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服装厂成品包装合同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本劳动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如不服从,甲方可单方辞退乙方。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若乙方的工作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若不能返工,乙方要赔偿损失(损失的数额根据原料的价格来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生产环境。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5.甲方严格遵守合理的劳动工作时间,按照国家的规定保障乙方的休息时间。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工资分配原则,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含试用期期间)。
2.计件工资标准以甲方提供的工价和质量标准来综合确定。
3.甲方在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如遇特殊情形,工资支付的日期以厂部(甲方)通知为准,但最迟应在每月30日前支付。
4.乙方对甲方支付的工资若有疑问,在不影响工作的条件下,可到甲方财务部门核实、查询每天的实际工作计件数量和标准工资;甲方应协助乙方查清实际工作计件数量,核定当月的.工资额。
五.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1.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厂规厂纪,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3.乙方如需请假(病假、事假),须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通知甲方主要领导,经甲方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不请假、请假未批准者或无故不来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并按照每天处罚人民币50元。
4.乙方工作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辞职报告,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辞职。若不递交辞职报告而自行离厂,一律按旷工处理,并罚款人民币50元/天,累计达15天后按自动离职处理。
工期间罚款人民币50元/天(次),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6.乙方辞职或被甲方辞退,乙方的余额工资在下个月的工资支付日期间领取。
7.若乙方不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厂规厂纪、破坏生产、煽动员工起哄闹事或被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一律作开除处理,同时追索乙方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8.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拿公司的一针一线,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乙方有权利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
2.乙方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合格的。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并征得甲方同意的。
5乙方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劳动纪律的(本合同五.7规定的情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2.乙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1.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
1.本劳动合同期满后,甲方将维持本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除乙方明确表示不再续订。但不排除甲乙双方续订的可能。
2.劳动合同期内,乙方住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联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服装厂成品包装合同篇二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为甲方运送油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其具有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从事危险品公路运输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车辆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及相关资料;其运输人员必须具有运输危险品的上岗证及相关证件。
二、乙方用于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应符合甲方所规定的适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最低标准。
三、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要求购买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商业险。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出示保单和已付保险金凭证。
四、因乙方送货车辆或司机原因在运输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点单位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司机出库前应自觉做好试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关工作,在确保该车油品数量、损耗在正常误差范围内才打封条出库,到达甲方及甲方指定地点单位时封条必须完好,如封条破损,则该车油品数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确保油车运输损耗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超耗部分则由乙方赔偿(注:柴油超过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过千分之五以外)。甲乙双方相互监控油品质量。
六、乙方司机、押运员有偷盗油品行为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七、乙方按时、足量、准确地将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点后,及时把甲方客户签收单、送货单等单据返回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运输发票、代运车辆运输清单,运费以每次确定的价格按月核算,双方核清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运费。
八、乙方不得将承运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将配送计划(或油品配送单)以传真等方式传递给乙方并电话予以确认,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该计划(或油品配送单)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及任务安排双方共同商定的可行办法处理并严格执行。
十、有效期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十二、若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服装厂成品包装合同篇三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加班除外,不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个月的15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转正基本工资 元,岗位工资 元,绩效工资 元,业绩提成按照 % ,出差补助和报销按照《公司报销制度》统一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 元。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两个月生活费不得低于 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章第7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处以罚金,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服装厂劳动合同范本服装厂劳动合同范本。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19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 义务兵役期间的。
8.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10.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11.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甲方以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公司所在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日内向 北京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服装厂成品包装合同篇四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修施工工程清单》和房屋平面图。
4、委托方式: 半包方式,主材部分由委托方自购,其余材料由承接方采购。材料分类详见附件(二)《装修工程材料清单》。
5、工程开工日期: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 月 日
7、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修施工工程清单》。
工程清单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形式报价。所有报价均包含了该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材料费(由乙方采购的部分)、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管理费等费用。工程清单中的工程量和工程总价为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平面图所估算。双方同意,无论所列单项工程量是否与清单吻合,均按照该清单总价进行进度款和最后的结算。甲方另外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则另计费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品牌、规格、名称等已经过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工程主要材料清单》。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甲方有权力请第三方人士协助检查材料和工程质量,乙方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5、每一关键工序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关键工序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砌墙及墙面基层粉刷;水电线路开槽验收;电力及弱电埋管穿线;给水管耐压测试和防水性能测试(闭水实验);木工尺寸和饰面黏贴;墙、木面腻子或底漆;墙地砖铺贴;以及其他对后续工程质量有直接影响的工序。
6、成品保护:乙方应对现场所有的施工半成品、成品做好保护工作。已经验收通过的成品和半成品被破坏的,由乙方负责修补、更换,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和质量要求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须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并以合格材料重新施工,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材料清单》。甲供材料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采购的木材、饰面、各类电线、水管、线管等主要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应请甲方进行材料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对各种主要材料的定义和要求详见附件(二)《装修材料清单》。乙供材料应附有产品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如无以上资料,甲方有理由不认可该产品的质量和真伪。并应提供发票或正式收据等单据,列明所采购材料的品牌、品名、型号、规格、价格等重要信息。
第五条: 付款进度和方式
1.付款进度安排
2.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
3.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期一日按工费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每窝工一日按工费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
2、乙方施工需要甲方进行采购、配合、明确要求的,需要提前3天通知甲方安排。否则甲方不承担窝工的责任。甲方因故无法配合某部分工程进展时,须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调整施工计划,工期顺延。
3、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采购材料质量和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材料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要求不变。
4、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完工日期。因此而造成工期延长,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1) 在每个工序开工前,应提供能准确反映其要求的该工序相关图纸和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甲方有权在方便的时候随时视察现场并对现场不符合要求之处向乙方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有义务指挥、督促施工人员进行调整。
2.乙方
1) 为乙方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深化、落实施工工艺、方案及构造设计。电路、开关插座位置等设计应得到甲方认可后再施工。
3) 乙方有义务进行现场测量,复核设计尺寸。当发现尺寸与设计和要求不符,或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时,应报告甲方请求修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 所有与外观效果有关的材料和施工工艺,如木饰面、油漆、乳胶漆等,乙方应在采购前提供材料样板或色板给甲方审批。甲方确认后方可采购和施工。
5)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和安全事故,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乙方负责尽快修复或赔偿。
6)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均按违约处。
7) 在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服装厂成品包装合同篇五
甲、乙双方根据《^v^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培训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机房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周周 为休息日。特殊情况按照客户需求安排工作实景等下班。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 元
(三)经甲乙上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做下列分配:
a.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种子分配办法绝地共,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 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5—10万单子按3%提成。 10—15万单子按4%提成。 15万以上单子按5%提成工装视情况而定。
d.提成每月20号按客户所交工程款的比例发放。
e.中途无故不干丢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无理由拒绝发放乙方的一切工资以及提成,情节严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执行。
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在使用期内达不到甲方的基本业务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或私自接私转单等情况的。
4.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伤或病害等无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感部门举报。
八、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感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签名日期:
服装厂成品包装合同篇六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加班除外,不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个月的15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转正基本工资 元,岗位工资 元,绩效工资 元,业绩提成按照 % ,出差补助和报销按照《公司报销制度》统一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 元。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两个月生活费不得低于 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章第7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处以罚金,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服装厂劳动合同范本服装厂劳动合同范本。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19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 义务兵役期间的。
8.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10.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11.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甲方以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公司所在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日内向 北京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