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规划(汇总13篇)

时间:2024-01-05 12:38:25 作者:琴心月 工作总结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制定规划计划来指导我们的行动和决策。以下是一些规划计划的优秀范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启示和借鉴。

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结

4月27日至30日,我系9名青年志愿者赴鲁山义务支教。在返程的路上,大家交流起这次活动的感受来。有的同学说,这些孩子聪明、可爱,充满了求知的欲望,自己恨不得把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他们。有的同学说,这次支教有一些淡淡的忧伤,学习的环境比较差,但孩子们却都是那么认真听课、求知,令他深受感动。许多同学都表示,如果以后有机会还想再来一次。这一次的义务支教活动非常成功,现有如下总结:

严谨求实创新教学方法篇。

(一)自我充电,积极学习。

在到小学后,我们组织了队员向该校老师学习教学方法,为队员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平台。本着严于律己、虚心请教的态度,我们认真向老师们学习教学方法,并且认真备课。

(二)积极培养学生的主动性。

教学是双边性活动,教师教与学生学是有机整体。因而我们首先是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帮他们树立学习的信心。在教学过程中,大家采用了很多灵活多变的方法。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对某种事物产生了兴趣,才会有这方面的爱好。如果我们给他们一种新颖的教学模式,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学习,学习的积极性就会有很大的提高。

(三)总结不足,继续努力。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很多困难:。

1、活动内容安排有待完善。支教活动虽然趋于系统合理,但在局部仍很粗糙。首先是对支教活动的各个方面考虑不周全,有些方面出现空缺;其次支教人员准备不尽充分,负责人未能及时监督和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再者是对支教对象(学生)的管理机制未建立起来,由于部分学生的破坏纪律引起的支教活动受阻时有发生,对当地孩子行为的管理有待深思和解决。

2、某些教学内容缺乏创新性和趣味性。支教人员主动行和灵活应变处理能力有待加强,这直接导致支教内容的死板和效果的不强。

(四)这些成绩属于过去,不足也正好让我们不断反思和改进。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做到:

1、探索更加合理的支教模式、支教内容安排。

2、加强支教人员交流,以增加支教经验和灵活处理能力;同时监督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减少无准备的支教情况发生。

3、制定出适合学生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加强纪律管理。

4、多与孩子进行交流,了解孩子心理以更好地融入孩子并使支教内容更贴切有效。

5、充分发掘资源和利用现成和低成本资源,使内容丰富多彩,活动长期有效。

6、活动创新,借鉴成功实例,博采众长,努力探索创新并兼顾活动的趣味性。

传道授业解惑育人工作篇。

(一)转变角色,投入工作。

支教开始以后,我们认识到了一位老师“身正为范”的'重要性。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掌握了学生们的内心情况,了解到他们的内心深处也有对知识的渴望,但外界条件、家庭条件等多方面因素造成了学生的厌学情绪。于是,我们便对学生进行耐心而细致地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明白一个人的成长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先饱受磨难。通过这些思想教育逐步使部分学生转变了对人生的消极态度,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学习风气也在不知不觉中悄然的发生变化,学生学习的兴趣逐步提高。

(二)心理辅导,服务学生。

在农村,由于经济不发达,文化相对较落后,导致了社会对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忽视。来到耐庄小学后,我们与学生进行了沟通。

爱心洒满农村关爱学生篇。

体贴细致,关心生活。

很多孩子都是留守儿童,不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面对一张张稚嫩的脸,我们除了要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还要在生活上给予学生关心和指导,,使他们更快地适应支教的学习生活。从学生感激和稚嫩的眼神中,我们也感到由衷的欣慰,只希望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证学生的学习环境,让孩子们能够更好地成材。

当我们挥手离别的时候,这次支教之行也慢慢地拉下了帷幕,但我们的之间建立的情却从未有谢幕之时,因为我们彼此牵挂着对方。这次活动非常成功,我们与耐庄小学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也为以后社会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更加坚定了同学们要把社会实践工作坚持做下去的信心。

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

志愿服务是一项高尚的事业。志愿者所体现和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雷锋精神的继承、创新和发展。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供大家参考!

