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保密管理规定心得体会范文(19篇)

时间:2023-11-01 08:04:54 作者:文锋 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进行反思和总结的重要方式之一。下面是一些值得一读的心得体会范文,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思路。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範,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洩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佈和擴散的檔,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檔、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定、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檔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檔等三個級別:

1.1财务分析报告;。

1.2对高层管理者的考核报告;。

1.3对高層管理者工资分配方案及所属文件;。

1.4涉及项目成本、利润的报告或论证材料;。

1.5公司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决策、公司项目技术的核心资料;。

1.6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機密范畴内的文件资料。

2.1公司注册及相关文件;。

2.2技术资料、爆炸圖、原理圖、新項目id圖紙等重要图纸;。

2.3立项报告、產品發进度分析报告;。

2.4含有價格信息的bom,成本分析表等。

2.5涉及公司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情报的来往文书,以及與相關方簽訂合同、协议文。

本;。

2.6戰略合作夥伴的商業信息,如;對帳單、訂單及以盈利為目的的技術方案等;。

2.7公司在申請過程的尚未得到批復專利信息。

2.8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秘密范畴内的文件材料。

3、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受控文檔。

3.1管理體系所涵蓋的授控文件及各种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3.2一般业务工作来往文件(不涉及機密、秘密的文件);。

3.3各类一般性的请示、通知、会议纪要、简报、情况反映等;。

3.4行政管理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3.5一般性的月、季工作计划与总结报告;。

3.6有关干部任免、调配、定级等的文件;。

3.7财产、物资、档案等各类行政交接手续凭证。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檔由擬制人根據檔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之前不得將檔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為:

1、機密檔由公司高層領導確認。

2、秘密檔由各部門或專案經理級領導確認。

3、內部公開檔由發文部門根據需要進行確認。

第三條密級標識。

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

1、機密文件應根據文件類型,分別用不同檔案袋密封,封口處加蓋“機密文件章”

2、秘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秘密”字樣。

4、內部公開文件行政類應加蓋“內部資料”印章;受控文件由文控該“受控文件”印章。

第四條檔列印。

1、機密文件:由專門人員負責列印。

2、秘密:由起草人員排好版經確認ok後,應加密存檔。未經授不得隨便列印、拷貝或以其它形式擴散到第三方。

第五條分發。

1、機密、秘密檔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機密、秘密檔必須發至收件人本人,並由收件人簽收。

2、內部公開檔可以按部門分發或在公司內部公告欄內張貼,也可以在公司內部電腦網路上發佈。

3、絕密、機密檔嚴禁在電腦網路上發佈、公開和傳送,秘密檔如需在網路上傳送,應得到相應領導的批准。

4、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檔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相應領導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條查閱、申請複製。

1、查閱許可權:

查閱公司檔必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1.1機密文件: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批准。

1.2秘密文件:公司副總經理或項目經理以上領導簽字批准。

2、嚴禁複製機密檔。

2.1申請複製檔必須填寫書面申請單,機密檔必須交由總經理批准,秘密檔由副總。

經理或項目經理簽字批准。

第七條檔保管、存檔。

1、機密檔由檔案的簽發人或授權人親自保管。秘密檔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內部公開檔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2、機密、秘密檔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檔的複製應當在檔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3、如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慎將檔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彙報情況,儘快挽回影響。

第八條保密責任。

1、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得擅自複製檔,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檔。

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複製和摘抄機密、秘密文件。

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機密、秘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第九條過期檔的銷毀。

1.機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經權責人員確認無價值后,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清理并用碎紙機粉碎銷毀。

2.內部公開檔作廢,行政類不做統一處理,各部門自行負責處置;體系受控文件由文控統一回收處理。含有技術參數、生產工藝參數的文件及bom直接用碎紙機粉碎銷毀。其它可做再生紙使用。

第十條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領導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檔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同時對本部門機要檔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彙報公司最高領導。

第十一條附則。

1.本規定自總經理簽字批準后立即生效行;。

制定:審核:批准: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範,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洩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佈和擴散的檔,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檔、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定、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檔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檔等三個級別:

1.1财务分析报告;。

1.2对高层管理者的考核报告;。

1.3对高層管理者工资分配方案及所属文件;。

1.4涉及项目成本、利润的报告或论证材料;。

1.5公司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决策、公司项目技术的核心资料;。

1.6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機密范畴内的文件资料。

2.1公司注册及相关文件;。

2.2技术资料、爆炸圖、原理圖、新項目id圖紙等重要图纸;。

2.3立项报告、產品發进度分析报告;。

2.4含有價格信息的bom,成本分析表等。

2.5涉及公司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情报的来往文书,以及與相關方簽訂合同、协议文。

本;。

2.6戰略合作夥伴的商業信息,如;對帳單、訂單及以盈利為目的的技術方案等;。

2.7公司在申請過程的尚未得到批復專利信息。

2.8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秘密范畴内的文件材料。

3、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受控文檔。

3.1管理體系所涵蓋的授控文件及各种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3.2一般业务工作来往文件(不涉及機密、秘密的文件);。

3.3各类一般性的请示、通知、会议纪要、简报、情况反映等;。

3.4行政管理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3.5一般性的月、季工作计划与总结报告;。

