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技术人员(汇总5篇)

时间:2023-09-21 21:29:39 作者:LZ文人 条据书信 核心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技术人员(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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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人员保密协议篇一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和乙方就           项目进行合作,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本项目洽谈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第一条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重大决策、发展战略、股东结构、管理模式、人员状况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a)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b)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c)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提供方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保密信息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双方保证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不会遭受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甲方、乙方承诺:未经提供方授权,接收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自然人披露所得到的提供方及目标公司的保密信息。

3、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或合法权利,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并妥善保存。

4、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本项目中的洽谈。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本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本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5、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接收方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权利保留

任何保密信息的提供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提供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接收方仅有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知识产权

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违约和赔偿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本项目洽谈终止且双方未就该项目达成任何协议时,或在提供方提出要求时,本保密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

第七条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盖章,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纠纷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核心技术人员保密协议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保密协议。本协议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

本协议所称任职期间,是指自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止。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下商业秘密:_______________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或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秘密、财务信息、客户信息以及其他对甲方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和/或资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三条 在甲方任期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何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2、 利用甲方的客户或公关渠道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

第五条 乙方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泄漏或者因其过失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范围的进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六条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给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利用甲方仪器、设备、资料等物质或技术条件完成的作品、技术成果等智力成,乙方享有署名权和/或者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甲方享有该智力成其他全部相关权利。智力成为专利的,乙方应协助甲方申请专利权。

乙方进一步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有关资料、信息等用作商业目的或者为他人用于商业目的提供方便。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及刻求设备等)或通过网络将公司办公电脑中的文件导出。

第八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九条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经甲方查实的,甲方可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可以根据法律对乙方采取惩戒措施。

第十条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x均可提起诉讼。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约定不影响被侵权人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书面变更或者书面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本协议有关条款。 但此修订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四条 本协议条款在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仍存在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核心技术人员保密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所称“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甲乙双方在电影合作中涉及剧本、有关合同、意向书、会议纪要、备忘录、客户名单等具有保密性的信息问题,为避免双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信息被对方透露给他人,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经友好协商,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剧本、剧本大纲或剧本策划案(包括但不限于故事架构、情节线、人物关系)等。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客户名单、客户品牌内容营销具体内容(含情节、声音道具等表现形式)、方案、价格及有关数据,内部管理信息。

3、双方之间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等对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事务具有确定性意义的任何文件。

4、双方确认并承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属于提供方合法拥有,另一方的接收视为对提供方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认可。

5、一方在获得对方的上述信息之前或之后,该等信息已经被公开的,则该等信息不构成保密信息。

6、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口述、文字、图表、图像、电子文件等。但如以口头形式提供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范围时,提供方应向另一方事先明确告知其保密性,并在披露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备忘。

7、保密信息同样包括一方从第三方得到的对方的相关信息。

第二条保密措施

1、一方获得对方的保密信息时,应当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任何将对方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或双方约定以外的任何目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第三方或者对方未许可接触/披露的其他工作人员等进行披露、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复制、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其知悉该等信息,亦不得擅自利用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利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4、一方应当妥善保管对方的保密信息,如若发生丢失或泄露,应当立即告知对方,双方共同研究采取补救措施。

5、任何一方对任何信息是否应予保密不确定时,均应按照保密信息采取措施予以严格保密。

6、信息提供方有要求时,信息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销毁或归还给信息提供方。但根据双方的'约定,信息接收方有义务提供该信息时除外。

第三条保密期限

1、若双方未能就转让交易达成一致而终止谈判或虽然双方已签订转让交易协议,但在协议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而终止履行时,一方应当将已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全部地、完整地归还对方。

2、双方合作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后,按照本协议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保密义务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相关信息已被公开或发生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情形。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因各种原因致使转让交易谈判没有如期进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否则,若因此造成另一方损失时,应向另一方赔偿损失,该等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直接损失、有证据证明的间接损失及因此而实际付出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或签字):

核心技术人员保密协议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速记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速记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速记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电源插座、桌椅、会议流程、嘉宾名单。

2.将座位安置在有利于记录的最佳位置。

3.如现场允许,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4.甲方接到速记文件后,应及时检查文件是否完好。

5.如会议时间较长应负责乙方速记员的工作餐,市区外应负责乙方的食宿和交通。

6.若出现变故,应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告知乙方。

五、乙方义务

1.保证提供约定数量的服务小组,并按时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记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记,并保证记录质量。

3.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记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但乙方尽量避免。

4.速记结束后,乙方即将内容拷贝给甲方。

5.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会议现场录音进行重新整理,乙方将无偿进行整理。

6.对速记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

六、结算

1.会议结束后,甲乙双方确认速记服务的时长和费用。

2.乙方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心技术人员保密协议篇五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署并生效。

1.苏州中科集成电路设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2. (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苏州中科集成电路设计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