为广泛动员青年团员参与义务植树,大力实施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和“三线三边”绿化提升,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2月23日,团灵璧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滨河景观带植树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植树现场,既有志愿者们热火朝天的忙碌,又有专业人士耐心的指导。大家分工合作,扶苗、培土等,整个过程有条不紊,鲜艳的旗帜与绽放的笑容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充满着青春和活力。

此次植树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大家“植树、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升了城市绿化质量,美化了城市容貌。对于引导青少年树立生态伦理道德观、强化青少年生态环保意识、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倡导更多的人参与植树造林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说到春节,总会让人自然而然地想起“春运”,如果春节是一曲联欢大合唱,那么春运就是为它伴奏的交响乐团,机场不同岗位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就是交响乐团的伴奏者,他们舍弃与家人的团聚,坚守在一线岗位尽职尽责,用无私奉献的精神谱写着一曲曲动人的乐章。

温暖回家路,我们在行动。

春运期间,地服公司的青年团员们积极参与机场集团团委“暖冬行动”活动,不管是在值机柜台还是在登机口,总有身披“暖冬行青年志愿者”红飘带志愿者忙碌的身影。

“请问哪里换登机牌?”“行李怎么托运啊?在哪?”“xx航空在哪个柜台啊?”......值机柜台前的志愿者支江丽每天用微笑面对这些简单重复的问题,即便口干舌燥来不及喝上一口水,她也会坚持为那些不熟悉机场的旅客解疑答惑。

“客运服务台!hu7842到达一个轮椅旅客”,当对讲机中的话音刚落,身披红色绶带的志愿者方俊杰早已在廊桥分叉口等候多时。当机上旅客下得差不多时,得知轮椅旅客坐在后舱,体型肥胖且行动非常不便,为了不影响后舱机组人员的准备工作,不耽误飞机保障时间,体格瘦小的方俊杰立刻提出由他来背旅客下飞机,在征得乘务长的同意后,他三步并作两步走进客舱,蹲下身咬牙背起旅客,艰难地穿过机舱后,小心翼翼地放在轮椅上,周围的旅客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只见方俊杰擦擦汗,拍拍衣服,默默地推着轮椅远去。

“有姐姐陪我玩,真的太开心了。”登机前,前往海口的无陪小朋友兴奋地对我们志愿者王琪说。在这之前,由于武汉机场大雪天气,航班延误取消,直至次日补班,但是王琪自始至终地悉心照顾着这位小朋友,笑容甜美的她用自己的亲和力让小朋友迅速接受认可,成为了“好朋友”,小朋友的家长得知后,深受感动,也对我们这位有爱心和责任心的志愿者写了一封。

表扬信。

农历春节之际,为积极响应上级团委动员号召,切实加强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积极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桥梁作用,秋浦街道团工委双管齐下开展形式多样的“青春自护平安春节”系列教育活动。

深入学校,现场宣讲。1月26日,街道团工委联合南湖小学少先队,邀请齐山派出所邵警官进行现场教学,宣讲过程中,邵警官结合自己精心准备的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以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形式——动画视频,趣味生动的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精彩的自护课程。同时,街道团工委副书记邵丽丽还教导孩子们如何应对防拥挤踩踏、防雷击电击;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大声呼救并逃离危险;如何应对烫伤、流鼻血等突发情况。通过动画播放和现场示范,让孩子们在欢笑中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深入社区,广泛宣传。2月15日,街道团工委联合翠微社区团支部,发动广大青年团员利用板报宣传栏、安全知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社区群众宣传了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灾、防范烟花爆竹意外伤害、假日娱乐场所安全、净化网络环境、女童保护、留守儿童及城市随迁子女心理健康、禁毒、防控艾滋病、防拐反拐等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常识,让大家提高了对安全防范认识的重视程度,增强了社区家长对青少年安全的保护意识。

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结

4月27日至30日,我系9名青年志愿者赴鲁山义务支教。在返程的路上,大家交流起这次活动的感受来。有的同学说,这些孩子聪明、可爱,充满了求知的欲望,自己恨不得把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他们。有的同学说,这次支教有一些淡淡的忧伤,学习的环境比较差,但孩子们却都是那么认真听课、求知,令他深受感动。许多同学都表示,如果以后有机会还想再来一次。这一次的义务支教活动非常成功,现有如下总结:

在到小学后,我们组织了队员向该校老师学习教学方法,为队员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平台。本着严于律己、虚心请教的态度,我们认真向老师们学习教学方法,并且认真备课。

教学是双边性活动,教师教与学生学是有机整体。因而我们首先是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帮他们树立学习的信心。在教学过程中,大家采用了很多灵活多变的方法。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对某种事物产生了兴趣,才会有这方面的爱好。如果我们给他们一种新颖的教学模式,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学习,学习的积极性就会有很大的提高。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很多困难:

1、活动内容安排有待完善。支教活动虽然趋于系统合理,但在局部仍很粗糙。首先是对支教活动的各个方面考虑不周全,有些方面出现空缺;其次支教人员准备不尽充分,负责人未能及时监督和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再者是对支教对象(学生)的管理机制未建立起来,由于部分学生的破坏纪律引起的支教活动受阻时有发生,对当地孩子行为的管理有待深思和解决。

2、某些教学内容缺乏创新性和趣味性。支教人员主动行和灵活应变处理能力有待加强,这直接导致支教内容的死板和效果的不强。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做到:

1、探索更加合理的支教模式、支教内容安排。

2、加强支教人员交流总结,以增加支教经验和灵活处理能力;同时监督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减少无准备的支教情况发生。

3、制定出适合学生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加强纪律管理。

4、多与孩子进行交流,了解孩子心理以更好地融入孩子并使支教内容更贴切有效。

5、充分发掘资源和利用现成和低成本资源,使内容丰富多彩,活动长期有效。

6、活动创新,借鉴成功实例,博采众长,努力探索创新并兼顾活动的趣味性。

支教开始以后,我们认识到了一位老师“身正为范”的重要性。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掌握了学生们的内心情况,了解到他们的内心深处也有对知识的渴望,但外界条件、家庭条件等多方面因素造成了学生的厌学情绪。于是,我们便对学生进行耐心而细致地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明白一个人的成长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先饱受磨难。通过这些思想教育逐步使部分学生转变了对人生的消极态度,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学习风气也在不知不觉中悄然的发生变化,学生学习的兴趣逐步提高。

在农村,由于经济不发达,文化相对较落后,导致了社会对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忽视。来到耐庄小学后,我们与学生进行了沟通。

体贴细致,关心生活。

很多孩子都是留守儿童,不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面对一张张稚嫩的脸,我们除了要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还要在生活上给予学生关心和指导,,使他们更快地适应支教的学习生活。从学生感激和稚嫩的眼神中,我们也感到由衷的欣慰,只希望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证学生的学习环境,让孩子们能够更好地成材。

当我们挥手离别的时候,这次支教之行也慢慢地拉下了帷幕,但我们的之间建立的情却从未有谢幕之时,因为我们彼此牵挂着对方。这次活动非常成功,我们与耐庄小学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也为以后社会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更加坚定了同学们要把社会实践工作坚持做下去的信心。

xxx志愿者协会

20xx年5月1日

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结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中,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又走过一学期时间。在这一学期中,这个组织带给我们很多,是个人能力的提高,是无比珍贵的友谊......回首这一段时间走过的路,有很多的闪光点,也有很多的辛酸。在这样的一个组织中,自己在不断成长,同时组织也正在成熟。在认识并试着改变以前的缺点时,青协每一位志愿者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指导思想

青协在发展,青协在进步,但是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基本指导思想始终不变。在校团委的领导与老师的关怀下,青年志愿者协会始终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宗旨。紧紧围绕提高志愿者干部与会员的思想认识、解决志愿服务突出问题、创新协会内部机制、促进服务事业科学发展这一总体要求,着力组织和指导青年志愿者投入到“奉献爱心、传播文明”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去,着力加强同社会上各大社会公益组织及志愿服务团队的交流与合作,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会的新风;着力构建有利于青年志愿者服务事业科学发展的机制;着力加强分会基地服务建设,开创新的服务基地;着力推动校园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发扬历年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立足校园的同时向校外发展,将志愿 服务活动带进社区,从而使志愿者精神传遍神州大地的每个角落。

二、协会现状

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校团委及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关怀下,积极开拓校外基地,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致力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青协发展现状如下:

1、理事会机构: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办公室六个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下设经管、文理、电信、机械、建环五个分会。

2、会员现状:青年志愿者协会现共有在校会员2200余人(不包括10级毕业生)。

3、经费管理:协会严格按照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经费管理办法条例,对于各项活动经费实行账钱分开、财务透明原则,由秘书处严格记录经费开支。

三、制度建设

(一)制定和完善协会相关规章制度

1、完善协会干部会议纪律制度;

2、制定和完善协会干部考核制度和惩罚条例;

3、制定协会干部任免制度及奖励条例;

4、实行轮班值日制度;

5、明确各部门职责,在实践中,根据需要调整各部门职责。

(二)强化协会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协会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协会选拔机制。改革协会人事任免制度,实行任人唯贤,坚持“自愿、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各种方式选拔干部,杜绝以非正式途径进入协会现象。

2、建立健全了协会干部的培养机制。通过提供培训机会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加强对协会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发挥其骨干作用。

3、建立健全协会干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协会干部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对违规违纪的干部进行严格处理,对表现优异的干部给予适当奖励,从而提高协会干部的组织纪律,提高协会干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加强对协会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协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4、建立健全协会的工作运行机制。合理分工,相互协作,定期汇报和交流活动经验。

(三)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社会需要,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1、各分会继续做好基地定点服务,增设新基地,拓宽服务范围,将志愿服务工作做实做好。

2、配合社会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学子的能力,集思广益,充分参与到协会活动的开展中去。

