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权利转让限制(实用18篇)

时间:2023-12-27 04:22:03 作者:念青松 合同

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将其在某项权益或者财产上拥有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书面协议。转让合同在商业交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一些成功的转让合同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合同的权利转让限制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独家转让_____批文。

现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于2019年月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丙方。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同意,乙方按照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丙方。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基于原合同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无需再基于原合同向乙方履行义务。

3、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受让甲方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将享有甲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承担甲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将_________x批文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交付给丙方。

第三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转让的权利义务合法、有效。

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向丙方履行其在原合同中的各项权利义务。

3、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原协议项下的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受让原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第四条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的权利转让限制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技术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技术让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公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印花税票粘帖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

第一条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

乙方(让与方):_________。

第二条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三条合同性质。

第五条专利状况。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专利权人:_________。

5.3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5.4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5专利号:_________。

5.6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年。

第六条专利有效保证。

6.1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专利实施情况。

7.1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7.2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2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专利技术资料。

9.1资料内容:_________。

9.2交付时间:_________。

9.3交付地点:_________。

9.4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

10.2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4)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

11.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2.2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名词解释。

第十四条补充约定。

14.2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由_________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5.2本合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转让合同范本。

5.自然人债权转让协议模板。

7.转让合同样本。

9.秘密转让协议范本。

权利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转让方):

丙方(受让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原则的基础上,经三方友好协商,现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中的(甲、乙)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丙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丙三方确认,自年月日起(甲)乙方将《租赁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中所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丙方完全了解上述合同的内容以及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同意于年月日接受并承担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中所规定应方承担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即丙方取代方的地位。

2、甲、乙、丙三方确认,本补充协议为(甲、乙)方将其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丙方承受,(甲、乙)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丙方概括承受(甲、乙)方在原合同中的地位。

3、(甲、乙)方同意在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方退出《合同》关系,由丙方承受(甲、乙)方在《合同》中的地位,并由丙方享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4、(甲、乙)、丙双方之间不再另行签订新合同,双方仍需按照原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5、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按照原甲乙之间签订的《合同》中的内容执行。

6、甲方收取乙方x金合计人民币x万元整转移至丙方账户,乙方应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由乙方与丙方结算,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票据,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自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合同的权利转让限制

(一)有关利益配置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

从宏观经济学上看,在著作权利益关系中,最佳利益配置形式必然是实现作者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两者利益最优化。而在现今的著作权法律中,为实现这种最佳配置形式,法律也在寻找最佳的平衡点,即在充分保证作者独占使用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合理使用作品,这样能使作品与公众接近而使得信息得到充足的传播利用以实现著作权原本存在的价值。

(二)著作权限制的社会学理论。

科学、文化、艺术作品是人类世世代代通过智力劳动积累下来的结晶,具有历史的传承性。无论何种文明都是对以往优秀文明成果的继承和发展,特别是人类几千年的精神文化,更加需要传承和发扬。从某种意义上说,智力作品的创作过程,就是一个在既有知识基础上的演绎过程。现代的科学、文化、艺术均是先辈们呕心沥血通过点点滴滴知识积累起来的,是先人们智力创造和自身劳动得来的,后人只有在先人传承的知识的基础上才能继续发挥创造,以保证我们社会的物质精神需求。

二、著作权权利限制的合理性考察。

(一)从公平正义、利益均衡角度考量著作权限制的合理性。

1.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体现了公平正义观公平正义,一直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理念,也是当代法律的价值目标。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以正义为原则,由正义衍生的礼法,可凭以判断人间的是非曲直,正义恰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这表明自法律产生的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正义的性质在其中,而且这也是法律产生的理性契机。

2.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体现了利益均衡论在著作权制度中,利益平衡是永恒的话题。利益平衡作为一种机制,是整个著作权制度的价值目标和理论基石。要实现利益平衡的价值目标,在著作权制度设计时则须注重具体制度的设计,竭力实现“保护—限制”二元价值取向。著作权法中的权利限制是协调著作权法的平衡机制,权利限制的前提是权利获得充分的保护,因为有了充分的保护才能够有充足的作品供社会公众使用,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就只有激励作者的创作热情,而作者的创作热情又需要法律的肯定来带动。当然,没有权利的限制,也不能实现作品接近公众这个目的'。

