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信息安全协议书(精选13篇)

时间:2023-12-20 22:33:52 作者:翰墨 条据书信

合同协议通常包括双方的身份信息、交易的具体内容、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协议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网站信息安全的协议书

甲方:_(简称:网站主办者)乙方:郑州紫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紫田)。

现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501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2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672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检验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局函[]64号)等有关规定,为配合省通信管理局维护互联网正常运营秩序、创造良好的互联网环境。

紫田所有接入服务的网站主办者与郑州紫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本项协议,遵守如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互联网信息安全,是指新一代数据中心提供给网站主办者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等。

第三条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紫田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二)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网站主办者保证对网站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九)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利用互联网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五条违反服务协议的,紫田应及时予以督促改正,有权直接关闭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或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如停止服务后需行开通,收取开通费100第六条紫田要求网站网站主办者实行实名注册备案,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网站主办者真实姓名、有关证件、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第三章附则第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作为紫田的接入服务网站主办者同意遵守上述条款,违反本协议,承担相关责任.本协议由网站主办者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由紫田负责解释。

甲方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网站信息安全的协议书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成都飞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在使用成都飞数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网站信息安全的协议书

甲方:

乙方: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促进idc接入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服务器,是甲方向乙方租赁使用的服务器资源、自主网络空间等,虚拟主机等。

第三条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协议内容。

(一)甲方保证不得利用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器及其它网络资源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甲方必须遵守《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甲方需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且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若未及时更新信息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乙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三章附则。

若甲方违反以上安全协议条款,则乙方有权中止甲方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不退余款,甲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甲方:xxxxxxx。

乙方: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网站信息安全的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信息环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不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二、不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部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审核,发现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xxxx报告。在工作中,服从监督,对出现重大事故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依法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五、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工作如有调整,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

责任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网站信息安全的协议书

第一条为保障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促进idc接入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服务器,是乙方向甲方租赁使用或托管的服务器资源、自主网络空间等。

第三条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协议内容。

(二)乙方保证不传播侮辱或贬损其他民族、种族、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信息;。

(四)乙方保证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五)乙方保证对跟贴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六)乙方保证不利网络资源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四条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乙方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甲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五条甲方应保护乙方资料。未经乙方充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网站信息安全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检验工作方案》规定、公安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在公共信息服务中传播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精神,为了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促进idc接入服务有序发展,厦门翼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接入服务的网站主办者与厦门翼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本项协议,遵守如下条款:

一、网站主办者使用厦门翼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时应具有相关的合法资质。

二、网站主办方应确保自己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接入服务商损失的,应由网站主办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下列信息内容不能进入网络: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四、网站主办者应建立自身的管理制度,并接受网站接入服务商的监督与管理,网站接入服务商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法令、法规、规章或文件的要求发现并按要求处理有关的违规事件,网站主办者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有关事件,确保信息安全事件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

五、网站主办者必须遵守《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如备案信息。

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并需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且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若未及时更新信息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网站接入服务商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六、网站主办者如违反国家相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网站接入服务商。

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网站主办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网站接入服务商带来的损失。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核验人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网站信息发布协议书

广告经营单位(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有关广告业务达成下列项目:

广告种类:__________;广告内容:__________;广告面积:__________;广告字数:__________;广告费用:__________。

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甲方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______。

三、本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但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并按规定赔偿损失费:

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报有关部门____份。

五、附则:

______。

六、本合同严格执行广告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及合同法有关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信息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为保障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促进idc接入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服务器,是乙方向甲方租赁使用或托管的服务器资源、自主网络空间等。

第三条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二)乙方保证不传播侮辱或贬损其他民族、种族、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信息;

(四)乙方保证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五)乙方保证对跟贴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六)乙方保证不利网络资源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四条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乙方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甲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五条甲方应保护乙方资料。未经乙方充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信息安全协议书

现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xx]501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xx]2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xx〕672号文件)、《工为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检验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局函[xx]64号)等有关规定,为配合省通信管理局维护互联网正常运营秩序、创造良好的互联网环境。金万邦所有接入服务的网站主办者与金万邦公司签署本项协议,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互联网信息安全,是指新一代数据中心提供给网站主办者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等。

第三条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金万邦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二)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xx和封建迷信的;

(六)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网站主办者保证对网站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九)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利用互联网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五条违反服务协议的,金万邦应及时予以督促改正,有权直接关闭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或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如停止服务后需行开通,收取开通费100元/次。

第六条金万邦要求网站网站主办者实行实名注册备案,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网站主办者真实姓名、有关证件、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第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作为金万邦的接入服务网站主办者同意遵守上述条款,违反本协议,承担相关责任。本协议由网站主办者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由金万邦负责解释。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日期:

文档为doc格式。

网站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塔吊使用过程中各方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保障作业人员施工安全和各方财产免受损失,预防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恪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塔吊使用范围:钢结构安装工程、土建钢筋混凝土工程。