3.6有关干部任免、调配、定级等的文件;。

3.7财产、物资、档案等各类行政交接手续凭证。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檔由擬制人根據檔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之前不得將檔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為:

1、機密檔由公司高層領導確認。

2、秘密檔由各部門或專案經理級領導確認。

3、內部公開檔由發文部門根據需要進行確認。

第三條密級標識。

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

1、機密文件應根據文件類型,分別用不同檔案袋密封,封口處加蓋“機密文件章”

2、秘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秘密”字樣。

4、內部公開文件行政類應加蓋“內部資料”印章;受控文件由文控該“受控文件”印章。

第四條檔列印。

1、機密文件:由專門人員負責列印。

2、秘密:由起草人員排好版經確認ok後,應加密存檔。未經授不得隨便列印、拷貝或以其它形式擴散到第三方。

第五條分發。

1、機密、秘密檔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機密、秘密檔必須發至收件人本人,並由收件人簽收。

2、內部公開檔可以按部門分發或在公司內部公告欄內張貼,也可以在公司內部電腦網路上發佈。

3、絕密、機密檔嚴禁在電腦網路上發佈、公開和傳送,秘密檔如需在網路上傳送,應得到相應領導的批准。

4、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檔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相應領導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條查閱、申請複製。

1、查閱許可權:

查閱公司檔必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1.1機密文件: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批准。

1.2秘密文件:公司副總經理或項目經理以上領導簽字批准。

2、嚴禁複製機密檔。

2.1申請複製檔必須填寫書面申請單,機密檔必須交由總經理批准,秘密檔由副總。

經理或項目經理簽字批准。

第七條檔保管、存檔。

1、機密檔由檔案的簽發人或授權人親自保管。秘密檔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內部公開檔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2、機密、秘密檔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檔的複製應當在檔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3、如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慎將檔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彙報情況,儘快挽回影響。

第八條保密責任。

1、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得擅自複製檔,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檔。

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複製和摘抄機密、秘密文件。

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機密、秘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第九條過期檔的銷毀。

1.機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經權責人員確認無價值后,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清理并用碎紙機粉碎銷毀。

2.內部公開檔作廢,行政類不做統一處理,各部門自行負責處置;體系受控文件由文控統一回收處理。含有技術參數、生產工藝參數的文件及bom直接用碎紙機粉碎銷毀。其它可做再生紙使用。

第十條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領導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檔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同時對本部門機要檔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彙報公司最高領導。

第十一條附則。

1.本規定自總經理簽字批準后立即生效行;。

制定:審核:批准: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九条。

第十条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十二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三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模具图纸。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四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六)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七)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八)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九)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五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总经办、财务部、商务审核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文件等。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六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二十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二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保密环节。

第二十八条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打印。

(三)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九条文件发送。

(一)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随着公司的发展与规范,企业秘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业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针对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第一条密级划分。

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文件等四个级别:

4、内部公开文件:是指仅在公司内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门内部公开,向外扩散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条密级确认。

保密文件由拟制人根据文件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将文件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

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为:

1、绝密文件与机密文件由公司高层领导确认。

2、秘密文件由各部门或项目经理级领导确认。

3、内部公开文件由发文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确认。

第三条密级标识。

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

1、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其专用章戳由总裁保管。

2、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机密”字样。

3、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左上角打印“秘密”字样。

4、内部公开文件应打印“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字样。

第四条文件打印。

1、绝密、机密文件:由专门人员打印。

2、秘密、内部文件:打字员打好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打印人员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第五条分发。

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收件人本人,并由收件人签收。

2、内部公开文件可以按部门分发或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内张贴,也可以在公司内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

3、绝密、机密文件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网络上传送,应得到相应领导的批准。

4、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相应领导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条查阅、申请复制。

1、查阅权限:

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

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公司总裁及其签字批准的人员。

秘密文件:项目经理以上领导及其签字批准的人员。

2、严禁复制绝密文件。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复印申请单,机密文件必须。

交由总裁批准,秘密文件由部门或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1、绝密、机密文件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保管。秘密文件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内部公开文件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3、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尽快挽回影响。

1)公司绝密以及行政机密、秘密文件在在档案室存档;。

第八条保密责任。

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公开文件。

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九条过期文件的销毁。

超过保存期限且经总经理以上级别鉴定审批的无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清理。并且制定销毁清册入档保存。

第十条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领导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同时对本部门机要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最高领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制度由辽宁缘泰集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予以执行;。

总经理签字:

企业保密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保密是一个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企业需要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而为了加强企业的保密管理,从而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利益,许多企业出台了相关的保密管理规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参与企业保密管理规定制定和实施中的体会和经验。

在规定保密管理规定的时候,我们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我们先进行了调研和研究,找到了企业内部存在的保密管理的问题,并且确定了保密管理的重点方向,例如对保密人员的培训、安全保密意识的提升等。在制定规定的过程中,我们也充分发挥了团队的协作能力,形成了一个逐步完善的保密管理框架。在此,我想强调的是,在制定企业的保密管理规定时,需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制定规定之后,我们需要进行实施,而这个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些许阻力。对于我们的企业而言,在实施保密规定的过程中,重点是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审查监督,以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并遵守规定。在实施过程中,我通过多次会议和讨论,不断对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以更好地让员工们用最有效的方式理解规定及其重要性。并定期对员工的保密知识进行测试,以检查他们对保密规定是否做好了充分的理解并熟练掌握。

