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务员合同实用

时间:2023-08-23 18:00:41 作者:WJ王杰 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销售业务员合同实用篇一

1、甲方所属(管辖使用的全部公用小轿车的维修保养;

1、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的定期保养和一、二级保养(按各种车型车辆保养手册规定公里数实施),总成件维修及事故车维修等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轮胎供应及轮胎换位、动平衡、四轮定位等服务,建立单车轮胎档案,对轮胎使用进行全过程服务。轮胎使用一线品牌(双方协商品牌),价格执行不高于市场价格价格。(车辆维修出厂检验由持证上岗的质检员进行验收,二级维护、大修车辆开具车辆出厂竣工合格证,执行行业规定的质保期,一级维护质保___________公里,二级维护___________公里,项目修理___________公里,大修、总成件修理___________公里,配件质保按厂家提供质保期执行。废旧配件、轮胎归属权属于甲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每年冬季、夏季两次车辆检测服务,检查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全车电路、空调等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小时道路救援服务(__________区),包括事故车辆的救急、拖车、拆检、定损、理赔等服务。(因为保险是甲方投保,按程序是甲方与修理厂结算后由投保方将结算发票提交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将理赔款打入投保方账户。)

5、乙方针对甲方车辆安排专人建立单车维修技术档案,记录车辆保养时间和间隔里程,通过电话、短信形式提示下次保养日期。(每辆车建立一份《车辆技术档案》记录保养维修及更换总成件情况,每条轮胎建立一个轮胎卡片记录行驶公里数)

6、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预约维修服务,由甲方描述车辆基本故障情况乙方提前安排人员和配件到位,减少车辆存厂时间。车到之前准备好配件和维修人员。

7、乙方提供上门接车维修服务。

修理厂指定人员去提车修复后由甲方确认工时费、材料费和旧配件。旧配件所有权归甲方。因旧件修复存在安全和质保问题,建议有关于车辆安全的关键配件使用新配件,其他需修复配件双方现场协商修复。(产品以旧换新,不能随意丢弃,可以维修的不能以换代修。可以为旧件,但必须注明。)

1、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按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执行。一级维护质保___________公里,二级维护___________公里,项目修理___________公里,大修、总成件修理___________公里,配件质保按厂家提供质保期执行。

2、由持证上岗的机动车维修质检员进行进出厂检验,二级维护车辆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3、车辆配件全部使用原厂配件,建立配件库,房备齐各种车型常用配件,特殊配件地区能够采购的保障当日配件到位,工时定额、材料费不高于市场价格。

4、验收标准执行gb___________-___________《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相关规定。

1、工时费根据所属车型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标准收取。

2、材料费根据所属车型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标准收取。

3、大修发动机、变速箱、事故车维修在报价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优惠。所有服务及配件价格公示,张贴在醒目位置。全部明码标价。)

4、其他服务费用按相关规定标准收取或协商收取。(双方开发车辆维修管理软件,对车辆的档案及管理情况进行支持。)

1、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布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双方另行议价的,可以按照议价价格执行。结算原则:单车核算,当月汇总确认。

2、甲方的上述公车维修服务费用实行跨月结算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支付。相关发票由乙方开具,相关税费按规定分担。(严禁现金往来。双方费用支付方式的确定,严格控制各类行为)

1、维修、保养之小轿车进厂(店)后,由双方商定维修、保养项目并由双方共同签订《车辆派修单》进行确认。由乙方根据具体维修、保养情况给托修方出具接、提车单据。先由甲方开具派修单明确维修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的漏报项目需添加时必须向甲方派人员补报,金额较大的可以通过照片确认或者现场确认等方式。

2、在小轿车维修、保养过程中,乙方不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本着;漏报不漏修;的原则,乙方可增加维修服务项目,但应事前征得托修方的书面(文件、传真等)同意。结算时甲方可指派人员现场审核确认签字并带走对账联便于月底对账。

3、在《车辆派修单》、《维修费、材料费结算清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完备的情况下,甲方方可提车(但托修方为甲方之私家车的,还应具备费用结清单据)。

2、托修方违约不提车或无故迟延提车的,该车的安全责任自双方约定的提车之日始,转由托修方负责。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该损失难以确定的,违约方应按每辆车二万元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违约事实发生后,双方均可单独解除所涉车辆的维修服务合约,但本合同仍应继续履行。按交通部令第___________号《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维修不达标的责任。电脑打印)

1、不可抗力的情形出现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的情形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材料,且双方互不担责。

2、不可抗力的情形结束后,本合同继续履行。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之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3、若有纠纷,应按《民法典》的规定释义本合同条款的适用,并据此协商解决或提交上级解决纠纷;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甲方愿在本合同项下为其员工私家车的维修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之保证。(私家车自愿)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6、本合同履行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异议时,本合同自动顺延履行。

