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3篇)

时间:2024-01-13 15:55:19 作者:文轩 文秘知识

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每个师生的共同努力,只有团结协作,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小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请假手续。

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

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2分;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2分(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作矿课一节课计),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作旷课半天计;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3、教师有事必须请假(电话请假必须先安排好课务和班务),请假半天以内由负责人签批,每请假按一节课都进行累计计算。半天以上由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4、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负责人备案)。

5、学校例会(隔周一次)请假一次扣款5分,迟到早退扣款2分。

6、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5分。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2分的处罚。

7、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8、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10、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11、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小学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请假手续。

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

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2分;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2分(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作矿课一节课计),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作旷课半天计;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3、教师有事必须请假(电话请假必须先安排好课务和班务),请假半天以内由负责人签批,每请假按一节课都进行累计计算。半天以上由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4、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负责人备案)。

5、学校例会(隔周一次)请假一次扣款5分,迟到早退扣款2分。

6、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5分。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2分的处罚。

7、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8、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10、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11、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小学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工作时间:

1、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3、学期初,行政后勤人员(含周课时不多于6节课的教师,下同)应提前3至5天到校,学期末,应推迟3至5天离校。

二、批假规定:

1、婚假:准假7天,晚婚(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可延长到15天。

2、分娩假:女教职工准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可请假105天(包括产前、产后的请假时间,含法定节假日,不含寒、暑假),男方可享受7天的照顾假。

3、计划生育假:男结扎给假7天,女结扎给假21天,上环假3天,人流假14天,人流并上环17天,中期流产、引产(2-3个月)的30天,中期流产、引产(3-7个月)的42天,中期引产并结扎的52天。

4、丧假:为直系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祖父母、配偶外祖父母、父母、抚养者、岳父、岳母、公婆、公爹、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办丧事给假7天(不含二次埋葬,修建生坟);为旁系亲属(指伯父、伯母、舅舅、舅母、姑姑、姑丈、姨妈、姨丈等亲属)办丧事给假2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外单位短期借用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口头通知批假。

6、事假:每学期连续请假不超过一周或累计不超过50天。因父母(公爹、公婆)、配偶、子女重病住院需要护理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照顾,但每学期累计不超过2周。

7、病假:3天以内持乡医院证明,一周以上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治疗发票,原则上病假以住院为准,按实际情况批假。

8、请假在1天内的教务处主任就可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病假7天以内)由各部校长批准。请事假4天以上7天以内、病假8天以上15天以内的须本人申请,经校长签署意见,由请假者送县教育局审批后生效。请事假8天以上15天以内、病假16天以上30天以内的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送县人事局签署意见后,上报教育工委书记审批;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的,按上述程序签署意见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送县人事局备案。连续两次及以上的无间隔或有间隔但间隔期间无课的短期请假视为一次长假,请假天数不扣除请假期间没课的天数。一天中,半天有课,半天没课,有课的半天请假视为请假一天。期末考试监考请假者及私自请他人代监考者,请假天数计算到校历规定的离校之日,私自代监考者不享受任何代课待遇。私自调换监考科目、日期、考场,未报教务处备案者,当作请假处理。

9、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捎口信、挂电话不作为请、批假的依据,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写《请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如果书面请假天数和实际天数不符,应及时与学校联系,以便安排工作和销假。考勤情况公布后一律不能补办手续。

10、除分娩假可扣除寒、暑假外,各种请假期内所含的节、假日及教师无课的工作日一律不能扣除。

三、考勤办法:

1、考勤分为出勤、旷勤、请假、迟到、早退等项目。

2、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行政值日人员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行政值日人员登记与行政后勤人员签到、签退相结合进行考勤;各种会议、活动以次为单位,由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校长室统计汇总,除会议和活动外每月公布一次。