在规定和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付出了相当的努力来保护公司的商业信息和知识产权。我在这里衷心感谢所有员工对规定的完全理解和遵守。在规定实施的后期,我发现公司内部的信息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有了明显提升。同时,在不断的实施和反馈评估中,我逐渐明确了保密规定对企业的重要作用,规定的制定、实施和遵守将是企业正常运作的重要一环。

第五段:结论。

综上,企业保密管理规定的制定、实施和遵守可能存在很多的挑战,但这对于企业具有重大的意义。制定规定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制定;实施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审查监督;保密规定对企业的作用不容小觑。我希望,通过我的体会和经验分享,可以为大家在企业保密管理规定方面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建议。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盈利与发展积极提供贡献的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气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人员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同情的精神。

第三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罚则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情事,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扣发1/4年终奖金。

3.吐露本身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发年终奖金。

4.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条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研讨并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成员:xxxxxxxxx。

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军工项目的保密工作。界定密级、制定保密制度、进行保密监督和保密检查;确定与军队联系的责任人、对涉密载体信息的传送、复制、存储、使用等,对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脱岗;对涉密计算机系统、相关设备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进行管理。还有其他需要涉密管理的内容。

二、涉密等级与密级界定。

(1)保密期:按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规定,我公司军工项目属密级,保密期为。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3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2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1年。

(2)密级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合同协议、相关的函电及信息等。

(3)泄密界定:向公司规定的涉密人员以外的人,泄露军工项目的密级载体资料;帮助或辅导他人使用军工项目的技术;许可他人参观技术使用或产品的生产过程;许可他人转让、使用甲方技术等。

三、涉密部门、涉密人员的确定。

1、主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研发部,涉密的主要人员是xxxxxxxxxxxxxx(在军品管理方面);涉密的次要人员是研发部临时确定的相关测试人员。该部门的保密工作由朱涛负责。

2、次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生产部,涉密的次要人员是涉及生产配置技术资料的生产人员。该部门具体的保密工作由蔡海平负责。

3、涉密信息的渠道负责人:

(1)xxx负责与军方相关领导沟通军工项目的全面工作;。

(3)xx负责与试用单位的信息沟通,在沟通前要先征求保密领导小组xx副组长的意见,沟通后要及时反馈沟通情况。

(4)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许可不得擅自与军方相关人员联系。

4、军工项目样品的管理人:

军工项目样品(包括相关手册)由研发部门负责管理。存放地点为研发部的实验室,样品管理人为研发部的xxx。实验室钥匙的管理与样品的登记、借用、保存等管理规定,由研发部制定。

5、军工材料的管理人:库管xxx。在军工材料管理上由研发部负责。

6、军工项目研发合同管理人:由xxx保管。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许可,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该合同的任何内容。

四、军工项目保密制度。

1、涉密人员的管理:上岗前由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签订保密协议;上岗后,由各涉密部门对本部门涉密人员进行军工项目保密检查、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助;离岗时,要向部门移交相关涉密资料载体,由办公室核实确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严格按保密法规定和军工企业涉密规定,坚守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该问的问,不该问的不问的要求。

2、涉密通讯的管理:不在通讯时谈论涉密信息,对方谈话涉及秘密信息事项时应及时制止;不得使用馈赠的手机谈军工项目;不得使用手机短信传送军工项目秘密信息;不得将普通手机与涉密信息系统连接;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普通手机;不得擅自用手机拍照或录音、录像。

3、涉密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不要使用盗版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盘和光盘存储介质;不得在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调试的除外);不得利用未加密的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不泄露口令、密钥和其它安全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

不得在qq窗口沟通,也不得用未加密的邮件传送。

临时协助进行军工产品测试的人员涉密管理,由研发部负责。

4、涉密载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的允许,不私自复制、保存、出借、销毁涉密介质;不私自携带涉密计算机和介质外出;不私自将涉密计算机送往外部修理。

5、涉密宣传与报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得对外宣传报道;对外公开宣传报道时,军方单位代号、真实名称、掩护名称不得同时使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涉及密级的宣传用品的印制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批准;宣传用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按涉密资料保管,并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6、涉密会议的管理:未经军方主办涉密会议(或技术鉴定会)的批准,我公司参加涉密会议的各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进行私自的涉密询问、照相、录像、录音等活动。未经参会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在会下私自会见军方人员,沟通交流涉密的军工项目。

(1)发现军工项目秘密载体在使用中下落不明,应在八小时内向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向军方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同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确认泄密事件的期限,绝密级10日内无下落,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结果的,以泄密事件论处。

8、军工样品和材料的管理:研发部负责军工材料管理和军工样品的管理,特别是军徽和军帽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由办公室协同研发部定期盘点检查。

