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大全(13篇)

时间:2023-12-22 23:28:04 作者:琉璃 口号大全

学校是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我们可以在此尝试各种新的想法和项目。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的学校总结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灵感。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学校治理三乱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纠风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认真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落实。现制定本站二0一一年度治理公路“三乱”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分局关于治理和实现公路无“三乱”的文件精神,坚决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开展创建“三乱”不发生在我身上、我单位的活动,争创文明收费示范窗口。

二、每个岗位的执法人员,必须按我站制定的相关岗位职责,明确其执法职责、执法内容和执法权限,不得越权和失职,并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和处罚票据。

三、不得违反执法人员“六项禁令”、治超工作“五不准”和“三十条不规范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持有省人民政府授权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才能上岗。持证人员只限于本站区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超越工作地点进行执法活动。

五、不能随意在公路上设点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治理三乱目标责任书治理三乱目标责任书。

六、不得利用职权向过往车辆及驾驶人员索取、收受不正当钱物。

七、不得进行违反规定的双向检查车辆。

八、执法人员不得违反各项规定纪律,私自放车、查车。必须保证所有车辆进入检测道接受检测。

九、治超行政执法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必须做到合法、公正、廉洁、高效;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十、违反上述目标者如属集体行为,全班开除;如属个人行为,就地开除;其他班员待岗整顿,并撤销班长职务。违反第二、四、九条者停职检查。违反第三、五、六、七、八条者一经查实,不论正式工、临时工一律辞退。一旦发生有新闻媒体曝光、投诉、举报,并事实清楚,/article/,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为了更好地执行省、市、县关于教师有偿补课、乱收费、乱订资料的规定,解决家长和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三乱”问题,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重塑教师的新形象,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制止“三乱”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本责任书由校长与各位教师签定。

二、责任期限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

三、禁止学校在职教师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召集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禁止学校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禁止向学生出售学习资料。

四、如有乱补课、乱办班、乱订资料,一经举报,学校将对被举报教师视情节轻重做如下处罚:

1、取消教师三年内各类评优先资格。

2、没收非法所得并进行适当罚款。

3、写出书面检查或保证书,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4、情节特别严重者,学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该教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聘任合同、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罚。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为了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育人环境、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我校加强对教师乱收费、乱补课、乱订资料行为的管理力度,落实责任,规范管理,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由一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三乱”治理工作,负责对全校教职工乱收费、乱订资料、乱办补习班的管理和监督,中心校与二级学校签订治理“三乱”责任书,各校与每位教师签订责任书。

1、及时向全体教师传达,并对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2、定期不定期对各班、的收费、资料、补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负责向学生、家长了解与三乱有关的情况,防患于未然。

4、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社会上举报学校、教师的问题进行调查、澄清、处理。

三、教师职责。

1、凡是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接受广泛监督。

2、收费必须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统一规范填写票据,票据金额与实收金额一致。

3、不准私立项目,擅自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向学生摊派勤工俭学费和其他费用。

4、不准预收课本费、不准收取借读费。

(二)治理乱订教辅资料。

1、不得私自变相为学生征订和推销规定以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学具。

2、严禁收取学生费用乱编滥印辅导资料。

(三)治理乱办班补课。

1、严禁擅自举办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种收费补习班。

2、严禁教师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收费补课,严禁教师以任何名义利用学生的寒暑期、节假日和双休日办班集体补课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3、严禁任何个人利用学校教室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四、处理。

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举报查实,按县教育局治理中小学三乱行为的规定严肃处理,该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

责任人:

日期: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为了更好地执行省、市、县关于教师有偿补课、乱收费、乱订资料的规定,解决家长和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三乱”问题,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重塑教师的新形象,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制止“三乱”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本责任书由校长与各位教师签定。

二、责任期限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

三、禁止学校在职教师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召集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禁止学校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禁止向学生出售学习资料。

四、如有乱补课、乱办班、乱订资料,一经举报,学校将对被举报教师视情节轻重做如下处罚:

1、取消教师三年内各类评优先资格。

2、没收非法所得并进行适当罚款。

3、写出书面检查或保证书,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4、情节特别严重者,学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该教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聘任合同、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罚。

责任人:

日期: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为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真正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使乱征订、乱补课、乱收费的“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中心校研究决定,要求各位教师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坚决同“三乱”行为划清界限,做一位合格的人民教师。具体治理内容如下:

一、禁止乱征订行为。坚决杜绝在校内外向学生统一兜售练习册、作业本,或指定书目材料名称、指定购买地点或购买价格的强买强卖、变相收费,以达到中饱私囊为目的的不法行为。

二、禁止乱补课行为。为了规范办学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禁止在职教师在职期间(含假期)进行有偿家教或举办各种大小规模的旧课补习班。

三、禁止乱收费行为。禁止在职教师,未经许可,以各种形式,各种名目擅自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

为了使此项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学校在进行认真的教育宣传工作的同时,坚决要求各位教师不得从事以上违禁行为。并与各位教师签署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1、不以任何名义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做家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2、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小学生、幼儿园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3、不强迫推销课外教辅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4、不参与各种商贩、书屋或企业等举行的面向学生的有偿推销活动。

5、不接受家长主动或被动发出的为子女有偿补课的邀请。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事实情节,报请教育局批准给予以下处罚:

1、给予责任者相应的纪律处分,永远记入教师本人档案。

2、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在下一轮应聘时不得参加应聘。

3、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比和晋职、晋级或提干。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为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真正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使乱征订、乱补课、乱收费的“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中心校研究决定,要求各位教师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坚决同“三乱”行为划清界限,做一位合格的人民教师。具体治理内容如下:

一、禁止乱征订行为。坚决杜绝在校内外向学生统一兜售练习册、作业本,或指定书目材料名称、指定购买地点或购买价格的强买强卖、变相收费,以达到中饱私囊为目的的不法行为。

二、禁止乱补课行为。为了规范办学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禁止在职教师在职期间(含假期)进行有偿家教或举办各种大小规模的旧课补习班。

三、禁止乱收费行为。禁止在职教师,未经许可,以各种形式,各种名目擅自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

为了使此项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学校在进行认真的教育宣传工作的同时,坚决要求各位教师不得从事以上违禁行为。并与各位教师签署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1、不以任何名义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做家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2、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小学生、幼儿园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3、不强迫推销课外教辅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4、不参与各种商贩、书屋或企业等举行的面向学生的有偿推销活动。

5、不接受家长主动或被动发出的为子女有偿补课的邀请。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事实情节,报请教育局批准给予以下处罚:

1、给予责任者相应的纪律处分,永远记入教师本人档案。

2、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在下一轮应聘时不得参加应聘。

3、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比和晋职、晋级或提干。

责任人:

日期:

学校综合治理责任书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为德育教育的实施开辟路径、净化环境、提供制度保障,构建稳定、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实现更好的德育教育效果。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学校综合治理。

责任书。

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稳定、保安全、保运转”的措施,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校长与各教职工签订20xx年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教职工应努力实现以下责任目标。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学校校长(学校法人代表)是综合治理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育教学、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要切实负起各自的领导责任。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要将此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给予密切配合和指导,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学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特别重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到遇事联动、解决协同。

2.教导处、总务处和各班主任要切实加强教育环节管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

一是加强法制纪律教育,认真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到遵纪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努力杜绝在校学生刑事作案事件的发生。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雷、防交通事故、防绑架、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及防其他意外伤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记录”。

三是加强健康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要按照上级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通过。

黑板报。

宣传橱窗等宣传途径,大力普及科学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进一步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尽快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或心理咨询室;要加快师资队伍的培训和提高,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和督导,对有心理疾患的学生,要逐个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人。教育学生珍惜生命,教育学生体悟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走好人生之路。

五是要加强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化解工作,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学校要保持“零事件、零事故和零上访”状态。

