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管理制度培训通知大全(13篇)

时间:2023-10-27 07:39:02 作者:HT书生 口号大全 最热管理制度培训通知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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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

d)制定公司客户准入标准和淘汰标准,建立公司客户黑名单信息数据库;

j)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以合作双赢的理念协助处理客户的投诉与意见反馈。

2、各所属销售部门

h)依照客户信息协调机制的相关要求,就客户管理工作及时与公司高层及各部门协调沟通。

1、客户准入制度

1.1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销售客户管理工作上应施行具体的准入制度。客户准入制度不适用零售客户和内部关联交易客户管理,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部门营销工作需要的零售户和内部关联交易客户管理办法。

1.2客户准入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c)必须通过签订购销合同的方式与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建立买卖关系;

d)在既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f)积极与公司及各销售部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2客户的分级管理

2.1为准确把握客户的价值贡献,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须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将符合准入基本条件的客户按业务合作量、应收款情况、经营信誉与对我公司产品忠诚度考虑划分为vip客户、优选类客户及合格类客户。

2.2vip客户标准如下:

d)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vip客户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本部门客户总量的15%,单品种vip客户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品种客户总量的15%以内。

2.3优选类客户标准如下:

b)具备一定经营实力,且产品年需用量或销售量较大;

c)诚信度、忠诚度较高,有与公司长期合作的意愿;

e)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优选类客户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本部门客户总量的30%,单品种优选类客户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品种客户总量的30%以内。

2.4合格类客户标准如下:

满足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客户准入基本条件的,除vip客户、优选类客户之外的其它客户。

2.5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斟选vip、优选类、合格类客户时,可参考本《制度》附件1《销售客户审核评价表》中的评审标准,制定符合本部门需要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分销售产品的客户评审标准。

3 客户分级管理权限及升降级管理制度

3.1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工作上须采用动态管理的方

式,客户信息库应根据本部门销售工作的实际情况,如该客户在该时间段的合同履约情况、货款支付情况、诚信情况等,进行定期更新(一般为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

3.2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针对本部门客户进行阶段性评审,原则上每6个月进行一次,填写客户阶段评价表(附件2),并将评审结果报送营销事业部统一备案。

3.3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vip客户,若在一个评价阶段中出现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对已经签订的合同执行能力差、付款不及时、客户公司日常运行出现重大危机等),则各所属单位应根据阶段评价结果和出现问题所产生的后果,5日内将该vip客户降为优选类客户或合格类客户,若因该客户原因,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声誉的损害,则各所属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具体情况报送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核实后,有权将该客户列入公司“销售客户黑名单”(附件3),并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登录黑名单信息,通报各销售部门,在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范围内清除该客户。

3.4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合格类客户、优选类客户若在一个评价阶段中表现良好,各单位可根据阶段评价结果将该销售客户上升为优选类客户或vip客户。

3.5公司及各所属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上施行“客户黑名单”管理。具体管理方法如下:

b)如某客户进入公司所属某销售部门的“销售客户黑名单”,则该部门不得再与该客户发生商业行为;如某客户进入公司的“销售客户黑名单”,则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皆不得再与该客户发生任何商业行为。

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塑造推动金世源发展的企业文化,鼓舞和激励公司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企业文化发展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金世源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一经制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公司员工依照本制度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企业文化的管理机构包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公司办公室。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

(1)审议确定公司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2)审批公司各项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3)审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4)审批公司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5)对公司企业文化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是企业文化管理的执行机构,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包括:

(1)研究和制订公司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3)制订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4)制订公司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5)制订公司对外宣传规范,并监督执行;

(6)组织进行对公司企业文化重要议题的相关研究;

(7)开展公司对外企业文化宣传,组织公司企业文化活动。

第七条金世源文化理念是指公司的企业愿景、企业使命、核心价值观、经营哲学、管理思想等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第八条金世源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的执行机构,办公室应充分调研国内外先进文化,总结金世源的经验和特点,研究制订符合金世源发展战略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第九条办公室在开展企业文化工作中,应深入实际调研分析,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分析公司所处产业的特点,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金世源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能够切合企业实际,对公司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为公司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持和密切配合,积极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负责对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进行审议和确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的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将作为金世源企业文化工作开展的依据。

