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15篇)

时间:2023-11-03 12:26:10 作者:琉璃 党团范文 幼儿园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15篇)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应急预案可以帮助我们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减少严重的影响和损失。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防汛防台工作是关系幼儿园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一、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幼儿)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1.遇灾害时,幼儿园要将师生转移到牢固的楼房中,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2.幼儿园应同意将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收留安置,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二、抢险准备。

园内平时由值班人员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与园领导及后勤部门联系,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上报。易积水的地方要搞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应急灯、雨衣、套鞋等抢险物资明确专人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三、物资转移。

幼儿园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对物资进行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对价值昂贵、性质重要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等要严格管理,电脑等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四、治安保卫和医疗救护。

在灾情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共青团、治保会作用,有电线杆倒落、树木树枝倒落、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人员伤亡,医务室要有止血药、绷带等必备的药品,同时积极联系医院。

[精品]幼儿园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组长:张莉。

副组长:张雪刘洁。

组员:刘莹郭振华王红梅张霞。

1.暴雨来临时段,幼儿园值班人员和领导小组人员应当在园内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园长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若房屋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幼儿及贵重设备。并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的重要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是遭到侵袭。关闭所有门窗,关闭电视电脑,拔掉电源线及网线,不接触金属器物,不使用电话,远离树木、潮湿墙壁,避免在空旷场地暴露身体。

4.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园内积水;

(1)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运行情况。

(2)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3)离园时,应为幼儿搭设临时通道,减少因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幼儿及家长在临时通道上行走时,应当有老师在旁边保护或引导。

(4)幼儿园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的转移,避免拥挤踩踏、堵塞通道。

(5)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5.积水退尽后,幼儿园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6.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受雷击伤害的人员,扑救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暴雨雷击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是应急对突发事件,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制定本预案的目的就是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即可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控制局面,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1.指挥系统。

突发安全事件是由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理。成立以园长为组长、各班教师为主的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职责。

(1)通知、协调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尽量控制伤害情况发展蔓延,帮助控制、处理、调查事故。协助疏散无关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3)各班班长按要求及时疏散、管理、安排好本班级的幼儿,稳定幼儿情绪,防止连带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模板

为了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突发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一)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负责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工作。

(二)明确分工。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园长为直接指挥者;如园长外出,副园长为直接指挥者。

(三)、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危房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及人为伤害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报告制度: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园长、教师或现场目击者必须立刻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幼儿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2、利用校园广播系统或其它方式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幼儿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幼儿带道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幼儿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幼儿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主管部门。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设和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现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组织师生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主管部门。

3、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对来校的陌生人员要进行盘问,及时学校领导取得联系,不得随意放行。

2、学校外来未经允许而欲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不得放行,应及时将其驱逐出校,同时向其发出警告,并向学校报告或报110请求援助。

3、学校内发生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将其驱逐出校,向其发出警告,并向学校报告或报11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信息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所有工作,及时向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部门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状的幼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孩子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患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病情的跟踪了解工作(搞好疫情登记)。

(九)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十)环境污染事故。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十一)人为伤害事故。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伤害学生等恶性事故,当场迅速控制肇事者并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九)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幼儿园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总指挥:(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及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帮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救护组:(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别负责幼儿从各个安全出口迅速撤离。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滑坡的地方逐点检查,特别要严禁车辆停放在幼儿园门前。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幼儿园整体滑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幼儿园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幼儿园门前台阶架空层下保健室、图书室、科学发现室的设备做好转移准备。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6、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灾情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加强教师思想道德观念教育,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勇于献身的精神。

附:抢险救灾突击队名单。

队长:

队员:

幼儿园地震和汛期等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1、在接到洪涝灾害的预警警报或遇到突发的山洪灾害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每一位教师都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不可有丝毫懈怠,要头脑冷静沉着,勇敢地面对,尽最大地努力,使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减低到最地程度。

2、一旦洪涝爆发,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保护儿童再保护财产的原则。情况危急时,应立刻将儿童带到安全地带,决不允许出现让儿童回家、乱跑等现象。

