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纪检调研汇报材料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精选7篇)

时间:2023-09-24 04:38:22 作者:HT书生 材料 2023年纪检调研汇报材料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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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调研汇报材料篇一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指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黄陵县纪委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在践行“四种形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点阻力,亟待我们研究和解决。

1、认真学思践悟,深刻领会内涵。县纪委向全县172名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党委(党总*)书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下发《学思践悟》读本,并采取集中学与自我学、专题辅导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学习,使大家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县纪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使全体干部悉心领会、领悟中省市纪委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每位干部,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并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取得了“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的效果。

2、坚持抓小抓早,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朵”“扯袖子”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在转变干部作风和纠正“四风”方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问责追究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执纪。自2012年以来,共开展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34次,查处案件15起,党政纪处分13人,警示训诫41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相继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吃拿卡要”、“中梗阻”等现象,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信访举报工作方面,找准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落脚点,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会上,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会点评。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警示训诫,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突出审查重点,严惩违纪少数。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发现、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着眼“大多数”,宽严相济“正歪树”,盯紧“少数”,动辄则咎“治病树”,严防“极极少数”,重典治乱“拔烂树”。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出台《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试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案件协作区制度,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充分发挥县委反腐*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出台《县委反腐*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向县纪委移交违法违纪人员37人,县纪委向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1件。三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今年重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30件(涉及农村基层干部23件),目前查结27件,正在初核2件,1件由检察院介入调查。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169件,立案204件,结案204件,党政纪处分209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

尽管我县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遇到了一些难点阻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长期以来,由于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了原有的工作模式,对“四种形态”在思想上还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加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宣传不够,致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

二是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滞后。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致使没有将“四种形态”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还需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

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从认识层面来看,“两个责任”作为一个全新的理念,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对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还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从机制层面来看,未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追责办法,责任分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缺乏体细化的操作规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执行难的问题。从效果层面来看,县委和县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能够做到认识准确、执行到位,但个别乡镇和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平衡的地方。在主体责任落实上,有的党组织执行标准不高,执行力层层递减;在监督责任落实上,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还没有完全理解,落实的力度还不够。

针对践行“四种形态”遇到的难点和阻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努力在“四个新”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我们既要保持惩治腐*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又要持续探索遏制腐*的治本之策,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当前,要以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

二是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要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要加强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形势,提出对策举措。还要看到,“四种形态”并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的节奏,它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只要违纪,动辄则咎,“四种形态”才能从理念变为现实。

三是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全面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一步改革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深入推进派出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把派出机构的权威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要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完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分配、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妄为。

四是“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情形和方式、力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最佳范文

乡镇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纪检调研汇报材料篇二

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执政的根基。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总书记指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的战斗力和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者和实施者,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功能上的一个要求,但又不能变成纯服务的组织,要充分发挥它的政治功能。近日,我们重点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及体现

去年,通过县委对全县22个党委,43个党总支,823个党支部,20834名党员集中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九种突出问题,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坚持向中央基准看齐,用“三严三实”标尺律己率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稳中有进、提质增效的良好态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188亿元、同比增长13%;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4915亿元、同比增长9.5%;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1778元、同比增长1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2957元、同比增长12%;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8.02亿元、同比增长27%。这些成效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各级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了三大政治功能:一是政治思想引导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坚定理想信念,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抓好了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扎实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二是组织协调作用。有效地利用政治、思想、组织的各种手段,协调并解决各类矛盾,把各个利益主体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和谐而充满活力的整体。特别是在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过程中,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减少内耗,保证本地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服务指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党的基层组织有效地组织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提高把握市场经济规律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增强对市场经济运行的预测和决策能力。

二、当前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的具体表现

近年来,凤翔县紧紧围绕“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活力凤翔、美丽凤翔、幸福凤翔”总体目标以“一强两好三勤三善”(即做强后勤保障,选好人员、配好班子,勤学善谋、勤跑善争、勤查善调)为统揽,以“一选双推三提升”(选派“第一书记”,推选优秀青年入党、推选优秀党员为村两委后备干部,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党的组织工作覆盖面、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水平)为抓手,重点实施“三大工程”(素质提升、创先争优、激励保障),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把脉送医问题村,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发展,但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党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教育管理抓的不紧。

党员队伍结构中,老龄化趋势仍未得到有效扭转,全县55岁以上党员约占到一半,35岁以下党员仅占四分之一,年轻党员绝大多数常年外出。多数年老党员虽然政治观念较强,但年老多病,体力不支,生活困难,难以起到带头作用。针对农村党员老龄化、流动化等现状,抓党员教育管理方法不新,研究不够,导致个别党员党性修养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将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

