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

时间:2023-12-23 17:31:17 作者:笔砚 工作计划

学校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比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作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和参考。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2、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3、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4、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5、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6、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7、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8、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9、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10、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1、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 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 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 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 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 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1、 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 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3、 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 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学校,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学校人员情景,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学校,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景,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学校。

1、每一天上午、午时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职责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一天检查设备设施情景。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学校,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职责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职责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职责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本事。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架等,以防事故的发生。

2、各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每一堂课的教学,做到上课前先清点、记载学生人数,课后向班主任反馈;发现其它问题先及时做好处理工作,然后再向有关部门反应。

3、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4、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5、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职责;维持好课堂教学秩序,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对学生生并意外伤害等先要做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下课铃响后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职责。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按教学事故论处。

7、体育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体育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课前做好充分准备,对所用器材要做好检查,消除各种隐患。

(2)经常检查室外体育设施,发现设施不安全的,能排除的则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立即停止使用该设施。

(3)上体育课时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得随身带有钥匙、小刀等硬物。

(4)教师要在课前课后做好学生整队、清点学生人数工作。

(5)教学资料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进行,课堂上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时,均整齐队列、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

(7)要做好动作示范及学生练习的组织、保护工作,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严防教学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8)教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教育学生不准离开教师规定的范围。

(9)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10)体质弱、生并身体特殊、女生特殊期的学生可向教师申请不参加体育活动,但体育教师要做好登记。

(11)在体育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职责,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职责。

(12)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景,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8、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1)实验员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于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认真组织学生预习实验资料,让学生对实验资料及步骤熟记于心,并教会学生必要的实验安全知识及处理安全事故的知识;上课时先讲实验要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上课过程中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到课前预习,课间认真实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教师汇报。

9、除体育课外,其它需上室外课的科目,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学生安全。

10、各位教师要严格按课表上课,禁止教师私自更改教学资料,禁止教师之间私自调课和代课,如有发现,每节按双方各旷工一节处理。

11、全校师生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教务处将对此制度的执行情景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期终考核,如因自身疏忽或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者,有关职责人将负完全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车船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船。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经批准后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4)不得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

六、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制定以下措施。

1、遵守公路、铁路交通规则,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不准在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逐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1、无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随便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维修、形成制度。

1、禁止学生在校园及走廊上追逐打闹。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5、低年级小学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险性的地方活动。

1、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

2、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衣服要宽松,不准佩带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属品、要穿运动服。

3、体育、活动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

1、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

2、不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3、劳动时应小心细致、搬放物品时应抬稳放牢。

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注意安全。

5、要让学生注意绝对不能从高空抛物。

6、劳技课、教师应在上专业课前讲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

7、劳技课场所有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1、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活动,一定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要做到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活动时,学生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2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巡逻制度,二十四小时值班不空岗不缺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学校要对外来从业人员审查、登记、备案,外来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3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入校内,严禁私自容留外来人员在校内住宿。

4要加强校内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器材室等重点部位的防盗、防破坏管理。

5校内的贵重物品要登记造册,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防止丢失损坏。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课间活动中,为保证学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特制订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责任感,课前做好充分准备,对场地器材,运动服装,认真检查,充分估计到容易发生的问题,制定预防措施。场地器材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理。

2、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教育学生要按照教师布置内容,有组织有秩序地活动,不能各行其事。

3、培养骨干,使他们预先了解教学内容,动作要领,保护方法。在上课时、协助教师维持好课堂纪律,在分组练习时负责安全保护工作。

4、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如不慎跌倒,在倒地前的瞬间降低重心,勿使后脑着地;由高处跳下时先屈膝,前脚掌先触地,减少震动。

5、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重视安全工作,克服麻痹意思想,减少事故的发生。经常向学生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在竞赛中制止粗野的犯规动作,发扬“宁失一球,不伤战友”的优良作风。

6、在进行体育活动之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有关活动的注意点,让学生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7、讲清各种器材的使用规则,可能出现的不规范操作所引起的危险与不良后果等。

8、建立伤害事故登记制度。对发生的伤害事故及时登记,认真分析原因,从中吸取教训,目的是为了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9、教师要及时对体育器材、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或主管领导。

1、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做,对个别操作要领不清的可以向教师发问。

2、学生的有关体育项目必须在与该体育活动相对后的场地内进行,不得在不宜进行该项活动的地方进行该项活动。

3、学生在观摩体育活动时,必须做到文明、有序,不得超越规定范围观看,不得进行不文明的行为。

4、学生打算进行一项锋定进行的体育项目时,必须征得有关教师的同意方能进行,需要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向主管器材的教师提出借用要求,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后立即归还。