3、第一时间抢险、抢救与呼救报告并重。被围或事故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及时以快捷、准确的方式发出求救信号。在场人员或事故发现者,无论有任何重要之事,都要立即放弃,以最快的时间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幼儿园防汛保安领导小组,以便迅速组织抢救工作。

4、全力抢救,如实上报。幼儿园防汛领导小组要勇于面对山洪灾害的发生,及时、全面的组织抢救工作,幼儿园领导和抢险队员要恪尽职守、勇于参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身先士卒、冲锋在前。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把灾情向教育局汇报,决不允许有迟报、谎报和虚报现象的发生。

5、确保安全,注重实效。洪涝灾害的抢险,首先要注重自身安全,不可盲目抢险而造成新的事故,并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由专人看守。

6、若出现贻误战机、见危逃避,谎报和缓报灾情,玩忽职守或临阵脱逃者,按有关严肃处理。

7、幼儿园抢险队组成人员:xx

队长:xx

队员:xx

幼儿园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幼儿园防洪抗汛工作在上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防洪抗汛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全体行政班子人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园师生防洪抗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全园师生防洪抗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洪抗汛工作,将防洪抗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及时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1、分工见(消防紧急预案》。

2、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洪抗汛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洪抗汛任务。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库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洪抗汛顺利进行。

5、加强全园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幼儿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6、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7、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8、各级领导小组在园长室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园内外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5)及时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1、进入防洪抗汛紧急状态后,幼儿园将根据市政府、市指挥部,市教育局的命令指示通过电话、口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洪抗汛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对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1.2编制依据。

《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关于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政府主管,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依靠群众,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台风、暴雨、干旱、风暴潮、严寒、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海啸、地震、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1自然灾害分类:我市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2自然灾害的分级。自然灾害分为特大自然灾害、大自然灾害、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见9.1《自然灾害分级标准》)。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处置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依据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1.1成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民政局、财政局、贸工局、发改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城管局、监察局、规划局、教育局、体育局、气象局等部门以及无委办、三防办、森林防火办等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监督检查救灾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区级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根据灾情派出救灾工作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决定请求中央和省的支援;研究解决救灾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3.1.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民政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作为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草拟应急预案;汇总分析灾害信息,提供应急决策参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灾;与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负责管理避险场所,按要求及时予以开放,接收求助群众;负责管理救灾物资,发动社会捐赠;负责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向灾民提供粮食、水、衣被等生活物资;负责处理死难人员尸体;负责起草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民政部的申请救灾款物的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恢复、重建倒塌、损毁的民房;请求其他部门支援等。

1.职责。负责救灾的总体协调;上报灾情;对外通报救灾情况,请求支援;对救灾提出建议;撰写救灾款物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倒塌、损毁房屋等。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民政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务审计处、局办公室部分工作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1.职责。管理救灾物资;组织社会捐赠;分发救灾物资。

2.组成人员。捐助中心主任、慈善会秘书长。由捐助。

中心牵头。

1.职责。运输、保存、处理死难人员的尸体。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殡改办主任和殡葬管理所所长,市民政局殡改办、殡葬管理所组成。由市民政局殡改办牵头。

1.主要职责。与应急指挥中心、灾害发生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

2.组成人员。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财审处副处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审处部分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各区政府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区灾害救助工作。

3.2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市、区民政部门可根据自然灾害处置环节要求,成立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可分别启动市、区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的12个基本应急行动组。

3.3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部门与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灾情,共同制定防灾减灾计划。

市气象局与市民政局建立重大灾害天气信息通报联络机制,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助应急的准备。

市财政局建立救灾专项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安排年度预算,保证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卫生局及时对因灾死亡人员进行医学鉴定,出具死亡证明书;对避险场所进行消毒等。

市贸工局、发改局对救助物资的筹集给予协助。

教育局、体育局保证将列为避险中心的学校、体育场所及时对市民开放。

建设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做好解决划地、建设指导、规划等工作。

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救灾专用频道。

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责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4.1救灾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协同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深圳自然灾害状况、发展计划,按照国家预算法,拟定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

4.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区财政安排救灾资金预算,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实施。

4.1.2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划拨专款,落实各项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等相关费用。

4.2救灾物资保障。

市民政局会同市贸工局、发改局等部门,建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帐篷、衣、被、净水设备等救灾必备物资。

