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云南强边固防工作总结 平安云南工作总结(大全5篇)

时间:2023-09-11 05:43:48 作者:琉璃 工作总结 最新云南强边固防工作总结 平安云南工作总结(大全5篇)

围绕工作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的专门性总结,总结某一方面的成绩、经验。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云南强边固防工作总结 平安云南工作总结篇一

部,距集镇约2公里,全村总人口1428人,共353户,散居4个自然村,xx个村民小组。该村建立建全综治领导小组,人员共有9名组成。治保、调委会组织、人员各6名,聘用了综治协管员1名和平安中心户长xx名。村里成立巡逻队10人,平安协会会员30名。今年,局领导班子进村4次,共计21人次,通过座谈交流,了解了综治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共建计划。

2、注重帮扶实效,落实项目建设。一是出资50000元,支持该村修缮综治平安服务站建设、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栏、村治安开展巡逻工作、架设路灯、安装探头等项目建设。目前,张洋村在我局的帮扶下,已建立起综治维稳服务站1个,完善制度上墙5个,在主要村道口建设综治平安宣传牌1个,村主干道安装23盏路灯,村入口及村部各安装治安监控探头2套,加强全村治安管理力度,有效提高全村综治平安管控工作。二是建设张洋村园林桥是张洋村村民的共同呼声。局领导班子通过调研了解民意,发现群众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是自然村之间有条溪流从村中间穿过,每逢雨季,洪水暴发,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在了解现有的交通状况后,同张洋村的乡干部、村两委共同商议此问题的对策,并决定对修建工程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成效明显。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纷纷排查调处工作,有针对性地及时排查不安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开展“三排查一促进”活动,及时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把问题解决在村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通过这些活动,一年来,张洋村没有出现重大治安案件,没有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4、建立工作制度,致力整体推进。一是健全和完善平安协会、调委会、治保会的制度建设,加强规划化建设。二是认真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平安家庭”有关制度,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平安。二是建立与挂钩村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加强协调,为挂钩村提供有力的工作指导,并及时协调和帮助挂钩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挂钩村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云南强边固防工作总结 平安云南工作总结篇二

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v^刑法修正案》

(八)和《全国^v^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v^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其中一个重点就是改变了以前对酒驾案件的处罚,醉驾就此入刑,同时也对我们办理酒驾案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上述法律法规,规范办理酒驾案件,确保办理酒驾案件执勤执法各个环节的安全、高效、规范,下面我结合我们孝感交警实际和日常执法工作,谈一下自己的想法,以供大家借鉴。

一、酒驾案件办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一)酒驾案件的定义: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强制性标准,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在20(含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属于酒后驾驶;达到80毫克以上(含80毫克)的属醉酒驾驶,构成犯罪。20毫克/百毫升是区别酒驾与非酒驾的标准,立行政案件;80毫克/百毫升是区别饮酒与醉酒的标准,立刑事案件。(加案例)。

(二)省交管局对酒驾案件办理的相关要求:

办理酒驾案件在执法标准上必须坚持“三个一律” 和“三个严禁”

1、“三个一律”即:醉酒驾驶的,一律刑事立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营运车辆的,一律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非营运车辆的,罚款部分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的罚款上限处罚。

2、“三个严禁”即:严禁免予处理、严禁降格处理、严禁降低标准处理。

3、办理酒驾案件在执法程序上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即血液酒精含量必须严格符合标准,必须是违法当事人本人驾车,违法地点必须在道路上。

(三)酒驾案件违法行为的规范案由

《关于规范违反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行为名称及其法律适用的通知》(孝公交明发【2011】50号)

1、酒驾行政案件规范的案由如下: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3款,临时代码17031)。

2、醉驾刑事案件规范的案由如下: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之一)。

二、酒驾行为的查缉

(一)酒驾查缉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准备:查处酒驾以集中整治为主要工作方法,要建立常态化的酒驾查处工作机制。酒驾查处前应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查处地点的选取应确保科学、安全,执勤民警不应少于5人,并有大队领导带队指挥,保持通讯畅通。酒驾整治地点应设臵明显的酒驾整治标识。

