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和要求大全(15篇)

时间:2023-10-24 10:23:16 作者:琉璃 口号大全 优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和要求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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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安心本职工作,服务态度热情,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努力提高烹调技术,调剂饭菜品种,讲究营养口味,坚持健康标准,傲到饭热、菜香,保证职工吃饱吃好。

三、食堂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年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四、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三、患有《国家食堂安全法设施条例》第23条所列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学校食堂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2、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一是处理食物前;

二是使用卫生间后;

三是接触生食物后;

四是接触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五是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

六是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七是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八是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4、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按规定执行。

5、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6、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7、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六、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

1、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韩国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5、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要求:

1、新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必须按计划单采购。

二、每次采购人员不少于3人,做到互相商量、互相监督。

三、每次采购人员必须了解市场信息,商品价格做到讨价还价心中有数。

四、采购的食品优质,不得腐烂、变质的。

五、采购食品、物品一般要批发,做到价廉物美。

六、采购的食品、物品应有保管人员按照发票上所开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逐项核对,认真验收才能入库。有票无货、票货不符的不予办理入库存手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发现采购人员有回扣、贪污现象,进行处分,立即辞退。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所有食堂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每名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勤换洗工作服。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工作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2)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金银手饰上岗工作。

(3)工作人员进入备菜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进入备菜间进行二次更衣,戴口罩、手套,佩戴上岗证,二次更衣后不得出备菜间做其它工作。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环境整洁,防蝇设施完善,垃圾有密闭容器存放,并做到不溢出滴漏。

3、设施布局合理,库房或操作间做到生熟分开,食品原料堆放根据“五常法”管理方法,做到分类分架,分区隔墙离地面。

4、清洁消毒设施齐全,并能正常运转。严格把好餐具清洁消毒保洁关。

5、定型包装食品按规定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

6、有效卫生许可证悬挂上墙,每位从业人员必须携带有效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

7、每位从业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严格坚持“四勤”,并掌握基本卫生知识。

8、严格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并将责任到人。

9、卫生分日常检查和每周一次检查各部门卫生,并公布检查情况。

一、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二、采购食品时向供货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查看食品质量。

三、在采购相关食品及其原料时严格依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

四、所索取的食(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与实际经销的该食(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重复使用,不涂改或伪造证明。

五、进货地点相对固定,禁止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按照《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识清楚,规范。

1、容器、用具消毒场所与加工、销售场所分开。

2、容器、用具有清洁场地及消毒设施。

3、熟食砧板、刀具使用前及使用后用95%医用酒精消毒。

4、有容器、用具保洁设施,防止再次污染。

1、餐具清洗消毒场所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

2、餐具清洗场地干净清洁、消毒柜、蒸汽箱等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转。

3、垃圾桶位置固定,并加盖,当日垃圾当日清除。

4、当餐收回餐具,当餐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餐具消毒专人负责、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6、消毒餐具放于消毒柜或保洁柜内备用,防止再次污染。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三、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四、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五、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六、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七、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八、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九、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十、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保证师生生活安全和质量,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 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纪守法,自觉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身体健康。

2、 通过卡机出售饭菜,严禁收取他人现金或打人情卡,发现一人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00 元并追究责任,第二次时当场开除工作,视自动离职处理。

3、 严禁食堂从业人员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有载物的工具进入食堂及操作室,发现一人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50元,扣组长 20 元,第二次扣除工资 100 元,扣组长 50 元,第三次开除工作视自动离职处理。

4、 坚持先尝后卖,保证食物的安全。严禁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的重大安全事故,否则开除工作,视自动离职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各种餐具要实现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每天坚持清洁卫生,发现卫生状况极差的'工作组,每人扣 10 元,组长扣 20 元的处罚。

6、 服从管理,文明经营,礼貌待人,不与他人争吵或斗殴,安全工作。

7、 严禁食堂从业人员将食堂一切物资带出食堂,发现或被人举报属实一次扣当月工资 100 元,扣组长 20元,发现第二次时就地解聘工作,且不享受工龄补贴补助。

8、 食堂操作室只允许食堂从业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进出,家属及其他人员的会晤和接待均在食堂外进行,否则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 20 元,扣组长 5 元。

9、 食堂从业人员应按时上班、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工资 10 元。食堂从业人员有事必须先请假,待组长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职,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请假人负责,半天由组长同意后到食堂办公室分管主任批准,一天及一天以上到后勤处主任处请假,病、事假扣当日工资。每月病假半天不扣基本工资,病、事假半天以上至五天加扣日工资的 20% ,五天以上加扣日工资的 50% (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10 、凡上班后不坚守工作岗位,或从事与本岗位无关事情者,一律按串岗、脱岗处理,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岗位工资 5 元,由此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扣当事人岗位工资 10 元。

11 、食堂从业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纠纷,均由当事人负责,与校方无关。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来食堂后须进行晨检,通过后方可上岗。

1、有感冒、咳嗽、热度、头疼等不适情况。

2、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3、手部皮肤破损,患渗出性皮肤病者。 

三、从业人员接触过传染病病人,应自觉说明情况,按实际进行观察或隔离。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食堂重地,闲人莫进,谢绝参观。

二、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物品。

三、严禁传染病者进食堂工作。

四、规范锅炉操作,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维修。

五、安全用电,不得擅自搭拉电线。

六、严禁大量现金存放,巨款及时存放银行。

七、餐厅、操作间各处的门要及时关锁。

八、平时、节假日一定要安排好值班人员。

食堂安全工作实行司务长承包。承包如发生事故,按情节追究司务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全学期安全无事故,按章给予奖励。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均需持证(健康证)上岗。新入职员工,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且通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备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时间以健康证到期时间为准。

四、食堂管理人员应每日对员工进行健康晨检并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及时脱离所在岗位,待查明病因且治愈后方可上岗。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洗澡、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八、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着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还需戴口罩。禁止在工作区域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1、企业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九、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企业应予以提供。员工离开企业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一、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企业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十二、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岗前检查从业人员衣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个人健康状况是否良好,若发现健康状况有异样,应立即要求前往医院就诊。

二、操作人员在上岗前以及上厕所、处理原料、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应清洗双手。

三、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必须戴口罩。

四、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备餐食品。

五、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产无关的场所。

六、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放置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操作间,特别是熟食间、配餐间。

八、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不留长指甲。

九、操作食品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手的清洁卫生,不得涂指甲油和佩戴饰物,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要使用工具售货。

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的所有食堂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录用并从事餐饮工作。

四、食堂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伙管办应立即辞退。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食堂管理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文档为doc格式。

食堂管理制度和要求

1.1.1严格zhi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dao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1.1.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3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严禁上班时吸烟。

1.1.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1.1.5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1.1.6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1.1.7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1.1.8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1.2.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行政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1.2.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1.2.4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1.2.5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2.1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2.2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07:00—7:40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

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2.3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和保安的管理。不准插队,不准备、一人打多份。

2.4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防碍邻桌。

2.5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

2.6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2.7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2.9餐厅内禁止吸烟。

2.10凡协力厂商来厂洽公人员,可在干部餐厅就餐,但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厨房,由洽谈部门干部带入餐厅就餐。

2.11各部门如晚间加班至23:00或启动夜班,须在下午16:30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准备工作,逾时报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门管理自行解决工作。

2.12每月一日及十五日实行加餐制,用餐者须持票进行加餐。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的所有食堂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录用并从事餐饮工作。

四、食堂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伙管办应立即辞退。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食堂管理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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