5、对于不按教师要求和学校规定,擅自进行某项体育活动,造成后果的,学生自负责任。

6、活动中出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教师报告。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要运用现代安全管理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和研究各种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组织上和管理上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学校最少配备两名保安,校园不得出租用于停放校外机动车辆……1月23日,青岛市教育局出台新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将从2月1日起实施。

《规定》规定学校实行安全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该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专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数量应该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确定。中小学、幼儿园规模在5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保人员;规模在500(含500)人以上10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保人员;规模在1000(含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00人,按照增加人数2‰的比例增配专职安保人员,住宿制学校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专职安保人员。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及审验制度。校外来访人员、车辆必须持学校出入证进入学校,由学校接访人员负责其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学校,严禁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在校园内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与一键报警装置,并安排专人监视值守,安全监控设施应覆盖学校重要场所,并及时更换和维修,影像资料存储时间不少于1个月。学校可视需要安装周界报警系统。

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应开展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在校生较多的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应适当增加应急演练次数,寄宿制学校每年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住校生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的学校,每年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如受台风、暴雨、大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影响,给校车运行带来较大安全隐患或运行线路出现道路安全隐患,应坚决停运,并及时提前告知乘车学生和家长。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幼儿园与小学在入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学校校舍场地原则上不得出租,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租的,应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校舍场地出租仅限用于教育培训用途,不得出租用于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年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学校临时聘用人员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不得聘用违法违纪、有传染病和精神病等人员担任传达、食堂等工作,落实涉校涉园人员管理措施。

学校应协调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部门,落实“严禁在校园及周边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开设加油站,摆设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场所,严禁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和娱乐场所”等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应加强与气象、环保部门的联系,遇到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活动预警信息时,应自行决定减少、停止户外活动或停课。停止户外活动或者停课的学校应及时进行调课,妥善安排好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学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当在30分钟内报告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安全事故信息。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区文教体局批准,并由区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区疾控中心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文教体局、卫生局、疾控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制定本制度。

监考规范。

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至少应当在开考前1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到达应到考场。考试终了铃响,立即收卷,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更不得提前收卷,或催促考生提前交卷。

首科考试监考教师须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负责检查、核对考室各项安排,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

监考教师须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认真填写卷头,要求考生把考号、班级、姓名等项目工整书写在指定位置。

期中、期末考试每考场要保证2人同时监考,不得互相替班。

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得闲谈、不得看与本场考试无关的材料。遇有考生提问,应予以妥善处理。

监考教师要按考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认真收卷,规范装订。遇有缺考,把试卷订在与该考生考号相应位置,不准出现串号、错订、反订现象,更不得漏收试卷。

监考期间,监考教师要对所监考场的物品管理、卫生管理负责,督促考生把废纸、包装袋等垃圾物带走。

负责考试期间纪律管理的教师要及时到位,认真管理学生,制止任何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与考试无关人员,特别是有关任课教师,未经允许,不准进入考场;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或教务处允许,可进入考场作适当说明,但不得提示试题解法。

考试期间,各班班主任要安排学生正常值日,保持楼内外分担区卫生。

阅卷规范。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师阅卷或异校交换阅卷。学校统一评卷时,期中考试由本年级本学科任课教师阅卷,期末考试由本教研组教师阅卷。根据实际需要,九年级月考、模拟考试、由本学科任课教师共同阅卷。异校交换阅卷,学校对交换学校做好工作。

期中、期末考试阅卷时,原则上以参考答案为主,如发现参考答案有误,须向相关人员请示、汇报,再作处理。

试卷中考生所做答案的'正误应有规范的批阅符号,得分、减分须使考生明白。

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任务。阅卷期间,不得把试卷拆封。

阅卷过程中,任何教师不得干扰其他教师阅卷;阅卷教师也不得主动将所阅试卷提供给他人。

试卷总得分须认真计算、核查,确保准确无误。

期中、期末考试,阅卷教师应在指定位置签名。

期末考试,录完分的试卷由教务处保存备学校抽查。

学校抽查试卷时,如发现漏判、错判等现象,差多少分全部试卷均增(或减)相应的分数。

任课教师对阅过的试卷有疑问,可向教务处申诉,但不得擅自更改。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复查。

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要按考号入座,不得随意串座。要尊重监考教师,服从指挥,严禁顶撞监考教师等现象的发生。

考生要保证考试作息时间,不得迟到。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所带书包等非考试必需品放在教室前面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考场上,考生不得做出任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如把相关书籍、资料带在身边,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动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

考生须在答卷前工整填写卷头。考号、班级、姓名一律写在试卷左上方指定位置,不得漏填。

考生须珍惜任课教师的辛勤劳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答卷。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可举手向教师询问。

