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饲料销售下半年工作计划 饲料厂下步工作计划(优秀6篇)

时间:2023-09-20 23:47:46 作者:纸韵 工作计划 2023年饲料销售下半年工作计划 饲料厂下步工作计划(优秀6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饲料销售下半年工作计划篇一

动物检疫员工作总结(一)

今年,作为一名动物检疫员,我主要负责屠宰场的夜班生猪屠宰检疫和市场巡查检疫工作。为了确保让老百姓每天都能吃上“放心肉”,一年来 , 我严格遵守动物检疫员职责,不迟到早退,认真落实每一项自己职责之内的事情,为群众的肉食安全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检疫知识学习, 提高检疫技能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检疫工作的方式方法也在发生着变化,靠以往的检疫经验来进行检疫,已经不能够满足今天检疫工作的要求,我知道,自己必须通过加强检疫知识与技术的培训,才能够更好地胜任现在的动物检疫工作。一年来,为了提高自身素质,我认真参加中心统一举办的检疫员培训课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检疫理论知识水平。并在平时的检疫工作中结合《^v^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治知识来解决检疫遇到的问题,通过理论与实际例子的鲜明对比,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认真开展市场巡查

生猪的屠宰检疫是肉品质量安全中最重要的一关,为了确保被屠宰的生猪头头检疫,减少不合格猪肉和病死生猪等流入市场,我对每一天的检疫工作都十分重视,按时上班,持证上岗,定时巡查猪栏,严格执行屠宰前 15 分钟的巡查工作,确保没有病死猪进入屠宰环节。在屠宰过程中,对生猪内脏、胴体等进行认真检疫,发现问题的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了出场的产品都是合格的。

三、认真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保证。为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站从狠抓人员素质、检疫执法和监督管理三方面入手。实行动物检疫员学习培训月例会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和市场牛肉、家禽等畜禽产品的检疫和执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24小时值班,严把宰前、宰后的检疫关,全年累计检疫猪肉 头,剔除病害猪肉1364公斤,检出外来染疫生猪53头,全部做扑杀、焚埋处理。加强农贸市场畜产品的检疫和监督,检疫活禽 万只、牛肉 头,剔除患病家禽 只、病害牛肉 公斤,全部做销毁处理,有效保证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外地调入畜禽实行报检制度,严格实行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和消毒,防止外来疫情的传人。

四、加快畜牧业的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畜牧业是我镇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占农业总产值的 %。近年来,镇政府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的规模化、科学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今年全镇规模养猪户 户,饲养生猪 万头,占养殖总量的 %。宁都黄鸡养殖大户 户,饲养家禽 万只,占养殖总量的 %。不仅在规模上有所提高,在品质也大有提高,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养殖生态小区 个。

饲料销售下半年工作计划篇二

一、 检讨与愿景

20xx年公司成立市场部,它是公司探索新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

某饲料企业市场部工作计划书(很详实)。但在经过一年之后,市场部成为鸡肋,嚼之无味,弃之可惜;市场部除了做了很多看起来似是而非的市场活动,隔靴搔痒的市场推广,就是增加了很多直接或间接的费用,而看起来对市场没什么帮助。

但在公司领导高层的支持和我们不断地学习中,在后几个月的工作中也探索我们的生存和发展之路,在与各分公司的市场活动,公司资源整合过程中,不断进步。

二、工作思路

1、明确工作内容

首先就必须让市场部从围绕销售部转、担当销售内勤的角色中快速转变过来,从事务型的办公室职能里解脱出来,真正赋予市场部战略规划、策略制定、市场调研、产品开发等基本的岗位职能,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根据不同的市场环境,对市场运作进行策划及指导。

2、 驻点营销

驻点市场的推行既锻炼、提升市场部人员自身,又贴身服务了一线业务人员,市场部只有提供了这种贴身、顾问、教练式的全程跟踪服务,市场部才能彻底改变一线人员对其的片面看法。

市场部驻点必须完成六方面的工作:

a、通过全面的调研,发现市场机会点,并针对性地拿出市场提升方案;

饲料销售下半年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省委21号文件精神,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第一、全省先进”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三个工商”建设,重点围绕提升效能,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毫不放松地强化服务效能、监管效能、xx效能和“三个过硬”队伍建设,全力服务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

(1)持续放大红盾助转型百企示范效应。在今年开展的“红盾助转型百企示范工程”的良好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挖掘助转型的深度,不仅限于助企品牌和规模升级,更将重点在帮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上下功夫,我们通过将积极引导培训科技经纪人等方式,帮助企业加快走上产学研一体化之路,使企业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加快转型步伐。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企业需求,制订动态的帮扶措施。

(2)行政审批改革勇于先行先试。对于国民经济分类中没有列入的新型业态、新型行业敢于探索,只要有利于发展,我们都将依法核准登记;对于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项目,将允许各类资本平等进入;对于不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污染环境的前置审批事项,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我们将均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3)创新制度并加强履职风险防范。一是对同是工商部门的审批事项,如广告审批、食品流通许可、市场登记等,试行不同机构、同步审批、同步发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全面推行六项制度。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同岗代替制六项制度,以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对于在行政审批环节中前置许可改后置、降低准入条件等情况,要取得当地xx、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局的支持,用文件形式将创新、改革的内容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以避免实际操作中可能发生的随意性。

(4)建立品牌梯队培育库。围绕省委21号文件中的“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的目标,我们将加大对新设企业的创牌指导力度,对已具备创牌条件的企业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对新设立而具有创牌潜力的企业缩短培育期,逐步建立企业“品牌发展梯队”,进一步帮助企业创知名、和驰名商标。同时,支持驰商标企业运用商标权质押融资,通过品牌连锁、品牌授权等方式,有效拓展品牌运用空间,并在社会各方面形成以企业为主导、政府助推鼓励、部门协助的良性互动局面。