(二)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制约了党组织建设。

部分村党员干部缺乏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勇气,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领导能力不足;遗留问题多,束缚了村干部的手脚,甚至导致进行群体上访,使党组织工作陷入瘫痪;同时村干部留任时间短,服务效能很难显现;集体经济薄弱,经费投入又不足,党组织无法有效开展活动。

(三)党建工作虚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办公设施配备不完善,综合服务承载能力偏弱;学习内容及制度还需改进,无法满足当代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党内帮扶多停留在“输血”层面,未能实现“造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造成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难度加大;群众诉求渠道单一,导致因征地拆迁、耕地流转管理等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影响和谐稳定。

(四)党组织自身建设滞后。

首先是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滞后,对干部从严教育管理落的不实。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虽然各级领导干部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也基本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形成了从严管理干部的氛围。但还是对干部教育学习抓的不够,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其次是党内民主建设滞后,损害了普通党员对党的政治认同。作为生活在村庄场域中的普通党员,在村庄公共事务和权力结构中,是否有参与权利,不仅关系到党员自身对党的政治认同,也关系普通老百姓对党员的信任问题。而当前由于党内民主建设到滞后,部分党员权利难以实现,从而降低了自身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最后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有的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不能坚持,党课、思想汇报等制度得不到有效地落实;有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程序不规范,内容缺乏创新,执行组织制度流于形式,对新时期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少、创新少。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建议

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基层党组织功能上的一个要求,目的是使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通过服务更好地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一)要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必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在基层。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一要根据党章的规定,坚持和完善“五个一”制度,开展正常的、多种形式的党员活动,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二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明确基层党支部的.政治领导、工作指导、思想引导的职能,做到决策符合实际,办事顺乎民意。三要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形成有效的党员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成政治坚定、富民有方、团结战斗、务实创新的坚强战斗堡垒。

纪检调研汇报材料篇三

十九届xx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完成地方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近期,x联合x省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围绕当前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自身定位得到有效强化。调研显示,调研所到地区的各级派驻机构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自身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派驻监督,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及下一级干部进行监督,派驻机构组织、人事关系由纪委监委管理,履行监督职能相对独立,“派”的权威效果明显。

推动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成效明显。调研所到地区的派驻机构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和优势,督促、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日常监督、约谈提醒、专项检查、问责追责等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驻在部门主体责任逐级压实到位,“驻”的优势逐渐显现。

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调研所到地区纪委监委相继建立健全工作约谈、定期报告工作、执纪执法办案工作管理等机制以及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请示报告、机构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述职述廉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纪委监委对派驻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规范了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制度流程和相应配套文书,明确了分管、包联派驻机构的纪委监委领导以及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对应的工作职责,派驻机构日常业务开展进一步规范。如,有的县区纪委监委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办法,对派驻监督的对象及内容、监督检查方法、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规范,推动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派驻监督效果凸显。派驻机构积极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持续推进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市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能力,真正让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发挥。调研显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各级派驻机构处置案件线索和查办案件数量成倍增长,受理问题线索、初核、谈话函询、立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工作数量和质量大幅跃升。

“关键少数”的关系,通过盯住“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带动和促进整个组织体系更好地运转起来,从而真正解决监督“全覆盖”的问题。调研问卷结果显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关系仍没有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机关纪委职能职责有交叉重叠且协调困难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责任担当意识有待强化。部分县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与联系的县直部门联系较少,参加、列席联系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不多,对联系部门监督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少数派驻机构对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抓监督吃力不讨好,工作重心主要放在审查调查上,坐等举报、以办案论英雄的思想还未彻底扭转。

派驻监督手段单一、刚性不足。目前,部分地方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大多停留在参加党组班子会议上,对要害部门、重点岗位的权力运行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浮在表面,缺乏深度。监督方式方法的形式化东西较多,手段单一缺乏创新;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对驻在部门业务不太熟悉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重要风险点认识不清、把握不准;监督防控手段刚性不足,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跟进不够,存在制度有效性不强、执纪问责执行不力、监督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制度机制尚不健全,监督力量仍显薄弱。调研显示,当前地方有的派驻机构关于落实落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与相关部门协作办案、干部交流、干部考核等规范性制度在配套细则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如,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人员调配、组织形式以及后勤保障、管理制度等具体问题,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予以解决。调研显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人员力量明显不足,“抽调”成为派驻机构常态,这在市县基层表现尤为突出。派驻机构干部结构不合理,派驻干部的交流、培养、晋升渠道不够流畅,派驻干部知识面狭窄,特别是具有审计、财务、执法、金融等专业知识背景的干部缺乏,履职能力受到限制。

“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要始终把党的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既要扎实做好对驻在部门贯彻落实党xx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政治监督,也要抓好对驻在部门有关人员依法履职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纪法监督。

加强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纪委监委的组成部分,要在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执纪执法监督和审查调查等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常委(委员)协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有关监督检查室要建立健全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机制。

