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立学校学生请假制度(案例16篇)

时间:2023-10-24 00:55:54 作者:雁落霞 策划书 2023年公立学校学生请假制度(案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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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确保教学正常秩序,规范学生请假行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并取得学籍的各类学生。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需要临时返家而提出的请假,需家长通过电话或提供书面函件作为证明。病假,确因重大疾病或身体不适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假时需提供医院的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学院重大活动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由学院学工办统一出具证明。

2、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3、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需上报学校本科生院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4、专业小课请假需经专业老师同意后由专业老师电话或短信确认,至辅导员处签写假条并经辅导员签字;其他课程请假须经任课老师与辅导员同时同意后,方可签写假条并经辅导员签字。

二、请假手续

1、请假条由辅导员负责管理,每个班级单独一本请假条,班级之间不可混用。

2、请假的同学首先到辅导员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然后经辅导员签字并盖学院团委章后方有效。

3、批准后,假条由所在班级的学习委员负责保管,并统一上交授课老师(如涉及多门课程则需由学习委员负责分别告知各门任课老师)。

三、请假权限

1、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相应的辅导员审批。

2、三天以上的请假,由党委副书记审批。

四、补假、续假、销假

1、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去办公室请假,或者党委副书记与辅导员无法及时为其签字的,需亲自电话给相应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请假时间结束后及时补写假条。

2、学生在请假期满后需延续请假时间,必须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由本人打电话向辅导员或副书记解释原因,并获得批准,否则超出原请假时间的,按旷课论处。

3、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相应的辅导员或副书记处销假。

五、其它

1、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编造理由的,按学校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2、上课期间,学生因病、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准,超过当次课程上课时间的,必须另行向辅导员或副书记请假。

3、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造成缺课的,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相关时段内实际所上课数计算,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旷课学生予以相关处分。

4、本规定自院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1.请假前必须先写申请书,写明请假原因(请病假,必须有校医或医院开具的`证明)、请假时间,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经家长同意。

2.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或学校领导根据学生所写申请书,与家长核实后,方可批假。

3.请假2天以内的由正副班主任审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学校,由级部管理人员或德育处审批。请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级部领导或德育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处或校级领导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请假学生必须认真填写三联请假条,若要请假离校则必须将请假条交一联至宿舍值班室,另将校章和另一联请假条交至校门值班室,方可离校。

5.请假期间需要续假的,必须经过家长同意,由家长向正副班主任续假(续假超过2天的必须上报级组并由级组审批,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须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审批)。未经准假,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销假。

7.制造虚假请假条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学校领导签名的以及欺骗宿舍管理员和校门门卫的,一律按旷课或是擅自离校处理。

8.每位学生每学期请假离校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请假次数必须记录到学生的学期综合鉴定表中。

9.请假条必须规范填写,字迹要清晰,存根要保存好。

10.请假条由学校统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处或级部处领取。请假条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职导致请假条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学生请假离校要遵守《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进出校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违反《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予以扣分、处分。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我院学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院学生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实习等相关培养环节或离校外出,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平时应坚持在学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两类:

(二)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参加省、市、学校及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第四条节假日前后、实习及军训期间,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经核实后可以请假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注: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提前买好往返车票,以类似买不到车票等理由的请假一律不予以准假。)

学校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一、各班级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应准确无误地记录每日遇到、早退、缺席的人数和节数,每日向班主任汇报,学校值班人员也每天进行查班并记录。

二、学生不准旷课,不准逃避早读、课间操和课外活动,若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给予校纪处分。

三、事假必须有请假条,一般须事先请假,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导处批准,病假也须有家长和医院的签章证明。

1. 两节课以下的由任课教师审批;

2. 一天以下的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批;

3. 三天以下的由学办(年级办)负责人审批;

4. 五天以下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5. 超过六天的,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送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会同学工部(处)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无故或未经允许缺课、学习期间擅自离校达一天以上者,将取消本学年党员发展以及评优资格,在学院内通报批评,并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南大学字[2015]38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工商管理学院学办

二零一一年三月

为保证正常的学习和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院风、班风和学风,根据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日请假制度

1.学生须请假的时间范围包括上课、自习以及在校内、外所有集体组织的活动。

2.学生因故不能上课,不能参加院、系、班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者,均须按一定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3.学生有事请假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申明请假理由。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意见。如有极特殊情况,则必须使用电话或书面材料申明请假,事后当面销假。

4.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一天以上由院党总支副书记审批;一周以上由校学生处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查。凡请假时间超过两天的必须在请假的同时递交书面申请。