3、举办一系列体现当代青年志愿者风采、适合时代需求、具有创造性的活动。

4、鼓励各志愿者积极献言献策。

5、加强总会与分会之间的联系。

四、成长经历

(一) 总会

(1)迎新生

8月25、26日,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代表学校分别在银川火车站、大武口汽车站、石嘴山火车站迎接新生。各位同学被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奉献精神所震撼,同时也用他们的参与表现出我院新生的奉献精神。此次招新活动在宁夏理工学院共青团委员会及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大力支持下获得圆满成功。

(2)招新面试

9月4日,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成功举行招新面试,为协会添加新鲜血液、增加了协会的动力。

(3)换届及新老干部见面会

9月12日,宁夏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大厅举办了换届及新老干部见面大会,本次会议重点选拔了一批优质的学生干部参与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把我们这个协会做的更好。

青年志愿者协会演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在这个秋去冬来枫叶萧萧的季节,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举行我院青年志愿者宣誓活动,在此,我谨代表院团委向新加入到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同学们表示热烈欢迎,我很高兴能够参加今天的宣誓大会,从你们身上我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所具有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希望通过你们将这种精神发扬光大。

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xx年,是由校内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同学组成的隶属于院团委的学生组织,成立至今取得了很多的成绩,得到了学校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青年志愿者行动是适应时代呼唤和社会需要应运而生的。它作为共青团"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动员和带领广大青年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的可贵尝试和新的创造。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对你们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考验,借这个机会,我想和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同学们交流几点看法:一、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勤于实践。要珍惜这些溶入生活、深入社会的机会,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要注重开阔眼界、体察民情、了解社会,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善于学习,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自觉地向实践学习、向人民学习、向生活学习,掌握多方面的知识技能,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勇担重任,积极实践,在实践中成长,在锻炼中提高,在付出艰辛劳动的同时取得更大的进步。

任怨、脚踏实地、甘于奉献的精神,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祖国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三、青年人应该积极进取,善于创造。高素质的人才不仅能够脚踏实地、积极进取,更要学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志愿者不仅是一团火,而应该成为点燃火焰的人。要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精神,特别要善于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汲取营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把握正确的方法论,努力做科学探索和创新的先锋,为学校和许昌建设的长足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学们,青年志愿者有着光辉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今天,希望你们能够接过青年志愿者的大旗,全力以赴,积极奉献,以青春的名义,用扎实的服务,积极的行动,续写青年志愿服务的辉煌篇章,为许院喝彩,为青春喝彩!

谢谢大家!

20xx年12月13日。

青年志愿者协会总结

即将过去的20xx年,是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历史进程中不平凡的'一年。据不完全统计,我校于20xx年共组织86次志愿服务,11250人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总计服务时数达33812小时,现共有服务基地26个,下属志愿服务队伍25个,专职工作人员256名。借今天这个契机,请允许我代表杭州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五届委员向全体志愿者们总结本年度志愿者工作。

经过四年的发展,我校的志愿者已经是一支队伍完备、专业设备齐全、服务热情高涨、综合素质较高的组织了,在校志愿者工作中充分发挥着带头作用,良好的协调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分会和其他公益性学生组织的服务作用。但是随着志愿者队伍的壮大,许多问题也随之涌现,健全完善的制度迫在眉睫。于是,通过召开四次全委会,倾听建议,交流探讨,重新完善了财务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制度、考核制度,制定了培训方案、时数认证方案和志愿者注册方案,成立了七支服务队和少年宫基金等。特别是协会内部,为了适应组织机构的发展和进一步深化部门职能,将机构中心化,以宣传对外中心和活动中心为试点,尤其是活动中心,现新设基地管理部、服务队建设部、分会联络部和权益维护部以便于优化活动的管理和实施。同时为了规范志愿者队伍,校青协对志愿者进行统一的注册和严格的时数认证,并以此作为评优考核的基本依据。

我校志愿者队伍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培训课堂等阵地,深入宣传《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志愿杭州·品质生活”为主题,通过广泛开展纪念“3·5”、“12·5”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志愿服务组织项目展示暨广场集中服务日、志愿者先进事迹报告会、志愿者文艺表演等活动载体和项目,积极投身于西博会、世博会、休博会、微笑亭、交通指挥、文明劝导、浙江省科技馆、钱江新城、杭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苹果乐园、保护京杭大运河、杭州市第一届赛伯乐杯创业大赛、援助青川等贫困山区支教的活动中,服务社会,展示志愿者形象,弘扬志愿者精神,推广志愿服务理念,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我校学科建设齐全,综合性强,志愿服务资源丰富,校青协作为杭州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的核心,正逐步发挥协会在整合校内志愿服务资源,帮助与指导各级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现今,校青协通过组建服务队和打造“七彩1+1”品牌活动,已与各青协分会及电子diy、青源环保协会、校心理协会、叶帆戏剧社、绿之翼环保协会、太阳花摄影协会等达成了友好合作关系,这发挥着校青协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团结了一切可团结的志愿者力量。同时,通过启动“十佳志愿者”、“志愿者先进个人”、“3·5”学雷锋优秀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的评选和表彰,树立榜样人物,鼓舞和激励志愿者,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凝聚志愿者力量。