3.各值周领导、各值周教师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在自己所管理的时间段里因管理不善或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要负第一责任。(包括各课余时间、各类集会、就餐、就寝、及校园周边环境等)。

4.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工作制度,对在自己所管理的时间段内所发生的非意外安全事故的,要负第一责任(包括自己的上课时间;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各集会、学生就寝等)。相关科室要时常检查落实情况。

5.组织重大活动要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向主管校长认真汇报、审批,学校发生死亡和重大伤害、学生出走等事故,各负责的有关教师要及时报告有关科室和校领导。学生集体外出乘车,租用车辆要严格执行交警部门的要求。学生体育兴趣、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各种户外活动,必须做到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6.做好住校生安全管理工作。分管宿舍的领导、值宿教师、宿舍管理人员要认真管理,加强对寝室室长的领导,建立每日汇报制度,及时处理有安全隐患的一切事宜。

7.学校设施和校内建筑做到符合安全标准,防火、防盗、防水、防雷、防静电功能齐全。总务处要定期检查校舍,及时维修破旧房屋,发现危房及时查封,不出现倒房伤亡事故。加强对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员、电工要严格用电、用水及用锅炉管理,时常检查设施的安全状况。

8.实验教师要严格对各种实验设备、器材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体育教师要严密组织体育活动课和课外训练活动,严格管理参加活动的学生、运动员,确保安全。

9.学校食堂、小卖部工作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要求,出售食品要做到卫生、安全、新鲜、质优。总务处要落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措施。

10.各位教职工要认真分析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要点,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二、有关事项。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分管领导留存一份。

3,本责任书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至x20xx年12月31日。

学校校长:教职工:

xxxx年xx月xx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扎实做好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社会综合治理的各项职责,有效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确保我校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贯彻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作为学校考核教师、班级,教师考查学生的重要内容,做到学校工作分工细致,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班级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具体抓,科任教师协助抓,期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期末有总结,共同做好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结合实际,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谁当班,谁负责;哪个部门出事,哪个部门负责”的责任制,形成一个“校园治安齐抓共管,校园治安人人有责”的氛围,把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身上。

三、切实加强教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和违法青少年儿童的帮教工作。各位教师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洁身自好,遵纪守法。绝对不参加邪教、赌博等违法乱纪活动,不参加罢工、罢课和越级上访。在平时要结合学校的工作布署,适时地、经常地、深入地开展对学生的普法教育活动,强化纪律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使全体学生能遵纪守法,做守纪律、懂法律的小公民。

四、坚持依法治教,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各位教师要遵照师德规范,组织学生认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强化法纪教育和特殊生教育管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杜绝教师私自收费、私自要求学生购买读物。各班要加强班级卫生管理,教育学生不乱吃零食,做好防疾病传染、防食物中毒和防交通事故工作。严格控制学生进入营业性的“三厅两室一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建立良好的班集体。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防火、防盗、防灾害、防毒品侵害工作,全校师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教学秩序的通告》,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学校活动,整顿校园秩序,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师生跨乡(镇)外出活动应事先审批。与镇司法所、派出所联系,及时打击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稳定校园秩序,努力实现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灾害事故。

六、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各位教师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应该负起安全检查、安全监督的责任,经常检查教室、办公室里的门窗、走廊、栏杆、用电设备等安全设施情况,及时发现,及早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平时经常性地教育学生不到危房、河边等不安全的地方活动,值日老师应切实负好当日学生管理责任,密切监管学生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七、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对本年级、班级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到有事及时报,平常坚持“周查、月检“制度,每周一报,做好记录,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坚持实行校园治安“一票否决”制,对未能完成责任目标的教师,一律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和职称晋升。

八、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新墩中心学校(盖章):

教师(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研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政教副校长。

二、主要任务: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三、原则:排除隐患,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责任到人,确保师生安全。