3、行政值日人员必须严格、准确登记教职工出勤情况。行政后勤人员每半天按考勤时间登记两次,除与值日人员说明去向的行政后勤人员外,凡不在岗的教职工一律按旷勤登记,是否请假由校长室审核。行政后勤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需离校办事者,必须向值日教师或值日领导说明去向,值日人员必须对临时外出人员进行记载。任课教师出勤情况每节课(包括早读、下午第三节、晚自习)登记一次。

4、政治学习、例会、教研活动、期中期末评卷、已接受的代课及非参加不可的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除已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外,每请假一次或迟到一次当作请事假一节课,每缺席及无故早退一次当作旷勤一节课。未经校长批准,在教研活动时参加其它公务活动按事假处理。

5、任课教师的课程(含早读、下午第三节、晚自习)、监考及其它学校安排的工作私自叫他人代替按请假论处,代替者不享受任何津贴。调课只限在两天内,每周只限调1天课,每学年只限调5天课。调课教师负责通知被调课教师与班级,填写好调课通知单,报教务处备案;周六、晚自习调换。

6、全体教师实行守岗制,并于上午第一节课预备前、下午第一节课预备前到校,上午放学后、下午放学后离校。政后勤人员确因公事点名时不在办公室可视为在岗,兼课的行政后勤人员有课的半天按任课教师考勤。值日教师到校、离校时间提前10分钟,推后10分钟。

7、行政后勤人员是指每周教学工作量为6节课及6节课以下者(不含有偿的代课、周六的补课及晚自习下班)。

8、婚假、分娩假、计划生育假、丧假视为法定假。教职工除法定假(不含分娩假)外一个学期没有迟到、早退、旷勤、病事假的视为满勤,有法定假未请假,且无迟到、早退、旷勤、病事假者视为超勤。

9、体育教师,两操每有一次不上者,扣1分。

四、奖惩规定。

1、教职工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出满勤或超勤,且履行了岗位职责者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超勤者,超勤部份发给代课金。每节课五元。

2、校、副校长、工会主席每周教学工作量定4节课,各处室主任每周6节,副主任每周8节,的代课金(看课每节5元)。工作量不满者。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勤论处,旷勤节数或天数,按安排的实际工作量计算。

4、连续旷勤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勤30天以上者,学校有权不予聘任。旷勤一周以上者,将上报县有关部门处理。

5、迟到10――30分钟以上按请假1节课处理;中途离开教室或早退按旷勤一节论处。请假每节课扣工资10元,(一天扣工资20元)请假天数学期内超过15天或累计天数达50天,超出部分每天扣款60元,旷勤每节或每半天扣30元;当月病、事假超出十五天按30元每天扣款。未被财政部门停发所有工资者扣款金额不含财政人事部门的扣款。请事假超过50天的,停发工资和福利。每三个迟到或早退折算为一天事假并按一个事假扣款。

6、接受学校安排的额外工作后旷勤的,视为请假一节课,扣款10元。

7、另外,考勤还计入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当中,具体扣分见考核方案。8、老老师不上岗的规定还执行原校长的,具体为:

(1)、原则上按年龄虚五十五岁可以坐休。

(2)、五十九岁起,扣绩效1500元,以后每小一岁加扣500元,以此类推,直到五十五岁。五十岁以下还加扣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绩效工资实施管理办法,从而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设良好的教风和校风,根据“深纪发[2013]33号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上级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教工在正常工作日内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集体活动中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扣除半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出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超过1小时的,扣除一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出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

。教工请事假必须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内的基础性工资不予扣除,但是要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请事假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请假总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请事假天数累计10天及以上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部扣除。如果当月请事假在1天之内,且自己能够调好课,经过教学室同意备案的,只扣除一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的28%。

。教工请病假,应按照规定报批。当月请病假天数在10天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予扣除,但是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超过10天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请假总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病假天数累计20天及以上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部扣除。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了“其它质量奖”外)全部发放。如果当月请病假在2天之内,且自己能够调好课,经过教学室同意备案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和工作量工资)的20%。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应部分。

以上病、事假天数,当月累计,可以半天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教工人员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作天数21.5天计算。