2、装备准备:酒驾查处要根据《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的规定(第九章 警务保障与内务管理中第61条),配齐配全各类执法装备和防护装备。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配备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对讲机、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

执勤警用汽车应当配备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灭火器、急救箱、牵引绳、酒精检测仪等装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拦车破胎器,在查处酒后驾驶工作中对不服从检查的车辆冲卡的,可以使用拦车破胎器。

3、法律准备:(主要是两个方面)参与查处酒驾的民警必须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熟悉相关办理酒驾案件的法律知识;要加强对各类执法取证设备及全市各卡口的监控设备的检测和调试,定期进行相关技术检验鉴定,确保检测结果具备法律效力。

(二)现场查缉酒驾的方法步骤:

7、血液检验结果认定为醉酒后驾驶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同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当事人要求通知的人员。无法通知或者当事人拒绝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三)查缉酒驾的注意事项:

醉驾入刑后,民警在执法中遭遇暴力抗法、强行冲卡、公然袭警等情况较之以前可能会更甚。因此,执勤民警在查缉酒驾时更应注意文明、规范,确保安全。

1、站位要科学,处置要得当。查缉酒驾要确保执勤民警的自身安全,站位科学,任何情况下,严禁民警站在车辆正前方拦车进行检查,对强行冲岗的一般违法车辆,不宜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警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对于酒后驾驶企图逃逸的,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和强制措施,对特殊情况(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也可以依照规定使用破胎器等警用设备。

2、心态要平和,语言要文明。当前,我们的执法环境不是很好,有相当的一部分违法当事人借我们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借题发挥,妄图逃避处罚。遇到情绪激动的嫌疑人和随车人,执勤民警一定要保持平和心态,坚持说理执法,坚持只谈“醉酒驾车”这个主题,就事论事。不要受对方故意引导,争论与主题无关的事,而授人以柄。

3、方法要科学,动作要适度。初步确认为醉酒驾驶后,要保持优势警力确保将嫌疑人与随车人分隔开,督促嫌疑人暂时关闭通讯工具,并尽快将嫌疑人带离现场。控制和带离嫌疑人时,动作幅度不宜过大,特别要避免拉扯动作,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滋事,起哄围攻,甚至抢夺嫌疑人等意外情况,应当尽量避免现场群众围观,给嫌疑人及其他人员滋事创造条件。

4、措施要规范,处置要果断。遇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滋事,发生暴力抗拒执法等意外情况,必须迅速控制现场局面,果断将嫌疑人带离并立即上报,必要时应通知其他警种予以支援,应当尽量避免现场群众围观。同时,要充分使用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法定装备,对查缉过程全程取证,在将嫌疑人带离前,应进行简单搜身,特别要注意腰间、衣兜等隐蔽部位,然后安排其坐在警车后排,并由2名警察坐在两侧、按查缉战术控制住两肩和上身,必要时,应果断使用约束带进行控制。

三、酒驾案件的证据

对于酒驾案件的调查取证,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并要保证证据的来源的合法性、内容的客观、真实性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对醉酒驾驶的,围绕着醉驾行为的所有事实、情节都应当收集证据予以证明,如警察挡获醉驾者的经过、挡获的时间地点、醉驾者血液中酒精的含量、醉驾中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被挡获后的态度等,这些都将成为定罪和决定刑罚时考量的事实和情节。

证据的提取主体必须要2名以上正式民警,对取证过程要进行录音录像或拍照,并有见证人在场。

1、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交通警察在道路执勤执法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呼气酒精测试应当打印书面测试结果,由当事人签名、见证人和两名以上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书面测试结果上注明,并制作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证(不能暂扣机动车)。

2、血液酒精检验鉴定结论。

(1)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2)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3)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的;(4)发生交通事故的。

【抽血程序】抽取血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由不少于两名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上述机构派出人员抽血,并对抽血过程全程进行拍照、摄像。

