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范文(16篇)

时间:2024-01-13 06:48:17 作者:笔尘 方案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案,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希望大家通过借鉴这些工作方案范文的经验和教训,能够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果。

村“两委”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同合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成立镇、村两级换届应急处置协调小组,依照职责和本预案开展工作。细化并落实宣传、信访、公安等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贯通,处置合力的应急机制。

(二)迅速反应,把握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党组织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第一时间采取最便捷方式向镇应急处置协调小组报告,并随时报告事件动态。镇应急处置协调小组综合分析事件后,迅速研究决定启动《处置预案》有关事宜,并报告县换届应急处置协调小组。

(三)依法办事,快速处置。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依法果断应对。建立镇纪委、镇党建办、镇民政所、镇综治办、xx派出所、xx司法等部门联合快速查核机制,实行立项专办,快查快结,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关注舆情,防止炒作。把应对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贯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始终,特别注意防范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散涉及突发事件的谣言;传播和散布影响、干扰换届工作,发表与党的主张、决定相违背的言论;诋毁党内选举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的言论,严防敌对势力借机炒作。

村“两委”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因各种原因造成到会人数不足。具体表现为:党员或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有不参加、到会后中途离场、被迫不参加或不敢参加等。

(二)扰乱、破环选举秩序。具体表现为:以暴力威胁、宗族、宗教或村霸势力等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抢夺、撕毁候选人名册、选票、选举公告;煽动打砸票箱、冲击选举会场;起哄、辱骂、围攻选民、候选人或工作人员等;其他破坏、扰乱选举秩序的。

(三)选举中出现疑议事项。具体表现为:对应到会人数的计算,选举办法、投票符号、有效票认定等存在争议,而出现罢选、阻止投票和开箱计票等。

(四)组织提名人选落选。具体表现为:村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中,组织提名人选得票数未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票数;组织提名人选得票未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票数,且有其他人员超过当选票数的。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1月19日,儋州市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光平在会上强调,换届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要强化“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和“首战必首胜”的担当,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把人选精准选配到位、程序要求落实到位、换届纪律执行到位、风险矛盾提前化解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任务。

袁光平指出,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农村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是开启“十四五”新征程、加快建设西部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儋州人口众多、社情民意复杂,换届工作面临的形势也严峻复杂。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特殊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把准形势要求,高质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袁光平强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要研究吃透中央、省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换届工作。要认真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总体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优化班子结构,严格选举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全力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袁光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严肃换届纪律,是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一一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要严格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好各项工作。二要严防突发事件。要建立市、镇、村三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三要严肃换届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四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省(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第三巡回督导组组长吴家杨到会指导并讲话。他说,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政治责任。要明确目标任务,坚决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督导的安排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范疫情反弹扩散风险。要严肃换届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确保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邹广主持会议。

市领导杨忠诚、纪少雄、张广英、吴振兴、王凌融出席会议。

海头镇党委、王五镇徐浦村党支部、光村镇泊潮社区党支部有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到各镇。

据了解,本次儋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共有276个村(社区)和2212个村(居)小组以及农垦退场改革新设的16个居换届,时间从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下旬结束,分为动员准备、选举实施、后续工作三个阶段。

村“两委”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加强分析预判。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认真汲取以往村“两委”换届选举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逐一分析研判每个村的选情,列出风险点,持续关注重点人和重点事,力争把突发事件灭在萌芽状态。

(二)启动应急响应。在接到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报告后,镇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和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可能从事发村向其他村蔓延的,指导其他村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发生关联性事件。并将措施采取情况及时向县应急协调小组报告。

(三)依法果断处置。对应突发事件所指的四种情形,分别采取以下措施应对处置。

1、因各种原因造成到会人数不足。(1)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或到会后中途无故离场的党员或选民,要分析原因,进行批评教育,促其参加选举大会。(2)经批评教育仍有少数党员或选民拒不参加大会选举,但参加选举的党员或选民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到会人数,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视情况继续组织选举或宣布休会。(3)对以威迫恐吓、结盟吃咒等方式阻止党员或选民参加选举大会的,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公安机关等迅速介入调查,坚决依纪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报县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2、扰乱、破坏选举秩序。(1)由公安干警、镇驻村干部等驻村工作组成员将无关人员驱逐出会场,将带头人员、幕后煽动挑唆人员依法进行控制,保护和留存相关证据,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视情况继续组织选举或宣布休会。(2)现场人数较多,事态失控的,可由大会主持人宣布休会,组织党员或选民撤出会场,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时间向镇应急协调小组报告,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应对措施,上报县应急协调小组。

3、选举中出现疑议事项。(1)选举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时,不应急于宣布休会,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向镇应急协调小组报告,对相关争议问题作出权威准确答复,向党员或选民做好解释工作,待争议问题达成共识后,可继续组织选举。(2)争议问题一时难以界定的,可宣布休会,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酌情妥善进行处理。(3)争议问题已作出权威准确答复,但仍然故意扰乱选举现场、阻挠破坏选举的,依照第2种情形的处置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4、村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组织提名人选落选。(1)计票结果出来后,不要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和当选结果,再次审核确定选举结果,对组织提名人选落选或组织提名人选落选且有其他人员超过当选票数的,宣布休会,暂缓公布选举结果。(2)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时间向镇应急协调小组报告选举结果,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后,迅速组织相关力量对选举过程和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开展调查,重点了解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用宗教势力、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操纵、干预、破坏选举工作的情形,是否存在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并将了解情况报县应急协调小组。(3)经县、镇应急协调小组全面细致调查后,依法依规对选举结果作出决定,对查实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员,从严从速作出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做好后续工作。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镇应急协调小组和各工作组要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处置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及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对预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并将总结经验报镇应急协调小组。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xx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按照省、市、县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相关部署,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社区党总支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街道主要领导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联系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要把严明的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划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全程依法依规。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以……全面贯彻……,认真落实……,扎实抓好……,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廉洁、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居民委员会原则上实行直接选举。确保实现选出忠诚担当好“头雁”、配强素质过硬好班子、完善高效运行好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新活力、换出风清气正新生态、绘出砥砺奋进新蓝图的工作目标,为“三大创建”和“一区两地一枢纽”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要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作为社区居委成员推荐提名人选。

1.思想政治好,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定执行……。

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能够正确处理公私、义利、得失等关系。

3.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够带动社区产业和集体经济发展,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奔康。