(二)从促进民主文化文明政策上考量著作权限制的合理性。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规定:“任何人都有权自由参与社会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民主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社会文化生活自由,民主文化文明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在著作权法律制度设计时应当体现这一点。著作权法作为一部关联普通大众利益的法律,不仅应当致力于创作出更多的作品这一基本目标,更重要的是能够将创作出来的作品分享到社会上,提升社会文化生活水平。当然,要实现社会民主文化文明的政策追求,就应该通过著作权限制的手段来平衡创作者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三)从智力作品独创性和社会资源公有性的角度看著作权限制的合理性。

作者创新一部作品,几乎不可能是从零基础开始的,或多或少都会掺进一部分早已存在的社会资源(先存的智力开发作品)在其中,智力创作行为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继承、利用和发展,是深化人类智力劳动成果的结果,这就使得创作活动具有了连续性与继承性。先存的社会公共资源也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智力创作者在后续创作之后是应当舍弃部分自己的权利于公共领域,来回报最初对社会资源的利用问题,这样能够促成专有权和公有权和谐统一的局面。我们应当明确一点的就是,我们谈到的对著作权的限制,并不是要完全弱化对著作权的保护,只是对其著作权权利做出一定程度的限制来保障公共利益问题。

合同的权利转让限制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条件与限制合同权利的转让与限制合同权利的转让也称债权的转让或债权让与,是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从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与他的合法行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并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而是由合同一方当事人(且是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转让并不包括合同的义务内容;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在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转让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第一,必须有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第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第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第四,必须有转让通知。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转让通知是绩权转让的必备条件,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债务人应出具收到通知的。对于债务人的通知,一般应当由原债权人进行。但经与原债权人协商同意后,也可由新债权人进行。新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提供必要的关于合同权利已经转让的证明文件。如果未尽通知义务,债权人对合同权利的转让就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时,原债权人不得拒绝接受履行。

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不得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合同的标的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的合同权利是不能转让的。如委托合同、赠与合同。在有些合同中,合同权利的转让会实质性地改变债务人的义务或增加债务人承担的风险,因而也禁止转让。但如果债权人承担新增加的负担或风险的除外。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合同中约定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一般不得转让合同权利。第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权利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转让人将债权证明文件交付受让人并将有关主张债权的一切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告知受让人,并将转让人占有的担保物及文书也应全部交付。债权人转让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转移,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无偿转让债权,转让人对权利瑕疵不负担保责任。但转让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对受让人因瑕疵所受损害负赔偿责任。受让人明知权利有瑕疵而接受的,转让人不负担保责任。

抗辩权。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具有抗辩权主要有以下情况:当事人双方虽订有合同,但债权并未实际发生;债务人已经履行债务,债权业已消灭;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中有过错。因而债务人不能依照原合同履行给付义务;债务人遭遇不可抗力;可撤销合同,债务人享有撤销权的。

抵销权。

抵销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进行清偿,按照对等的数额相互充抵,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相同数额内互相消灭,不再履行。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其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抵销的实行应当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即当事人互有可以抵销的债权;在存在抵销的债权时,债权必须是均已到期;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或同一性质的债务,不同性质或不同种类的债务是不能抵销的;抵销的债权必须属于法律所允许。

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进行抵销的债务不能进行抵销。如违约金债务不得自行以扣发款等方式作为抵销。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侵权损害赔偿。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通知到达时,主张抵销的,应当及时向债权转让人发出抵销通知,抵销的通知在到达债权人时,即可发生的效力。但是,抵销的通知中不得附加任何的条件或者期限,否则,抵销的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转让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合同义务的转让,只要依法进行,是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义务的转移首先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于债务人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方面是不相同的,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可能对债权人实现合同权利发生重大影响,在债务人更换后,新债务人可能缺乏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从而严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所以,债务人将其合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必须经债权人。并且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义务的转让达成协议,被转让的合同义务具有可转让性。合同义务的转移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义务全部转移,由新的债务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的当事人,承担合同中原债务人的义务。主债的全部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不发生变更,并没有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由第三人对债权人承担一部分债务,原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成为新债务人,而第三人仅就其与债务人签订了转让债务的协议部分承担合同义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例如,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再如,属于债务人的人身权的继承权、抚养权、著作权等不能随原债务人转移义务而转移。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新的债务人的抗辩是基于原债务人所享的对债权的抗辩而存在,如果原债务人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新的债务人也就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合同的权利转让限制