9、军工产品的生产管理: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定,经审批后落实保密规定。

五、涉密监督检查制度。

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工项目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研发部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军工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涉密军工档案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日常监督检查部门,具体开展日常的涉密监督与检查工作。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必须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必须与法人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第九条在职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应签而不同意签订包含有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用的不予调入。

第十条对列入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二条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三条人事、组织部门在调入新职工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本本单位所拥有的,涉及其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未征得本单位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在长时间内单位未支付奖励和报酬时,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本单位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以及其他人员对外发表文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技术保密主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第十七条本单位及各部门档案馆存档案资料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应按照《档案资料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外单位人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洽谈生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主管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行参观考察。

第十九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载有技术秘密的资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条在国内外各类展览会参展的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须经保密主管理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展,办理参展工作的人员应严格保守技术秘密。

第二十一条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或与外商合资合作过程中,从事工作的人员也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提供、透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二十二条离休、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开单位前必须将在原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和产品等交回原单位,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或转让涉及本本单位的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三条对外合资合作项目和本单位技措技改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对合作方和外来单位应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对在技术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和部门给予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给予特别嘉奖。

第二十五条对未按本《规定》进行技术保密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秘密泄漏的,除对直接责任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理外,还将追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属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无视本《规定》,以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为目的,蓄意使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泄漏,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和第二百二十条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各级技术保密管理人员因玩忽职守使本单位技术秘密泄漏造成经济损失,削弱竞争能力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明知故犯者加重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使单位的技术秘密泄露,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削弱竞争能力的,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由本单位技术保密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图纸的管理,确保公司技术图纸在生产、外协加工的过程中发放、回收、修改、更换、存档、保管的安全、保密和有序,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科研、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技术图纸与相关专利、工艺、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指标、验收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

三、名词定义:

1、图纸的分级管理:图纸及技术资料根据对公司的保密重要性,分为绝密、机密和一般三类。

2、绝密:绝密图纸及资料要盖上公司专用的绝密章,并编上序号,按照绝密文件的管理要求,进行发放和回收的登记管理,有专人签字收发。如果出现遗失与泄密公司要依据情节的轻重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机密:机密图纸和资料要盖上公司专用的机密章,并编上序号,按照机密的文件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4、一般:一般图纸和资料不加盖任何章,按照一般图纸和资料来进行管理。

1、产品图纸资料的保管及保密原则:

(1)公司图纸资料的专职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及时收集与管理公司所有的图纸、技术资料、专利,工艺文件、技术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控制文件、质量标准等所有涉及到公司技术的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同时在生产和外协需要的时候按照规定发放相关的图纸,并进行登记造册,严禁图纸外借扩散,凡因保管管理不善,造成图纸丢失,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凡属于绝密与机密的图纸,公术资料进行管理,确保公司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安全。司任何个人无权保存,必须交给公司志职资料管理人员进行保管。任何个人不允许复制、拷贝公司绝密与机密图纸及技术资料,除非有总经理级别以上的人批准,并在专职的图纸资料管理人员备案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复制与拷贝。

(4)公司任何个人,如果私自复制或拷贝公司绝密、机密图纸或者技术资料,一经发现就要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与行政责任,如果这种泄密造成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后果十分严重的,将根据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

(5)在需要修改产品图纸时,只能根据规定由技术中心对图纸进行修改,任何部门无权修改图纸。

(6)产品图纸在使用过程中因损坏、弄脏而残缺不全、字迹不清无法继续使用的,可凭旧图纸到技术中心以旧换新。

(7)管理人员若变换,应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8)图纸存放的地方应具有安全性和固定性。

2、产品图纸的发放与回收。

(1)需要回收的图纸,必须按规定进行回收。

(2)产品图纸统-由技术中心负责发放和管理,并办理发放登记手续。

(3)建立专用的图纸发放记录本,条目包括:序号、图号、图名,份数,密级,接收者,是否回收、日期,备注。所有的图纸对内对外发放时,都要根据地规定进行登记,并要求接收者在相关的登记本上签字。

(4)对于绝密图纸,在生产或者外协完成后,必须进行回收。这点在对外发放时就应该对接收者进行说明。接收者必须负责图纸的回收,由图纸专门管理员接收回收的图纸。并在备注中签字,表示图纸已经回收。

(5)机密图纸一般情况下可以不回收。如果确需要回收时,必须在发放登记时,明确回收,也应该由接收者负责回收,由图纸专门管理员接收回收的图纸。并在备注中签字,表示图纸已经回收。

(6)一般图纸原则上不回收,但是发放时必须签字。

(7)在生产过程中或者外协加工过程中出现图纸需要修改时,由资料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在图纸上进行修改,并做好修改标识和签字并标注修改日期。对于需要更换的图纸,则必须将需要替换的图纸收回,才能发放新更改的图纸。如果原图因各种原因不能收回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生产或者外协加工人员,原来的图纸已经作废,如果仍然按原来图纸生产的零件所造成的损失由生产单位或外协加工单位负责。

(8)在对外协作加工时,需要提供属于公司绝密或者机密电子版本的图纸时,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并与外协加工单位签署保密协议,要求在加工完成后回收相关的电子版本与纸质图纸,并对如果发生泄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索赔的要求。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市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或者指示等行政规范。