5.学生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条”,按规定审批签字后,一份留作考勤,一份存档备查。除急病或紧急情况,一般不得事后补假。假满后要按时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补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6.个人准假凭证必须在离校前由本人交给班级学习委员备存,学习委员做好详细记录。晚上请假不在寝室住宿的学生,准假凭证由寝室长保存,以便查寝工作中证实、核对。

二、双休日、节假日及外出请假制度

1.外出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系(班)学生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并进行详细活动登记。

3.严禁外出学生私自在外住宿、租房。严禁擅自到江、河、水库等危险处野浴、垂钓,严禁学生单独外出旅游,引导谈恋爱的同学杜绝到人迹罕至处,以免存在安全隐患。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因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4.外出学生利用业余勤工助学必须经辅导员批准,并报院主管领导备案。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5.请假程序:提前到班长处登记,由班长统计后到辅导员处签字,批准后再报到院学生会男工部或女工部,方可离校外出。

6.节假日提前离校或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事先请示辅导员并且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校或晚归并在离校前(归来后)履行相应手续,否则视为违纪,而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寒暑假开学返校因故不能及时返校的同学,以及参加婚事、丧

事、探望危重病人等而需要请假,一律由家长或其亲属先通过电话与辅导员老师或院主管领导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履行请假手续。

三、下列情况按旷课处理:

1.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未经准假擅自离校、私自不上课,不上自习。

2.校、院、系部组织的集体活动,大型会议等,私自不参加。

3.没有按时、按程序办理续假手续而超期的时间。

4.旷课每天按8学时计算(节假日除外), 规定的自习课按正常上课学时计算(早自习计为1节,晚自习计为2节)。

5.节假日返校不及时,除按旷课处理外,情节严重者,还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四、以上未尽事宜,将根据教育部、省教委、学校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此制度最终由学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种。

公差假,因参加校内外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一天的需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请假事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时,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系办审批,同意请假后需办理缓考手续。

二、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参见统一格式),说明请假的原因和起止时间。请病假需要校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2.需要班长或者值班班干部签署意见。

3.到辅导员处签署意见。

4、到总支书记或系主任助理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准假权限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助理签署意见,报系主任审批;

4.七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学部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对没按时返校者,需要上报党总支书记,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按旷课处理,同时要追究辅导员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则要求休学,不得参加考核。

5.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6.对驾校考试、非直系亲戚结婚等情况一律不许准假。

七、本制度由总支书记负责解释

1、正常上课期间禁止学生请假外出,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者,必须由家长到校说明原 因并陪护,否则不准离校。

2、非上课时间,需请假离校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通知家长后才能离校。

3、学生填写请假条,要写清原因、目的地、外出时间、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经班主 任批准签名,并由学生家长签字后,才能离校。学生返校后要及时找班主任销假。

4、门卫室必须做好学生出入登记,未见学校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请假单,或无家长陪 护,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5、学生请假离校、节假日放假,必须按时返校,否则按旷课处理并按学生考勤管 理的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学生离校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请假期满还不到校的,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教务处 报告,教务处必须登记。

7、班主任或相关人员未按上述制度执行,造成责任事故的,学校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 责任。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院就读的所有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 我院学生正常上课、班会、班级活动、自习等,都要实行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按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条 学生请假类型分病假和事假两种:

(一)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3、病历表、买药单、收据等不能作为学生请病假的证明依据;

4、学生请病假不能坚持上课(或参加活动者),辅导员应视学生病情的轻重和学生家长保持联系。

(二)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1、学生凡是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必须事先按规定履行事假请假手续;

2、凡是请事假一课时以上者或请事假夜不归宿者,辅导员必须认真审核学生请假事由,必要时需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方可给学生办理事假请假手续,并且做好请假记录。

3、学生凡是因参加学院活动而需请假者,必须事先按规定履行公假请假手续。

4、不允许学生(或学生家长)向辅导员打电话请霸王事假,凡打电话请霸王事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三)学生请假离校外出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四)学生必须实事求是地履行请假手续,若在请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学院将严格按照《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奖惩条例》中“学生违背正直与诚实” 的相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理。

(五) 学生请假审批流程:

1、请假1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请假流程为:学生——任课教师——辅导员审批——宿管老师登记(若晚上返校住宿则不用登记)——安全督察登记——离校。

