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监管部工作总结汇报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精选5篇)

时间:2023-09-11 05:38:06 作者:薇儿 工作总结 质押监管部工作总结汇报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精选5篇)

总结的内容必须要完全忠于自身的客观实践,其材料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东拼西凑,要真实、客观地分析情况、总结经验。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押监管部工作总结汇报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一

按照川工商办(20xx)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企业科和市场科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

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和《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科今年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0家,检查中发现xx华盛、泸县徐氏、xx建业、xx安迪四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已注销,有三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纳溪金牛、xx长福、叙永福盛经营货车,没有经销九座以下的乘用车,xx川南汽贸有限公司改行没有从事汽车销售。现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42家经销企业来看:xx达昌、xx上海大众、xx宏源、xx松明、xx都惠、xx昕达、xx百通7家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21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限期1个月改正。积极与xx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某某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某某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

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42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22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

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

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xx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xx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

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xx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

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质押监管部工作总结汇报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在局党委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下,我队克服人员少,监管面大的实际困难,攻坚克难,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基本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械稽查方面

今年共执法检查7天,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医院2家次,药品经营企业31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家次。今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件,药品类一般程序案件5件,已结案4件,罚没款合计14,810.75元,查获非法渠道采购的药品41批次,货值625.00元。

1、开展春节节前检查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安全,让我县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我队开展了节前药械市场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历时4天,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8家次。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单位,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药师在岗情况、药械经营及使用单位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中药饮片的检查养护、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登记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一是要加强对供应商及其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资质的审核,确保购进渠道正规合法;二是要求质量负责人必须在岗,加强质量风险管控意识,保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药用械安全。

2、参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我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要求,为解决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等突出问题,防止假劣药械混入合法渠道,消除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从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在用医疗器械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我队参与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3天,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次,医院2家次。

(二)市场稽查方面

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在春耕期间,开展了对农药、化肥等进行检查,检查农资经营户30户,抽取样品40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产品。

检查加油站4家,加油机12台,证照及在用计算器具均在检定周期内。

药械稽查方面,对药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今后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继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稽查,开展对农药登记证等农资市场的检查,对其他相关市场进行检查,及时完成省、市、县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净化我县市场尽职尽责。

1、继续加强药品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2、继续强化医疗器械稽查工作。重点是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未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经许可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问题。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的专项稽查。

3、及时完成省、市、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受理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究,有究必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质押监管部工作总结汇报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上半年,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市局“”工作思路,坚持“创新、提升、服务、一流”工作理念,以“市场执法先锋”和“铸剑市场、执法铁军”品牌为引领,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破大案、查要案、办铁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1-6月立案x起,案值x万元,罚没款x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x%、x%、x%。

1、 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聚焦全国一流,现场观摩展现新状态。4月8日,承办了全国观摩会,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x名代表参加观摩会议。观摩会的举办,一是锻炼了队伍。为做好各项工作,倒排工期、明确节点、责任到人、清单推进、多线同步,深抠每一个细节、紧盯每一个环节,干部职工靠上、拼上、豁上,用钢铁意志、铁血作风,圆满完成观摩会工作,充分体现了“思路清、责任实、基础牢、作风硬”的过硬素质。二是展现了风采。总局赞扬工作“有思考、有措施、有成效”,总局参会代表表示“走了全国这么多城市,的执法改革最彻底,成效最明显,成绩最突出”,在分组讨论时,全国各地对“执法标准化建设”最感兴趣,对“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理念记忆深刻,对“打破部门墙”做法一致认可。三是坚定了信心。观摩会后,4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莅临调研,对工作理念、创新做法、办案成效给予高度评价。时隔半月,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莅临视察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对“破大案、查要案、办铁案”的理念非常认可。乘观摩东风,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提速增效,信心倍增。

(二)聚焦铁拳行动,执法为民彰显新担当。将“铁拳”行动作为落实执法为民理念、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途径。一是高站位部署。铁拳行动是“一把手工程”,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铁拳”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动开展。二是多举措推进。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增加2类查办重点。变“大水漫灌”式执法为“精准靶向”式执法。确立“每周调度、每月汇报、每季小结、半年评查、年底考核”工作机制。三是快节奏出击。各大队聚焦13类查办重点,迅速出击,目前已在9个领域取得战果,立案x起,罚没款x万余元,案值x万余元。其中,x。