所谓教工公假是指教工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额发放。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女教工产假满后,经学校批准,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请假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75%计发,但是要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工因违纪违法在被审查、羁押而脱离工作岗位的,在此期间停发所有的绩效工资。经审查后,未受到处分和处罚的,绩效工资予以补发。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以及刑事处罚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教职工请假应提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下应在上班前用电话或口头亲自请假,返校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病、事假半天,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再由本人调换好课。请病事假1-2天,本人填写请假申请,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请病假3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经校长批准。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经校长批准,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请事假3—30天(按照日历连续累积计算),必须经校长或副校长同意后,教师填写好请假单,待课程安排好后方能行使假期。请事假30天以上须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凡请病假向教学室提供市、区定点医院的就医病历本、休假证明,未按时提供医院有效证明的按“事假管理”处理。教职工请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教职工由学校批准的出差、开会、教研、学习培训等外出活动,必须依时参加,未准假而缺席,作旷工处理。学校安排的1-2天的外出学习活动,一般由自己调换好课。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八、本制度经校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考勤规定。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学校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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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小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小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镇小学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劳动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师住校、教职工例会、升旗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住校、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不私自调课、换课,不私自请人代课。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上午上课前10分钟到中午放学,下午上课前10分钟到下午放学。晚上学生上晚自习。如有午休各班语数教师安排轮流值班(值日教师全天)

2、上课:上课预备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含活动、集会):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班护校:全天24小时。

四、考勤办法

1、各校要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登、漏报。(中心小学由温德宗校长负责)

2、全镇教职工按时上下班,按时上下课,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为人师表,上班时间不准外出,需有事请假外出必须经校长批准。在办公时间需短时间(1小时内)外出向行政值周人员请假。

3、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而擅离职守,不参加有关活动、会议、集会等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4、实行住校制,全体教师应坚持以校为家,村小每星期原则上住校三个晚上以上。

五、假期规定

1、教职工每学期的私假(事假)不得超过5天。

2、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住院证明等履行审批手续。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手续视为事假。

3、婚假3天,晚婚15天(含双休日);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晚育顺产120天、剖腹产135天(含假期及双休日);人流假:属于带环怀孕进行人流可休5天(含双休日),按病假处理,如果一年内人流超过1次的则按事假处理);丧假:是指配偶及双方上下直系亲属,可休5天(含双休日),其余叔、伯、兄、妹等可休3天(含双休日);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

4、因学历达标集中学习、考试的时间不计算假日,无故超假按旷工论处。(假期以有关文件、通知或相关证明为准)

5、请事假人的课务,请假本人要落实代课人,请病假、婚丧产假人的课务由各校安排。

六、请假程序

1、村小村完小教师请假二天内向村完小校长请假(含公、私事),超过2天向中心小学校长请假;村小校长、中心小学副校长、行政管理人员外出乡镇超过2天一律向中心小学校长请假,教学点人员外出1天也应向中心小学校长请假。中心小学教师请假三天之内,行政人员请假一天之内由分管考勤的副校长批准,三天至一周之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报教育局批准。因病请假应有医院疾病证明和医药发票,一周以上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和医药发票报教育局批准。

2、凡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安排好本人工作并由批准人签字后方可离岗,如有空堂现象请假者为旷课论处。

3、急病或重大特殊情况可例外,可电话通知,但返校后必须向校长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七、奖惩办法:(扣分在阳光津贴发放方案考勤一项中扣)

1、教师全学期满勤者,在津贴发放方案考勤一项中得满分。

2、事假(私假)每天扣0.8分,病假每天扣0.4分,会议(例会、教研会、集体备课、班主任会、班子会等)每次扣0.2分,升旗及各种集会每次扣0.1分,迟到、早退每次各扣0.2分。

3、上课期间玩电脑网络游戏、织毛衣、打麻将扑克、下象棋围棋等每人次扣0.2分

4、教师吵架双方各扣1分,打架斗殴者各扣3分,再由校委会和工会调解,对无理者再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