4.2.1民政部门通过购买、组织社会捐助等方式储存一批救灾应急物资;

4.2.3市民政局、贸工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应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3通信保障。

科技信息局和无委会应保障通讯网络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通畅。

4.4救灾装备保障。

市、区民政部门应根据深圳自然灾害救助实际需要,配备救灾专业装备及车辆、电脑、相机等相关基础设备。

自然灾害的灾情预警预报是指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5.1.1气象、水利、地震监测部门发布的各类灾害性预报,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对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应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及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通报。

5.1.2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以及上级民政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结合地区的自然、地理、人口、经济等综合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灾害威胁的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预测,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5.2灾情信息管理。

5.2.1灾情信息报告制度。

(1)区政府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报,报告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对死亡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和民政部。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区政府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稳定之前,市、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区民政局每天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10时前向省民政厅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区民政局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区民政局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报省民政厅。

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含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要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5.2.3灾情核定。

(1)市、区民政局参与调查评估工作,与农业、水务、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共同核定灾害损失情况(损失情况主要包括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

(2)与有关部门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核实。

(3)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区民政局在核定灾情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5.3预警救助信息的发布。

5.3.1深圳市气象局及时发布台风、热带风暴、暴雨的预警信号。深圳市电视台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公布民政部门开放的避险站、避寒、避暑场所(发布公告信息见附录)。

5.3.2市、区民政部门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转移安置灾民、实施社会捐助等事项。

5.4.1我市气象部门发布黄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或黑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开放全市避险站。

5.4.2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红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社会福利中心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黑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福利中心、各街道敬老院作为市民避寒中心。

5.4.3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高温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避暑场所。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我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三级:一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或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组织指挥处置;二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处置;三级响应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区政府组织指挥处置。

6.1三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自然灾害损失情况为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等级。

6.1.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区政府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启动三级响应程序。

6.1.3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发生地所在区政府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15分钟内启动以本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区政府负责实施各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灾情,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自然灾害,应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救灾工作,并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办公室全体人员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24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指导核实灾情。

(4)综合分析灾情后,或应区政府请求,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安排和协调市级应急行动组提供救助。

6.1.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政府决定三级响应终止,并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2二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自然灾害时,灾害损失达到大自然灾害等级。

6.2.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程序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启动。

6.2.3响应措施。

在三级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省民政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前往受灾区域,与受灾区领导共同指挥现场救灾工作。

(2)相关单位采取的救助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3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3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2.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局局长),决定二级响应终止。

6.3一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的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达到特大自然灾害等级。

6.3.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建议,报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同意后,及时启动。

6.3.3响应措施。

(1)办公室全体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前往灾区靠前指挥。

(4)6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核实灾情。

(5)综合分析灾情后,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

(6)向灾区分配救灾物资和资金。

(7)组织发动社会捐赠。公布接受捐赠。

(二)相关单位采取的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5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5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3.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决定一级响应终止。

6.4信息的发布。

6.4.1自然灾害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应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规范的渠道和口径统一报道和发布。

6.4.2重大灾情及救灾救助情况应由市民政局审核后发布。

6.4.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就、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4.4信息发布的方式可采取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原则上,中等自然灾害、小自然灾害的救助和恢复重建资金由区财政解决,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由市、区共同分担。

7.1灾后救助。

7.1.1根据救灾工作台帐,继续做好灾民的救助工作,保证他们的衣食无忧,并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金。

7.1.2灾民救助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7.1.3市、区民政局继续通过募捐、购买等方式准备好灾民救济衣被和救济粮等。

7.1.4灾害发生半年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灾民,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7.2恢复重建。

灾民的倒房、损毁房重建工作由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由区政府负责组织,统一实施。恢复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助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建为主。根据灾民的实际情况,建房资金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有经济负担能力,承担大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社会互助一部分;无经济负担能力的主要由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

7.2.1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受灾区在灾情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倒房情况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7.2.2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受灾区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善后处理组和灾后重建组指导协助区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落实有关具体工作,并跟踪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市、区民政局要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要经常宣传灾害预防知识,增强群众自救能力。

(一)特大自然灾害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灾情: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90天以上;