不断提升派驻监督的规范化水平。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不断提高派驻机构发现问题的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处置问题包括推动问题纠偏整改的能力。要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派驻机构既要善于发现处置违纪问题、又要善于发现处置违法问题,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使监督和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努力提升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要将派驻干部任用、交流、考核、培训等纳入纪委监委系统整个干部队伍建设“大盘子”统筹考虑,与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一视同仁,建立纪委监委机关和纪检监察组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在轮岗、挂职、提职、评优、培训等方面统一安排。注重优化派驻干部队伍结构,统筹考虑人员的配置和梯队建设,通过各种渠道畅通派驻干部的使用和交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派驻机构干部与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一体全员培训,实行系统性培训和专业性培训相结合,通过业务学习、以案代训、以巡代训、交流任职、上挂下派等方式,不断提高派驻干部的素质能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纪检调研汇报材料篇四

【篇一】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
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
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应用率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仍习惯于传统的办公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信息化给传统工作方式带来的革命性转变,究其原因是由于思想上“三转”特别是转方式上不到位。互联网+的信访平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性探索的载体,在推广应用上还需要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二是安全保密性有待加强。信息化的出现,使保密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过去的“锁好柜”“关好门”的保密措施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虽然电脑从技术上加强了保密管理,从程序上规范了操作流程,但使用人员的保密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网络也会被黑客攻击,也有可能存在信息失密、被盗等风险。
(二)具体的建议
强调“自动化”,提高信访件办理效能。巧妙设计excel电子台账,利用excel自动筛选、搜索功能,实现信访件查询、督办、预警等工作的自动化。将受理的信访件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等信息收集后,再次录入,使得信访件从受理到办结的轨迹清晰可见,避免了转送件办理无法追踪的问题。

【篇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2019年以来,我街道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调动街道社区两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新的反腐形势等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革、完善。根据我街道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现把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我街道现有纪检监察干部两人,行政编制一人,事业编制一人,平均学历为本科。今年以来,我街道纪委在区纪委的关心帮助下,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了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自办案件一起,上级交办案件一起。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纪环境不宽松,畏难情绪较多。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时,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担心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其他人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从而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街道纪检干部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双重管理,人、财、物属街道党工委管,业务上受区纪委指导,这种不太合理的管理体制使街道纪工委书记处于尴尬位置,以至于开展工作得过且过,只要求两头莫得罪。
(二)建议意见: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线,也是最前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是在选拔用人上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的纪检干部,任用真正具备党性强、作风正、群众公认,并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党员干部,特别是要选拔有法律、财经等专业特长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能随意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只要纪检监察干部能适应形势要求,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要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工委书记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时,各自回到原单位抓其它工作。这既可解决基层发案单位查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可解决各基层单位其它工作不丢的问题,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又锻炼了基层纪工委书记的办案能力,更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要强化监督意识。认真开展《两个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工作,严格落实群众举报保密制度和实行举报查实奖励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群众举报热线电话、明查暗访、纪检案件公开审理、来信来访定期分析通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适时公布监督结果。
三是试行基层纪检干部垂直管理体制。即基层纪检干部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检干部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

【篇三】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基层单位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格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新的力量,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谈一下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监督力量薄弱。

一是机构不健全。目前基层单位虽然已经配备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但大部分没有独立纪检监察室。二是人员配备不齐。现在大多数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只有1~2人,并身兼多职,兼顾本职工作较少,致使纪检监察职能履行不到位。三是体制不健全。基层单位纪检组和监察室是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样的体制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就显得有些乏力。

(二)队伍素质不高。

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需要纪检监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大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刚刚走向纪检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足,同时缺少专业知识培训,致使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不高,从而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

(三)干部职工认识不足。

基层单位处于工作的第一线,业务工作面广,任务繁重,大部分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放在完成工作任务上,而纪检监察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同时,部分干部职工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把工作做好了,不违背大原则就行,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支持配合,并有一种抵触情绪,严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四)宣传教育不到位。

大部分基层单位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错误的认为是“软件”,没有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从当前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情况来看,仍是以开会、学文件、读报纸、看电教片等简单方式方法为主,教育方式方法缺乏时代性和多样性,制约了反腐倡廉的实效性。

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力拼搏、勤学苦练,创新举措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古人云:只有学而知之,没有生而知之。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切实使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系统事业有效的发展。二是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责任心强,就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积极克服困难,推动工作开展。三是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创新能力是纪检监察人员必备的素质。基层工作者面对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创新意识强,才会把创新贯穿到谋划、推进和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中去,在创新中破解工作难题、在创新中推动工作落实、在创新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树立自身廉政形象。公生明,廉生威。纪检监察人员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廉洁从政,树立纪检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纪检监察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但现在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很少有主修这个专业或在专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过的人员。各级纪委部门应加强业务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知道从何干、如何干,怎样干好。