现代社会使人们越来越生活在一个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共同环境中,志愿服务体现的精神关怀、自我完善、共同进步成为志愿者价值追求的崭新境界。志愿服务是选择与生活态度相适应的精神面貌和道德力量,是内在与外在兼收并蓄的和谐统一。“与人玫瑰,手有余香”,助人自助的志愿服务实践正让越来越多的人真切感受到人生的真谛,不断品尝付出后的幸福和快乐,并转化为很多人的生活方式。

青年志愿者协会演讲稿

4月29日,我光荣地以沙排志愿者的身份来到了城市海滩。刚到的时候,感觉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甚至我们坐的地方也只是一条长板凳。但是慢慢的,我就沉浸在志愿服务的快感中了。

刚开始我们都是大一新生,对于递球捡球都很陌生。捡球后我们想多休息几天,怕在国际友人面前出丑。

第一次在这里吃午饭的时候,我想:我们学校的食堂多好啊。在这里吃饭没有桌子,只是客餐。来的第一天,就开始有点抱怨。

慢慢地,我改变了对这个地方的看法。

过了几天,我就一直等着打球捡球。虽然我还是不愿意马上打或者连续接两局,但至少可以接受。我不抱怨午餐的食物。我可以好好吃饭然后去别的地方买点吃的。

我一直都是按照之前教的方法递球捡球,几乎没犯过什么错误。我想可能是因为这个我才报名拿起了男子冠军亚军和季军最后的球。

第一次进主体育场的时候,我很兴奋,但同时也有点紧张。毕竟——还得在电视上播。游戏开始了,我被它迷住了。毕竟和之前的实力不一样。说到底也是进入决赛的队伍。过了一段时间,这里的分数高了,过了一段时间,又赶上了。打一场比赛花了很长时间,让人紧张,不知道该为哪一方加油。几次都忍不住出错,被裁判提醒。

最近几天都是早出晚归,但我觉得:为国际友人服务还是值得的!

志愿虽然苦,也累,但我不怕。他带领我走向社会,让我感受到现代社会的气息。如果下次有这样的活动,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科技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直属于xx科技职业学院团委,并接受xx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的组织。其会员统一使用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和章程,使用本中心旗帜,其注册的志愿者是合法、正式的志愿者。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者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本校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团体,非赢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真诚奉献,让社会充满爱、温馨和希望”为主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青年志愿者精神,旨在通过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区服务、帮孤助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及群体提供服务,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第五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六条: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发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

第七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繁荣,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八条:指导、协调并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

第九条:定期向学校通报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开展志愿者社会宣传活动,树立本协会的社会形象。

第十条:培训青年志愿者,使之具有一定的志愿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加强与各高校及国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本中心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十三条:本中心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中心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个人(或团体),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注册以后,即可成为协会个人(或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奉献精神。

4、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5、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第十五条:入会退会手续:具备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加入本中心,应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填写会员注册表,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和本会章程。会员自愿退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委员会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性退出,由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注册会员的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自动中止会员资格;继续会员资格,需重新注册。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参加本中心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根据本中心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有对本中心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有向中心推荐组织者和成员的权利;。

6、要求获得从事志愿者服务必需条件的必要保障;。

7、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8、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中心章程,执行本中心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行动;。

3、向本中心报告本团体工作,并向本中心进行注册登记;。

4、维护本中心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5、关心本中心工作,主动向本中心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8、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3次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9、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原则上由志愿者组织负责,尚未建立志愿者组织的由团组织负责。注册机构负责建立注册志愿者的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相应地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和保障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求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服务。加强宣传、争取政策、推动立法,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公认,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者服务时,须佩戴统一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标志,志愿服务活动也可适用于符合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

第二十一条:各团体会员利用本中心名义组织活动,其活动计划须呈报组织部审核,并由主席签字批准,方可进行活动,活动整个过程由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每学期由中心及分会对会员进行考核,根据会员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表现和成效,评出先进,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

第四章服务中心干部。

1、参选学生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良好,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未受处分。

2、采取部门或指导老师推荐、自我推荐、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由团委、中心主席团对参加招聘的同学进行面试,择优录用,经公示和所在院系党团组织确认,由学院团委统一批复干部试用名单。

3、中心(分会)干部经公示和审核后,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由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聘任。

第二十四条:学院中心(分会)干部管理。

1、学生干部在行动上应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树立严格的自律意识,要求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以实际工作表现向党组织靠拢。

