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破产重整协议书(通用20篇)

时间:2023-10-21 06:38:24 作者:念青松 演讲稿 2023年破产重整协议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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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申请书

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公司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企业破产法(指新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向你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盖章或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破产重整申请书

_________公司(债权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贵院提出申请_________公司(债务人)破产,贵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裁定受理_________公司的破产申请。现债务人_________公司(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认为债务人还有挽救希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请予以裁定许可。

附:重整计划草案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公司

(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破产重整申请书

限责任公司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批准,同月经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注册资金为万元,共有股东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来,目前已经停产停业近一年之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值为元,流动资金元,应收帐款为元,资产总计元;而公司的负债情况是,银行借款万元(未计利息),应付材料款万元,应付员工工资、社会_____费用万元,总计负债元,资产负债率为%,实属资不抵债。按照公司章程第条的规定,经公司第届次菫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破产和解协议书

甲乙双方因家庭琐事于20__年11月22日产生纠纷,继而产生厮打,造成乙方受伤,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1、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元(小写),协议签订之日全部付清。

2、甲乙双方协议达成后不得因此事再产生任何纠纷,乙方对甲方的行为表示谅解。

3、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司法机关备案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破产重整申请书

________公司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企业破产法(指新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向你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盖章或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破产重整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

事实与理由:

有限责任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经批准,同月经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xx,注册资金为xx万元,共有股东xx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来,目前已经停产停业近一年之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值为xx元,流动资金xx元,应收帐款为xx元,资产总计xx元;而公司的.负债情况是,银行借款xx万元(未计利息),应付材料款xx万元,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xx万元,总计负债xx元,资产负债率为xx%,实属资不抵债。按照公司章程第条的规定,经公司第届次菫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破产重整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黄xx,该公司经理。

债务人:xx贸易公司。

营业地址:xx市xx区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张xx,该公司经理。

申请目的:请求决定债务人为破产人和破产重整。

事实与理由:

一、债权存在。

债务人是以经营家用电器为主的贸易公司,债权人自1985年5月以来,与债务人进行洗衣机和电冰箱交易,现有附表1所记载的xx债权的债权人井具有附表2记载的xx债权,共计有233,563元债权。

二、破产原因存在。

债务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至年xx月xx日止,负债总额为1,367,575元,但其财产总额不过如下记载的.约432,000元,有显著的债务超过情况。现在银行通知本公司债务人“无款支付”,并已停止向该公司贷款和贴现,可以断定债务人已没有信用。

三、应属破产财产的累积额。

建筑物320,000元;

商品80,000元:

债券32,000元;

合计432,000元。

由此请求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债权人:xx。

家用电器公司(章)。

xx年xx月xx日。

破产重整申请书

申请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xxxxxxxx

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经批准,同月经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注册资金为万元,共有股东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来,目前已经停产停业近一年之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值为元,流动资金元,应收帐款为元,资产总计元;而公司的负债情况是,银行借款万元(未计利息),应付材料款万元,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总计负债元,资产负债率为x%,实属资不抵债。按照公司章程第条的规定,经公司第届次菫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xxxx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破产和解协议书

兹因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双方发生纠纷冲突,现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互相道歉(或有错方向无错方道歉),并取得一致谅解。

二、某方给予某方经济损失或人身损害赔偿多少元。

三、经济损失一次结清,不得反悔;人身损害(可以选择一次结清,或在多少时间内因旧伤复发引起的费用由某方承担)。

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五、本协议生效条件。

六、本协议份数,双方各几份,见证人几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破产和解协议书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__________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破产重整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

申请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有限责任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经xx批准,同月经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xx,注册资金为xx万元,共有股东x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来,目前已经停产停业近一年之久。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值为xx元,流动资金xx元,应收帐款为xx元,资产总计xx元;而公司的负债情况是,银行借款xx万元(未计利息),应付材料款xx万元,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xx万元,总计负债xx元,资产负债率为xx%,实属资不抵债。按照公司章程第xx条的规定,经公司xx届xx次菫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xx月xx日。

破产重整申请书

一:

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公司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企业破产法(指新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向你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盖章或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重整申请书(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申请和解适用)。

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公司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你院提出破产申请,你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已裁定受理______公司破产一案,现根据企业破产法(指新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向你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盖章或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经批准,同月经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注册资金为万元,共有股东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来,目前已经停产停业近一年之欠。

