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优秀5篇)

时间:2023-09-09 02:56:37 作者:琉璃 工作计划 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优秀5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将时间、有限的资源分配给不同的任务,并设定合理的限制。这样,我们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我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办事处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方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年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坚持求真务实,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推进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深化完善片长负责制,各村、居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人、责任岗位的直接监督,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村、居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二是推广实行企业安全,开展企业安全诚信评价试点。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办法,完善监管机构与企业负责人之间的沟通机制。

三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落实工作。

(三)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加强应急求援和事故防范工作。

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在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村、居延伸,促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继续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建档、分类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处置程序和考核机制;优化、整合现在的应急求援队伍和装备等各种应急资源;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事故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根据我处实际,要突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危险化学品及xx爆竹:

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xx爆竹经营许可和定点销售制度,继续开展严打非法xx爆竹专项行动和反“三违”活动。

消防:继续以“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大型集贸市场、宾馆、公众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改变传统模式,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范围,促进安全文化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进一步规范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抓好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七)积极努力探索安全社区建设。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处安全社区建设所需硬件设施和人员配置已基本到位,为了把两个国家“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做好,经过办事处领导班子协商,已经抽调出两名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全部事宜,另外我处人员通过书本、报刊、实地考察等方式,积极探索安全社区建设新模式,势必把两个试点在全国打出名声。

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为切实提高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区委办《衢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清单化、精细化、全民化,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源头风险管控、道路隐患治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三大能力”,全力实现2021年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总量同比下降,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30%,确保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建区2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机制体系优化、交通设施提升、重点车辆整治、路面严管整治、交通素质提升”五大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找出问题短板,夯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举措、精准施策,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全乡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严格问题整改验收,做好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重点围绕三类道路、三类车辆、三类人群,组织开展实施五大行动:

(一)机制体系优化行动

1.落实多级路长制度。对县道及以上公路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乡村道路及城市道路建立乡、村两级路长。各级路长按照要求定期(区级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每日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改。

2.建立任务交办制度。实行隐患治理交办机制,限期对隐患点开展治理,限期报送结果反馈。

(二)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1.完善道路开口设置机制。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公路路口地毯式摸排整治,按照“应封”原则,对不符合公路开口标准的路口实现100%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开口实现100%封闭。同时建立道路开口联合审查和每月巡查制度,对擅自开口、破坏交通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2.完善穿村镇道路防护设施。对全乡穿村镇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其中涉及国省道的按照“应隔尽隔”原则申请设置中央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率达90%;涉及县乡道的,申请路口安装“五件套”,县道设置率达90%,乡村道设置率达70%。对道路沿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换、增设,确保功能完好,发挥成效。

3.完善临水(崖)道路防护设施。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全面摸排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坚固情况和缺失现象,建立隐患清单,及时完成整改。

4.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按照“多杆合一”要求,整合现有标志标牌,对磨损严重的标线进行重新施画、修复,对标志标线缺失路段进行规范增设。

5.完善道路施工安全警示。制定道路施工安全警示防护管理办法,实行施工道路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负责制,全面加强夜间、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6.完善资金等要素项目实施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又快又好实施。

(三)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车辆档案管理。重点是对全乡面包车、电动车(含三四轮)、摩托车、“两客一危”等四类车辆开展排查,逐人逐车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人员、责任书签订情况录入农交安app(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重点车辆存量隐患清理。组织力量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逐车排查,逐车清理,确保三率均达到100%。

(四)路面严管整治行动

1.实施农村道路常态化巡查行动。积极发挥“两站两员”管理力量,围绕出乡出村路口、施工路段、隧道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日常巡逻,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2.实施全域路口常态化劝导行动。规范道路交通路口(开口)劝导工作,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劝导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路口劝导作用。乡、村干部、网格员要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对出村口、出乡口、进山口等节点开展重点盯防,切实压降事故发生率。

(五)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依托全科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两类重点人群排查宣传,落实“五个一”工程,确保两类人群排查率和宣传率均达到100%。加强进城务工群体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2.加强全方位宣传阵地建设。在集镇道路、国省道沿线、乡综合文化站、村、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和事故多发点段,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册、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

