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工作总结汇报(模板9篇)

时间:2023-09-07 10:10:25 作者:纸韵 工作总结 2023年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工作总结汇报(模板9篇)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交通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好的,他们忠于职守,上路上航,栉风沐雨,披星戴月,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作出了贡献。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执法人员年终总结,仅供参考。

交通执法人员年终总结一: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平时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念,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酒绿灯红腐朽思想,坚决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作斗争,旗帜鲜明的在本职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注重向书本学习,向同事请教,平时注重养成读书看报的好习惯,上网了解国家大事,边工作,边学习,在实践中将知识转化成能力,从本职业务出发,从实际工作中吃透上情,摸透下情,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加强作风纪律养成,不断提升执法形象。在平时注重强化作风纪律观念,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树立"窗口意识",工作中着装整齐,执法车辆保持内外整洁,执法装备齐全,严格按照规定按程序处理交通违法案件,平时我要求队员,一定要文明执法,文明用语,遇到执法对象先敬礼,再出示证件等,按章按程序执法,严格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实际执法中不忘点点滴滴,注重细节,利用正规有序的工作环境来促进队员个人行为素质的养成,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坚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发挥好带头作用,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把被动式服从转为自觉行为,坚决杜绝工作中拖拉疲沓、浮躁松垮现象,纠正不严谨、不正规、不规范个人行为偏差,进一步提升单位执法形象。

们事业成功的源泉和灵魂。我们要干一行,爱一行,珍惜我们的工作岗位,认清职责所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上级派下来的任务我们能够较好的完成。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中队能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在上半年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中,认真领会路局长讲话精神,中队成员都能认真做好会议笔记和各种自学体会,进一步熟悉了业务理论知识,执法综合素质提高明显。我们中队在大队分配任务时能够积极主动完成,尤其是今年从大厅往官庄治超站搬家中,大家是不怕苦,不怕累,圆满完成了这次搬迁工作。

一、学习积极性不够,事业心、责任感需要进一步培养和加强。

二、工作标准不够高,办事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由于工作头绪多,个人工作压力大,往往存在顾此失彼现象。

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坚持工作高标准;坚持和发扬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培养时间观念和更细、更严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扎扎实实做好自己本职。

交通执法人员年终总结二:

定的成绩,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对于每一个追求进步的人来说,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与自我工作总结,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和反省。现将这一年多来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作简要总结汇报。

一、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管好自己的言行:

一 年半来我通过努力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指导自己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去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了一个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执法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没有接受过行政相对人的请吃、玩、和礼物,在做行政相对人的解释工作中做到严格按照交通部五个规范要求,不该说的话不说,易激化矛盾的话不说,做到文明执法、礼貌待人。思想上我热爱本职工作,从调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始就一直把执法工作当做是自己的另一个新生命开始,应该说是执法工作给予了我学习探索的动力,学习赋予了我满腔的工作热情,更加教会了我如何去思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完成好各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在工作中,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经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在边学习边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工作,在此期间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更多 学习---好资料

(残)运会的成功举办流下了辛勤的汗水。7、按照执法局领导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本人还多次临时担任带队负责人,完成了治理超限运输车辆工作和整顿客运市场治理工作。积累了工作经验,锻炼了自己。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磨炼,较快的熟悉了工作业务,掌握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技能。能够独立担当一面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三、自觉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能主动积极地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在工作中针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系统地进行各种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一段时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积极保持与各级领导的沟通,遇到疑难问题多请示、虚心向同事请教、学习,不懂就问。通过学习对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有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通过学习—思考—提高,使自己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明显的进步。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总之,在这一年多的工作中,虽然我受益于单位的培养和领导的关心,取得了个人一点点进步,但也在这一年多的工作总结中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如对行政相对人的服务意识不够周到,对创新执法工作能动性不强。这些都是我今后要努力工作的方向,争取在今后工作中和大家一起进步,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开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交通执法人员年终总结三:

更多 学习---好资料

一、政治素质逐步提升。切实提高科学发展观的应用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法的理念。认真学习中共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新文件,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打铁还须自身硬,今年以来,积极参加法制学习,认真做好笔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文明执法和做好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语言方面:不断提高表达能力,力求规范、准确;文字方面:不断提高法律文书水平,不出现语言混乱,甚至词不达意等问题,力求行文流畅、严谨、规范;应用能力方面:法律、法规等条文理解到位,适用准确。