第十二条金世源企业文化制度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的表达和规范,必须与企业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金世源的企业文化制度系统涵盖下述三个领域:

(3)企业特殊风俗制度。该制度在对内工作上,对企业教育培训、仪礼仪式、服饰、体态语言、工作场所相关规范做出规定;在对外工作上,对企业营销观念、服务规范、公共关系、银企关系、公益活动、文化传统做出规定,是企业风俗文化塑造的基础。

第十四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制度的编制和监督机构。相应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生效后,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十五条金世源企业文化器物是公司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对相关器物的设计,可以直观、生动地表现金世源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第十六条金世源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包括如下内容:

(4)企业名称(全称、简称)、企业标识、品牌标志图案;

(5)企业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组合规范、辅助图形;

(6)企业象征图案;

(7)企业宣传标语;

(8)企业吉祥物;

(9)公司之歌;

(10)企业容貌。

第十七条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应用范围包括:

(2)企业证照、文件类;

(3)交通运输工具类;

(4)指示、标识类;

(5)广告展示陈列类(含公司旗、挂旗、吊旗);

(6)服饰类(春夏男女装、领带、领带夹);

(7)公司出版物;

(8)公司礼品;

(9)公司网页;

(10)其它。

第十八条金世源办公室是公司企业器物的设计管理机构,办公室在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后,组织设计部门对企业文化器物进行设计。各项设计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认可,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十九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实施,主管公司网站、电视等,组织开展对内企业文化宣传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公司企业文化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司企业文化相关规定。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在开展对外宣传时,必须将宣传内容上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并会同公司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应做好企业形象推广工作和企业标志标识使用规范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为更好的培育、塑造公司企业文化,公司办公室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可以提议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由公司办公室研究并提案,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公司办公室组织开展活动,或协助公司各部门开展活动。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起草和修订,经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布。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培训管理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教务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教研组是校本培训最基层单位,各教研组分学科确定研究课题,保证人人参加,并有研究成果参与交流。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习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做好教师校本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每学期定期检查一次教师培训情况,并将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笔记、专题讲稿、心得体会、案例分析、研究交流、考核评估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3)强化导向激励机制。学校建立完善样本培训奖励制度,对教师个人培养与发展认定结果要与评先表模、职评职考、绩效工资和奖酬分配等挂钩,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

培训管理制度

xx培训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尽最大努力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学校,教师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工资制度标准。教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奖金四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的核定以学历,教龄和现实的教学能力为依据由校长考核确定

1、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资xx元

2、大专及以上学历xx元—xx元

3、基本工资按xx%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

4、每月固定xx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xx—xx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xx—xx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

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反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资。

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xx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xx元课时计算。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xx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xx元课时计算。一对一课时费:小学xx元每课时,小升初xx元每课时,初中xx元每课时,初三xx元每课时。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xx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xx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xx,小升初xx,初中xx,初三xx)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xx%发放给科任老师。

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xx%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班一人按实收金额xx%奖励。续班人数超过xx%的按实收金额xx%奖励。附件一:xx招生奖金发放及分配标准为激励老师招生热情,本着多劳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则,学校决定对招生老师实行奖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点较多,为了避免因奖金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特别制定此标准。奖金严格按标准公开发放。分配标准:

1、本班学生续学,本班学生家长介绍,本班学生介绍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2、经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上门并未经试听即交费的学生归招生老师。

3、自动上门未经试听即缴费的归接待老师。

4、经xx招生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的学生经试听后缴费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5、因试听不满意或不通过无法讲试听课而由其他老师带课的学生奖金归代课老师。

6、由学校组织活动现场报名的学生奖金参加工作的老师平均分配。

7、经老师个人沟通上门试听其他老师课的学生奖金归两人共同平均享有。

安全管理制度培训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办法》有关法律和《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河南省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八条 严格消防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会使用灭火器;消防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经常对电源、火源、消防设备、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尤其仓库、车库和车辆均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管理人员根据灭火器材质量情况,届时更换,努力把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点,确保万无一失。