应付材料款万元,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总计负债元,资产负债率为%,实属资不抵债。按照公司章程第条的规定,经公司第届次菫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

试论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序位

所谓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而这种法律行为不仅需要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方能成立。

制度法律特征编辑。

破产和解制度具有追求效率、正义和秩序的基本价值,其有着独特的法律特征:第一,和解制度的适用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必要条件。当事人不提出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和解。第二,和解虽然具有合同性质,但它的成立只需要一部分债权人同意即可,并不需要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和解协议一旦生效,对全体债权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和解的成立,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定许可。第四,和解程序有优先于破产程序的效力。在采取和解前置主义的英美法系国家破产法中,和解程序有优先于破产程序的绝对效力,无论是自愿破产还是强制破产,都必须先行设置和解程序,只有和解失败后才转入破产程序。第五,和解协议没有法律强制力,在债务人履行和解协议完毕之前,不具有确定和变更债权债务关系的效力。

制度具体规定编辑。

各国的破产和解制度一般都是分为以下几个程序:。

一是和解的提起。破产和解可以分为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和解与开始后的`和解。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于破产申请前主动向法院申请的和解,或者在法院驳回或申请人依法撤销破产申请后亦可提出和解。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提出破产申请和和解申请,那么法院只能受理和解申请,因为根据“和解优先原则”,这种和解程序具有排斥破产程序的效力。和解申请一经法院许可,债权人不得再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全体债权人必须参加此和解程序。

二是和解的开始。和解的开始只能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不能由法院依职权做出。法院在接到和解申请以后,一般在法定期限内,对和解申请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大致包括法院对和解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否适合等。法院对和解申请的实质审查则大概包括债务人是否具有和解原因,也就是破产原因;以及债务人是否具有和解障碍,即和解申请是在破产申请后、或破产宣告后、或超过申请期、或同时存在重整申请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债务人和解申请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破产宣告,明显没有重建可能性,只是为了拖延时间;或是债务人有构成欺诈破产罪的行为或债务人曾因破产和解欺诈被判刑;或有确切事实表明,债务人对和解缺乏诚意;或和解的条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违背了和解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法院都会驳回和解申请。

三是和解的效力。一旦法院许可和解申请,便会产生和解程序开始的效力,对债务人、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程序和实体上的权利都会产生限制。和解开始的效力,发生于和解程序开始至和解成立或不成立时为止。法院裁定和解申请许可,债务人可以继续享有对财产和业务经营的处分权,但权力在行使时要受一些限制。和解申请经法院许可以后,对于债权人权利的行使,就具有合同效力。

四是和解的成立。和解开始后,债务人至少要向法院提交三份文件,包括债务状况文件、债权人名单和破产和解方案。在性质上,和解方案属于要约,是债务人通过法院向债权人提出的要约。和解方案的内容大致分为债务清偿延期一次性进行、债务清偿延期分批进行和减少部分债务。和解机构应在法定期间内召开债权人会议,法院也应该在法定期间内将和解方案转交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接到和解方案后,可以以协商方式要求债务人进行修改,最后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在和解程序中,债权人会议对每个债权人而言,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一旦和解协议通过,对没有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和没有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同样生效。此后,债权人只能等待或要求债务人按照和解协议来偿还债务而不能再提出破产申请。

制度发展编辑。

破产和解制度最早出现于1673年的法国《商事条例》。18的《法国商法典》也规定有破产和解制度的内容。但作为预防破产的和解制度,则首创于1883年比利时颁布的《预防破产之和解制度》。为了避免传统破产制度给社会经济带来消极后果,欧亚一些国家也纷纷效法,制定单独的和解法,与传统的破产法并驾齐驱。尤其是本世纪七十年代出现了以企业复兴为目标的破产改革运动,各国相继建立起企业拯救与再建型重整制度。美国1978年生效的破产改革法特别规定,一旦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针对债务人的单独追索债务的诉讼及担保权的行使自动停止。并且,实际占有财产的债务人或其财产托管人有权在整顿中的继续经营期间使用和处分财产,因继续经营而发生的无担保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法实施后,向法院申请重整的案件迅速上升,而破产清算案件却相对下降。

