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学校春季开学活动方案(实用5篇)

时间:2023-10-05 22:45:26 作者:曼珠 方案 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学校春季开学活动方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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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篇一

开学典礼

明确新学期的奋斗目标,激励全校师生振奋精神、锐意进取;营造浓厚的'开学气氛,为新学期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2月23日下午15:00

学校操场

xx

讲话:校长

颁奖:校长、德育主任

摄影:xx

(一)学生进场

(二)宣布开学典礼正式开始。

(三)升国旗、唱国歌。

(四)校长新学期致辞

(五)颁奖仪式

(六)宣布开学典礼结束。

1、教师、学生情绪饱满、精神振奋。

2、学生按班级依次入场,遵守会议纪律。班主任管理好班级,搭班教师协助管理。

3、典礼结束有秩序退场。

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篇二

开学典礼是新学期开始举行的由全体师幼及家长参加的'开学仪式,旨在明确新学期的目标,激励全体师生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同时也营造一种浓厚的开学气氛,为新学期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让新入园的幼儿感受浓厚的园所文化,让幼儿感受到幼儿园的快乐生活,尽快稳定幼儿情绪。

20xx年1月12日上午9:20--11:00

幼儿园操场及教室;

全园师幼及家长;

1、幼儿园大厅及各班教室布置;

2、各班老师准备开学ppt及亲子游戏;

3、水果;

1、开学典礼入场(全体人员在后操场集合主持人宣布开始);

2、升旗仪式;

3、园长讲话;

4、热身舞;

5、各班老师带领家长和幼儿回班级;

6、班主任介绍班级情况及家长配合事情;

7、亲子游戏;

8、食物分享;

9、结束。

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篇三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开学教学秩序,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根据区教育局安全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全面排查整治我校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件发生。现将此次排查方案拟定如下:

通过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我校各班级、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全面排查,摸清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我校安全隐患档案和整改机制,有效地防止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侵害。

根据上级部门安全工作重点及我校实际,对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学校环境、用电安全、教学设施及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健康安全、秋冬传染病防控等进行安全排查。

成立20xx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副校长)xx(副校长)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由周卫锋校长统一协调指挥,各检查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安全办汇总检查结果。

第1小组:xx(组长)、xx、xx、xx、xx、xx(记录)、xx(拍照)、xx

第2小组:xx(组长)、xx、xx、xx、xx、xx(记录)、xx(拍照)、xx

第3小组:xx(组长)、xx、xx、xx、xx(记录)、xx、xx(拍照)

检查时间:20xx年x月xx日,上午8:20—9:20

检查由各小组自行组织安排,做好检查记录,并拍照。检查记录表由各检查小组全体组员签名后,由负责记录人员交安全办xx老师。负责拍照人员将照片电子档打包(以xx小组)命名,于当天11:00前发给安全办罗婕丹老师。

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篇四

20xx年2月14日—23日,具体检查指导时间由联络员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对接。其中开学卫生防疫工作检查市和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于2月16日前完成,学校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检查前完成自查。

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一)校园安全检查

1.查看中小学校保安是否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保安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向保安了解1-2种防护器械或技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寄宿制学校有无专职宿舍管理员;视频监控是否清晰,监控时间误差是否超过30秒,一键报警是否正常,是否与当地公安部门指挥中心联通;人员及车辆进出校园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保安有无进行安全巡查(每日5次,查看记录、学校监控)。

2.重点检查食堂有无配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等),油烟机(烟道)近6个月内有无清洗;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使用铁栅栏将宿舍大门上锁;有无开展日巡查、月检查(查看检查记录表);抽查1名教职员工了解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

3.检查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是否使用双人双锁;核对1种化学药品存量和账册是否相符;危化品的购买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储存场所有无防盗、防爆、防火等措施,领用手续是否完备;实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

4.重点区域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安机关对校园周边,特别是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情况;中小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实体围墙;外来人员、车辆出入严格履行登记和必要的检查程序。

5.上下学期间查看校园门口有无未经许可的车辆专门接送学生(经许可车辆前后挡风玻璃处贴有“校车”标志),专门接送学生车辆有无超员;存在“黑车”接送学生较多的学校,学校或教育部门有无书面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反映或向地方政府报告,有无向家长进行书面警示;有校车的学校查看校车、驾驶员、行车路线许可材料,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培训教育材料。

(二)卫生防疫工作检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浙江省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所罗列的内容(见附件3)开展检查,对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学校不得开学。