2、 请假2天以内,由学生处审批,请假流程为:学生——任课教师——辅导员审批——学生处处长审批——宿管老师登记——安全督察登记——离校。

3、 请假3至6天,由分院院长审批,请假流程为:学生——任课教师——辅导员审批——学生处处长审批——分院院长审批——宿管老师登记——安全督察登记——离校。

4、请假7天及以上者,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审批,请假流程为:学生——任课教师——辅导员审批——学生处处长审批——分院院长审批——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宿管老师登记——安全督察登记——离校。

5、 公假请假流程为:学生——团委书记——任课教师——辅导员审批——学生处处长——宿管老师登记(若晚上返校住宿则不用登记)——安全督察登记——离校。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参加早操、课间操、上课、考试、考查、自习、政治学习、实习实验、集会、义务劳动、清洁卫生以及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

2、晚上需要在外(包括在家)住宿者(走读除外)。

1、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写出假条(疾病或紧急情况除外),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包括起止时间)。

2、学生因病请假,应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等有效证件。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应提出正当理由或证明,否则不予准假。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抽调学生办公事或私事,确需抽调者必须经学生科同意,报请校领导批准。因学校公事请假时必须有学生科的公假通知单,如没有学生科公假通知单或伪造证明及无正当理由请假,一经查出,除作旷课处理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在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内由班主任签注意见,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的须由班主任、学生科科长签注意见,分管副校长批准,学生干部和学生一律不能批假和代人请假。

4、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可准其在授课时间内(一般2学时)的假,凡期中、期末或遇考试考查等考试期间请假的,还须经教务科同意。

5、学生请假获准后,应将请假条交班学习委员存查。凡请假一天以上由学生科批准登记后通知到班,班考勤干部必须将其假条粘贴在考勤簿上。

6、学生请事假必须经批准后方能离校,不得离校后委托他人代假或补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7、学生请病假后,必须在学校或在医院治疗、休息,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和返家。

8、不具备上述请假程序要求时,即视为旷课。

1、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向班主任和学生科销假,否则作无故超假论处。

2、学生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时,应事先用可靠方式(电话、电报)告之班主任或学生科,回校时须持有效证明到班或学生科补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3、凡假已满未按时返校者,事前未申请续假或虽申请续假但未获准者,均为超假而作旷课处理。

凡家未在主城区的学生,周末及其他时间不得外宿。如必须外宿者,应用书面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无论主城区内外的学生,连续外宿两夜及以上者须经学生科批准(走读生除外)。

学校学生离校请假制度

一、每位学生要自觉做到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缺课。

二、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班主任老师不在校时,如有紧急事情可向值班领导或值班班主任请假。批准学生离校的责任人(班主任或值班领导)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当天与家长取得联系。

三、有事、有病不能按时来校上课的,必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由家长事先电话告知班主任,待回校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四、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德育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假条应由班主任与级部亲自管理,不得把假条存放在学生或学生干部手中。

六、请假程序:所有学生若在非正常离校时间离校,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两联单),两联上均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准确到某时某分),两联上均须班主任或值班领导、教师签字,后将存根交给班长,将“门卫用”联交给大门保安,请假学生家长在门卫用“联家长签字处签字,完成程序后保安放行。班主任每日通过电话、飞信等方式联系家长确认学生请假事宜。

七、请假条应注明请假的学生姓名、班级、原因,对书写不详的假条作废处理。

八、班主任老师应严格把握请假制度,假条每条一人不许一条多人(学校统一活动例外),一条多人者只记一人。

九、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由本人或监护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及时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十、无家长到校接者任何学生不得离校,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安排学生外出购物、活动等,若出现问题一律由安排人承担。

十一、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

十二、各班班长要将当天的出勤情况及时公示,并及时记录到班级日志中,妥善保管好请假条,并在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将当天同学出勤情况报班主任。

附:考勤公示:

十三、学生无故缺席,各班班长必须立即报班主任(或值班班主任);舍长每日晚自习时确认晚休人数,若在宿舍内发现无故未归者应立即报告宿舍办。

十四、学生一学期出勤情况应填入《学生素质评价手册》和学籍卡。

十五、学生出勤违反《博兴县第七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规定,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德育处

2015-9-1

1、正常上课期间禁止学生请假外出,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者,必须由家长到校说明原 因并陪护,否则不准离校。

2、非上课时间,需请假离校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通知家长后才能离校。

3、学生填写请假条,要写清原因、目的地、外出时间、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经班主 任批准签名,并由学生家长签字后,才能离校。学生返校后要及时找班主任销假。

4、门卫室必须做好学生出入登记,未见学校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请假单,或无家长陪 护,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5、学生请假离校、节假日放假,必须按时返校,否则按旷课处理并按学生考勤管 理的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学生离校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请假期满还不到校的.,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教务处 报告,教务处必须登记。