考生不得把考卷带出考场。

考试完毕,考生须安静离开考场,不得在楼内逗留,不得在一楼附近活动、喧哗。

考试期间,考生须爱护所在考场备品,保持卫生。

教师在监考、阅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黄柏初中教师量化考核条例》处理。

学生在考试过程出现的问题,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学校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学校坚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在教育”的方针,逐级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校级领导及相关处室、年级组、班级、个人按职责,划定责任范围,确保学校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的学生和走路的学生在就学往返途中,要在安全地带行走;加强本校车辆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需租用车辆时,必须与出租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不得租用车况不良或无牌证车辆,不得租用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

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的教育。

本项责任人:学生处、办公室、年级组、班主任。

要重视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强化对体育教学、运动会、课间课外活动等体育运动的管理,教师要按教学要求向学生介绍体育运动安全知识;在组织学生开展剧烈体育竞赛时,应事先进行身体检查,严禁身体不适者参加;应经常检查体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维修或停止使用。

本项责任人: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体育教师。

在组织师生参加以上形式的劳动时,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教师搞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他危险性劳动。

本项责任人: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班主任。

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性外出活动,必须报主管校长和校长批准;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指派人员勘察活动场所,并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场所,不得组织学生前往。学生乘坐车辆不得超载、超速,确保安全。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不得参加各种商业庆典、婚丧礼仪等活动;不得参加超越学生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种活动。

本项责任人:学生处、教务处、班主任。

要加强后勤和食堂管理。学校炊管人员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经常保持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要建立食物采购验收制度,不用腐烂变质食物,不用过期食品,确保食物储存和饮用水安全。

小卖部不得经营“三无”食品和变质、过期、劣质食品。

要加强师生医疗卫生保健安全,不用过期和假劣药品,注意用药剂量和病人体质,对没有条件救治的病号要及时送往医院。要加强校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隔离,及时救治。

本项责任人:总务处、学生处、医务室。

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品的保管。实验要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备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本项责任人:教务处、实验教师。

学校建筑与设施,要布局合理、坚固耐用,符合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要明确职责,定期对现有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得使用危房及其他危险设施。

本项责任人:总务处、学生处。

要教育师生注意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使用煤炉,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严禁师生私自用电、用火、用油、用气。坚持预防为主,经常检查,排除各类火险隐患,严防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当引发火灾。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等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发生火灾时要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和报119。

本项责任人:各处室、年级组、全体教职工。主要科室为总务处、学生处。

学校教职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自杀、误伤及其他意外伤害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本项责任人:各处室、年级组、全体教职工。主要科室为:教务处、学生处。

要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因打架斗殴致死、致伤治安事件的发生。建立建全安全保卫制度,安排保卫人员轮流值班。

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对到校盗窃、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不法分子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请求依法处理。加强综合治理,减少治安隐患。

本项责任人:各处室、年级组、全体教职工。主要科室为学生处。

工作要求:

1、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教职工要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要有部署有总结。

2、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督导,有关情况向全校通报。对出现问题延报、漏报、瞒报的要通报批评,并承担相应责任。

3、执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处室和个人,其处室和责任人当年内不授予任何荣誉。

4、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处。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园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一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一定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20xx—03起执行。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值班巡查制度。

(3)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4)校(园)内安全定期检查整改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8)实验室、仪器药品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13)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管理制度。

(15)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和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16)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7)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8)学校外包、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9)学校各项应急预案。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稳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公共财产和学生的安全,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希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书记和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第三责任人,全体教职工为第四责任人,引发安全事故者为直接责任人。

二、每学期召开1-2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布置学校的安全工作。

三、每学年学校下班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教学楼、办公大楼、各功能室、午托所、学生寝室、宿舍大楼及学校门面均要配有消防灭火器。总务主任每年要培训教师使用灭火器,每年要定期检查灭火器的使用情况及校舍的楼房和线路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学校门面不许经营液化气及电子游戏机业务。

六、学校午托所要严格执行午托所管理制度及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七、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值日管理制度,按学校规定时间值日,认真巡查并填写值日登记表,放学后晚走20分钟,巡校和清场。值日期间发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值日行政要认真检查值日教师的值日情况,校要经常抽查值日情况,值日效果与期终评估挂钩。

八、全体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的规定的学生在校活动时间,班主任要按时放学并认真按学校的要求送学生过马路。班级集体外出活动须经校长同意。

九、学校每学期要请公安政法部门给全体师生作法制和安全报告。班级要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防火、防险、自救、互救及用电知识教育。

十一、宿舍大楼各住户的竹篙要绑好,前阳台一律不许放花盆和重物,以免风大吹落造成伤人、毁物事故,人行通道不许安装空调。若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綮事住户负一切责任。

十二、对突发事件,在场的所有教职工要全力以赴,消除险情。

十三、对安全工作实行奖惩挂钩,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对全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某某学校。

20xx.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