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精选18篇)

时间:2024-01-08 05:57:57 作者:念青松 工作计划

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一种行为约束,更是一种激励和规范人们行为的工具。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和约束个体行为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规范,知道规章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如何做到规章制度的全面贯彻和执行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

进销存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一)、工作要求:。

1、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2、妥善保管出入库凭单和有关报表、帐簿,不可丢失;做好保密工作。

3、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4、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完整,库容整洁,通道畅通。

5、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6、上班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门窗是否已锁好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7、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未经财务主管人员同意随意涂改账目、抽换帐页。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二)、日常管理。

1、合理设置各类物资的账簿。严格按有关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处理,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正确无误。

2、会同督促所需物资部门填制申购单,及时采购所需物资,使库存物资供应充足及时,不延误工作为准。物资到达时,首先将申购单及原始单据核对是否相符(数量、规格、质量要求是否相符)。其次再与原始单据和实物核对,验收无误后,填制收料单。

3、做好各类物资的日常核查工作定期盘点。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发现物料失少或因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须报废处理的,必须填写专门报告上级主管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4、按物资的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摆放,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5、定期进行各类存货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上报主管及时加以处理。

6、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货物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跟其他货物区分管理,并在该区标示警示标语。

7、保管员必须24小时在岗,有事请假,必须有人顶岗。吃住在库,保证物资材料出入库正常运行。

8、保管员设置两套账,即手工记账和电脑录入相结合,每日终时,根据收料单、领料单记账,核对库存是否一致,紧密配合会计,核对单据,做到帐物相符。

9、每月最后一天下午6时为结账时,将当月发生的物资材料出入库单据汇总,打印工程物资明细表两份,一份交会计,一份自行保存。

10、仓库内严禁烟火,离岗时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

(三)、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单据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入库物料处理放在待入库区域内,不得与已入库物资混合放置。

3、因工地急需使用而在当地采购但未入库的原材料或物料,必须补办入库手续。

4、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及时分类整理上架,严禁随意堆放。

(四)、物料及产品出库管理。

1、物资出库凭证为领料单(以主管签名为准,无签名不准领料,特殊情况主管应电话告知仓管员)方可办量出库,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拿走物资。生产工人领料按工艺卡上的数量核发,注明领料人。

2、领用工具须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角磨机,剪刀,卷尺等),使用人有义务爱惜公司财物,如发现有故意损坏或遗失等情况,直接追究领用人的经济责任;劳保用品及低值耗材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发放(如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按月定额供应给个人,如须超额领用须经厂部领导批准,才能重新申领。仓管负责监督旧物的回收情况,必要时须在相关登记簿上登记注明。

3、涉及夜间及特殊情况领取物品,可由厂长到仓库借用簿上签字,并于次日上午及时补单。

4、外出工地领料,须见单发料。工地余料须由领队盘点入库,仓库人员作好退料登记(须注明:退料工地名称,退料时间,领队签名)。

5、公司产品的出库,应统一由仓管员根据业务负责人提供有领导签署意见的合同或相关资料,以此为依据填开出仓单须经厂长签字后发货;门卫值班人员须认真核对产品出仓手续是否齐全确认签字后才可放行,出仓单一式三份,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交仓库留存,一份门卫留存备查。

(五)、外出作业工具出库管理。

1、电动工具、五金工具、计量工具等工具类物资需要带到现场作业使用的,一律办理出库登记手续方可出厂,并且在外出作业完毕后及时退还仓库并办理入库手续。

2、班组所需工具统一由班组长负责借用,安装队所需工具统一由队长负责借用,其他人员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借用工具。

3、借用时,借用人要检查工具的.完好性,借用时工具已存在缺陷的,办理登记时要注明情况。

4、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善的工具借用台账。对非限时借用,由班组负责保管的工具,定期须核查对账一次;对限时借用的工具,须及时核查退还情况,借用时间到期但借用人须继续借用的,要办理续借登记。

5、对于有问题暂时无法使用的工具,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告知厂长进行维修,保持工具的完好。

