体育课的步骤,上体育课需注意的事项,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在以后的教学活动中我们学习刘老师的这种风格。

李老师的社会教育活动,社会课孩子们比较难理解,老师们都不愿意上社会课,王老师的那句,“问题提出后留给孩子一定的思考时间,如:倾听—————思考—————回答,这个方法比我们平时用的方法确实好,我们应该把学到的方法运用到教学活动中,让我们教学效果更好。

李老师的语言教育活动,“理论是行动的基础”,我们只有先把理论搞清楚,行动起来才方便快捷,韩老师活动中几个案例,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活动中的韩老师幽默风趣,平时,她肯定是孩子们心目中的好老师,值得我们学习她的这种精神。单玉梅老师的美术研讨活动,真是让我们大开眼界,把美术领域中的各个活动穿插起来,内容真多,但是,单老师讲的在教学活动中应怎样教好孩子,让孩子怎样观察,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应该不断地尝试、创新,学习单老师的教学方法,使教师知识更渊博。

李老师的音乐教育活动,好像把我们带回了“童年”,牟老师的歌声那么动听、动作那么优美,是我们值得学习的榜样,尤其是讲到的看图谱记歌词,效果真的不错,在教学活动中孩子们记得特别快,老师和孩子融为一体,根据图谱能知道歌曲有几段,而且孩子们特别感兴趣,提高了孩子们的学习兴趣。

通过局领导组织的这次培训活动,我增强了自身的业务素质,学习了骨干教师的先进经验,掌握了各领域中的知识要领,各年龄段的活动目标,把大、中、小各年龄段的知识贯穿于一体,把我们学习来的知识运用到平时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在教育活动中不断探讨、创新,感谢领导给我这次培训的机会,让我在这次的培训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开阔了自己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