三、自觉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在这一年里我能主动积极地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在工作中针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系统地进行各种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一段时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积极保持与各级领导的沟通,遇到疑难问题多请示、虚心向同事请教、学习,不懂就问。通过学习对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有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通过学习—思考—提高,使自己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明显的进步。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总之,在这一年多的工作中,虽然我受益于单位的培养和领导的关心,取得了个人一点点进步,但也在工作总结中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如对行政相对人的服务意识不够周到,对创新执法工作能动性不强。这些都是我今后要努力工作的方向,争取在今后工作中和大家一起进步,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开创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更多

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认识到,商务综合执法在没有成熟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完善制度建设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保障。自组建以来,我们相继出台了《商务执法内部监督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持证执法制度》、《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商务执法“六不准”》、《商务执法文书规范》等十余种制度。确立为试点县后,我们在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又制定了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转交、反馈等工作制度及举报投诉奖励等一系列制度,以规范18318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2018年底,我们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xx县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规范商务执法行为。在狠抓制度建设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对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和素质培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强调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确保每一次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做到流程清楚、处罚适度、期限明确、罚没款全额上缴财政专户。自商务执法大队运行以来,所办案件无一例行政复议或上诉。我们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xx县商务局连续两年被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大队长滕昭卿连续三年被评为“依法行政先进个人”。

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统一、规范、文明、高效”的商务执法队伍,我们狠抓了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一方面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在认真学习新形势下流通领域商务法律法规的同时,不定期邀请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县司法局等相关人员为全体执法人员培训授课,讲解法规条例、执法知识、执法程序以及执法文书的制作,练好行政执法“基本功”。另一方面强化实践磨练,提升实战技能。我们通过“以案说法”、“结对子办案”等方式,让执法人员了解流通领域打假办案流程,学习办案技巧。同时,多次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商务执法及酒类专业打假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识假、辩假能力与应用技巧。通过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素养有了大幅提高,确保能胜任新形势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后,认真履行流通领域市场监管职责,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用上“放心油”。自组建以来,全体商务执法人员深入全县城乡开展专项整治18次,执法行动210多次,办案53起,处罚金额达30万元。其中,查处无照经营流动加油车案件8起,加油站违反相关技术规范经营案件3起,酒类无证批发案件4起,酒类经营无《酒类流通随附单》案件18起,经营假冒酒类案件19起,屠宰违法案件7起,没收假酒3000多瓶,封存、扣押酒类产品1万余瓶,没收猪(牛)肉产品2500多市斤,总案值达200余万元。我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强势推进,不但彻底改变了以前单一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监管缺位的被动局面,同时也有力打击了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提升我县商务工作水平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营造良好的商务执法环境,我们重点围绕“放心油”、“放心肉”、“放心酒”等主题,通过开办经营户培训班,现场宣传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商务法律法规及执法宣传工作。连续3年,我们都在县政府广场举办“18318”大型宣传活动,发放“18318”举报投诉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帮助群众了解有关酒类流通管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成品油市场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介绍、讲解“18318”举报投诉咨询服务、家电下乡、汽摩下乡、以旧换新等相关政策,同时,现场演示如何识别假酒、注水肉等,据不完全统计,2年来,我们在“3.18”活动现场解答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扩大了商务执法的社会影响,提高了商务执法在群众中的地位。

长期以来,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是商务执法相对成熟的领域,而成品油、洗染业等领域的执法监管则严重滞后,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后,我们把拓展商务执法领域当做工作重点,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支持的前提下,把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执法权限用活、用足。今年,我们的执法监管已涉足零售商促销、特许经营、洗染业等领域,打破了以前商务执法面窄、单一的局面。在拓展商务执法领域的同时,我们还注意到,行政处罚作为单一的执法手段,往往具有局限性,不能充分发挥商务执法的职能影响及社会效益。鉴于此,我们今年在执法手段上有所创新。一是突出人性执法、和谐执法,做到执法有理有节。并将商务执法与打造xx县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程结合起来,年初,我们逐户上门宣传,督促酒类、成品油、屠宰经营业主签订了《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在《承诺书》中明确经营业主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违反后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让经营者心中有数,改变了以往商务执法“进门就查、查了就罚”的生硬执法模式,有理、有节,得到了广大经营户的拥护与好评。二是强调责任分工,明确辖区管理。今年,我们以划片分区、包责到人的模式,将全县城乡的商务执法监管工作以发放“便民联系卡”、填写“经营户摸底表”等形式具体落实到相关执法人员,并强调辖区管理、“一对一监管”,做到了商务执法“片警化”、固定化,保证了商务执法的相对稳定性。三是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与公安、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特别是涉及到私屠滥宰案件,我们已和相关部门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执法领域的拓展与执法手段的创新,树立了全新的商务综合执法形象,开创了商务执法新天地。