(一)重点要害部门安全管理

第一条 重点要害部门安全设施必须有铁门、铁窗、铁锁、灭火器设备。

第二条 重点要害部门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第三条 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

第四条 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 易爆和危险品入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第五条 重点要害部位看守人员必须报保卫部门备案。

第六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安全监察处。

(二)重点部件和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一条 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涉及整体运转和需要采取特殊防范措施的部位列为重点,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条 重点部位员工选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先审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须持证上岗操作的重点部位,严禁无证操作。经考核不宜在重点部位工作的员工应予以调整。财务室等重点防范部门,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

(三)防盗工作日常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 增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第二条 采取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日常管理。

第三条 在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 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备。

第四条 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 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纯洁。

(四)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使局职工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 增强防火意识。

第二条 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 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 组织人员学习, 请专人讲解, 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综合部具体负责, 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 办公室全体职工均为义务消防员, 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拟定培训计划, 由办公室专案领班协助, 定期、分批对局职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消防安全制度落实。

第八条 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九条 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第十一条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第十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 、消防工作管理职能每日对办公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办公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 、检查人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综合部,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一旦发现失火, 并能自己扑灭时, 应根据火情的性质, 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四条火势较大, 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火方法时, 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灭火。

第十六条 若火势发展很快, 无法法立刻扑灭时, 应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报警。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二条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第三条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五条 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第二条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 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 、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二条 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第三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四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用电安全管理

1.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 各处室下班后,关闭所在部门的所有电源。

3.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二条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定期检查线路、电器外壳是否完好。

第三条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第四条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第五条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外,办公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各市、县(区)农业(机)局(站):

为规范拖拉机驾驶培训行业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省农业厅制定了《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规定》、《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规定》

2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管理规定》

二00 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

为了规范拖拉机驾驶培训行业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具体负责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申请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应当具备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备、人员、规章制度等条件,并取得省农业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方可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

(一)基本条件

1 、主体资格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教学场所

(3 )办公用房必须按照管理类别分别设置,面积和办公条件应满足基本要求;

(5 )教练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500 平方米;

(6 )驾驶教练场地内应有学员休息的场所,并应有向学员免费提供饮用水的设施;

(7 )教学区内应整洁卫生,安全、保卫、消防、绿化、卫生等应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3 、教学设备

(2 )教练车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

(3 )有与教练车辆相配套的农机具,配套比不低于1 :2 ;

(5 )有电教设备和相应的驾驶操作、拆装、维护、排故等电子教学录像资料;

(6 )有与驾驶员培训相关的图书资料。

4 、教学工作人员

(4 )教学人员总数不少于5 人;

(5 )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

5 、组织管理制度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独立;

(6 )应有教练车维修保障体系;

(7 )对学员学籍档案、教学安排、教学设备等实施计算机管理。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 、申请人向省农业厅提出申请,填写《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法人资质证明;

(2 )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图;

(3 )教学设备清单;

(4 )教学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

(5 )组织管理制度;

(6 )生源预测情况。

以上各种证明均需交验原件,并复印一份。

2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省农业厅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或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省农业厅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 、受理申请后,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在十日内完成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合格的,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指派2 名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合格的,省农业厅在十日内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农业厅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理由告知申请人。

书面审查或现场评审不合格,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变更、注销

(一)变更

1 、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有效证件,报省农业厅办理变更手续,领取新的培训许可证。

2 、培训机构变更教学场所、培训范围的,应当向省农业厅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按照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的程序,报省农业厅办理变更手续,领取新的培训许可证。

(二)注销

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农业厅予以注销,并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1 、办学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本规定,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的;

2 、歇业一年以上的;

4 、申请终止的;

5 、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四、培训业务管理

(一)拖拉机驾驶培训包括:

1 、初学驾驶培训;

2 、增驾车型培训;