6、工具丢失的,由借用人作书面说明,未做书面说明或经调查属借用人未尽保管责任造成丢失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对冷藏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冷链管理的管理规定。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有冷藏药品管理。

4、责任:门店收货、验收、储存、销售人员。

5、内容:

5.1、经营冷藏药品的,应有配套的调控和显示温湿度冷藏设备。冷藏设备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之处;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5.2、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中,不得置于露天、阳光直射和其他可能改变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收货前,如能当场导出随行的温度记录仪记录数据,应查看并确认运输全程温度符合规定的要求后,方可接收货物;如不能当场导出随行的温度记录仪数据,应暂移入规定温度的待检区,待获得运输全程温度数据并确认符合规定后,才能移入合格品区。冷藏药品收货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冷藏药品的收货、入店通常应在15分钟内完成。

5.3、冷藏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设施或设备内温度、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对不符合温度要求运输的应拒收。

5.4、冷藏药品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同时包括发货方温度记录仪编号、收货时间、入库的时间等。

5.5、零售药店已出售给消费者的冷藏药品,退回后不得再次进行销售。

5.6、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冷藏药品需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以保证药品在适应的温度下,便于携带。

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规定如下。

一、科室基数药品是指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

二、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由医务科会同护理部确定,报药剂科备案。

三、基数药品的管理。

1、药剂科制定统一表格,按照科室统计记录基数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责任人。

2、第一次基数时,由科室经药剂科药库领药,一次性院内消耗。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

3、因近期无抢救患者致基数药品失效的,由医院承担损失,做科室消耗支出。

4、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情况下,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无正当理由失效的由科室承担经济损失。

5、基数药品数量准确,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6、临床护理部门应有责任人管理基数药品,防止过期失效。药剂科应定期的检查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的情况。

进销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诊所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药品是指取得国药准字号的物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耗材是指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

二、购进审核管理:购进药品、耗材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三、验收管理: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进购。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四、存储管理:在常温(温度为0-30c)、阴凉(温度不高于20c)、冷藏(温度为2-10c)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存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五、使用管理:必须凭本店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药品、耗材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拆零是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的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六、应急管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进销存管理制度

明确会所零售商品的进、销、存管理,以有效地控制过程。

适用于zz城会所商品的采购、零售及库存管理。

3.1各区域服务员负责管辖范围内商品的采购申报工作。

3.2会所领班负责会所全部商品的采购申请工作。

3.3会所主管负责会所全部商品的采购审核工作。

3.4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会所全部商品审批工作。

4.1根据库存制定商品进货计划,拟定品种、规格、品牌、价格标准;缺货登记,进货合理,按程序审批。

4.2领班在批准的合格供方处采购,货真价实。

4.3验货:名称、规格、数量与发票是否一致;商品包装与外观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完整。不合格记录/退换货。

4.4填写《入库单》,记录商品名称、数量、价格、进货日期等信息。登记流水帐。

4.5服务员填写《领料单》,发货、领取方签字。按保质期,先入先发。

4.6制定价格标准,填写价格标签,主管批准唱收、唱付、钱款当面交清。记流水帐、现金帐、盘点柜台存货,交款。

4.7每日清点柜台存货,每月盘点库存数和商品质量、保质期、保存期。

4.8发现损坏、有瑕疵商品登记,判断损坏性质,质量问题退换货,自然损坏经理批准后作报损处理,登记盘点表。

5.1无

6.1无

进销存管理制度

1、新店铺货后三天内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账,账务管理员同步在公司建立起对应的大账。

2、建立新账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账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3、店长每周一下午至公司开会时必须将上一周的销售报表和销售小票交至账务管理员,账务管理员在一周内完成销账,包括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小票必须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晰,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4、与商场联营店铺不得私收现金,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做辞退处理。对通过公司批准,个别商场内部人员购买产品所收现金必须及时上交公司,收现商品做入销售日报和周报,注明内购和折扣比例,不能向货品部办理退货。顾客损坏商品理赔款视同内购销售,做进销售报表。