2、学生干部应具有民主管理和监督意识,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的科学化。

3、党团组织要关心学生干部的政治进步,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干部,各团组织要对他们的思想及工作表现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经团内“推优”,可向所在党组织推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其工作表现及实绩作为入党考察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学院中心(分会)学生干部考核评优。

1、学院中心(分会)对各部门学生干部进行年度和学期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任免、表彰。

2、学院中心(分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主要由学院团委(分团委)进行考核;部门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主席团负责统筹。

3、在考核过程中,对未起到干部作用、组织协调不力、工作不负责不认真、不能接受有关部门工作安排、工作表现和成效不佳的,经学院团委(分团委)审核,学院中心(分会)可辞退解聘。

4、在工作实绩和考核中,学生干部因工作成绩突出,经学院中心(分会)推荐、学院团委确认,可推荐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推荐为国家、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经考察,可作为中心(分会)干部梯队进行重点培养,量才任用。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十六条:本中心由中心组织部协调、组织和指导中心活动,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七条:中心设主席一名,下设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

第二十八条:实行例会制度,各部(室)在例会指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合作,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遵守工作细则。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所属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和协调。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由院系学生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经各院系团组织审批,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根据实际需要设部门。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的统一安排、统筹协调,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积极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体、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工作。

5、各院系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有参加和参与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大型活动的义务。

第三十条: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与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关系。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本中心的院系级组织,接受各院系团组织和学院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指导。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及时沟通汇报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参加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举办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参照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执行。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本章程,根据所属院系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同学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校级志愿者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策划,安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参与,具体工作可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提出策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拿出本小组活动方案。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组织部安排开展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秘书部统一监督考核,活动结束后,各院系活动小组对该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对该活动进行统一总结。

文档为doc格式。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科技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直属于xx科技职业学院团委,并接受xx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的组织。其会员统一使用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和章程,使用本中心旗帜,其注册的志愿者是合法、正式的志愿者。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者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本校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团体,非赢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真诚奉献,让社会充满爱、温馨和希望”为主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青年志愿者精神,旨在通过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区服务、帮孤助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及群体提供服务,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第五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六条: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发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

第七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繁荣,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八条:指导、协调并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

第九条:定期向学校通报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开展志愿者社会宣传活动,树立本协会的社会形象。

第十条:培训青年志愿者,使之具有一定的志愿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加强与各高校及国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本中心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十三条:本中心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中心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个人(或团体),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注册以后,即可成为协会个人(或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奉献精神。

4、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5、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第十五条:入会退会手续:具备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加入本中心,应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填写会员注册表,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和本会章程。会员自愿退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委员会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性退出,由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注册会员的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自动中止会员资格;继续会员资格,需重新注册。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参加本中心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根据本中心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有对本中心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有向中心推荐组织者和成员的权利;。

6、要求获得从事志愿者服务必需条件的必要保障;。

7、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8、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中心章程,执行本中心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行动;。

3、向本中心报告本团体工作,并向本中心进行注册登记;。

4、维护本中心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5、关心本中心工作,主动向本中心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8、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3次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9、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原则上由志愿者组织负责,尚未建立志愿者组织的由团组织负责。注册机构负责建立注册志愿者的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相应地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和保障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求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服务。加强宣传、争取政策、推动立法,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公认,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者服务时,须佩戴统一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标志,志愿服务活动也可适用于符合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

第二十一条:各团体会员利用本中心名义组织活动,其活动计划须呈报组织部审核,并由主席签字批准,方可进行活动,活动整个过程由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每学期由中心及分会对会员进行考核,根据会员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表现和成效,评出先进,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

第四章服务中心干部。

1、参选学生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良好,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未受处分。

2、采取部门或指导老师推荐、自我推荐、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由团委、中心主席团对参加招聘的同学进行面试,择优录用,经公示和所在院系党团组织确认,由学院团委统一批复干部试用名单。

3、中心(分会)干部经公示和审核后,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由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聘任。

第二十四条:学院中心(分会)干部管理。

1、学生干部在行动上应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树立严格的自律意识,要求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以实际工作表现向党组织靠拢。

2、学生干部应具有民主管理和监督意识,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的科学化。

3、党团组织要关心学生干部的政治进步,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干部,各团组织要对他们的思想及工作表现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经团内“推优”,可向所在党组织推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其工作表现及实绩作为入党考察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学院中心(分会)学生干部考核评优。

1、学院中心(分会)对各部门学生干部进行年度和学期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任免、表彰。

2、学院中心(分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主要由学院团委(分团委)进行考核;部门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主席团负责统筹。

3、在考核过程中,对未起到干部作用、组织协调不力、工作不负责不认真、不能接受有关部门工作安排、工作表现和成效不佳的,经学院团委(分团委)审核,学院中心(分会)可辞退解聘。