4.协调能力强,遇事沉着冷静,注重协作配合,团结干部群众往既定目标前进。

5.服务能力强,秉持奉献精神,热心服务群众,热心公益事业,能够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6.治理能力强,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7.纪律意识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严格执行纪律、遵守规矩。

8.综合素质强,具有经营管理、农业技能、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基础知识,能熟练只用电脑等办公设备和基本办公软件。

9.胜任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居委会主任人选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能超过55周岁,且在新一届任期内不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居委会副主任和其他居委会成员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55周岁,连选连任可适当放宽。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职专选。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时间:从2020年x月开始至2021年x月底结束,选举日原则上确定为:2021年x月x日,各阶段划分和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x月x日至x月x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

(一)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x月x日至x月x日)。

1.建立换届选举机构。社区成立第xx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担负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责任。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

2.搞好调查摸底。街道开展选举前期的调查摸底,掌握本辖区现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或者所在辖区“农民工”数量、比例、联络方式及参选方式等面上情况,摸清各社区的具体情况,掌握社区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以及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分析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

3.部署选举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

4.开展宣传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和广大居民群众认真学习居民委员会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了解掌握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熟悉选举程序、要求、时间节点和重点环节等。

5.开展离任审计。今年上半年社区建制调整工作中,已开展财务清理和审计,锁定了居组债权债务、登记资产、封存财产、冻结账户,但还需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社区集体财务包括资金、资产和资源情况进行进一步审计。并及时将审计结果向全体居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选民登记时间(2020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1.民主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7人,共9人组成,在2020年x月x日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第十届居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十届居委会公告),并报请xx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社区选举委员会在xx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指导下,主持本居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如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所在居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自行终止。由此造成居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按照原居民代表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2.依法开展选民登记。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选民登记。以下人员应当列入本届选民名单:

(1)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

(2)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居民;

(3)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工作或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凡已在一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不得再在其他地方重复登记。原则上,本社区工作人员在所工作社区登记。

居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日期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口薄记载的日期为准。

被剥夺政治权利、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居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选民登记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本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社区于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采取社区居民自愿到居委会登记或到登记点登记的方式进行选民登记。登记时确认选民身份,并确认是否按时参选。

选民登记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工作的基础环节,要切实落实公告公示、资格审查、登记造册、提前通知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对于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要积极采取民主的方式解决,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3.公布选民名单。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居选委会公告第三号)。选举投票日因故推迟三十日的,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重新核实并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的变动情况,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

居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候选人产生时间(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4.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设置。根据居民委员会的规模、工作任务和经济状况,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由五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居民委员会成员必须有一名为女性。居委会成员的设置由居选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居选委会公告第四号)。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妇女。在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没有妇女当选的情况下须在委员中指定一个职位,在事先确定的2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选委会公告第五号)。

5.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居民的意见确定,在1月12日前公布。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相等,也可实行等额选举。

同时,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应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并张榜公布。

6.宣传、介绍正式候选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前,按照平等、客观、公开的原则,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与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居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时间(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选举日原则上确定为:2021年x月x日,另行选举日:2021年x月x日;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和选举: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

7.依法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前应通知到每一位已登记的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位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的参选率。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在选举期间不能直接领票、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居本届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领票、投票。每一居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且不得再委托他人。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审核委托书,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委托投票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到选举委员会办理,经审核后2日内公示(选委会公告九号)。

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从以下方式进行选举:

(1)在xx社区居委会设立中心选举主会场;

(2)在xx移民房b区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在xx安置房小区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在xx移民房a区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在xx处设立分会场投票站;全部会场统一投票时间为x月x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3时00分。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选举方式、投票形式、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地址、选举日投票时间以及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居选委会公告第十号)。

选票票箱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员和唱票员等工作人员。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向选民公布或者说明投票方法和其他选举注意事项。

8.选举。

竞选演讲。在选举日投票选举前,居选委会应组织社区主任正式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回答选民的询问。演讲内容包括:(1)本人基本情况;(2)竞选职位及理由;(3)治居方案,包括5年任期工作目标及工作,为居民办哪些实事好事;(4)表明正确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演讲的内容要符合本居实际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发表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言论;不得攻击、诋毁、侮辱他人,不得讲大话、空话,不得说假话、乱许愿。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对居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的竞选演讲材料进行审核。

竞选演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在选民大会上按照大会议程和公布的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依次上台演讲,回答选民提问。

同时,正式候选人应当众宣读《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

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选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会场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共代写处。不识字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参加投票的居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也可以另选社区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9.宣布选举结果。选民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应当场密封,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现场或者中心选举会场公开唱票、计票、监票。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应当场公布,并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要张榜公布(居选委会公告第十二号),并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报街道选举领导小组备案。

10.另行选举。居民委员会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间为x月x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3时00分,根据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另行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投票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不重新进行登记。另行选举可以在选举日当日举行,也可以在选举日后10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同时,张贴另选公告(选委会公告十一号)。

11.建立健全内设机构。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在10日内召开居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等委员会。也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居民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12.做好换届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移交工作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交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3.推选产生社区第xx届居民代表会议代表。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推选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应当是本社区本届选民,其产生方式可以由居民按每10户至20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居民委员会确定,但不得少于30人,且每个小组不少于2人。社区“两委”原则上不再担任居民代表。推选产生的新一届居民代表名单由居民委员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xx届居委会公告第一号),并报街道备案。

14.推选产生社区第xx届居民小组组长。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居民小组组长。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居民小组长。居民小组长名单由居民委员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xx届居委会公告第二号),并报街道备案。

15.推选产生社区第xx届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在居民中推选产生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新一届不是居委委员的党总支委员担任。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以及社区财会人员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社区情况,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监督意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与监督能力。

居务监督委员会名单由居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xx届居委会公告第x号),并报街道备案。

(三)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

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社区新班子结合本社区实际,进一步健全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同时,根据本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重新修订、规范完善居民公约,内容不宜“大而全”、“高大上”,应针对本社区实际切实可行,确保任期内落实到位。

换届选举结束后,社区要及时填报选举数据,统计、汇总和选举结果,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并将各类报表和总结及时上报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社区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把换届选举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移交纳入选举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列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与选举的其他工作同时安排,同步进行,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准确、完整、系统。

换届档案应具有以下内容:1.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推选情况材料;2.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会议记录;3.居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的选举公告;4.选民登记册;5.候选人名单及得票数;6.选票和委托投票书、选举结果统计、选举报告单;7.选举大会议程和工作人员名单;8.新当选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名单;9.新一届当选的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名单;10.选举工作总结;11.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图片、影像资料等;12.其他有关选举的资料。

