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扶贫监督执纪工作报告(优质5篇)

时间:2023-09-19 04:30:46 作者:文轩 工作报告 2023年扶贫监督执纪工作报告(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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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监督执纪工作报告篇一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根据省委关于深入退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的要求,局机关对村户帮扶对象的家庭现状、经济收入、种植面积和产业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深入调查,根据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本计划。

本人帮扶对象:宁县九岘乡__村___。

一、家庭基本情况:李学义,小学文化程度,全家3口人,耕地4亩,20__年总纯收入7110元,人均纯收入2370元。

二、帮扶计划:

按照市、县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要求,帮其栽植苹果树和其它经济作物,使其增加收入,缓解贫困现状。

(二)扩大经营规模。给该两户宣传我县妇联小额无息贷款政策,动员其贷一定数目款额,做小生意。在有经济基础的情况下,做其思想工作,使其扩大种植规模,早日走出贫困。

(三)学习技术知识。鼓励李学义学习果树栽植及果园管理、动物养殖等相关技术知识,向其提供各种有价值信息,提高其信心和决心。

总之,本人从帮扶对象的实际出发,结合自身条件,按照一户一方,循序渐进的原则,他们早日走出贫困,奔向小康生活。

扶贫监督执纪工作报告篇二

根据《^v^中央办公厅 ^v^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xxx〕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是指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考核是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2)信息化建设。^v^扶贫办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制订标准规范,整合办内原有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各省(区、市)、市(区)、县(区)负责设备购置、人员配备、数据采集和更新等工作。通过信息化建设,引导各项资源向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配置,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逐步升级完善。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3)各省(区、市)普遍建立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并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数据库。此项工作由各省(区、市)负责,20xx年6月底前派驻到位。

(4)做好干部选派工作。各省(区、市)要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v^、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能力较强、特别是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帮扶项目、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等。

(5)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6)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各省(区、市)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和问责。加强驻村工作队的规范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

各省(区、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大力培育行得通、能管用的扶贫品牌。

(7)雨露计划。各省(区、市)扶贫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政策和规划,对参加中高职教育或两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发放生活补助,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支持,提升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适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8)扶贫小额信贷。各省(区、市)扶贫、财政和金融部门负责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没有外出就业、有一定技能又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帮助“换穷业”。提高瞄准性,加强监管,真正惠及贫困户。

(9)易地扶贫搬迁。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局)与扶贫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规划和计划,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中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使这部分贫困群众彻底“挪穷窝”。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搬迁户的意愿,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四)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0)各省(区、市)扶贫部门要将扶贫措施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紧密衔接,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

(11)各行业部门,要重点围绕落实25号文件,组织实施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作”。各行业部门按照25号文件要求,制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

扶贫监督执纪工作报告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v^石城县委办公室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发[20xx]11号)精神,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帮助贫困对象尽快脱贫致富,本人根据实际调研情况,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xx村基本情况

xx村位于石城县西南部。地势北高南低,中部石山耸立,四周山岗连绵。村部驻寨脚下,距县城12公里,距屏山圩4公里。燕屏公路从东至西穿村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共有10个村民小组,396户,1575人。耕地总面积1379亩,其中水地1174亩,旱地205亩,属红壤,砂质土,肥力中等。林地面积7600亩。贫困人口378人,贫困户户数119户。 被评为国定扶贫村和省扶贫村。

二、发展现状

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村立足于本村发展大棚蔬菜、柑蔗等农业特色,以“三送”为总抓手,着力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扶贫连片开发、特色农业的工作思路,并率先探索推行秀美乡村、致富技术、宜居建设、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五进农家”系列主题活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经过不懈努力,整个xx村呈现出移风易俗与素质提升同步推进、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同步发展、人居环境与生态环境同步改善、特惠于困与普惠于民同步落实、组织引领与自主管理同步提升“五个同步”的良好发展格局。。

三、存在的问题

1.贫困面广,致贫原因多,经济来源单一

全村贫困数比重大,贫困户数占全村户数的,贫困人口占全村人口的24%;绝大部分贫困户是因病、因残、缺资金、缺劳力等造成的。贫困户经济来源单一,发展后劲不足,主要经济来源为务工、务农,而务工缺乏技术,务农缺乏资金和技术,种田主要靠天吃饭,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2.人均资源少,农作物单一,劳动力流失严重

全村共有耕地1379亩,由于近年来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土地撂荒,xx村人均耕地不足亩。农作物主要为大棚蔬菜、柑蔗、白莲、烟叶、水稻等传统经济作物,物产不丰,经济效益低,加剧了青壮年劳力出外务工现象。