5、各店的出货单由店长或导购正式签字后在1~2日内必须返回货品部,出货单一式四份,店长留存一份,其余三份交回货品部,货品部留存一份,转交财务部两份。

6、店长和账务管理员必须作到当天的进货和销货必须当天做账,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周做一次合计。遇到店长或账务管理员请假的情况,超过三天假期就必须上报业务主管或会计,安排代理人。

7、所有销账工作必须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须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出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不得丢失。一旦丢失,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8、自营店货品盘点分为日盘总数,月盘明细,日盘总数即每天早晚班导购交接班时对货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交接本上签字。月盘明细即每月由财务人员随机对店铺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须对明细账。

9、月盘时对柜台上出现的混签、丢签商品不能盘点入账,应办理退货手续,退回货品部进行重新核定。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即视为违规,必须接受处罚。店长自行发现混签、丢签,情节轻微,并及时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此类情况不进行处罚。

10、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定,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矛盾时,销售给盘点让路。店长和导购必须认真配合盘点人员的工作,并应整理好台账,及时与盘点结果进行核对。

11、盘点表一式两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须归档保存,以备下月查实。

12、盘点结束后,及时进行盘点实数与台账、大账的核对,只有核对后实现实数与台账、大账完全相符,才能说明账目清晰;如出现不符,就必须对明细资料进行逐一核查,找出差异。

13、对问题较少的店铺,盘点当日就必须完成核查;对问题较多的店铺,店长必须安排时间在三日内回到公司与盘点的财务人员进行核查,并把出现的问题如实上报会计。拖延核查时间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14、对账核查的各种问题不管查清还是未查清都必须逐一列出清单,说明情况,上报会计。

15、自营店库存管理必须做到:

以产品系列和品类分开装袋装箱集中储放,提高销售时的找货速度。

产品包装袋要完整无破损,对破损的袋子及时更换,防止因破袋而发生乱签。

不同规格大小的产品必须放在相应大小的包装袋中,防止商品损坏,尤其易折的银链商品。

单款产品的库存量不能过大,中低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4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高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一般款式单款库 存不能超过1件;对滞销库存商品每3个月向公司办理一次调货。

各自营店的库存指标由公司统筹确定,正常售卖季不能超过指标;在节日旺季,库存量可以超过指标,但幅度不能超过30%.各自营店库存指标详见附件。

销售人员佩戴产品促进销售只限于在专柜或专卖店现场,每件产品的佩戴时间不要超过7天,尽量减少磨损,保证产品光亮如新。

16、会计负责对各店存在的混签、丢签、丢失原始进销凭证(进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丢失货品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混签、丢签核查清楚后监督店铺进行价签调整和补充,货品丢失问题上报总经理处理。

17、会计和总经理对当月自营店进销存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落实后,账务管理员根据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店铺账目进行调整,实现公司大账与店铺台账的统一。在未经总经理或会计批准的情况下,账务管理员不得私自调账。

18、每月自营店进销存报表由账务管理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会计进行初步核查后汇总上报总经理。自营店进销存报表上报时间与损益表同步。

19、处罚

销售报表和小票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50元;导购30元)

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单、调(退)货单、小票、上月盘点表(店长罚款100元)

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店长罚款200元;导购100元)

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100元)

联营店铺私收现金(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专卖店随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库存储放未按规范操作,管理混乱(店长罚款100元、导购50元)

库存品存在袋子破损或袋子使用规格不合理导致商品损坏(店长罚款100元)

单款未发生销售的产品超过5件以上,未在3个月内调回(店长罚款100元)

商品陈列和正常售卖中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商品至残,每月至残率超过0.2%(店长罚款200元、导购罚款100元)

20、奖励

连续三个月以上账目清晰,账与账、账与物相符,无混签、丢签,奖励店长200元、导购100元,每3个月评审一次。

财务人员稽查时, 库存储放管理产品陈列规范,无破袋和乱签,奖励店长100元。

全年账务管理清晰,未发生处罚事件的店铺,将获得最佳管理奖,奖金由总经理决定,不限名额。

药品管理制度

“全面预算”就是对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具体的做法是在每年的粘末对当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作全面地分析,在此基础上,超市总总部会同有关部门和门店对下一年的企业目标进行研究,然后根据上报的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进行修正补充,便财务预算初稿,最后由经理室通过后下达。