档案资料越详细越好且所有换届档案必须保存一届。

(一)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近亲繁殖”等不正之风;严格换届工作程序,坚决防止任意简化选举程序,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规定,严禁干扰换届,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人选提名中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行为,坚决查处诬告,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换届各个环节,由街道纪工委制定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同步启动、同步开展、同步落实。严格落实换届工作和风气工作包保责任制,强化问责追究,对辖区内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坚持底线思维,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认真学习《xx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纪律要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二是加强换届选举风险排查防控,全面摸排可能出现干扰换届选举的非法和非组织活动等问题隐患,突出抓好候选人提名方式、候选人介绍、选举日组织等重要环节,全力做好换届各阶段风险隐患排查和大会选举选情分析。三是全面建立换届风气督查工作组。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建立风气巡回督查和快速查核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覆盖全面、到边到底的风险防控网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四)从严监督查处。一是建立健全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加强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理,严防个别媒体和人员恶意炒作、误导群众,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社区要及时做好宣传,动员群众发现问题及时拨打xx举报电话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三是实行快查快处持续正风肃纪,对拉票贿选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查处,发现一起立即查处一起,是党员的一律开除党籍,是干部的一律开除公职,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干扰换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快查快处、一查到底。对借换届之机诬告、诽谤、陷害干部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旗帜鲜明地为清正廉洁的干部撑腰鼓劲。四是对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出现问题的,对换届选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责问责。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两委换届选举是事关农村稳定的大事,具有严格的程序。村两委换届必须先选举委员,再由委员选举书记。具体流程如下:

1、报名参选。选举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

(三)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一定文化知识。

2、选举准备。

一是成立选举领导机构。镇(处)成立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是选民登记。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户口在本村,享有政治权利。

3、确定候选人。根据村庄规模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和职位,以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规定确定候选人数。召开预选大会,预选会议要求过半数选民参加有效,按照得票多少当场确定候选人。并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

4、召开选举大会。包括清点参加会议人数、推选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介绍选举形式、检查密封票箱、核对选票数、分发、讲解选票、选民写票、选民投票、销毁剩余选票、开箱验票、整理选票、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等程序。

扩展资料: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二)宣传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解答有关选举咨询;

(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

(五)提名和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

(六)公布选举日、投票地点和时间,确定投票方式;

(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公布参加选举村民的名单,颁发参选证;

(八)组织村民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审查候选人参选资格,公布候选人名单;

(九)介绍候选人,组织选举竞争活动;

(十)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十一)制作或者领取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分会场或者投票站;

(十二)组织投票,主持选举大会,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

(十三)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主持新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

(十四)受理申诉,处理选举纠纷;

(十五)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厅发〔20xx〕4号)、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选组发〔20xx〕2号)、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伊选组发〔20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

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旗委十四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加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四)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组织整顿,再进行换届选举。妇代会、共青团、民兵连等组织换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推选工作,整体推进,一同完成。

(一)依法引导党员群众把握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各村要引导党员和村民在依法提名候选人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推选符合“三有三带”标准的党员和村民作为候选人,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

引导党员和村民不推荐刑满释放、偷税漏税、游手好闲、无理缠访、邻里不和、不赡养老人、参加邪教、自私贪心、处事不公、近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污点记录的人作为候选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参选人员,镇党委要通过集体谈话、“一对一”谈心、签订纪律承诺书、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换届纪律专题教育,使他们能够依法参选。

(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注重选拔能带领党员和村民把“十个全覆盖”工程和现代农牧业、扶贫攻坚、乡风文明、文化旅游、乡村公路建设“六位一体”推进的党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突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任渠道,积极从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中“留”、从本村优秀党员中“推”、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中“选”、从外出务工经商能人中“引”、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中“聘”、从在职党员干部中“派”。

(三)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履行选举程序不走样,应遵循的步骤不减少,把握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四)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各村“两委”干部数量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参照户籍人口、地域面积、工作任务,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选派的机关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第一书记、副书记或书记(主任)助理的,不占职数。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职”和“一肩挑”比例比上届大幅度提升,降低行政成本,理顺“两委”关系。

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青年进入村“两委”并兼任团支部书记。村“两委”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要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和青年农牧民能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并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重视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实现“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

(五)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有懂财会管理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机构的职能由其履行。

(六)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按时完成换届工作。选举的全过程要注重开拓创新,着力解决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加强村务公开管理,确保农村牧区社会稳定,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村“两委”按期换届选举率达到100%,村级党组织一次成功率达到100%,村委会一次成功率力争达到100%。

全镇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xx年3月中旬启动,4月24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8月24日前完成全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9月底前完成后续工作。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地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选举的村,上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按照自治区、市要求,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全面推行“两推一选”。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要在嘎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5日—3月27日)。

1.调查摸底。换届选举前,镇党委派出指导工作组将对各村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村发展稳定、“两委”班子任期业绩、群众评价等基本情况,客观分析干部、党员队伍和村民现状。

2.离任审计。镇党委将成立由镇纪检监察室牵头,财政所、农牧林水、民政办等部门组成的离任审计工作小组,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对村“两委”成员任期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上通报或形成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账目明白、干部清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3.培训骨干。镇党委统一安排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村要加强对村民党员的教育培训和对村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其主体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参与意识。

4.印制规范的选举文书。统一印制规范的选民登记册、选民证、委托书、预选票、正式选票等材料。

(二)选举实施阶段(20xx年3月27日—8月22日)。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由上届嘎查村党组织主持,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提名推荐。主要面向“三类人员”进行推荐提名:一是致富能手。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专业大户、专业协会负责人、创业有成又是党员身份的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推荐提名人选;二是鼓励热心于农村工作的旗直机关部门退休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回嘎查村竞选;三是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到嘎查村任职参加选举。

(2)民主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两推”,差额推荐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召开会议,差额推荐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向村党组织反馈。

(3)确定考察名单。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两推”情况,差额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下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向村党组织反馈结果。

(4)确定候选人。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请示》。经镇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5)正式选举。村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外出流动党员,要尽可能回来参加选举大会。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依次依据“听取和审议上届村党组织工作。

报告。

”、“讨论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酝酿并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讲、创业承诺”和“投票选举”的五个环节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清点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并当场宣布计票结果。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6)。