(二)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交通警察应告知抽血人员抽取两份血样,一份备案,一份送检,且不应采用醇类(碘类或氟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取的血样要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血时间、血样用途,由被抽血人签名、交通警察和抽血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被抽血人或抽血人员拒绝签名、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注明。

(三)填写《抽取当事人血样登记表》,写明抽血原因、抽血时间、抽血地点、被抽血人姓名等情况,并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四)抽取的血样应及时送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测,不能及时送检的,应低温保存。

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抽血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2)、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机动车的车型、号牌、颜色等基本特征;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查获经过》应由查获人签名或者盖章。

4、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5、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6、同车人员的证人证言。

7、与犯罪嫌疑人在一起就餐饮酒等有关人员的证言。

8、酒店有关工作人员的证言。

9、驾驶员有关信息。

10、车辆有关信息。

11、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年龄、身份证明。 涉嫌饮酒驾驶的证据主要包括第1、3、4、6、9、10、11项,涉嫌醉酒驾驶的证据主要包括第1、2、3、5、6、7、8、9、10、11项。

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取证应在其酒醒之后进行,讯问不应少于2次,还应提取相关的旁证材料,要通过嫌疑人供诉的前后稳定性来确保取证的严谨。对取证过程中,要保证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权,注重其供述和辩解的核查工作。查处酒驾过程中要根据《^v^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罚时依法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民警自始至终必须保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对嫌疑人采取过激行为。

四、饮酒驾驶行政案件的办理

对于酒驾行政案件应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进办理,此类行政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的简易程序,必须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案件的办理。对发现或者受理的酒驾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使用《撤销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登记表》文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饮酒驾驶行政案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受案。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的,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

(二)传唤。凡是对犯法嫌疑人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进行调查取证的,必须履行传唤手续。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交警大队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并在笔录中进行记载。

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所属单位或者家属将其领回看管。因情况特殊确需对醉酒人约束至酒醒的,主办案件单位应指派专人协助看护。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应当注意监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支队直属三大队应按标准设立醒酒场所。

(三)询问。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违法嫌疑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现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等情况。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四)鉴定、检测。对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人可采取呼吸式酒精检测和抽血检测等方法,在对嫌疑人使用呼气检测时,必须有在场证人见证并签名,对呼吸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抽血检测,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抽血检验鉴定。对证据进行鉴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必须要有鉴定资质,鉴定结论应告知醉酒驾驶人。

【证据效力】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与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不一致的,应当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为准。

(五)证据保全。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抽血检验鉴定,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对抽取的血样必须进行备份,抽血、封存过程应全程摄像,抽取血样时应当填写好相关法律文书。

(六)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七)听证。对违嫌疑人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2000元以上罚款处罚时应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八)行政处罚的审批和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由交警支队作出处罚决定,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处以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后,必须在24小时内录入交通管理违法信息系统。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v^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经该级^v^主席团或者^v^常务委员会许可。

(九)送达执行。按照规定送达法律文书给被处罚人,行政拘留的应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十)结案。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调查完毕,处罚执行到位后,应予结案。

五、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办理

对于涉嫌醉酒驾驶的要抽调骨干力量,专门负责醉酒驾驶案件的查处办理工作。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可指定管辖。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特指行为,没有后果)。醉酒驾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交通肇事等其他犯罪的刑事案件办理,依照有关程序规定执行。

(一)受案。经呼气酒精测试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受案,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和《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有报案人或受害人的要及时将回执单送达报案人或受害人。

(二)立案。办案单位在收集血液酒精测试为醉酒结果等证据后,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并连同相关证据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立案决定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立案侦查,有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的,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送达以上人员。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可以直接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或者其他文书上批示立案侦查的,不再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直接制作《立案决定书》。