在早期的罗马,债是严格禁止转让的,因为当时的债被定义为特定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一种法锁,是一种法律关系,无论是变更债权人还是变更债务人都是债的关系丧失其同一性的现象。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禁止债权的转让越来越阻碍经济的发展,绝对禁止债权转让的观念开始动摇,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罗马法最终抛弃了旧的观念,在法律中明确承认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了合同权利转让的基本原则,为了鼓励财产自由流转,保障转让的秩序,做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权利转让做出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从而促进了合同权利转让交易的进行,增加了由权利转让带来的社会财富。

合同权利转让是在保持合同同一性的情况下,转让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给受让人,从而使得合同权利人发生变化的现象。所谓合同关系不失合同的同一性是合同的效力不发生改变,不仅合同的原有利益(如时效利益)、瑕疵(如各种抗辩)均不受合同权利转移的影响,而且原权利的从权利(如抵押权、保证等)原则上也继续存在。所以,合同权利转让仅仅是合同债权人发生变化。既不归属合同变更也不同于债的更改。债的更改是消灭旧债的关系,成立新债关系,所有旧债关系上的利益和瑕疵以及从权利均随之消失。

在《合同法》中,合同债权转让的特征主要有四个方面:

1.合同权利转让发生的是债权人的变更。合同权利转让是权利人将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第三人在相应的权利范围内介入原来的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合同权利转让会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原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一种是转让人和让与人的关系。通过协议转让合同权利的,虽然《合同法》要求在债权转让时,债权人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债务人在收到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之后受到该协议的约束,但是,转让协议的当事人仍然是原债权人与第三人,债务人不可能成为转让协议的当事人。

3.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债权。我国的合同权利转让制度是规定在合同法中的,而不是规定在债法总则中,那么合同权利究竟指的是什么?虽然我国学术界。但是,《合同法》明确把身份合同排除在外,而物权合同的成立和物权变更是一并进行的,所以,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只能是债权。

4.合同权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当合同原债权人将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时,原债权人退出合同关系,第三人完全取代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与权利转让协议受让人一起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此时多个债权人之间的共有关系可能是按份共有还可能是连带共有,究竟属于哪种共有方式应当尊重原债权人和受让人约定的选择。

原则上合同权利可以依债权人和受让人的意志自由转让。但是,并非所有。

的合同权利都可以转让,毕竟合同是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自由设定的一种特定的关系,所以改变义务人承担的债务和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权利转让一般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存在的一些特殊的合同权利,是否允许转让《合同法》并没有确定的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但是仍然非常原则,详细分析如下。

合同关系是相对关系的一种,某些合同权利,只能在特定主体之间生效,如果仍将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必然会使合同相应的内容发生变更,从而使转让后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丧失与原合同的同一性,并且违反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该合同权利不能转让。通说认为,根据人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为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设定的合同债权、合同内容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不作为义务的合同债权、从权利四种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合同权利的转让问题:第一,诉讼中的合同债权。基于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债权,这种债权在诉讼过程中一直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这种债权的成立与否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因此为了减少讼累,应当禁止诉讼中的合同债权的转让。第二,赠与合同的债权能否转让。赠与合同的目的并不是促进商品流通,发展经济,而是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帮助或者满足当事人情感的需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性质。因此赠与合同的债权不应当成为合同权利转让之标的。实际上经常出现的,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之后,又将标的物转让与或者赠与他人的与合同权利转让之间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前者的两个赠与合同都是同一标的物,后者是建立在赠与合同基础之上将债权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债权的转让。对诉讼时效已过的合同债权而言,此种债权丧失的是请求债务人偿还的请求权和诉讼过程中的胜诉权,债权本身仍然是存在的,当债务人自愿偿还时,不会发生基于受害人行为发生的不当得利。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已满的债权可以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在第三人已经知道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情况下,当第三人和原债权人就合同权利转让意思达成一致,说明第三人愿意接受债务人不履行的风险。在自愿原则的依据之下,该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就会产生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但是,若原权利人未告知受让人权利有瑕疵时,第三人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选择行使撤销权或者要求原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并不能产生预期的效益,但是善意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权利转让协议有效。善意第三人有效取得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原债权人违反了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法律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会禁止或者限制某些权利的自由转让。《合同法》中没有具体合同权利转让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依据的是应当是我国《合同法》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根本前提。有效的合同权利是指原合同完全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没有要件缺陷,并且是现在仍然存在的合同债权。针对效力未定的合同、可撤销合同、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等效力不确定合同的权利是否允许自由流转,多数学者认为对有效的合同权利,应进行从宽解释,不要求必须是充分有效的、完整的债权。