3.自然条件差,水资源缺乏,抵御灾害能力差

一方面,受地势等自然因数影响,该村水资源严重缺乏,基础设施落后,全村还没有统一自来水,大部分村民靠自挖井水生活。全村山塘、水渠等水利设施严重老化,农业灌溉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严重制约了农业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及缺乏保障的水利设施,该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易受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农户经常性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4.公共服务弱,教育卫生相对落后

目前本村无村小,本村学龄儿童需到附近村长江村小学上学,新xx村幼儿园主体建成后,附属设施建设仍未完成,导致教学资源薄弱,教育设施十分落后。该村目前村级卫生室仅1个,群众看病就医存在较大困难,缺医少药现象严重。

四、发展优势和机遇

xx人勤劳俭朴,勇于创新。经过村民多年经验和探索,本村的大棚蔬菜种植技术、柑蔗种植技术、西瓜种植技术等农业特色已闻名全县。

五、帮扶工作思路及目标

结合县、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实施五年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全民参与,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使xx村成为一个民富村强的脱贫示范村。

1.抓住三个环节,开展结对帮扶。

一是建好一户一档,精准识别贫困户,为每户贫困户建立一份贫困档案,详细记录贫困户致贫原因、发展愿望、家庭收入情况等。

二是做好一户一策,做到因类因人施策,县、镇、村三级干部对每户贫困户进行走访了解,对贫困户的自身发展意愿进行调查。开展结对帮扶,根据贫困户发展愿望,为每户制定脱贫规划及计划。

三是评估好一户一动态,做到对每户贫困户帮扶前、帮扶中、帮扶后各阶段的扶贫效果进行动态评估,做到及时帮扶。

2.找准两个切入点,增收节支保生活。

一是开源增收。想方设法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改善村财务状况、发展集体保障性产业。依照贫困户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扶政策,帮助贫困户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增加贫困户收入。组建合作社,让贫困户共同参与。

二是扶贫解困。对有脱贫能力的对象实施社会帮扶、政策帮扶;对无脱贫能力的对象实行社会救助,保障其生产生活;扩大社会保险面,保障农民权益;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完善亲情保障,对农村因亲情流失,导致老人无人赡养生活贫困的,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亲情联系,保障老人基本生活。

3.树立一个目标,使全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通过五年努力,使全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特色产业基本形成,村民自身素质和发展能力普遍提高,贫困户致富手段多样化。20xx年全村脱贫22户,20xx年脱贫24户,20xx年脱贫24户,20xx年脱贫24户,20xx年脱贫25户,到20xx年确保全村人民脱贫致富,实现整体脱贫目标,全村人均纯收入均在贫困线以上,使大畲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秀美新村,与全镇、全县、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六、结对帮扶措施

(一)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促进群众脱贫致富。

通过五年扶贫帮扶和扶贫开发,结合本村土地、林地特性和地理位置优势,大力发展大棚蔬菜种植、柑蔗种植、西瓜种植等特色农业产业,采取“贫困户+非贫困户”的模式,即由非贫困户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社或发展相关产业,贫困户以土地、贫困帮扶资金及政策入股,获得收益后,按股份占比进行实物(或折成现金)分红,使xx村能形成带动面广、效益明显、增收稳定、持续增收的特色产业,确保xx村在五年内实现全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致富。

一是做大做强大棚蔬菜、烟叶、柑蔗等种植业。加大对村民技能培训和资金扶持,规范村民种植流程,成立经济合作社以对抗市场风险,帮助村民做好土地流转。结合乡村旅游打造秀美乡村。

二是做好果树连片开发。帮助有意愿有技术有能力的村民做好山地流转,联系果业局进行技术和政策扶持。

三是开展免费农技培训。开展农技培训、工匠培训等农民免费技能培训2场。

四是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及时收集发布企业招工、项目建设用工及公益岗位等就业信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五是联系帮助创业贷款。帮助创业者联系办理信用贷款。

(二)以夯实基础为牵引力,提升服务能力

1.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道路交通修建、修复,方便群众出行。二是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保障农户基本生产生活用水。

2.村“两委”班子建设

一是提升素质,强化履职能力。提升村“两委”班子在创先争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民政、人口计生等方面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好党员教育培训、“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帮助建设或修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二是制度化管理,规范班子运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目标考核管理、村务公开、激励奖励为主要内容的村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 和“四定两监督”,确保村“两委”班子决策的民主、科学、公开。

三是强作风建设,树立服务理念。不断强化村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管理,加大村党务、财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提升贫困户生活质量