(三)传唤。对现场发现的酒后驾驶的当事人可以适用口头传唤,并制作询问笔录;在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作出前,需对醉酒后当事人约束到酒醒的,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采取保护性措施,必要情况下,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警绳,但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应当注意监护,确保当事人安全,要及时询问嫌疑人有无特殊病史,在押送和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还应观察嫌疑人的语言和神色,发现情况异常时应及时送医并做好相关取证记录工作,避免发生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场所伤亡等敏感事件。不需要约束的,要通知当事人家属将其领回,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对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作出后立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要制作讯问笔录。当事人已离开公安机关,需要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调查的,办案单位应制作《呈请传唤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传唤通知书》,对当事人进行讯问调查。

(四)调查取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调查取证,收集与醉酒驾驶相关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面貌特征;

(2)所驾机动车号牌、车型、颜色等基本特征;(3)当事人接受呼气酒精检测的过程;(4)能够反映查处过程的其他内容。

【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各办案单位血液酒精检测的检材应立即送孝感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中心检验鉴定。

(1)犯罪嫌疑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2)犯罪嫌疑人驾驶机动车基本情况;(3)犯罪嫌疑人被查获的时间、地点及过程;(4)醉酒驾驶的事实、动机、目的等情况;(5)其他与犯罪有关的情况。

【检验鉴定时限】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鉴定结论送达】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应在《鉴定结论通知书》附卷联写明对鉴定结论的意见,签名并注明送达时间。

(7)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明显矛盾的;(8)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9)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办案部门认为检验鉴定结论不正确或者有错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五)案件移交。交警系统内部遇需要案件移交的情况,由前期办案单位连同有关物证、书证、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结论和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等证据材料,经双方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移交。

(六)强制措施。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强制措施。

【拘传】对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办案部门应制作《呈请拘传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拘传证》执行。拘传持续的时间每次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刑事拘留】对已立案侦查的醉酒驾驶刑事案件,除犯罪嫌疑人企图逃跑或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情形外,不得使用拘留强制措施。对符合刑事拘留规定的,制作《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刑事拘留证》和《刑事拘留通知书》,依法执行刑事拘留,并及时送达当事人家属。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对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出具保证书后,由办案部门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或《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连同证据材料,报市局(县局)法制部门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或《监视居住决定书》,《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监视居住通知书》,依法执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并及时送达犯罪嫌疑人家属。

云南强边固防工作总结 平安云南工作总结篇三

自我厅驻点帮扶白沙县七坊镇_村及今年新增驻点帮扶_镇_村以来,高度重视产业扶贫工作,深入研究村庄基础条件,确定发展的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指导支持,对接政策性金融服务,引导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取得积极成效。

1、_村红心橙。该红心橙产自_村尔信村小组,产地地土壤肥沃、水源充足、阳光充沛、生态优良,为当地优质农产品的代表。首批上市红心橙约1000斤,参考市场定价及一定的交通运输和人工成本,定价为10元每斤,一箱10斤共100元。

2、_村百花蜂蜜。百花蜜产于_镇_村,产地四面环山、生态良好,是海南生态重点保护的绿色宝地,为无污染的多种蜜源植物中采集的纯天然野生原蜜,总量约300斤。定价每斤80元,1斤1瓶。

我们倡议全厅上下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活动,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奉献一份真情,贡献一份力量,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

驻_村第一书记

云南强边固防工作总结 平安云南工作总结篇四

(1)

初出茅庐 大显身手

7月,告别了铁路警校的学员生涯,分配到铁路公安处红果车站派出所,当一名刑侦民警。“干刑侦警察”是从小的心愿,自参警的第一天起,就对着帽沿上的国徽暗暗发誓,绝不能愧对“人民警察”这个光荣称号。

感觉里边装的药片状的东西有问题。这时,两名男子见乘警就一个人,连忙把包房门关上,从包里拿出厚厚的两扎人民币对说:“这是两万块钱,是一点小意思,警察大哥你放我们一马,我们两兄弟对你感激不尽。”“我们知道,你一年累死累活的也未必能苦到这些钱”,同志看着面前两人和关着的包房门,巧妙的和犯罪分子进行^v^。随后打开了包房在列车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控制住了这两个人。当他给那个穿海军士兵制服的青年男子带上手铐时,这名男子恶狠狠地说道:“我已经记住你了,只要我不死,以后我会来找你的。”同志听了后一笑,说:“我决不能让你们这种人去危害社会,毒害别人。希望你们能认真悔过,重新做人”。经查,这两名男子均是辽宁东港市长山镇人,这次为了来云南购^v^带回辽宁,特意购买了套海军士兵制服企图蒙混过关。谁知偏偏就是这套海军制服引起了的怀疑。这次当场缴获^v^^v^3000克。