报告。

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于4月24日之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熟悉选举法律规章、办事公道、有组织能力、群众威望高的五至九名村民组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党组织书记作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候选人的,要引导村民推选党组织其他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确保党组织在选举委员会中的主导权。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做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后,要及时组织选举宣传。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实际,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切实提高参会率、参选率。

——对于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的村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

——对于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换届选举的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加。

——对于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流入本村务工经商人员、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换届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前20日认真核实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并及时公布。

(3)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选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村民按5-15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

(4)提名和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推选候选人时,应至少提一名妇女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包括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等四项承诺。

要建立候选人竞职承诺监督、制约机制,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须经镇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村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根据职位和职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差额确定。候选人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预选时应当召集过半数选民,依照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顺序分别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要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候选人,若没有,可提名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要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提名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提名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稳妥做好提名工作。

(5)组织大会选举。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确保村民的投票权。严格流动票箱的使用,确需设流动票箱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明确流动票箱使用对象及人数。在流动票箱投票时,应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带领2名监票人员负责监票工作。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须由本人或者近亲属通过书面委托,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票。选票应当由本人填写,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

(6)依法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认定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按法定程序确认。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

(三)第三阶段:后续工作阶段(20xx年8月22日—9月8日)。

1.迅速启动工作。新老班子要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要建好用好管理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推广村务契约化管理、贯彻落实“532”工作法、执行好“四权四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双述双评”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主评议和考核村“两委”班子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工作。

2.签订责任书和制定发展规划。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对承诺的任期目标、年度目标、主要措施等进行充实完善,进一步细化、量化,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后,分别与镇党委、政府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形成各村三年发展规划。

3.妥善安置落选和离任人员。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新一届“两委”班子要认真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置保障,鼓励他们进入村级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监督委员会工作,继续发挥作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的离任补助等待遇。

4.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同步抓好团支部、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调解委员会。

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镇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村“两委”换届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党委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负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民政所要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镇纪委、人大要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财政所要落实好专项经费;镇宣传、政法、团委、妇联、农林牧水、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从3月23日至9月8日,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及时掌握和反馈工作动态。指导组要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进行全程参与指导。

(三)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村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要规范村“两委”候选人竞争行为,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和遵守换届纪律等情况,杜绝不正当竞选活动,杜绝向党员群众作不正当承诺。要通过司法介入、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或邀请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风选纪督查员等措施。

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好监督关口。切实通过参与竞争的党员群众全程签字、社会监督员全程跟踪、镇工作组全程指导的“三个全程”做法,把好防范关口。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破坏选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做好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对违反换届选举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民政、信访、司法等部门一定要尊重农牧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牧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牧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

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先进典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结合“十个全覆盖”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六位一体”、抓好村庄绿化、村集体经济和基层组织“三项建设”等工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成果,集中选树、推广一批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先进典型,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所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xx年,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已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开展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全旗的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可同步进行。在换届过程中,要注意推行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下派干部、大学生民生志愿者、农民工等参加本社区居委会的选举。要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进一步扩大居民委员会直选覆盖面,居委会换届直选比例要达到30%以上。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和汝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办〔2018〕6号)和《中共汝州市委办公室、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汝办〔2018〕9号)的要求,2018年3月至6月,我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将进行集中换届。为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选优配强村“两委”领导班子为重点,落实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基本方略,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着力提高选人质量、规范换届程序、确保风清气正,着力选出好班子、绘就好蓝图、换出好面貌,为建设“生态陵头、厚德陵头、幸福陵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总体要求。村“两委”换届选举同步推进,一般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顺序统筹进行,整个换届分为三个阶段,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突出抓好摸底排查、分析研判,研判准确率不低于90%;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突出严把人选质量、严格标准程序,确保“不能”“不宜”人员“零当选”;第三阶段为后续阶段,健全各类配套组织,建立工作机制,搞好新老交接。

(三)基本原则。1.加强党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切实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工作主导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树好用人导向。明确选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实现村“两委”班子整体功能显著提升。3.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不截留,扎实做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4.推进基层民主。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珍惜和维护自身权利,积极有序参与选举,保障参与面,落实参与权,提高参选率。5.从严正风肃纪。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各类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等干扰换届行为,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一)着力选优配强基层带头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动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的“三有三带”标准,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新提名党组织书记要注重选配年富力强党员。拓宽选人视野,鼓励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乡村医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参加竞选。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从本村产生,对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经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可从乡镇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村党组织书记,并鼓励参加换届选举。

(二)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2000口人以下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3-5人,2000口人以上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5-7人。具体职数根据村人口规模和工作任务确定。大力推行村“两委”正职“一肩挑”,鼓励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原则上“一肩挑”比例达到60%。支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交叉任职的比例达到80%。注重村“两委”成员的年轻化和知识化,进一步提高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原则上将村妇联主任依法依规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村民委员会女性成员不低于1名,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委员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实行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

(三)从严把握候选人资格条件。把好村“两委”成员政治关、素质关,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

推选候选人要坚持“五个标准”。1.讲政治。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守规矩。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格按纪律规矩办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廉洁自律。3.重品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汝州精神,带头遵守道德规范,关心农村发展和村民生活,热心村务,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有奉献精神,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4.有本事。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素质能力,为民服务意识强,能带领农村发展、村民致富,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5.敢担当。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中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不回避、能担当,在建设美丽乡村、推动脱贫攻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民办事服务、倡树乡风文明等方面主动作为,切实维护集体和村民利益。

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村党组织成员,“不宜”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认真、不积极,甚至不满或抵制的;选举前不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的。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村痞”、宗教势力、黑恶势力等,受到处理的,或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被判处管制及以上刑罚,正在执行或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3.参与或指示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4.因触犯刑律受到过法律制裁现实表现不好的;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未满的。5.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换届审计存在严重问题的。6.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7.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8.换届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基本属实的。9.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人名单的。10.担任村“两委”干部期间,长期外出不能在村正常工作,或由于身体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各行政村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村实际,细化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和“不能”“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具体情形,并要求写进选举办法,严格执行。镇党委要严格审查候选人资格条件,并报送市换届办联合复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选资格。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当选无效。

(一)做好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在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考察、资格审查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重点把握以下四个环节。

1.组织民主推荐。镇党委主持召开各村由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按不低于35%的差额比例,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民主推荐的党员、村民代表分别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以上。

2.进行差额考察审核。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考察中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对照人选资格和任职回避以及“不能”情形进行审查。考察审查后,报市换届办资格审查与纪律处置组会审,会审后书面反馈至乡镇街道。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对考察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研究,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将名单反馈村党组织。