一是着重在引导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务工增收上下功夫,通过信息发布、用工协调等方式,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协调县工业园部分劳保用品厂将部分手工活送到贫困户家中加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贫困户在家即能增加工资性收益。

二是配合村“两委”深入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参合率”达到100%,贫困对象基本实现就医保障。

三是推进村级卫生室建设,解决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难,缺医少药现象。

四是通过扶贫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改变教育落后面貌,进一步完善新大畲小学附属设施建设,争取早日让大畲小学师生搬迁到新校舍教学。进一步加强适学儿童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扩大群众受益面,实现智(志)力脱贫。

五是鼓励支持未进行土坯房改造的贫困户进行土坯房改造,积极帮助申请资金及政策扶持。

六是切实关心贫困户生产生活,适时对贫困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并给予一定的资金物资救济和帮助。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结对帮扶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繁杂,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敏感度很高的系统民生工程,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为扎实有效推进x村结对帮扶工作,成立xx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队,环保局局长李纬第一责任人,对帮扶工作负总责,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局长办公会研究结对帮扶工作1次以上。局主任科员陈为分管领导,张海峰为队长。局干部,镇干部黄伟明、村官,xx村支部书记李国林,村委会主任李源根,村干部为队员。结对帮扶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帮扶干部变动后,新进干部自然接替。驻村工作队和队员日常应做到有工作计划、有工作制度、有帮扶记录、有帮扶台账(表册)等“四有”,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帮扶对象脱贫。

2.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筹集帮扶资金用于帮扶大畲村的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渠道不变、专款专用、各记其功的方式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做到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发挥效益。

3.严格考核机制。建立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考核机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结对帮扶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和评先的重要内容;没有按时完成帮扶目标任务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调整工作岗位。镇要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培训、考核和奖惩力度,必要时给予适当补贴,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村级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扶贫监督执纪工作报告篇四

新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银行业面临着更重要的职能任务,银行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枢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能有助银行合规文化教育,有效降低案件数量,维护银行声誉,对全社会反腐败工作大局亦至关重要。在这一过程中,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基层银行业履职中的积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银行业特别是基层央行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持续营造 “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实到位。如何把银行的工作做好,如何让银行业更加的贴近实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优质更高效地展开工作,保证银行内部的统一性和清廉,避免的现象出现。因此必须要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系统,让整个监督体系更加的完整和科学。此外,随着十中所提出的对防腐倡廉工作的教育及文化建设的贯彻落实,这也对基层银行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需要银行业自核心机关到基层银行都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措施和载体。

一、基层银行业廉政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基层银行积极响应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精神,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并严格按照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实行,这也促进了基层央行和银行业各项工作的平稳顺利开展,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定有待完善之处。廉政文化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正逐步成为我国当代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有助于基层银行员工进一步掌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从而营造廉政勤政文化氛围。一方面,反腐倡廉制度、措施有效运行所必需的文化基础和社会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影响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效能。另一方面,腐朽落后文化的存在,腐蚀人们心灵、败坏社会风气,致使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价值观扭曲,甚至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因此,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党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和文化氛围,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新时期新问题的研判。当前,新时期,新问题频现,对银行业特别是基层银行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同管理,纪检^v^门进行组织协调,通过这些部门的密切配合来形成基于廉政文化建设氛围下的领导体制。将廉政文化建设与教育相结合,从而逐步呈现出拒腐防变“大宣教”的格局。

(二)内部廉政文化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廉政文化仍然处于探索的过程,基层银行在对廉政文化的环境氛围提升方面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特别是基层银行业容易出现廉政文化建设盲区,缺乏主动性,存在过于被动的应付上级银行的行为。有的基层银行过于注重口号,形式化现象。职工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有待提升。

(三)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顺畅完善。尽管银行业本身从规章制度角度,其监督、制约机制相对完善,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为银行业落实“四个全面”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更高的要求,金融安全牵涉国家发展和百姓民生,从制度上完善和化解相关廉政风险和金融危机显得尤为重要。

(四)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文化,形成了多种多样的传统文化思想,在物质经济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关系文化、送礼文化、人情文化等,此外还有一些传统的封建专制思想,如官本位、人治思想等,还有一些西方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容易通过新媒体等各类渠道对人的思想进行渗透。从近年来侦破的各类经济案件中不难发现,这些思想不仅在群众的行动和情感上有所表达,在涉案的基层银行的干部队伍中也有体现,正是这些对消极文化思想的认同及接受,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社会对公权力的监督及制约。