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之前合同权利的效力还是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在法定期限内不被追认,那么此时的合同即为确定、当然无效,并且无效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时。如果,合同追认权人是原债权人,那么债权人将合同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权人的行为应视为合同已经得到了追认,此时的合同为确定当然有效的合同,债务人要向合同受让人履行相应的债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债务人享有合同追认权并且在没有行使之前,合同权利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此时为了防止不必要纠纷的发生、减少诉讼发生率,应当限制合同权利的转让。因此,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转让应当区分追认权人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而分别规定。

在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可撤销合同的权利是确定有效存在的。如果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归属于原债权人,原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权利转让协议,那么撤销权人的行为应当视为撤销权人放弃行使撤销权,此时的合同为完全有效的合同。如果撤销权的享有人是债务人,在原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之后,若债务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相应的义务;若债权人有效行使了撤销权,那么合同归于消灭,原合同权利灭失,此时受让人的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导致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无论撤销权属于哪一方当事人,可撤销合同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可以进行自由转让。

在条件成就和期限到来之前,附解除条件合同和附解除期限合同是确定有效的合同,此时合同权利为有效存在的。虽然这种权利这以后某个时间点可能或者肯定会灭失,但是在合同失去效力之前,合同债务人仍然要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条件未成就的附停止条件合同和时期还未到来的附始期合同的权利都是未来可能或肯定享有的权利,只是现在并不现实享有,是一种未来存在的债权。关于将来的债权能否进行转让,在德国和日本法学界都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肯定说,债权处分行为应与处分债权的合同相区别,即使债权没有现实存在,但是不影响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的效力,债权移转以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而成立,等到将来债权发生时,可以直接发生债权移转的效果。这一学说的理论基础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应予以区别,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并不以法律行为成立时已存在为前提,只要效力发生时其存在即可。另一种是否定说,债权转让行为为处分行为,那么处分时必须以债权业已存在为前提,鉴于未存在的债权不得处分的原则,从而否认“将来的债权”的让与性,特别是在德国,由于权利变动采用的是形式主义,动产的处分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处分以登记为要件,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未现实存在的未来债权在形式主义的立法例下,被认可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将来的债权已经存在合同关系,但需等待一定的条件成就或一定时间的经过,或者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才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债权,则因为这种将来的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利益,具有转化为现实债权的可能性,就激励贸易这一方面来说,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

协议不具有公开性,如果协议的效力当然约束债务人,那么在达成协议并且债务人不知情的状况下,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此时还要对新债权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这种自由主义对债务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采取的是严格限制主义,即合同权利的转让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否则转让不发生效力。虽然这种做法很好的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但是这种保护是建立在损害债权人利益基础之上的,同时这种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财产的流通、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进步。《合同法》选择的是折衷主义,即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其债权虽不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必须将合同债权让与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债权转让合同才对其发生效力。这样既维护了债务人的利益,又保障了债权的自由流通,合理地平衡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一)通知的主体。

虽然我国《合同法》抛弃《民法通则》规定的严格限制主义而采用让与通知原则,但是《合同法》第80条第1款明确规定通知的义务人只能是原债权人,确实存在局限性。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的目的是将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将债权的让与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使债务人知晓债权业已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债务人对新的债权人负有相应义务。受让人将让与人所立让与字据提示给债务人,和债权人的通知有同一的效力。如果履行通知义务人是受让人,在让与人履行辅助义务的前提下,受让人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证明其就是该合同权利新的债权人。

(二)通知的撤销。

合同权利转让通知的性质为观念通知,可以准用民法有关意思表示的有关规定,通知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原因时,依据民法上关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规定处理。当告知债务人时就会对其产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就要对新债权人负担义务。对于告知的撤销问题,《合同法》第80条第2款对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做出了禁止性规范,对受让人所取得的债权的处分作了任意性规范。债权转让的通知只是对债务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在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时受让人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原债权人不再享有相应的债权利益,更没有处置已经转让债权的权利。否则,会侵犯受让人的债权,要向受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表见让与的通知问题。