(三)纪检监察人员找准定位,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是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党组的领导,当好局党组的参谋助手,与其他党组成员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围绕全局工作,服务于单位工作大局,从全局的高度谋划部署工作、协调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落实。

(四)健全制度,加大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力度。

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基层单位应该针对当前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使质监的各项工作在执行上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五)纪检监察人员加强干部职工宣传教育,营造廉政工作氛围。

宣传教育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日常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廉、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深受干部职工喜爱、易接受、有吸引力、喜闻乐见的廉政活动,通过环境育廉。三是将廉政文化融入单位整体工作中去,使干部职工在“润物细无声、潜移墨化中”接受教育。

(六)纪检监察干部争取领导支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的支持至关重要。纪检监察人员要经常主动地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机关党组汇报工作情况,让领导意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争取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保驾护航作用,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与本部门党组成员的沟通和交流,增加了解,消除偏见,赢取大家工作上的理解与配合,争取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篇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着眼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局,解决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一项摆在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存在问题入手,谈一点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建议。

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组织建设不相适应。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一定的弱化现象。一方面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导致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部分基层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识不够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纪检书记既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又是党委委员,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另一方面,干部配备不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虽然选举配备了几名纪委委员,但不仅纪委书记是兼职,其余委员也都是兼职的。虽然按要求必须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但编制部门没有单设编制和岗位,所以大多数纪委副书记也只能兼职。市直党委专职纪委书记的配备也呈现弱化趋势。一些较大的党委、重要的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既没有纪检监察机构,也没有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处于缺乏日常监督的状况。

2、用人制度存在弊端。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也是一般的共产党员、公务员,但还是有其特殊性,在用和管上不能等同于其它干部队伍。当前,纪检监察系统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上级纪委主要负责下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和下级纪委常委的考核,而在人事任免上则由各级党委决定。这种用人体制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弊端。一是把关不严。有的地方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作为安排人员的“跳板”,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从事业的需要出发,有的地方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退休前的停靠点,把一些年龄接近退休而照顾性提拔的干部放在纪委领导岗位上,个别地方把一些干啥啥不行的人安排做纪检监察工作,不仅干不好纪检监察工作,甚至防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二是干部流转不活。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干部有必要在系统内部进行广泛的交流,以排除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过长带来的负面效应,并有利于干部队伍取长补短,吸收其他单位的工作经验,提高在复杂环境中开展工作的能力。但目前纪检监察干部的调动由所属党委决定的现实情况,导致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干部上下左右的流转基本没有。三是出口不畅,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战线上的领导干部不断得到提拔重用,但力度仍然不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使用的出口仍然不畅,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在同一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这既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又不利于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即使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3、办案设备滞后,经费不足。在当前机制机构转换、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的新形势下,在现代高科技发达的今天,违法违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高明,手法更隐蔽,社会纵横关系更为复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没有必须的办案装备加之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给急需查办的案件造成时间上的拖延,难以提高办案工作效率。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对策:

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这是当前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

一是管理体制要创新。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很难开展的问题,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同时,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

二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但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组织的形象。重点在没有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以及审批权限相对集中、人财物等管理权限较大、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人员较多的部门中,设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三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的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不断扩大三类人员在队伍中的比例。把那些愿干纪检监察工作、能干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重视干部队伍内部交流,在做好纪检干部向外系统交流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机构之间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机构之间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只要纪检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工作。在纪检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工作的前提下,若要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和所在纪委机构的同意。

四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党章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轮岗、交流力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锻炼和使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办案津贴,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及稳定性,政府应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篇五】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并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十八大后党风廉政、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纪检机关,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结合本村大实践活动下面我就任职以来在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做一些浅显的思考。

就我县而言,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多少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1、乡镇纪检监察基本无专职可言,均为兼职,我作为纪委书记要管市政和人居环境,纪委委员也都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基本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去年新任的,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较差。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起色不大,多为应付了事。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无办案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1、思想认识有差距。一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领导认为惩处了其下边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也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有用的,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我乡纪委由5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4人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上级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存在,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1、理顺管理体制,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收归县管。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不包村)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的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篇六】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乡纪委是协助乡党委、政府具体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组织。三年来,***纪委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为纯洁干部队伍,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在开展纪检工作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我乡纪委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经验,开展走访调研,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乡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做了一定思考。

