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汇总15篇)

时间:2023-12-28 12:51:18 作者:ZS文王 方案

活动方案的成功与否还与组织者的执行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密切相关。以下是一些针对不同人群和目标的活动方案,希望能满足您在不同场合和需求下的活动策划要求。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1.加大监督力度。乡纪委要立足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

各村(社区)要把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要坚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坚持抓早抓小,乡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间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2.加强执纪审查。乡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建立线索管理专门台账,加强督办督查,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要逐案筛查,循线深挖,不放过任何线索。充分发挥巡察作用,拓展“保护伞”问题线索来源。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或千扰、阻挠正常办案的,以及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教育体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1、利用县电视台中都教育栏目、县教育网站开设扫黑除恶及校园欺凌专项斗争专栏、专版,深入宣传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全面、及时、深入反映扫黑除恶、校园欺凌整治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发布扫黑除恶、校园欺凌整治工作开展中的典型案例跟踪报道,刊登教育系统各学校有关校园欺凌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责任单位:局宣传科、局办公室、局安监科)。

2、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全面及时宣传本校开展校园欺凌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及开发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局办公室、局安监科)。

3、各学校要在主要位置,利用横幅或led电子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不少于两条;在校门口张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不少于1张;各学校设置宣传栏、黑板报不少于三期,开学后利用安全第一课讲述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内容,举行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演讲、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家长会等多种形式,营造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的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及开发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局安监科)。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范文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即“保护伞”未打掉不放过,违法违纪人员未查处的不放过,经济基础未摧毁的不放过,追缴、没收非法所得判决未执行不放过。

(二)要坚决做到“三个决不能”和“四个无”。即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坐大形势,决不能让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不能出现黑恶势力影响正在进行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社会秩序良好稳定的情况下,无持枪械聚众斗殴事件,无阻碍主要交通干道,扰乱重点人员场所秩序事件,无群众举报后仍未采取行动的现象,无因工作原因印发媒体负面报道的时间。

(三)按照中央、省、市、县对扫黑除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黑恶团伙底数进行全面摸排清楚,并做到发现一个打掉一个;提升我乡扫黑除恶的有效力度。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各种形式强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完善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秩序,提升涉黑涉恶问题处理能力;建立专项排查梳理机制,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梳理排查,并及时汇总上报排查梳理情况。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例会工作机制。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设立局系统投诉举报热线:。投诉举报邮箱:,扩大信息渠道。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都要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局人事科、督查科等协同实施问责、处理,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

(四)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机构(单位)、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每月25号前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送至局办,确保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1.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动部门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驻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以及危害农村治安、软暴力讨债、职业医闹等各类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2.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要充分发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综治巡逻队员、红袖标等群防群治力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办要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举报线索,要及时核查反馈;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要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坚决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行为,维护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适时开展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全体居民进行安全感、满意度调查。

3.坚持标本兼治。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乡属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派出所、金城市监所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会同乡综治办建立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司法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建立健全对重点人群的日常管控、帮教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各村(社区)等要做好外来务工、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与就业保障工作,把犯罪预防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笼络、教唆、利用;要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重点区域,健全滚动排查整洽机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雪亮工程”等信息化手段建设应用,完善公安派出所与特勤中队武装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认真结合城管领域的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切实加强违法建设、市容管理、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领域的全面排查,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城管领域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将治理局机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整治机制,会同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举报信箱、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局官网、微信群、通知通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及所管行业从业人员,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治理环境。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范文

(一)要立足“打早打小”,强化摸底排查。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并非一朝夕之事,而是有一个积小恶为大恶的不断演变的过程。为此,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将扫黑除恶工作的关口前移,以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和区域为重点,采取公密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摸底,力争把本地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真正把黑恶势力的底数搞清楚,把黑恶势力的成员搞清楚,把黑恶势力的罪行搞清楚,把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搞清楚,掌握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摸排责任,乡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群众说有,当地公安机关说无,上级打黑办、公安机关查证确系黑恶势力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要加强情报信息的研判工作,把握黑恶势力成形、壮大的苗头和趋势,切实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思路,抓住时机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打击,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允许其发展成势、为害一方。

(二)要立足“依法办案”,强化证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表现形式多样,触犯罪名较多,打击处理过程中需要查证的犯罪事实和需要收集定罪的证据较为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办案的难度。因此,按照“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求,强化调查取证工作,既不要纠缠于细枝末节,贻误战机,又要确保经查证的事实真实、清楚,收集固定下来的证据确凿、充分,为配合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提供前沿证据保障。