3 、与驾驶相关的其他培训。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学时制,由学员选择。

(三)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发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实施方案,使用统一培训教材,按照许可范围和规模从事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每期培训规模根据申报的教练车台数、教练员人数和教练场地面积审定,按每教练员. 车.300m2 准训6 人核定。

(四)培训机构应当聘用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考核合格并取得《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证》的教学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申请参加拖拉机驾驶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农业部《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规定》申请条件中有关年龄和身体条件的规定,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申请表》,交验身份证。

(六)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学员,培训机构应发给结业证书,并提供包括学员素质评价、培训科目、培训学时、考试成绩、教员签名等内容的培训记录。学员档案编号和结业证书编号一致,学员档案编号规则全省统一。

(七)结业证书由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统一制作。

(八)教练车辆必须取得由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号牌、教练车行驶证。

(九)培训机构应当于每年12 月10 日前,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县(市、区)、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逐级汇总上报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五、监督管理

(一)县级以上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照职权调查处理。需由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处理的,应当及时报请决定。

(二)3 年以内驾龄的拖拉机驾驶人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对驾校的培训和农机主管部门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教练员、考试员、培训机构和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三)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对批准、变更和注销的培训机构,将及时在江西省农业信息网及江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布。

1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

2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申请表

3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记录

4 :拖拉机驾驶培训结业证

5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学员档案编号规则及各设区市代码

6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

7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变更登记申请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拖拉机行驶及作业安全,根据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学校、培训班)以及在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的教学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是指在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的理论教员和教练员。

第四条县级以上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的教学人员应通过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证》(以下简称“ 《教员证》” )。

第六条理论教员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满18 周岁,且不超过65 周岁,身体健康;

(三)具有农机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农机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熟知相应机型的基本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

第七条教练员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满22 周岁,且不超过60 周岁,身体健康;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证》,并具有相应机型5 年以上安全驾龄;

(五)通过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教练员申报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地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理论教员

(1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 张。

二、教练员

(1 )《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 )所在地的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出具的安全驾驶证明;

(4 )中级以上拖拉机驾驶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 张。

原件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验证后退还申请人。

第九条审查

审查分初审与复审。初审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复审由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负责。

初审包括书面审查和情况核实两个步骤。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接到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按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对申请人填报的情况逐项核实,经核实无误后签署意见,报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报请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统一组织培训考核。

第十条 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成立由3 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拖拉机教学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考试考核内容

申报理论教员须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申请教练员须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拖拉机及其配套农具的总体构造、性能与工作原理、维护保养、故障排除、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

理论教员教学能力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语言表达、讲课艺术、组织教学等能力。

教练员操作技能考试内容参照拖拉机驾驶员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规定,按所申请的教练机型,进行对应机型的场地驾驶、道路驾驶、机具挂接、田间作业考试。

第十二条 考试考核方式及评定标准

专业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试题从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编制的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专业知识考试成绩80 分以上为合格。

理论教员教学能力考核采取示范讲课的方式,讲课内容在教学计划大纲规定的范围内由申请人自选,由考评小组评定其合格或不合格。

教练员场地驾驶、道路驾驶、机具挂接、田间作业考试按照拖拉机驾驶员考试评定标准评判;操作技能初次考试不合格的,可在现场申请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需重新申报考试。

第十三条 发证

考试合格的人员,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发给相应类别的《教员证》。

第十四条《教员证》是教学人员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的资格证明,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第十五条《教员证》有效期6 年,有效期满,经复训审验合格后换发新证。审验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学水平、安驾记录、违章记录等。

第十六条持有《教员证》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注销其《教员证》:

(一)审验不合格的;

(二)拖拉机驾驶证被注销的;

(三)本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继续执教的;

(五)严重违规违纪或触犯刑律的;

(七)转借、涂改、冒领《教员证》的;

(八)离开教学岗位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的;

(九)超过换证时限一年(含一年)以上的;

(十)因违章、肇事等被一次性吊扣拖拉机驾驶证3 个月以上(含3 个月)的。

第十七条《教员证》遗失的,应在当地市级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并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员证〉遗失补证申请表》逐级上报,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补发。第十八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与取得《教员证》的教员实行聘任制。