四、管理目标。

(一)事故控制指标:

l、造成师生人身死亡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二)工作目标。

1、学校校长牢固树立安全第—的思想观念,将学校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觉遵守现行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学校安全进行检查,常抓不懈。坚持做到“—日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一月一汇报”。

2、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施、措施到位。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及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报告制度,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各个环节有明确具体的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

3、坚持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让师生树立安全第—的思想,通过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消防、社会治安、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预防触电、预防溺水和煤气中毒、校内外活动等)。使师生达到相应的安全教育目标。

4、严禁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校外集体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防汛、防洪活动。

5、重视校舍的安全管理。要特别重视对校舍的监控,定期进行勘验检查,发观校舍险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6要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微机室等重点区域和教室、食堂、餐厅、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

7、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设专人分管校园治安工作,值班人员要昼夜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

8、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学校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管理。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实验室和仪器室。

9、要加强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和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体育活动器械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要求,学校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定期对学生体检。

10、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在临近街道的学校门口,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质的庆典、演出等活动。

11、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条例》、《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12、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不得谎报、瞒报。

五、管理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及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

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惩办法。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人签字:

学校治理“三乱”的工作总结

也是各级领导高度关注及我校自身始终坚持重点整治的问题。在。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校规范管理,严格要求,结。

合自身教育工作中的实际情况,通过广泛开展治理教育三乱活动,

教育教学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学校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对象、项目、标准、批准单位公示制度,坚持每学期开学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收费明白卡”制度。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不得违反规定向在本地投资兴业的企业主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

2、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学生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他票据;学校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应收项目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3、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学生自行购买的教辅资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带入课堂。

4、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6、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教师(签字):

***********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年级主任签订。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责任范围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年级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年级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七)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八)其他应不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三、责任追究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总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情节严重,学校将上报市教育局对其予以解聘。

第六条 经查实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七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各部门、年级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 责任教师:

校长(签名): 2012.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省市县关于集中清理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精神以及教科局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2、不准在县教育局颁发的订书目录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辅导材料、知识读本和各类报刊。

3、学校及教师不准向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费或以其它名义变相购买实物赞助,教职工严禁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等。

4、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有文件规定的代收费,严格按公示收费通知收取。

6、统一使用中心学校下发的 “中小学收费专用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定期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认真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将开学后的收费内容,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经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收费通知,接受社会监督。

8、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经查实,该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服从上级处理,并取消当月的绩效考核,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职工必须高度

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沙湾镇混子小学 责任教师签字:

2015年3月

为了贯彻教育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精神,把治理乱收费继续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一费制”收费办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宣传教育、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入手,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同时,坚决有效的遏制乱收费问题,净化教育环境,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们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学校的各种收费必须实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收费制度。

二、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没有任何权力,私自收费。

三、正常的学校收费的每一项,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一定要对学生交待清楚。

四、班主任在执行学校的收费中,不准私自搭车收费。

五、如果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有乱收费现象,三年不能被评为优秀教师,不能评模、晋级,所在班级不能被评为优秀班级,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准私自订各种复习资料。

七、不得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办班,进行有偿性的补课。

八、对于乱收费的教师要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通报批评,并适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分,直至进行经济处罚或解聘。

九、本责任书签字后存入学校档案,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状人签字:

2015 年9 月13日

为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15]5号)精神,根据市、县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等三部委《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2012]1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鲁教基字[2012]14号),认真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招特长生为名乱收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办“奥数”等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收费。

格监管,认真落实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72号)的规定。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其他任何教辅材料;除中标发行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3.禁止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问题。建立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分级负责,落实目标责任制。要组织教师培训,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育,公开向学校和学生作出承诺,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要充分发挥校内优质教育资源作用,正确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履行好个别辅导和答疑等本职工作,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抵制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要将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严禁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动员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

处的,将严格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校 长:

任课教师: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年级主任签订。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责任范围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年级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年级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七)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八)其他应不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三、责任追究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总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

组织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情节严重,学校将上报市教育局对其予以解聘。

第六条 经查实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七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各部门、年级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 责任教师:

校长(签名):

2012年9月17日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的不正之风,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乱收费政策。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到位。

2、 全体教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坚决执行有关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从严治教的重要内容,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

3、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学校要求收费。认真执行上级收费管理制度,不私立项目收费,不多收费,不搭车收费;严禁向学生乱罚款、推销各种资料、文具及其它用品等。

4、 其他部门根据政策按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组织的收费活动,如:看电影、体检、防疫、保险、校服等,任何班主任和教师不得强制、代理、统一组织。

5、 进一步规范学生教材与教辅用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诱导学生到指定摊点购买图书、报刊、教辅、考题等资料。

6、 坚决制止教师私自乱办各种辅导班现象。所有教师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收费辅导班、培训机构、英语学校、作业辅导班等。

7、 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追究责任。凡有违规收费行为的,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情况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班主任是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班主任有权反映。不听劝阻,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学校校长: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为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真正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使乱征订、乱补课、乱收费的“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中心校研究决定,要求各位教师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坚决同“三乱”行为划清界限,做一位合格的人民教师。具体治理内容如下:

坚决杜绝在校内外向学生统一兜售练习册、作业本,或指定书目材料名称、指定购买地点或购买价格的强买强卖、变相收费,以达到中饱私囊为目的的`不法行为。

为了规范办学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禁止在职教师在职期间(含假期)进行有偿家教或举办各种大小规模的旧课补习班。

禁止在职教师,未经许可,以各种形式,各种名目擅自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

为了使此项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学校在进行认真的教育宣传工作的同时,坚决要求各位教师不得从事以上违禁行为。并与各位教师签署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1、不以任何名义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做家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2、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小学生、幼儿园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3、不强迫推销课外教辅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4、不参与各种商贩、书屋或企业等举行的面向学生的有偿推销活动。

5、不接受家长主动或被动发出的为子女有偿补课的邀请。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事实情节,报请教育局批准给予以下处罚:

1、给予责任者相应的纪律处分,永远记入教师本人档案。

2、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在下一轮应聘时不得参加应聘。

3、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比和晋职、晋级或提干。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学校的收费问题事关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强管镇中心小学收费工作的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教育局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加强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

3.健全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4.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5.加强教育收费检查制度。

6.严禁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

7.严禁教师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8.严禁向学生收取各类单元测验、考试试卷、刷资料等费用。

9.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10.严禁代收保险费、体检费。

11.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规范收费行为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别是第6、7、8、9、10、11条,若有违反的情况,情节轻者,校长做检查,相关人员做处理;情节严重者,校长免职,相关人员解聘。

管镇中心小学:

责 任 人: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年级主任签订。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责任范围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年级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年级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七)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八)其他应不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三、责任追究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总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

组织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情节严重,学校将上报市教育局对其予以解聘。

第六条 经查实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七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各部门、年级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 责任教师:

校长(签名):

2012年9月17日

为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15]5号)精神,根据市、县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等三部委《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2012]1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鲁教基字[2012]14号),认真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招特长生为名乱收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办“奥数”等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收费。

格监管,认真落实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72号)的规定。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义务教育阶段配套练习册通过政府采购随教材发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其他任何教辅材料;除中标发行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3.禁止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问题。建立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分级负责,落实目标责任制。要组织教师培训,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育,公开向学校和学生作出承诺,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要充分发挥校内优质教育资源作用,正确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履行好个别辅导和答疑等本职工作,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抵制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要将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严禁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动员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

处的,将严格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校 长:

任课教师: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年级主任签订。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责任范围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年级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年级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七)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八)其他应不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三、责任追究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总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情节严重,学校将上报市教育局对其予以解聘。

第六条 经查实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七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各部门、年级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 责任教师:

校长(签名): 2012.3

学校的收费问题事关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加强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

3、健全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4、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5、加强教育收费检查制度。

6、严禁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

7、严禁教师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8、严禁向学生收取各类单元测验、考试试卷、资料等费用。