3.确定正式候选人。村党组织对镇党委确定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研究后,将名单在村公开栏张榜公示,并向镇党委提出书面请示。镇党委研究批复村党组织委员正式候选人。

4.组织正式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在村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条件较好的村也可以直接选举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投票结束后,当场公布投票情况,及时将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做好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环节。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通过引导,确保将村党组织负责人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提倡将第一书记、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2.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拟订具体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党委审核把关后,公布实施。

3.做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告知选举安排。

4.提名产生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差额确定候选人人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经三分之二以上的选举委员会成员投票同意,报镇党委审查、考察后,报市换届办资格审查与纪律处置组会审。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讨论,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另行推荐审批。

5.组织投票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便于选举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心会场,进行直接投票选举;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在设立中心会场的基础上,可增设若干投票点分别投票。中心会场和投票点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流动票箱投票,流动票箱不得单独进行开箱和计票。进一步规范委托投票、代写选票,实行候选人现场回避,确保整个选举依法、公正、规范、有序。各村都要保留选举大会视频资料,由镇统一保管。

(三)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程序,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一般为3至5人,成员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其中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原则上不得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倡导村党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村党组织委员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四)做好换届选举其他工作。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依法选举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建立健全村共青团、妇联、孝善理事会等配套组织,推进“一约四会”建设(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倡导村配套组织负责人由村“两委”成员兼任。镇党委、政府要指导、监督村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健全规范村“两委”班子成员档案管理,参照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档案标准执行,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档案由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其他成员档案由镇党委统一管理。关心和爱护离岗离职的村干部,做好卸任人员的思想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开展新一届村干部、村民代表的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村“两委”班子、干部的考核管理制度,强化精准考核。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12月3日,五届玉溪市红塔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八十二次暨2020年第十六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中央和省、市关于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安排部署和重点要求,强调以抓好换届工作为载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张小良主持集中学习。

会议指出,此次换届是夯实党在基层执政根基的重大任务,是为“十四五”发展蓄势赋能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契机,全区上下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切实增强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掌握政策理论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一要学深吃透政策法规,精心制定方案;二要做深做细人事工作,抓实重点环节;三要严格规范组织选举,确保精准选人;四要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严肃换届纪律。当前,红塔区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还存在人选把关不到位、联审责任不精准、政策业务不熟悉、氛围营造不浓厚等问题,要抓实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合力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门要牵头抓联审、储人选,区换届办要牵头抓督导、强业务,信访部门要牵头抓摸排、强防范,宣传部门要牵头抓宣传、造氛围,确保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区委副书记、区长瓦庆超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二专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等篇目相关内容。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对中央和省、市有关换届选举重要安排部署进行集中传达。

会议通报了市纪委相关文件。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20〕25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贵港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贵办通〔2020〕87号)和《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港北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港北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港北办通〔2020〕64号贵办通〔2020〕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谱写新时代庆丰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的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即同一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镇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要上报区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置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的统筹衔接。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3.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126号)和《中共港北区委员会组织部港北区民政局港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港北区在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港北组通〔2020〕3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助的村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区级按照村人口规模、幅员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综合研究、从严确定。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从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履职方式和参与工作量,参照享受财政全额或半额补贴待遇,也可根据其参与或承担任务情况按天数(或次数)发放报酬待遇,但其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财政全额补贴待遇标准,具体方式、标准及要求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农村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要上报由镇党委、上报区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以村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0%。

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村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以上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以上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村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民族村(居)民居住的村,“两委”成员中应该有人数较少的民族居民。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应急维稳工作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工作组、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组、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由支书主任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领导、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平台、报刊、网络、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组织培训。要对选举工作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镇、村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程序,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4.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充分运用2020年4月份开展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集中调研成果,包村的镇班子成员要与村级后备干部逐一面谈,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特别要注意摸清矛盾、纠纷、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工作方案要根据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比如人口较多的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流动人口较多的村、自然屯较多的村等,进行细化,使方案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

5.任期考核。由镇组织考核组,对照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结合考核工作,将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村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6.村财审计。坚持先审计“三资”和集体财务后换届,由镇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做实前期工作。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细化换届选举方案,坚持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后换届,先扫黑除恶后换届,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后换届,先排查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后换届,先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后换届,重点开展好“五清”行动,营造和谐换届环境。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镇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需提请经区委审批)。镇党委(或区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2.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评议,组织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会议议程主要有:一是组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二是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在同一张推荐票上进行推荐,每一位党员不能推荐同一人为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人选。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党员,可以填写推荐表进行自荐,由村党组织统一报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党员个人自荐只能自荐一个职位。对不能参会的党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信函、上门问询等方式组织其参加推荐。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员总数的2/3以上。

3.群众推荐测评。结合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组织村民(村民代表)对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测评。

推荐测评工作要注意把握两个事项:一是村民推荐测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可结合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进行;二是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结果报镇党委审核后(党员个人没有自荐的,党组织应征求本人意见后再上报镇党委),将初步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得票不高的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但不得简单以票取人。

4.确定考察人选。镇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研判班子结构需要和人选一贯表现,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将人选建议名单反馈村党组织后,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党的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镇党委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3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

5.开展联审。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6.组织进行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通过区级联审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镇党委书记必须与考察组共同逐一面谈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提请区委研究确定。

7.确定预备人选。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镇党委审批。

8.召开大会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村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再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大会可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照姓氏笔画为顺序。在直接选举中,要采取竞职演讲方式,重点引导候选人向全体党员认真介绍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回答党员关心的问题,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第三阶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村党组织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依次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和产生方式、选举日、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选举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选举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提出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人选,研究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等有关事项。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或9人组成。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村财务审计小组作财务审计报告;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以及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确定选举日;制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新一届村民代表推选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新一届村民小组组长推选办法;对本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对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介绍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有关事宜。会议由本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应列席会议。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3日内报镇党委备案。要注意推荐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关系的村民不应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产生。登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设立选民登记站,由村民到登记站登记;一种是由登记员挨家挨户入户登记。

对农村选民进行登记时,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鼓励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迁入地村登记为选民,但不得在迁出地、迁入地同时登记为选民。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过其家属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或委托投票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核查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前2日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并发放委托投票证。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者撤回。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该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所有选民名单确定后,发放选民证。

4.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按每5—15户推选1名确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1个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且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也可以设副组长1—2名。

