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债务风险自查报告(汇总5篇)

时间:2023-09-30 21:57:50 作者:灵魂曲 活动总结 最新债务风险自查报告(汇总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债务风险自查报告篇一

在离过渡期结束仅剩几个月的时间里,作为大资管行业中的最重要细分行业,近期频繁面临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理财公司设立、销售、估值等方面。

1、2021年8月24日,银^v^召集国有六大行开会,部署摊余成本法理财产品的后续安排,8月25日这一消息不胫而走,并得到多方证实,引起市场骚动。据悉目前全国性银行均已经开始按照监管要求对估值进行调整。

同时2021年9月30日,财政部发布《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统一了各类资管产品的会计处理准则,明确资管产品也适用ifrs9,即资管产品不仅要适用资管新规等监管规则,也要同时适用ifrs9,且要求资管新规自2022年开始适用ifrs9,和资管新规等监管要求保持同步,意味着摊余成本法理财产品(含现金类)也会受到严格约束。

2、2021年9月7日,21世纪经济报称“未设立理财公司的银行将无法再新增理财业务,即存量规模锁定、逐步消化”。这意味着中小银行(特别是非保本理财规模较低的银行)将会被限制开展理财业务,逐步被引导回归至信贷业务和本地业务。

3、2021年9月8日,银^v^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2018年12月2日发布)的配套制度(三个办法)基本已经全部落地。整体上看,征求意见稿借鉴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精神。不过相较而言,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更审慎和严格一些,这主要是因为理财业务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流动性管理层面在转型期理应要更严一些。

债务风险自查报告篇二

考虑到窗口期越来越窄,以及在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占比、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强化信贷引导、提升政策传导的有效性等背景下,可以预期的是下半年监管政策的引导性会有所增强,从这个角度来看下半年及以后的几年监管环境可能都不会乐观,特别是对中小银行而言。这种引导性将主要体现在:

1、配合正处于修订中的《商业银行法》,限制地方性银行的异地业务。

2、配合提升直接融资占比,继续限制非标融资和名不符实的金融产品(如伪私募等)。

3、为推动信贷向普惠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乡村金融等领域流动,政策层面对金融机构的考核与评价力度会加强,并通过限制其对地产、城投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来间接实现。

4、为推动利率与汇率市场化改革,需要对货基类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以及不规范的存贷款产品乾地约束,避免弱化市场化改革的效能。

5、对区域股权交易所与地方金交所的整顿还会持续。政策层面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要求是其不得为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外的企业私募证券或股权的融资、转让提供服务。虽然上半年已经过去,但目前来看清理整顿工作应该还没有完全结束,截止时间延至今年底应该是比较确定的,这意味着下半年的金交所业务也将受到严格约束,继续处于清理整顿中,且要求会清理完毕,后续恢复到以前的可能性基本为0,金交所业务需要审慎,此时将很难再根据各金交所的背景来差别对待。

债务风险自查报告篇三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后,今年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便成为政策层面的一项主要工作。

1、2021年3月15日的^v^常务会议则明确“政府杠杆率要有所降低”。紧接着2021年3月26日,^v^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将“化解国企债务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并细化了企业隐性债务防控问题,明确从严控表外、永续债和对外担保以及规范资金用途和严禁过渡融资等方面加强约束。2021年6月28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也召开了2021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

2、考虑到融资平台属于地方隐性债务的主要构成部分,因此2021年3月26日江苏省发布的《关于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亦引起广泛关注。不过最为值得关注的政策文件可能是2021年7月上旬银^v^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即15号文)。2021年8月6日,为避免一刀切负面带来的影响,银^v^随即发布补丁文件进行修正(隐性债务主体认定、流贷续作、债券和资管产品投资等方面有一定松动),但整体上修正内容不多,15号文的严基调仍被保留。

3、2021年1月交易商协会和交易所根据地方债务率分档情况并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对城投债进行分档审理。具体来看,红档企业发行用途只能是偿还存量债券、橙档企业发行用途只能为偿还存量债券和存量有息债务、黄档企业发行用途可以进一步扩展至补充流动资金、绿档企业则可按照实际用途披露上报。

同时2021年2月26日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180号令),将之前的“本办法规定的发行人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调整为“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新增政府债务”。这一规定虽然是定性的,但预计将会成为行业共同遵守的规则。

债务风险自查报告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v^、^v^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x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防范遇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息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加强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领导,x镇政府成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园区安办,由农业园区副主任杨小康兼办公室主任,张浩、刘传宝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一)防范化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风险。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程,督促企业编制并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高风险作业风险管控;加强园区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配合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加强建筑电气设计图纸审核,严控建筑电气施工质量。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道路桥梁、污水和垃圾处理、风景管理区等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源头治理,配合做好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开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区域定量风险评估、整体性安全评价;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危化企业落实应急救援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技术。

(四)防范化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订并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实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v^、^v^和省、市、区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责任制,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结合本辖区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责任,并逐一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监管,大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职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详细摸排,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入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加油站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生产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防讯抗早、地灾防范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整体与重点相辅相成、互促互进,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保障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成效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五)加强舆论引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债务风险自查报告篇五

2021年证监会体系主要有五大任务要完成。

(1)科学合理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稳定发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完善商品及金融期货期权产品体系。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加强对拟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如前文的分析)。

(2)做好注册制试点总结评估和改进优化(注册制短期内放缓),加快推进配套制度规则完善、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等工作,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同时严格退市监管,拓展重整、重组、主动退市等多元退出渠道。

(3)以更大力度推进投资端改革,加大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与服务创新力度,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严密监控资金杠杆水平,动态完善应对政策,严防跨市场跨领域跨境的交叉性、输入性风险。

(4)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配合修订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出台欺诈发行股票责令回购等配套制度。推动期货法立法,加快推进行政和解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等法规制定。

(5)优化债券违约市场化处置机制,严肃查处“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伪私募”等相关风险的分批处置,严格落实私募基金底线性要求,加快推动出台私募条例。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