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助自查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汇总8篇)

时间:2023-10-11 00:39:22 作者:曼珠 工作总结 最新资助自查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汇总8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资助自查报告篇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政策,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的通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费政策。我校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对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

2、实行宣传公示制度,透明享受补助人的情况

几年来,我校公示工作流程,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利用早操、集会、广播、主题班会和全体师生大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资助政策,并在校内张贴有关文件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学校设有专门的宣传专栏,还将每个学期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名单公示在专栏内,公示举报电话,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根据上级的指示,把五月作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还开展了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的征文比赛等活动。

3、设有资助办公室专人负责

办公室设有专门的档案柜存放资料,档案资料齐全,有宣传专栏,专栏里公示有工作流程,宣传专栏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政策。

4、有评议、评审、审核及发放流程

我校设有班级评议小组、评审小组和审核小组,先由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每个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名单,再由评审小组评议再交审核小组确保无误后评审通过,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资金发放流程:学校派专人管理,按要求有序地操作,足额付到学校食堂并及时发放到学生的就餐卡中,没有挪用或事物抵顶等情况,也没有冒领代领错发的现象。建立了资助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5、我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

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寄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评审小组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评审小组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足额付到学校食堂并及时发放到学生的就餐卡中。然后让学生确认补助资金已到位。

6、下一步的打算

继续学习好困补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困补发放的流程,掌握好本校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宣传工作更到位,每个学生都拿宣传资料回家让每个家长都知道这个国家政策;独立出一个专门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办公室,专人负责。

资助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赣助中心〔xx〕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xx年秋季—xx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年—xx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xx年秋季—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xx年秋季—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资助自查报告篇三

为加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xx]84号)和《大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成立了由刘建明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同时,学校对照“检查细则”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学校基本情况我校现有教学班73个,20xx年秋在校学生4951人。教科书退费情况根据大冶市教育局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20xx年秋国家发行的学生教科书全部退款,接上级指示后,我校对20xx年秋教科书退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为了把国家教科书免费政策落到实处,我校根据教育局退费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宣传国家的免费政策,阐明退费工作的现实意义,并布置退费工作的具体事宜,要求成立专班,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班主任会等进行宣传,公示国家退费政策,做到学生或家长随到随退,并将退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报告《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按照要求做到了应退尽退,学校没有截留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20xx年秋,我校将上级分配的享受对象指标按各年级在校寄宿生数的比例分配到年级。范文素材网确定享受资助的学生是体现学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所在,因此,在选定享受对象时要求各年级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1、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

2、由学生所在行政村出具该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年级组审核,

4、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则定为享受对象,有异议的在进行调整,

5、各年级将落实的名单报学校评审组审查复核。

资金发放时一律先由班主任签字证明,再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字后领取,坚决杜绝代签带领行为。学校对每批次发放的学生资助款组织专班检查落实情况。国家免费教科书征订、发行情况根据上级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我校做到了既不漏订、少订,也决不多订。循环教科书回收、保管、发放使用情况从20xx年春季起,学校就开始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我校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有专人负责。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科任教师是该书发放、回收的直接责任人,保证课前发书,做到人手一册,课后如数收回,并督促学生爱护课本,检查登记课本损坏情况。学期末将课本交图书保管员存放,并办好移交手续。存在的问题尽管学校在学生资助和循环教科书使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方法,但总有少数学生在教科书上乱涂乱画,导致教科书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坏情况。

资助自查报告篇四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根据教育局要求,对本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制定方案,研究对策根据上级要求,中心校办公室组织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各幼儿园园长学习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三、广泛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宣传工作各个幼儿园张贴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还利用家长会、板报、文艺演出等方式宣传国家学前资助政策。

四、调查摸清各幼儿园幼儿家庭经济情况各幼儿园先调查幼儿园幼儿家庭经济情况,摸清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人数及困难程度等情况。

五、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及要求

(一)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每年申请一次。1。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家长要如实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到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2。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人员由幼儿园教师、村委(社区)干部、家长代表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资金拨付资助资金到中心校财政专户后由中心校财务人员通过农村信用社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儿童家庭,没有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20xx年秋季学期xx镇中心学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162人,其中一档18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144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68400元;20xx年春季学期xx镇中心学校各幼儿园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174人,其中一档18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156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73200元。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由中心校财务人员通过农村信用社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全部转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没有截留或挪作他用。

(三)幼儿园按要求将受助幼儿的材料上交中心校办公室,中心校办公室按时汇总将材料交到宾阳县教育局资助办。

六、存在问题和原因有个别幼儿园队学前资助宣传工作不是很重视;个别村委干部不是非常支持、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如有个别困难家庭子女应享受学前教育入园补助,因为超生未交超生费被村委干部拒绝盖章。七、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下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入园补助政策的宣传,做到家户喻晓,是政策深入人心。

总之,学生资助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但我校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保证每位需要资助的幼儿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得到社会、家长的认可。

资助自查报告篇五

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

xx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

xx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

xx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

四、各学期贫困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

xx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新余市第十六中学

xx年6月13日

资助自查报告篇六

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好,把贫困学生关心好,首先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1、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德培

成员:李志平曾激波饶映辉罗飞飞刘强新

陈志军邓仕明罗伟才陈勇陈浩

吴迪光谢红珍廖思清刘丽新张思增

小组对学校资助工作负首责,协调资助各方面工作。成员负责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动态;掌握学校贫困生状况;受理学生申请、社会咨询以及来信来访;初步审定资助对象;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档案;其它相关工作。

