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的写作需要充分考虑目标机构的要求和期望,确保所写内容准确、恰当。通过阅读这些范文,你会发现不同申请书的结构和语言风格有所差异。
出庭申请书
广州市__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马__与广州市__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____法院。
__年__月__日。
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律师。
请求人民法院通知证人__________(姓名)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证人。申请人认为需要该证人___(姓名)。
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特提出。
申请。
此致
出庭申请书
___县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张__诉李__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使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公正审判,需要证人王__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特提出申请。
此致
____法院。
__年__月__日。
出庭申请书
__人民法院:
性别 :__。
年龄:___。
职业 :___。
住址:___。
联系电话:___。
申请证人__单位__出庭作证。
证明对象:
(写明需要证明的事项,与案件有利的事项)。
事实和理由:
(写明具体与本案有联系的事实以及原因)。
该证人有关基本情况:
姓名:__。
性别:___。
年龄:___。
民族:__。
工作单位:____。
住址:___联系电话:___。
此致
____法院。
__年__月__日。
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证人出庭作证。
事实及理由:
贵院已受理申请人(原告)诉被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以申请人提交的提货单未有其公司印章为由否认20xx年之后双方仍存在真实的贸易关系。但真实情况是,申请人与被告在20xx年及20xx年均有多笔贸易往来,交易的惯例一直都是原告雇货车或由本公司司机送货至被告工厂处,然后由被告员工在收货单上直接签字。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4条等有关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20xx年、20xx年送货单中均有部分是其送货至被告处,其出庭作证可以证明原告确实将货物送至被告处并由员工签字收货。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日期:20xx年05月20日
出庭申请书
某某司法鉴定所接受委托人俞某的委托,对其伤残等级以及伤后三期作出司法鉴定。某某司法鉴定所于20__年12月17日出具某某司鉴所【20__】临鉴字第140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申请人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具体理由如下:
1、鉴定标准适用错误导致伤残等级评定偏高。
本案的鉴定对象俞某受伤后并未申请认定工伤,且本身已经年满55周岁,与某县天合胶合板厂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既然不属于工伤,则依法不能适用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劳动能力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__)》进行鉴定。因此,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标准适用错误并直接导致伤残等级评定偏高。
2、鉴定结论超出委托鉴定事项的范围,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
该鉴定意见书中第一页明确列明了委托鉴定事项,即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和伤后误工损失日、护理期及营养补偿期评定。其中并不包含因果关系评定。然后该意见书的第三页“分析说明”中却直接作出以下表述,“被鉴定人俞某左眼孔原性视网膜脱离的损伤系20__年12月25日发生的外伤所致,应予认定”。而且又在第四页的“鉴定意见”中直接评定了外伤的参与度。根据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2条、14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对委托鉴定事项进行审查。显然,该鉴定意见书中“因果关系认定”这一鉴定事项并没有相应的委托手续,且鉴定机构也疏于对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故申请人认为其鉴定结论超出委托鉴定事项的范围,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
3、该鉴定意见书中因果关系认定不仅程序存在异议,在内容上也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
本案中,即使要进行因果关系认定,也必须依据相应的检材,比如胶水成分的检测报告、视网膜上或者眼睛中确实含有胶水成分的诊断报告、胶水对眼睛视网膜危害程度的检测报告等,但本案中委托人并没有提供,鉴定机构已没有自行收集调查,其出具的因果关系认定结论的真实性可想而知。
综上三点异议,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某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俞某某、王某某出庭作证,恳请批准!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出庭申请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及工作单位:
与本案当事人关系:
我作为本案的证人(或者鉴定人),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或者说明鉴定结论)。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或者作虚假鉴定),愿负法律责任。
(签名)。
出庭作证申请书
单位: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写字楼xxx座xxx层。
联系电话:
申请人依法接受被告人xxx委托和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被告人xxx罪一案中担任被告人xxx的辩护人。申请贵院依法通知本案的唯一关键证人高xx出庭作证。(姓名:xxxx,性别:xxx,身份证号码:xxx,现住址:xxx号楼x室。电话: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对本案依法作了调查,会见了被告人xxx,并仔细阅读了案件相关材料。申请人发现案卷材料的证言和辨认笔录中只有xxx的言词证据,申请人认为其证言和辨认笔录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唯一关键证据,是本案的孤证,其无法与其他证据佐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还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证人应当由人民法院通知并负责安排出庭作证。”据此,我们依法向贵院申请上述证人出庭作证,以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被告人免遭错误的刑事追诉和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证人xxx某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xx
李某诉张某、赵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将申请人与涉案房屋产权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签订的申请人手中仅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办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交给建设银行xxx支行个贷部xxx某经理处审查,xxx支行本应把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却被赵某某从支行个贷部xxx经理处强行取走,致使申请人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xxx某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xxx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某某强行取走。
此致
敬礼!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出庭作证申请书
陈某涉嫌非法行医罪一案,申请人是陈某的辩护人。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向贵院提交了由海南省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琼医鉴20xx-009号)。该鉴定书认定陈某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王某的死亡存在部分因果关系。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中存在诸多事实不清的地方。为了解决本案涉及医学专业方面的问题,更好地查明本案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通知参与上述鉴定的专家组出庭。
请贵院通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
王康庭律师。
20xx年一月四日。
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申请证人xxx某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李某诉张某、赵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将申请人与涉案房屋产权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签订的申请人手中仅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办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交给建设银行xxx支行个贷部xxx某经理处审查,xxx支行本应把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却被赵某某从支行个贷部xxx经理处强行取走,致使申请人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xxx某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xxx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某某强行取走。
此致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
申请日期:
出庭申请书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与杨利敏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__年__月__日。
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理由:被告人xxx涉嫌xxx一案,因证人亲身感知案件客观事实,为协助法庭查明事实,公正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为此,辩护人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特此申请。
xx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___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_________________系被告人_____________被控_________________一案的证人。作为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的辩护律师,本人认为需要该证人____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特提出申请。
请贵院通知。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证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批准xxx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对xx与xxx案(下称本案)所涉xxxx问题进行说明和质询。
申请理由:
申请人xx与xxx案(下称本案)贵院已依法受理。本案中,相关问题的技术层面 xxxx ,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因此,确有必要由具备相应资质及在相关领域具备权威性的专家对xxxx涉及的相关专业性问题进行阐述和说明,故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特请求院会批准申请人传唤专家xxx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以查明相关案件事实,使本案得到客观、公正的认定和处理,保障申请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此 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专家证人相关简历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