(三)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发展贡献新力量。创优竞争环境、消费环境、营商环境。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制定《2021年度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针对重大节日及开学季、高考季等,主动开展护蕊、护农、护航、净网等专项执法x余次。药化械“雷霆行动” 先后5次在x家市级以上媒体曝光,获省药监局通报表扬。二是优化市场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事后监管,对x家“僵尸企业”立案调查,依法吊销x家。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执法“回头看”,立案x起,退回多收电费x余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肃查处某网络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刷单炒信系列案,一次开出x张罚单,罚款共计x万元,对“刷手”个人的处罚为省内首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查处机构改革后省首起假冒专利案,没收违法所得x万元,罚款x元。坚决整治美容、美发、宾馆等违法销售使用不合格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行业乱象,立案x起,已下达罚没款x万元。查处了省首起微信平台销售违法化妆品案,案值x万元,下达罚没款x万元。三是保障“四大安全”。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1-5月份,食品药品类案件共立案x起,案值x万元,下达罚没款x万元,移送公安机关x起。在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盐定点生产批发销售、儿童化妆品经营、互联网销售药品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对x家区(市)疾控中心、x家疫苗接种点单位疫苗管理工作进行抽查,防范疫苗接种风险。加强与公安、医保、海关等部门协作,联合查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购进使用药品、进口不合格中药材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不合格口罩、儿童玩具、农资产品等质量领域执法力度,立案x起,罚没款x万元。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x起。

(四)聚焦创新提升,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一是创新数字建设。突出数字赋能,启用“案件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包含信息录入、案件流转、罚没物品管理、预警提醒、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了案件流程标准化管理、文书规范化制作、案件快速化流转、信息数字化展示,提升执法效率,缩短办理周期,指导数据研判。二是创新研究性执法。开办《他山之石》内部资料,刊登外地市执法办案经验,目前刊发9期。13个部门均设立研究课题,深入研究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变化态势,研究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发展趋势和群众舆情关注的热点问题,并作为重点目标突破。举办执法大家谈9期,开展执法能手经验分享会、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研讨等业务交流活动。三是创新标准化执法。新增3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重大活动标准化管理,制作《重大活动承接酒店标准化管理规范》,对承接酒店从菜单审核、原料购进、食品快检、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食品留样进行动态监管标准化,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万无一失。四是创新核查处置。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抽检、研判、整改、再抽检”,增强食品案源性抽检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形成工作闭环。做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整改验收率100%。创新采用“三合一”模式抽检,专项抽检、跟踪抽检、检监结合,极大提高了抽检靶向性和案源转化率。五是创新内部考核。争创全市平时考核工作创新单位,开展“四点四化”考核新模式,明确考核要点,运行规范化;
体现岗位重点,指标差异化;
突出执法特点,评价立体化;
抓实工作落点,激励持续化。考核做法被市委组织部公众号头条全市宣传推广。

(五)聚焦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展现新气象。一是开展“春训”提能力。针对业务“短板”、发展“瓶颈”、工作“软肋”,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开展食药化械基础理论培训、案卷评查标准解析、执法标准化工作座谈、疫情防控知识讲座等。二是学习党史提素质。制定学习教育方案,组织到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一战遗址博物馆等参观学习,组织青年党员开展“学、温习语、唱红歌”活动,参加市局“传承红色精神、牢记初心使命”红色故事宣讲,党总支书记讲授“牢记人民至上 坚守执法为民”主题党课。与市局处室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帮互促、服务大局”。三是典型引领提层次。执法四大队同志在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培训班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交流》专题授课,推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经验”。3名同志入选首批全省食品执法稽查专家库。

2、 存在问题

一是作风需再提升。按照市委“”要求,继续坚持“想到穷尽、干到极致”,强化迫不及待的紧迫感、敢打硬仗的担当作为和雷厉风行的工作节奏。二是视野需再开阔。对标深圳、上海、成都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突破固定思维,树立大格局,开拓大视野,杜绝自我陶醉、自我满足、自我封闭。三是发力需再精准。部分执法领域仍存在空白,围绕市委、市政府、市局中心工作的意识需再加强,对破解行业潜规则问题需再研究,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需再用力,“铁拳行动”成效需再显著。四是宣传需再加强。宣传与执法工作要同部署、同开展、同起效,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