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二)语言准确、简明,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三)不得设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

(四)不得设定行政性事业性收费;。

(五)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标题中不得冠以行政区域名称;。

(六)对社会、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媒体上公布。

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一)备案审查原则。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备案审查机关。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厅(室)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送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政府工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送。

实行垂直领导工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送和本系统下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备案报送。

(三)备案审查要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在文件制发之日起*日内向备案审查机构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1份、正式文本2份、起草说明(内容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必要性和过程,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未经审查的规范性文化不得公布施行。

(四)备案审查内容。

1、是否超越权限;。

2、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3、是否与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一致;。

4、内容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5、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五)备案审查程序。

备案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会同制定机关按规定修改。制定机关在期限内不予修改的,该件不得公布施行。

2、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有冲突的,进行协调,协调不一致的,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3、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公布形式不规范或者存在技术性问题的,通知制定机关限期处理。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加强已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凡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要自行修改或废止;未修改或废止的,由法制工作机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变更或撤销。

四、规范性文件的公布。

(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其公告栏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30日),并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消息;有条件的,应当同时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布。

(三)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行政机关违反本办法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应通知其限期执行;拒不执行的,可报请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同时废止。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3,保密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全体员工应该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

4,任何人不得在生产车间进行拍照,如遇外地客商及参观人员拍照,员工要主动阻止。任何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车间,参观人员必须由中层以上领导陪同,如有违反每一位员工都有制止的权利。

5,文件和资料保密:

a)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b)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印制。

c)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主管经理批准。

d)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e)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主管经理批准,并于当天收回,不准借阅者复印。不得随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本表册函件。

f)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等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g)销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对外披露信息,按公司规定执行,批准程序如下:承办人请示请示请示。

7,员工个人或近亲不得经营和投资与公司有关的事业,员工不得兼任公司以外的任何职务。

8,严守公司机密。公司为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计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不得泄露。

9,不向客户或外界人员谈论本公司的一切事物。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在离人,保证桌上无泄漏。

10,本公司财务报表,预算报告,统计报表,人事档案,主要技术图纸,工资性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内部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泄露。本公司员工离开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经营所特有的专利),为他人和自己服务。

11.公司保密内容按以下三级划分;。

a绝密级。公司领导的电话、传真、书信;非公开的规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公司领导个人情况;正在进行研究的经营计划与具体方案,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

b机密级。公司传真、电话、合同;生产工艺及指导生产技术的文件和资料;员工档案;组织情况、人员编制。人员任免(未审批),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

c秘密级。公司的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及有损于公司利益的其他事项;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1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1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1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1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1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三、出现泄密后的措施及处罚规定。

1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18.对公司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严重泄露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赔偿责任。

企业保密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保密对于每一个企业都非常重要,而企业保密管理规定则是重要的保密工作流程之一。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会讨论企业保密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明确保密责任和范围。

企业保密管理规定明确了保密的责任和范围。不仅是高层管理人员,每个员工都有责任保护企业机密。这样的规定使得保密工作责任化,让每个员工都了解到自己需要承担的保密责任,从而更加注重保密工作。

第三段:强化保密教育和安全意识。

企业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加强保密教育和安全意识培训,确保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理解保密的重要性,知道如何保护机密信息,以及如何避免泄露机密信息。这样的规定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降低企业保密风险。

第四段:建立合理的保密制度和管理流程。

建立合理的保密制度和管理流程是企业保密管理规定中重要的一项内容。企业需要根据需要实施不同级别的保密制度,以确保不同级别的机密信息得到不同程度的保护。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保密管理流程,包括保密登记、使用、存储、传输等,确保保密流程规范化、流程化和可追溯性。

企业保密管理规定需要根据企业本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实际应用。不同企业在保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风险都是不同的,因此企业需要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此外,企业还应该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保密隐患。

结论:总结。

企业保密管理规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密工作流程,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保密风险。企业需要明确保密责任和范围、强化保密教育和安全意识、建立合理的保密制度和管理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企业保密管理规定。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守护自己的机密信息,保护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获得更好的发展。

企业保密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保密管理已经成为了一项至关重要的措施。没有保密管理制度的企业,很容易遭受投机者、竞争对手和恶意黑客等的攻击,致使商业机密被泄露,企业面临的风险与损失将是十分严重的。因此,保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代企业保密管理的柱石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企业保密管理规定。这些规定对企业进行了全方位和系统性的规范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机密信息的分类、统一管理、控制和访问限制、员工保密知识培训以及保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等。

在实施企业保密管理规定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此规定严格要求企业把机密信息分级管理,制定明确、具体的保密工作方案,并对重要的外部人员加强访问控制。同时规定对所有员工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因此能够有效加强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员工保密意识。“针对应急情况进行保密知识应急演练”,这一措施可以让员工了解保密工作中具体的处置方式,提高机密工作的应急响应能力。总之,企业保密管理规定的实施,让信息的保密工作在公司内部愈加规范化和安全化。