依托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经县编办批准,我们设立了“18318”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联系点,并在2018年6月开通了“18318”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统一受理我县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建立相应的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流转、督办机制及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务,搭建了商务系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同时,为了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积极性,我们一方面建立了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另一方面以宣传车、电视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18318”的涵义和作用。到目前为止,我们已接到各类投诉举报和180余起,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部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群众满意度很高。

总的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开局良好,体现了“高起点、严要求”。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和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力争圆满完成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努力为全省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做出有益探索,使商务执法步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开创我县商务工作新局面。

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一、政治素质逐步提升。切实提高科学发展观的应用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法的理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的xx大报告和新文件,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打铁还须自身硬,今年以来,积极参加法制学习,认真做好笔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文明执法和做好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语言方面:不断提高表达能力,力求规范、准确;文字方面:不断提高法律文书水平,不出现语言混乱,甚至词不达意等问题,力求行文流畅、严谨、规范;应用能力方面:法律、法规等条文理解到位,适用准确。

三、自觉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在这一年里我能主动积极地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在工作中针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系统地进行各种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一段时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积极保持与各级领导的沟通,遇到疑难问题多请示、虚心向同事请教、学习,不懂就问。通过学习对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有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通过学习—思考—提高,使自己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明显的进步。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总之,在这一年多的工作中,虽然我受益于单位的培养和领导的关心,取得了个人一点点进步,但也在工作总结中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如对行政相对人的服务意识不够周到,对创新执法工作能动性不强。这些都是我今后要努力工作的方向,争取在今后工作中和大家一起进步,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开创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平时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念,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酒绿灯红腐朽思想,坚决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作斗争,旗帜鲜明的在本职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注重向书本学习,向同事请教,平时注重养成读书看报的好习惯,上网了解国家大事,边工作,边学习,在实践中将知识转化成能力,从本职业务出发,从实际工作中吃透上情,摸透下情,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加强作风纪律养成,不断提升执法形象。在平时注重强化作风纪律观念,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树立“窗口意识”,工作中着装整齐,执法车辆保持内外整洁,执法装备齐全,严格按照规定按程序处理交通违法案件,平时我要求队员,一定要文明执法,文明用语,遇到执法对象先敬礼,再出示证件等,按章按程序执法,严格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实际执法中不忘点点滴滴,注重细节,利用正规有序的工作环境来促进队员个人行为素质的养成,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坚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发挥好带头作用,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把被动式服从转为自觉行为,坚决杜绝工作中拖拉疲沓、浮躁松垮现象,纠正不严谨、不正规、不规范个人行为偏差,进一步提升单位执法形象。

三、加强事业责任心,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责任感是一种情感,也是信念,更是我们事业成功的源泉和灵魂。我们要干一行,爱一行,珍惜我们的工作岗位,认清职责所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上级派下来的任务我们能够较好的完成。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中队能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在上半年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中,认真领会路局长讲话精神,中队成员都能认真做好会议笔记和各种自学体会,进一步熟悉了业务理论知识,执法综合素质提高明显。我们中队在大队分配任务时能够积极主动完成,尤其是今年从大厅往官庄治超站搬家中,大家是不怕苦,不怕累,圆满完成了这次搬迁工作。

一、学习积极性不够,事业心、责任感需要进一步培养和加强。

二、工作标准不够高,办事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由于工作头绪多,个人工作压力大,往往存在顾此失彼现象。

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坚持工作高标准;坚持和发扬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培养时间观念和更细、更严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扎扎实实做好自己本职。

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是指在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管理机构或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委托的交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交通行政执法机关)中,直接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船舶检验、海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人员。

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借用人员不得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条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必须按照《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定》的总要求,强化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具有促进交通改革和发展的理想信念;具有为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思想道德;具有依法行政、文明管理的业务技能;具有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纪律作风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第四条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规范行为。

第五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集中培训与自学结合的原则,加强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

第六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钻研业务、遵章守纪、恪守职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业务的知识;

(三)热爱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独立工作的能力;

(六)符合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规定的资质条件;

(七)经过遵义市交通局审查同意。

第八条  调入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予安排执法岗位培训,不颁发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九条 执法单位应当制订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并将执法人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以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一)岗前培训。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执法岗位业务知识、基本法律知识、相关交通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军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80学时,其中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二)更新知识培训。执法人员每年应当参加更新知识的培训。其中法律知识的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

