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抵押物的民间借款合同(汇总17篇)

时间:2023-11-07 21:57:34 作者:文轩 合同 带抵押物的民间借款合同(汇总17篇)

借款合同可以保障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利益,提供合法的借款交易方式。接下来是一些关于借款合同的范文和案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官方借款合同有抵押物

经贷款方与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合同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十、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日期:

贷款方:日期: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经营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实际资金交接日不一致时,以实际资金交接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资金交接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上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按年息_______%计算,利息从实际放款之日计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付息方式:通过交付各期利息。

6、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项之日起计算。

7、借款本息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主动还本付息。

8、提前还款,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须另支付天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9、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0、还款之日起5日内联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要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到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为止。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足额借款,应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5、违约金不足偿付被损害方的损失及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时,不足部分由违约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合同有关,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由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如不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抵押登记后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途径。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若发生争议;。

1、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先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以拆至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证处、办理抵押登记部门、徐州汇通抵押贷款服务有限公司各留存一份。

甲方:现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现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民间借款合同

借款人:xxxx。

贷款人:xxxx。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xxxx(大写)xxxx(小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xxxx.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

第四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xxxx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xxxx.

(2)xxxx.

(3)xxxx.

第七条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xxxx.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担保。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xxxx向贷款人提供xxxx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xxxx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xxxx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xxxx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xxxx利息。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xxxx利息。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xxxx.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xxxx违约金。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xxxx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xxxx.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xxxx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附件:

(1)贷款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担保合同xxxx年xxxx字第xxxx号。

(5)借据xxxx、xxxx、xxxx.

借款人(盖章)xxxx贷款人(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x签订地点:xxxx。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

根据《民法典》、《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__年月起至__年月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条借款给付方式。

户名。

开户银行。

第三条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3.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按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的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__.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__.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借款担保。

6.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抵押物品合同

甲方(抵押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dquo;抵押物清单dquo;(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元,借款期限为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

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dquo;抵押物清单dquo;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

民间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___元整,(大写:

;上述款项用于。

第二条借款时间。

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起始日以乙方实际出借之日为准。

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下述第___种方式,甲方收到借款后应为乙方出具收款凭证或以银行往来凭证为准:

1、现金交付。

2、银行转账。

甲方银行收款账户:

开户人:开户行:账号。

3、混合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出借___万元,现金出借___万元。

甲方银行收款账户:

开户人:开户行:账号。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委托第三方向甲方付款。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利率为___/月(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借款利息为每月___元。借款利息按月支付,甲方应于收到借款的当日支付首月利息,剩余利息应于每月度开始前支付。

第五条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___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还款;。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元整;。

3、其他方式:。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

2、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讯地址时须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的任何通知发送至本合同载明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均视为甲方已收到。

4、如有任何诉讼、仲裁,可能对甲方及其任何财产有不利影响时,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义务及其他义务让予第三人。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让予第三人的甲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借款支付予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对甲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利,亦不能解释为乙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更不能视为乙方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3、乙方无须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在转让后书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须继续向乙方的受让人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所借款项,应按借款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支付借款利息,应按借款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延迟偿还借款本金,应按借款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按借款总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良影响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生延期支付利息,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借款用途充分证明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5、甲方为本合同借款提供抵押物(甲方物权或第三人物权)设定担保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担保物发生灭失、贬损、性质改变、权属改变、权属争议、担保物使用、占用、状态改变、涉诉、被查封、被扣押及其他改变致使担保物价值降低或产生瑕疵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合同解除。

7、甲方为借款提供第三人保证担保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担保人死亡、丧失担保能力、担保能力降低、涉诉或担保人资产发生灭失、贬损及其他改变致使担保人的担保能力降低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应通过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1、双方一致同意,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应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一致同意,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适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乙方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与甲方发生争议的,争议管辖按本条约定的管辖执行。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自乙方完成出借义务时生效。

2、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以电报、传真方式送达的,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在投邮三日后,即视为已送达。

3、本合同首页中甲乙双方写明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为甲乙双方的送达地址。

4、甲方逾期支付利息或逾期偿还本金导致乙方通过追索实现债权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购买的位于处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元,共______元。抵押人已于与房产商签订了,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____________

抵押物借款合同

以下是一篇抵押物借款合同,合同内容主要包含八条协议,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1.贷款总金额:____ 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 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 个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__ 次提龋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 ,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_ 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 %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系经____ 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

甲乙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四)、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六)、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抵押物借款合同简洁版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xx,型号:xx,数量:xx台,机动车牌照号码:xx,车架号码:xx,发动机号:xx,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人民币xx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xx元整,(天利息):人民币xx元整,(天利息人民币大写)xx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xx元整,人民币大写xx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私人抵押物品借款合同

抵押人名称:

住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帐号:

抵押人名称:交通银行分(支)行。

住所:

行长: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为确保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即主合同的贷款人,以下称乙方)。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_________,期限为_____。经乙方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物。甲乙双方遵照法律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_________(详见抵押财产清单、批准文件和有关所有权证明的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作价(大写)________整,按抵押率测算后实际抵押额为(大写)________整。甲方以此为主合同中借款人(以下称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________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