***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4,其中专职纪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纪委委员2人。2018年换届时,每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接替村级纪检监督小组的工作,33个村级纪检员全部配齐,都是村内有威望、党性强、原则性强的人担任。
近3年来,在市纪委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纪委深入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严肃查乡违纪违法案件,办理各类案件30起,自查自办案件17起,信访举报案件13起,党内警告10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留党察看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480元。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有效的净化了党员队伍,政治生态得到了有效的改善,有力的推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为我乡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经过认真调研,我们发现影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因素和原因有很多:
1、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
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了一定加强,但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虽然纪委书记已经“三转”,但是纪检监察队伍专职干部人数太少。例如,我乡的纪委副书记同时担任乡包村干部、党建工作、起草党委和政府部分材料,纪委委员全部都是民主所、财政所、计生办骨干力量,由于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上级纪委安排部署的工作,难以做到专职落实,更无精力和时间去思考创新性工作,很大程度地制约了乡纪委有关工作。
2、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虽然,乡内纪检监察干部已经配齐配强,但村纪检干部仍存在素质不高的问题,许多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于如何做好纪检工作还没有头绪。另外,由于乡纪检干部变动频繁、流动性大,多数在工作逐渐熟悉时,工作岗位又发生改变,稳定性差,造成纪检干部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周而复始,整体纪检工作水平就提不上去。
3、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也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4、基层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村“两委”班子重项目建设轻纪检监察的思想较重。各村两委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争取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上,忽视了“抓好党建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导致一些村民小组原有的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形同虚设,发挥作用不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不齐全。
5、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
根据去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乡各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原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级纪检监督小组自行撤销,其相应的职责、权利、义务划归监委会。从目前成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实际情况看,由于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没有理顺,具体职责义务还不明确,加之***各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乡村两级无力承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补贴,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即使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不健全和工资补贴没保证,其作用也难以正常发挥。

1、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岗位,赋予职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一般缺乏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就事论事,以应对具体事务性工作为主,工作基本处于被动状态,不知道该做什么,怎样去做,从而致使有些工作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从数量上讲人数众多,分布在各个基层单位且在工作一线,看问题最直接,发现问题最及时,因此,赋予其相应职责,提高责任意识,当好纪检监察部门的助手尤为重要。
2、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队伍要适应时代要求。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事业放到第一位,带头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以饱满的精神,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投入工作。
3、依靠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的廉政执法能力。纪检监察是一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专业,也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小进则满,始终保持一种进取的心态,样样工作争一流。要按照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努力使纪检监察干部具备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能力。
4、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基层重视程度。纪检监察工作要注重宣传,充分利用理论、示范、警示教育方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针对党员干部群众的关注所在、利益所求和情感所趋,用生动的故事、群众熟悉的语言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宣传,促使基层站所和村组干部在抓业务抓经济的同时,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
5、强化机制建设,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理顺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之间相互关系,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义务,积极支持和指导监委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并将村监会的工作经费、报酬纳入财政预算,为村监会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补贴。


纪检调研汇报材料篇五

加强消防部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于全面提高消防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本文结合**大队近年来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借鉴其他有关党建的新思路、新方法,就如何加强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消防大队党建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消防大队按照兰州支队党建要求以提高领导部队全面建设特别是驾驭全局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为根本,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了班子建设,大队班子在大队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明显增强。大队党支部一直坚持把班子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开展“争创‘好班子’、争当‘好主官’”活动,定期对大队成员进行量化考评,有力促进了党组织班子建设。目前,**大队班子风正、心齐、劲足、实干,在多种形式队伍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十分突出,有力推动了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队党组织凝聚力、亲和力明显增强。一直以来,**大队党组织根据党内议事规则,分工协作、注重团结、协商共事,形成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集体领导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班子成员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讲实话、鼓实劲、抓实事、求实效,深入调查研究,扎实推进工作,确保了部队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了部队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是突出了制度建设,为大队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大队针对党建工作实际,对有关党建工作的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严格按照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为大队党组织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大队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大队党组织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不可忽视,党建工作中不落实、不突出、不适应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不落实”,主要表现在“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不落实,不落实奖惩措施,组织生活质量低;七项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随意性大;有时候党日制度流于形式,党课、党员大会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随意性强、活动不经常的现象较为突出;党员思想汇报坚持得不好,不能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不突出”,主要表现在大队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存在支部与行政会议不分的现象。“不适应”,主要是观念、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党支部书记在党务工作中出现的有些问题处理不够好,组织会议不及时,党支部成员对党务知识掌握不多;有的开展组织生活不联系部队工作实际,仅仅把组织生活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的有效方法被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所替代。