(三)转岗培训。执法人员跨门类调换执法岗位的,应当接受新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四)考评不称职者培训。执法人员考评不合格的,应当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费用由执法人员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培训结束前应当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实行教考分离、上级审卷、统一考试的方式,以闭卷形式为主。考试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予以一次补考机会。

第十二条 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参加岗前培训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参加更新知识培训的执法人员,暂扣执法证件,重新参加培训;参加转岗培训的执法人员,不予转岗;参加考评不合格培训的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吊销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四)不得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

(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滥施处罚或徇私枉法;

(七)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的职责;

(八)执行公务时不得饮酒;

(九)不准着交通行政执法服装进入娱乐场所。

第十四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政。

受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许可申请或者办理其他行政事项时,应当按照法定条件、标准、程序等,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办理;没有法定程序和期限的,应当采用简化的程序并在合理期限内办结。

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检查车船;处罚、处理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时,应当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取证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完整,文书制作规范。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二)、(三)、(七)、(八)、(九)项规定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令其改正。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可暂扣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直至注销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四)、(五)、(六)项规定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情节严重但未构成犯罪的,所在单位应给予行政处分,注销执法证件,调离交通行政执法岗位。

第十七条 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执法人员所在单位赔偿损失后,应当向该执法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执法人员的考评与所在单位年度人事考核工作结合进行,由人事部门统一负责。

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执法工作实绩、职业道德、执法业务和理论水平、执法风纪,重点考评执法工作实绩。

第十九条 考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执法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良好,风纪严明,执法无差错。

合格: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熟悉或者比较熟悉法律、业务知识,执法行为基本规范,职业道德良好,遵章守纪,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执法错案。

不合格:法律、业务素质差,难以胜任执法工作或者不能完成当年工作任务;职业道德差,违反第十三条纪律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条 年度考评等次为优秀的,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免予审查。

年度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的,执法证件予以暂扣,并离岗接受培训。连续两年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的,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 执法人员一年内执法证件被暂扣二次以上的,可以作年度考评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 执法人员应当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交通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组织、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建议、监督和批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遵义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是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法凭证,是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海事行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身份证明。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和《海事行政执法证》。从事海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从事其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格式、内容、编号和制作要求由交通运输部规定。

第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未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一律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章 证件申领

第六条 申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合格。

第七条 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

(四)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经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但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申请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第八条 下列人员不得申请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法制管理或基层执法岗位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人员编制证明材料;

(五)所在单位的推荐函。

第十一条 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业务管理机构的,由业务管理机构对所提交的相应执法门类的'申请材料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由其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本机关公章后,通过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逐级报送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编制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各执法门类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根据教学设备设施、教学人员力量等情况组织选择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机构。

第十四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教学人员应当是参加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或者经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认可的法学专家、具有丰富执法经验和较高法制理论水平的专业人员。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由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基本法律知识、相关交通运输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现场执法实务和军训,其中面授课时数不少于60个学时。

第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各门类的大纲和考试题库,并逐步推行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计算机联网考试。

第十八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按照执法门类分别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

培训和考试应当按照申领执法证件的门类分科目进行。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包括以下内容:

(四)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其他相关知识。

第二十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应当将资格培训和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并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报交通运输部备案审查。

第三章 证件发放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发证机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是本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通过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制作并发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第二十二条 持证人应当按照其所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中注明的执法门类在法定职责和辖区范围内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不得损毁、涂改或者转借他人。

第二十四条 持证人遗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应当立即向其所属主管部门报告,由其所属主管部门逐级报告至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审核属实的,于3日内通过媒体发表遗失声明。声明后通过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补发新证。

(一)持证人调离执法单位或者岗位的;

(二)持证人退休的;

(三)其他应当注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应当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并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在岗培训,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第二十七条 发证机关应当结合实际每年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工作考核。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考核分为以下四个等次:

(四)不合格:法律、业务素质差,难以胜任执法工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执法错案。

第二十九条 发证机关应当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在岗培训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及时输入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并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三十条 发证机关每年应当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保留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对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予以年度审验通过。

未经发证机关年度审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自行失效。

(一)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

(二)无故不参加岗位培训或考核的;

(四)其他应当暂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形。

因前款被暂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在暂扣期间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十二条 对暂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发证机关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返还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一)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者开除处分的;

(二)利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权牟取私利、从事违法活动的;

(三)利用职务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行为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四)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

(六)违反执法人员工作纪律,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连续两年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

(八)违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情节严重的;

(九)其他应当吊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被吊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重新申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十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对吊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吊销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收到复核申请的机关应当组成调查组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六条 暂扣、吊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应当登记,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交通部1997年第16号令)同时废止。