3、 下半年计划

(一)抓亮点。聚焦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案件为支撑,用数字说话。紧盯执法空白,对尚未突破的x个领域加强研究,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力争年底完成13个领域案件全部突破。紧盯大案要案,拓展案源渠道,加强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市民群众沟通交流,破除行业潜规则,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紧盯总局、省局动态,围绕中心,查处一批群众认可、社会关注、上级肯定的案件。

(二)抓转化。做好案件查处后的“后半篇文章”。突出宣传曝光,把握案件查办的“时”和“效”,贴近民生,把握舆论敏感点,及时、集中释放案件查办成效,查办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深的案件。突出成果转化。办案经验举一反三,形成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经验做法,从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提升。

(三)抓协同。加强部门协同,与公安、交通、医保、海关、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加强区域协同,召开经济圈市场监管座谈会,共谋区域发展,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监管协同,召开区、市大队长座谈会,建立三级联动、沟通顺畅、执法协同新格局。

(四)抓考核。将抓重点与抓全面相结合、扬优势与补短板相结合、创亮点与强宣传相结合,考出紧张的干事氛围、敏锐的政治担当、鲜明的工作导向、高强的能力本领、严实的纪律作风,引导干部职工紧贴中心、紧跟重点、紧盯落实,干出好成绩、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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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监管部工作总结汇报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四

1、生产经营状况。一是种植面积较去年减少,今年西半县各乡镇、农林场站、开发区和小宛农场种植面积共19。5万亩,比上年减少5万亩,减少面积主要在东片乡镇。二是生产的不利因素存在。由于今年夏季气温偏低,棉花生长缓慢,采摘上市期推迟10—15天,亩产量略低于去年。

2、收购网点减少。由发改委、棉监办、消防、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办公示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共43户。其中有加工资质的企业18户,收购网点25户。

3、资金兑付情况。向金融部门贷款企业共14户,其中农发行4户、信用社10户,两行合计贷款24200万元,各企业自筹和引进客户资金13745万元,全县籽棉收购实付资金37945万元,银行贷款剩余资金7350万元。

4、棉市运行基本正常。由于今年棉花市场行情变化大,籽棉价格低开高走,10月8号前,农民因棉价低不愿结算,之后价格一路走高,大量棉花集中入市,企业实际结算价格普遍高于农发行内部出台的收购预期价格5.20元/公斤。各棉企均能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大原则进行。

5、收购价格动态分析。今年我县棉花收购价格总体呈现低开高走态势,经调查,全县籽棉收购平均价格基本在5.70元/公斤上下,从入库结构看,5.60元/公斤的约占30%,5.80元/公斤的约占70%。与上年相比,籽棉价格上升0.63元/公斤,同时棉花企业存在的风险很难预料。

6、棉花收购入库情况。截止10月底,全县收购入库籽棉共达66570吨,同比减少23430吨,每公斤平均价格按5.70元计算,棉花收购总值为37945万元,同比减少3555万元。平均衣分按36%折算,共折皮棉23965吨,同比减少8435吨。总体看,质量和衣分率均不低于上年。

7、加工生产正在进行。至目前,18户加工企业全部开机生产,加工皮棉近3000吨,争取快收快轧快销。由于棉花销售价格处于低位,故只销出少量棉花。

1、从规范棉花市场抓起。一是按照县政府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投入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积极宣传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xx年棉花市场监督管理意见》的重点内容,做好收购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县政府主管领导会同县发改委,协调工商、质监、公安消防、安监、金融等职能部门深入各乡镇棉花企业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联合检查,摸清了各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2、抓好市场准入和资金监控。凡进入市场收购棉花的企业一律按照要求进行资质审查,对工商执照、安全消防、质监符合条件和收购资金到位等手续齐全的,经我办备案后在电视台进行公告。收购开始后,每天监控收购企业资金余额,严格落实“钱货两清”的交易原则,彻底杜绝“打白条”收棉行为,为保护棉农切身利益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3、领导带领,实行跟踪管理。棉花收购开始后,我办坚持每天由领导挂帅下企业巡视检查,深入收购现场调查询问,掌握资金兑付、消防安全、质量把关、价格动态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并向政府分管领导反映所掌握的情况。当发现籽棉价格走高,棉农不愿结算10月8日前预交棉花的问题时,我办及时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并多次到企业督促限期兑付。

