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总结(优秀5篇)

时间:2023-10-01 02:01:22 作者:紫薇儿 工作总结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总结(优秀5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我院党总支今年发展预备党员47名,转正41名。每次发展党员都由辅导员及各班级推荐,并将名单及时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所有发展、转正的党员都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审核,不徇私舞弊,坚持推优入党原则。

(三)处理滞留党员

根据湘组发〔xx〕11号文件转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院认真做好排查工作,采取“三步走”工作法,畅通党员出口,着力探索、建立保持和增强基层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推动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有序开展。我院根据学校党委通知精神并结合我院滞留在校学生党员的实际数据,学生党支部在李欣老师的带领下,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各种途径与滞留在校的139名学生党员联系,劝告其转移组织关系。

三、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xx〕48号)要求,按照学校党委认真扎实做好了“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会议精神的指示。xx党总支积极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再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院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的困难,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清楚十明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系列读本,观看了《焦裕禄》等教育影片,思想上补了课,精神上补了“钙”,拧紧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依靠教师、相信教师、发展教师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师生、服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

2、广泛深入听取意见,聚焦“四风”查摆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来了一次彻底的大排查、大剖析,找到了差距,找准了“病因”,提高了思想整治素质。学院召开各层次座谈会,听取一线教师、学生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设立征求意见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多渠道,聚焦“四风”向师生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共征集院领导班子意见22条;征集到班子成员意见31条。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广大党员干部召开了不同主题的组织生活,接受了一次党内政治生活洗礼。各项会议和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相互批评真刀真枪,在思想交流交锋中达成共识。

4、用心整改、务求实效,广大党员干部“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和有效遏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了不同期限、不同层次的整改措施,多次组织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中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xx党总支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目前,22项整改任务其中18项已按要求整改到位,4项在xx年底将整改到位。

5、一些关系师生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广大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党的群众基础更加牢实。通过整改,关系师生群众的一些切身利益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一是精简会议,务实推进工作;二是打造了党员活动室和教职工休息中心;三是加强了与师生的联系,与群众的联系更密切;四是清理了超标办公用房;五是规定了公务用车;六是改善了xx的实训条件。

四、精心策划活动,加强教育,树立党员形象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规范党费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学校相继制定了《_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海洋大学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工作中,为了方便二级党组织统筹使用好两项经费,现对部分报销流程、支出标准等进行进一步规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场地费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报销场地费,标准为每半天人均不超过50元。

2、租车费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报销租车费须附租车说明,单次2000元以上的还须附租赁合同(合同需由各二级党组织书记签署)。报销租车费(含异地市内租车费)标准为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住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3、差旅费

4、餐费

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的餐费,须为各级党组织外出开展党员活动,就餐时间无法回到学校或家中、必须在活动地点就餐时的辅助开支,报销标准为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且每天人均不超过100元,在青岛市内开展活动每天最多报销一餐。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餐费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差旅餐费报销审批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附件1),审批通过后,凭就餐时开具的正规发票、《中国海洋大学差旅餐费报销审批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党员活动产生的其他费用(租车费、门票费等)报销材料等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5、专家讲课费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党费来源于党员缴纳;

党建活动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

党组织工作经费来源较多,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党费留存或党费拨返是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

2、适用对象不同

党费适用于各级党组织;

党建活动经费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党组织工作经费适用于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3、使用范围不同

党费主要用于党的活动;

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4、税务处理不同

党费可以表彰和补助党员,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党建活动经费不能发放福利和补贴,与纳税无关;

党组织工作经费企业所得税限额扣除,可以用于表彰和补助,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使用优先程度不同

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几个涉税问题

1、单位党员活动产生的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呢?

这要根据费用列支的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如果是从留存党费中开支的,不存在进项抵扣的问题。因为党费的核算独立于与企业的经营核算,不存在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问题;如果从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则可以抵扣。这部分费用在企业的经营账簿中核算,只要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形,则可以正常抵扣。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可以。根据《_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__党委国家_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第一条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3、非公有制党组织工作经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可以。根据《_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_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党组织工作经费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如何处理?

对于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一般企业采取计提的方式,那么在实际支出时,会产生计提与支出之间的差异。文件规定只有实际支出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才能税前扣除,因此,要调整计提与支出的差异。根据《国家_关于发布,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_公告2017年第54号)党组织工作经费应填入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第24行“二十四、党组织工作经费”;涉及纳税调整的填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9行“(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填报纳税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及纳税调整情况。

5、党费奖励党员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计入职工工资总额?

党费可以用于表彰优秀党员,补助困难党员,因为党费与经营无关,并且单独账户核算,因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应该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税务文件并没有与党费相关的规定,有的税务局要求党费奖励缴纳个税,存在争议。)

6、党组织工作经费奖励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计入职工工资总额?

对于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因为属于企业生产经营核算范围内,应作为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计入职工工资总额。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2.党建基础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3.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支持基层党组织不断创新党建工作,确保党建经费规范使用,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经费包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基本经费、基层党建创新项目资助经费。

第三条经费标准

(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基本经费原则上按“基数+党员年度人均经费×党员人数”计算,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基数为0.5-3万元,党员年度人均经费50元,以上一年度末党内统计数据及本年度发展党员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党建基本经费总额。

(二)基层党建创新项目资助经费标准按《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经费划拨

(一)财务处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独设立党建经费账号,年初将党建基本经费划拨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账号。

(二)基层党建创新项目资助经费在项目评审立项后,由党委组织部根据立项结果将资助经费划拨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经费账号。

(三)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教职工工作津贴实行分类划拨。

各学院(中心)和直属党支部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教职工工作津贴,由学校根据目前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教职工人数,年初划拨至各学院(中心)和直属党支部帐号,享受系(所)负责人的待遇。

党群、行政、教务、后勤、离退休党总支根据所属党支部的情况,由学校划拨至相关党总支党建经费账号,由相关党总支按每月200元标准发放。

第五条党建经费按照“专款专用、统筹安排、严格管理、规范开支”的原则使用,不得用于与党建工作无关的开支。

第六条使用范围

(一)党建基本经费

1.党员教育培训。包括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教育培训支出,征订党员读物,购买学习资料,制作宣传材料支出等。

2.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专项活动。包括会议费、资料费、场地费、交通费、门票费、工作餐费及其他费用等。

3.党员奖励和帮扶。包括表彰奖励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走访、慰问、帮扶困难党员等。

4.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小型办公用品购置支出等。

5.其他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和活动。

(二)基层党建创新项目资助经费用于项目相关的活动开支,包括资料费、印刷费、场地费、交通费、门票费、工作餐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七条经费管理

(一)各党总支书记作为本单位党建经费管理责任人,负责经费使用的审批。

(二)党建经费开支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其中工作餐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20%,不得报销劳务费。

(三)各党总支要严格管理党建经费,确保党建经费用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创新活动上。党建经费的使用情况应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年终公开当年度开支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财务检查。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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