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申请丧葬慰问金申请书(汇总13篇)

时间:2023-10-23 05:37:32 作者:琉璃 毕业论文 热门申请丧葬慰问金申请书(汇总13篇)

劳动仲裁申请书可以提前预判可能的对方反驳理由,并在申请书中进行充分回应。下面是一些离婚申请书的案例,供大家参考。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本《通知》下发后,《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相关阅读:

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黑人保发[]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二、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三、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丧葬费、抚恤金发放程序。

1.职工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通知劳资科;。

3.去世职工家属持通知单到财务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

4.有关材料分类保存。

1.国家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2.20沈阳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3.河南省公务员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4.退休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

5.交通事故工伤医疗致人死亡丧葬费赔偿标准。

7.2016年交通肇事丧葬费赔偿标准。

8.2016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9.2016年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

本文介绍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的丧葬费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死者的近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一般来说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的费用、骨灰盒存放费用以及雇请丧葬人员所花费的劳务费等。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丧葬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时,其家属因安葬患者而支出的费用。《条例》规定该项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规定的丧葬费标准过低,因此出于公平与合理的考虑,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双方协商,其最终数额多略高于《条例》的规定。

目前,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都规定有丧葬费的具体标准,如重庆市规定的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北京规定为800元。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起草者的解释,此丧葬费已包括了“存尸费、尸体运转费、尸体整容费、火化费、寿衣费等费用。”至于死者方大办丧事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

委托人:身份证号:住址: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住址:

委托事项:

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书,本人均予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自此委托书双方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被委托人: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待遇。

丧葬费的概念,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其计算公式为:

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丧葬费如何计算?它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丧葬费该如何支付?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几次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由此看来,关于伤葬费的具体赔偿数额,每年都会产生一些变化。这就需要当事人关注你所在地区的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领取丧葬费抚恤金政策标准。

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黑人保发[]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二、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三、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二、计算丧葬费有什么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个标准最简明,也最方便。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共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第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

(三)退休人员失踪后按规定被停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次性抚恤金待遇的计发时点按停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当月确定。

抚恤金计发的其他相关规定。

(一)企业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工人每月领取到的养老金中,津贴部分不做为计发抚恤金的基数。

(二)企业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工人去世时的基本养老金,如果低于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可以按照就高的原则,以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抚恤金计发基数。

延伸阅读:

姜女士问:请问,企业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是按什么标准发放的?

答:企业在职职工去世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丧葬费: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其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发1个月其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发放标准: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有结余的,返还个人账户余额部分。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其中,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抚恤金标准,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慰问金申请书参考

在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全连官兵向辛勤工作在各行各业的家长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莲勃发展,经济建设成就辉煌。军队建设在邓小平同志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指导下,按照***同志“五句话”的要求得到全面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我们连队,在上级机关和各级首长的领导帮助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连队建设又迈上了新的台阶。被军、师、团评为军事训练先进单位;连队党支部也被师、团评为先进党支部。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您的儿子---xxx和全连官兵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他们为连队建设跨入先进行列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当然,这些成绩中,也句含着每位家长同志的支持和贡献。为此,我们再一次向尊敬的家长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同时,也希望家长同志们继续支持、关心我们连队的建设,为把您的儿子培养成“军地两用人才”共同努力。

xxx。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

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

一、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1.丧葬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67×3个月=13701元。

2.抚恤金=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67×3个月=13701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1.丧葬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67×3个月=13701元。

2.抚恤金=死亡前最后一个月本人基本工资×20(由财政支付)。

三、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在职人员死亡待遇:

1.丧葬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67×3个月=13701元。

2.抚恤金=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4567×6个月=27402元。

4.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社保人员金额全部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注:以上各类人员均可领取丧葬费,而抚恤金等其他待遇由社保部门根据死亡人员具。

[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农村丧葬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系贵单位合同工,于x年xx月xx日因病去世,特请贵单位依据国家政策解决其逝世丧葬费、抚恤金及其子女工作安排。根据遗属抚恤金标准,特申请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其逝世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共计x元(依据20xx年x市职工人均工资),望贵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另恳请贵单位为子女安排就业,解决其家庭困难。

最后,感谢党和国家给予的关怀,感谢政府的优待政策,感谢单位的照顾。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x年x月x日。

农村丧葬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欣山镇金石村村民赖沛旺,本人一同胞兄弟赖沛发是享受政府救济帮抚的五保困难户,家中无妻无子女,一直靠亲人照顾其生活起居,从二020xx年以来就一直疾病缠身,到20xx年病情进一步恶化。脑溢血致使其瘫痪在床,医疗救治费共花去人民币叁万多元,这对我们本是贫困的经济无疑更是雪上加霜。一直拖延到前天(8月15日)带病去世。

逝者已矣,生者可为其丧葬事宜绞尽脑汁。敬请贵部门以救民于贫弱之危急予以补助为盼!全家将万分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丧葬费申请书范文

4.有关材料分类保存。

抚恤金发放标准: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新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的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