我国《合同法》虽未对表见让与未作任何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现实存在。《德国民法典》第109条之1规定,“债权人已将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时,即使未为让与或者让与无效,债权人仍应当对债务人承受其已经通知让与的效力。”借鉴德国法律和基于我国《民法通则》中已经承认表见代理的效力的立法精神,应在我国《合同法》中确认表见让与的合法效力,从而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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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黄名述、李振华:《合同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

[13]苏号朋:《合同法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权利转让合同

__年,甲方与买卖合同,合同编号。根据购房合同约定,__年月日,甲方向有限公司交付了房款,青岛有限公司于_年向甲方交付了房屋。房屋座落于室。该房屋性质为公寓。

经协商,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缴清上述房屋的水、电、暖及物业服务费、维修费等相关费用。购房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转让、受益等权利。

二、甲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0日内将购房合同权利转让事宜通知有限公司。

三、乙方有权依据甲方与有限公司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

四、合同转让价格:总价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定金元,交付合同转让款元。

五、甲方保证该房屋及购房合同无其他争议。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双倍赔偿乙方房屋价款的损失。双方履行协议后,如遇政府规划搬迁、拆迁等情况补偿归乙方所有。

六、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协议涉案纠纷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仲裁。被申请人自愿放弃答辩,各方自愿放弃组庭期限。各方当事人共同约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并共同选定为仲裁员,各方一致请求仲裁不开庭审理,由仲裁庭根据本协议制作裁决书,在裁决书中不载明争议事实与裁决理由,只载明仲裁请求、协议书内容和裁决结果。本案仲裁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

见证人:

时间:年月日。

权利转让合同

乙方(让与方):_________。

第二条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五条专利状况。

5.1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技术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专利权人:_________。

5.3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5.4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5专利号:_________。

5.6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年。

第六条专利有效保证。

6.1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专利实施情况。

7.1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7.2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2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专利技术资料。

9.1资料内容:_________。

9.2交付时间:_________。

9.3交付地点:_________。

9.4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

10.2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4)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

11.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2.2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名词解释。

第十四条补充约定。

14.2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由_________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5.2本合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的权利转让限制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

屋主:(以下简称丙)。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省___县___镇____路___号____西餐厅{三层面积共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_)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先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订金包含第二条所述相关费用。待第二条完成后,乙方再支付甲方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酒吧经营权和现有电器、装修、装饰、工具和设备等{详细见明细列表}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和物品,不得参与酒吧经营,干涉酒吧事务。当乙方经营_月后,将付余款_____元整{大写:_____元}。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更改转入乙方名下。

第三条该酒吧房屋所有权为丙方,当乙方付甲方款_____(大写:_____)后,丙方与甲方原签订的租凭合同(合同到期____年__月__月租为____人民币,押金为_____元)将作废,改由乙方重新签订。乙丙双方签订后,乙方将代替原来甲方向丙方厉行租凭合同,每月交纳该合所同约定月租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所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丙方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归还乙方已付转让费和承担违约金_____元(大写:____元)。

第五条甲方在酒吧经营权交付乙方以前,必须将所有积欠一切的'税款、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雇员工资等费用一律付清。

第六条甲方现雇用的员工,除乙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解散。

第七条甲方需承诺转让前的酒吧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合同期内,双方不得以其它借口终止合同和违反以上几条协议,否则以违约论处,违反方将承担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的权利转让限制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独家转让_____批文。

现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于月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丙方。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同意,乙方按照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丙方。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基于原合同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无需再基于原合同向乙方履行义务。

3、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受让甲方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将享有甲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承担甲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将_________x批文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交付给丙方。

第三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转让的权利义务合法、有效。

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向丙方履行其在原合同中的各项权利义务。

3、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原协议项下的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受让原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第四条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的权利转让限制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人:(公章)。

(甲方)。

技术让与人:(公章)。

(乙方)。

中介人:(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研制单位。

(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

主要研制人员。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

专利申请时间年月日。

专利批准时间年月日。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让与人、受让人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人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权利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印花税票粘贴处。