二、加强基层银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廉政文化建设措施

十以来,在中央相继提出了“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廉政新规的大背景下,重拳出击,银行业在基层廉政文化营造及管理方面,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并且坚决维护群众的利益,通过这些举措建立了人民群众对党铲除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这在无形中也为基层银行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首先要从基层银行纪检^v^门抓起,来不断提高基层银行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一)充分认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层银行业廉政文化以崇尚廉洁、鄙弃贪腐为价值取向,融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为一体,反映人们对廉洁政治和廉洁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精神追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举措,对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完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机制保障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银行业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一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基层银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培养优良的党风政风行风为核心,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的推动落实,发挥党委各部门在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不断夯实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形成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的合力。

2、着眼长久,构建长效。基层央行应有效起到组织监管、完善机制的职责,结合基层银行履职工作实际和地域文化特点,创新形式、拓展内涵、注重总结,努力打造既有厚重的文化底蕴和浓郁的地方特色,又要紧密结合基层银行业实际、富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廉政文化品牌。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保存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图片、视频等资料及时上报工作,充分展现工作成果,切实推动银行系统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重点加强廉政文化基本建设的措施

1、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分层次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首先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各级党组织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要坚持常规化专题研究党风建设情况,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加大廉政文化建设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其次,不断加强职能部门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联动效能,把廉政文化建设、反腐倡廉等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文明单位创建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步发展。最后,积极调动干部职工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参与热情,干部职工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个体,要积极引导并支持干部职工参与廉政文化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不断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互动根基。

2、坚持求真务实,提升创新能力。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银行业在不断的进行着调整和改革,这些改革每一次对于我国的金融业的积极发展都做出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银行业在调整了具体的职能之后,对货币的制定进行了更加深刻的强化,同时也对货币的执行功能进行了进一步的诠释。通过这样的方式,提高了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能,同时也更好的促进了反腐的职能。因此,在我国的银行业的职能不断转变的这一个过程之中,作为相应的银行业纪检检察职能部门应该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首先第一点就是在每一个行业每一项内容当中,都应该明确纪检检察部门的重要性,作为基层的银行,也应该明确这一部门的作用,也就是说,凡是银行业需要进行职责履行的内容,就必须要有相应的纪检检察手段来执行;其次,作为纪检检察部门,需要熟悉党及银行业的法规和章程,对需要监督的人员要进行合理科学的监督,促进银行员工的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第三,基层银行纪委等职能部门对于促进银行业的党风清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推动银行业内部教育监督的职能发挥,促进其他各个项目内容的顺利展开。因此,在新时期的背景下,要合理开展纪检检察的工作,就必须要以亲近业务、突出重点、建立完善的反腐制度,明确职责功能,让员工更加的认真投入到工作中来,在整个监督的过程中,要遵循各类章程,工作人员要进行严格执行,做到真正的依法行政。

扶贫监督执纪工作报告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监督,有效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根据《^v^中国人民银行法》和《^v^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是人民银行稽核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对人民银行各级行及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审核、评价的再监督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业务司(局)、各分支行和行属企事业单位的稽核监督。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监督实行行长负责制,稽核部门对本行行长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稽核业务上接受上级行稽核部门的领导。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下查一级”,各级行稽核部门对所辖分支机构及行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监督。根据需要,也可对同级业务部门实际内部稽核监督。

第二章内部稽核的内容

第六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各级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及金融方针、政策、制度、办法的情况进行稽核监督。

第七条对金融机构管理情况的稽核包括:

(二)辖区内金融机构实行年检考核及日常监管情况;

(三)辖区内金融机构本、外币业务经营活动的管理与检查情况;

(四)对辖区内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投资基金发行的审核和管理情况;

(五)对辖区内非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的报告及查处情况;

(七)辖区内金融机构业务及法定代表人档案资料的建立审核情况。

第八条对货币市场管理及利率管理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对辖区内信贷总量、贷款投向及资产负债比例的监督情况;

(二)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和办理再贴现业务情况;

(三)调剂金融机构横向资金管理和办理短期融资业务情况;

(四)对同业拆借市场实施监管情况;

(五)对金融机构划缴存款准备金、财政性存款和邮政储蓄的监管情况;

(六)对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的监管情况;

(七)对金融机构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的监管情况;

(八)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的管理情况;

(九)对现金和工资基金的管理情况;

(十)对辖区内金融机构执行《贷款通则》的监管情况。

第九条对调查统计工作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的《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情况;

(二)严格执行有关金融统计保密法规制度情况;

(三)对辖区内收集、整理提供的经济统计调查数据的及时、准确、有效、全面情况;

(四)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查处情况;

(六)对上级行布置的经济、金融调查课题的完成以及建立日常监测、分析制度情况。

第十条对外汇管理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审批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对外债借款、担保条件的审查和对外投资的审批管理情况;