5、老师体罚学生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医药费,由当事人承担。

6、值日:不按时到岗,集会不及时按规定要求站岗维持秩序,午休和课外活动不及时到场所巡查,不书写记分栏或记分簿,校务日志没有扣分,不按时交-班,不佩带标志,只要合乎其中1条,第二天继续值日;第二天如又有其中1条扣0.2分。无故不当值日每次扣0.5分。

7、教职工无故旷工必须扣发津贴,旷工一天扣发全年1%的津贴,旷工一周以上者,除扣发津贴外,还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8、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达以下标准者,按下列规定扣发津补贴:

(1)当月病假累计超过五天或事假累计超过两天,扣发半月津贴,病假超过十五天或事假超过五天扣发全月津贴(指40%津贴部分)。

(2)病假连续六个月以上者,从第七个月起发病休工资:工龄不足二十年的发标准工资的70%,工龄二十年以上的发标准工资的80%,其它补贴照发。

(3)全年累计旷工7天或事假20天,病假90天以上的,扣除财政年终奖(13个月工资)。

9、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有关程序审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满三个月以上者,学校提出警告,若仍不归者,按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处理。学校台有教师擅自离岗,必须在10天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如隐瞒不报,则追究校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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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一、实施收费政策学习制度。每学期开学前组织班主任和收费人员学习学校收费政策,同时要利用各种会议传达价格政策和精神,提高全体涉费人员政策意识。

二、开展收费政策公示工作。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同时要公布政策咨询电话、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

三、认真发放收费明白卡。每年开学收费时,要将市物价局、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收费明白卡发放至每一个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

四、实行收费责任制。校长是收费总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抓落实。财务人员是收费政策的具体落实人。一旦出现收费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不能在政策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不能突破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准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私自收费。

六、严格收费票据管理。所有收费必须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学校收费专用票据,不得白条收费。

七、强化代收费管理。学校不得为任何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代收费用,不允许任何单位进校园收费。确有需要进校收费的,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同意。

小学生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学校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3、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4、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

5、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日结日清。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7、爱护公物,保管好食堂财物用具,及时洗净、收藏,热情招待来客,及时关闭食堂门窗、电灯、电扇,节约用水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处理,食堂炊具不得擅自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制度,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9、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10、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11、处理好食堂偶发事项,并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12、不准在校内搞其它副业式经商,不在食堂内招待私人客人用餐。

13、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14、食物要进行留样检测,数量不少于150克,留存48小时并记录。

15、做好总务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16、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小学生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学生在校上课、自习、集体活动都要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填好每节课的'《班级日记》中出勤情况表。

2、各班设立考勤班长一人,协助教师做好考勤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记录,并将本班考勤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予记录备案。

3、政教处每月进行一次学生考勤汇总。

1、学生在校期间,因故不能出勤的应由本人事先与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说明理由,填写请假单,无论请假天数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关,并在假条下签字后到政教处审批。

2、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检查证明及家长签字证明。先由家长书面申请,三日内可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日由政教处审批。

3、因病不能上大课间操的必须亲自向政教处请假,由政教处主任开具假条,值周检查如没有假条的按旷课处理。

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课间迟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原因,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离开课堂。同时向班主任请假允许后开具假条到政教处审批并进行登记,门卫见到班主任和政教处主任的签字假条方可放行。

5、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本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口头请假无效。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政教处消假,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及时来电话与政教处、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征得同意方可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不补办手续或补假未批准者均按旷课处理。

1、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病假累计达一学期正课的二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复学时应办理复学手续,由学校视程度予以编班上课。

3、旷课处理。

(1)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不能评为文明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降等,取消各类先进评选。

(2)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小学生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1、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反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违反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购市教委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2、严格执行“一证、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4、进校书刊按区教育局审定的用书目录征订,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由新华书店征订。

5、严格学校代办项目的收缴工作。

凡属于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项目,如课外教育活动、校服、报刊、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学校应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签字同意后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后才能代为办理,学期末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杜绝学校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缴入专户,不得坐收坐支,加强监督机制,将收费项目及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