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五大措施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精选5篇)

时间:2023-09-23 09:21:47 作者:翰墨 方案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五大措施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精选5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日前,黑龙江省出台10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覆盖面之宽、含金量之大前所未有。

按照措施,黑龙江省将适当扩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规模,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市街道社区就业;企业招用零就业、低保等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从而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降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和服务外包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此外,黑龙江省还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挖掘机关和事业单位空编招用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了解决高校大学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难题,今年以来,牡丹江市人事局相继推出五项措施促就业,保证了全市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

截至10月,市区共接收届毕业生3780人,其中研究生191人,本科生1828人,专科生1639人,中专生122人。现已就业2382人,占接收毕业生的63%。

为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双向选择的.平台,牡丹江市人事局在全省首创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题洽谈会,并与团市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举办了“百企千岗进校园”大学生创业就业招聘会以及“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工作岗位千余个。为鼓励引导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就业,市人事局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招募了70名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分赴绥芬河、海林、宁安、东宁等乡镇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志愿服务。

为了吸引更多的毕业生就业创业,牡丹江市率先在全省发放毕业生工作津贴。凡到市属国有企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发放津贴300元、1500元和3000元。截至目前,已为538人次发放津贴101万元。此外,对被市内用人单位招用的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三险一金”办理和接续。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图为: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资料图片)

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一系列新的优惠措施,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每年提供5万个见习岗位

从今年起,湖北省每年安排5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毕业生每月可获得不少于500元的生活补贴。

对于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由地方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到以上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由以上单位每月发给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今年起,湖北省每年安排5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按要求,从今年起,所有普通高校都将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并保证其质量;高校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指导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1:500,并要保持稳定;高校应拿出不低于当年在校学生全部学费的1%,作为就业所需经费,专款专用。此外,湖北省还将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专业结构和教学内容,加强实践,以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去基层财政给补贴

从2009年起,湖北省将实施“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含“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省财政要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上,每年投入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落实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按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含“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生活补贴的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增资办法执行,按月发放;每人每年发给400元交通补贴;同时由各县(市、区)负责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尽快研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

对“三支一扶”毕业生年度考核合格者,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直接发放给本人。对参加“选调生计划”、“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湖北省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公务员招考向应届生倾斜

在公务员招考中,除特殊职位外,省、市两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参加有关基层服务项目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今后,县、乡两级机关公务员招考主要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从事特殊岗位有补贴

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在乡镇及农村申请登记从事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的个人独资企业或普通合伙企业,可免收登记费用。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自主创业可走“绿色通道”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高校毕业生申请工商登记纳入“绿色通道”重点帮扶指导,提供及时详尽的信息咨询和登记办理指导服务。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自筹资金不足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对自愿到湖北省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地区,以及县级以下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50%;对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一律不受出资数额的限制;对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出资额达到1万元即可登记;第一年内出资不低于3万元,其余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

“热心”企业可获补贴

湖北省鼓励、支持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

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评定方面,要与国有企业职工一视同仁。

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经鉴定达到初级职业技能水平的,按每人400元至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贫困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对就业援助对象参加职业培训的,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生活补助。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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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22万人,加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较去年进一步增加。近日,省教育厅就解决毕业生就业难题,下发了《关于做好20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市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实施大学生社区就业计划、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计划等新的基层就业项目,在更多领域为基层输送高素质人才。同时,各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完善服务期满毕业生在基层持续发展的后续保障体系。

各高校将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大就业市场开拓工作的力度。各个高校要推进以校园市场为主体,以常设性、区域性、行业性、校际间协作市场为补充的方式,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的相互贯通,逐步开发省外毕业生就业市场,实现资源共享,努力建设规范、高效、有序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同时,高校还要充分发挥校友等社会资源的作用,努力寻求新的合作伙伴,为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

各学校要建设全员化、专兼结合的就业工作队伍和高水平、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就业指导专职教师要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高校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编制出版职业指导系列教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通过开展就业指导课程巡讲、观摩、评选等活动,建设一批精品课程、示范课程。

各地要积极构建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联合组建就业信息服务联盟。各地高校要充分整合与利用网络技术和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系统的资源,采取网上、网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解决人才市场上供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快就业信息服务网络的建设步伐,争取有毕业生的学校在今年年底前开通使用。

各高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核查和举报制度,对毕业生就业率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学校要加大专业调整力度,对就业状况不佳的专业要客观分析,区别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调整。教育部门将深入落实就业状况与高校发展等相关工作适度挂钩的制度,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状况作为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质量评估、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和班子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各学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联系与合作,共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逐步把相关专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其学生毕业的条件之一;要加大生产性实训教学安排,确保学生毕业前有充足的顶岗实习学习经历,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从23日天津举办的2008、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对接暨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活动上了解到,天津市作为较早实施大学毕业生见习制度的地区,通过这一制度,为大学生求职就业开辟了新途径。

目前,天津市所有的见习岗位呈现五大亮点:

亮点一:见习单位实力强。选取的见习单位留用率高,所有见习单位对见习学生的留用率不少于30%。

亮点二:见习权益有保障。参加见习的学生均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学生和单位都有保障。

亮点三:见习待遇较优厚。参加见习的`人员,自见习之日起,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每月492元的生活费补贴,给予天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补贴,给予大病医疗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各项补贴累计每人每月可达千元左右。

亮点四:见习合格有证书。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出具《见习学员考核意见书》,凡合格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就业见习合格证书》。

亮点五:见习转岗就业有帮扶。见习人员被见习基地直接吸纳或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见习期视同工龄。对仍未就业的大学生,继续提供相关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