三、就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几点意见

第一,以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执行力为基准点,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经常化上做文章没有强大的执行力和严格的落实程序,再好的规章制度也难免流于形式。要使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必须在明确责任人、目标、时限、执行要求的基础上,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链,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一要强化认识,进一步统一抓党建工作的思想。当前部队党建工作出现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也有干部成长过程中缺少培训引导等方面的原因,但千条理由,万条理由,降低党建工作的标准没有理由。党的建设永远是处在第一位的核心工程,各级党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建工作光靠政治机关、光靠政工干部不行,要有各级共同负责才能真正抓出成效。二要强化教育,进一步打牢官兵抓党建工作的思想根基。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全面建设的主心骨,是一线战斗堡垒,是党实现在部队的思想、政治、组织领导的保证。因此必须继续巩固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完善良好的党内学习教育机制,从部队长远建设的高度来思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党员要坚持落实党课教育制度,要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培训,提高官兵的政治素质,引导官兵明辨是非。要切实抓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在学习党章上形成制度;年终考核重点要考党员是否清楚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把党章知识内容作为党员官兵晋职、晋级前的考试内容,大力营造按党章办事的浓厚氛围。三要创新机制,进一步解决当前党建工作难以落实的突出问题。要把机制建设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机制创新入手,改变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重突击整改轻基础建设的问题。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同时上级党组织还要强化督促检查,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以不断完善基层班子建设标准为依托,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上做文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标准,无以衡量。因此,必须制定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从政治信念、团结协作、作风纪律、廉洁自律、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首先,要把学习作为加强班子自身素质建设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班子成员的理论自学要有计划常抓不懈,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心发言制度、自学制度、警示教育制度、调研分析制度等的落实,努力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从更高的层面上认识和对待学习,下决心克服浮躁情绪,摆脱不必要的应酬,腾出时间和精力充实知识,提高思维层次和领导决策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和创造性。其次,要把提高务实能力作为加强班子核心领导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抓细抓实。要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推行重大问题征求官兵意见和咨询等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建设和谐班子。要高质量地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要真正做到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第三,以改进完善工作考核办法为突破口,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上做文章

一方面,要逐步改革考核考评方法和模式,调整考核重心,对考评内容、方法、步骤、要求、奖惩进行系统规范,增加党建工作的考核分值,把党建工作作为“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党建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评体系。要着手推行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主官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要对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的内容、时效、奖惩方式进行明确,结合实际进行细化,既有长计划、又有短安排,切实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同时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对各级班子日常、年终和任期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要有配套的刚性措施,直接与班子调整、评优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奖惩、任用挂钩。党建工作领先的要予以表彰,主官在交流提任时应优先考虑;党建工作落后的要提出批评,对主官应采取组织措施调整。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发挥党内争先评优机制的作用,激活创新发展的活力,要紧紧依靠争先创优活动的载体,注意发现、培养部队全面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不搞短期行为,不搞平均主义,更不能让先进典型自生自灭;先进的基层组织建设经验要注意挖掘、总结、提炼,最终形成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财富。

党建工作要始终按照《党章》、《政工条例》和军队党建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化运作。为切实加强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部局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使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根据部局的规定,一要选拔使用好各级党务干部,规范党务工作。党组织书记无论是政治主官还是军事主官担任,都要真正做到一岗双责,真正负起党政工作的双重责任,要切实解决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不强的问题,只有在学习中提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锻炼、积累、培养,才能逐渐成为合格的书记;对优秀党组织书记要允许有成长的过程,但时间不能太久。要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选拔、指导、培训,切实增强他们抓好党务工作的能力;新任支部书记应及时培训,主要学习党务基本知识和党建理论,研究怎样当好书记、怎样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如何提高书记的领导艺术和如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等课题,逐步形成党务工作者想做、会做和能够做好党务工作的格局。二要加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规范支部工作程序。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也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一个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如何,除了它的凝聚力、战斗力外,支部工作规范化程度是一个重要内容。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又集中体现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规范;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规范是整个部队党建工作规范化的基础和根本。真正做到支部工作规范化,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中对党课教育、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所作出的规定要求。三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素质,把好党员入口关极为重要。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推优程序,并落实专人对其进行培养考察,纳入党课教育的对象,并组织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或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当前消防部队面临着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新情况、新问题复杂的特殊时期,客观形势需要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需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战斗堡垒和核心领导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团结奋进,恪尽职守,走在前列促发展,干在实处当先锋,才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为部队全面建设和党建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基层组织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纪检调研汇报材料篇六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近年来,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措施方法,从优化干部结构、强化培养锻炼、完善激励机制,创新考核办法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不断推动公司纪检工作实现新突破。现根据工作要求,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及下一步意见建议进行调研。