法国1985年《困境企业司法重整及清算法》的首要目标是拯救企业,维持生产经营和促进就业。该法在立法上的重大突破是将企业置于破产制度的中心地位:程序上确定了重整前置原则(即重整无效,再行偿债)和法院干预原则。企业重整方案可不经债权人会议讨论,直接由法院批准生效,债权人无决定权,只有向法院陈述意见的权利。德国1994年《破产法》创设了灵活的和解制度,债务人及其财产管理人均可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偿债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批准生效;破产财产可交由债务人管理、占有,在监督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受现代破产制度发展趋势的影响,我国于1986年12月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试行)也构建了一套和解与整顿并存的程序体系。由于该法在指导思想上受到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约束,以公有制企业为核心,全面贯彻了行政干预的原则。和解制度的目标不是为了了结债权债务,而是为使国有企业免遭破产厄运。1991年《民事诉讼法》将非国有企业法人补充为破产和解制度的调整对象,虽然扩大了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但就其基本出发点而言,仍归属于破产法(试行)确定的和解制度。

制度意义编辑。

(一)破产和解制度是一条成本较小的清理债务问题、化解债务危机的途径,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从历史上看,破产和解制度的出现是为了弥补破产清算制度的不足。对债权人而言,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一方面所支出的程序费用高昂,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巨大,这是债权人不愿意承受的;另一方面,债务人遭遇破产清算,其商业信誉已荡然无存,此时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必将面临被廉价拍卖的损失,而这种损失最终将转嫁到债权人身上,导致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财产中受偿的比例进一步降低。相反,破产和解成本较低,债务人的财产又能避免无形的价值损耗,往往能够使债权人获得比适用破产清算程序更多的清偿。

(二)破产和解制度可以使债务人避免因破产宣告带来的公私法上的限制。从而有利于债务人的复苏和再生。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沦为破产人,其直接后果是债务人的财产和行为受到公私法上的限制。对自然人债务人而言,其财产经破产清算分配后,很难再有必要的财产从事新的事业或者恢复昔日的经营能力。而法人债务人的财产一经破产清算分配,该法人便不复存在了。破产和解制度的出现和适用不仅能使债务人摆脱因破产宣告而受到的诸多束缚,而且还会给债务人以喘息之机,在客观上给债务人提供了一个重整旗鼓、东山再起的机会和条件。

(三)破产和解制度能够避免因债务人破产而发生的连锁反应,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破产和解制度创设的初衷就在于避免破产宣告给社会带来消极的影响。众所周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相互依存的程度也越来越高。在由众多市场主体结成的市场链条与网络中,其中一个市场主体的破产,往往会导致整个市场运转发生阻塞和故障,由此给社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破产和解制度有如一剂良方,它可以激活一个垂死的市场主体,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与此同时也避免了因企业破产倒闭而导致工人失业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冲击。

破产重整心得体会

破产重整是指企业经营遇到严重困境时,为了避免破产,通过与债权人的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重振企业。这个过程虽然充满挑战,但也蕴含着机遇和教训。在近期参与了一家公司的破产重整过程后,我对于破产重整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明确企业问题。

破产重整的第一步是明确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在面对困境时,不少企业会想方设法回避问题,而不是坦诚面对。然而,只有面对问题,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在破产重整中,我们通过调研、分析和深入沟通,发现了企业目前面临的核心问题:低效管理、高成本、缺乏市场竞争力等。只有明确了问题,才能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三段: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在明确了企业问题之后,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是破产重整的核心任务之一。通过与债权人的协商,我们制定了一份详细的还款计划,包括了分期还款、债务重组、延期还款等等。在制定还款计划时,我们需要确保企业在短期内能够承担得起还款,同时也要兼顾到债权人的利益。这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的平衡,确保不会对任何一方造成过大的损失。

第四段:加强内部管理。

破产重整不仅仅是解决当前的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因此,重整过程中,我们也加强了对企业的内部管理。我们将精力放在提高管理效率、优化流程和降低成本上,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此外,我们还注重加强内部沟通和团队协作,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企业在未来更加稳健地发展。

第五段:总结与反思。

通过参与破产重整的过程,我深刻体会到了企业在面临困境时,诚实面对问题然后积极寻找解决方案的重要性。此外,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对于破产重整也至关重要。尤其是要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团队协作。破产重整过程中需要真正理解和尊重各方的利益,才能达到全局的平衡。

破产重整申请书

申请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有限责任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经批准,同月经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注册资金为万元,共有股东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来,目前已经停产停业近一年之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值为元,流动资金元,应收帐款为元,资产总计元;而公司的`负债情况是,银行借款万元(未计利息),应付材料款万元,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总计负债元,资产负债率为%,实属资不抵债。按照公司章程第条的规定,经公司第届x次菫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破产重整心得体会

