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险非法集资排查报告 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总结(实用7篇)

时间:2023-09-04 21:17:45 作者:QJ墨客 工作总结 最新保险非法集资排查报告 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总结(实用7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保险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一

为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典当行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促进我市典当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处置活动和2017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精神,黄冈市商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现场检查制度,于3月31日-4月10日对黄冈市9家典当行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典当行的注册资本、财务状况、法人股东存续情况、业务结构及放款、绝当业务、当票使用、当金发放、息费收取、遵守《典当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等情况。

一是业务流程不规范现象存在,少数典当行对于绝当业务没有按时录入系统,而且对于小额典当,有现金交易现象存在。

二是员工职业素质有待提高,因人员更换和新设立典当行,个别典当行员工对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对工作认识不够全面。

三是业务结构不够合理,房地产、机动车典当占比过大的现象依然存在,而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开始冷淡,大多数典当企业受此影响,开始走下坡路。

四是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完善、补充合同存在漏洞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黄冈市商务局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是加强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加强教育引导,坚决禁止典当企业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非法追债这三条“高压线”。

保险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二

多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加大管理、引导、教育力度,服务工作大局。民族宗教工作趋于完善,效果更加明显。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产生,民族宗教工作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适应时代要求的主动性还不够足。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部位乡镇及村委会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不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模糊认识和麻痹思想。

(二)应对复杂局面的前瞻性不够强。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进入外地城市务工,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相互交织,境内因素与境外因素相互叠加,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相互影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对此,部分非法宗教活动、境外宗教渗透等还未得到全面遏制。

(三)依法规范管理的精准度不够高。有的党政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不足,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一般问题民族宗教化,过度强调和夸大民族宗教的特殊性,不敢触碰;二是民族宗教问题一般化,淡化和漠视民族宗教问题的政治敏感性,容易导致小事演变成大事,引起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被利用、扩大,造成工作被动,特别在应对涉及民族宗教的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方面,缺乏规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预警防范措施。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民族宗教无小事”,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的多元化。各民族群众在山产经营和社会交往中,因经济往来、风俗习惯、天灾人祸等原因,经常出现民族个体之间的摩擦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解决不当,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处理不公,就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并有可能引发一种民族情绪。对此,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不改进工作方法。首先,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族政策、知识,增进民族间的相互理解;其次,坚持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度,及早掌握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各种苗头性问题,预防在前,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第三,充分发挥管理网络的协调作用,对少数民族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提交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以稳定群众情绪,避免事态扩大。

(二)改善民族村居住环境。促进民族村经济发展。借大环境,大招商引资步伐,引进蔬菜水果的种植技术,大力发展产业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和资金,让广大少数民族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的帮扶力度,通过一对一帮扶等形式在山产技术、养殖技术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帮扶,使民族村经济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三)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位置。在县区人大、政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广泛征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意见,保障和解决少数民族代表、委员的素质及人员不足的问题。

保险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三

一、xx县宗教界的基本情况

xx县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我县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而且历史悠久,分别成立了四个宗教团体。据统计,全县现有各类信教群众近x万人,约占全县人口总数的x%;登记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x人;依法登记、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x处(其中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x处);此外,还有各类民间习俗信仰活动场所x多处。

目前,我县宗教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信教群众增多。据有关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各教派信教群众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特别是农村信教群众的人数大幅度增加,且人员相对固定,佛教和基督教尤为突出。二是宗教信徒的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三是宗教工作的任务繁重。宗教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关系日益密切,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宗教的传播提供了新的平台,宗教的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传播速度之快,使宗教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特殊复杂性。

二、我县宗教场所工作情况的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着稳定局面,但是,随着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农村非法乱建庙宇、念佛堂、私设基督教聚会点有回潮之势。

(二)宗教教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是宗教教职人员少。二是宗教教职人员文化层次低。我县x名教职人员中,初中以下学历者居多,难以正确理解宗教的教义、教理。三是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理念模糊。一些教职人员入教动机不纯,宗教场所整体的综合管理能力相对薄弱。

(三)个别宗教场所财务制度不健全。有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在公益活动方面的资金投入无预算,无明细,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的上报和公布。