(5)深化“三农服务”。一是简化农民合作社登记手续,我们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开设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精简登记注册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照时间。引导支持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户入社。二是继续扶持发展并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我们将多渠道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加大在农业技术、市场营销、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经纪人素质和执业水平。三是继续牵头实施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争取在明年一季度全面完成。

(1)食品安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我们将紧扣社会关注热点,加大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大食品流通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实施食品流通许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3)格式条款整治做好常态化管理。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格式条款的备案和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抓住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垄断行业和服务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4)创新监管模式。我们将在各分局尝试推行建立社区工商工作站,解决部分经营户由于房屋性质问题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难题,帮助从事社区服务、不需要前置许可、经营用房为“住改非”的经营户以备案形式发放营业执照,在不影响对其房屋性质界定的前提下,创新地给予其合xx份。

(5)全面实行“集中执法”模式。在7个分局建立执法中队,并以中队为中心开展执法工作,充分调动非办案机构积极性、整合执法资源,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6)综合整治“两虚一抽逃”。我们将以规范“中介机构”为契机,深入调研并加强与银监、公安、财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查处一批“两虚一抽逃”案件,以达到遏制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和企业出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效果。

(7)继续充分发挥好“打假冒保协会”的作用,在20xx年全面建立企业与协会的联络员制度,严打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商标的行政保护力度。

(1)继续充分发挥消费xx律师团作用,为需要帮助的消费者提供相关法律信息和咨询服务,并为市消费xx基金救助条件的弱势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开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及实务研究工作,对消费xx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消费侵权纠纷典型案例进行讨论研究,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消费陷阱、行业潜规则发出相关的消费警示,在出现重大消费xx事件时及时作出反应,为消费者出谋划策,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继续充分发挥“诚信联盟”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诚信经营,切实降低消费者xx成本,努力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消费引导,促进承诺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继续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中心作用,整合消费调解、合同调解、商标争议调解等诸多职能,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正、效率”原则,运用规范化的行政程序,积极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价值,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社会矛盾激化。

4、队伍建设方面

(1)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我们将在系统内大力弘扬“三种意识”,爱岗敬业的主人翁意识、干事创业的岗位意识、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同时拿出制度性的规范来,以“争先进位”为目标,并按照“统一组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责任xx”的要求,使得工作中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条线、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同时进一步明确考核奖惩办法,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抓工作落实的能力。我们将在全局继续、深入开展以“学业务、学政策、学管理”为内容的“三学”活动,通过学习业务强能力、通过学习政策明方向、通过学习管理提效率。同时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要在全局上线形成一个争学业务、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抓工作落实的作风。我们将通过开展“三解三戒”活动,着力解决效率低下戒不作为、解决精神懈怠戒慢作为、解决权力滥用戒乱作为。围绕该项活动,我们将通过组织具体的岗位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坚决杜绝工作时间不在岗和出工不出力的现象;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并充分用好“规范执法、廉洁办案九项规定”、“六廉”机制、“五防”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随案随照”督防制度等,坚决远离职务犯罪、避免廉政风险。

饲料销售下半年工作计划篇四

采购管理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岗位职责如果你想了解,可以参考以下这则采购管理员岗位职责,希望各位制度职责大全采购管理人员从中有所启发。

1、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端正服务态度,公正、及时、合理为食堂服好务。

2、认真做好采购(制度职责大全采购)与食堂之间,采购与保管之间的协调关系,加强团结,协调一致工作。

3、深入了解市场行情,广开采购渠道,减少采购环节,保证采购的原料物美价廉。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购进危害身体健康的物资。对各食堂所购进的物资要严格验收。

5、准确统计(制度职责大全统计)每日采购计划,严格按食堂计划采购,做到不短缺,不积压。

6、保管好支票、现金及各类发票,购货后,凭市场购置单据由食堂主任和仓库保管员开具验收单,及时向会计(制度职责大全会计)报账。

7、及时向中心领导和食堂主任反馈市场信息,每周向就餐者公布一次市场蔬菜价格。

8、主动了解食堂、仓库物资库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虚心听取食堂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9、低值易耗品,炊具和专控,限量物资必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

10、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不得假公济私,不得行贿受贿,一切回扣、礼品交公。

饲料销售下半年工作计划篇五

认真贯彻落实《^v^中央 ^v^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监管监察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有效遏制职业病,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二、工作目标和指标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职业卫生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确保职业病危害源头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明显改善,职业病发病水平有所下降,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具体工作目标和指标:

(一)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三)重点行业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四)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五)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8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

1.完善申报常态和动态化管理。继续加大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主动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抓好已经申报企业发生变化的变更申报及新检查出的未申报企业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加申报数量。

2.督促指导辖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通过“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企业端)”按时注册登录并进行数据填报。

3.全年累计完成对255家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的执法检查,第一季度计划完成45家以上,第二季度累计完成115家以上,第三季度累计完成__5家以上,第四季度完成255家以上。

(二)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20__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工作巡回宣传培训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5.增强普法宣传。主动到用人单位发放职业病防治常识、职业病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为企业送“法”;积极沟通企业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约谈会等形式,积极听取企业负责人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并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用人单位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促使企业主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饲料销售下半年工作计划篇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v^办公厅《关于印发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我市“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富裕、和谐、幸福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监管部门的骨干作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企业及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创新机制、务求实效的原则。不断创新发展理念,优化监管思路,健全责任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形成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工作。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5、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6、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