(2)12级以上风暴潮达50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300毫米或5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7级以上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人口的5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3%以上;

(3)死亡20人以上;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

(5)通讯中断、停电2天或设施直接损失5000万元以上;

(6)交通瘫痪;

(7)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0%以上;

(8)造成国内影响。

(二)大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4)6-7级地震等(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人口的3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1%以上;

(3)死亡2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6)交通中断;

(7)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0%以上;

(8)造成省内影响。

(三)中等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60天;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全市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0.5%以上;

(3)死亡1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以上;

(5)通讯供电间断影响;

(6)铁路公路短期无法使用;

(7)直接经济损失占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

(8)形成市内影响。

(四)小自然灾害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30天内累计降雨量在40毫米以下;

(2)热带低气压造成影响,风暴潮达5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150毫米或5年一遇洪水以下;

(4)5级以下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灾害损失:死亡人口不到5人、受灾人口低于常住人口的20%、倒塌房屋数量低于市属房屋总数的20%、直接经济损失低于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农作物受灾面积低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交通一度受影响;灾害使局部地方受到影响。以上灾情可视为小灾害。

9.2预案管理。

9.2.2本预案涉及的职能部门,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发生职能转移,其职责随职能转移,该职能自然划转,由承担原职能的新部门负责。

9.2.3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补充。

9.2.4本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修改解释。

9.2.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我区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各种自然灾害不同程度地交替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损失,个别灾害还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性灾害,救灾形势较为严峻。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我区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灾害救灾工作,同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下设四个成员小组,实行责任制,落实责任人。

1、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成员小组:

(二)建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由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和成员小组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出现突发性自然灾害时及时将灾情上报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并指导救灾工作,及时对灾民进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三)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

1、按市政府救灾指挥部和市民政局救灾指挥部的安排,综合、组织、协调全区灾民的救助工作。

2、根据灾害的实际情况,安排各成员小组的工作任务。

3、及时掌握汛期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市、区有关部门。

4、负责联络和协调区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抢险救灾机构,协调各成员小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5、发生灾害后,救灾应急小组要第一时间亲赴现场,参与指挥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各成员小组的工作职责:

1、灾情核查统计组:灾害发生后,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收集、核查、评估灾情,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指导乡镇做好灾民房屋倒塌恢复重建工作。

2、物资保障供应组:负责市、区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等后勤工作。

3、灾民转移安置处理组:负责勘察和设立紧急避难所、救灾物资供应点,指导乡镇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后的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对转移安置灾民的情况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灾民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协调处理遇难人员的善后事宜。

4、办公室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对于乡镇报灾及时做好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局,随时向领导汇报灾害统计、处理情况。

1、值班工作

严格按照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监控灾害的发生,各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将汛期值班电话进行公布,以便于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信息畅通。

2、报灾工作

各乡镇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和报灾制度,报灾时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内容和条规进行报灾,坚持有灾必报,每周一报,无灾零报告,防止漏报,杜绝谎报、错报。

1、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及其成员小组开展工作,并报请市、区有关部门,及时与区气象、国土、交通、救灾等部门联系,加强彼此协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灾工作。

2、组织灾区群众宣传学习抗灾救灾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开展灾害自救,不断提高群众防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起到群防群策群治的作用。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我区地处里下河地区,属于自然灾害易发区域。为积极主动应对灾害,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御体系。根据《泰州市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案》评估要求,灾害评估一般以县、市(区)所辖地域进行,凡绝收面积在5000亩、倒塌民房100间、死亡5人以下的为小灾;绝收面积5000-20000亩、倒塌民房100-300间、死亡6-15人的为中灾;绝收面积20000亩以上、倒塌民房300间以上、死亡人数15人以上的为大灾或特大灾。

灾害发生后,在市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救灾指挥部,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区救灾指挥部的组成:总指挥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区人武部一名主管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经贸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公安海陵分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文教局、区供销总社、水利海陵分局、国土海陵分局、粮食海陵分局、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等单位负责同志各1名。

(一)区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统一指挥全区的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

协调驻军派遣抢险救灾队伍,调遣救灾物资,迅速处置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根据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协调跨辖区救灾工作。