目前,集团公司纪委配备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下设“一室两组”。即监督检查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人;在大通和鱼卡两个矿区分别设置纪检组,各配备专职人员4人,由集团公司纪委垂直管理,对大通的6个和鱼卡4个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司各二级单位根据党员人数、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均设立了纪委或纪检组。其中,鱼卡公司设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名,下设纪检室,配备专职纪检人员2名;对涉及物资采购和销售的两个二级单位(物资供应公司、民光销售公司)配备专职纪检组长,由公司直接委派管理,两公司均设立纪检室,各配备了专职纪检人员2名;团鱼山露天煤矿、物业公司等7家二级单位均设立纪检组,纪检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均为兼职),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纪委和所在矿区纪检组领导和指导。同时,各基层党支部都设置了纪检委员,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3人,兼职干部14人。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履职尽责过程中,不仅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而且要熟悉经营、生产、安全、财务等各方面的管理流程和专业知识。通过调研发现,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队伍能力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纪检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了加强,但现有的专兼职人员中绝大多数刚步入纪检监察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实践经验,尚不能有效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目前,集团公司现有的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专职纪检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在日常履行监督职责时业务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工作常常捉襟见肘。

(二)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纪检工作容易“得罪人”。部分纪检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敢“得罪人”,担心得罪领导、担心影响个人人际关系,更担心影响自己的前程。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老好人的心态。

(三)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论理解把握不到位,工作抓手不够准确。

(四)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化。检查没有针对性,创新能力不足,对查找出问题没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部分纪检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找出他人的问题,没有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跟踪落实,出现“年年抓整改、年年老问题”现象,造成检查工作成效不大。同时随着纪检工作的不断深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个别同志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停滞不前。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纪检干部是根本也是保障,必须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集团公司纪委瞄准纪检工作短板弱项,以强化内部监督等为重要抓手,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清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一)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团公司纪委大力开展全员培训,推动纪检干部增强本领,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按照纪检年度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纪检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工作骨干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与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通过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形式,加强纪检干部多岗位历练,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能力。

(二)强化对纪检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利用每月1次政治学习,每季一次业务培训,纪检微信群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提升纪检干部自身廉洁从业意识。

(三)严管厚爱、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加强创新。在细节上下功夫,在方式上创新招。在日常工作中客服经验主义、惯性思维,提高对工作的科学研判,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评先选优工作中设立“优秀纪检工作者”奖项,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纪检工作者给予表彰和肯定,有力的调动了纪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重要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专题会议制度》《“政治画像”评价和企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确保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及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及重要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限期督办,大大提升问题整改成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建议继续从省纪委层面加大对国有企业纪检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国企纪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国企纪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的问题,仍需深入系统学习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通过交流、学习、座谈、调研、观摩等方式,开拓思路和眼界,使工作目标一致,工作思路明晰,工作信心和勇气充足。

(二)建议有计划地选派国企纪检干部到省纪委、驻工信厅纪检检查组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国企纪检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范文

银行纪检监察调研报告

纪检调研汇报材料篇七

一、当前乡镇纪委组织建立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说,乡镇纪委组织建立总体上呈健康发展的态势,是一支党委、县政府信任,干部群众称心的纪检监察干军队伍,在贯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立和反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别是在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培训等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但在一定成果的还也必需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乡镇纪检组织建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处理,势必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首要显示在: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有的乡镇指导以为惩办了其属下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会影响其工作成果,对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注重、不够支持;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单方面以为做好经济工作才是实的、有效的,有的把纪委书记作为一种待遇,作为选拔的“跳板”,也有的以为纪检干军队伍交流“换血”慢,大局部纪检干部“终身制”,因此呈现了做纪检工作“没奔头”的思想心情。

2、队伍构造不够合理。首要表现在一是常识构造不合理。当前我市乡镇纪委成员共75人,80%以上是大专文明,但首要的专业组成是由农、林、牧、渔等传统产业,而财务、审计、司法等与纪检营业相关的专业人员还不到10%。二是性别构造不合理。男女构造掉调,乡镇纪委成员90%以上是男同志,形成触及对象为女人时显得人员左支右绌。三是职业构造不合理。乡镇纪委成员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非专职状况遍及,纪委书记90%兼党群副书记,纪委委员兼中层职务的也达84%,不能做到专职专用。

3、队伍力量显得薄弱。首要表现在人、财、物等方面。人力方面,虽乡镇纪委书记单设,但大多兼任副书记一职,首要精神放在乡镇中心工作上,纪检工作反而成了副业。纪检委员大多承当部分的详细工作,碰到纪检工作和其他工作相抵触时,不晓得是听纪委书记的去做纪检工作,照样听分担指导的去做其他工作。财力方面,乡镇纪委没有可自力支配的经费,一切开支需依托乡镇党委、县政府,而乡镇财务自身也较坚苦,因此显示在物力方面,有很多乡镇连必需的办案开支都无法处理,有些只能追求上级支持。

4、队伍本质有待提高。乡镇纪检干部成天忙于其他工作,很少研究纪检营业,对学习的认识也不到位,立场不够正直,以为实践学习是走过场,营业学习“以干代学”,形成政管治论常识浅薄,营业不熟不精,处理问题的才能不强,再加上乡镇纪委书记变化频频,每3—5年要改换一轮,工作的延续性遭到较大影响。