7、班主任或相关人员未按上述制度执行,造成责任事故的,学校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 责任。

1.学生提前离校,必须填写两联出门证并有班主任的签名,无班主任的签名门卫不得放行。

2.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通过日常的细致工作,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3.学生未来上学校方应通知家长。

4.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放学时间离校,提前离校的,必须有班主任或者校长指定人员的签名。

5.学生应当到校而未到校的,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西青道中学德育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创造良好有序的校园环境,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对住校生请假外出和通学生离校提出如下要求:

一、通校生进出校门必须刷卡,住校生双休外出必须向门卫上交请假条并刷卡,住校生周五离校必须在生活老师的“离校登记本”上签字并刷卡。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原则上不准请假外出,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外出的,家长必须到校按时接孩子,并按学校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包括:1、由学生本人写好请假条2、班主任签字同意3、部门审批、登记后方可离校。

三、通学生下午放学离校时间:春季:4:50——5:30,秋季:4:20——5:00班主任下班前必须清校,所有同学都应该做到按时离校,按时回家。

四、通学生自行回家的,家长必须向学校出具学生自行回家申请。

五、平时学校对住校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如果节假日、双休日需要外出的,家长必须向学校出具学生自行回家申请或周六、周日学生外出申请,各部门留档上报。

七、住校生外出必须三人以上结伴出校,三人中应至少有一人具备通讯工具,同时三人中必须选出一名小组长,负责外出纪律、安全,并集体返校。如需单独外出必须家长接送。

八、学生外出请假必须写明请假具体事由,请假时间,前往具体地点,并各自签好自己的姓名,不得代签,返校后及时在门卫处销假,并到生活老师处销假。

九、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将做相应的处罚:30分钟以内,一次取消一月外出资格,两次取消一学期外出资格,对返校迟到30分钟以上的学生,直接取消外出资格,并扣除操行分10分,同时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按每人次扣0.2分与班级周流动红旗评比挂钩。

十、住校生双休日返校时间为周日下午4-5点,不得提早到校和延后到校,违者按每人次扣0.1分与班级周流动红旗评比挂钩。

十一、周六、周日自行外出制度,只针对18周岁、具备一定行为能力的初高中低视力学生和聋哑学生。全盲学生外出必须有健全人陪伴。

十二、短训班按短训班请假外出管理制度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包括条例调整按补充规定执行。

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德育处

2015年9月24日

1、正常上课期间禁止学生请假外出,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者,必须由家长到校说明原因并陪护,否则不准离校。

2、非上课时间,需请假离校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通知家长后才能离校。

3、学生填写请假条,要写清原因、目的地、外出时间、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经班主任批准签名,并由学生家长和门岗保安签字后,才能离校。学生返校后要及时找班主任销假。

4、保安室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未见学校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请假单,或无家长陪护,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5、学生请假离校、节假日放假离校,必须按时返校,否则按旷课处理并按学生考勤管理的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学生离校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请假期满还不到校的,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必须登记。

7、班主任或相关人员未按上述制度执行,造成责任事故的,学校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长请假。

四、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一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书面告知请假事由写好请假条,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书面请假后得到批准后独自回家的,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师处)。

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单,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

附:请假条格式。

职业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一、 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上课、上自习和晚自习,参加实习和实验、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二、 以班级为单位实行考勤,由班主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工作应做到真实全面。上课前应向授课老师报告缺席学生名单,数字和审批情况,下课后应将缺勤表交授课老师签字;会议和集体活动缺勤名单应提前报告班主任,并由班主任在缺勤表上签字。

班级学生考勤情况每周汇总一次,填写缺勤统计表,经班主任审查签字后,连同日考勤表一起报学生处。各班考勤情况与下周一在全校公布。

三、 学生考勤按学时统计,每天出勤10节计算。其中,上午4学时,下午3学时,晚自习2学时,两操各0.5学时。各类考勤中,迟到、早退按次数统计,累计三次按旷课1学时处理。学生学期中请假、缺勤时间,如遇节假日,在统计上累计计算。

四、 学生因病、事缺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批准或未经请假,请假手续不符、超假均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

1、 班级请假人数累计不得超过班级总5%,特殊情况必须报学生处审批。

2、 学生请假,须持有效证明。开学时因病请假,应由家长来函说明原因,并符医院诊断意见,由班主任代为办理;在校学生因病请假,应持有校医务室或市级医院病历证明方予办理。