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必然结果。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些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近年来,自己缺少学习,对执法要求领会不深,有点放松,自己感觉良好。工作中不够严谨,领导在此之前已对我进行了提示,我没有及时纠正,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执法人员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我的所作所为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的直观反映,就是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下,我没有文明、依规执法并与人打架,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自己为中心,犯经验主义错误,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对执法缺少足够的耐心,态度过于粗暴。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更加做好,更加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

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漫不经心,那怎么能及时把工作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并且把工作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为所欲为的不良风气,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

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我不请求领导对我宽恕,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检讨人:许胜阳

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乡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实施,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街道办事处依照法律规定和行政治理权限,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法律责任逐级分解到负责组织实施的所属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并进行监督、评议考核的执法责任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上位法为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基层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时,必须使用街道办事处统一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行政执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合法、适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行政执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依法接受监督,加强同司法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配合和协调。街道办事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有错必纠。

第二章行政执法目标

第四条行政执法以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逐步实现依法行政目标。

第五条严厉行政执法,坚持做到:各种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各种违章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主张的权利和申请事项及时得到答复和办理。

第六条加强行政执法必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优质服务、依法治理、依法办事。

第三章行政执法责任

第七条对主管实施或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有学习、培训、宣传和执行的责任,主要负责人对这项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制定计划抓好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工作,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把握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九条做好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凡是治理相对人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颁布后的一个月内,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条对其行政执法人员负有教育治理的`责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教育和治理。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全面、正确地执行,不得断章取义、曲解法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疏于执法。

第十三条依法严格查处各种违法案件,保证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正确、有效地追究。

第十四条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不得对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罚没指标;不得将罚没收入与奖金和经费挂钩。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行政执法的投诉和申诉,不得拒绝和拖延。

第十六条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已构成犯罪的,应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准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十七条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事实、依据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工作、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时不得少于二人。行政执法实行回避制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依法申请行政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确需勘查现场时,应当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场;当串人或其代理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当事人的邻居、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勘查结果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勘查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见证人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字(注明事由)的,不影响勘查结果的效力。

批、许可、确认、裁决等申请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结;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审查和办结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能办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办理的依据和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__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在期满前报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时限最多不超过__日。

第二十一条对收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者扣留财物的,必须向当事人开具法定收据、清单。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制做规范的法律文书,依法执行送达制度。

第二十三条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执法工作的需要健全专门执法机构,配备相应的执法人员。

(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

(三)除合同制工人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经过专门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且经考核合格;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十五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

(二)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

(三)调查案件事实,收集有关证据;

(四)督促、检查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国家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凡国家规定统一着装或佩戴证章的,应当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证聿。

第二十六条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隐瞒证据,伪造证据;

(四)违反法定程序;

(六)应履行现场治理职责而不及时履行或无故拖延: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九)应立案、查处和撤案而未予立案、查处知撤案;

(十)应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而未予移送;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应作为而不作为;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第五章行政执法制度

第二十七条为了保证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下列制度;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制度:

(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

(三)查处违法案件制度:

(四)实施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性收费制度:

(五)行政处罚统计和备案制度:

(六)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八)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九)履行职责必需的其他制度。

,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执法工作标准、办理程序与制度。

第六章社会责任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支持并维护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有协助乡人民政严格执法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乡人民政严格执法,不得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三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监督街道办事处严格执法,并有权对其违法行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和控告,有关机关应依法认真杏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按照《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欢迎阅读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1、本规定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行政工作的纪律,提高行政服务意识。本规定适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员工、班组长以上员工及常日班工作岗位的员工。

2、行政人员是公司对各职能部门管理岗位员工和辅助岗位常日班员工的总称,包括办公楼各办公室人员、后勤岗位、仓储岗位、统计岗位、守卫岗位等员工。

3、行政岗位员工纪律

3.1、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禁代打卡、迟到、早退、中途外出。

3.2、请、休、调假应根据员工工期、假期、请、调、休假管理办法执行,由部门主管批准,不准事后或电话补假,特殊情况应副总以上员工批准。

3.3、上班期间不干私活,不开小差,不打扰别人办公,不闲话家常,不串岗聚众。

3.4、尽忠职守,保守公司机密。

3.5、不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

3.6、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3.7、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3.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3.9、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3.10、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4、行政服务