9、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10、严禁代收保险费、体检费。

11、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规范收费行为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第6、7、8、9、10、11条,若有违反的情况,情节轻者,做检查,相关人员做处理;情节严重者,相关人员解聘。

校长: 责任人: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对象、项目、标准、批准单位公示制度,坚持每学期开学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收费明白卡”制度。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不得违反规定向在本地投资兴业的企业主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

2、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学生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他票据;学校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应收项目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3、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学生自行购买的教辅资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带入课堂。

4、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6、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教师(签字):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四、教职工不得私自收取收费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可强制学生征订资料,购买物品、文具、劳动工具、校服等,不得为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代收任何费用。

凡是查实本年度中有乱收费、有偿补课或乱征订资料的教职工责任人,本年度将不得评优、评先。行为严重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人事处分或法律处分,绝不姑息迁就。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存一份。

沾化县下洼镇凤凰小学

校长: 教师:

2015年4月12日

学校治理三乱工作计划精选_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风和师德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县教育局进一步开展治理教育“三乱”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切落实《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以切实解决损害学生及家长切身利益的问题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严查处、从重处罚”的策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行风治乱工作的落实,以化解社会热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为宗旨,加大治理“三乱”的工作力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确保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总体目标。

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教育形象,让学校成为一片真正的净土。努力为下一代创建一个和谐、平安的教育教学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确保所有工作落到实处。

2、规范收费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法规及有关教育收费政策,严格坚持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学校凭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收费公示栏》收费。坚持“一次性、两公开”的原则,实行公示、公开制度,加大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做到“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

3、加强评估,落实责任。跟相关教师签订责任状,是纠风治乱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在教师中开展“教育形象工程”活动,树教师教学正气,树教育新风,真正把纠风治乱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教师与校长签订责任状。

4、坚决制止教师举办收费补习班或向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提倡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课,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5、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荐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和保健用品等。

6、加强监督,加大对治理“三乱”工作的督查力度。学校设立“校长接待日”,每月最后一周周四做为校长接待日,对群众举报、家长来信、来访等进行接待处理,对违反“三乱”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留后患。

7、常规管理工作:(1)召开学校行政会,学校教职工大会及学生和家长座谈会,传达会议精神,学习上级文件及治理方案。

(2)成立行风监督委员会,聘请社会上的有关人士为学校行风监督员,共同治理“三乱”现象构建和谐社会。

(3)加强个别教师谈话,对重点人物加强管理。如班主任教师、英语教师等。

(4)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到教师家里进行实地抽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拓宽沟通渠道,公开举报电话等。

xxxx举报电话:

四、处理办法:

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给予如下相关处分:

1、给予点名通报批评、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等(党员要受到党内相关处分)。

2、个人和年组的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

3、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教育局关于违规补课和违规购买教辅资料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等规定从严处理。

2017.9。

学校治理三乱工作计划精选_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量。

副组长:刘广元高玉红史德亮组员:常维政各村小主任。

二、工作目标:

1、创建规范收费学校。

2、完善各项收费制度,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

3、进一步做好学校“一费制”工作。

三、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纠风工作的要求,结合师德教育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努力提高教职工服务意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2、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继续强化一学期收费项目一次性集中公示,向社会做好宣传,开好家长座谈会。

3、继续实行行风建设测评活动,树立学校良好行风形象。

四、主要措施:

1、继续实行行风建设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工作监督小组,认真落实各项规范收费工作要求。

2、领导小组在开学和放寒假前夕集中研究行风工作,做到收费规范,严禁乱收费。

3、严禁补课收费行为;

4、严禁乱征订行为;

5、一学期收费项目做到一次性公开,一次性收费。

6、加强学校与教师、家长、社会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听取意见;

7、签订治理三乱责任书,进一步规范乱补课、乱收费行为,树立服务态度,提高管理水平。

8、学校对纠风工作做到及时总结,完善规章制度,不断进行反思、整改,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

刘家馆子镇中心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