第十九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在教学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

(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尊重学员,文明执教,禁止“ 吃、拿、卡、要” 等不正之风;

(四)如实填写《江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记录》;

(五)在场地训练期间,教练员必须随车指导,监护好场地训练安全,不准擅离职守;

(七)不准教练与《教员证》规定范围不相符合的车辆;

(八)不准将教练车交给没有《教员证》的人员从事教练工作和交给学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九)教练员饮酒后不准从事教练工作;

(十)不准使用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教练车从事教练工作。

第二十条江西省农机管理局定期将《教员证》的核发、换发、补发、注销等情况在江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现有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2015 年8 月31 日之前必须取得《教员证》,逾期未取得《教员证》的,不得在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从事教学工作。

培训管理制度

xx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xxxx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xx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xx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xx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xx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xx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培训管理制度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规范有序地开展培训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促进企业与在岗人员共发展。

(二)全面发展,注重能力。

(三)全员培训,重点培养。

(四)鼓励自学,推进学习型企业发展。

(五)把握需求,注重实效。

(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七)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培训体系的整体规划与调整;。

(三)负责组织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六)负责协调用人单位培训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培训管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制订本用人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推荐或编写专业教材;。

(四)负责本单位培训资料的整理,并反馈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培训需求。

培训需求包括公司需求、用人单位需求、个人需求三个层次。培训需求调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各用人单位配合,通过多维度访谈、调查及分析,予以汇总。

(三)个人需求:员工个人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工作重点和职业生涯发展、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培训需求。

第十条各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在岗人员参加各类培训,使在岗人员的能力得到持续、系统提升。年度累计平均培训学习时限达到40小时以上。

第五章培训实施与协议。

第十一条培训实施具体包括:选择师资、场地、教材、设备、组织学员、现场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培训实施形式要多元化,可通过培训班、学术讲座、业务研讨、岗位轮换、导师辅导培养、参观考察、网上学习、外派培训等形式进行。根据培训内容和人员特点,综合运用讲授、研讨、案例、模拟、体验项目实施等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大力推广网上教育,加强网上教育培训管理,为在岗人员提供个性化、系统化的培训,促进自学。

第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在岗人员能力发展需要,公司可安排在岗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第十五条参加由公司支付的培训金额(单项培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外派培训,接受培训者应在培训前与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所在单位签订服务期限协议,培训结束后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为公司服务。员工接受培训后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原则如下:

培训费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5万元以下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培训费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培训费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第十六条培训所需的外聘师资,由人力资源部履行相关程序后,签订合同执行。

第十七条培训主办单位、用人单位按照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培训实施流程及培训纪律要求加强培训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培训主办单位、用人单位凭培训合同、培训通知、培训学员签到表、培训评估表、发票发起报账,及时收集整理培训相关资料并提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六章培训评估。

第十九条建立培训效果四级评估机制:

(四)工作绩效评估:主要评估培训项目引起的业务结果的变化。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其他用人单位配合实施。对公司重点培训项目开展工作绩效评估,由学员所在用人单位对其绩效结果进行比对评估,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条各用人单位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需同时提出各培训项目费用预算,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审核,按照公司审批的培训项目将预算列入各用人单位预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用人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增加计划外培训或已列入培训计划但超出预算的培训项目,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提供经费预算,按照公司预算审批流程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在岗人员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学习,须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用人单位出具的“外出培训学习”,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学历(学位)教育。

第二十三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包括硕士和博士。

研究生两个层次。申报学历(学位)应高于现有学历(学位)。

第二十五条学历(学位)教育严格遵循“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工作需要,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在岗人员的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公派学习和自主学习两种方式。公派学习指公司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选派人员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自主学习指根据本人及工作需要,自主要求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公司鼓励在岗人员参加在岗不脱产的自主学历(学位)教育。

第二十七条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流程。

(一)公派学习管理流程:

2、备案及档案管理流程:经批准后,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考试并被录取的,须持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应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并存档。