3、 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因家庭情况需请假回家,须本人书写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家长(父母)来电同意后方可请假。他人代办一律无效。凡在本市内处理的事宜,一律不准假。

上由班主任、学生处签署意见后,由分管校长批准。周末请假外出时,由值班老师审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需班主任审查,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执行。

5、 学校考试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由班主任签属意见,由本人同时向学生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7、 经家长申请、学生处批准的走读生。早晚自习不考勤,不做缺勤处理;其余市内的.学生须经班主任同意方可回家住宿,周日晚自习上课前返校。

8、 正常上课期间学生请假获准后,应将请假条交-班级考勤班长。请假期满时:一天内假向考勤班长销假;一天以上假向班主任销假,考勤班长应于当日考勤表上注明销假时间,未履行销假手续视为无效,按超假处理。

9、 学生假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参加学习、集体活动者,可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时间累计计算。

学生处

2015年3月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考勤与请假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对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考勤和病假、事假审批权限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实训、军训及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教学活动、学生活动等均须考勤。

二、考勤项目为: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学生必须参加班、团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如无故缺勤,按旷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考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生考勤由班长执行。班长每日将本班学生考勤情况登记在《班级工作日志》内,于周末交学生会进行统计。

四、学生请假及证明规定

1. 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二种。

2. 事假:须有家长或监护人或其它有力证明。

3. 病假:由医院出具证明。

五、学生请假手续及准假权限规定

1.学生的各种请假都必须携带有关证明和请假条,请假条须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起止日期等,假满必须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准假权限:

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二至三天假,由学生处批准;四至七天由主管领导审批,八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3.考试请假、学期注册请假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生请假的几项规定

1.请假证件如有伪造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请假人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因病情严重或遇有其他因素无法到场,可由父母、亲属、班干部代办。

3.先行离校回家,而后由家长来函来电请假者,不予准假。

4.假满后,如不能如期销假,需续假者应向准假部门申请续假,续假者在假满回校后到学生处办理销假手续,并出具续假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5.假内,如提前返校,应及时学生会办理销假手续。

七、一学期内,学生旷课累计达一定学时数者,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八、班长必须严格考勤,如若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按《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九、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处

2015年9月1日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防止学生随意请假,而发生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

2.学生请假须提交书面申请,清楚地写明请假的缘由、期限、本人联系电话、家长联系电话等,并须向学校保证在请假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按期返校。

3.学生外出请假条一式两联,用黑水笔填写,第一联留存班主任处,作为学生请假存档依据。凭第二联出校门,并将第二联留保卫处,请假期限届满,学生到保卫处销假进校,并按时回校向班主任报到、销假。

4.对学生提出的请假的申请由班主任与当事学生的家长联系,了解学生请假的真实性,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的假,由班主任审批;请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假(包括三天),先由班主任审查,然后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先由班主任审查,然后由政教处审查,最后由学校副校长审批。任何学生不得代班主任签字,如发现学生代签,作违纪处理。

5.门卫核对学生请假条,填写出门和进门时间,并留存请假条第二联,以备核查。

6.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将按校纪严肃处理。 付:安龙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请假条模板。

安龙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9月1日

寄宿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一、寄宿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应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寄宿生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生管教师批准后,方可离校。

二、双休日回家后,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需家长事先向班主任和生管教师口头请假,事后补上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补办请假手续。

三、学生在校因身体不适,需休息者,必须有校医务室的证明,经班主任批准的假条,交给值班的生管教师后,方可进入宿舍休息。

四、对违反请假制度者特别对擅自离校者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

板峪小学

2015-9-1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离开学校,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家长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政教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2天以上的`,在政教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旧县中学

2015.9.1

1.凡有特殊事情需要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生活老师)请假的学生,需提前提出申请,取得允许后方可请假,无特殊原因杜绝电话请假。

2.请假时学生要认真填写三联单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离校日期时间、返校日期时间,经班主任、生活老师、门卫值班三者签字准许后,方可离校。

3.学生请假时须将请假条第一联交-班主任老师,第二联交生活老师,第三联交门卫值班。

4.学生要认真履行请假手续,按时返校消假,对不请假也不到校学习的学生按违纪严厉处罚。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得到批准需离开学校的同学,要向保安出示请假条,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领导请假。

四、学生在收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告知请假事由,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请假回家,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小学生必须要求监护人到校接送。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到校时间。(请假条有两份,存根由班主任保管,出门证交门口保安)。

九、未按规定执行的班主任及安保人员,造成严重后果,需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精选】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回宿舍或出校门回家,须书面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班主任因事不在校由年级主任审批;请假两天以上,先由班主任核实、签名,再由德育处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周末留校学生需临时出校门的,由生活老师审批。