3.加强交通安全主体集中宣讲。充分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作用,确定至少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根据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浦交联办〔20xx〕2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等自治区领导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在全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消除一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査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为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20xx年3月22日至9月15日。

为确保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寨圩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组长:xx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xx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成员:xx及各村工作组长和各村农村交通劝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兰强同志兼任,成员为xx。

1、xx: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专项整治),督促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3、xx:对全镇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督管负主要责任。协助上级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xx:负责交通站的日常工作,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安全督查,起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筹备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会议及其它重要活动。

5、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对各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负主要责任。

(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21号)要求,加速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按时完成钦州市挂牌督办危险隐患点段的整改任务。由镇交通站牵头,按时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临水临崖、长大下坡、平交路口等路段,进一步完善隐患路段基础数据库,对列入数据库的路段,要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落实整改计划。

2、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等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采取源头排査、路面巡査、登门核査等多种方式,对多车辆逾期为检验、逾期未报废、未投保交强险、非法改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开展摸排清理。该检审的全部检验,该报废注销的一律报废注销,该审验的督促及时接受审验教育,加大源头隐患“清零”工作力度。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录入。发动各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进村入户、进单位开展调查,积极将辖区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信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纳入日常管理范围,与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要深入景区、园区、场区、矿区、林区以及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摸排,清理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对长期在本辖区运行的外地号牌面包车,要一并录入系统,纳入日常管理,实施有效源头管控。对有3辆以上面包车的个人及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驾校、乡镇企业等单位,以及从事农村客运、载客外出劳务等用途面包车,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1、严厉查纠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等严重交通违法,要实行顶格处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出镇的主要关口、检查、劝导制止面包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保险行业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要在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增设劝导点,镇、村干部要驻站守点,确保劝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

1、加强农村地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若干意见》(桂交运输发〔2016〕125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地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对达不到通客车条件的农村公路进行达标改造。

2、加强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公路、运管等部门,对尚未开通客车的建制村联合开展建制村通客车通行条件核查工作,对客车拟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关匹配情况等进行审核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建制村开通客车依据。

3、加快落实建制村通客车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建制村通客车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政策,落实对建制村通客车的各项补助补贴政策和国家关于支持客运经营者、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特殊政策,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持续服务。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加强农村道路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村道路沿线的居民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陋习,逐步适应现代交通文明的需要。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要开设交通安全法制课,每学期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定期编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常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村要落实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认真实行学生交通安全“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3、加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企业成立交通安全组织,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制,严防因管理不到位引发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等多个方面,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仅靠一个方面、一个部门的工作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形成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时对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对接和信息报送工作,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一)全面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本文件由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读。

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我镇将以“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为目标,采取环境整治集中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措施,争取实现全镇所有的村都能达到示范村的水平,使全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计划

20xx年,我镇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全力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开拓创新,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抓好长效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的镇村环境。

一)镇驻地管理。以镇驻地为中心,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镇驻地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对路面进行规范划线,并进行高标准绿化。检修破损路灯,保证亮灯率保持在100%。继续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金府路、兴孟路、府前路实现日常保洁,环卫设施设置合理健全,垃圾箱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大执法力度,实现无店外经营、流动摊点,杜绝非法小广告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不文明现象。门头广告牌匾统一制作标准。加大对农贸市场整治力度,按照市场规划规范经营,杜绝占道经营、市场外溢等现象。

二)五条主干道环境整洁。加强济阳路、谷肖路、太平路、函丈路、吴寺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尤其是济阳路、谷肖路的环境整治。沿线破损及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做到及时更新,对道路两侧破旧的墙体及时修补、粉刷。加大道路管护力度,保持路面整洁。路面、路沟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三堆”现象,并保持全天候保洁。同时,加强村级公路的建设,向市交通局申请修建吴寺路。

三)加强村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在全镇推广“户集-村收-镇处理”和“公司化”运作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管理和使用好下沉式垃圾中转站,切实解决垃圾围村问题,彻底消除农村街道“三堆”现象。继续抓好村级保洁员的管理,实行奖惩结合,确保垃圾及时清理。继续实行环境卫生月检查、月考评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搞好镇驻地和主干道的卫生保洁工作,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三、保障措施

我镇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需要,成立村庄净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村庄净化美化工作。同时,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靠上工作,确保农村绿化美化工作取得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