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突出预算的刚性,管理的重点要落实过程控制。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发现情况,及时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由于预算原因造成的偏差,要修正预算指标,使预算真正起到指导经济的作用。

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完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决策的前提是可行性分析。由于业务和财务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财务从投资项目初期参与,共同进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投资方案更趋完善。

加强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大型连锁药店具有货币资金流量大、闲置时间短、流量沉淀多的特点。因此,财务应根据这些特点,科学合理调度和运用资金,为企业创造效益。

加强库存管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连锁药店商品具有周转快、流量大、品种多和规格齐的特点;在销售形式上,以敞开货架陈列和顾客自选为主。鉴于这些特点,企业要在进货环节、储存环节、退货环节加强对商品的管理。

费用开支,都要规定操作流程程序,明确审批权限。

进销存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外购商品进销存与盘点管理,规范业务作业流程,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外购商品范围。

包括(不限于):免钉胶、硅胶。

二、部门职责。

仓管部:负责外购商品进、销、存管理。

销售内勤:负责开具销售单、退货单及进货不良品之处理。

财务部:负责商品销售及库存管理的财务稽核工作。

物流部:负责联系车辆,安排货运。

1、销售内勤依据商品库存状况,向供货商下采购单。采购订单一式两份,分别于销售内勤、仓库留存。

2、商品入库时,库存管理员应按照客户发货单逐一清点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确保入库商品与采购单一致。

3、对于不良商品应及时通知销售内勤与供货商联系,办理商品退、换货手续。

4、经审查无误的商品,仓管部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商品按照要求摆放相应货位。

5、产品入库单一式三份,分别留于仓库、采购部、财务部。财务部凭借采购单、入库单、资金支付申请单支付货款或挂账确认往来账款。

1、商品的保管要根据商品的不同种类及特性,结合仓库的条件,采用合理的制度放置,既要保证各种商品免受损害,又要保证商品出入库和盘存的方便。

2、商品储存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每类商品设置商品卡片,并随商品的进出随时登记。卡片上应记录物料名称、货位、入库和出库日期、进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卡片要挂在货位对应处。

3、商品的计量单位要按照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的'商品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保证同一种商品前后计量单位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4、商品码垛要牢固、整齐,要留有工作道,便于保养、清点、收发,应当按种类、包装、体积、重量合理堆码。

5、仓库保管的商品,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试用、调换和外借。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不合乎公司规定的出库、移库、退库等请求。

6、做好仓库与采购、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并对商品的利用、积压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1、仓管部必须严格按照先办手续后发货的原则执行,并保证发货手续齐全、完备。

2、仓管部发货遵循先入先出原则。严格按照商品保质期到期先后作出合理的出库安排。

3、商品销售时,销售内勤首先确认销售货款已到账或赊销已经领导审批,后开具“销售单”。物流部根据销售单安排货运发货。

4、仓管部凭借“销售单”、货运回执单,开具出库单,出库单一式贰份,一份留仓库备存,一份连同“销售单”、“货运回执单”递交财务部。

5、门卫应该严格按照仓库开具的出门证审查货运车辆,无误后放行。

1、发生销售退回时,销售内勤首先应根据该批商品的销售单核对退回商品。确认无误后,符合公司销售退回政策的,销售内勤填写“退货单”,仓库办理退货入库手续。

2、退回的商品应提交质检部检测,对于不能再次销售的商品单独存放,定期按照公司商品报废流程处理。

3、如果财务部对该批商品已开具销售发票,当月开具的发票,客户尚未认证,可以直接将发票退回。跨月度或者客户已经认证。则购货方应开具红字发票。

4、财务部根据“退货单”与仓库“入库单”、资金支付申请单支付货款或挂账往来账款。并做库存账务调整处理。

七、库存盘点。

1、盘点的主要内容:查清商品实际库存量、仓储台账、财务明细账是否相符,查明商品发生盈亏的原因,查明商品的质量状况等,做到账实相符,及时处理超储、呆滞商品,节约流动资金。