(三)要立足“专群结合”,强化宣传发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发挥党政机关的主力军作用,更要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在这次专项斗争中,要从黑恶势力团伙案件入手,从社会治安混乱的地方入手,从人民群众感觉最不安全的地方入手,加强线索摸排,强化宣传发动,广泛组织和动员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形成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四)要立足“除恶务尽”,深挖“保护伞”。黑恶势力有着严密的组织,其犯罪具有连续性、职业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检察机关,依法查封黑恶势力的营业场所、冻结其非法资金、没收其非法所得,坚决摧毁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对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与纪检和检察机关沟通,加强配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幕后指挥者和保护伞。

年度医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活动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感,保持我院医疗工作大局稳定。根据《xxx卫计委关于印发xxx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x卫办发〔2018〕x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州卫计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医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院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院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院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省委、州委、卫计系统决策部署,在州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医院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广大患者、医护人员的要求,解决医院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卫生工作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院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使医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第一阶段(xxxx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医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在全院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xxxx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对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霸、地痞;干扰医院周边环境,危害患者、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xxxx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医院要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医院党支部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一)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敦促各相关科室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要挂牌督办。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

(二)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强化互联网“贩子”信息监测,工作中发现“贩子”有害信息网址、链接、关键词,要及时向当地网信部门报告;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院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院内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医院要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或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展板、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

(四)坚决整治护工管理乱象。高度重视护工队伍管理,将护工管理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对在医院从业的护工进行备案管理,详细登记拟从业护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健康证明、现住址等个人信息,配发所在临床科室的《出入许可证》,并在其服务的科室公示姓名、性。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别、照片等信息,严禁未备案的人员随意进入临床科室从事护工工作。原则上一名护工陪护患者不超过3人,危重病人应一对一陪护。建立护工定期培训制度,至少每半年对在本院从业的护工进行一次系统培训,确保护工培训覆盖率100%。严禁未备案的“黑护工”排挤备案护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对不服从医院管理、不接受培训或随意涨落价格、私自收费的护工,要取消备案,并及时反馈护工管理公司予以清退,对违规从事医疗服务的护工,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后勤管理乱象。将后勤保障纳入患者满意度提升、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后勤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公开化。下大力气整治就诊环境“吵、缺、旧”和卫生间“脏、臭、差”,完善各类惠民便民措施,加强医院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花园式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厕所革命”。聚焦改善食堂服务,做到品种多、味道好、营养均衡,为就餐人员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严禁将院内宿舍高价出租给患者,对基建项目、设备药品、食堂供应和后勤其他服务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黑恶势力和腐败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配足配强保安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夜间值班科室,加强夜间急诊巡逻。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言行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及时向州卫计委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伤医事件时,安保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或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

六、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

医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

医院积极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

要坚持以xx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xx部门为主、医院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四)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州卫计委汇报工作情况,建立医院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扣水务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加强工作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指导。各督导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从即日起,迅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每次督查结束后,要迅速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相关情况。督导组对被督导对象实行分片包抓制度。在具体督导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专案汇报、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督查工作要做到“九查一看”,即:组织部署情况必查、领导责任落实必查、宣传发动情况必查、线索摸排情况必查、案件办理情况必查、各单位参与情况必查、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必查、辖区内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必查、深挖“保护伞”情况必查。

(三)强化责任查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中共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

11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广大团员、青年朋友们: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县委、县政府对扫黑除恶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广大团员、青年朋友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远离违法犯罪,为扫黑除恶贡献青春和力量。

我们倡议:

一、带头学法守法。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带头守法,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鉴别力,远离不良人员,不涉足不良场所,不危害他人与社会。

二、坚决远离犯罪。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坚决不加入任何黑恶组织,不参与任何涉黑涉恶行为,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趁之机。

三、积极传播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青年志愿者精神,树立努力拼搏、奋发向上的新时代青年形象,争做文明新人,让社会充满正能量。

四、争当“中国好网民”。在网络空间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坚决抵制网络、低俗和恐怖内容,不沉溺于网络、不散布虚假消息,勇敢与负面信息做斗争,努力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做出贡献。

五、树立正确的“三观”。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学习身边先进典型,学习革命先辈艰苦奋斗、坚韧不拔、忠贞不渝的革命精神,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新时代好青年。