4.1、热情对待工作职责内的所有提问和协助需求,主动协同和帮助同事、他人解决问题。

4.2、深化本职岗位工作内容,避免本位主义,主动承担责任和义务。

4.3、应对咨询专注解答,礼貌回复,服务用语熟悉和牢记。

4.4、办事讲效率、工作有质量,思维活跃,方法灵活,执行规范,服从指挥。

4.5、不推延、拖拉同事或客户、上级交办的事务,办成与否要回复,勿让别人焦躁。

4.6、诚信守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5、办公场合礼仪

5.1、应养成时刻检点自已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的习惯。

5.2、不防碍他人工作、学习,善体察他人情绪,不忧他人正常工作。

5.3、不高声喧讲,不聚从闲聊,有客户进来时,应即刻散开,礼貌招呼。

5.4、不坐他人办公桌椅,不在办公室内有不雅姿态。

5.5、禁止未经许可翻阅、复制、摘抄他人办公文件、提包、抽届,禁止未经许可动他人电脑。

5.6、不说不雅语言、小打小闹。

5.7、不评价、议论上级领导,不说、少说消极言论。

5.8、记住客户姓名,多称呼,保持亲切感。

5.9、按接待人员主次勤倒水,主动沟通,不冷场。

5.10、提出帮助需求应积极响应,快速行动,勿让久等。

5.11、不要暴露反感、讨厌、不能提供的信息等情绪,冷静处置。

5.12、会客不能过量饮酒、劝酒误事,敬酒应洽当、主动、注意餐位和职位。

5.13、不准索要、收受客户礼物、赠品。       

5.14、公事谈论掌握政策原则,不得违背公司利益。

5.15、进入他人办公室应礼貌敲门,听到回复后进入。

6、行政办公形象

6.1、走路、站立、坐姿、引领等姿体语言应得体、大方、稳重。

6.2、穿着干净整洁、勤换洗,颜色搭配协调、注意里外服装协调。

6.3、勤洗头、修颜、保持清洁、爽朗、朝气的面容。

6.4、手部干净、指甲无污垢,随时保持清洁。

6.5、私人物品、背包、办公桌、办公资料整洁、勤整理。

6.6、养成习惯,经常检视保持自信、干练、勤快、敏捷、清爽的整体形象。

7、办公会议和外务接待礼仪

7.1、检查仪容仪表,检查着装,保持自信、庄重、精神保满。

7.2、带好笔记本、笔,做好记录,准时赴约,不要提前,也不准迟到。

7.3、文件、资料要准备齐全,文件清洁、整齐,不乱涂乱写,必要时能及时出示。

7.4、问候、寒喧客户要热情、大方、主动。

7.5、应对提问敏捷回复,思维活跃,主动围绕洽商目的,判断结果可行性。

7.6、聆听讲谈,不断点头示好,猜度透露信息的含义,迎合回复。

7.7、注意时间和情绪,有繁厌情绪时应退避,以愉快结束为宜。

7.8、主动积极参与讨论,但应避免过于张扬和诋毁他人,立场和主观意识强烈。

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气象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气象执法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气象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是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在气象行政执法岗位工作或者受气象主管机构委派,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配备专职的气象行政执法人员。

有条件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配备专职的气象行政执法人员。

第四条 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没有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属于气象主管机构正式在编人员;

(五)熟悉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气象业务知识;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当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当地政府或中国气象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或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 执法人员在其执法区域范围内,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三)履行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法人员管理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每年对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执法行为规范的集中培训活动。

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 学时。

第八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随身携带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并着装整洁、举止文明、尊重行政管理相对人。

第九条 禁止执法人员有以下行为:

(一)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二)收受礼金、礼品、信用卡和各种有价证券;

(三)索要、赊购或低价购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物品;

(四)在执法时购物、娱乐,或者在购物、娱乐时执法;

(六)私自处理、留存涉案证物;

(七)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八)刁难、打击报复行政管理相对人。

(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三)在执法工作中避免或者挽回重大损失的;

(四)连续三年评议考核为优秀的;

(五)其他需要表彰的。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应当给予处分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气象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气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指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对其下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对其所属的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气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组织考评、个人自我评议、互查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气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案卷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二)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的情况;

(三)行政执法程序执行情况;

(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以及控告申诉案件的情况;

(五)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六)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七)学习宣传气象法律法规情况。

第五条  气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在每年的第一季度进行,以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评年度。评议考核结果应当向被考核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通报。

第六条  执法评议考核应当成立以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人任组长的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由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对单位进行评议考核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被考核单位的汇报;

(二)调阅行政执法案卷以及其他工作资料;

(三)征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被考核人员的自我评议;

(二)评查被考核人员负责的行政执法案卷;

(三)征求被考核人员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第八条  气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气象行政执法单位评议考核评分表》和《气象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评分表》(见附表)确定分数。