4、在工作实绩和考核中,学生干部因工作成绩突出,经学院中心(分会)推荐、学院团委确认,可推荐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推荐为国家、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经考察,可作为中心(分会)干部梯队进行重点培养,量才任用。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十六条:本中心由中心组织部协调、组织和指导中心活动,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七条:中心设主席一名,下设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

第二十八条:实行例会制度,各部(室)在例会指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合作,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遵守工作细则。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所属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和协调。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由院系学生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经各院系团组织审批,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根据实际需要设部门。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的统一安排、统筹协调,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积极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体、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工作。

5、各院系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有参加和参与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大型活动的义务。

第三十条: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与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关系。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本中心的院系级组织,接受各院系团组织和学院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指导。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及时沟通汇报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参加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举办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参照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执行。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本章程,根据所属院系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同学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校级志愿者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策划,安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参与,具体工作可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提出策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拿出本小组活动方案。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组织部安排开展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秘书部统一监督考核,活动结束后,各院系活动小组对该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对该活动进行统一总结。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为促进xx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全面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特制定本注册管理办法。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协会住所在xx县。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志愿精神。

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

第四条招募条件。

一:具有奉献精神;志愿工作者必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利用自己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二:具备志愿者服务行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者服务项目,从事每年不得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四:遵纪守法。

第四条注册程序。

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中国公民,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经理事会同意,个人会员可担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申请人阅读志愿者协会章程,了解志愿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享有的权利义务之后,本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志愿者协会审核后方可加入,成为志愿者。

第四条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第五条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七)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志愿者每三个月至少参加一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服务,服从分配的任务。

(九)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协会管理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十一)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十一)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物。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范围。

(一)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行为。

(二)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海外服务等。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志愿者组织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

(四)未满十八周岁的注册志愿者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和会员章。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

第六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无限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任务。

第一条: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土工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理事会或员级分会长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组织并举行协会大型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组织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义务活动。

第七条: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更好的开展自愿服务。

第八条:定期向学校各部门通报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争取媒体支持做好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工作。

第九条: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活动。

第十条:弘扬正气,倡导友爱奉献,促进校园良好风气的形成,为我校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积极参与本协会开展的“八旗”活动,并积极为协会发展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

第十三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第十四条:志愿者活动成为(广大青年)接触社会的窗口,培养(广大青年)适应社会与社会交往的能力。

第十五条:组织、策划各个时期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者开展具有专业特色成为所能及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七条: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九条:组织开展全校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先进评比与表彰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

(一)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条:

(一)年龄在18—35岁之间的我校在册学生及教工均有机会加入本协会,成为本校青年只有愿者。

(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备与所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本人书面申请,上报协会批准。

第三条:

(一)有向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要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的权利。

(二)要求本协会帮助解决在志愿者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各种先进活动中享受同等权利。

(三)有退会的自由,也享有对本协会活动作出显著成绩的会员给与表彰的权利。

(四)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五)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优秀志愿者服务工作向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或建议。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优先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

第五条:

(一)遵纪守法、履行志愿服务的承诺、遵守本协会的章程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及时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三)宣传本协会宗旨、维护本协会声誉,以实际的行动扩大志愿者精神和长江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对社会的影响。

(四)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五)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六)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会长团等部门负责人提出)。

(七)向协会反映境况,提供有关资料。

(八)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原则。会长团可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会员,会员退会时,可以书面形式向会长团提出申请,经过会长团批准通过方可退会,并交回工作证。

(九)会员如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长团表决通过给予除名。除名者需交回工作证。

(十)会长团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突出的成员。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一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大会选举,报共青团长江职业学院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产生。

第二条: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各部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会长团及个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协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条本协会全名为重庆医科大学竹苑临床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在校生组成的团体,非营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接受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协会的核心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以";本协会宗旨是“立足校园,发挥优势,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本协会的目的是将“学习、服务、奉献、沟通”作为自身定位,将知识赋予到活动、工作中去。提升组织存在的价值。

第五条本协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第六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培养青年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为学院“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

第七条培养青年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八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优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校风、学风。

第十条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十一条加强与兄弟院校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是志愿者活动的骨干力量,青年志愿者加入协会采取招募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十四条凡要求加入本协会的青年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现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心和一定的奉献精神。

2、乐于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为学院、为社会服务。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第十五条本会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在校学生,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审查通过并正式注册以后,即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六条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讨论通过,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性退会,由协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注册会员的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自动中止会员资格;继续会员资格,需重新注册。

第十七条会员的权利。

1、有参加本协会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有向本协会推荐组织者的权利;

6、有向本协会推荐成员的权利;

7、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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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行动;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3、向本协会报告本团体工作,并向本协会进行注册登记;