企业在实施保密管理规定的过程中,除了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人员对机密信息的访问与操作外,更使员工树立了严守机密的意识,对于公司机密信息的保护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我们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把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行动举措中,以严谨和严密的状态来保护信息的流转,不仅是日常工作的重要一个方面,也能够将安全、保密等管理要素具象化到公司的理念、文化中,使得企业文化更具凝聚力和综合效应。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保密管理是企业信息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收获的同时也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保密管理规定的工作。企业保密管理应该做到既精细又严谨,不断学习信任和保密的平衡之间的关系,不断拓宽保密知识的学习渠道,以及提升员工践行保密的积极性和效率,为企业保护运营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应该积极推动新技术的运用,加强对未知风险的预测、掌控和应对,更好地保障企业的信息安全。

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

一、试卷保密室是存放国家考试试卷的固定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二、试卷保密室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定的标准设置,室门钥匙和保密柜钥匙要指定专人分别管理,两人共同在场签名登记后才能开启。

三、试卷存放前,保卫处、试卷管理部门要联合对保密室的安全设施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在试卷存放期间,要指派专人检查、监督。

四、存放试卷期间,试卷管理部门应实行两人以上专人24小时轮流值班守护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各项登记和记录;保卫处要做好巡逻工作。

五、保卫处应严格做好值班人员的审查工作,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值班工作。保密室工作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六、试卷保密室的使用单位,须提前2天向试卷保密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指定专人存取。

七、试卷管理部门要制定试卷保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应急机制。

1.试卷保密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值班工作。

2.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如会客、饮酒、文娱活动、电话聊天、串门等。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试卷管理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值班人员必须对其进行身份确认,并做好姓名、性别、进出时间、事由的登记。

4.值班人员必须注意防火防盗,不得擅自在值班室使用非配备电器。如发现问题,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和校保密办公室报告。

5.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值班交接记录。

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工装模具的状况,保证使用部门生产时所用工装正确完好,并确保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工装模具的制造。

(1)技术科向制造部提供工装模具的设计图样及制造工艺和工时定额。

(2)制造部负责工装模具的生产安排,向工装模具制造车间下达任务。

(3)工装模具制造车间根据制造部的安排执行制造任务,并保证品种和质量按期完成。

(4)对于设计复杂,工艺要求严格的工装模具的制作,技术科要在生产现场安排专人进行技术指导。

(5)工装模具在生产过程中,制造车间必须对所需材料进行识别和跟踪管理。

(6)工装模具的生产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工艺规定进行实施。在工序加工中,严格贯彻“三检制”执行工艺纪律。

(7)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工艺纪律的检查。

(8)工装模具加工完毕后,由制造车间交质检科,会同技术科、制造部和工装模具使用单位进行共同验证合格后,由质检科开验收入库单,制造车间持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3、仓库管理。

(1)仓库管理员应对接受的工装模具分门类别建立台帐,并做好标识和编号。

(2)仓库管理员对仓库内的工装模具实行定置管理,不能随意存放。

(3)仓库管理员在仓库管理中对工装模具实行动向管理,通过看板,以利于了解情况,看板标示采用颜色管理办法。

黄——生产蓝——试模紫——待试模。

红——维修橘红——不正常绿——正常。

3、工装模具的使用。

(1)工装模具的使用原则上由仓库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由使用单位保管并建立工。

装架存放。

(2)工装模具使用过程中,操作者严禁违章操作,不准敲打、锉修和随意拆卸以。

免影响加工质量。

(3)工装模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放到规定的工装架上,严禁落地存放,避免。

磕碰和锈蚀。

4、工装模具的维护。

(1)工装模具的日常维修。

a为工装模具不能保证正常的加工质量要求和生产安全时应及时进行修理。b工装模具的日常维护由使用单位具体负责,如需制造车间承担修理任务时,应由使用单位报请制造部核准后,进行统一安排。

c未征得技术科同意,只能对工装模具进行修复,而不得改制。

d工装模具的修理,必须按工装图样和有关拘束文件要求进行,修理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对大型、关键工装,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工装应进行定期检修,一般时间为半年。

(3)对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工装模具,使用单位应填写工装模具报废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报废。

(4)报废后,需重新复制的工装模具,应由使用单位重新申报,所需图样需经工装设计人员复审,报制造部审批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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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守军事秘密,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军事秘密是关系国家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全军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保守军事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军队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军事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业务工作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五条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六条全军团以上单位设立保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主管全军的保密工作,各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办。

第七条保密工作的业务、装备、科研等经费,列入全军预算。

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

第八条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

(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

(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

(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与解除。

第十一条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

(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

(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

(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保密制度第十五条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第二十八条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奖励。

第三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对保密技术、产品、设施的研究开发有重要贡献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军事秘密安全的;。

(三)对盗窃、毁坏、出卖军事秘密的行为举报或者侦破有功的;。

(四)发现泄露或者遗失军事秘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损失的;。

(五)在保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窃、毁坏、出卖军事秘密的;。

(二)泄露或者遗失重要军事秘密的;。

(三)利用军事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四)发生泄密事件,隐情不报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五)玩忽职守,使军事秘密安全遭受危害的;。

(六)其他违反保密制度危害军事秘密安全的。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应当给予处分的,从重处分。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11月27日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即行废止。