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款物,分发救灾款物。

(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灾害发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区人武部:及时向泰州军分区汇报、请示迅速调集驻泰部队、武警支队、预备役团以及民兵兵力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区卫生局:迅速组织本区医疗单位医护力量,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并根据灾情调遣灾区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

区经贸委:迅速请示市经贸委,组织交通、公路管理等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设施和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必要时请市交通局调用企事业单位和民用运输车辆,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协助民政部门先遣工作队伍尽快抵达灾区开展灾害现场监测预报、灾情调查评估工作。组织粮食、供销、物资、商业等相关部门(单位),调运粮食、食品(饮水)与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市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讯设施,启动应急通讯系统,优先保证灾害现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讯。

其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毁坏的专用通讯设施,根据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协助保障救灾通讯畅通。

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协助灾区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证灾区用电。

区民政局:迅速派出工作组,调查、核实灾情,并在灾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初步灾情上报市民政部门,以后每天一报灾情发展情况,灾情稳定后,汇总上报灾情。与部队和民兵、预备队一起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死亡人数;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区文教局: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危房校舍的翻建维修工作,疏散受灾地区学校师生员工,恢复灾后教学秩序。

区统计、建设、农业、经贸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

区农委: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工作,预防动物发生疫情。

灾后迅速报批、公布和执行。

区人武部:协调武警支队加强对重要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气象部门与水利部门: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易发生险情的江河堤坝、涵闸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展。

区民政、外经贸、外办、接受救灾捐款办公室等部门:在征得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灾情,呼吁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以及需援助捐款额。

区民政局:接收并安排国际社会和国内各地政府、群众团体提供的紧急援助,做好捐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省、市和区防灾减灾应急宣传预案、宣传提纲和灾情报道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引导灾民共建家园。

区外办、台办、外经贸委、宣传部等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涉外工作。除军事禁区和由区指挥部确定的特殊区域外,一般地可以允许外国专家和救灾人员到现场考察和救灾;根据有关规定和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外国和境外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上述人员来区的接待工作,由对口单位负责。

申请来区救灾人员、专家及新闻记者的有关手续,由外事、新闻单位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予以办理;位于灾区的外资、台资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台胞、港澳同胞由对口管理部门安置;应邀来区工作、学习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华侨、台胞、港澳同胞、留学生由邀请单位负责安置;境外在区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安置。

区财政局: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金和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向上级争取救灾款物并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项和物品。

保险机构:组织灾区保险机构尽快查勘灾情,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村民理赔。

由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临灾应急是指省、市政府发布风雹、暴雨等预报后的应急行为。临灾预报发布后,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重点部位和易发生灾害的地区要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

一、召开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预报区政府领导人会议,通报预测的灾情,研究、部署预报区的防灾减灾工作;并派出防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赴预报区检查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二、适时向预报区的政府和居民发出进行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三、区民政局会同市区气象部门加强预报区灾情监测,随时向区政府报告灾情变化,做好灾害快速评估准备,及时提出延长临灾应急期或撤消预报建议。市(区)救灾主管部门加强宏观测报点的管理,保证异常信息及时上报。

四、驻泰部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五、建设、电力、电信、水利、农业等部门,对预报区内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要采取紧急抗灾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六、公安部门做好预报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对党政机关、金融、大企业(商场)等重要部位加强防卫,并发布临灾应急期社会治安管理等措施。

七、宣传、民政部门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及时平息灾害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八、民政、卫生、粮食、交通等部门做好救灾准备。

乡镇(街道)、园区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单位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和必要的防灾减灾措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保证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施工中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本组织机构适用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暴风(沙尘暴)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以及华能陕西公司及工程安委会领导下统一指挥下进行,各参建单位及各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3.1.2.4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3.1.2.6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3.1.2.7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3.1.2.9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3.1.2.11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3.1.2.12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1.2.13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3.1.2.14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武警部队、消防支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3.1.3.组成抢险专业救护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3.1.3.1抗灾抢险专业救护队(队长、队员)职责。

3、自然灾害来临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调集队员赶赴抗灾现场,投入救援物资,接受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排除险情、救助伤害人员、隔离封堵、保护财产、抢修设备、抢修通讯等抢险救灾工作。