2、盘点周期:每月抽样盘点进行一次,每年全面盘点进行一次。

3、盘点中出现的盘盈、盘亏,仓管部应详细说明原因;必要时,追究相关部岗位的责任。根据公司的处理意见,仓库、财务做相应账务调整处理。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药品管理制度

1、药房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房外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2、药房的通道和出入口不准堵塞,要保持通畅。

3、药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存储,墙距、灯距、顶距、柱距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4、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药房,如工作需要,要经药房人员许可并带领。

5、药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

6、药房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7、药房内严禁一切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经批准方可动火,有专人看守。

8、药房人员每天下班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并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9、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对特别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药品使用与分配。

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分配药品。分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分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分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常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背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

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经验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买时,应有购买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买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六)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应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七)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药品管理制度

(1)为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终止妊娠药品的购、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3)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必须索取《终止妊娠许可证》或《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原印章,凡未索证、无证不得销售。

(4)终止妊娠药品必须从具有该类品种生产、经营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购进。必须索取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5)终止妊娠药品流向记录由质管员每年1、4、7、10月5日前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樟树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书面报告,并不得迟报、瞒报,购销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对购进的终止妊娠类药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

(7)对破损、变质、过期失效的不合格终止妊娠药品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告、确认手续,需报损、销毁的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报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批准后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库、中转库及各药房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特别注意,保证药品出库、调配准确无误。

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此类标志字体为红色,以便更加醒目。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从中转库到药房要双人复核,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产地以便区分。

7、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8、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9、本制度的制定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房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药品管理制度

一、实验仪器设备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要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总帐、分类帐与物相符,仪器与仪器橱卡记录相符。

三、仪器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整齐美观。要按仪器性能做好防尘、防压、防蛀、防潮、防霉、防锈、防震、防磁及避光等工作。仪器、药品室应配备消防器材。

四、贵重精密仪器,要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后才能启用,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定期擦抹或用机械吸尘除灰。贵重、普通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都要存档管理。

五、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实验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结合课程标准或教材的变化,要及时更新补充新的仪器,保持教学仪器数量和品种的动态平衡。

六、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时要进行登记,限量发放,如有剩余,要如数回收。实验后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药品管理制度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2、对药品、制剂实行效期管理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制剂禁止销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剂科原则上应采购距有效期不短于六个月的药品,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在预测药品使用量的基础上合理采购,避免积压、浪费。采购近效期药品,应统计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额采购。距有效期短于六个月的药品不得采购,特殊情况必须采购的,应由药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计划,严格按计划采购。

5、药品验收时必须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无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一次入库多批号药品时,应分别检查批号和效期。遇近效期药品,应与药品采购员联系,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收货,并通知药库保管员。

6、药品入库时必须写入药品批号和有效期等与效期管理有关的信息,信息填写及时、准确。

7、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8、各级药品保管人员在进行药品养护中应遵循有关的操作程序,检查所养护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时处理。

9、保管员每月底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审核无误后督促调剂室内部进行药品调拨,尽量先发放近效期药品。

10、药品清点时应查看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11、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该药品的调剂和发放。

12、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3、在药品的管理、养护、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发现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处理。

14、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15、已发出药品需要退换的(符合医院有关规定),退回药品应在有效期内。对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办理销后退回手续。

16、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17、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药品管理制度

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依照上级规定,以切实保证师生用药安全有效。

一、保健室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保健室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保健室老师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二、保健室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三、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做报损销毁处理。

四、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地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五、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六、对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七、早上晨检时认真记录幼儿姓名、班级,幼儿带来的药物名称、服药剂量,中午给幼儿喂药时,认真核对方可喂药。