4、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第十九条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因毕业离开学校时,其会员资格自行消失。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由学生科老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各分队队长组成。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共设会长1人,副会长3人,会长助理4人、活动管理理事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会员管理理事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宣传信息理事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外联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职务主要职责如下:

会长职责。

1、统筹全会,对协会活动加强基本建设,建立组织机构,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召集和主持日常会议。

3、联系有关活动。

4、组织策划日常活动。

5。负责协会的其他重要工作。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协会下设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6队,每队设队长、副队长各一名。

第五章志愿者活动要求。

第二十五条青年志愿者活动以青年志愿者为骨干,并广泛吸收广大青年自愿参加。

第二十六条青年志愿者活动贯彻“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青年志愿者活动立足校内,面向社会,主要包括具有一定技能的志愿人员所开展的专业性、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围绕某一方面或重大活动所开展突击性和阶段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八条青年志愿者活动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第二十九条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时,必须佩戴志愿者标志。

第三十条各队队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时,要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有效。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十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对各服务队内的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实际考查,并把考查结果及时反馈到院团委、学生科、学生党支部,以便党组织,团组织更好地考查每位入党、入团积极分子。

第三十二条协会负责每学年的总结评比工作,对活动中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将授予“志愿者活动积极分子”、“志愿者活动优秀组织者”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如有违纪现象或在活动中表现极差,造成其他损害协会声誉的不良影响,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处分:

1、警告。

2、通报。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由本协会理事会通过,经院团委审议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医科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应本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及院团委批准之日起生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三)宣传青年志愿者协会性质、宗旨和活动,积极介绍优秀青年加入青年志愿组织;。

(四)关心本协会的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六)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七)本协会的任何成员都不能利用本协会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

第六条开会纪律。

(一)开会期间请务必将您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禁止铃声的扰乱,违背者部门例会时,部门负责人警告记录,累积达三次,作无视协会纪律处理,警告通知。累积三次以上,开除处理。

(二)开会请务必带好笔记本、笔,开会期间随时详细记录所需重要信息。

(三)开会期间,讲台上有发言者,听者则保持安静,不要窃窃私语,交头接耳。做到最基本的尊重原则,尊重他人的同时也是尊重自己。违反者按轻重程度追究,需要发言时则积极踊跃,大胆谏言。

(四)准时到会,不迟到早退。干部例会是,迟到者需敲门报告,并汇报姓名及自属部门,由协调管理部纪录,得到允许方可加入会议。有事早退者,需向负责人请假指示,批准后方可离开;部门例会时,请假者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指示,批准后方可离开。三次迟到算旷会一次,旷会三次算开除处理。

第七条点名签到。

(一)部门例会,各部门负责人点名纪录,协调管理部派遣委员监督查到,纪录到会情。

况,各部门负责人配合协调管理部工作,将未到于请假人员姓名上报登记。

(二)干部例会时,由协调管理部负责点名签到,纪录各部门到会情况,请假者履行请假。

手续。每月,纪录总结上交办公室。

第八条请假手续。

(一)部门例会。因事未到者,需向该部门负责人请假并附加请假条。请假条必须用长。

江职业学院材料纸书写,由负责人同意方可请假。请假三次及三次以上,警告处分处理。

(二)干部例会。请假者需先向会长团打电话告知,并附上请假条,由会长团批准签字。

同意则允许请假,请假条上交协调管理部。请假五次,旷会三次,开除处分处理。

(三)办公室值班请假,请假人员将请假条上交协调管理部负责人。

第九条值班。

(一)由协调管理部制定办公室值班表。制定完成后如需调动,则各部门自由内部调节。

(二)值班人员签到,值班期间,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值班成员互相和平相处,了解交流。共同管理办公室所需事物。

第10条光荣榜。

(一)依据每周部门值班及部门例会到会情况而定,由协调管理部统计记录。

(二)每周评比一个最佳部门与一个最差部门上光荣榜,每周五更新,每周干部例会公布。

第十一条活动。

活动中,对于上级交代的任务要认真细心的完成,齐心协力。不能偷懒懈怠,

积极参与。期间,听从上级安排,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十二条对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并取得显著的个人及团体会。

员,经协会讨论决定,报学校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关心、支持和参加志。

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经费来源。

(一)协会活动所必须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学校拨款,企业赞助、社会募捐等。

(二)部分经费可通过组织会员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渠道解决。

第十四条明确定义。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青协中的部门及“八旗”中的任何一旗独立出本协会。

第十五条明确定义。

“八旗”各负责人必为青协内部副部长以上职务。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章程》修改程序:本章程程序修改时,由理事会提出,并说明理由,经全体会。

会员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条协会终止程序:本协会因故必须终止时,由会长团提出意见和理由,经全体会员。

讨论通过,形成决定,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三条本章程自会长团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青年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