保密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对其进行科学、严密、集中、有效的管理是公司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保守公司秘密是每个员工的职责和义务,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重要标志,为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文档的科学、严密、集中、有效管理能更有效地使公司决策人掌握开发进度、开发水平、人员特质等一切状况,以便更快速、更准确地决策公司发展方向和人才的充分调配。

二、管理部门与存放地点

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质检部。

存放地点为文件档案资料室(以下简称文档室)。

三、文档室的标准。

文档室的设置应该在办公楼(二楼以上)高层,人员少过往的房间,安全防范条件好,要有三铁(铁门、铁窗、铁柜)等保密防范设施。有人专管,有安全保障。室内有防火、报警设备。

四、保密级别的划分 

1.绝密: 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文件的密级由质检部经理对各部门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由公司领导签发,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注明密级以及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文件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机密文件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发;秘密文件由质检部经理签发。

六、密级变更及解密 

2.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但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相应权限的主管领导批准解密。保密期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七、保密管理、查阅

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归档的技术资料要由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理复核,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以上均需签字,还包括编制人。

1.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 

2.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5.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7.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9.密件由机要人员另行打印、复印; 

11.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部门以上主管批准; 

16.公司保证员工的稳私权不受侵犯,个人资料不被有意泄露; 

18.所归文档由公司指派人员查检签收,保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存档清单;

21.秘密文件以及发文单位规定不准翻印的文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确需要复印时,应当经制文机关或者授权单位批准。翻印复印件应注明翻印、复印的机关,份数和日期,按原件规定管理,用后及时收回。

八、保密纪律 

1.不该说的话,不要说; 

2.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3.不该看的文件,不要看; 

4.不该记(摄、录)的事,不要记(摄、录); 

5.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 

6.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 

7.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9.不得利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10.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 

11.客人问及公司秘密,应予以婉拒、避谈。

九、附则 

本保密管理制度与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文档室资料借阅领用管理办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由质检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

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七、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八、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九、本制度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附:

关于涉密人员管理和权益保护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款规定涉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在上述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确定涉密人员类别。“分类管理”,是指对不同涉密岗位上工作的涉密人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机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二款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审查制度。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依据涉密人员任职条件,进行严格任前审查。审查内容一般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

第三款规定涉密人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方面,应当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品行方面,应当品行端正,忠诚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方面,应当掌握保密业务知识、技能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第四款规定涉密人员权益保障制度。涉密人员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就业、出境、学术成果发表等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在限制涉密人员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保护涉密人员合法权益,给予相应补偿,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涉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关于涉密人员上岗保密要求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在涉密岗位工作,不仅需要具备很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要具备很强的保密意识和相应的保密专业知识技能。任用涉密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机关、单位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保密形势和敌情教育,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保密知识技能教育,岗位职责教育等。

涉密人员上岗前签订保密承诺书,对于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强化涉密人员保密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保密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并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承担法律责任等。2015年3月,中央组织部、国家保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在全国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组织开展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有效加强了涉密人员教育管理,促进了涉密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初步建立了保密承诺制度。机关、单位应当把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

关于涉密人员出境审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加强涉密人员出境管理,既是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需要,也是保护涉密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有关部门”,是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任用涉密人员的主管部门。“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有关部门审批涉密人员出境要严格掌握,必要时征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限制涉密人员出境是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如德国《安全审查法》规定,从事安全敏感性工作的人员,在前往适用特别规定的国家旅行之前,无论是公务旅行还是私人旅行,都应当事先向主管机关或组织报告。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证明,由于请求旅行的人员或者特定的安全敏感性岗位所决定,请求旅行的人员有可能受到外国安全机构的关注并对其构成极大威胁时,主管机关有权限制其旅行。俄罗斯、美国等国家对涉密人员出境管理也有类似规定。

关于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脱密期管理”,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从就业、出境等方面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采取限制措施。“离岗”,是指离开涉密工作岗位,仍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的情形。“离职”,是指辞职、辞退、解聘、调离、退休等离开本机关、本单位的情形。脱密期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与原机关、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出继续遵守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及时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应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对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

涉密人员离岗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本单位负责。涉密人员离开原涉密单位,调入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属于其他情况的,由原涉密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

关于机关、单位管理涉密人员基本要求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涉密人员资格审查、保密承诺、分类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奖励处分等方面的制度。

“涉密人员的权利”,是指涉密人员除享有作为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应有的各项权利外,还有权要求机关、单位为其提供符合保密要求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设备,参加保密业务培训,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享有相应的岗位津贴等。

“岗位责任和要求”,是指涉密人员在涉密岗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掌握并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具体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和保密业务培训,依法保管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及保密设施、设备,制止和纠正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接受保密监督检查等。

机关、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密人员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办公室)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在市场技术交易中,履行技术秘密保护措施的技术保密合约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统一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科委1995年1月6日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 各单位特别是技术业务和科研、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计划及经济责任制,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单位设立技术保密工作小组,由主管技术的领导任组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心为技术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兼管本单位的技术保密工作。

第五条 技术保密工作小组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一、技术保密工作小组职责1、制订技术保密工作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同时负责划定本单位内项目的密级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技术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对各部门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并负责对泄密、失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报及协同调查工作。

4、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1、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技术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2、贯彻执行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对本单位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告泄密事件。