3.1.3.2物资供应部职责。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将抢险救灾相适应的应急储备物资输送到洪涝灾害事故现场,在洪涝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及时提供设备的抢修物资和材料、合理分配和配置储备救援物资,保证机组和其他设备、设施抢修所须物资的及时供应。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给。

3.1.3.3工程管理部职责。

1、对在建(构)筑物防汛、抗震能力检测。

1)根据设计院意见及抗灾组织技术的要求,应对现场所有建(构)筑物检查复审,对建(构)筑物进行防汛、抗震防能力分析和鉴定,对检查鉴定不符合的建(构)筑物要求的,必须给予加固。

2)对现场重大危险源(主厂房、供水系统、燃油罐及输油系统、氢站及输氢系统、加油站、特种设备、酸碱罐和化学药品库)等重点检测,对不符合防汛、抗震要求的,必须及时给予加固和整改。

3)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防灾强度和建筑物倒塌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损坏的检测保护,检查主要电气配电室、升压站等房屋防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结合本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结构和防灾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要制定保电措施和供电措施。

3、防震防汛设施的检测。

2)现场主要建(构)筑物屋顶、窗、门、下水道是否符合防震防汛设计要求;

3)避雷设施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

4)地下设施、电缆孔洞、电缆竖井、电缆沟、管道沟井等是否密封封堵;

5)路面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符合排水要求;

3.1.3.4安全质量部职责。

依据当地政府的天气预报,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抗灾前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系统的防汛能力检测检查,结合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储备防护状况等,综合预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3.1.3.5综合管理部职责。

自然灾害前应有效组织各种车辆进行抗击灾害的应急救援的日常演练,合理组织、编制求援车辆的储备及驾驶人员的分工;发生自然灾害时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受灾部位进行人员转移和抢修道路,确保救灾物资的及时输送和救护伤害人员的及时转运,积极配合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工作。

通过公司各种传播媒体,广泛开展等多种形式的抗洪防汛、洪涝事故灾害、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灾害救护、灾害避险、灾害逃生、灾害自救、灾害认识、灾后生存、灾后重建等各种灾害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厂部搞好抗洪防汛应急宣传,增强职工的防灾意识,提高职工发生灾情时进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员工抢险救灾应变能力。洪涝灾情发生时,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工具通告指挥部公告灾民互救及抗灾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时平息各种谣传。

3.1.3.6保卫部门职责。

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积极开展灾情日常的应急演练工作,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自然灾害事故现场有效进行隔离、疏散、交通指挥、现场警戒、重要物资、设施的管护工作,保护全现场和员工财产,维护全现场施工秩序。

3.1.3.7应急抢救救援物资储备。

2)医疗救护、各单位及扩建处后勤组负责储备:警戒绳、临时围栏、禁止通行标志、警戒区域标、扬声器、呼吸保护器、救护担架、培训急救员、输氧设备、急救箱、治血和包扎和急救药品等。

3)物资部门负责的物资储备:雨衣、雨鞋、防雨布、铁锹、洋镐、纤维带、沙子、潜水泵、胶皮管、电缆、铁丝、临时帐篷、水桶等。

3.1.4应急报告。

3.1.4.1当现场任何一名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及员工发现自然灾害险情或接到上级通报后,都应首先立即向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报警。并简单扼要简述灾害事故地点、原因及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或厂房损坏程度。

3.1.4.2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及时向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通知各参建单位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奔赴灾害现场。

3.1.4.3各各参建单位再灾害现场救灾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止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针对灾害的危害性和程度,在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可行的拧停不损一切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1.5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上级抗灾主管部门下发的通信电话号码和本工程下发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在灾害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畅通,确保抗灾值班电话(全国直拨)的畅通。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和终止后,及时分析和预测灾害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防范。

3.2.2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顾全大局,针对灾害的蔓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损失扩大。

3.3.1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启动“常规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常规预案:

3.4.1.1在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恶劣气候下,各抢险队长、防灾车司机均应与应急办公室保持联系,随叫随到:工程管理部,安质部派人加强各类防灾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

3.4.2应急响应。

3.4.2.1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自然灾害的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灾情现场,针对发生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履行职责,投入灾情事故的组织、抢救和指挥中。