二、发生问题的缘由

1、干部思想不不变。纪检工作辛劳,“光栽刺不栽花”,是个费劲不奉迎的苦差使,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不快,有的专职纪检委员多年也没有处理个科级待遇,有的纪委书记才能强,年限长,也无法兼任党委副书记。此外,纪检干部往往连一些正常的文娱活动也不敢参与,常被人以为“不合群”,是社会“另类”,一些秉公执纪的纪检干部还常被查询对象所抱怨,甚至被亲属伴侣所不睬解,接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宏大,因此形成了纪检干部的不服衡心态,一些基层的纪检干部思想不不变,不安心本职工作。

2、队伍治理不专业。纪检工作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性质属法律执纪类,其本能机能的非凡性决定了其非凡的.内部治理,不能同等于其它普通的党委部分,治理形式上要尽能够走专业化治理的道路。但当前的乡镇纪委情况是,内部治理的方法办法和党委其他部分没有区别,流于惯例化和普通化,招致了当前乡镇纪委干军队伍建立难以专业化。

3、指导认识不到位。在乡镇,一些指导以为纪委但是是查办案件,而平常也没有什么案可办,兼几项工作天经地义,没有把纪委组织建立和干军队伍作风建立摆到应有地位,别的,一些指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本身对监督工作不足准确认识,认为监督就是对本人不信任,跟本人过不去,有损指导威信,因此回绝监督,也就对监督工作不足支持与信任。

4、常识培训不系统。纪检工作是一项规律性、自力性很强的工作,有它本身的规则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坚持常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手段。可乡镇纪委因为岗位调整,人员常常变化等缘由,不单形成工作脱节,并且易使干部发生“干纪检是临时的”等思想,研究营业的积极性和承受新常识的自动性都显得不够强,以致于呈现“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景象。

三、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结合上述存在的问题及缘由,我们以为,要不断改良和提高乡镇纪委组织建立程度,充分发扬其在增强对同级指导干部的监督中的效果,提高监督成效,应在这些方面下功夫。

1、在增强指导上下功夫。要把对纪检工作的注重落真实人员装备上,落真实处理经费、改善工作前提上,落真实为纪委撑腰壮胆、解除后顾之忧上,落真实加大党风廉政建立的宣布道育力度、营建优越的执纪法律情况上。乡镇党委要统筹好纪委书记的分工,分担其他工作要与纪检工作亲密相关,把首要精神放在纪检工作上,应多关怀纪检专干和委员,切实处理好专干不专的问题,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精神,想纪检工作,干纪检工作。乡镇党委首要指导要振振有词地扶正压邪,对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行为,要依纪依法果断从重从快查处。还,要教育纪检干部,不辱工作,不负重托,喜欢岗敬业,当好党的忠实卫士。

2、在增强队伍建立上下功夫。着重优化三个方面:一是专业构造优化,要装备和培育符合纪检工作需求的纪检干部,把纪检干部培育成纪检工作的里手行家;二是年龄构造优化,要使纪检干军队伍年龄构造合理散布,构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梯形构造,还留意干部的最佳运用期,在其才能、经历、体质、精神形态最佳的年龄段负责适宜的指导职务,以保证事业的延续性和不变性;三是常识构造优化,纪检工作不只准则性强,并且政策、营业程度要求高。查办案件、信访调处等很多工作,不只要具体把握党风廉政律例准则、相关司法常识等,很多时分还需求熟习财政、审计,擅长巧妙运专心理学常识。抵挡违纪违法分子,需求从纪检干部的个别具体本质培育和全体本质构造装备两方面予以优化。

、在增强硬件建立上下功夫。乡镇纪委承当着较为深重的工作任务,需求具有响应的工作前提。乡镇党委县政府要在物力、财力上关怀和支持纪委工作,每年拨出恰当的经费由乡镇纪委开支,尽量让乡镇纪委有自力的经费和办公设备,保证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关怀纪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力所能及为他们处理实践问题。

4、在增强学习培训上下功夫。要坚持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以培训中心为平台,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惯例营业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有能一次营业培训的时机,以此提高干部的专业程度;要认真增强学历教育。积极鼓舞和支持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应用业余时间,经过在职学习、自学、函授等多种路子承受学历教育,获取高学历;要经过教育、培训、磨炼等多种方法提高乡镇纪检干军队伍本质,对在乡镇纪委工作时间较长且成果突出的,准则上经过选拔、转任的方法,交流到其它乡镇或部分工作,上下级机关也可依据需求互派干部挂职磨炼,促进干部的具体发展;要落实干部培训档案治理和学习审核准则,使教育培训和选拔运用真正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