4、建立本单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协议管理档案;负责保密协议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

第三章 保密范围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被列入国家秘密的技术项目和列为企业秘密的项目、由本单位组织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不应为本企业外所知悉的,能给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制作方法、技术方案、计算机程序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四章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七条 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必须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第八条 本单位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必须与法人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第九条 在职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应签而不同意签订包含有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用的不予调入。

第十条 对列入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二条 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三条 人事、组织部门在调入新职工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本本单位所拥有的,涉及其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未征得本单位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在长时间内单位未支付奖励和报酬时,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单位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以及其他人员对外发表文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技术保密主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第十七条 本单位及各部门档案馆存档案资料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应按照《档案资料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外单位人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洽谈生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主管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行参观考察。

第十九条 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载有技术秘密的资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条 在国内外各类展览会参展的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须经保密主管理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展,办理参展工作的人员应严格保守技术秘密。

第二十一条 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或与外商合资合作过程中,从事工作的人员也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提供、透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二十二条 离休、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开单位前必须将在原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和产品等交回原单位,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或转让涉及本本单位的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三条 对外合资合作项目和本单位技措技改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对合作方和外来单位应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对在技术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和部门给予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给予特别嘉奖。

第二十五条 对未按本《规定》进行技术保密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秘密泄漏的,除对直接责任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理外,还将追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属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无视本《规定》,以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为目的,蓄意使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泄漏,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和第二百二十条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级技术保密管理人员因玩忽职守使本单位技术秘密泄漏造成经济损失,削弱竞争能力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明知故犯者加重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使单位的技术秘密泄露,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削弱竞争能力的,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由本单位技术保密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2 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1.3 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

1.4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1.5 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1.6 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1.7 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1.8 甲方其他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具体保密要求

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2.7 乙方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在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行为时,有义务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总经理或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3.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内;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4.保密费的数额确定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元/月,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费。另外还视乙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给予年终奖励,年终奖励也包括了保密费。

5.双方违约责任

5.3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6.说明

6.1 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薪资保密管理规定

很多公司对工资施行保密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同岗不同酬而导致员工心理不平衡,进而影响工作绩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薪资保密管理规定。

五、 各级人员的薪金除公司主办核薪和发薪的人员及各级直属主管外, 一律实行保密

如有泄漏者, 否决当月考核分, 并另调他职

(二) 探询他人薪金者, 扣当月度考核分 30 分, 并扣发 1/4 年终奖金

六、 薪金计算如有不明之处, 应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 不得自行理论

八、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注: 此件发: 各部、 办(中心) 、 分公司 (厂) ; 由各单位印发至车间、 科室、 班组, 传达到全体员工。

一、目的: 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六.制定、变更与作废: 1、本办法为公司薪资保密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部编制,经总经理审批后公 布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工资奖金直接关系酒店和员工切身利益,应依据规定和程序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操作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

辗转异地一衫泪,曾记当年一伞轻。西子湖畔一相逢,断桥一诺金山漫

本人已详细阅读上述内容,并严格遵守! 员工确认签字: 日期:

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试卷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国家保密局有关规定,制定了《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试卷保密室是存放国家考试试卷的固定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二、试卷保密室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定的标准设置,室门钥匙和保密柜钥匙要指定专人分别管理,两人共同在场签名登记后才能开启。

三、试卷存放前,保卫处、试卷管理部门要联合对保密室的安全设施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在试卷存放期间,要指派专人检查、监督。

四、存放试卷期间,试卷管理部门应实行两人以上专人24小时轮流值班守护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各项登记和记录;保卫处要做好巡逻工作。

五、保卫处应严格做好值班人员的审查工作,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值班工作。保密室工作人员要签订《保密。

责任书。

》。

六、试卷保密室的使用单位,须提前2天向试卷保密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指定专人存取。

七、试卷管理部门要制定试卷保密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建立快速应急机制。

1.试卷保密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值班工作。

2.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如会客、饮酒、文娱活动、电话聊天、串门等。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试卷管理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值班人员必须对其进行身份确认,并做好姓名、性别、进出时间、事由的登记。

4.值班人员必须注意防火防盗,不得擅自在值班室使用非配备电器。如发现问题,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和校保密办公室报告。

5.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值班交接记录。

一、为保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的安全,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试卷保密室必须设在楼房的第二层(或以上),房间必须是钢混(或砖混)结构的套间,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

三、配备铁门、铁窗、铁柜。铁柜数量以能够满足分科存放全部试卷为准。试卷保密室要配备报警和监控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在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试卷保密室的设置要考虑到值班人员就餐、用水、卫生等方面的便利。

四、试卷保密室至少设置两道锁,分别为屋门锁和铁柜门锁,钥匙分别掌管。条件允许,应使用密码铁柜,掌管铁柜密码的人员不得同时掌管铁柜钥匙。

五、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配备保密保管、值班巡逻等人员,值班和巡逻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试卷安全。

六、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及保密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七、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保密室的管理工作,监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

一试卷保密室为保存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专用,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

二试卷保密室使用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保密局等有关要求操作。

三试卷保密室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制,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要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四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试卷保密室有关负责人要保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