签订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签订指南。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名称注:必须与专利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其专利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授权日,公开日,专利权的有效期为。——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本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_______$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_______$元)汇至转让方的帐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或采用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最后在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199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逾期二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逾期二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前九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权利转让合同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为了更快的融入--大都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打造现代都市观光农业基地,乙方经--市政府和--社区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市--社区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现代都市观光农业(庄园经济)的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相关的土地开发项目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土地流转期限达到了国家承包土地的期限后,应按国家新土地承包权的相关规定顺延土地流转期至合同土地租期。若因甲方原因不能顺延土地流转期,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投资损失。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月日前分次,按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社区)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由双方为主体与政府协商,获得的相关补偿费用除土地补偿费由甲方获取外。其它所有补偿费用均由乙方所有。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上级政府或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市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社区和--市政府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权利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______年10月19日签订一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甲方将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洲尾尾(土名)一块面积为45.69亩的土地出让给乙方使用等【具体见东莞市洪梅镇法律服务所(20______)东洪法见字第94号见证书】。现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将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自己的权利义务转由丙方享有和承担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所享有的权利全部转归丙方享有,义务全部转由丙方承担。

二、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向乙方履行的合同义务视为甲方已向丙方履行,乙方向甲方履行的义务视为丙方已向甲方履行。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丙两方重新签订一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作为前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替代。如新签订的合同与原甲乙两方签订的前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不一致的,以新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

四、乙方与丙方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内部条件,由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在本协议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前,依照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甲、乙方之间若有未结清之权利义务的,由甲乙双方自行结清,与丙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持一份,见证单位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本协议签订时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协议签署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权利转让合同

为了更快的融入--大都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打造现代都市观光农业基地,乙方经--市政府和--社区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市--社区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现代都市观光农业(庄园经济)的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相关的土地开发项目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若土地流转期限达到了国家承包土地的期限后,应按国家新土地承包权的相关规定顺延土地流转期至合同土地租期。若因甲方原因不能顺延土地流转期,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投资损失。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社区)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由双方为主体与政府协商,获得的相关补偿费用除土地补偿费由甲方获取外。其它所有补偿费用均由乙方所有。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上级政府或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市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社区和--市政府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权利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友好协商,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就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全部权利,是指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即以本合同约定的价款预购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约定分得的全部楼宇,待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双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使乙方承继甲方成为_________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一、_________公司是甲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提供合作条件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经营范围和规模为:在_________地段开发、建设、销售_________层的_________,设计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_城市规划局最后批准的面积为准)。

二、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为:甲方提供本条一项所列地段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公司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及_________的全部建设资金。

三、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批文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一、本合同第二条二项所列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及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的注册资金,已在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全部投入到位,并经_________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

二、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权利为_________%,即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楼宇。

三、本条二项所列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的权利为甲方合法完全拥有,没有被查封或设定质押,并保证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本合同确定的乙方预购甲方《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权利,即预购甲方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楼宇。甲方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获充分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所述之事宜及提供的文件、资料完全真实有效。

一、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权利,即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楼宇,由乙方以人民币_________元之价款预购。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预购价款_________元,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清付给甲方,甲方应于收到前述款项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具可作成本入帐的税务发票给乙方。

三、本条一、二项所列之价款,将来正式办理交易、登记过户,所需之增值税、契税等,由甲方以纳税义务人缴纳后,乙方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全额补偿给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若由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原因导致提前终止《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则乙方依然享有前述合同规定甲方拥有的权利,甲方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甲方承诺:在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甲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与乙方签订以甲方为出让方,乙方为受让方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乙方即承继甲方原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之权利、义务,成为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二、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之权利转让价款,即为本合同第四条所列之价款,相互不退不补。即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只为依法定程序办妥各项法律手续,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权利转让文件。

三、签订本

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权利义务即时终止。

一、签订本合同之后,且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甲方即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第六章和第七章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力。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授权委托期限为:

1.若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甲乙双方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之日。

2.若甲乙双方无法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签订依法生效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则本条一项所列授权委托直至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经营期限终止而终止。

一、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后,且乙方向甲方清付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将_________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有关批文、证件、资料交付给乙方。

二、甲方应全力支持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利及相关工作。

三、甲方应随时签署_________有限公司为建设、开发_________所需的各项文件。

四、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取得《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利益。

五、乙方必须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

一、乙方如不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每迟延一日,则按乙方应付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二、甲方如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第五条一项所列之承诺,导致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损失之赔偿。