共青团镇雄县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加快加快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和舆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的重要举措,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时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依法治省重要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信法、护法。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镇文广新站要办好法治宣传专题广播,村(居)、各单位部门要办好专栏,加大版面和黄金时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的发布。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的主动性。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涌现的先进典型等。

(二)社会宣传。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在公路要道口、街道、临街墙体等重要区域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广场、景区、车站、商场、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广告,张贴专项打击通告和线索举报通告,开设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基层宣讲等主题活动,确保氛围浓厚、家喻户晓。

(三)舆情管控。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加强与同级或上级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工作要求。

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某某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上,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主要工作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某某部门牵头负责、各职能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期间,下发文件2个,召开会议6次,深入研究、精心安排,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宣讲宣传,深入发动群众。组建7个工作队进村入户,采取会议、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扫黑除恶舆论氛围,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是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线索摸排。从工程建设、扶贫、基层党建等重点领域入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了全面排查分析。设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举报办公室、举报电话、举报箱,加强举报保密工作,积极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对近五年来违纪、治安、刑事等案件及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四是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取得实效。镇纪委立足主责主业,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深入村社、部门加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督查力度,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同志们:

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全区政法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采用联动摸排、分级研判、深度经营等作战方式,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查处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涉黑涉恶犯罪不仅仅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国家治乱兴衰,影响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重大政治、社会问题。一年来,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增进群众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摆上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黑恶势力是国家的毒瘤、民族的祸根、人民的公敌。黑恶不除,人民不安,社会不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区“三个明星城市”先行区建设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在此,我们向广大人民群众倡议:

请您和您的家人、亲友、同事与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政法部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根据委宣传部、政法委、扫黑办《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委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琐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脱贫奔康、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经济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动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领导:

时间:4月至6月。

(二)加强社会氛围营造。运用展板、led显示屏、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宣讲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动员和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时间:常态开展。

(三)开展调查摸底。协助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村霸”“蝇贪”问题容易滋生的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资源富集村、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分析研判,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掌握线索,重点摸排筛查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时间:6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线索摸排,整合资源,丰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辖区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迅速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副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万晓同志任副主任,李桂芳等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两委”干部、网格员和党员群众会议,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新媒体宣传。组宣办要督促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qq参与扫黑除恶宣传。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路径。政府机关、城东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各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镇扫黑除恶办公室。

2.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3.集中研判深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城东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派出所要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黑恶势力: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扶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装强卸、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非法宗教活动、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的黑恶势力。

(四)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镇“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五)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镇纪委和综治办、派出所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镇纪委。纪委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加强“反诈禁毒”,摧毁黑恶经济。

1.严厉打击涉诈涉毒违法犯罪。派出所要继续采取“拔钉子”、“端窝点”、“追逃犯”等措施,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力争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以“端制毒窝点、打贩毒团伙、控吸毒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缉毒严打攻势,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加大对涉诈涉毒违法犯罪经济处罚力度,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

2.加强外流重点人员教育管理。社区民警和网格员队伍要加强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来人口的清理,彻底摸清行为反常、经济反常、交往反常的“三反常”重点人员。派出所要加强与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建立信息传递和案件协作机制,实现“双向管理”,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建立管理延伸机制,将基层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向外出人员集中地延伸,坚持教育、疏导、服务、管理并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外出人员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

3.完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反诈禁毒”的浓厚氛围。推进中心戒毒社区建设,加强吸毒人员网格化教育管理,将戒毒康复与帮扶管教结合起来,切实降低复吸率。组建志愿者同盟、反诈协会等民间组织,有针对性地修订村规民约,引导涉诈涉毒人员转换增收渠道、转换就业门道,走勤劳致富之路,彻底扭转当前涉诈涉毒犯罪高发态势。

三、时间要求。

20,重点是首战必胜。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秩序、信访稳定秩序”三项治理和“禁枪爆、治赌博、净网络”三项行动;全面开展“侦办小案件、化解小纠纷、治理小问题、整改小隐患”的“四小”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无信访”村(社区)、“无重大刑事案事件”村(社区)、“无治安案事件”村(社区)、“无毒”村(社区)、“无邪教”村(社区)、“无群体性事件”村(社区)的六无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

重点是巩固深化。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开展个案攻坚深摸其组织、经济体系;不断总结扫黑除恶的成果经验彰显法治、平安建设的新作为。

重点是提升质效。深化丰富扫黑除恶的新成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总结基层社会治理新途径丰富完善党的基层核心战斗力的展现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良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攀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社区)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镇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区)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重点考察,树立鲜明导向。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区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