3、报销流程:参加公派学习的在岗人员凭审批材料及学费、教材费发票到本单位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自主学习管理流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

写《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试后须将录取通知书、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应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档案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学籍档案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自主参加不脱产学习占用工作时间的,按公司事假管理规定执行;自主参加脱产学习的,公司与其解除关系;取得学历(学位)后,参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二十九条公派学习的学费、教材费等由公司统一支付,差旅费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自主学习的学费、教材费、差旅费等由个人支付。

第三十条公派学习期间,由直接主管和公司领导参照校方提供的学习成绩、学习表现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纳入所在用人单位的绩效等级分布比例。

第三十一条为鼓励在岗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对自费学习,在岗人员学习期间每年度绩效评估等级均为良好及以上的,公司设立一次性奖学金。奖学金标准如下:

第三十二条自费学习在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凭《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一次性奖学金领取手续。

第三十三条在岗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在本办法下发之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享受本规定的奖励待遇。

第三十四条公司公派或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在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公司公派学习待遇或一次性奖学金待遇:

(一)学习期间违法乱纪,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的;。

(二)学习期间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在公司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四)违反公司奖惩制度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培训管理制度

加强客户管理,建立有效的客户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规范德奥假肢矫形康复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销售部门管理行为,实现对客户的统一协调管理。

二、适用范围。

公司营销事业部所属各销售部门。

三、编制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四、职责分工。

1、营销事业部。

a)建立公司整体客户管理系统,完成各类相关产品的客户管理和维护工作;

b)制定符合客户管理系统的工作思路、操作性强的工作标准与业务流程;

d)制定公司客户准入标准和淘汰标准,建立公司客户黑名单信息数据库;

j)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以合作双赢的理念协助处理客户的投诉与意见反馈。

2、各所属销售部门。

b)销售内务主管(内勤)负责本部门的客户档案管理工作;

h)依照客户信息协调机制的相关要求,就客户管理工作及时与公司高层及各部门协调沟通。

1.1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销售客户管理工作上应施行具体的准入制度。客户准入制度不适用零售客户和内部关联交易客户管理,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部门营销工作需要的零售户和内部关联交易客户管理办法。

1.2客户准入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c)必须通过签订购销合同的方式与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建立买卖关系;

d)在既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f)积极与公司及各销售部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2客户的分级管理。

2.1为准确把握客户的价值贡献,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须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将符合准入基本条件的客户按业务合作量、应收款情况、经营信誉与对我公司产品忠诚度考虑划分为vip客户、优选类客户及合格类客户。

2.2vip客户标准如下:

d)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vip客户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本部门客户总量的15%,单品种vip客户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品种客户总量的15%以内。

2.3优选类客户标准如下:

b)具备一定经营实力,且产品年需用量或销售量较大;

c)诚信度、忠诚度较高,有与公司长期合作的意愿;

e)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优选类客户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本部门客户总量的30%,单品种优选类客户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品种客户总量的30%以内。

2.4合格类客户标准如下:

满足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客户准入基本条件的,除vip客户、优选类客户之外的其它客户。

2.5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斟选vip、优选类、合格类客户时,可参考本《制度》附件1《销售客户审核评价表》中的评审标准,制定符合本部门需要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分销售产品的客户评审标准。

3.1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工作上须采用动态管理的方式,客户信息库应根据本部门销售工作的实际情况,如该客户在该时间段的合同履约情况、货款支付情况、诚信情况等,进行定期更新(一般为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

3.2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针对本部门客户进行阶段性评审,原则上每6个月进行一次,填写客户阶段评价表(附件2),并将评审结果报送营销事业部统一备案。

3.3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vip客户,若在一个评价阶段中出现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对已经签订的合同执行能力差、付款不及时、客户公司日常运行出现重大危机等),则各所属单位应根据阶段评价结果和出现问题所产生的后果,5日内将该vip客户降为优选类客户或合格类客户,若因该客户原因,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声誉的损害,则各所属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具体情况报送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核实后,有权将该客户列入公司“销售客户黑名单”(附件3),并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登录黑名单信息,通报各销售部门,在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范围内清除该客户。