2、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老师在批假时,务必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得到家长许可后方可准假;若学生请假后不在公寓午休和晚寝的,班主任应及时向生活老师通报。

3、周末留校学生请假外出购物,必须结伴而行;若由家长带出的,家长需出示身份证明,生活老师方可准假。

4、学生因病请假回学生公寓休息,需具备学校医务室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进入公寓。否则,不能进入公寓和滞留在公寓。

5、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且需出校门离校的,平时由班主任老师,周末由生活审批后填写《出门条》,门卫凭《出门条》方可放行。

6、请假离校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向班主任联系,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

初中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安全,让家长放心,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学生的请假程序。

一、学生在家期间的请假: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家长或监护人加意见,签字;

3、带请假条到班主任处;

4、班主任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核实情况;

5、家长或监护人可以电话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二、学生在校期间:

1、学生书面请假;

2、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3、由家长或监护人到校把学生带回家,禁止学生自己回家。

三、说明:

1、学生原则上只请病假,,病假须持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诊断书或者医生开据的证明;特殊情况由家长到校或者电话请假。

2、书面材料班主任必须妥善保管、装订;其它请假方式(如电话等),班主任要及时在班主任手册上作好记录(记录应包括时间、接电话人、主要内容等基本要素)。

用于学生学期考勤记录;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2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4.需要续假或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5.请假审批权限:一周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周至两周以内由年级主任批准,超过两周由年级校长批准。

6.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凡出现旷课行为者,在班内点名批评并检讨;累计旷课3次或16节(2天)者,在年级点名批评、检讨并回家反省;累计旷课40节者,学校将劝其转学。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创新中学七年级级部

2015-1-11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事假,必须家长到校当面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说明原由。

4、学生在校请病假,必须由学生当班主任面打电话与家长联系后,经家长同意并由家长到学校来接方可同意准假。不得由学生单独回家。

4、考试、考查期间,一般不得无故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校长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请假。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写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当日值日领导签字备案,最后上交学校保安保存方可离校。

2、班主任批假前做好“四必须”:必须把自己的联系电话告知学生;必须询问学生到达目的地大约需要多少时间;必须询问学生以什么方式去目的地;必须提醒学生路途安全注意事项和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电话告知班主任。

3、学生请假条上必须如实填写联系电话,学生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电话告知班主任已平安到达,最好取得家长证实;如果学生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打电话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应及时主动与请假学生联系,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4、急需请假的,家长可先与班主任联系,通过电话请假,如班主任暂时联系不上可直接与政教处(13567079321)联系,告知请假事谊,先进行记录,请假手续后补。

三、准假权限

1、二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政教处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

四、补假手续

学生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班主任老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按时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离校前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离校后被查出,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学校并给予处分。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所有学生、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大桥头乡初中政教处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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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在校期间生病或有特殊紧急事情需要处理,必须向班主 任和年级请假,例行请假手续方可离校。

2、学生需要请假出校时,必须先由学生填写正规请假条,写清 班级、姓名、请假事由、起止时间,然后班主任签字,班主任存根一 栏由班主任自留。然后学生到年级登记当晚是否住宿,签章办理请假 手续。

3、学生请假若当晚不在学校住宿时,首先在年级登记,然后再 办理公寓请假手续,学生持年级签章的请假条方可离校。

4、学生请假需离校者,必须是在白天而且学生有自制能力,否 则班主任通知家长来校接回;若在晚上 6:00 点以后,原则上不允许 请假,但若有特殊情况,班主任通知家长来校接回。

5、学生请假期限已满,但因病重仍需治疗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处 理者,必须由学生家长先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到年级登记备案,学生 回校后立即到年级补假。

6、学生在家生病需请假时,必须由家长持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亲 自来校请假(补假),一律不准用电话请假。学生在家有特殊情况不 能按时到校时,必须首先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到年级登记备案,学生 到校后应立即补假。

7、学生需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到年级例行请假手续。学 生需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年级审批,学生需请假一周以上由分 管校长审批,到政务处备案。

8、学生不按规定请假,私自离校者,按旷课论处。

学校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1、正常上课期间禁止学生请假外出,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者,必须由家长到校说明原 因并陪护,否则不准离校。

2、非上课时间,需请假离校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通知家长后才能离校。

3、学生填写请假条,要写清原因、目的.地、外出时间、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经班主 任批准签名,并由学生家长签字后,才能离校。学生返校后要及时找班主任销假。