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该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2/3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小组长、副组长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镇党委备案。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把好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宗教、审计等单位进行任职资格联审。联审一般应在人选产生后6个月内完成。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组织重新推选。

5.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参加选举的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以书面形式提名,同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提名表交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按姓氏笔画为序,在选举日前7日向村民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初步候选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请求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和不愿参加选举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同时报镇备案。

6.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妇女。

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除因其本人不愿意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各职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主动履职,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

7.开展联审。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8.进行投票选举。

选举村民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首先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3天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投票选举时,有条件的村要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中心会场。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若干投票站或流动票箱,但是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每个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必须设发票人和登记员各1人,监票人员2人,并公布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名单。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发票、登记、监票、唱票和计票工作。选举大会的所有组织准备工作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完成。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且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选举同一人担任两项以上职位的,选票无效。选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选举工作人员对选票是否有效存在争议的,应当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无效票计入选票总数。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是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是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得票数相同而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在3日内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1/3。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在10日之内召开村民会议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加封,于当日投票截止时间集中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于选举后3日内报镇备案,镇应当将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7日内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选举结束后,镇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7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第四阶段: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

1.村党组织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在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时,一并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2.确定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时,一并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原则上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同步开展确实有困难的,也可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提名候选人。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参照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程序实施。

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每个选民或村民代表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人数应当与村务监督委员成员职数等额,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推荐提名人选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4.召开推选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一次性推选产生,具体程序可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开展。按规定名额,选民或村民代表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也可另选他人,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最多者为主任。得票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

第五阶段:做好后续工作。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镇党委书记要及时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谈话,明确履职要求和工作任务。要及时做好妇联、民兵组织等村配套组织的换届工作,健全完善村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及做好组成人员调整。镇要做好各村享受财政补贴基本报酬干部的审批工作,并报区级组织、财政、民政、人社部门备案。做好换届选举档案收集、归档及管理工作。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产生后10日内,镇党委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和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抓好新任村干部的任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关心爱护离任村干部,严格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养老补助补贴。深入细致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实行“一肩挑”后不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镇党委书记要逐一谈心谈话、理顺心气,引导其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健全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第六: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属另选人当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党组织应当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党委,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党员大会依规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当选的是书记、副书记的,可由镇党委直接免职。

2.属另选人当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

(一)打牢换届基础。全面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逐个进行调研摸底,“一村一策”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各项工作,营造和谐换届环境。换届前,镇党委要与所有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提倡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流动人员在常居住地或迁入地村参加“两委”换届选举,保证其选举权利。

(二)严明纪律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宣传在先、警示提醒在先、预防严管在先,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加强对参选人员、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教育,镇党委要与上述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镇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风气督导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布“12380”举报平台。在村探索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三)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各村要强化底线思维,建立换届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防控体系,落实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村民小组民情直报员制度,对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抓早抓小抓预防。要注重防范化解信访矛盾,加强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掌控和依法处置,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要注重防范舆论炒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制定换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正面舆情的积极引导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处置网络和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恶意炒作。要注重防范疫情风险,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过程中出现疫情扩散的风险。

(四)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查必回复,实行重大问题专案查处、重大案情挂牌督办等制度,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及时立案、及时办结、及时通报。要坚持“零容忍”,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要注重防范化解各种干扰,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和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破坏、妨碍选举的,要迅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我镇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压紧压实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支书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村支书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村干部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换届工作责任制。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把抓好换届工作作为分内之责。要把村换届工作作为村支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镇级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在2021年区乡领导班子换届中“进退留转”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作为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级有关部门要聚焦职能职责,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协同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镇人大要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组织办、民政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办(党建工作办公室)要重点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民政办xx社会事务中心要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办、民政办、农业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协同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纪委和政法、统战、宣传、xxx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农业农村、农业农村、计生、四所、扶贫xx中心、社会事务中心、团委、妇联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严格督促指导。镇级成立23个包村的指导小组,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村,加强具体督促指导。要强化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指导,镇级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镇要向每个村派驻工作指导组,抓住关键节点,深入基层、沉下去指导督促,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问题。要加强业务培训,对镇村两级具体抓换届工作的同志进行全覆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换届工作的进度、措施、效果、问题。各村的村“两委”换届方案要报庆丰镇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核把关。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标语板报、手机小程序、手机短信等工具,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严守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采访或发布换届信息。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2021年4月7日前报送镇换届办。

开学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做到“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一)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各地各校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教育系统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尽快完善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机制,加强联防联控。要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相关舆情引导与管控,提前做好风险排查与处置预案。

(二)精准制定开学方案。要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制定、细化本地本校开学工作方案。各校要将开学相关防控要求和安排及时告知师生,确保人人知晓。开学前,各校要组织开学演练,查漏补缺,确保开学安全有序。

(三)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各校要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开学前,要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食堂、宿舍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阅览室、隔离区域以及校(园)车等的卫生消毒,彻底整治校内卫生死角,有效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结合校园环境整治,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四)备足防疫所需物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校园疫情防控物资。学校要配备足量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要根据防疫要求建好临时隔离留观室。

(五)稳妥推进疫苗接种。疫苗接种是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各地各校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确保18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全员、全程完成接种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因地制宜制定12—17岁学生接种方案,认真做好接种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开学后,适时组织查验接种凭证(或接种证),确保适龄学生能接尽接、应接尽接。

(六)强化专项督导检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督查机制,定期对所辖学校进行校园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联防联控机制运行情况、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情况、师生疫苗接种推进情况、在校师生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等,确保校园各项防疫措施落实落细。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保障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防控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综合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

校园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周密部署,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一)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后勤保卫处。

(二)工作内容。

2、指导相关人员紧急应对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3、督促落实学校各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具体措施;

6、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

7、做好疫情监测、筛查、登记、报告、安全保卫、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学校教职工:由人事处负责掌控情况;

2、物业该公司员工: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3、食堂、商户: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4、假期留校人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掌控情况;

5、学生: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6、应用科技学院及航空培训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涉及单位要第一时间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单位于2020年1月26日前将涉及湖北尤其是武汉及近期去过武汉的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并第一时间报送后勤保卫处。同时要密切关注人员状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2、负责掌握所涉及单位人员寒假期间身体健康情况和出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的重点省份区域,要指定具体负责人掌控相关信息。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所负责人员及家属发生疫情或有出行计划时,第一时间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要做好师生员工春季返校后的每日日常体温监查工作,尤其是涉及疫情省份区域的师生,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留记录送校医务室备案。