二、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保证资助公平公正公开。认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以下程序:

1、通过全面了解和收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按类别、分层次进行汇总,形成贫困生信息库;对学生家庭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动态。

2、学生申请。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即9月底前),学校组织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村委会公章,学年中途若有调整也必须申请。资助申请表学校存档。

3、评审。学校根据资助条件和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逐一审选,初步拟定资助对象,评审小组名单上墙公布,并存档备查。

4、公示。对通过评审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调整。

5、上报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

6、发放资助资金。学校在收到专款后立即将资金落实到学生手中。

三、加强资助宣传和教育工作。

一是宣传好资助政策。学校对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名额、评定程序、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政策,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宣传好资助典型。对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的助学善举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对学校开展资助工作的好做法进行及时的总结推广,营造捐资助学的和谐氛围,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通过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发表受助感想、主题作文比赛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促进学生形成自强自立、回馈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

四、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规范资助行为。

1、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工作制度或实施细则。制订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制度;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制度;资助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落实资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每学年组织一次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资助对象。对受资助后生活铺张浪费、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取消受助资格。

3、规范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学校在收到专款后立即将资金落实到学生手中。

资助自查报告篇七

20**年,金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在省、市学生资助中心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志团结协作,锐意进取,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我区资助工作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学生资助的工作任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皖教助〔20**〕3号)文件,我区对照考评指标与评分标准逐条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资助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14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区编办《关于成立金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金编〔2007〕25号)批复于12月成立了金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工作人员2名,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局五楼。办公设备齐全,充分满足工作需要,也便于各项助学资金的拨付与发放。为更好的做好全区学生资助工作,20**年区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调整金安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教行〔20**〕20号)文件,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朱志明任组长,郭立富任办公室主任,解决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政策,把学生资助工作向更加全面、深入的目标推进。

资助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规定,我区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的通知》、区教育局与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了《金安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下发金安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金安区20**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六安市金安区中职学生资助卡和普高学生资助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使我区资助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行。

资助工作政策落实情况

(一)各项资助符合政策规定。金安区中职助学金、免学费、普高助学金和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实施范围符合政策规定;中职和普高助学金资助比例、普高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校内资助计提符合政策规定;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规范。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三级评议二级公示。要求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规范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评定程序和公示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受助学生的评审工作。金安区教育局每学期都联合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工作人员组成“金安区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检查监督小组”,对全区三所中职学校上报的受助学生开展实地核查。今年,通过人数核查清点,因辍学等其他原因不具备享受资助条件的`学生共计132人次,为国家财政挽回经济损失8.67万元。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出台相关办法严格资助卡使用管理。国家助学金统一通过资助卡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资助卡是面向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待遇的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资助卡严格实行“一人一卡”,每位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资助卡。严禁学校为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申办资助卡。资助卡实行“集中申领”。学校向发卡银行提出申请,经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由发卡银行统一办理后负责分发。学校及时组织受助学生本人签领资助卡,不得代签代领。严格落实“本人激活”的规定,资助卡必须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后方可使用。严禁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资助卡,严禁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提取资助卡内的资金。

三是切实落实校内资助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足额提取5%,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经费实行足额提取、预算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校内资助相关材料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二)学生资助工作效果明显。通过对普高和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学生资助工作满意度高达95%以上。

(三)提标扩面积极开展社会资助。20**年以来,区教育局组织上海老凤祥公司六安分公司资助我区61名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金额8万元;浙江省宁波市韩欣蕊同学个人捐助15名家庭贫困学生,资助金额1.81万元。

资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省级财政指标文件下发后,区教育局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按照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金额足额分担配套,及时分解下发到所属学校,并督促各校尽快组织实施。确保普高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每年5月底前、秋季学期11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发放。我区学生资助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按照实际情况发放,无结余。

免除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52.495万元,此举使全区731名贫困高中生收益。全区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1051人次,免学费金额达109.32万元;享受中职助学金319人次,补助金额达31.9万元。

资助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中职学生资助卡和普高学生资助卡管理办法、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方案等相关制度,规范资助行为,完善监督机制。通过严格审核、规范程序,会同区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和教育局共同实施监管,强化过程管理。

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对待每一件来电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落实,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资助工作日常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系统维护和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维护并填报中职、普高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等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二是做好档案管理。对每年资助工作的计划、总结,资质对象的认定、审批,资助资金的发放等资料收集完整并及时归档。

资助工作宣传教育情况

为有效开展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做好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过制定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利用宣传网络平台、微信、qq群以及金安教育网“学生资助专栏”宣传资助政策;结合“千百万”走访、“两节课”活动,通过走访、班会等形式倾听贫困家庭学生及家长的心声,进行资助宣传;多种形式印发宣传材料,制作民生工程宣传问答小册子、明白纸;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受助学生及家长进行政策的知晓度调查;加强校园宣传,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资助宣传栏,并将资助政策纳入到主题班会、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中,开展感恩、守信教育活动。

回顾过去,虽然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离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如对困难学生家庭的信息掌握仍有待深入走访,进行动态管理;扩大资助范围和比例,积极组织社会资助项目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资助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做好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xx年秋季—20xx年秋季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20xx年秋季以来,我校先后为1207名贫困学生提供了食宿资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768850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和免费使用教科书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8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85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六年级81人,每生500元,七年级20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93500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9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9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45000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9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9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6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74600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4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