3.4.2.2应急救援专业救援队队长或成员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启动命令后,立即尽快通知应急救援组各组长和成员,尽快落实必要的交通车辆。

3.4.2.3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所有成员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都应迅速赶赴灾情事故现场,接受指挥部或组长的领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紧急起用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尽快投入抢险救援。

3.4.2.4各参建单位物资供应部、专业救援队队长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针对发生洪涝灾情的性质和指挥部及各抢险救援的应急需求,及时调配提供储备救援物资和设备及车辆交通。

3.4.2.5所有各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是公司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待命,服从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遣。

3.4.2.6所有员工都是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的一名成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都应坚守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动,积极投身于抢险救援工作中。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参建单位员工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施工、生活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生活区的供水供电,做好恢复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后勤、医疗应急组及时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饮用水和生活用品供应,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是:自然变异和人为的作用都可能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其产生的后果便给人类和社会造成危害,称为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在另一方面,由于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也可衍生出一系列的其它灾害,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也可纳入地质灾害的范畴。如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导致的地质农业灾害;由于地质体组成元素的影响而导致的人类和生物病变,即地质生物灾害等等。因此,广义的地质灾害既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地质环境和地质体的变异所导致的灾害,也包括由于地质作用和地质条件的变异所衍生的灾害。这样便使得我国地质灾害的分类十分复杂。

发生地质灾害后,该如何应急自救?自治区资深地质专家、高级工程师钱小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地质灾害发生后,专业救灾队伍未到之前,应及时采取五项必要的避灾措施:

首先,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搜寻财物,以免再次发生滑坡、崩塌。当滑坡、崩塌发生后,后山斜坡并未立即稳定下来,仍不时发生崩石、滑坍,甚至还会继续发生较大规模的滑坡、崩塌。因此,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去挖掘和搜寻财物。

第二,立即派人将灾情报告政府。偏远山区地质灾害发生后,道路、通信毁坏,无法与外界沟通。应该尽快派人将灾情向政府报告,以便尽快开展救援。

第三,迅速组织村民查看是否还有滑坡、崩塌发生的危险。灾害发生后,在专业队伍到达之前,应该迅速组织力量巡查滑坡、崩塌斜坡区和周围是否还存在较大的危岩体和滑坡隐患,并应迅速划定危险区,禁止人员进入。

第四,查看天气,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关注是否还有暴雨。根据多年的经验,并注意收听广播、收看电视,了解近期是否还会有发生暴雨的可能。如果将有暴雨发生,应该尽快对临时居住的地区进行巡查,建立防灾应急预案,指定专门的人员时刻监视斜坡和沟谷情况,避免新的灾害发生。

第五,有组织地搜寻附近受伤和被困的人员。撤离灾害地段后,要迅速清点人员,了解伤亡情况。对于失踪人员要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查找搜寻。特别指出的是对泥石流中受伤人员的救治主要是避免窒息。为此,将压埋在泥浆或倒塌建筑物中的伤员救出后,应立即清除口、鼻、咽喉内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体内的污水。对昏迷的伤员,应将其平卧,头后仰,将舌头牵出,尽量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如有外伤应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处理,然后转送急救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事故类型:自然灾害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1.2.1大风:

6级以上大风可能造成人员高空坠落、物件高空坠落伤人或设备、吊装事故。

1.2.2雷暴雨

影响人员视线、增加作业人员风险,造成变配电系统故障等。

1.2.3防台防汛:

除大风和雷暴雨影响外,积水可能引发生产事故。

基本原则: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发生,保护环境优先原则。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应急组织机构框图

3.1.2应急预案指挥小组及职责

3.1.2.1组成(具体名单见综合预案附件)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工会、各部门经理、各区域主管、hse管理人员

3.1.2.2职责

3.1.2.2.1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信号。

3.1.2.2.2负责应急现场内部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和指挥。

3.1.2.2.3组织并实施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立即向氯碱公司和分厂发出救援请求,并接受氯碱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和调动。

3.1.2.2.4组织本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演练工作。

3.1.2.3应急救援队专业小组和分工

3.1.2.3.1安全环保小组:负责事故外部报警、协助消防抢险、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及维持应急日常管理。(安全环保部)