4、针对出现疫情较重的省份,根据当地政府政策确有必要推迟返校的,各单位务必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将师生返校情况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

1、学校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学院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

3、教务处: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4、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5、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做好学生外出返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一)坚持师生员工每日体温晨午检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体温进行晨午检。

(二)坚持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对因病请假的学生问清病情,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详细记录,追踪学生病情体温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对有新型冠状病毒发生或疑似病例的教室和宿舍,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对房间进行空气消毒。

(四)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分别全面掌握和控制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人事处请假,学生必须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集体活动暂缓进行。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5℃,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通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由相关单位协助校医务室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1.学校因疫情形势延迟开学的事务安排。

2.学校开学后师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及类似症状的应急处置。

3.无论是开学前,还是开学后,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协助做好疫情相关宣传教育、情况排查工作安排。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现发生疫情,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xxx。

常务指挥:xxx。

副指挥:xxxxxx。

成员:

全体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全体教职员工。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下设机构。

1.组织协调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主要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协助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紧急救护、疫情报告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3.通讯联络宣教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负责对校内疫情相关联络、通知,对全校师生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保障,负责接待用品,负责用餐、饮水,负责通讯设施,安保设施等的保障工作;急需用品立即采购。负责维护秩序,把好校门关口;协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5.家长接待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做好对发病学生家长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慰问和思想工作,做好对家长接走就医学生的家长签字登记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李xx。

主要职责:做好学校疫情期间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校门封闭管理,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内防扩散外防输入。

第三章预防工作措。

1.建立组织机制。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沟通顺畅,协调配合。

2.专业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学习防控专业知识,明确发生疫情时自己的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3.全面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包括微信群、公众号、校园网,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将防治专业知识、政府及教育、卫健部门相关要求等传达到学生及家长。

4.备足预防用品与药物。利用假期,学校总务、医务室及时采购必备足额的预防用品和药物,根据相关要求,学校将配备大型红外体温仪一台,各班配有红外额温计,师生备足适量的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洗手液、以及医用手套、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等防护用品。

5.建立跟踪指导去过湖北和武汉的省外、境外师生制度,确保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办公室负责教工,总务处负责社会服务后勤人员,教导处负责学生,第一时间摸清去过武汉和湖北师生名单。首先对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新冠状肺炎情况的全面排查,初步了解到有哪些高危传染人群(有去过湖北、有接触过湖北人、身体有发热症状等三类人员);其次,将该类人员进行一人一案,办公室主任跟踪教师,总务主任跟踪后勤人员,班主任跟踪家长和学生,配合卫健、街道等部门对三类人员执行一日一报原则,密切关注该类人员体温等状态的变化,每天嘘寒问暖,了解情况,及时跟踪,及时上报。第三,建立三类情况的家长微信群,便于进行防控方法的交流,以利于学校具体的宣传和指引,第四,严格执行三类人员居家自我隔离14天的要求,该类人员需隔离期满才可返校。

6.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和疫情情况推迟开学;做好推迟开学情况下的应对方案,主要是通过网络技术的教育教学方案。(此项内容学校将提前做好规划,专门部署,做好教研,本预案不详述)。

7.保持备战状态。值班人员坚守学校,在岗在位。每天清理学校环境卫生,保持校内清洁,无卫生死角。每天清空垃圾桶。

8.加强信息沟通。非常时期,需要与家长联系的事务可能较多,班主任确保与每一名家长联络畅通。

9.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在校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谢绝各类来访参观。原来向社会提供体育场等场地场所的,停止提供。

10.明确言行规范。师生不转发未经确认的疫情信息,不谈论小道消息,不传播逻辑不严密、带情绪、标题党的文章。(可传播官方权威媒体的信息,关注卫健委、专家发布的信息,积极传播防治肺炎等传染病有关知识。)。

1.未开学。学校推迟开学,说明疫情形势更加严峻,或在好转但未消除,这种情况下,学校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

二是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

三是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2.已开学。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学校可开学。开学后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校门口体温测量晨检制度和学生缺课登记追问制度。每天定期对关键部位进行消毒,包括门把手、水龙头开关。晚上对校园所有室内场所进行紫外线消毒一个小时以上。保持厕所通风,每节课上课期间坚持清洁,保证厕所和办公室洗手液的供应。每次功能室使用后马上进行消毒后再使用。保持校园预教室的清洁卫生,每天清空垃圾桶垃圾。学生在校园的活动场所每天消毒一次以上,每周对校园消杀一次以上。如果发现有师生体温过高或其他疑似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在校内发现疑似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体温超过37.3℃、咳嗽、咽痛、呕吐、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对学生或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以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检查,及时通知家长送定点医院诊治。

2.在组织救治工作的同时,学校要及时了解诊断结果,如果诊断为传染病的,要及时向教育、卫健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人数、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抢况等。

3.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立即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同时学校针对这次传染病进行健康教育,及时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使用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学生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5.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同时向教育、卫健部门报告事情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6.信息报告方式。

疫情信息报告员:xxx。

校长:xxx。

扶余市教育局教育体卫艺科:电话。。。。。。

扶余市疾控中心:电话。。。。。。

第五章后续处置。

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备查。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

3.总结经验教训,反思提升,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

开学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校新型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指示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初定x月x日,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局部署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布。

(一)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

(二)主要职责。

6、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九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xx]3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xx]1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政治,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把政治可靠、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强、真心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头创先争优的优秀党员选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积极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时间。

全镇24个行政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底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全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日定在11月3日,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在11月23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选举的村,需书面向镇委、镇政府请示同意并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三、

(一)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宣传发动。换届选举工作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支部要树立正确的选人导向,认真组织实施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违纪违法等行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公开信、公开栏、标语、横幅和远程教育等形式,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切实做到家喻户晓。

(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整个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农村人员流动数量大、范围广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群众的联系,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参与。

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换届选举的政策规定、工作程序、方法步骤、选举结果都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表达权,尤其要落实好他们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权、对村委会成员的提名权、对村“两委”成员的推选和投票选举权。村委会选举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计票、公平竞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办法,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对重难点及信访问题较多的村,要选派专人指导,加强对换届程序的全过程监督。

(三)精干高效,严格控制职数。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采取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步骤相互交叉的办法进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两委”成员一般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职数按全村人口数确定。具体为:村民总数在3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统一确定为4名,分别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妇女计生委员、财经治保委员;村民总数在3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职数确定为5名;妇女计生委员必须由女同志担任。