4、门卫室必须做好学生出入登记,未见学校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请假单,或无家长陪 护,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5、学生请假离校、节假日放假,必须按时返校,否则按旷课处理并按学生考勤管 理的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学生离校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请假期满还不到校的,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教务处 报告,教务处必须登记。

7、班主任或相关人员未按上述制度执行,造成责任事故的,学校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 责任。

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开学前一天到校,从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在上课、早操、自习、实习、设计、劳动、军训、集体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因故不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三、对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含德育课),以实际占用学时计算,每天按9学时计,进行考勤。

四、学生请假必须有假条,一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日内由班主任签字,系批准报学工期部备案;三日以上系同意,学工处批准,报校领导备案(请假条一律用信纸写;病假要有医院医生签字的休息证明)。

五、学生假期因病或因急事等不能到校者应在假期前按规定向系或学工处办理请假手续(用电报、挂号信),返校后必须持久有地方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和病历或有关证明到学工处销假,无证明者,按旷课论处。

六、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急病或紧急事件除外),否则按旷课论处,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

七、对病假超过四周者,报学工处、教务部作休学处理,休学以一次为限。

八、凡属旷课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考勤办法》执行。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生科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程序

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然后按批假权限依次由班主任、学生科、主管校长、校长签注意见,最后交-班主任备案。

三、请假规定

1、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3、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使用学生科统一印刷的请假条,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5、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按照旷课论处。

6、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处销假,不销假者作缺勤处理(三天以内到班主任处销假,三天以上到学生科销假)。

8、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对撒谎伪造,在假条上涂改请假时间、伪造班主任签字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9、学生需请假回家或请假三天以上时班主任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征得家长同意后方能批准。

10、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的《班级考勤统计表》交-班主任处,班主任审核签字后于每周日晚交到学生科。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1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到宿舍休息,须持班主任签字的住宿凭条方可进入学生公寓,楼管员只有见到住宿凭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12、学生请假离校时凭出门条出门并在门卫室登记,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学生要主动和班主任电话联系,班主任同意并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后,学生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出门。

四、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生科解释。

一、请假程序

学生家长(本人或打电话)到班主任处确认学生请假学生本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制作的.请假条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时间学生本人签字班主任核实签字并作记录学生科登记盖章将一份请假条交宿舍生活老师并填写离校登记将另一份请假条交门卫填写离校登记离校。

二、 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和公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而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请事假并须由学生家长亲自提出。

公假:1、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会、班主任证实后并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2、班级学生的考勤由本班班长负责,每周末将考勤统计结果由班主任签字后报学生处;

3、学生因病需请长假时,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急、重症除外);

4、学生因事请假时,必须写出理由真实、充分的请假条;

6、学生履行请假手续后,应妥善保存。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行为均以旷课论处;

7、学生上课、上操、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或公益劳动迟到、早退按旷课一课时论处;(每天以六课时计算)

8、学生请假后无故超假迟归,超出批准时间范围的按旷课论处;

9、学生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即使最初得到批准,但最后也可作为无效,以旷课论处。

郑州长城汽修培训学校

2011年6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1、请假要逐级审批。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有家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五天以内由教导处德育主任批准,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需续假或急并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3、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

4、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病)在请假离校前,凭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出门,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

二、旷课、缺席的处理规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或活动的,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通报家长。

三、关于请假学生的补课:

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或批准的,任课教室可以在假后及时为学生补上所误的课。

上海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1. 请病假制度:学生生病需请病假时,应由家长尽早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告知情况(在早晨8:00之前),并在事后将医院开具的病假单交给班主任;如学生病假超过3天者,除递交病假单外需另附医院病历卡或家长书面病情说明。

2. 请事假制度:学生需请事假的,应由家长至少提前1天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告知情况,并递交事假条给班主任。

3. 学生如发生非正常缺席(即无事假、病假情况但无故缺席者;中途擅自离校者)情况的,学校按其所缺课时数作旷课处理,并按照《普雄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与违纪备案处理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上海市普雄学校

为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请假、调课制度。

1.教职工请假二天以内的,向校务办请假,行政及干事向校长室请假。准假后应及时告知教务处相关人员以便安排课务。教职工请假三天或超过三天的,一律向校长室请假。

2、教职工请假需说明事由,并提前半天及以上请假。如遇突发事件可于事后说明。

3、婚假、产假、陪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按计生委有关文件执行,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请假请假者向校长室请假,如之后续假,应在续假开始前一天续假并说明续假理由。