四、双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均必须遵守国家及省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塔吊。

五、双方在塔吊使用过程中,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特规定如下:

1、乙方在塔吊使用前必须委派专人与甲方联系,办理使用签证单,并安排具有操作证的吊装人员(起重工、司索工)和信号指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2、乙方在每次吊装任务完成后必须补填塔吊确切使用起止时间及塔吊运行状况记录,双方共同安排专人负责,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3、根据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任何一个使用方在吊装前必须对塔吊操作人员(塔司)进行相关吊装内容的方案交底,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吊装注意事项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双方在塔吊使用过程中,任何一方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并及时告知双方项目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其责任范围划分如下:

1、乙方不得在未办理塔吊使用手续时擅自使用塔吊,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吊装过程中未按排具有操作证的起重工,司索工和信号指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吊装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操作规程和吊装“十不吊”规定,不允许超重吊物,歪拉斜吊,构件、散件必须捆绑固定牢靠,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已双方在使用塔吊交接过程中,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塔吊使用工况状态,确认的工况状态作为甲已双方使用塔吊状况界定的依据。

5、塔吊工况界定不清时,可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确认。

6、使用方在进行吊装作业前,除对自己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外,未按吊装内容对塔吊操作人员(塔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注意事项交底和教育的,由此引起塔吊司机误操作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7、塔吊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在正常吊装过程中,因塔吊吊钩以上(含吊钩)的机械故障或塔司人为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第三方(塔机租赁公司)负责。

8、吊钩以下(含钢丝绳)的作业不当或指挥不当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9、按照上述责任划分,在塔吊使用过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同时,另一方使用方(无过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有因事故造成损失的索赔权。

七、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甲已双方如因塔吊使用而发生事故并产生法律纠纷时,到甲方法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解决。

八、协议时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终止塔吊租赁合同时而终止。

九、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代表:

网站信息发布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信息发布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在乙方所发布广告、信息、链接网站内容需符合国家有关互联网法规规定;。

5.由于甲方在乙方处长期发布有偿网站链接,广告信息,在甲方广告信息发布期内,乙方将向甲方赠送同等规模,尺寸的广告,发布区域为_________首页显著位置;协议期间乙方如因上级政策,国家法规等因素影响,对甲方发布广告位置改动,需与甲方协商方可进行;本协议自甲、乙两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安全协议书

现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xx]501号)、《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xx]2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xx〕672号文件)、《工为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检验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局函[xx]64号)等有关规定,为配合省通信管理局维护互联网正常运营秩序、创造良好的互联网环境。

金万邦所有接入服务的网站主办者与金万邦公司签署本项协议,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互联网信息安全,是指新一代数据中心提供给网站主办者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等。

第三条 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金万邦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协议内容

(三)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网站主办者保证不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xx和封建迷信的;

(六)网站主办者保证不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九)网站主办者保证不利用互联网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五条 违反服务协议的,金万邦应及时予以督促改正,有权直接关闭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或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如停止服务后需行开通,收取开通费100元/次。

第六条 金万邦要求网站网站主办者实行实名注册备案,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网站主办者真实姓名、有关证件、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作为金万邦的接入服务网站主办者同意遵守上述条款,违反本协议,承担相关责任.本协议由网站主办者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由金万邦负责解释。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日 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促进idc接入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服务器,是乙方向甲方租赁使用或托管的服务器资源、自主网络空间等。

第三条 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协议内容

(四)乙方保证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五)乙方保证对跟贴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六)乙方保证不利网络资源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三条 乙方申请的信息资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

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第四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乙方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甲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五条 甲方应保护乙方资料。

未经乙方充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在公共信息服务中传播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精神,为了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上海点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dc用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为了保证信息安全上海点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dc用户须遵守国家公共信息服务的有关规定: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煽动颠覆国家主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犯罪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其它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我公司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5. 我公司应保护用户提交资料.未经用户充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为了保证网络安全,维护所有上海点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dc用户的利益,保证系统运行正常,上海点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dc用户须遵守以下规定:

除提供正常服务外,严禁使用一切手段从事危害网络运行和侵犯其他用户利益的黑客行为.

三,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将接受相关部门规定处罚;对情节严重者,我公司有权停止服务,解除idc业务服务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且我公司不构成违约责任.

四,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我作为上海点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dc用户互联网接入用户,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接入商代表人签字: 用户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网站信息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号)等规定,为加强xx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由公安机关与xx网站安全责任单位共同签订责任书,明确和落实网站开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站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网站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xx网站建设和应用要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三、网站开办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监测手段,开展实时监测。对重要数据和系统,建设相应的备份措施。做好技术力量、资源的储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网站开办单位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网站开办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程技术检测,对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通报预警,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进行调查侦查,打击攻击xx网站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网站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不落实的,或网站被不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有害信息的,公安机关应督促网站开办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网站开办单位、公安机关和双方监察部门各存一份。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