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档。

85分以上为优秀, 60分以上为达标,低于60分为不达标。

第九条  因执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决定、命令而发生执法过错的,不予扣分;对执法过错自查自纠,并已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可以酌情减少扣分。

(一)拒绝接受评议考核的;

(二)在评议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出现重大执法过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查证属实的。

(二)谋取私利,影响较大的;

(三)滥用职权、滥施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徇私枉法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第十二条  被考核单位或者个人对评议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议考核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负责评议考核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诉。评议考核单位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组织人员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诉单位或个人。

第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评议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气象主管机构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对单位及主要领导给予记功、嘉奖的奖励,气象行政执法人员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给予记功、嘉奖的奖励。

对评议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单位行政首长应当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书面检查。连续两年不达标的个人,应当调离气象行政执法岗位。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八

一、加强领导,抓好执法队伍建设

目前全国治超工作已进入巩固成果、依法严管、重点突破、有效推进的新阶段。加强治超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真正把各项治超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落实好,是当前治超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决定全国治超工作成败的关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正带好执法队伍,管好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把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在研究部署治超工作时,要把执法队伍和执法行为的管理作为重点,提出具体的目标和任务,并分级细化,分解到每一个辖区、每一个实施单位、每一个责任人。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签署责任状,层层抓监督落实,要让每一名执法人员、每一个单位的负责同志都要感到有动力,有压力,从而增强依法治超、规范治超的责任感。

(二)加强培训教育。随着治超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治理难度的加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要经常性地组织路政、运政、养路费稽征等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让广大执法人员真正吃透新的治理政策和措施,从而真正理解好、执行好、落实好。要加强法制教育、业务教育和职业教育,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责任制度,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加一线治超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各基层治超责任单位和治超站点,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暗访检查和督察指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要确保对每个治超站点每月开展至少一次的检查活动;建立上级领导与一线治超负责人定期谈话制度;对于经常出现问题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地区和治超站点,要及时开展专项整顿,肃清队伍,严明纪律,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要通过制度化的明查暗访和检查督导,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各基层单位开展治超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及时纠正一线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相关的'处责任人。

二、依法严管,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

(一)坚持联合治超。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办《通知》要求,充实一线执法人员,特别是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增加治超警力投入,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部门,统一标准,统一行动,联合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公路路政人员、运政执法人员、征费稽查人员要集中力量,依托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治超站点,按照“以固定检测为主,辅以流动检测”的方式,共同构建超限超载监控网络,联合开展治超执法工作。

(二)严格执法程序。一是实施治超执法处罚工作,必须要求由2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共同参加,并首先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没有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行治超执法工作;二是不得在同一路段实行双向拦车检查,开展治超执法工作;三是治超执法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其他国家有关程序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严格按照规定制作《询问笔录》和《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将有关事项及时告知管理相对人。四是必须通过设置的称重设备对车辆进行科学检测,据此界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严禁凭经验和目测进行断定。

(三)规范罚款收费行为。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主体实施罚款和收费时,要严格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和收费票据,不得使用省级以下财政部门的代收罚款收据或者其他代收罚款收据。要实现检测、开票、收款三分离。条件具备的地方,罚款要按照“罚缴分离”的原则,要求相对人到银行缴纳罚款,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四)确保交通畅通。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在治超工作中要继续坚持确保交通畅通优先的原则,一是在货车流量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流量特别大的路段,要配置动态称重设备进行预检,凡预检显示车辆未超限超载的车辆,治超检测站可免检放行;二是凡是空载行驶的货车和客车,治超站点不得要求其进站检测;三是一旦出现交通严重堵塞的情况,对明显不超限超载的车辆,可先放行,减小检测范围,缩短拥堵时间,防止因治超而造成交通严重堵塞。

三、建章立制,切实加强治超站点的管理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办《通知》的要求,在构建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的同时,要立足长效治理的要求,逐步采取措施,加强和规范治超站点的管理。

(一)对现有治超站点进行全面清理。所有在公路上设置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未经批准的治超站点,要及时予以撤销合并。同时,要结合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一批布局合理、标准规范的超限超载检测站,逐步形成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长期、有效的监控管理。

(二)逐步改善治超站点的条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治超站点的执法工作和生活条件。特别是要确保治超站点的日常运营经费和人员工资补助,防止治超站点出现依靠罚款、收费来养站养人的现象。

(三)建立健全治超站点管理规章制度。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辖区内治超站点的管理。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就治超站点的作业流程、人员配备和管理、岗位职责、行为规范、财务和票据管理、审计监督等分别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对治超站点要实行站长负责制,同时要加强对站长的选拔和考核管理工作,本辖区内的治超站长要实行定期轮换制度,从而形成良好的治超站点运行机制。