三、推动宗教场所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措施与建议

(一)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要加强各级党政干部的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宗教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增强重视和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切实解决基层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等现象。进一步巩固农村社区文化阵地,开展送政策法律和科技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辨明是非曲直的能力,避免和减少群众因寻求内心慰籍而产生迷信盲从心理。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思想引导,防止信徒数量过快增长,为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宗教管理的协调机制,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一要形成合力。宗教工作面广量大,光靠宗教部门势单力薄,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应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社会秩序管理的高度,统一制定治理办法。要及时疏理解决宗教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要重心下移。把宗教管理的范围延伸到乡村和社区、延伸到宗教团体和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确保宗教事务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推动基层组织加强对当地宗教活动场所的联系和监管。三要合理布局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对非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要摸清情况,按照积极慎重、客观过细、疏堵结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理,综合整治。

(三)积极促进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发展。一是要根据《宗教事务条例》要求,引导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制定出台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宗教团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非宗教势力干预宗教内部事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处理解决的措施方法,切实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

(四)充分认识到宗教慈善公益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和规范宗教文化场所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协助宗教团体组织“捐资助学”、“捐资助困”等可持续进行的慈善项目,使我县的宗教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保险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四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该通知印发后,我公司及时成立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排查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二、明确排查目标,实施排查

1.机构注册和备案、资金来源、办公场所、工作人员身份以及机构的设立和使用的账户等都是合法的,无非法集资问题。

2.我公司无向社会集资和变相集资的行为。

3.我公司经营范围与注册内容一致,经营活动合法,严格按照规则,符合规范。

4.我公司的房地产估价所、经纪人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使用比较规范。

三、开展培训,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行警示

通过教育培训,广大员工进一步了解了房地产中介机构非法集资

的主要内容,加强了对其危害性的认识。

通过此次排查工作,我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融通制度,并加强了其监管机制,我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点,合法、规范地经营活动,为维护我市的正常健康的房地产秩序而不断努力。

某某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五月四日

保险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五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群工局、发改局、县金融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办,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及各项工作开展,并及时上报、汇总相关宣传活动信息。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全方位、多领域地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共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41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52次,张贴宣传画18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幅。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认清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提升警觉性和防范意识,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性。

各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联合宣传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不够,整体合力不强。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我县将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不断扩展活动覆盖面,实现公众金融知识教育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让社会公众特别是边远地区农牧民实实在在地了解金融知识,实现金融普惠理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舆论氛围。

通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力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维护了我县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保险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六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打击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行动方案,具体明确了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范围、步骤,进一步加大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检查力度,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细化措施,强化清理

(一)多方协作,密切配合。我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打击的态势。

(二)全面摸排,深挖细查。根据工商部门的职责,重点加强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检查。主要检查其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存在超越经营范围行为。通过核查登记数据、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登记造册。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问题,我局强化行政指导。

(三)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根据工商部门职责,我局严格履行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的职责,对前来办理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企业,需要领取相关行业部门的许可方可领取营业执照的,坚决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予领取营业执照。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我局暂未发现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存在非法集行为,有效净化了融资担保性行业的市场,促进上述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

(二)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仍未充分发挥。例如我市就没有成立保险行业协会,有些工作开展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虽然已经结束,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金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20xx年5月15日

保险非法集资排查报告篇七

(一)部门负责原则。各相关单位对本系统的非法集资情况排查全面负责。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时间,组织好对本系统内非法集资情况的排查。

各单位要“自扫门前雪”按照“谁准入、谁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谁主管、谁负责,谁组建、谁负责”原则妥善处置。

(二)属地负责原则。部门负责的`基础上。掌握属地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银监办事处)

(三)协调联动原则。调查和处置中需要相关单位之间协调配合的按照《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有关协调处置规定办理。

(一)调查可以采取如下方法进行:

1、对本系统工作人员是否组织或者参与非法集资情况开展排查;

3、对与本系统有业务往来方的非法集资情况进行调查。

(二)处置工作方法:

1、对调查中发现的可以及时处置的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及时处置;

3、对涉嫌违法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侦处。

(三)调查和处置情况报告。各相关单位要将调查情况书面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调查工作统一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各相关单位可以自行安排。最迟将调查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并提出集中处置意见,报告市政府领导研究处置。如有必要,可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集中活动情况,研究集中处置方案。

(三)一般性案件。力争全部处置完毕。

(一)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排查活动。认真落实,保证质量,不留死角。

(二)各乡镇(办、场)要高度重视。并对本辖区调查和处置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具体掌握。

(三)各相关单位在集中排查活动开展中遇到问题。请求指导或者协调解决,不允许隐瞒案件或者怠慢调查和处置工作,如发现隐瞒或者怠慢情况,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