3.4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合格类客户、优选类客户若在一个评价阶段中表现良好,各单位可根据阶段评价结果将该销售客户上升为优选类客户或vip客户。

3.5公司及各所属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上施行“客户黑名单”管理。具体管理方法如下:

b)如某客户进入公司所属某销售部门的“销售客户黑名单”,则该部门不得再与该客户发生商业行为;如某客户进入公司的“销售客户黑名单”,则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皆不得再与该客户发生任何商业行为。

培训管理制度

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安环知识标准。

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

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

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

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

(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

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和本岗位工艺流程知识。

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

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

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

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

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

(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

(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3)对及格低于80%的,处罚其单位负责人200元。

4、各单位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评选“岗位操作能手”,“最佳学习标兵”,“最佳创新成果”等,评选可个人申请或车间申报,经厂部审核,再上报公司审批。评选采用“逐级递减法”确定人员,除发给荣誉证书外,还给予获得者50元奖励。

四、本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培训管理制度

1、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培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须向团委书记请假。

2、参训人员应充分认识开办培训班的目的和重要性,积极参加院团委、学生会安排的各项课程,。

3、培训期间,学员需佩戴校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与培训,为培训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团队训练和实践锻炼活动时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做好安全预防,确保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4、参训人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应以《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杆,维护自身形象,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带头模范作用。

1、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参训人员进入教室后需按规定签到、不得代签。

3、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得随意交谈,随意进出教室,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4、上课期间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严禁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5、参训人员不得在课堂上私下讨论问题,如对课程安排或授课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可在课间与老师沟通,不得随意打断老师授课。

6、参训人员上课要认真听讲,讨论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各项课程培训,完成老师安排的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撰写20xx字以上心得体会(或学习论文),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交至院两委办公室。

1、学员若无故旷课一次或事假病假三次,迟到早退和违反课堂纪律三次给予批评,无故旷课二次取消培训资格。

2、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受到学院行政处分的,一律取消培训资格。

3、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出勤、学习等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和推荐入党的重要依据。

4、经考核合格,表现优秀者,颁发结业证书。

1、爱护教室内的课桌椅、黑板等教学设施。

2、未经允许请勿动用教室内的音响、投影、电脑等教学设备。

3、教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

4、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教室和公共环境的清洁整齐。

培训管理制度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充实其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规定办理。

三、工作权责划分。

3.1人力资源部。

3.1.1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1.2员工培训方案的制定和修改。

3.1.3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3.1.4外聘讲师及派外受训人员的管理。

3.1.5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3.1.6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3.1.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3.1.8培训效果的评估。

3.2各部门。

3.2.1部门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

3.2.2部门内部专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修改。

3.2.3部门讲师人选的推荐。

3.2.4部门培训需求申请表。

3.2.5部门内部培训效果的评估。

四、培训规范的制定。

人力资源部协同各部门共同制定培训规范,提供培训实施的依据,内容包括:

4.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4.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5.1每年12月上旬,人力资源部下发各部门、各厂《年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填写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

5.2人力资源部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需求汇编《年度培训计划书》,呈报徐董核签。

5.3临时性的培训课程,培训部门需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部门培训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徐董核准后实施。

5.4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提前一周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徐董核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培训管理制度

一、科室员工培训,其一是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其二是对老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医院和科室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基本的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员工在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干什么学什么,从实际出发,更新专业知识,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

二、员工培训要按计划、分阶段,按不同的.岗位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1.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医院和科室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决策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医院和科室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等,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4.科室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5.科室工作人员须学习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责任制和要求,熟悉患者心理,学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6.科室的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四、培训方法:

1.科室管理者和首席技术顾问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2.本科室的业务骨干介绍经验,传帮带。

3.定期组织员工到优秀的门诊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培训管理制度

1、煤矿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2、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3、爆破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政治思想素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由矿办公室统一办理。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认真参加有关劳动和职业培训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再教育,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审通过,方可继续从事相关的特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