(四)推进治超站点政务公开。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治超监控网络建设,加快治超站点信息化进程,尽快在本省级辖区内的治超站点配备统一的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车辆检测、登记、处罚、执法文书等一线基础性工作信息资料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自动化汇总报送,以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实现治超工作政务公开。同时,各治超站点要公开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明确纪律,严格实行治超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二是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三是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四是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五是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六是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七是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行政处罚;八是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九是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十是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二)对于治超工作中出现的违法乱纪治超站点和工作人员,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严惩不怠,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治超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1、对于违反规定,不认真执行《通知》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治超工作的政策措施,或者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作为的治超站点,要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追究治超站点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2、对聘用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进行执法的,要立即解聘其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对于交通系统工作人员无执法资格但上岗执法的,要调离执法岗位;对在治超工作中损害道路运输从业者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持有执法资格证的公路交通执法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十条禁令”,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一律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于各地治超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并报交通部备案;严重违法违纪或者影响大、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交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将重点督办查处,公开曝光,并通报全国。

为进一步提高治超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的治超工作,迎接新挑战。定襄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组织全体治超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治超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治超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治理超限超载的有效方法,途径、苦炼内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努力做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为总结经验,确实做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工作,定襄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开门纳柬,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意见:一是专访各治超相关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他们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有什么比较科学、切实可行的做法;二是通过意见箱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了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运用各种手段,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掌控全县的道路运输情况,努力把超限超载车辆堵在源头,最大限度防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保证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治超工作为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适应新的形势,适应服务经济转型。定襄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组织人员深入到运管所、公路站等治超一线,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治超人员的学习生活情况,执法过程中的具体困难,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共同探讨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做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经几天的调查研究,发现了不少的问题,下一步将召开相关会议就这些问题做进一步的讨论、研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办法,把治超工作做的更好。强化素质,依法治超。为适应新形势下治超工作的需要,依法治超、和-谐之超,确保交通运输的安全快捷,定襄县治超办聘请定襄县法制办主任信鑫才同志等法律资深人士,为治超办、治超站点、治超稽查队骨干举办司法讲座。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治超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提高了依法治超的工作能力。讲座后,定襄县治超办主任李川根同志结合治超工作的实际,就如何依法治超做了进一步安排,要求治超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法律、法规铬记于心,严格按规定、按程序、文明执法、和-谐治超。

四、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机制,努力建立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百日专项行动,定襄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十分注意从严厉打击短途超限超载车车辆的进程中,从长远考虑,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长效机制,以考核为抓手、充分调动,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成员总结和有关单位的积极性、努力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得到了很好的效果。一是加强对治超执法人员的考核。通过听汇报,看资料、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一线治超执法人员实施科学的考核,调动治超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对各治超成员单位治超工作的考核,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治超成员单位进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将其作为县考核办,考核该单位的重要依据。三是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将对各相关单位治超工作的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有关领导,县考核办,将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作为各有关单位的重点工作之一,引起各相关单位的重视,努力使治超工作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

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九

20xx年,在局党组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全体队员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中,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为维护正常的林业生产秩序,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体队员按照局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理念,使全体队员思想政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是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作为林业执法者,全体人员不断加强林业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的学习,更新知识,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培训,极大的丰富了知识,转变了队员的执法观念,提高了执法水平。

一是搞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林业法制观念。坚持走到哪里就宣传到哪里,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到保护森林资源行列中来。

二是加大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xx年本执法队共查处办理办结各类林业行政案件55起。处罚违法人员55人次,其中滥伐林木32起,非法收购林木12起,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11起,共计罚款20多万元,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1。3%。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卷宗建档率100%。案件查办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严执法”,依照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案情事实,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全年为队共办理完成了市督查室交办的信访案件一起、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件一起,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代,案案有结果。无发生一起信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出现公路“三乱”问题。有效地保护了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为市林业长远发展。

三是强化市场管理,大力服务了经济林业的发展。林业行政执法队在市场管理职能上,将全市的常规市场管理工作与整顿经营加工企业行动相结合,维护了正常的木材经营加工秩序,理顺了木材经营加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四是廉洁自律,端正工作作风。全队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自律,未发生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干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事情,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的现象。

我们虽然在20xx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在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是执法卷宗不够规范,执法水平需要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还是不够熟练,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三是执法过程中干扰阻力大,正常执法屡遭社会势力对抗,执法人员无人身安全保障。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是全面完成党组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偷拉盗运木材,乱征乱占林地,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四是配合各科室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