4、凡一次请假在三天以内的,请假者的课务原则上加给其他教师,每请假一天扣除人民币50元,另外再扣除请假期内的课时数(按每节25元计算)。请假教师请假期间的授课内容请在请假之后自行补上。凡一次请假超过三天的,课务由教务处统一调配。

5、凡接到教务处通知需要加课的教师,应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加课教师可以组织上课,也可以在班级内组织学生作业和自主阅读,每节课按25元计算。

6、不请假又不到校上班的行为,作旷工处理。每旷一天扣人民币200元,再扣除当天的.课时数(每节课按课时结算标准计算)。并取消当年度评优、晋级资格,学校年终考核降一个档次。

7、教职工迟到早退、中途离校每月总计各不得超过4次(迟到早退不超过30分钟,中途离校不超过60分钟)。四次以上每次以病事假半天处理。中途离校、早退请向门卫室主动说明原因。

8、学校教师大会及相关需要参加的集体活动,教职工向校务办请假,行政及干事向校长室请假。不请假无故缺席者(或无故早退者)作病事假处理。

9、长病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0、凡教师子女参加中、高考,考试当天送考不作请假处理。教师参加子女学校家长会,该半天时间不作请假处理。

1、教师因公外出,课务由教务处调配。因各种原因无法调配的课,由教务处安排加给相关教师,每节以25元计。

2、学校行政因公务外出,课务由教务处调配。因突发事件需要加掉的课,由教务处安排给相关教师。每节以25元计。

3、长假教师的课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4、所有调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经办人员应做好调课记载备查。教师不得私自调课。

以上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将不定期检查教职工在岗、到岗情况,并实时公布。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上海市秋萍学校

二0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一、    总则: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办法》,为培养龙茗学生组织性、纪律性。预防学生意外事故,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特制定《上海市龙茗中学学生请假管理条例》。

第一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和各类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学生请假须持有“龙茗中学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班主任处领取。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的,须持医生证明或家长的报告单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教育教学管理部批准存档;学生因伤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五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休学。

第六条:学生上学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七条:无故旷课,经教育屡教不改者。根据《龙茗中学学生管理条例》予以处分。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学生参与,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方可回家。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的,由医务室出具证明。

3.平时有突发事情(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参加出操、上课等等,由班主任老师审核(病假另凭医务室假条)后,方可请假。

4.其他特殊情况。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

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就医证明或校医开具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审批(如班主任不在,由代班老师或年级组长审批,事后向班主任汇报),如有必要再交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2.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先请假,批准后再休息,并由家长带领离

校。如遇疾病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其他同学办理审批手续,如无法当时提出申请,必须事后补假,但必须由家长签字。

3.批准后,各班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凡是病假,卫生委员

必须每天向医务室上报情况。

4.学生假满回校后,须向原批假人或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若假

满后仍不能回校,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

上海市龙茗中学教育教学部

2012.9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精选】

为严格执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一条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时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不得与正常教学秩序冲突。

第二条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批报权限:

1.病假在三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3.行政秘书兼辅导员不得向学生提供内容未填写完整的请假单(含未填写请假时间、学生未签字等)。

第六条请假程序: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详细填写《学生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具体如下:

1.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交给任课教师。超过五个工作日不给予补假。

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紧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前,须让家长亲自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需在请假单上注明与家长确认的情况。

3.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

第七条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已满不能归校时,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经获准后方为有效。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病假、事假因特殊原因无法当场补假者需要提前向辅导员说明原因,由辅导员向家长核实情况。学生于假期满之后,至辅导员处补办请假单,病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五个工作日,事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九条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否则,自请假终止之日起计为旷课。

第十条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利用寒暑假出国探亲,逾期返校者,按旷课论处,逾期超过二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二条当学生的缺勤次数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时,取消其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在一学期内请假时间达到或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获准免听部分除外),应予休学。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可根据教学改革和学生管理的需要,对本细则做出具体解释或补充规定,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一并实施。

学校学生请假制度【精选】

第一条请假范围:凡因病、因事、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任何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请假程序:

1、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直接找任课教师办理病假审核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但必须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须让家长致电辅导员说明情况,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再由任课教师审核确认是否准假。

3、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部门(教务处认可)开具的证明,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第四条批报权限:

1、所有请假事宜的批准权限仅归任课教师所有,辅导员没有请假批准的权利。

2、请假在三天以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以便学生日常管理;

3、三天以上到七天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

4、超过七天者需经院党委副书记书记审核,再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5、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因紧急事件不能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满不能及时归校时,应及时打电话给辅导员说明理由,并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事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教学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累计缺勤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守则》一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