三、甲方如不依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签署该条项规定的授权委托文件,每迟延一日,甲方则按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四、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即为违约,由此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之打印文字与手书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权利转让合同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条件与限制 合同权利的转让与限制 合同权利的转让也称债权的转让或债权让与,是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从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与他的合法行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并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而是由合同一方当事人(且是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转让并不包括合同的义务内容;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在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转让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第一,必须有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第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第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第四,必须有转让通知。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转让通知是绩权转让的必备条件,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债务人应出具收到通知的。对于债务人的通知,一般应当由原债权人进行。但经与原债权人协商同意后,也可由新债权人进行。新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提供必要的关于合同权利已经转让的证明文件。如果未尽通知义务,债权人对合同权利的转让就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时,原债权人不得拒绝接受履行。

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不得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合同的标的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的合同权利是不能转让的。如委托合同、赠与合同。在有些合同中,合同权利的转让会实质性地改变债务人的义务或增加债务人承担的风险,因而也禁止转让。但如果债权人承担新增加的负担或风险的除外。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合同中约定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一般不得转让合同权利。第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权利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转让人将债权证明文件交付受让人并将有关主张债权的一切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告知受让人,并将转让人占有的担保物及文书也应全部交付。债权人转让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转移,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无偿转让债权,转让人对权利瑕疵不负担保责任。但转让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对受让人因瑕疵所受损害负赔偿责任。受让人明知权利有瑕疵而接受的,转让人不负担保责任。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具有抗辩权主要有以下情况:当事人双方虽订有合同,但债权并未实际发生;债务人已经履行债务,债权业已消灭;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中有过错。因而债务人不能依照原合同履行给付义务;债务人遭遇不可抗力;可撤销合同,债务人享有撤销权的。

抵销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进行清偿,按照对等的数额相互充抵,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相同数额内互相消灭,不再履行。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其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抵销的实行应当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即当事人互有可以抵销的债权;在存在抵销的债权时,债权必须是均已到期;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或同一性质的债务,不同性质或不同种类的债务是不能抵销的;抵销的债权必须属于法律所允许。

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进行抵销的债务不能进行抵销。如违约金债务不得自行以扣发款等方式作为抵销。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侵权损害赔偿。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通知到达时,主张抵销的,应当及时向债权转让人发出抵销通知,抵销的通知在到达债权人时,即可发生的效力。但是,抵销的通知中不得附加任何的条件或者期限,否则,抵销的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转让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合同义务的转让,只要依法进行,是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义务的转移首先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于债务人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方面是不相同的,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可能对债权人实现合同权利发生重大影响,在债务人更换后,新债务人可能缺乏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从而严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所以,债务人将其合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必须经债权人。并且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义务的转让达成协议,被转让的合同义务具有可转让性。合同义务的转移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义务全部转移,由新的债务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的当事人,承担合同中原债务人的义务。主债的全部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不发生变更,并没有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由第三人对债权人承担一部分债务,原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成为新债务人,而第三人仅就其与债务人签订了转让债务的协议部分承担合同义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例如,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再如,属于债务人的人身权的继承权、抚养权、著作权等不能随原债务人转移义务而转移。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新的债务人的抗辩是基于原债务人所享的对债权的抗辩而存在,如果原债务人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新的债务人也就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权利转让合同

丙方(受让方):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原则的基础上,经三方友好协商,现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xxx的《xxx房屋租赁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中的(甲、乙)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丙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丙三方确认,自年月日起(甲)乙方将《xx租赁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中所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丙方完全了解上述合同的内容以及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同意于年月日接受并承担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中所规定应方承担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即丙方取代方的地位。

2、甲、乙、丙三方确认,本补充协议为(甲、乙)方将其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丙方承受,(甲、乙)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丙方概括承受(甲、乙)方在原合同中的地位。

3、(甲、乙)方同意在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方退出《xxx合同》关系,由丙方承受(甲、乙)方在《xxx合同》中的地位,并由丙方享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4、(甲、乙)、丙双方之间不再另行签订新合同,双方仍需按照原甲乙双方签订的《xxx合同》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5、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按照原甲乙之间签订的《xxx合同》中的内容执行。

6、甲方收取乙方x金合计人民币xxx万元整转移至丙方账户,乙方应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由乙方与丙方结算,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票据,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自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