破产重整是一种针对企业经营困境的法律程序,旨在通过重组负债结构和经营策略,恢复企业的健康经营,同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经历了一次破产重整的过程后,我深刻体会到了其中的艰辛和收获。本文将分享我在破产重整中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

首先,破产重整强调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我所经历的破产重整过程中,各个部门之间紧密合作、协同努力,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每个人都发挥了自己的专长,形成了一个高效的团队。团队合作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增强了信任和凝聚力。作为一个团队的一员,我深刻感受到了团队的力量和重要性。

第三段。

其次,破产重整让我深刻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在重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调整经营策略,还需要寻找新的商机和发展方向。这要求我们不断挑战自己的思维模式,勇于创新。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我们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破产重整让我意识到,创新不仅是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第四段。

再次,破产重整让我深刻理解到坚持的重要性。在重组过程中,我们面临各种困难和挫折,但我们没有放弃,坚持不懈地努力。有时候,我们的努力并没有立即见到成效,但我们没有气馁,而是坚持下去,相信明天会更好。正是坚持和信念让我们战胜了重重困难,最终成功实现了破产重整。破产重整让我明白,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突破困境,迎来成功。

第五段。

最后,破产重整让我体会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在破产重整中,我们不仅要考虑企业自身利益,还要兼顾债权人、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我们尽力减少对债权人的损失,同时保护员工权益,避免对社会产生过大的影响。通过破产重整,我意识到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承担起社会责任,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总结。

通过经历一次破产重整,我深刻领悟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创新的精髓、坚持的力量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意义。这些体会和心得将伴随着我一生,帮助我更好地面对挑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我真诚希望将来的破产重整不再如此复杂困难,但无论什么情况下,团队合作、创新、坚持和社会责任都是成功的重要保证。

试论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序位

郑明哲在《论法的价值层次》中提出了法秩序、功利和正义这三种价值追求,在吕忠梅,陈虹《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法的价值”这一概念主要在三种含义上使用,可分别称为法的“目的性价值”、“评价标准”和“形式价值”;曹青,《法的经济法价值功能探讨》这两篇着作中提出了法的价值分层,即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通过阅读,我了一些心得。

首先,法律的价值目标是社会价值系统中的子系统,一般包括公平、秩序、自由和效率等内容。然而,由于各个部门法固有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自身功能的差异,使得各部门法在具体体现各自主要的价值取向时有所侧重。

其次,价值一般可理解为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作用或积极意义。在法理学中,“法的价值”这一概念主要在三种含义上使用,可分别称为法的“目的性价值”、“评价标准”和“形式价值”,借助于此种分类,大体可以把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序位界分为两类:“目的性价值”与“工具性价值”。

第三,目的性价值是法律根本属性的体现,其研究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其一,提高法律推理的合理性。其二,减少对法律规则的恣意执行或法律执行者的越权行事,以保证法律的正常实施。其三,目的性价值研究更便于对整个法律系统的把握和基本理论的建立。工具性价值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目的性价值,否则法律的实施就无所适从;任何一种法的理论体系都是对同质性规范的归纳和总结,也必须以一定的目的为导向。

第四,法律的价值就在于它的有用性,即符合人们的需要,法律对权力义务的调整,实质上是对利益冲突的调整,因为法律对一方利益的保护,就必然意味着对另一方利益的限制和牺牲。

通过对朱焕强《企业重整制度的理论透视》,陈玉《论破产重整制度》,唐旭《破产重整法律制度若干问题研究》,谢博《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研究》,付翠英《破产法比较研究》,王卫国《破产法》,jamesj.white.《bankruptcyandcreditors’right》等学术论文及着作的阅读,我对破产重整制度的产生背景、概念、特点、价值属性、制度优越性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等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

首先,综合了上述各家对破产重整制度的概念阐述,我个人对重整制度的概念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于破产重整制度的解释我比较倾向于唐旭在《破产重整法律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中所解释的,即破产重整制度又称公司重整、公司更生制度,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出现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出现的危险时,为防止企业破产而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干预下,对该企业实行强制治理,使其复兴的法律制度。