1、园内药品必须由保健员专人负责保管,准确无误。

2、定期做好药品的盘点工作,统计上报财会。

3、对药品不同剂型应分别存放,口服药和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

4、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5、严格遵守体温表按期常规消毒。

1、幼儿药品应由保健室妥善保管,严格与食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2、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医院看病拿药、自己购药、或在保健室拿的药)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3、幼儿所服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有病历卡。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家长只带包装完整的药,并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由保健老师统一给幼儿服用。

4、若服用有特殊要求要经保健老师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上,与该班老师共同查对幼儿姓名正确无误,老师并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5、幼儿在园服药,必须把药物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如若家长要求大剂量服用者,保健员有权拒绝,以防孩子服药所致不良反应;如若班上老师私自收家长或幼儿所带药物,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者,以及喂错药所导致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任。

6、幼儿自己带药来园,又无家长口头或纸条交待的,一律不喂。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体弱儿除外)。预防保健药建议家长在家早晚给幼儿服用足够了,不必要带到幼儿园来服用。

7、保教老师给幼儿喂药时,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应一致无误,并严格按剂量服用。

8、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漆凉铭幼儿。

20xx.5。

药品管理制度

规范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确保正确安全使用。

适用于小区内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

3.1保洁领班负责制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及质量监控。

3.2保洁员负责依照本规定进行具体的防疫消杀药品使用。

4.1在使用防疫消杀药品进行防疫消杀防治工作时,应事先准备好相关喷药工具,操作人员应详阅药品标鉴说明,并做到清楚药品的防治对象、使用剂量及稀释倍数。

4.2::喷洒药品时要注意做好预防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穿长衣、长裤,工作时佩戴卫生口罩。戴防毒手套;喷药作业完毕后换衣裤,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喷药工具,将剩余药品和药品空瓶/袋如数交回仓库集中保管。

4.3药物不慎溅至皮肤或脸部时,及时用水冲洗,以免中毒或灼伤皮肤,凡接触过药物的手或手套,未洗干净前,不能触摸家私或食品用具。

4.4在小区内使用药品应杜绝使用剧毒,有效期长及具有强刺激性气味的药品,应使用高效低毒防疫消杀药品。

4.5使用各种药品的浓度应准确,严格按比例配制;两种或两种以上药品配合时,用量要准确,避免降低药效或产生药害。

4.6喷洒药品时要注意风向,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切勿迎面喷药。

4.7喷洒药品时要求均匀,以防多药处出现药害,少药处害虫未除。

4.8大风大雨天、重大节日或专项活动期间及周末禁止喷药;楼层消杀活动一般在上班时间住户少的情况下进行,梯间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扶手或客户的门面上,如特殊情况须在非上班时间进行的,须先征得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

4.9员工宿舍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食堂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食品和器具上。

4.10办公室、会所及娱乐配套设施应在下班或营业结束后进行,并注意关闭门窗;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11在使用药品时,必须有领班现场指导进行药品配制。

4.12各种防疫消杀药物应贴上标记,使用药物后,应放回原处,必须妥善保管,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5.1关注环保,各类农药保管、领用、配制按规定执行,及时回收空瓶,集中退还或处理。

5.2注意节约。

5.3对空气质量有影响的施药、排污作业应事先通知客户,并采取有效驱冲措施。

6.1《防疫消杀操作规程》。

药品管理制度

一、验收者依据《采购药品计划表》、随货同行票据接货、清点内,并在回容执上签字。

二、验收者执行药品验收程序,对购进的药品依据原始凭证(随货同行票据),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协议书规定,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记录。

三、验收者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协议书的规定,在待验区进行逐批验收,并于24小时内完成。

四、验收者进行药品外观的性状检查,核对药品的品名、生产企业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并做药品购入验收记录。

五、对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拒绝验收(特殊情况除外)。

六、验收后,验收者填写《药品验收入库单》。

七、药品入库时,凭验收者签字的验收入库单,随货同行票办理药品入库,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八、药品的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九、对货与票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不清或脱落、药品超过有效期等情况、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验收者应拒收药品,不得入库。

十、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十一、药品出库:药房凭领料单(一式三份,药库、药房、负责人各保留一份),经负责人签字后,药库方可发出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