销售业务员合同实用篇二

六、费用的支付

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立即支付 人民币万元整给乙方作为预付款,乙方向其出具收据,乙方收到预付款同时本合同生效(现金支付立即生效,转账支付以实际到达乙方账户时间为生产时间);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甲方将剩余款项人民币万元整立即交纳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将相应收据退还乙方或该收据就此作废。

七、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提前解除的约定:

如果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即总费用的20%。

九、乙方免责的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合同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二、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并于乙方收到预付款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仅为甲方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为前提签订。

3、该项目虽为项目,实为建筑与公用工程项目,经甲方确认乙方资质专业内容符合项目后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 2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2.1本合同从 签订之日起生效。

2.2咨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 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2.3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4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3.2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3.3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3.5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4.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 元 (大写: )。

4.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4.4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4.6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4.7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4.8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6.1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6.2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 咨询报告的归属

7.1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7.2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 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 争议及解决

10.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10.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语言和标准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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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员合同实用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为销售 系列产品、开拓市场,需要得到甲方的咨询服务,甲方同意提供服务。

本合同为框架性合同,具体项目以乙方为甲方出具的承诺书为准或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4、乙方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应乙方的要求,甲方为乙方全面履行合同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全面、客观的向甲方介绍本单位情况,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指定的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在非甲方采购情况下:

1、如乙方并该产品的生产商或总代理商向甲方承诺该产品可以由乙方独家向某项目供货,则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向采购方报价,超出乙方给甲方最低销售价的部分作为给甲方的相关服务费。

2、如乙方不能承诺独家向某项目供货,或有其他品牌同类产品与乙方共同竞标,则乙方不论以任何价格中标,均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乙方收到合同订金后全款支付给甲方。

(二)在甲方采购情况下:

乙方与甲方项目部签定合同后,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按付款进度比例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三)甲方协助乙方销售达到 万元时(以上两种情况之和),则乙方再为甲方返还总销售额的 %为奖金,总销售额以当年12月31日前签定合同金额为准,在当年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甲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以上协议内容执行。如有更改和补充,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确保对本合同及对方提供的方案书、合同文本、客户关系情况等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受害一方将有权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销售业务员合同实用篇四

项目名称:上海××里改造项目

委托方(甲方):(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上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上海市

有效期限:×年×月××日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上海××里改造项目管网综合规划及前期综合管网现状调查研究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如下:

1、咨询内容:(1)委托地块规划红线内外综合管网现状的前期调查研究及其成果。(2)参照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完成委托地块管网综合规划及其成果。

2、咨询要求:(1)综合管网现状的前期调研成果包括各类地下管线、管道的平面相对位置,管径、目前使用状态,切断位置等。(2)管网综合规划成果充分考虑技术要求、安全、经济等因素,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成果包括各类工程管线的平面相对位置、主要设施用地、管径、典型断面布置等。

3、咨询方式:通过现场调查、资料分析,针对规划地块特点及周边环境,提出基础设施配套规划。

二、乙方应当按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技术咨询工作并提交成果。其中:(1)综合管网现状的前期调研成果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完成。(2)平面布局完成后一周内完成管网综合规划图。

三、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本项目所在地块最新实测数字化地形图;

(2)本项目所在土地使用规划电子文件;

(3)本项目相关现状地下基础设施调查资料。

2、对乙方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应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关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绝提供,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或延期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二次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2)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交最终管网综合规划成果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三日内,支付××万元。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本合同技术咨询报酬中包括技术咨询费、人工费、交通费、调查费等因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而并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与人员。

3、保密期限: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向社会公众披露该信息时止,在此期间无论甲、乙双方合同关系是否存在,都应无条件的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

4、一方在对方未披露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业秘密;对于一项完整的商业秘密,如果一方仅披露部分内容,对未披露的部分另一方仍要承担保密义务。

六、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乙方完成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供成果蓝图六套并提交电子版的最终工作成果。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甲方指定的专家评审。

八、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同期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七条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赔偿金,按报酬总额的10%支付甲方,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其他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万元的违约金。

5、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等违约责任。

6、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万元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双方确定:

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十一、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指派的项目联系人无权作出任何承诺、确认,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十二、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全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三、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四、乙方不得以与其他机构合作等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销售业务员合同实用篇五

我国建筑工程咨询企业面临着战略转型的迫切需求。那么对于建筑工程咨询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咨询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七、其 他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

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字) 咨询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住 所: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 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咨询人同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 委托人同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 支付酬金。

六、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20xx 年 11 月 26 日开始实施,至 20xx 年 12 月 15 日终结。

七、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壹 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

__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罚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销售业务员合同实用篇六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 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销售业务员合同实用篇七

会员: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__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a)。 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2.__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3.贵宾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_______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__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__投资;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

第三人或与

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__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共计_______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方各执壹份为凭。

意事项: 股市行情波动起伏,为确保会员利益,提高股务质量,请所有会员每天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务必打开手机,因为我们可能通知您买卖股票。如果执行完我们的操作指令后,请尽快回复短信或来电告知我们具体的操作结果以便我们能及时跟踪服务,确保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