(三)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帐户的审查管理情况;

(四)对资本项目下外汇收支的监控情况;

(五)对外汇调剂业务及外汇调剂资金的管理情况;

(六)对外债统计监测和短期外债的管理情况;

(七)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查处情况;

(八)对国家外汇储备和抵押外汇集中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对国际资金业务管理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对国际资金业务的管理,办理有关国际金融组织间资金结算情况;

(二)对国际金融组织在华贷款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的管理情况;

(三)对外事活动经费的预算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对会计、联行、结算管理工作的稽核包括:

(一)对金融机构执行统一会计制度及支付结算、联行清算制度的管理情况;

(二)人民银行各项会计帐务的组织、核算管理情况;

(三)对金融机构执行《^v^票据法》和结算纪律的监督检查情况;

(四)组织同城票据清算,支付结算的情况;

(五)人民银行办理手工联行、电子联行业务的管理情况;

(六)对会计档案、重要空白凭证及联行印、押、证的管理情况;

(七)对编制会计决算报表的真实、合规情况。

第十三条对财务管理的稽核包括:

(一)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情况。

(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到位、如实支出,支出是否合法、合规情况。

(三)经费开支的合法、合规情况。

(四)盈亏解缴真实、合规情况。

(五)对各项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完整情况。

第十四条对货币发行、金银管理工作的稽核包括:

(一)执行货币发行、出纳业务及金银管理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发行基金、业务库存现金、金银、外币、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的管理情况;

(三)办理人民币发行基金的保管、调运、销毁及核算业务情况;

(四)金银收购,配售与金银市场的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反假人民币工作情况;

(六)金融机构现金出纳业务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情况。

第十五条对经理国家金库和发行政府债券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执行各项国家金库规章制度情况;

(二)库款的收纳、报解及其调拨监督管理情况;

(三)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的会计帐务核算情况;

(四)退库款项的审查与监督情况;

(五)对国库经收处的管理监督情况;

(六)政府债券的发行、兑付及反假国库券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对人民银行基本建设项目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情况;

(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手续的合规、合法性;

(三)基本资金来源与运用的合规、合法性;

(四)建筑规模和投资是否超过经批准有关文件的标准;

(五)建设费用支出的经济性、合理性。

第十七条对履行稽核监督职能情况进行再监督包括:

(一)完成上级行和本行行长布置的稽核任务情况;

(二)对金融机构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查处情况;

(三)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实施稽核、检查的反馈情况;

(四)执行各项稽核法规制度情况;

(五)对下一级行稽核工作的监督考核情况;

(六)稽核的基础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情况的稽核。

第十九条开展对行属院校、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的稽核包括:

(一)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经费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三)组织安排各项收入、支出的真实合规情况;

(四)国家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单位资产管理的情况;

(五)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六)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项。

第二十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行属院校、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稽核(制度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办理上级行和本行行长交办的内部稽核事项。

第三章内部稽核的机构和人员

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省、地(市)分行均应在稽核部门配备一定数量和相应级别的专职内部稽核人员。

第二十三条内部稽核人员执行稽核任务时有下列职权:

(三)针对被稽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

(六)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或到有关单位进行外部调查;

(七)对被稽核单位的工作和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评价,提供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内部稽核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稽核、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机密、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对在内部稽核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反稽核纪律的内部稽核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内部稽核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六条内部稽核程序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根据上级行稽核部门和本行行长布置的稽核事项,可采取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对被稽核单位执行稽核结论和处理决定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续稽核。

第二十八条对分支机构业务活动的常规稽核,其周期一般按下列要求实施,有条件的可以缩短其稽核周期。

(一)总行对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的稽核,每五年为一周期;

(二)省级分行对省会城市分行、地(市)二级分行的稽核,每四年为一周期;

(三)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省会城市分行、地(市)二级分行对县级支行的稽核,每三年为一周期。

第二十九条专项稽核由上级行稽核部门和本行行长安排布置。

第三十条各分支行的内部稽核工作要根据上级行稽核部门和本行行长的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周期工作计划,经本行行长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行稽核部门备案,内部稽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报上级行稽核部门。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被稽核单位,除责令其限期纠正外,可根据其行为性质及情节轻重,并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罚款;

(四)没收非法所得。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金融法规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分和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对涉及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v^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要移交^v^门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阻挠内部稽核工作,抗拒稽核检查和打击报复稽核人员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总行教育司根据本制度参照国家审计部门有关规定,分别制定对行属印钞、造币企业和行属院校等事业单位的稽核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