第三条甲乙双方将在________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将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物的放置地点在________。甲方对所占管的抵押物应负妥善保护和管理的责任,不得毁损或灭失,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五条如果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当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六条甲方将在________办妥抵押物的足额保险手续。保险单交乙方保管,并指定乙方为保险赔款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上借款延期,且延期期限超过原投保期的,则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已办理过保险的抵押物,要按照上述要求办妥变更第一受益人和投保期限的手续。

当抵押物发生意外损失时,如借款人未偿还到期应付款项,保险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偿还到期应付款项;如借款人虽已清偿已到期部分的应付款项,但尚未清偿全部应付款项,保险赔偿金可用于追加担保,以此弥补损失的抵押物。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主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已到(包括各期到期或被宣布提前到期),乙方未受清偿的;。

2.甲方或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甲方或借款人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未受清偿的。

第八条抵押权的行使:

抵押权的行使方式为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用于偿还全部应付款项。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计算至乙方实际收入款项之日。如果处置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全部应付款项时,乙方仍可继续追索,不足部分应由借款人清偿;如果处置所得款项在偿清借款人全部应付款项后仍有余额,结余部分应退还甲方。

第九条甲方陈述并保证:

1.甲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批准手续。

2.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违背甲方的章程或有关规定及其上级的指令。

3.本合同中所列抵押物系甲方合法拥有的,现时也未抵押给任何其他方。

4.甲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不得以拆迁、出租、出售、转让、馈赠、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应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但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条仅适用于甲方为主合同当事人外的第三人)甲乙双方除了必须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外,还须遵守下列约定:

1.在借款人全部应付款项清偿之前,甲方不会行使由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

2.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主要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

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3.当借款人发生分立、合并,实行股份制改造,或与外商合资(合作)等行为,则甲方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4.主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第十一条若借款人已足额清偿全部应付款项,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第4款中任何规定,对抵押物保管不善或擅自处置抵押物,乙方可以除了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价值外,并向甲方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1、2、3款,第十条第1、3款中任何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无论给乙方是否造成经济损失,均要作出赔偿。

3.乙方违反第十条第4款有关规定,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第十四条甲方抵押给乙方的一切财产内容以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为准。该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办妥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应付款项得以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民间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丁方(证明人):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

一 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乙方(借款人)因种地需要,急需一笔资金向甲方(出借人)借款。

三 借款利息:年利率 %(因农业生产周期原因一年按十个月计算,借款按整月计算不足天数按整月计算)。

四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五 保证条款:各方在签字后视为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

1 乙方应在还款期限内向甲方偿还欠款。

2 若乙方与其他人有债务纠纷,甲方有优先获得乙方偿还欠款权力。

3 丙方作为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向甲方担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偿还债务,丙方自愿以其拥有的财产为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如乙方无法在还款期限内归还欠款,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

4 丁方(证明人)证明此合同文本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真实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丁方各有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丁方(证明人):

年 月 日

民间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支付宝账号:

乙方(借款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支付宝账号: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借款金额以实际发放额为准)。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二、借款用途。

乙方因,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

自收到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乙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加收违约金。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六、保证条款。

(一)乙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还款,经甲方书面告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还款的,按日计算,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欠付金额的%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

(二)一方接受对方逾期履行的,不视为对其违约行为的认可,仍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还有权解除合同。

(三)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四)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出借人和借款如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三)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及连带保证人各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连带保证人(签名捺印)/(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抵押物借款合同

编号:

立约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

现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第三条抵押物和抵押物权属凭证的保管及责任。

一、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抵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止的期间。

二、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抵押期间,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

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凭证。

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甲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第五条保险。

第六条对抵押期间处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换、赠予、转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在向贷款人提供拟承租人已知晓抵押物已抵押给贷款人、并承诺自行承担因抵押权实现而提前中止租赁合同的所有损失的书面证明后,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年,出租期限长于—年的出租,必须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租赁所得应存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用于归还贷款的存款账户中,作为每月还本付息款项来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间,如乙方确需有偿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进行:

1.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以致不能足额抵偿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足额抵押财产;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以用于到期或提前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在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以后,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得权属凭证退还乙方。

第七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保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其他事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处分抵押物的行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财产,或依法提前处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不能按时清偿,甲方因此主张抵押权,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条抵押权的实现。

一、当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任何单项或多项情况,抵押权可经下列方式实现: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有权优先受偿。

其价款超过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条抵押权消灭。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消灭。

甲方保管的乙方财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及财产保险单等应退还给乙方。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为追索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债务,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争议解决。

第十五条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经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自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第十六条关于立约人的说明。

抵押权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

抵押人:住所: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电话:邮政编码: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签订鉴于。

(即借款人)申请向甲方借款整(大写),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借款,甲方和借款人为此签定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一、名称:

二、数量或面积:

三、购入价:

四、评估价及抵押率:

五、处所:

六、使用期限:至。

七、权属来源:

八、权属证明: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二者择一):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贷款人有权通过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有权签字人:

乙方(签字):合同签署日期:

民间借款合同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的%。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式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地、合同履行地。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

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

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

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款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人: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年利率%;。

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罚息。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