(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1.开展节粮教育,培养节粮意识情况。

2.成立制止餐饮浪费专门工作组情况。

3.在食材采购、存储、加工、供应各环节是否存在浪费行为。

4.是否落实半份菜、小份菜,学生自主打饭要求。

5.是否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设立“文明桶”“节约桶”,量化班级或年级浪费行为。

6.是否在餐盘回收处设立电子监控,实时监督并抽查师生浪费行为。

7.是否设立文明用餐劝导员,及时劝导浪费行为。

(四)“八个一”有礼指数落实

1.老师、学生日常礼仪和上下课礼仪是否推广“作揖礼”。

2.师生就餐是否有序排队。

3.校园内是否有落地烟头。

4.学校食堂是否宣传“公筷公勺”。

(五)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

1.高中学校:

(1)是否成立新课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是否开足开齐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必修课程;

(4)是否制定“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五项管理相应措施。

2.中职学校:

(1)是否配齐配足专任教师;

(2)是否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开设课程;

(3)是否开足开齐公共基础课和实践课程。

3.义务段学校:

(1)是否制定本校课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

(2)是否制定适合本校、本学段的'作业公开制度并落实;

(4)学校是否根据中央、省、市“双减”文件做好宣传工作;

(6)学校是否在备课、上课、批改、辅导等环节开展推广精准教学;

(7)是否制定“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五项管理相应措施;

(8)上学期教师从事课后服务的补贴是否发放到位。

4.学前段幼儿园:

(1)是否制定科学的一日生活;

(2)是否制定本园幼小衔接实施方案;

(3)幼儿园在园本课程等方面是否有亮点推广;

(4)教材、绘本等读物是否符合要求。

5.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1)是否公示收费、退费制度,落实政府指导价;

(3)是否将培训费用缴入机构收费专用账户。

(六)其他方面。是否将三衢教育官微《新学期将至,市教育局温馨提醒:在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时一定要注意……》实现学生、家长人人知晓。

第一检查指导组:

组长:吕汶

成员:廖顺忠、张建红

检查指导单位:衢州二中、衢州博文中学

第二检查指导组:

组长:姚文湧

成员:郑丽芬、汪群锋

检查指导单位:常山县,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

第三检查指导组:

组长:曾金松

成员:郑晓珍、饶碧云

检查指导单位:开化县,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衢州市仲尼中学

第四检查指导组:

组长:程卫东

成员:张未华、廖建丽

检查指导单位:衢江区,衢州高级中学

第五检查指导组:

组长:方美花、朱云福

成员:王少俊、毛芳芽

检查指导单位:龙游县,衢州一中、衢州求益中学

第六检查指导组:

组长:蒋志贤

成员:程贵山、朱慧如

检查指导单位:江山市,衢州中专、衢州应用技术学校

第七检查指导组:

组长:李林

成员:邱燕霞、周建红

检查指导单位:柯城区,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1.各检查指导组要深入学校一线,全面了解各地各校开学准备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杜绝形式主义。

2.每个检查指导组成员的第一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检查指导时间由联络员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对接确定。

3.每个检查指导组在检查指导结束后一周内要形成工作报告(包括检查概况、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主要困难和问题、亟待研究事项及建议等)连同问题清单(见附件)报基教处。基教处联系人:程老师,xxx(浙政钉同号)。

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黑市监联发〔20xx〕7号)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落靠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当前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落实学校(幼儿园)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八查十看。

一查食品安全制度。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20xx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xx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是否明确。

二查日常管理。看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

三查食品经营场所。看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供餐前,是否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清洗消毒。

四查设施设备。看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五查食品原料。看是否建立合规、稳定、安全可追溯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是否正常;看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是否能保证处于安全状态。

六查从业人员。看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看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是否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对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七查人员操作。看加工制作行为、食品留样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xx版)规定。

八查食品添加剂。看食品添加剂是否按要求实施“五专”管理,是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对自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学校(幼儿园)要立即自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强化协同配合,开展专项检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加强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要对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动开展专项检查,突出“三个重点,即要突出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餐单位和校园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等重点单位;要突出检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重点品种;要突出检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开展联合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教育厅将对我市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市局也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生过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幼儿园)作为联合督查重点。

(一)风险隐患排查及专项检查:4月2日前完成。

(二)联合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春季食物中毒进入易发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多面广,特别是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消费群体特殊,是食品安全工作重中之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细化措施,按照方案中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社会共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逐步实现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要鼓励学校(幼儿园)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查处。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诚信意识。对发现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幼儿园)食堂,依法督促整改,要求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为学校(幼儿园)供餐。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品经营者进行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单独或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日前将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总结及《20xx年春季开学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牡丹江市教育局。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