3.1.2.3.2生产抢险小组:负责事故内部报警;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负责向指挥组提供处理事故抢险的技术作业方案;负责调用抢修队伍;负责事故抢险人员的组织、实施。(生产运行部)

3.1.2.3.3后勤保障小组:保障应急车辆的临时调度,并做好后勤工作;同时负责联络协调卫生部门做好事故发生时的医疗和救护工作;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综合管理部)

3.1.2.3.4物资器材小组: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件的供应工作。(商务部)

条件:根据氯碱应急联动中心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

方式、方法:机械公司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根据预测结果,应进行以下预警: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通知公司职能部门进入预警状态;指令各部门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5.1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5.1.1 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

公司内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电话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对讲机等)线路进行报警。

5.1.2 24小时内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公司内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内部和外部电话

(包括手机、对讲机等)线路进行联系,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在第一时间向各成员和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5.2信息上报

5.2.1根据氯碱应急联动中心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预防措施的落实。

5.3信息传递

5.3.1处置程序见下图:

5.3.2报警内容

1、事件发生单位的名称、时间、地理位置;

2、人员亡情况;

3、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4、现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情况;

5、救援请求。

6.1响应分级

出现事件后一律上报氯碱公司应急联动中心。

6.2响应程序

凡发生重大报警事件,在现场应急处置的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并按以下步骤行动:

(1)最早发现者向区域负责人详实汇报所发生的情况,请求支援。

(2)区域负责人在接到报警信息后,马上通知相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汇报公司相关领导。

(3)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4)请求分厂区应急联动救援。

6.3处置措施

6.3.1公司各部门厂房、办公设施及施工现场等的防范措施

(1)出现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现场所有涉及登高及吊装作业项目一律停止。

(2)各项建筑注意防雷接地工作,对处于相对低洼处的设施,应备好排水设备,以防发生内涝现象。

(3)在暴雨、大风来临前,检查并关好部门厂房、办公楼等各处门窗,切断电源,并加强对现场巡视,防止房屋、设备进水。

(4)如果发生现场所有排水设施投入运行,仍不能满足需要,应立即汇报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增加抽水、排水设施。

(5)指挥组织现场所有施工人员立即离开现场到安全地方;

6.3.2公司代管配电室的防汛措施:

(1)定期检查配电室的防雷接地是否完好,备好照明灯、应急手电、潜水泵等防汛设备。

(2)汛前检查配电室防雨水能力,有不足的进行整改,以防发生漏水现象。

(3)室外开关箱、端子箱因工作、操作需要打开的,应及时关好。

(4)汛期运行、检修人员应增加对配电室巡检次数,发现有漏水、进水现象,立即采取措施,带保护的设备应紧急采取防误动措施,并汇报公司主管领导。

各生产装置操作室内设置事故救援柜,救援柜内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化救防护服等个人防护器材以及应急灯、灭火毯和若干抢修工具。接触酸碱作业现场设置事故应急洗眼淋浴器。现场配置的各种消防和防护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各工段明确专人负责,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当应急物质与装备不能满足需要时向所在区域生产方求援。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县减灾委员会要求,依据“救灾先救人”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减灾委员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主题,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推行“政府主导、村社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我镇防灾减灾公共管理功能进行进一步强化。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镇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镇政府设立镇防灾减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镇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政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2、镇直各部门站所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做好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计生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畜牧站: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工作。

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民政: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3、村委会应急责任

村委会负责做好本村突发灾害事件应急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组织本村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救援、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镇村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微信等)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信息处置。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

4、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酒店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酒店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长:总经理。

副组长: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成员:各部门经理。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酒店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酒店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第1页。

共4页。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酒店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1、在酒店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酒店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酒店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酒店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学习其他单位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酒店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2、检查、督促酒店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广。

第2页。

共4页。

大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5、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广大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酒店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酒店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广大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1、酒店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酒店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任何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酒店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

第3页。

共4页。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酒店的特点,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员工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酒店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4页。

共4页。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社区位于街道办事入东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社区主任)。

副队长:(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委员)。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职责分工:

(1)队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队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队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队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