“的火睛金睛是靠工作的勤、细磨练出来的”

9月4日凌晨,t62次列车运行在宣威至六盘水区间,大部分旅客都进入了梦乡,往返巡视在车厢的已汗流浃背。这时,14号车厢过道上两名刚从宣威上车的年青女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两人都各自背着一名婴儿,当见到巡视中的乘警走来时,两名女子神色慌乱地想寻机躲避。

“等一等,请出示一下车票”截住了她们。

“车票给……你……”两名女子故作镇静的脸上透着恐慌,颤颤抖抖地掏出两张从至安阳的车票。

“去安阳做什么”问。

“探亲”、“打工”两名女子回答不一,目光躲闪,始终不敢正视的眼睛。

看到两名女子惊慌失措的表情和背上的婴儿,感到两人可能有贩卖婴儿的嫌疑,遂将两人分开进行审查。果然,经过长达2个多小时的心理战后,两名嫌疑人分别供述:婴儿是在云南宣威受一河南人所托,带到河南安阳贩卖,事成后将得1000元好处费的犯罪事实。

云南强边固防工作总结 平安云南工作总结篇五

为了确保活动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由x校长任组长,各班班主任等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全校教职工大会,部署工作。会上,学校领导要求全体教师首先从思想上要引起重视,增强安全意识,在学生中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抓住这次机会,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潜力。学校领导还着重强调,对于这样的活动,必须要注意安全,保障措施必须要到位,以确保这次演练活动顺利进行。

在学校围墙外张贴宣传标语,在操场内醒目处张挂宣传横匾;了解道路交通、游泳溺水、饮食卫生和防雷击等事故的发生根源与预防;学校组织出版《地震基础知识》专题板报,向学生介绍地震知识及防震要领,各班也出一期安全班队墙报;每个班还利用《品德与社会》课的教材资料组织学生进行“如何应对自然灾害”的交流与讨论。向学生宣传如何预防目前流行的的甲型流感的知识,防溺水及防安全事故的知识,大力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克服麻痹思想,让学生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2、举行“交通安全、安全用电、防火、防水宣传教育”活动

我校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上级“加强防灾减灾,建立和谐校园”的指示精神,把建设“平安校园、阳光校园”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让学生了解更多的知识,掌握交通安全、安全用电、防火、防水的专业技能,我们邀请了消防大队、交通队、供电局等专家到学校开展了专题讲座。这项活动的开展使学生们进一步了解了安全用电的有关知识,提高了师生安全意识和技能,对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大有裨益。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以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八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防灾减灾知识课;组织一次防灾减灾专题讲座;进行一次防灾减灾专题广播;开好一次防灾减灾主题班会;办好一期防灾减灾宣传栏;观看一次防灾减灾影像片;观看一次防灾减灾图片展;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专项演练,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灾害风险防范意识、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潜力。

比如:我校开展演练,增强安全意识。学校在扎实抓好“加强防灾减灾,建立和谐校园”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还结合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疏散演练。演练过程,全校师生用心配合,服从命令,安全有序,在极短的时光内师生全部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快速而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到达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这次演练,推动了学校安全教育深入开展,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潜力,不断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潜力。

另外,学校还组织人员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针对校园门、窗、栏杆、围栏、教室、活动室、实验室、电脑室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今后,xx小学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校园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并把这项工作常规化,结合学校的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资料,创新活动形式,提高全校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自救互救、疏散救援的潜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灾难来临时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建立“平安校园”“和谐校园”“阳光校园”带给强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