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精选9篇)

时间:2023-09-07 02:44:26 作者:雅蕊 合同 山林承包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精选9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山林承包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篇一

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交通、科技、工业、金融、会展和航运中心之一。上海20xx年gdp总量居中国城市第一,亚洲第二。上海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居世界第一,是一个良好的滨江滨海国际性港口。上海也是中国大陆首个自贸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上海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甲方(卖方):

住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址):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内销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 方式取得 区/县 地块使用权后,依法投资建造的《 》内销商品房业已竣工,并经检验合格。

《 》内销商品房已依法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可依法出售。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 路《 》幢(号)层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绘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状况见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见本合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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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篇二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币 元。

(大写):。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为币元。

(大写):。

该房屋的总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双方确认在签定本合同前,即年 月 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了购买该房屋的全部房价款/部分房价款/定金共币 元。

(大写):。甲方已向乙方出具了发票/收据。

双方确认该房屋剩余部分房价款/该房屋全部房价款共币元。

(大写):。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上述甲方已收定金可冲抵房价款。甲方受到该房屋全部房价款时应即开具发票。

1、乙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天内逾期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3、 。

第六条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

第七条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 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 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付该房屋后发生的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设定的抵押权未解除,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九条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验收交接时乙方按本合同附件五约定付清应缴之款项,甲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验收交接完毕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即为该房屋正式交付。

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而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则自约定的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视为甲方已将该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日起均转移给乙方。

如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支付完全部房价款的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的,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之天起,甲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他人。

1、甲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乙方累计已支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缴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 利率计算)退还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房价款总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

第十三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退房或要求甲方补偿 倍的装修,设备差价。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四条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二年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赔偿 倍的修复费;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居住安全的,乙方有权要求退房或调房。

对工程质量问题的认定双方有争议的,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五条该房屋交接之日前所有已产生而未缴税费均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管理公约约定范围内应缴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同意,根据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同时签署的使用公约或有关的承诺书,自该房屋交接之日起,乙方即应将房屋交甲方指定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使用公约。

甲方指定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七条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十八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与 签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九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 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及乙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甲,乙双方应向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无法申领房地产权证的,甲方应承担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凡乙方需委托甲方办理公证,过户,登记及申领房地产权证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签署有关委托文件。

第二十条乙方在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后,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如发生上述事实,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有关约定对乙方之受让人或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具有同等效力。乙方之受让人或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均应无条件接受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含有的各项法规,条文及管理规定的约束。

第二十一条乙方转让,抵押或出租该房屋时,必须按规定办妥法手续,并在有关合同及文件签订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上述情况通知房屋管理企业。该房屋转让时,乙方在房屋管理企业接获上述通知前,对该房屋应支付的管理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与开支仍负有责任。该房屋转让后,乙方及其受让人应共同到房屋管理企业办理管理费结算和有关管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所有与该房屋出售及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之费用,包括产权过户手续费,登记费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按有关法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缴付。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附件及变更协议中的手书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索赔。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债务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向 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公证书,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壹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各执壹份。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略)(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略)

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略)

土地使用权状况(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略)

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五(略)

《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补充条款(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代表人/代理人: ( )代表人/代理人:

签署:签署: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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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林承包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篇四

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 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地址:____市____区三鲁路原甲方工厂内。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 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 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 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方:

代表:

代表:________年____月日

山林承包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篇五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根据《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____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____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山林承包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篇六

乙方(为买方):

丙方(为见证方):回龙村民委员会

一、甲方林地基本现状:

东:三叉地南分水岭 南:顶尖分水岭

西:石祥坟后通岭 北:流水沟

实际面积以林权证面积为准。

二、转让期限为66年,终止日期为2077年12月31日止

三、转让期间,乙方对林地用途具有自主权

四、转让金额及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林地转让金额为 元,大写 元,

乙方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转让金;

(二)、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转让林地范围内经辉县市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甲方承包林地由原合同14户成员集体决议:一致通过转让给乙方。

3、转让期间,甲方必须负责顺林地与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转让林地与周边地块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使用权及收益权不受侵害。

(三)、转让期内,因各类因素发生村委会等向乙方要求收取的各类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转让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

2、转让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林地经营权,如乙方确实需要转让,可依法办理转让手续,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3、转让期内,所转让林地如因政府建设或规划征用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除土地以外,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

4、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林地,可由乙方向村委会协调延长合同期,延长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按照原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

六、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并赔偿违约方的损失。

(二)、如因甲方转让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发生权属不明等纠纷,致使合同部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转让期内,如双方有未尽事宜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山林承包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篇七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座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甲方出售房屋属__________房,用途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总层数__________层,间数__________间,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未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未有任何债务纠纷。

乙方有权在交易前查档,验证该房屋权属。

第三条房屋固定装修应保持原状,房屋内附属设备等祥见屋内设备清单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甲方取得该房屋时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六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该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由甲方负担,契税、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担一半。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第八条操作程序办理该房屋买卖事宜。

第八条付款和权属转移具体程序

1、为了确保交易资金安全,除少量尾款可以直接现金方式支付外,购房款应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接受房款的: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房屋交易进度分三期支付房款。

2、本协议签署之日_______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对甲方的房产证查档验证。

3、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当日,将房产证原件以及办理权属转移所需的买卖合同、^v^、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到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4、乙方取得_______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权属证书之日起_______工作日内,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总额_______%,即_______元人民币。

5、房屋尾款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承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付清。

乙方根据付款进度将售房款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条。

第九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房屋产权有问题不能过户,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同期贷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对等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篇八

出售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青岛市已购、可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试行意见》的有关规定,甲方所购住房业已具备上市出售条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青岛市_________区(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该房屋应由个人缴付的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向原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结算。

第六条该房屋转让时,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_________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青岛市已购、可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试行意见》的规定承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的划除)

(1)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合同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不得拆除的装修和附属设施项目内容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房屋平面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山林承包合同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

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空调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