一是企业更趋于规范经营。通过贯彻实施县政府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后,各棉花经营企业对配合搞好棉花市场管理有了一定的认识,基本没有出现收购超水棉现象。

二是质量意识大为提高。大部分企业能做到严把质量关,首先是严把棉花异性纤维排查关,使异性纤维含量基本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其次是大部分企业坚持“一试五定”检验程序,做到“明码标价、亮牌收购”。

三是内部管理措施得以强化。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从人员培训、收购、加工、消防安全等环节抓起,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是到位资金充足,“白条”问题得到杜绝。由于今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棉花市场管理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我办全力以赴早行动、早沟通,每天监控各企业收购资金余额,每天现场检查资金较少的企业。加之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通力协作,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同时,大部分棉企在开秤前就备足了收购资金,如宏祥、长兴、小宛五分场等企业除了争取信贷资金外,还千方百计自筹并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引进客商资金,保证了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10月8日前,市场籽棉价格在5.20—5.40元/公斤之间,棉农嫌价格偏低不愿结帐,10月9日后,棉价开始走高,各棉企均以5.50—5.60元/公斤的价格结算之前的棉款,13日后棉价涨至5.80—5.95元/公斤,个别高至6.00元/公斤,导致先前结算的棉农心理不平衡,要求企业二次补价,甚至部分棉农围堵棉企(常鸿棉业),导致该企业无法正常收购,经我办及时调解后得到解决。

以上总结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质押监管部工作总结汇报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五

自机构改革完成后,为了使整合后的监管职能不弱化、并落实到位,为了使基层监管人员的素质能适应监管领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的增加,我局根据原三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及基层监管人员的构成,采取了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带训、日常指导的培训方式,对全体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多层次、多层面的培训。从而使基层执法人员改变了过去只会办理工商部门的无照经营及相关案件的现象,也为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据统计:我局至今办理专题食品监管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50人次。

一年来,我局根据监管职责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食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

(一)流通环节:

今年,我局除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冷冻肉品、病死猪肉、婴幼儿配方谷粉的专项整治行动外,还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要求各基层分局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对食品的来源、标签标识内容的合法性的检查。要求基层分局要将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与执法办案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不断地拓宽案源渠道,也促进了日常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在购进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

二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生产环节:

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58号)文件要求,并根据本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类别,开展了蜂产品、大米、罐头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行为。

二是开展了以白酒、食用油、米粉、豆制品、包子、水饺、卤熟肉制品等品种的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主要经营小作坊食品的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饮等使用单位,即“三小一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小作坊56家、小食杂店1206家次、小餐饮:963家次,检查集贸市场:家次。

三是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操作手册》及《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规范要求,强化了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四是积极指导获证企业做好延续换证及新设立企业办理新证工作,目前,我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43家。据统计,截止11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2户次。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认真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31个。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县食品销售经营主体实有底数和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抚食药监食品流通[]3号),自5月1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销售主体摸底调查工作。并根据摸底情况于8月16日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延续手续的和停止经营的1475户经营者以公告的形式,依法办理了注销手续。

(一)、加大培训力度、夯实监管基础。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即:具体监管工作涉及知识面广、具体监管的对象数量多。这就为我们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现在我们的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是原工商部门的监管人员,并且年龄都偏大,知识结构也单一,对食品监管工作一些新的监管知识和规范还是缺乏认知,从而影响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因此,加强对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的根本保障。建议省、市局要加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技能,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力量监管能力基础。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精准监管效率。

现在我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是停留在目测手摸的监管方式上,难于适应日新月异的食品生产发展形势,如:非法添加、指标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这些都需要经过检测方能知悉,而我县财力基础情况不好,在食品检测经费上投入不多,难于适应日于繁重的食品日常监管任务的需要,因此,建议省、市局在食品检测经费上增加对县局拨付数额,确保日常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建议省局统一配发快检设备和试剂,并统一制定快检的食品品种和指标,从而,使日常监管工作达到精快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