其次,我通过阅读文献认识到,破产重整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特殊法律手段和程序的运用,实现对出现破产原因或有出现破产原因危险的企业的维持和未来事业的发展,促进企业复苏,进而清理债务,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第三,在付翠英《破产法比较研究》,王卫国《破产法》,李永军《破产重整制度研究》,齐树洁《破产法研究》等学术专着中,着重谈到了破产重整制度的规则,和破产重整制度的构建尤其是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破产重整制度。我个人认为,我国的破产重整制度刚刚建立,尚缺乏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所以在构建适合于我国的破产重整制度时,要尽量吸取国外建立重整制度的做法和经验,尽量避免走弯路,但是在学习和吸取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及经济特点,生搬硬套是行不通的。

通过对利益平衡机制的研究,我认为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利益是排斥债务人的利益的。也就是说,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利益相对冲突的双方。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债权,法律不得不剥夺债务人的现实利益,同时也剥夺了他的将来利益,即剥夺了他运用已有的财产和信誉所能获得的一切。而破产重整制度的确立则是为了解决多方利益的冲突,它不但让债权人公平受偿,还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平等的法律地位,通过国家干预使竞争中的失败者得以恢复和重建,这是利益平衡的体现,在这种机制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实现了自己的利益,而且对于债务人来说是很有利的。

通过对谢博《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研究》,王华磊《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吕忠梅,陈虹《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的学术着作的阅读。在系统的了解了破产重整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对吕忠梅,陈虹所着的《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分析和理解,对破产重整制度工具性和目的性价值的写作思路有了一定的构思和想法。

在研究分析文献资料后,结合自己的思考,我认为由于目的性价值居于主导地位,反映的是破产重整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与理想;工具性价值,是破产重整制度为实现其目的性价值应具备的基本属性或共性价值。所以,从秩序、公平、正义以及效率这些价值中,确定目的性价值是很重要的。

通过对文献资料的分析和思考,我认识到破产重整的目的性价值,应该是效率价值。所谓效率,按照法经济学的观点,所有法律活动包括一切立法司法活动以及整个法律制度,都要以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即以社会财富的增加为目的。重整制度通过保留企业的营运价值,()使负债企业资产价值被最大化利用。在债权人和债务以及债务的投资者等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利益与共的关系,营造出了一种平等协商的局面。共同的致力于拯救企业的过程,从而把破产所带来的弊端控制在最小限度,维持了企业的就业和资产,使社会资源能够有效利用,节约了社会资源,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制度的效率价值。所以,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序位分层就是以秩序、公平、正义价值为工具性价值,效率价值为目的性价值。

结论。

公司破产重整,作为司法内的公司拯救手段,是一种关于困境公司拯救的特别制度,也是我国当前破产法改革和理论研究的重点。作为现代破产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是促进债务人复兴,通过促进债务人的复兴,破产重整制度扩展了破产制度的功能,并为破产法立法目的中维护社会利益的立法理念的实现提供了制度支持。破产重整程序具有参与主体的多方性,这意味着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也意味着破产重整的价值取向具有多元化特征,通过对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序位分析和研究,着力解决破产重整制度的多元价值关系的定位,奠定破产重整制度法价值方面的理论基础,可以为破产重整制度在我国的构建与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建议。

破产股权转让协议书

企业破产后企业的股权要怎样转让出去才能拿点钱,然在,是这样的协议书要怎样写呢?以下破产股权转让协议书是文书帮提供参考。

甲方: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转让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破产企业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_____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与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合作注册成立了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其中破产企业________注入资金_________元,占合资公司_____%的股权。

现因_______________被_________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还债,其在____________公司占有的`上述股权由甲方向乙方依法转让,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元。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具体支付方式)

三、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权利为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甲方的义务为__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四、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权利为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乙方的义务为__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约时,应自对方支付转让款______%的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破产企业投资权益转让协议书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受让方),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一、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根据其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或协议,投资于_________元的_________项目,享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益。因_________被_________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还债,_________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清算组经研究,并报请_________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决定将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在_________项目中享有的权益_________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方式为_________(写明具体支付方式)。

三、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权利为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甲方的义务为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四、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权利为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乙方的义务为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生效后,甲方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转让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人民法院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__年__月__日。

破产重整申请书

申请书(破产申请后)。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事实与理由:

xx公司(债权人)已于x年x月x日向贵院提出申请xx公司(债务人)破产,贵院于x年x月x日裁定受理xx公司的破产申请。现债务人xx公司(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认为债务人还有挽救希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请予以裁定许可。

附:重整计划草案。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公司。

(盖章)。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