(四)保障妇女权利,实行设岗定位。要保障妇女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益,在推选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要达到30%以上的比例。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要有妇女成员,采取“设岗定位”的选举方式,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个名额,确保妇女参选和当选。

四、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一)村党组织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共5个阶段25个步骤):根据有关规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按以下程序和步骤,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并组织,交叉进行。

1、准备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

(1)10月8日前,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做好公开公示。

(2)10月9日前,镇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

(4)10月11日前,召开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

(5)10月14日前,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镇党委研究审批请示事项,并及时下达批复。

(6)10月15日前,在镇指导督导小组的指导下,召开村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委批复意见,讨论通过《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

2、推荐阶段(10月16日—17日)。

(7)10月16日前,在镇指导督导小组的指导下,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8)10月17日,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情况及目标考核、民主评议、财务审计清理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9)镇党委对推荐对象中没有被列入考察范围和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分别进行谈话,作好思想工作,严肃换届纪律。

3、考察阶段(10月18日—23日)。

(10)10月18日至20日,镇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加考察座谈的对象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本村“两代表一委员”、党员、村民代表和村级经济组织负责人等。

(11)10月21日镇党委召开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在征求纪委、计生、综治、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原则上等于应选人数),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12)10月22日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经与村党组织委员会沟通,村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呈报《关于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请示》。

(13)10月23日镇党委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审核批复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镇党委审定的候选人,方能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3、选举阶段(10月24日—11月3日)。

(14)10月24日至11月2日,镇党委审核、公示候选人《四项承诺书》。根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本村三年发展目标和上级有关要求,候选人书面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其承诺内容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分别签订《四项承诺书》,并在全村党员群众中进行公示和宣传。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15)11月3日村党组织委员会在镇党委及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首先要做好会务准备,镇党委指导村党组织班子做好印制选票、布置会场、提前通知每名党员开会的时间和地点等会务准备工作,准备工作结束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16)11月3日当场宣布计票结果。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17)11月3日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在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指定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会议议程主要有5项:一是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办法;二是表决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三是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四是选举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五是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讲话。

(18)选举结束后,在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19)镇党委批复选举结果。待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发布公告。

5、总结阶段(11月3日后)。

(20)材料归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和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1)建章立制。各指导督导组帮助村党组织制定好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2)检查总结。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要对选举工作进行检查,看选举是否依规依章进行,党员的权利是否得到充分行使,总结选举工作的经验,并向市委组织部写出总结报告。

(23)做好思想工作。镇党委与新当选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与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以及上一届退下来的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心,做好思想工作。

(24)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主持开展工作。在镇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与上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搞好工作交接,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三年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结合承诺事项,积极开展工作。

(25)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镇指导督导组、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和指导开展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村委会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共5个阶段,21个步骤)。

1、选举工作准备(10月15日前,与村党组织选举准备工作一并进行)。

(1)10月11日前进行财务清理审计。镇委、镇政府组织专班对村财务进行清理审计,清理审计后对村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公开。

(2)10月13日成立选举工作机构。镇委成立选举工作指导组,研究选举工作,并选派有经验和责任感的干部驻村指导工作。

(3)10月11日前召开动员会和民主评议村“两委”成员。

(4)10月14日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讨论通过《xxx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同时召开第八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第八届村委会全体成员述职和财务审计报告,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

(5)10月15日前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5)10月16日前确定选举日期,宣传发动。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选举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讨论确定选举日、选举地点、公布选举方式和日程安排,讨论通过第九届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报镇指导组备案,研究宣传发动方案,广发《致村民公开信》、张贴标语、拉挂横幅、举办专栏,营造换届选举工作氛围。

(6)10月17日前培训选举骨干。由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参与选举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便于指导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和推选村民代表(10月18日—22日)。

(7)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确定《xxx村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办法》和选民登记员,安排选民登记有关事宜并公告。会议之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8)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25人至5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30%的比例。

3、直接提名候选人(10月23日—11月1日)。

(9)候选人提名准备。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会议,讨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职数、职位、交叉任职方案和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及提名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候选人职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重点提名对象、提名办法、提名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发布公告,通知全体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按设置的职位印制等额提名票。

(10)组织引导。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组织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退休返乡干部职工等积极参选。鼓励在发展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成员连选连任。

(11)等额提名候选人。动员村民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出以公心,发扬民主,提名自己信得过的“当家人”。

(12)候选人资格审查。按照每一个职位确定两名的原则,按照提名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从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4、签订《四项承诺书》、正式候选人竞选和投票选举(11月2日—13日)。

(13)正式候选人签订《四项承诺书》。正式候选人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四项承诺书》,驻村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对候选人的承诺内容审核把关,并于11月3日将《四项承诺书》予以公示,不履行承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14)发放选举证和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在家参加选举的村民颁发选举证。对户口在本村的外出人员,在选举日当天不能回来投票的,须于10月22日前,通过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近亲属代为投票(在本村没有近亲属的可委托有选举权的其他村民代为投票),并告知村民选举委员会。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二人,且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审核确认委托有效后,于11月6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撤回。

(15)投票准备。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并分工负责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

一是由镇统一印制选票。按规定的票样将各种职位候选人印在一张选票上,候选人按职位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的参加选举的村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是确定投票方式。组织召开选举大会实行一次性投票,不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

三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向村民公布公告。

四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

五是部署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验证处、发票处、代写处、观察处,制作票箱。选举大会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响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组设立一个领票处并准备数个秘密划票间,主席台前放置3个投票箱。

六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

七是安排、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

(16)召开选举大会投票(11月23日)。参加选举的全体村民持选举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选举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清点到会人数;2、宣布大会开始;3、奏国歌;4、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5、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6、正式候选人宣读《四项承诺书》;7、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8、检查并密封票箱;9、启封、清点选票;10、讲解选票;11、验证发票;12、秘密划票;13、投票;14、销毁剩余选票;15、会场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16、检验选票;17、公开计票;18、当场公布结果;19、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20、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宣布当选名单,镇领导代表政府颁发当选证书,村民选举委员会于三日内,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名单。

5、工作移交,健全村级其他组织,建章立制(11月24日—30日)。

(17)工作移交。11月24日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活动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项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档案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各指导督导组派人负责监督移交。

(18)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妇女等专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民委员会其他组织组成人员名单。

(19)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于11月26日前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3—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是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任期与村民委会员任期相同。

(20)建章立制。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

(21)总结归档(11月30日前)。指导督导组的主持下,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整理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